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中国进出口商品溯源码公司与日商在2010年11月按CIF条款签订了一份10万元的棉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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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单选题 1. CIF LONDON 卖方交货地点是( A ) A. 装运港船上 B. 目的港船上 C.目的港码头 2.以 CIF 术语成交,货物在途中灭失应由( D ) A.卖方承担损失 B.买方承担损失 C.船方承担损失
D. 装运港码头
D.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3.国外来证规定,总金额 50 万元数量为 1000 公吨散装货物,如果未表明可否溢短装,则 不准分批装运,根据《UCP600》条款规定,卖方发货的( D ) A.数量和总金额均不能增减 B. 数量和总金额均可增减 10%以内 C. 数量和总金额均可增减 5%以内 D.数量可增减 5%,总金额不超过 50 美元 4.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是表示( B ) A.货物已经开始装船的日期 B.货物已经装船完毕的日期 C.装载船只到达装运港口的日期 D.装载船只离开装运港口的日期 5.某货轮在航行途中,A 舱失火,船长误以为 B 舱也同时失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A 舱中共有两批货物,甲批货物全部烧毁,乙批货物为棉被单,全部遭水浸,B 舱货物也全部 遭水浸。那么( D ) A.A 舱乙批货物与 B 舱货物均属共同海损 B.A 舱乙批货物与 B 舱货物均属单独海损 C.A 舱货物均属共同海损 D.A 舱乙批货物属于共同海损,B 舱货物属于单独海损 6.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商品是按重量计价的,若合同未明确规定计算重量的办法时,按惯 例,应按( A ) 。A.净重计 B.毛重计 C.皮重计 D.重量计 7. 以下单价表示方式正确的是( C ) A.USD 100/PC B. 1000/MT CIF C.USD 100/PC London D.USD 100 CIF London 8.必须经过背书才能进行转让的提单是( C ) 。A.记名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指示提单 D.备运提单 9.国际货物买卖使用托收方式,委托并通过银行收取货款使用的汇票是( C ) A.商业汇票,属于银行信用
B.银行汇票,属于银行信用 C.商业汇票,属于商业信用 D.银行汇票,属于商业信用 10.D/P at 30 Days Sight 与 D/A at 30 Days Sight 的区别是( A ) A.前者 30 天后付款交单;后者承兑后交单,30 天后付款 B.都是 30 天后付款交单 C.都是承兑后交单 D.付款和交单的时间都不一样 二.多选题 1.海洋运输货运险的基本险别有( ABC ) A.平安险 B.水渍险 C.一切险 D.战争险 2. FOB、CFR、CIF 这三个贸易术语的相同点是( AD ) A.买卖双方的报关责任相同 B.买卖双方承担的运费责任相同 C.买卖双方承担的保险费责任相同 D.买卖双方承担的货物风险责任相同 3.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是(ABCE) A.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测的 B.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合理的 C. 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 D. 采取措施后,船方和货方都作出了一定的牺牲 E. 支出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 4.租船运输包括( AD ) A.定期租船 B.集装箱运输
C.班轮运输
D.定程租船
5. 海运提单的性质与作用主要是( BCD ) A.它是海运单据的惟一表现形式 B.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C.它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D.它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6. 海上货物保险中,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哪些原因造成货物损失, 保险人不予赔偿 (ABCD) A.交货延迟 B.被保险人的过失 C.市场行情变化 D.货物自然损耗 7.共同海损分摊时,涉及的收益方包括( ABC ) A.货方 B.船方 C.运费方 D.救助方 8.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是( BCD ) A.信用证是一种商业信用 B.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C.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
D.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文件
9.罚金条款一般适用于( ABC ) A.卖方延期交货 B.买方延迟开立信用证 C.买方延期接运货物 D.一般商品买卖 10.备用信用证与一般的跟单信用证的区别主要在于( ABC ) A.适用的范围不同 B.银行付款的条件不同 C.受款人要求银行付款时所需要提交的单据不同 D.备用信用证属于商业信用,而跟单信用证则属于银行信用 三.判断并说明原因 1.贸易术语的变形是由于在程租船运输的情况下,CIF 要明确目的港的卸货费用由谁承担 的问题。(√) 原因:对于程租船运输,船方不负责装卸,所以买卖双方要明确装卸费用有谁承担。FOB 要明确装船费用承担问题,CIF 要明确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用由谁承担。2.CIF 与 CIP 最主要的区别是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原因:CIF,CIP 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只是 CIF 只适用于水路运输,而 CIP 适用于各种运输 方式。3.对于个数、件数可以精确计件的商品不适用于溢短装条款。(√) 4.在凭样品买卖时,出口人为了争取主动,防止日后交货困难,有时按买方来样进行复制 再寄交买方确认,这种复制的样品叫复样。(× ) 原因:应该是对等样品。5.