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2000年至2008年的养老保险补交由原单位承担20%还是现在单位承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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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至2005年在职可单位没给交纳养老保险该怎么办 自己现在补缴应该交多少钱
2000年至2005年在职可单位没给交纳该怎么办 自己现在补缴应该交多少钱
相似推荐解答问题我现在在职要补缴过去的养老保险单位如何操作养老保险中断的可以自己去社保中心补交,也可以等找到新工作时新单位帮忙处理,直接找人事处理就行。nn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0/2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n因此当事人可以选择补,也可以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n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n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n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00左右/年,医疗为00左右/年。回复律师:江西-南昌回复时间: 16:39相似精选解答 问题退休了单位没给交养老保险  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是不合法的。rn  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rn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n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n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回复律师:北京-西城区回复时间: 16:39问题关于养老保险单位四年没给交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养老保险。rn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rn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rn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rn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rn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rn  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回复律师:云南-玉溪回复时间: 16:39
无锡推荐律师档案被单位弄丢 退休9年没领到养老金_新浪新闻
档案被单位弄丢 退休9年没领到养老金
  唐婆婆今年67岁,从法官手中接过判决书时,她松了一口气:10年了,我的心里终于踏实了。
  2000年,唐婆婆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档案遗失,导致无法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手续,致使其9年无法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日前,我们从市五中院了解到,法院最终判决单位赔偿唐婆婆经济损失23.2万元。
  办退休手续 档案不见了
  唐婆婆19岁那年,从重庆的巴蜀中学毕业后,去四川的平昌县当了知青。7年后,她从平昌县调回重庆,在一家耐火材料厂工作。
  后来,她从材料厂调到沙坪坝一家电瓷厂当工人,在1988年,她还获得了工程师资格。1990年,唐婆婆作为支援乡镇的企业科技人员,进入一家乡办的电器厂工作。
  “当时,为了解决我们这类乡镇企业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我的档案是由乡镇企业局统一接收,挂靠到相关的城镇企业,以待日后办理退休养老手续。”
  于是,1990年,唐婆婆的档案挂靠在主城一个区的乡镇企业局。而现在,乡镇企业局更名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简称经信委)。
  2000年,唐婆婆55岁了。9月份,到了退休年龄的她来到经信委,要求提供自己的档案,办理退休、养老和医疗保险等手续。但几经周折,却被告知,她的原始档案遗失了。
  单位承认补办超龄养老保险
  “没了档案,我以后的养老金怎么办?”当时,已经55岁的唐婆婆十分着急,多次找到档案保管单位、社会保险局等单位反映情况。
  而直到2008年,相关部门才作出回复,称唐婆婆反映档案保管单位将其档案遗失的情况属实。
  后来,唐婆婆又经过多方查找,补齐了自己的档案材料。档案保管单位与劳动部门协商后,为她办理了超龄人员养老保险。
  唐婆婆提出3个诉讼请求
  其中,要求赔偿9年养老保险金7万多元
  尽管办理了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但从2000年至2009年,唐婆婆一直未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医疗保险等待遇,她一纸诉状将档案保管单位告上了法院。
  法庭上,唐婆婆提出了3个诉讼请求。一是,赔偿2000年至2009年,养老保险金73173元;二是赔偿2009年起至生命终结期间,养老保险每月差额929元(超龄养老保险金低于正常退休养老保险金),并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随时调整赔偿额。三是,补发9年间医保个人账户蓄额5000元,今后按照企业职工正常参加医保的待遇报销。
  一审不支持对唐婆婆赔偿7万多元的养老金
  但档案保管单位认为,现单位已经给她办理了超龄养老保险,且她的档案已经遗失,工作年限、退休时间等都无法确定,因而9年间,每月她应当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根本无法确定。
  该单位表示,养老保险金和5000元的医疗保险,是唐婆婆自己估算的。“现在她仍然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档案是否丢失不影响她享受医疗保险。”
  一审法院审理时,法官走访社保局等部门了解到,唐婆婆现在的年龄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且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因此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属劳动争议,应先行仲裁。”法院审理后,对唐婆婆提出的赔偿7万多元养老金的要求没有支持。
  “保管单位将其档案丢失,影响其办理退休手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故对档案丢失之后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我们了解到,法院最终判档案保管单位赔偿唐婆婆经济损失3万元。
  二审唐婆婆举示养老金计算方法
  唐婆婆胜诉 获得23.2万元赔偿
  唐婆婆不服,向市五中院提起上诉。
  上诉时,唐婆婆举示了一份与她工作经历、资历和年龄近似的一家电器厂职工的简历。“他2008年退休时的养老金为1395元。”唐婆婆说,这证明计算7万多养老保险金的计算方法是合理的。
  “但档案保管单位否认她证据的真实性,也认为没有关联性。但该单位并未提出其他的计算方法。”二审法院的承办法官告诉我们,档案保管单位将唐女士的档案遗失,直接导致了她不能办理退休手续,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
