千股跌停 2016 7.8什么性质风险

6月19日 千股跌停,暴跌真正原因是什么?-学路网-学习路上 有我相伴
6月19日 千股跌停,暴跌真正原因是什么?
来源:QQ快报 &责任编辑:小易 &
股道的道,顺势而为,道术结合,仓位管理,模式交易!风险在于强转弱,机会在于弱转强。低吸,买在分歧,卖在一致;打板,买在一致,卖在分歧;半路,买在分歧转一致,卖在一致转分歧。本轮下跌以来,5月23日紧急发文,连喊三声减仓,【风险警示】 炸板潮,主力撤!减仓,减仓,减仓!!!,目前看来卖在行情的拐点,绝佳的逃顶时机。6月5日,指数反弹之际做了一次反弹,更是明确提示出场时机为富士康上市之前就出场,之后指数又是一波酣畅淋漓的杀跌。至于公众号,最近因为无心看盘,专心做模式量化,又减持看空行情,所以干脆懒得发了,不过在朋友圈却连续多天提示风险,至于小圈子几乎就是每天重复律踔痢拔Q运侍保按笱圆徊选钡奶崾3000点必破,6月不参与市场跑赢市场百分之十的收益,节后百股跌停等言论就不晒了。伤口撒盐,补刀的事情,实在不屑为之,近期个人事情也基本忙的差不多,计划开始用心写公众号了,到时候会以全新的面貌出现,每天擦皮鞋的复盘,真心没营养,不如三言两语加代码来的痛快。今日市场千股跌停,惨绝人寰,有点超预期了,至少我上周的预测只是百股跌停,血流成河。造成这种盘面的核心原因,很多人都理解为贸易战升级导致,实际上是片面的,错误的。贸易战只是外因,在最激烈的时候也就是3月23日,市场也没有如此惨烈,何况这次贸易战升级其实早有预期,至少我们上周四中午就收到了确切的消息,周五市场已经发酵,并且盘面已经做出了反应,今天也只是升级了一点而已,根本不至于千股跌停。暴跌的真正原因其实还是A股本身的内因,市场成长性欠缺,流动性缺失严重,而直接的导火索则是小米暂停CDR。为什么这么说呢,小米暂定CDR不是大利好吗?很多所谓的砖家和“大神”确实是这样从表面解读市场的,小米暂停CDR看起来确实是缓解了市场的抽血压力,但是真正让他暂停的原因则是管理层也发现了目前的市场到了不暂停不行的地步了。如果市场依旧良性,流动性充足,市场本身完全可以承受CDR的回归,也就没有突然暂停一说。但是要命康德,工业富联和宁德时代,以及独角兽基金的上市和发行情况,加上市场的孱弱,已经足够说明目前的市场根本承受不起大象的回归,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紧急刹车,市场可能真的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因此,半夜鸡叫。而结果是,工业富联开盘直奔跌停板,市场总龙头亚夏汽车山崩,其他的CDR,独角兽概念集体扑街,市场恐慌蔓延,之后就没有了之后。市场目前的情况,如果去谈抄底,见底,个人认为为时尚早,最多也就是一个超跌的反抽。至于跌在何方,何时见底,我觉得至少要等“巨婴”中兴通信开板之后,市场出现了连板龙头,出现新的题材版块,次新和题材共振等信号才算是短期阶段底,而真正的市场大底,可能还要磨磨,崩溃的市场情绪,是不可能因为几天的反弹就可以完全修复的。最后,送大家一段话,共勉!受过伤的心更坚强,流过泪的眼更明亮。你们所经历的黑暗,终究将会把你们推向光明!反不能毁灭我的,必使我强大。熊市,只有活着才有资格去捡战利品!跟对人,做对事,这个世界终有一天属于我们!感谢点赞、分享和转发!
本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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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炜思维流:千股跌停再现背后的真相
  没人会相信头部来得这么快,也没几个人相信做头会是再次的千股跌停,包括我本人也不相信会千股跌停。做盘这么多年,始终相信只有想不到的,没有不实现的!以至于小心谨慎到有风险先避开的地步,很多新手耻笑猴精的老手是正常的,吃亏吃的少!一旦被套,是没有办法离场的,割肉绝非易事!一刀下去就是血!