提单的抬头是指提单的发货人。(× ) 原因:提单的抬头是指提单的收货人。6.水渍险、一切险、战争险保险责任的起讫均为仓至仓条款。(× ) 原因:战争险不采用仓至仓条款,而只保水上的风险。7.推定全损时,如果被保险人不愿向保险人办理委付手续,就不能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 ) 原因:如果被保险人不办理委付手续,那么保险公司只能按部分损失来赔偿。8. 对于 D/P 远期的方式, 买方承兑汇票后即可取得单据, 待远期汇票到期后才来付款。(× ) 原因:D/P 远期方式也要等到远期汇票付款后才向买方交单。9.Shipping Qulity,Shipping Weight 实际上是剥夺了买方的复验权,对于买方不公平。( √) 原因:Shipping Qulity,Shipping Weight 是指以出口国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品质、 重量合格与否的最后依据,买方无权提出异议,这实质上是剥夺了买方的复验权。
10.在国际贸易中,如果交易双方愿将履约中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必须在买卖合同中订立 仲裁条款,否则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 原因:既可以在买卖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又可以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协商订立仲裁协议,二 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四.案例分析 1. 某公司以 CIF 条件进口一批货物。货物自装运港, 启航不久, 载货船舶因遇风暴而沉没。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将包括保险单,提单,发票在内的全套单据寄给买方,要求买方支付 货款。问进口方是否有义务付款? 答:因为按 CIF 条件成交时,卖方交货属于象征性交货方式,卖方只要提供全套合格单据, 就算完成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买方就必须履行其付款义务。相反,假设卖方提交的 单据不合格,即使货物已安全抵达目的港,买方仍有权拒绝付款。就本例来讲,只要买方对 卖方提交的全套单据无异议,就有义务向卖方支付货款。2.我对澳大利亚出口 1000 公吨大豆,来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分别在大连、 新港装 500 公吨于同一航次同一船只上,问这是否违约?能否议付?为什么? 答:不违约,银行能议付。只要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 的多次装运,即使注明不同的装运日期或不同装货地点,也不视作分批装运。3.有批玻璃制品出口,由甲乙两轮分别载运,货主投保了平安险。甲轮在航行途中与他船 发生碰撞事故, 玻璃制品因此而发生部分损失, 而乙轮却在航行途中遇到暴风雨而使玻璃制 品相互碰撞而发生部分损失,事后,货主向保险人提出索赔,问保险人该如何处理? 答: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造成玻璃制品部分损失的原因是船舶在航行途中与他船相撞,这 一碰撞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损失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 保险人应当赔偿货主; 而在第 二种情况下, 由于造成玻璃制品部分损失的原因不是船舶发生意外事故而是暴风雨袭击船舶, 使之颠簸的结果, 而暴风雨属于自然灾害, 由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属平安险的承保范 围,故而保险人也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船舶在遭遇暴风雨前后发生了碰撞、搁 浅、沉没、触礁或焚毁意外事故,由此造成的玻璃制品的损失,货主还是能够从保险人那儿 获得赔偿的。4.我某公司以 CIF 价格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合同的签订日期为 6 月 2 日。到 6 月 28 日 由日本东京银行开来了不可撤消即期 L/C,金额为 100 万日元,证中规定装船期为 7 月份, 偿付行为美国的花旗银行。我中国银行收证后于 7 月 2 日通知出口公司。7 月 10 日我方获 悉国外进口商因资金问题濒临破产倒闭。在此情况下,我方因如何处理? 答:由于两个业务行,开证行(东京银行) 、偿付行(花旗银行)都是资信很高的银行,我 方可以办理出口手续,将货物出口。因为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因 此,我方应在 7 月份按时发货并认真制作单据,交单议付,由议付银行向东京银行寄单,向 花旗银行索偿。5.我出口公司 A 向新加坡公司 B 以 CIF 新加坡条件出口一批土特产品,B 公司又将该批货 物转卖给马来西亚公司 C。货到新加坡后,B 公司发现货物的质量有问题,但 B 公司仍将原 货转销至马来西亚。其后,B 公司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
证书,向 A 公司提出退货要求。请问:A 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A 公司应拒绝退货要求。马来西亚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无效。新加坡 B 公司已经 转卖给马来西亚 C 公司,意味着对货物的部分接受,部分接受视同整体接受,B 公司已经 丧失了对货物的检验权。6.日本某银行应当地客户的要求开立了一份不可撤消的自由议付 L/C,出口地为上海,证 中规定单证相符后,议付行可向日本银行的纽约分行索偿。上海一家银行议付了该笔单据, 并在 L/C 有效期内将单据交开证行,同时向其纽约分行索汇,顺利收回款项。第二天开证 行提出单据有不符点, 要求退款。议付行经落实, 确定不符点成立, 但此时从受益人处得知, 开证申请人已通过其他途径(未用提单)将货提走。议付行可否以此为理由拒绝退款? 答:不能拒绝退款。因为(1)L/C 业务是纯单据业务,单证不符不能付款,银行仅处理单 据,不问货物真实情况。(2)尽管开证申请人将货物提走,但开证行并未将单据交给开证人 所以,议付行应向受益人追索所垫付的货款,退款给开证行。
第一篇:国际贸易实务试题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材)习题答案
第七章 国际贸易术语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96) 1、下列术语中卖方不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及支付相关相关费用的是( A、FCA B、FAS C、FOB ) 。D、实际性交货 D、EXW ) 。