  昨天,我们从市五中院了解到,该院参照与唐婆婆的年龄及资历相类似的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结合我国人均寿命年限,一次性酌定由该单位赔偿唐婆婆9年养老保险金损失7万元以及2009年10月以后的差额损失10万元,共计17万元。
  由于该单位无法以单位名义给唐婆婆参加医疗保险,法院判决该单位一次性支付唐婆婆6.2万元费用,由她自行办理相应的医保手续,以解决今后的医疗费报销问题,共计赔偿损失23.2万元。
  本报记者 邓文婷
  劳动争议中,这些教训需要吸取
  员工向单位要求赔偿社保费、加班工资,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纠纷十分普遍,但以下几种情况,您需要注意。
  1.索赔养老保险差额 法院不受理
  蒋先生1993年在一家工厂工作,2010年退休时发现工厂并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费,因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工厂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法官提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只受理用人单位未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且不能补办而起诉赔偿损失的。未足额缴纳社保造成损失为由起诉赔偿,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者应当在退休前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2.二倍工资要有时限
  范先生2008年5月到一家公司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他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2年间的二倍工资,被法院驳回。
  法官提示: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第2个月算起,最长不能超过11个月,仲裁时效为二倍工资计算终了之日起1年。“用工超过12个月,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不再计算二倍工资。劳动者若要主张二倍工资,应当及时行使权利。
  3.工资标准要取证
  张先生起诉公司,索赔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他认为工资的底薪为2000元加绩效1500元,而公司说效益不好,没发过奖金,并提供张先生签字的2000元的工资表。张先生却说,工资和提成是分开的,公司没有提供完整的工资表,但却没提供依据。
  法院最终以统计局发布的社会同行业平均工资结合当事人陈述确定了张某的工资标准。
  法官提示:对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原则上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劳动者应在平时领取工资时注意收集证据。
  4.加班约定要注意
  袁女士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周六经常加班,后向法院诉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而公司提供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1500元中包含了周六加班工资200元,法院认为1500元扣除200元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该合同约定应为有效,遂驳回了袁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了解企业日常加班情况,并对加班工资进行充分协商。
  唐婆婆
  一审,唐婆婆提出3个诉讼请求:
  一是,赔偿2000年至2009年,养老保险金73173元;
  二是赔偿2009年起至生命终结期间,养老保险每月差额929元(超龄养老保险金低于正常退休养老保险金),并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随时调整赔偿额;
  三是,补发9年间医保个人账户蓄额5000元,今后按照企业职工正常参加医保的待遇报销。
  “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属劳动争议,应先行仲裁。”一审法院审理后,对唐婆婆提出的赔偿7万多元养老金的要求没有支持。
  法院最终裁定结果:
  赔偿金为9年养老保险金损失7万加2009年10月以后的差额损失10万元加自行办理相应的医保手续6.2万元,共计赔偿23.2万元。您还可以使用以下方式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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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单位从事工作,是我单位职工。
由于 原因,我单位没有为其缴纳 年 月至 年 月的养老保险,现及时发现,特此申请为该职工补缴 年 月至 年 月共计 月的养老保险。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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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补助申请书篇二
聘用合同虽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但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的建立,所订合同必须符合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部门的政策,凡是违反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违反的合同条款,应属无效条款。无效合同或无效条款虽属无效民事行为,但这种无效行为也可能带给双方当事人损失,因此,由于一方原因造成无效合同或无效条款,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无效责任人要赔偿对方的损失。明白了上述道理,当用人单位有意以试用期为幌子造成无效合同或无效条款时,我们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只有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时,双方才可以确定试用期,也就是说没有正式合同便没有试用期,更不存在单独的所谓“试用合同”。目前不少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订立所谓的“试用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因为有关法律根本不承认“试用合同”。造成这种无效合同的责任主要在用人单位,而被损失者则往往是被聘用者。
比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了为期1年的“试用合同”,你干了9个月时,单位以“试用期”为名炒你的“鱿鱼”,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你可以提出这个合同是无效合同,一年的试用期应当视为正式合同期。据此,你不但可以要求单位按规定才能解除你的合同,即使合同被解除,你也有权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并要求按规定单位因提前解除合同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当然你也有理由要求单位为你支付所谓“试用期”内的“四金”。