  周三的暴跌,把后期参与的人一次关起来,如果这波利润不高,出都出不来!接下来一句话是:哭都哭不出来!5000点跌倒3000的教训还不够,新人成长为老手至少要上5次当以上才行!
  周三的千股跌停确认大盘头部成立,后续也许有反弹,毕竟还有很多人不信大盘是熊市的反弹!还有人愿意奋不顾身的去相信虚幻的梦境!
  面对现实,炒股永远只有少数人盈利,这些少数人能先知先觉很多东西,或是比别人有更高的风控能力!什么、4000都是在猜测,没有谁比谁水平更高,只有一个比一个会瞎蒙。但是,做实盘是风控第一,高手和低手的区别就是有没有风控,叫嚣对错一般都是新人,一般都会亏得一塌糊涂。对实盘还没达到对错无所谓,安全的赚钱才是最重要的境界!
  熊市飞扬:盘中跳水暗藏惊天玄机!
  周三,惊天一幕再次上演,下午出现了惊天跳水。从目前的走势看,短期大幅下跌必将引发超跌反弹,短期连续的上涨所引发的短线调整是正常的调整,所以不必担心,预计近日将得到修复,飞扬认为周三盘中的跳水是主力的倒仓行为所导致的,资金由小盘股切换到蓝筹所引发的,短期震荡不改上行趋势!
  据中登公司于8月下旬发布的7月份统计月报显示,社保基金新开46个A股账户,其中沪深两市各新增社保基金账户23个,这也是去年7月以来首次新开账户,创下了2008年11月以来的单月开户历史纪录。至此,社保基金开立的A股账户总数达到了310个。中国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已经渐渐进入轨道。社保基金大量新开账户反映了其对于股市投资的认同。
  盘面上看,四大指数盘中合力跳水,这对市场的看涨信心造成一个打击,对人气的恢复不利,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这次的跳水反而给了踏空者一个低位进场的机会,这将为后市的参与度提升一个级别,从30分钟上看,短期的跳水令技术指标的背离得到修复,短期继续上涨的概率大增!
  技术面上看,大盘在连续上攻之后由底部3000点启动,到跳水之前已经上涨近500点,短期的大幅上涨导致空头力量宣泄是一个正常的市场行为,短期不必恐慌,而从量能上看,周三调整的量能过大,所以短期的修复将会用时间换取空间。预计三个交易日完成修复,盘中低点注意逢低吸纳!
  综上所述,随着个股风险连续释放之后市场的阶段性底部已经探明,而且经过近期的充分调整,整体的估值水平已经进入合理化的区域之中,那么也就迎来了真正的建仓时机,投资者面对当前行情可选择分批建仓、精选个股的操作策略,既可以有效规避回落风险又可以避免踏空行情,而对于个股的选择可以重点关注那些基本面良好、安全边际较高,尤其是前期主力高度控盘的个股,近期有望进入快速拉升阶段。
  张程:这一波调整会到哪
  大盘在节后一路高歌猛进疲态也逐渐显现出来,3400点已经进入反弹纵深位置,那么这一波调整力度会多大?时间会多久?下面我就从一下几个方面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首先,对于近日的大幅调整,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前期资金获利了结的趋势大增。数据显示,多空双方的直接对决,空方占据主导地位,卖方大幅度的增加,而买方再度萎缩,多空双方的委托比不足0.5。从技术面看,大盘已经运行至60日均线附近,这里不仅有60日均线的压力,同时也要面临前期3400点-3500点之间跳空缺空的压力,且前期在3600点下方的套牢盘非常巨大,在此位置无疑压力是空前的。
  其次,周三沪指暴跌超过百点,创业板更是跌去近7%,市场信心集体坍塌,恐慌心理蔓延的很快,也很夸张。久涨必跌是正常的,但是一遇到下跌就演变为暴跌,说明了投资者羊群心理的严重,也可能受到前期股灾的心理阴影。故而,后期心理和情绪的修复还是重要的一课,这也是资本市场成熟运作的关键所在。
  总之,对中期市场的走势比较乐观,但是难敌短期市场存在的各种压力,不能排除短期市场有整理的可能性,调整的支撑位大概3250点左右,时间可能持续一周到两周时间,这段时间大家操作还是应该谨慎的,但是也不要太恐慌,调整结束可以继续关注市场可能持续的确定性主题,尤其是与“十三五”相关的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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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股跌停 A股要不要救市?