2、象征性交货指卖方的交货义务是( A、不交货
B、即交单又实际性交货 C、凭单交货 ) 。
3、CIF Ex Ship’s Hold 属于( A、内陆交货类
B、装运港船上交货类 C、目的港交货类
D、目的地交货
4、我出口大宗商品,按 CIF 新加坡术语成交,合同规定采用租船运输,如我方不想负担卸 货费用,我方应采用的贸易术语变形是( 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 C、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 ) 。B、CIF Landed Singapore D、CIF EX Tackle Singapore
5、在以 CIF 和 CFR 术语成交的条件下,货物运输保险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运输途中货 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 ) 。B、均由卖方承担 D、前者由买方承担,后者由卖方承担
A、前者由卖方承担,后者由买方承担 C、均由买方承担
6、按照《2000 通则》的规定,以 FOBST 贸易术语的变形成交,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界限是 ( )。B、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 D、装运港码头 )合同而制定的。
A、货交承运人 C、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
7、 《1932 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 A、FOB B、CFR C、CIF D、FCA 8、CIF Ex Ship’s Hold 与 DES 相比,买方承担的风险( A、前者大 C、后者大 B、两者相同
D、买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的解释与《2000 年通则》
9、在交货地点上, 《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对( 中对 FOB 的解释相同。A、FOB Under Tackle B、FOB
C、FOB VesselD、FOB Liner Terms
10、根据《2000 年通则》的解释,CFR 术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如果卖方先将货物交到货站 或使用滚装与集装箱运输时,应采用( A、FCA 参考答案: 1、D 2、C 3、B 4、C 5、C 6、B 7、C 8、A 9、C 10、C B、CIP C、CPT D、DDP )为宜。
课堂讨论 7-1:比较 FOB、CFR、CIF 三种贸易术语的异同。(P112) 参考答案:FOB、CFR、CIF 三种贸易术语的相同点主要有: (1)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的船上。(2)风险转移都以装运港船舷为界。(3)运输方式都适于海运或内河航运。(4)进、出口 清关手续都由买方、卖方各自办理。(5)按这些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这三种贸易术语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及费用的不同。FOB 术语由买 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 CFR 和 CIF 术语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 CIF 术语下, 卖方还应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和支付保险费,由此可以看出三种术语的价格构成也不同,CIF 属于的价格最高,CFR 术语次之,FOB 最低。课堂讨论 7-2:FOB、CFR、CIF 和 FCA、CPT、CIP 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是什么?(P112) 参考答案: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OB、CFR、CIF 是适用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航运,其承运 人一般是船公司,而 FCA、CPT、CIP 则适用于包括海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以及多式联运方 式,其承运人可以是船公司、航空公司或多式联运的联合运输经营人; 2.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FOB、CFR、CIF 三种贸易术语的风险转移点为装运港船舷,而 FCA、CPT、CIP 的风险则自货物交付承运人接管时转移。承运人接管货物的地点可以在其提 供的运输工具上,也可以为约定的运输站或收货站; 3.卸费用负担不同: 采用租船运输时, 条件下需要明确装货费用由何方负担, CFR、 FOB 在 CIF 条件下要规定卸货费用由何方负担。而 FCA、CPT、CIP 术语同样采用租船运输时,由于 装卸货费用通常已经包括在运输中, 所以买卖双方一般需要在合同中规定装卸货费用由何方 负担; 4.运输单据不同:按 FOB、CFR、CIF 条件成交,卖方应提供与海运有关的运输单据,而 FCA、CPT、CIP 术语,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运输单据视运输方式而定。一、案例分析题 1.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 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 品的数量为 500 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 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 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 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 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2.我方以 FCA 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 4 月 12 日, 由于我方业务员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 4 月 15 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 我方收到货物后, 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 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 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 3.我方于荷兰某客商以 CIF 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