再比如,《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中规定,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还规定,合同期不满6个月的不设试用期,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为 3个月,满3年及3年以上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你的聘用期为2年,而合同规定你的试用期为6个月,那么这个试用期的条款便属无效条款。如果当你干了3个月后,对方以试用期解除合同而不作赔偿时,你可以追究对方造成无效条款的责任,还可以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www.lvshimen.com。篇三
导语:生活当中,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逃避缴纳社保的现象屡见不鲜,本文主要是介绍劳动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让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从而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案例简介孔某2015年3月入职某电器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动后,公司为了规避法律法规,不想承担社会保险责任,该公司要求孔某签订了自愿放弃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承诺书,内容为“本人不愿购买社会保险,责任由自己负责”的声明。2016年孔某与该公司领导发生矛盾,孔某遂以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例摘自于:(2015)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23号。二、律师分析(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协议无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该公司让员工签订的放弃参保的承诺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由于参加社会保险不仅关系到单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自身利益,也涉及整个社会和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是否得以建立和有效运营。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无权放弃。(二)劳动者可以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又根据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孔某可以以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而且可以要求该公司根据孔某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劳动者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补缴社保针对的是因用人单位过错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因此,孔某不但可以合法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该公司补缴从2015年到2016年期间的社保费。温馨提示:本文为作者原创文章,作者:信阳刘伟;微信公众号:xinyangliuwei,欢迎分享。大家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留言、评论,谢谢支持!篇四
补缴社保北京潞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经过北京市通州区工商局注册,注册资本200万元,为正规的法人企业。专注于为个人及企业提供例如社保代缴、社保补缴、档案存管、薪酬外包、福利外包、劳务外包、人事代理、劳务纠纷等各类人力服务。 社保缴费比例(17.6)什么是社保:社会保险,简称社保,也就是大家说的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 五险我们需要交纳多少费用呢?北京为例:咱们按照最低基数来算,为什么用最低基数算,因为现在很多公司为了节省成本都是用最低基数交纳,有人会说我就想按照实际工资交,这样退休领的退休金会多,生孩子报销也多,这里告诉你并不是这样,一句话水涨船高就是这个意思,生孩子是按照整体公司薪资平均值给津贴补助。北京市2017年养老、失业最低基数为2834,医疗、工伤、生育最低基数4252,知道这俩数值,咱们再来看你在单位上班,公司和你需要交多少费用,公司共计1037.36,个人(城镇户籍)320.43,也就是公司一次性给社保局1357.79.举栗子:二嘎子在北京某单位上班,每月薪资为4千块,公司选择按照最低基数来给二嘎子上社保,那么二嘎子实际每月到手现金是(个人社保公司带扣除)=3679.57。二嘎子公司每月在他身上付出多少钱呢,3679.57(发给二嘎子)+1037.36(公司承担部分交纳社保局)+320.43(个人承担部分交纳社保局)=5037.36。所以如果二嘎子在这家单位继续上班,每月只承担了社保费320.43,多划算,但是如果二嘎子公司按照实际工资交纳的话,二嘎子和公司承担的费用更高。有人会说为什么我们要交纳社保呢!?请看北京如下政策1,国家要求单位必须给员工交纳。2,北京买房、买车连续交5年社保(记住是连续) 3,如果孩子打算在通州上学,父母一方在通州连续交纳12个月(最近1年) 的社保记录。 4,通州买房需要提供北京连续交纳5年社保,其中有近3年通州社保 5,护照、签证、港澳通行证,都要求。 6,在北京上社保退休享受北京退休待遇。7,医疗报销用,最高可报销85%,现在看病太贵。 8,如果想要孩子,赶紧上,最后能报销小2万。篇五
社保补缴1、申报流程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2、相关的原始资料(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 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 审批表(或招工表) 、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等原始资料;(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33、带上公章,前往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应表格。END注意事项为保障自身权益,补交社保要及时,详细情况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一、办理范围: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被保险人,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二、办理流程及需报送材料:1、补缴1992年10月至1998年6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提供如下相关材料:(1)《补缴养老保险情况确认表》一式三份(2)补缴人档案(3)补缴期间的工资收入凭证一份(4)补缴期间劳动合同或有效劳动关系证明一份(5)补缴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2、补缴1998年7月以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提供如下相关材料:二、(1)《补缴养老保险情况确认表》一式三份三、(2)补缴期间的工资收入凭证一份(银行发放单)四、(3)补缴期间劳动合同或有效劳动关系证明一份(4)补缴人户口本复印件一份(补缴2011年7月前的需提供)(5)完税证明原件(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3、材料要求(1)所有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压盖公章。(2)以上所提供的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3)《补缴养老保险情况确认表》在管委会615室领取或在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www.bda.gov.cn )上查询下载,具体查询路径:bda 主页→部门网站→人劳局→办事指南。 篇六