摘要: 本周,A股出现大幅下挫的走势。尤其是6月19日,A股再次出现千股跌停。当天,上证指数下跌114点,跌幅3.78%;深成指下跌528点,跌幅5.31%;创业板指数下跌94.51点,跌幅5.76%;中小板
  本周,A股出现大幅下挫的走势。尤其是6月19日,A股再次出现千股跌停。当天,上证指数下跌114点,跌幅3.78%;深成指下跌528点,跌幅5.31%;创业板指数下跌94.51点,跌幅5.76%;中小板指下跌328.25点,跌幅4.82%。两市跌停个股(不包括ST股)达到1100余只。  面对千股跌停局面的出现,要不要救市成了市场关心的一个敏感问题。从市场来看,并不乏呼吁救市的声音。包括之前积极唱多股市的某些市场人士,面对千股跌停,马上就弹起了救市的曲调。  千股跌停 A股需要救市吗?  虽然市场上有呼吁救市的声音。但从管理层来说,明显有着不同的看法。或者说,管理层并不倾向于救市。最明显的动作有两个:一是对于市场上有关暂停IPO的传闻,证监会方面在6月19日当天即表示,该传闻是“假的。”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暂停IPO的传闻)严重干扰市场正常传播秩序,编造虚假消息,应严肃处理。由此可见,证监会并不会因为6月19日的千股跌停而暂停IPO。  6月19日千股跌停之后,央行行长易纲第一时间就此作出回应称,金融市场波动受多种因素影响,今天股市出现波动,主要受情绪影响,周边股市也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跌。既然是市场,就会有涨有跌,投资者应该保持冷静,理性看待。因此,在易纲看来,千股跌停属于“有涨有跌”范畴,是一种正常现象,投资者要冷静、理性看待。如此说来,自然也就没有救市的必要了。  更何况,易纲还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基本面良好,经济增长的韧性增强,总供求更加平衡,增长动力加快转换,今年以来人民币是少数对美元升值的货币之一。基于这样的经济基本面,中国的有条件健康发展,对此充满信心。也就是说,我国经济基本面良好,股市有条件健康发展。这样也就更加没有必要救市了。  实际上,对于当下的股市来说,也确实没有救市的必要。如果股市出现大跌就救市,这股市也太矫情了,这投资者也太不成熟了。正如易纲所说的,既然是市场就会有涨有跌,虽然千股跌停的出现不太正常,但这同样也是市场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的情况。对于市场,对于投资者来说,这正好也是一种历练,而不是动不动就救市,形成救市依赖症。若果真如此,股市也就很难成为一个真正的市场了。  退一步讲,即便真的救市,拿什么救市也是一个问题。千股跌停之所以出现,中美贸易摩擦是最直接的导火索;同时股权质押问题也是风险的祸根之一;并且在美元升值的情况下,新兴市场资金的外流,对全球股市造成了动荡,也给A股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此外,目前市场资金面偏紧张。基于这些最直接的原因,拿什么救市确实是一个问题。  当然,市场也开出了救市的药方,那就是“暂停IPO”。但这显然是管理层不能轻易使用的药方:一方面是IPO是A股市场最重要的使命,“暂停IPO”与“将IPO进行到底”一样都会遭到来自市场有关方面的指责;二是“暂停IPO”是否真的能够救市其实也是一个问题。如2015年股市暴跌之际,虽然股市暂停了IPO,但这并未改变股市下跌的局面。  在救市的问题上,倒是一些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自发维护股价稳定的做法更值得提倡。比如面对千股跌停,当天就有数十家公司或大股东就投入到维稳之中,或增持股票,或提出增持计划,或提出回购股份的计划,也有的大股东承诺不减持。这些是上市公司层面“可以有”的救市举措。虽然有的公司及大股东的出发点并不单纯,比如大股东股权质押逼近平仓线,但相关措施至少从客观上是有利于公司股价稳定的。这种上市公司的“自救”或许更有实际意义。  千股跌停呼唤股市更要重视治市  每一次下跌,包括千股跌停的出现,市场常有救市的呼声。作为管理层是否会救市这是一个层面的考虑,从另一层面来说,即便救市,那也是治标不治本,只是救一时之急,无助于股市的长治久安。而要解决治本的问题,让股市长治久安,重要的还是治市。从股市的长远发展来说,治市远比救市更重要。  股市为什么千股跌停?归根到底在于股市本身的积重难返,体质不强壮,以至股市有个风吹草动,就成了草木皆兵。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关键是A股制度存在设计上的问题。比如在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设置上,始终还是一股独大。这不仅给公司治理带来障碍,而且也给股市带来了大量的限售股,让股市成了限售股股东的提款机,股市也因此长年处于失血状态。又比如,股市定位,为融资服务,为实体经济服务,融资功能成了A股市场最主要的功能,如此一来,投资者的利益就常常被牺牲,很难得到保护。  再比如,法制不完善,《证券法》成了“豆腐法”。