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 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 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4.我方以 CFR 贸易术语与 B 国的 H 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 时间为 4 月 15 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 4 月 8 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 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 4 月 8 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5.某进出口公司以 CIF 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 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 9 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 证不迟于 12 月 5 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 货款退还买方。问:该合同是否还属于 CIF 合同,为什么? 6.我某出口公司就钢材出口对外发盘,每吨 2500 美元 FOB 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 价格改为 CIF 伦敦。问:1)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 2)如果最终按 CIF 伦敦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 何不同? 7.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瓷制品 5000 件,外商报价为每件 10 美元 FOB Vessel New York, 我方如期将金额为 50000 美元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开抵卖方, 但美商要求要求将信用证金 额增加至 50800 美元,否则,有关的出口关税及签证费用将由我方另行电汇。问:美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1、 我方应负担卸货费用,不需要负担进口报关费。因为本案中我某进出口公司按 CIF 卸至岸上成交,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卖方要负担卸货费;但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 的情况下,进口手续由买方办理,进口报关费由买方负担。因此,我方应负担卸货费而不应 负担进口报关费。2、 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因为本案中,我方收到货物后,所发现的部分货物的水渍, 是因我方业务员的疏忽而造成的。所以,责任应由我方承担。因此,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3、 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因为,按 CIF 术语成交术语象征性交货,买卖双方风险 划分的界限以船舷为界,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本案中,卖方收到买方开 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 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 这说明卖方已经完成了交货 义务并且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因此,只要卖方按照信用证提交了单据,就可以及时收回货
款。2)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凭保险单和有关证明向其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4、 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 CFR 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 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 卖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时发出 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 应由我方承担。5、 本案中合同性质已不属于 CIF 合同。因为:1)CIF 合同是“装运合同” ,即按此类 销售合同成交时,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 即完成了交货义务, 对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运后发生的事件所 产生的费用,卖方概不承担责任。而本案的合同条款规定: “卖方保证不得迟于 12 月 5 日将 货物交付买方,否则,卖方有权撤销合同??”该条款指卖方必须在 12 月 5 日将货物实际 交给买方,其已改变了“装运合同”的性质;2)CIF 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在象征性 交货的情况下,卖方凭单交货,卖方凭单付款,而本案合同条款规定: “??如卖方已结汇, 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该条款已改变了“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凭单交货的特点。