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该不该有时间限制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较为普遍,其中包括:(1)应缴未缴,如实际工作时间是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但单位只缴纳了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的社保费;(2)未足额缴费,如月工资是6000元,缴费基数仅按2500元计算。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在获知相关事实后,是否应当责令用人单位补缴,是否应当存在时间限制? 讨论意见1、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在获知相关事实后,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补缴理由:《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 6号)第十条规定:“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反法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 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第十一条规定:“被稽核对象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本案中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应责令用人单位根据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相关规定限期补缴2008年至2010年期间少缴漏缴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然后根据补缴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处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就会损害到职工依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权益。律师点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确实未规定时效问题,从这个意义上,社保稽核部门可以在任何时候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稽核。但这样的处置方法,并不完全妥当,事实上也导致观点2这种干脆完全不予查处的现象。2、补缴时间最早从日开始理由: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未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很普遍,职工这方面的举报投诉也比较多,然而真正执行从用工时补缴或要求单位补齐差额时,很难操作。个人认为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业务流程,与处罚用人单位未按时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主体不同、规程不同,而两者很难协调一致。 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说,“缴费基数一经确定,今后不得对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进行变更,,‘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以后不得再补缴。”这与《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内客也基本一致。经过多年的实践,用人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内容、性质、权限都已明了,并严格遵从,从而推动社会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但是如果社保费征收机构是税务机关,而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直接参与修改基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要求单位“补足”时,如何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接?再者如果允许“补足”,是补足单位缴费部分或是单位和个人部分都要“补足”?前者只是增加基金收支,而后者要修改个人权益记录,这将推翻社保经办机构之前的所有台账、记录、预算决算,甚至影响退休待遇,这项工作十分繁琐。此外,这条规定没有涉及劳动行政部门,更没有指定哪个机构负责。是通过劳动仲裁后变更基数或是经法院判决后变更基数?而对于社保经办机构来说,修改基数的工作流程如何制定?各项台账记录、数据管理、会计凭证是否都要重新变动?由于没有明确各项关系,也没有操作细则,实际上是无法执行的。社会保险具有很大的福利性,个人较少的投入即可获双巨额的利润(有经济学家估算过,缴纳社保费比存入银行收益最少高7倍)。如果允许向前补缴,提高缴费基数,不仅对现行社保经办业务是很大冲击,许多业务都将返工,还对社保基金有很大的冲击,养老金缺口将进一步加大,应对老龄化更加艰难。即使按照《社会保险法》可以“补足”社保费的规定,也只能从201 1年7月1日起执行,这与“缴费年度”时间恰好一致。只要出台细则,可以补足缴费、变动缴费基数和单位台账,但同时要限定条件,比如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不允许变更,以防有人借机提高基数。由于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因此.自日《社会保险法》实施时,允许补缴、补足社保费是有法可依的。律师点评:这种观点并不正确。首先,用人单位未依法缴费,本质是一种很严重的违法行为,在不少国家还是犯罪行为,岂有不予追究(最基本的是责令补缴)之理?用人单位违法后无需补缴,对用人单位就是获利。任何人不得因违法行为而获利,是最为基本的法治理念。其次,补缴后,虽然需要更改缴费基数等,存在一定的工作量,但以工作量增加为由不执行法律法规,置参保人权益于不顾,是违法的。“缴赞基数一经确定,今后不得对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进行变更”等观念也不合法。而且用人单位未依法缴费,社保机构不能说没有责任。再次,部门之间的协调并非难事。如相关机构将补缴费用征缴入库后,社保机构更改相关记录,难在何处?