最明显的是对欺诈发行行为,仅仅只是处以募资所得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而对于上市公司弄虚作假等行为,其顶格处罚只有60万元。这种处罚明显是对欺诈发行与弄虚作假行为的包庇,鼓舞着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在股市里接连发生。如此一来,A股市场也就成了一个问题市。市场充满了投机炒作,股市自然也就难以稳定发展了。股市因此大起大落,甚至千股跌停,实在是没什么大惊小怪了。  所以,为了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为了股市的长治久安,也为了A股市场能够强身健体,股市更需要做好治市的工作。治市搞好了,股市的异常波动就会减少,市场救市的需求自然也就会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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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有思想的企业和投资者与我们一起携手为社会创造财富 投资者的财经网站千股跌停是不是系统性风险?
作者:刘高律师/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律师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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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受美国对中国出口商品加征关税等因素影响,A股遭遇重挫,沪指收跌3.78%,失守3000点,创近两年新低;深成指跌5.31%,创两年半最大单日跌幅;创业板跌5.76%,跌破1600点,题材概念全线飘绿,创两年来最大单日跌幅。两市共计1080只股票跌停。&股市暴跌成因复杂,对美国发起的中美贸易战的担忧,是其中的重要因素。暴跌是否将持续?尚不得而知。昨天晚间,新华社与央行行长易纲也相继针对国内股票市场的异动发声,称A股不具备持续大跌基础。&今早,中证报、上证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头版齐齐刊登评论,称市场运行基础的有利因素并未发生改变,投资者应保持冷静、理性看待。&股市的走向有待继续观察。不过,身为法律人,我更关注的问题是,此种“千股跌停”式的暴跌,在法律层面如何看待?是否属于股市系统性风险?司法大数据将给出答案。&一、什么是系统性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19条规定:“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四)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也即,对于系统性风险导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被告可以免除或减轻赔偿。但是,对于什么是系统性风险?《若干规定》并未作出界定,这就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困难。&目前而言,关于系统性风险的定义,仅2007年5月份时任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在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作了一定程度的界定:“由于汇率、利率等金融政策、国内和国际的突发事件、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动等所引发的系统风险,是整个市场或者市场某个领域所有参与者所共同面临的,投资者发生的该部分损失不应由虚假陈述行为人承担。”同时,在该讲话中紧接着强调:“但认定此种风险一定要慎重,不仅要有客观真实的风险诱因,而且要看相关指数是否出现了大幅度的波动,必要时可以监管部门出具的结论为参考依据。”&二、千股跌停与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整个证券市场共同面临的风险,“千股跌停”可以说就是这种风险的集中反映。但反过来,能否认为,出现千股跌停,就意味着属于系统性风险?&在京天利虚假陈述案中,法院对两者间的关系作出了认定。&北京高院认为:所谓系统风险是指由于全局性的共同因素引起的方式对所有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是由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所造成的影响。系统风险造成的后果带有普遍性,即对证券市场产生普遍影响的风险因素、对证券市场所有的股票价格产生影响,且这种影响为个别企业或行业所不能控制,是整个证券市场或者证券市场某个领域的所有参与者所共同面临的。对于投资者来说,系统风险是无法消除的,投资者无法通过多样化的投资组合进行防范,投资者亦无法通过分散投资加以消除。本案中,京天利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交的相关证据证明了“2015年6月至8月间,中国股市经历了‘异常波动’”,以及“为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中国政府采取了些措施,遏制了股市的恐慌情绪,避免了一次系统性风险”的事实,即本案所涉事实并不存在证券市场系统风险,而仅是一定时期证券市场存在的股市异常波动。即便存在该股市异常波动因素,甚至存在“千股跌停”的情形,在本案虚假陈述揭露日日之后的连续两个交易日,上证指数、深证成指及创业板指数均上涨的情况下,京天利股票价格已经因京天利公司虚假陈述的“揭露”出现连续两个跌停板。在随后连续12个交易日内,上证指数、深证成指及创业板指数均有涨有跌的情况下,京天利股票价格仍然呈现连续12个跌停板的行情,致使京天利股票的投资者根本没有逃离止损的机会和可能性。而同期持有其他股票的投资者,虽遇股市异常波动、“千股跌停”,仍然能够在“大盘指数”有涨有跌之间寻求机会,逃离止损。据此,可以看出,京天利股票价格“断崖式”下跌与当时证券市场整体股市异常波动因素并无紧密联系,而是由于京天利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所直接导致的,且京天利股票价格的“背离”幅度已远远超过当时证券市场股指及任何一支个股的异常波动幅度,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因此,本院认为,本案事实不存在《若干规定》第19条第四项规定的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形,本案在认定被上诉人的经济损失时不应考虑扣除证券市场风险因素,京天利公司应赔偿被上诉人潘启彬主张的合理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案例,认定系统性风险有几个要件:一是该风险为证券市场或某个领域所有参与者共同面临;二是对所有股票价格产生影响;三是投资者无法通过分散投资进行防范,更无法消除。同时,该案还进一步明确,千股跌停只是证券市场某一时期内的异常波动,不能据此简单等同于系统性风险,尤其对于个案而言,还需结合揭露日后的大盘走势与个股价格波动情况综合分析。&三、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系统性风险?&尽管在京天利虚假陈述案中,法院否定了系统性风险的存在,但在目前可检索到的49家上市公司所涉虚假陈述案中,有10起法院认定了其中存在系统性风险,并据此全部或部分免除了上市公司的赔偿责任。综合这些判决情况,所认定的系统性风险包括如下类型。&1、具体事件&在安硕信息虚假陈述案中,法院认定2016年元旦起实施的指数熔断机制属于系统性风险,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该案事实部分,法院查明: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2015年修订)》第四章第六节规定了“指数熔断机制”,该规则于日起实施。日,沪深两市开盘指数一路向下,13时12分沪深300指数跌幅扩大至5%,触发15分钟熔断机制,个股全面暂停交易。13时28分,两市恢复交易后,沪深300指数跌幅迅速扩大至7%,13点33分,再次引发熔断,两市暂停交易至收市。同年1月7日,两市开盘仅12分钟,沪深300指数跌幅为5.38%,触发熔断机制,两市暂停交易15分钟。9时57分恢复交易后,股指直线下探,沪深300指数下跌达到7%,再次引发熔断,两市暂停交易至收市。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实施“指数熔断机制”。日,创业板指数跌幅8.21%,互联网金融板块指数跌幅9.55%,安硕信息股票跌幅10.02%;日,创业板指数跌幅8.58%,互联网金融板块指数跌幅9.65%,300380股票跌幅10.01%;日,创业板指数跌幅0.33%,互联网金融板块指数涨幅0.45%,安硕信息股票跌幅1.27%。&法院认为:如果有确凿的事实可以证明证券市场价格的某种波动系因虚假陈述以外的其他原因引起,则该种价格波动所引起的投资者损失则不属于虚假陈述主体的赔偿范围。根据已查明的事实,日和1月7日,由于A股市场实施熔断,创业板指数和互联网金融板块指数发生了异常的大幅下跌现象,安硕信息股票价格亦大幅下跌。因此,该两日股票大幅下跌与资本市场的正常交易行为无关,投资者的相应投资损失系由市场风险所致,与安硕信息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该部分损失不应由安硕公司承担。而且,买卖股票本身即属存在盈亏风险的投资行为,股票价格涨跌受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所属行业景气程度以及大盘指数等多重因素影响。