此外,违法补缴不应该是单纯的补正,应当征收滞纳金或进行处罚,由此可遏制逃费、避费行为。3、补办或补缴社会保险费应受时效限制理由:在日常的工作中,经常遇到职工投诉称单位未为其缴纳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调查结果一般分以下几种:(1)单位确实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职工离职时间在2年以内或仍在职;(2)外地职工入取时拒绝承担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而且以保险变现和企业谈条件;(3)职工入职时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但随着法律法规的普及,企业已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并已连续缴费2年以上;(4)职工入职即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单位一直未按实发工资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因此,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在2年以内,劳动行政部门应该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企业的违法行为已在2年以前停止,并且在2年以内未被发现也未被投诉,则超过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时效,不应追究。律师点评:我们倾向于支持这一观点。 篇七
一、补缴范围和对象1.我市实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含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以来,按规定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当补缴其应保未保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各项社会保险实施时间(即最早补缴时间)如下:⑴我市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具体时间,合同制职工为1985年1月,大集体以上固定工为1985年7月,区属小集体固定工为1991年1月,城镇临时工为1990年7月。⑵我市市区全面实施职工医疗保险的时间为日。⑶我市市区工伤保险的实施时间,企业及其职工为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为日。⑷我市市区生育保险的实施时间,企业及其职工为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为日。⑸我市市区失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费“五险合一”统一征缴时间为日。2.我市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后,有按国家、省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的职工(如大队干部、赤脚医生和经劳动部门批准由临时工转为合同制职工等),须补缴上述工作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方可计算缴费年限。二、补缴流程及有关规定1.用人单位中有上述补缴对象的,应当携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⑴单位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等),并填写《苏州市参保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花名册》。⑵经市区劳动监察部门执法检查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经劳动监察部门盖章、监察员签字的《限期改正指令书》及《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⑶补缴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期间(1985年至1991年)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的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或财务年报。⑷补缴按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职工档案等原始材料。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计算补缴金额,办理补缴确认手续。⑴补缴基数一律按办理补缴年度适用的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⑵补缴比例按补缴对应年度各险种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之和执行(补缴1985年至1992年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一按21%的缴费比例执行);补缴医疗保险费的,须同时补缴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3.用人单位根据选定的缴款方式(计入结算表或直接缴费),按规定向地税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缴清应补缴金额。4.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到账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记载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⑴补缴日后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补缴基数记载补缴对应年度各险种缴费基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根据补缴基数按补缴对应年度记账比例记载,补记的个人账户金额从实际缴费到账之月起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根据补缴基数,按补缴对应年月参保人员所属年龄段及划账比例记载,作为办理补缴年度实际应划账户金额,待结算年度末账户清算后结转使用。⑵补缴1992年至1995年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补缴对应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平均数记载缴费基数。⑶补缴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期间(1985年至1991年)养老保险费的,记载相应缴费年限。三、掌握口径1.补缴对象必须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且未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2.用作企业职工补缴基数的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日起按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适用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由于2014年省统计局公布数据时间推迟,日至8月31日期间月补缴基数仍按4273元执行,日至日期间改按4832元执行。3.