由市场风险因素所导致的投资者损失部分,应在计算投资差额损失赔偿数额时予以扣除,综合考虑涉案虚假陈述发生期间证券市场的总体运行情况,其比例酌情认定为30%。&此外,在顺灏股份虚假陈述案中,上海高院同样认可了指数熔断一事属于系统性风险,酌情认定其比例为20%。&需说明的是,本节小标题的使用的“具体事件”包括具体的政策、制度、事件,是为了指称上的方便而使用,并不是严谨的概念。从司法判例整体来看,对某一具体的政策、制度、事件所导致的股市系统性风险,被告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必须明确政策、事件的情形以及在股市上的反映,仅仅几篇新闻报道或者评论文章等,不足以证明系统性风险的存在。&2、股灾&从客观层面来看,股灾作为系统性风险,应当分歧不大,关键是股灾该如何认定?这方面,亚太实业案较为典型。&该案虚假陈述揭露日为日,一、二审法院均以该期间A股发生严重股灾,投资者损失属系统性风险所致而驳回了索赔请求。投资者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认为:所谓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是指由于某种全局性的共同因素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可能变动,这种因素以同样的方式对所有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司法实践中,通常以大盘、行业板块等指数的波动情况作为判断系统风险因素是否存在以及影响大小的参考依据。如果在揭露日至基准日期间,大盘、行业板块等指数存在大幅波动情形的,应认定股价的下跌系全部或部分因系统风险所致,与虚假陈述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亚太实业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从案涉虚假陈述揭露日日(周六)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日至基准日日期间,深证成指和深证A指跌幅分别为41.77%和43.11%,而亚太实业股价跌幅为43.14%,跌幅与大盘基本一致。可见,刘锦选择的案涉股票交易背景正是在当时中国股市大规模的股灾周期内,亚太实业的股价下跌并非其个股所独有,而是当时证券市场普遍存在的现象,足以认定是系统风险的因素影响。结合揭露日至基准日期间亚太实业个股指数和深证大盘指数的下跌幅度看,系统风险对亚太实业个股的影响比例近于100%,故原审认定刘锦的案涉股票投资全部损失均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所致,并无不当。&在安泰集团、兴业证券虚假陈述案中,法院同样认定了2015年股灾的系统性风险因素,不过该案中,法院均只是部分减轻了赔偿(安泰集团案法院酌情认定为50%)。在格力地产虚假陈述案中,法院认定2008年的股灾为系统性风险。&但是,下跌幅度、持续时间到何种程度方可称之为股灾?目前并没有明确定义。当时当期的新闻报道,可以提供一定的参考。&3、股指变化&如果说对于股灾,人们会有比较一致的认识,新闻媒体也会对当时的股灾情况作出详细报道。但是在股指发生较大程度的变化,但又无法明确称之为股灾的时候,如何认定系统性风险因素?是虚假陈述索赔中尤其需要提前注意的地方。从司法大数据反应的情况看,法院的认定有四种类型:&第一种:以大盘指数变化计算系统性风险比例&代表性案例是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该案中,法院认为:鉴于《若干规定》未对如何计算系统风险提供具体标准,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确定以深成指数作为参数,以买入平均价×损失计算数(1-卖出时的深成指数/买入时的平均深成指数)计算系统风险致损金额。在扣除系统风险致损的金额之后,黄伟余下的投资差额损失应由佛山照明承担。&直接以大盘指数变化为标准计算系统性风险比例,是最为简单的计算方式。除佛山照明案之外,尚未发现其他法院采取该方式。&第二种:以大盘指数+行业指数变化计算系统性风险比例&例如恒天海龙虚假陈述案,法院认为:自揭露日日至基准日日,深市A股流通总市值下跌10%,化学纤维A股流通总市值下跌23%,恒天海龙股票流通总市值下跌了30%。在揭露日至基准日期间,以行业板块“化学纤维A股总市值”为参照对象,按照揭露日至基准日期间化学纤维A股的下跌幅度/揭露日至基准日期间恒天海龙的下跌幅度计算,系统风险的影响因素为76.67%(23%/30%);以大盘“深市A股流通总市值”为参照对象,揭露日至基准日期间深市A股的下跌幅度/揭露日至基准日期间恒天海龙的下跌幅度计算,影响因素为33.33%(10%/30%)。如果综合考虑化学纤维板块和大盘的影响因素,系统风险的影响比例约为 (33.33%+76.67%)/2=55%。&第三种:以大盘指数+板块指数+行业指数等各项变化计算系统性风险比例&例如紫鑫药业虚假陈述案,法院认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最为重要的两个指数标准为深证综指和深证成指。