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后,因滞后办理用工参保手续,造成职工缴费起始月晚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的,应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起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应缴未缴的险种及时间计算应补缴金额后,计入用人单位当期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其中:在3个月以内(含3个月)补办用工参保手续的,补缴基数按职工本人实际月缴费基数执行;超过3个月补办用工参保手续的,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起一律按市区企业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规定进行补缴。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在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间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补缴基数按7798元执行,补缴比例按补缴对应年度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之和执行。补缴到账后,社保经办机构按补缴对应年度补缴基数记载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按实际补缴基数记载其他险种缴费记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根据记载基数,按补缴对应年月参保人员所属年龄段及划账比例记载,作为办理补缴年度实际应划账户金额,待结算年度末账户清算后结转使用。 篇八
【佛山政务短信平台】您咨询的社保补缴问题,答复如下: 审批条件:用人单位追溯补缴6个月以上的社保,须先到所属社保分局申请补缴,由社保部门出具补缴单后,再凭补缴单原件到地税部门进行刷卡缴费。办理资料:每月1-25日,参保单位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险追溯补缴社保费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到单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社保费补缴手续:1.社会保险登记证;2.员工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书面申请(没有固定格式,申请书要注明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员工的工作年限、补缴的原因、申请补缴的时段,加盖单位公章);4.营业执照、核准执业证件或批准成立证件等复印件;(营业执照请提供副本的复印件)5.补缴时段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提供员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如劳动合同书、职工花名册、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起止月份及每年度1月、7月和12月)及其他相关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或者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部门、地税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注:(1)补签的劳动合同不能作为原始证明材料。(2)所提供的工资及会计凭证应提供已建立劳动关系的时段。(3)以上提供的复印件参保单位必须加上“复印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在该字样上加盖单位公章和注明盖章日期。 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居民医保须知: 参保对象条件:(一)正在本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二)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其学龄前(含新生婴儿)或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的,并在外地(含港、澳、台)已入户的子女。 参保原则:(一)符合佛山市招生政策在校学习,包括我市幼儿园(3周岁及以上)、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随迁子女参加居民住院和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单独参加其中一种。参保所享受的财政(二)符合参保条件但不符合享受财政补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参加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由参保人全额支付。 申报方式:(一)个人申报:向其父母一方参保所在地(或本区户籍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二)单位代办:向所在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关系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所需材料:申办人填写《佛山市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 表》、《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授权书》并提供以下材料:(一)父母一方身份证、随迁子女的户口簿(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出生证》或直系亲属的公证证明和复印件。(二)随迁子女(或父母一方)户名的中国农业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份);(三)每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并被幼儿园录取的随迁子女,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入学通知书》;就读小班及以上的随迁子女,提供申请当月加盖幼儿园公章或幼儿园财务专用章的保教费缴费单据。篇九
  “7年来公司不仅没有为我购买社保,连劳动合同都没给我看过。”近日,市民赖女士向本报投诉江西德其尔食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其尔公司),称公司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将其除名,并扣发2010年提成收入及2011年1月份工资。德其尔食品工程有限公司则表示,按照公司规定提成将在4月15日发放到赖女士手中,另外公司每年都会与员工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员工:除名后被扣发工资提成  2004年,德其尔公司成立之初,赖女士就应聘到该公司成为负责湖南区域的销售经理。“待遇、分配提成都是跟老板口头约定的,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赖女士回忆,“直到去年7月才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当时我写完名字之后还没看具体内容,合同就被公司拿走了。”  今年2月25日,赖女士突然接到了公司的“除名通知书”,通知书上写明,“鉴于你2011年2月一直未到岗工作,根据本公司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公司劳动纪律规定,决定对你予以开除。”  赖女士对此很是不解,年后自己一直都到公司上班,怎么会“未到岗工作”?赖女士猜测,“年初时公司没有同我协商,就将任务量增加了一半多,我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老板才将我除名”。  赖女士称,更让她想不通的是,1月份3000元的基本工资,发到手中竟然只有952元。赖女士要求公司为自己补缴社保,并将工资和销售提成结算清楚。  “公司未结算将近4万元的提成和奖励。”赖女士对记者说。  公司:除名是因为不配合工作  3月1日,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京东大道的德其尔公司,负责公司事务的涂女士告诉记者,赖女士确实还有提成没有结算,“但只有3000余元。”  涂女士介绍说,销售人员的提成则分为月度提成、季度提成和年度提成。“赖女士2010年的月度、季度提成都已经结算清楚,年度提成,公司是分两次发放的。公司在过年前就已经将一半提成约3700余元打到了赖女士的账户里,至于剩下的3700余元提成,要等到4月15日发放。”  至于公司将赖女士除名的原因,涂女士表示,赖女士去年就已经同经理说过要辞职,后来又表示愿意继续留在公司。“2月16日,赖女士还来公司预支2000元钱,说要去湖南出差,2月17日又说要离开公司,并一直不交接工作。她被除名是因为不配合公司工作。”  涂女士拿出公司1月份的工资发放明细表指给记者看,“赖女士的基本工资是3000元,当月请假半天,扣除48元,扣除离职前所借的2000元,所以发放952元的基本工资是没有问题的。”  关于赖女士反映公司一直没有缴纳社保和2010年之前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涂女士告诉记者,公司的社保是包括在基本工资之内的,当初进公司时就已经跟员工协商好了。“我是2008年管理人事的,对先前的规定不清楚,但接手之后合同都是一年一签。”  质疑:员工手中无劳动合同  记者质疑为什么赖女士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涂女士回答说,之所以不允许员工将劳动合同带出公司,是因为不想某些同行借鉴合同中的条款,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但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都看过合同中的条款。”涂女士强调。  然而,赖女士却告诉记者,不仅是她,其他销售人员也不知道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赖女士还表示,年后自己并没有提出过辞职,是公司单方面将她除名的。  律师:社保应强制购买  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肖文军律师认为,“《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按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劳动合同,肖律师认为,单位应该把合同给劳动者一份,不然属于违法行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奖金本质上属于工资,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奖金发放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发放工资,而没有规定必须发放奖金或者必须按月发放奖金,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奖金发放的具体标准和方式。但是,用人单位如果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约定了奖金的分配方法,则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不论劳动者是否离开公司。”关于奖金和被除名,肖律师表示,“要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的劳动合同作出判断。”  □文/记者刘星时间管理(Time Management) 目录1 什么是时间管理 2 时间管理方法 3 最新的时间管理概念--GTD 4 时间管理的十一条金律[1] 5 时间管理案例分析 5.1 案例一:浅谈高校管理者的时间管理[2] 5.2 案例二:时间管理的小故事[3] 5.3 案例三:时间管理——华为成功之宝[4] 6 几款在线的时间管理工具 7 参考文献 什么是时间管理时间管理是有效地运用时间,降低变动性。 时间管理的目的:决定该做些什么;决定什么事情不应该做。 时间管理最重要的功能:是透过事先的规划,做为一种提醒与指引。   一、无法管理外在的要求?应接不暇   主管最大的困扰就是,太多来自外界的干扰,随时得放下手边的工作去做别的事情。   担任主管的责任之一就是集合多人的努力,共同完成一份工作。换句话说,主管的工作有很大的一部份需要与别人互动,外界的干扰是主管工作的一部份。你可以排定某些时段做为你的工作空挡,当有人临时找你需要讨论事情时,告诉他,你这会儿忙着呢,不急的话儿,在你的空挡时间再来详谈。   时间管理发展得很快,第一代是建立备忘录;第二代就需要事先的计划和准备;第三代会根据你对任务的理解排列优先顺序。到了第四代,就是分工合作的授权管理。   二、做事没有方法?阅历   我们常运用自己所熟悉或直觉想到的方法做事,但事实上,这并不是最有效率的方法。   完成一件事情,可以有许多方法,关键在于你能否找出最快速的方法。不要毫不考虑的就直接做了,先花几分钟的时间衡量一下,有什么方法可以更有效率的完成事情?   三、周围干扰因素?自控   周围众多干扰因素,是时间流逝的致命杀手,嘈杂声、杂志、零食、报纸、美容品、温度、安全感、方向感、氛围、性欲、压力、烟瘾、联想、健康状况,都是诸多的影响因素。 [编辑]时间管理方法  (一)、计划管理   关于计划,有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季度计划、年度计划。时间管理的重点是待办单、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   待办单:将你每日要做的一些工作事先列出一份清单,排出优先次序,确认完成时间,以突出工作重点。要避免遗忘就要避免半途而废,尽可能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干一起了一起。   待办单主要包括的内容:非日常工作、特殊事项、行动计划中的工作、昨日未完成的事项等。   待办单的使用注意:每天在固定时间制定待办单(一上班就做)、只制定一张待办单、完成一项工作划掉一项、待办单要为应付紧急情况留出时间、最关键的一项,每天坚持。   每年年末作出下一年度工作规划; 每季季末作出下季末工作规划;每月月末作出下月工作计划;每周周末作出下周工作计划   (二)、时间“四象限”法   著名管理学家科维提出了一个时间管理的理论,把工作按照重要和紧急两个不同的程度进行了划分,基本上可以分为四个“象限”:既紧急又重要(如人事危机、客户投诉、即将到期的任务、财务危机等)、重要但不紧急(如建立人际关系、新的机会、人员培训、制订防范措施等)、紧急但不重要(如电话铃声、不速之客、行政检查、主管部门会议等)、既不紧急也不重要(如客套的闲谈、无聊的信件、个人的爱好等)。时间管理理论的一个重要观念是应有重点地把主要的精力和时间集中地放在处理那些重要但不紧急的工作上,这样可以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在人们的日常工作中,很多时候往往有机会去很好地计划和完成一件事。但常常却又没有及时地去做,随着时间的推移,造成工作质量的下降。因此,应把主要的精力有重点地放在重要但不紧急这个“象限”的事务上是必要的。要把精力主要放在重要但不紧急的事务处理上,需要很好地安排时间。一个好的方法是建立预约。建立了预约,自己的时间才不会被别人所占据,从而有效地开展工作。   时间管理之重要事情   如何区别重要与不重要的事情?      