其中,深证综指,即深证综合指数,是以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深证成指,即深证成分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股指,按一定标准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股,用样本股的自由流通股数作为权数,采用派氏加权法编制而成的股价指标。深证综指和深证成指均是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价格每日波动的综合全面反映。同样,具体到紫鑫药业在2011年所属的中小企业版块和医药板块,两个板块每日指数的变化趋势同样体现出板块中各个股票的股价影响因素的共同之处。综上,在系统风险与个股价格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能通过其他途径明显体现时,应当参考同一证券市场、同一板块、同一行业的股票价格的综合走势,以确定是否存在系统风险及系统风险对于股票价格下跌的影响程度。…自揭露日至基准日,将以上主要指数的跌幅与紫鑫药业股票的跌幅相比较,可以计算得出系统风险在紫鑫药业股票价格下跌中所占影响比例为(8.18%+8.28%+9.17%+8.58%)÷4÷24.77%=34.53%≈35%。&第四种:法院综合各种情况酌情认定&例如宁波富邦虚假陈述案,法院认为:在认定系统风险时,不仅要有客观真实的风险诱因,而且要审查相关指数是否出现了大幅度的波动。联系到本案,2011年间,从外部情况看,欧美经济持续低迷,欧洲债务危机持续发酵。标准普尔公司在日首次将美国的主权信用评级由aaa下调至aa+,引发全球金融市场巨大动荡。从国内情况看,国内通胀率不断增长的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实施了紧缩性的货币政策,表现在2011年三次加息,六次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故认定发生了诱发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的诱因。综观2011年a股的相关指数,上证指数在2011年4月始达到3067.46的高点,至2012年初低至2132.63点,跌幅达30%;深圳成指于2011年3月始达到13233.02的高点,至2012年初低至8486.58点,跌幅近36%;有色金属指数于2011年4月始达到8704.65高点,至2012年初低至4445.56点,跌幅近49%。宁波富邦于2011年4月始达到18.49元的高点,在2011年12月下旬达到6.52元的低点,跌幅为65%,同行业同类型股票栋梁新材于2011年4月始达到17.10元的高点,在2012年1月达到8元的低点,跌幅为53%。以上数据和走势表明,受风险诱因的影响,证券市场相关指数出现了大幅度的波动,证券市场上的股票价格出现了整体性下跌。故应认定原告投资的损失存在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的因素。同时,相比之下,宁波富邦股票的跌幅要多于相关指数和同类型股票,因此,原告的投资损失又不能全部归责于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的因素所致。&另外,根据《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虚假陈述行为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不正当披露。被告实施的行为属于不正当披露或迟延披露,在上述行为中相比而言属于较轻的虚假陈述行为。原告在2011年购买宁波富邦股票时,宁波富邦的股价经过了前期大幅拉升,正处于历史高位,原告此时购买股票确实已经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综合考量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因素及被告实施虚假陈述行为的性质以及原告自身投资的风险因素后,酌情确定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对原告造成的差额损失承担20%的责任。&以上四种情形,在认定系统性风险比例的复杂性方面依次递增。客观而言,由于影响个股的因素很多,大盘指数与个股走势多数情况下并不一致,仅仅以大盘指数变化作为认定依据,显得过于简单。依据大盘、板块、行业以及同类个股等情况综合计算,应当更为科学。但如果以法院酌定的方式,法院自由裁量空间将比较大。如何更准确的认定系统性风险及其所占比例,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问题。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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