1、会影响群体利益的事情为重要的事情;   2、上级关注的事情为重要的事情;   3、会影响绩效考核的事情为重要的事情。   4、对组织和个人而言价值重大的事情为重要事情。(重大包括金额和性质两方面。)   该时间管理方法常常被以如下图式表示:      1、对重要和紧急的事情当然是立即就做   2、而对不重要不紧急的事情不做   3、平时多做重要但不紧急的事情,(因为这是第二象限,常常被称为第二象限工作法)   4、对紧急但不重要的事情选择做。    (三)、有效的时间管理    美国管理学者彼得德鲁克(PFDrucker)认为,有效的时间管理主要是记录自己的时间,以认清时间耗在什么地方; 管理自己的时间,设法减少非生产性工作的时间; 集中自己的时间,由零星而集中,成为连续性的时间段。    (四)、时间abc分类法   将自己工作按轻重缓急分为:a(紧急、重要)、b(次要)、c(一般)三类;安排各项工作优先顺序,粗略估计各项工作时间和占用百分比;在工作中记载实际耗用时间;每日计划时间安排与耗用时间对比,分析时间运用效率;重新调整自己的时间安排,更有效地工作。   (五)、考虑不确定性   在时间管理的过程中,还需应付意外的不确定性事件,因为计划没有变化快,需为意外事件留时间。有三个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的方法:第一是为每件计划都留有多余的预备时间。第二是努力使自己在不留余地,又饱受干扰的情况下,完成预计的工作。这并非不可能,事实上,工作快的人通常比慢吞吞的人做事精确些。第三是另准备一套应变计划。迫使自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对你自己能力有了信心,你已仔细分析过将做的事了,然后把它们分解成若干意境单元,这是正确迅速完成它们的必要步骤。   考虑到不确定性,在不忙的时候,把一般的必然要做的工作先尽快解决。   在工作中要很好地完成工作就必须善于利用自己的工作时间。工作是无限的,时间却是有限的。时间是最宝贵的财富。没有时间,计划再好,目标再高,能力再强,也是空的。时间是如此宝贵,但它又是最有伸缩性的,它可以一瞬即逝,也可以发挥最大的效力,时间就是潜在的资本。充分合理地利用每个可利用的时间,压缩时间的流程,使时间价值最大化。 [编辑]最新的时间管理概念--GTD  GTD是Getting Things Done(完成每一件事)的缩写。来自于David Allen的一本畅销书《Getting Things Done》,国内的中文翻译本《尽管去做:无压工作的艺术》。   GTD的基本方法:GTD的具体做法可以分成收集、整理、组织、回顾与行动五个步骤:   收集:就是将你能够想到的所有的未尽事宜(GTD中称为stuff)统统罗列出来,放入inbox中,这个inbox既可以是用来放置各种实物的实际的文件夹或者篮子,也需要有用来记录各种事项的纸张或PDA。收集的关键在于把一切赶出你的大脑,记录下所有的工作 。   整理:将stuff放入inbox之后,就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整理,清空inbox。将这些stuff按是否可以付诸行动进行区分整理,对于不能付诸行动的内容,可以进一步分为参考资料、日后可能需要处理以及垃圾几类,而对可行动的内容再考虑是否可在两分钟内完成,如果可以则立即行动完成它,如果不行对下一步行动进行组织 。   组织:个人感觉组织是GTD中的最核心的步骤,组织主要分成对参考资料的组织与对下一步行动的组织。对参考资料的组织主要就是一个文档管理系统,而对下一步行动的组织则一般可分为:下一步行动清单,等待清单和未来/某天清单。   等待清单主要是记录那些委派他人去做的工作,未来/某天清单则是记录延迟处理且没有具体的完成日期的未来计划、电子等等。而下一步清单则是具体的下一步工作,而且如果一个项目涉及到多步骤的工作,那么需要将其细化成具体的工作。   GTD对下一步清单的处理与一般的to-do list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作了进一步的细化,比如按照地点(电脑旁、办公室、电话旁、家里、超市)分别记录只有在这些地方才可以执行的行动,而当你到这些地点后也就能够一目了然地知道应该做那些工作 。   回顾:回顾也是GTD中的一个重要步骤,一般需要每周进行回顾与检查,通过回顾及检查你的所有清单并进行更新,可以确保GTD系统的运作,而且在回顾的同时可能还需要进行未来一周的计划工作。   执行:现在你可以按照每份清单开始行动了,在具体行动中可能会需要根据所处的环境,时间的多少,精力情况以及重要性来选择清单以及清单上的事项来行动。 [编辑]时间管理的十一条金律[1]  金律一:要和你的价值观相吻合   你一定要确立个人的价值观,假如价值观不明确,你就很难知道什么对你最重要,当你价值观不明确,时间分配一定不好。时间管理的重点不在于管理时间,而在于如何分配时间。你永远没有时间做每件事,但你永远有时间做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事。   金律二:设立明确的目标   成功等于目标,时间管理的目的是让你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更多你想要实现的目标;你必须把今年度4到10个目标写出来,找出一个核心目标,并依次排列重要性,然后依照你的目标设定一些详细的计划,你的关键就是依照计划进行。   金律三:改变你的想法   美国心理学之父威廉詹姆士对时间行为学的研究发现这样两种对待时间的态度:“这件工作必须完成它实在讨厌,所以我能拖便尽量拖”和“这不是件令人愉快的工作,但它必须完成,所以我得马上动手,好让自己能早些摆脱它”。当你有了动机,迅速踏出第一步是很重要的。不要想立刻推翻自己的整个习惯,只需强迫自己现在就去做你所拖延的某件事。然后,从明早开始,每天都从你的list中选出最不想做的事情先做。   金律四:遵循20比80定律.   生活中肯定会有一些突发和迫不及待要解决的问题,如果你发现自己天天都在处理这些事情,那表示你的时间管理并不理想。成功者花最多时间在做最重要的事,而不是最紧急的事情上,然而一般人都是做紧急但不重要的事。   金律五:安排“不被干扰”时间   每天至少要有半小时到一小时的“不被干扰”时间。假如你能有一个小时完全不受任何人干扰,把自己关在自己的空间里面思考或者工作,这一个小时可以抵过你一天的工作效率,甚至有时侯这一小时比你3天工作的效率还要好。   金律六:严格规定完成期限   帕金森(c-NoarthcoteParkinson)在其所著的《帕金森法则》(Parkinsons Law)中,写下这段话:“你有多少时间完成工作,工作就会自动变成需要那么多时间。”如果你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做某项工作,你就会花一天的时间去做它。而如果你只有一小时的时间可以做这项工作,你就会更迅速有效地在一小时内做完它。   金律七:做好时间日志   你花了多少时间在做哪些事情,把它详细地记录下来,早上出门(包括洗漱、换衣、早餐等)花了多少时间,搭车花了多少时间,出去拜访客户花了多少时间……把每天花的时间一一记录下来,你会清晰地发现浪费了哪些时间。这和记账是一个道理。当你找到浪费时间的根源,你才有办法改变。   金律八:理解时间大于金钱   用你的金钱去换取别人的成功经验,一定要抓住一切机会向顶尖人士学习。仔细选择你接触的对象,因为这会节省你很多时间。假设与一个成功者在一起,他花了40年时间成功,你跟10个这样的人交往,你不是就浓缩了400年的经验?   金律九:学会列清单   把自己要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写下来,这样做首先能让你随时都明确自己手头上的任务。不要轻信自己可以用脑子把每件事情都记住,而当你看到自己长长的list时,也会产生紧迫感。   金律十:同一类的事情最好一次把它做完   假如你在做纸上作业,那段时间都做纸上作业;假如你是在思考,用一段时间只作思考;打电话的话,最好把电话累积到某一时间一次把它打完。当你重复做一件事情时,你会熟能生巧,效率一定会提高。   金律十一:每1分钟每1秒做最有效率的事情   你必须思考一下要做好一份工作,到底哪几件事情是对你最有效率的,列下来,分配时间把它做好。(始终直瞄靶心一绩效(司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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