因而, 本案的合同性质已不属于 CIF 合同。6、 1)原报价为每吨 2500 美元 FOB 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将价格改为 CIF 伦敦, 我方应调高对外报价。因为,以 CIF 价格成交时,我方需要负担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 费和保险费;2)如最终我方以 CIF 术语成交时,卖方不但增加了订立运输合同和办理保险 手续责任, 而且还增加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这两项费用的负担。但不论 以 FOB 还是 CIF 术语成交,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都以船舷为界。7、 美商的要求是合理。根据本案的案情可知,本案依据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 例是《1990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根据该惯例的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 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产生的其它费用,而我方开出的信用证中未包含此项费用。因此,美商的要求是合理的。二、简答题 4.试比较 CIF 与 DES 的异同点。5.试比较 CFR 与 CPT 的异同点。6.试比较 CFR 与 FOB 的异同点。7.试比较 CIF 与 CIP 的异同点。8.试比较 DEQ 与 DES 的异同点。9.试比较 FOB 与 FCA 的异同点。10.在实际业务中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参考答案: 4. (1)交货地点不同:CIF 术语的交货地点在装运港的船上,而 DES 的交货地点却在 目的港的船上; (2)风险划分界限不同:CIF 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 DES 以目的港船上为界;
(3)交货方式不同:CIF 是一种象征性交货,即凭单交货,而 DES 是实际交货; (4)合同 类型不同:按 CIF 条件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而按 DES 条件成交的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5)卖方的义务不同:采用 CIF 术语,卖方在装运港交货,由卖方办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 的运输和保险事项属于代办性质,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或惯例办理, 并提交合同的运输 和保险单据;而采用 DES 术语办理时,卖方在目的港交货,所办理的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 输和保险事项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办理的, 他必须保证按时在目的港提交合格的货物, 至于是 否办理保险事项,则由卖方自行决定。5.实务中,常将 CFR 称为“海上 CFR” ,而将 CPT 称为“联合运输的 CFR” ,两者的区别 如下: (1)在运输方式上:CPT 可使用于包括所有运输方式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而 CFR 则 只能使用于以海运或内河航运运输货物的交易。因此, 前者的承运人可能是公路承运人或是 铁路承运人、航空公司、联运承运人,承运人不必拥有运输工具,后者的承运人一般是船东 租船人或船运代理人。(2)在交货地点上:CPT 的交货地点在第一承运人营业处所;而 CFR 的交货地点则在 装运港船上。(3)在风险移转上:在 CPT 下,货物风险是以其交给第一承运人时作为风险转移界限; 而在 CFR 下,则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作为风险转移的分界点。(4) 在卖方应提供的运输单据上: CPT 下, 在 卖方应提供的运输单据不必注明 “On Board (已装船) ”字样;但在 CFR 下,卖方应提供注明“On Board”字样的运输单据,此项运输 单据必须可使买方在目的港向承运人索取货物,而且,除另有约定外,尚须能使买方以转让 单据或通知承运人方式将运输途中货物转售给下一买方,CPT 术语的运输单据则无此项要 求。(5)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不同:在 CFR 下,卖方通常只要交出代表货物的海运提单,一 般地说,货物所有权就转移至买方;但在 CPT 下,不能仅通过交付运输单据,货物所有权便 可转移 [除非其为可流通(转让)提单],因为陆上运输和航空运输中所用的运输单据,与 海运提单的法律性质不同。6.主要相同点: (1)均只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航运; (2)均由卖方负责申领出口许可证及办理货物出口通关手续; (3)货物风险均在越过出口港船舷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4)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货物的保险事宜; (5)均由买方负责申领进口许可证并办理货物进口通关手续,支付进口关税。主要不同点: (1)在 FOB 下,由买方负责安排船运并支付运费,但在 CFR 下,则由卖方负责安排租
船定舱并支付运费; (2)在 FOB 下,卖方只须提供交货的通常交货证明以证明其已交货,只在买方有所要 求时,才协助其取得运输单据,但在 CFR 下,卖方须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凭该运输单据, 买方可在目的港向承运人索取货物或在运输途中将货物转售; (3)通常 FOB 多使用于由买方租船的交易;而 CFR 则多使用于通常的交易; (4)在 FOB 下,必须约定装运港;而在 CFR 下,则必须约定目的港; (5)在 FOB 下,常发生船舶已到港,而卖方无法交货,或货已准备好,船舶却未到港 或迟到的情形,在 CFR 则无此种问题; (6)在 FOB 下,在装载费用方面常发生应由何方负担的问题,而在 CFR 下,则常发生 卸货费用由何方负担的纠纷。7. 实务中, 常将 CIF 术语称为 “海上 CIF” 而将后述的 CIP 术语称为 , “联合运输的 CIF” , 两者的区别如下: (1)在运输方式上:CIP 术语可使用在包括联合运输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而 CIF 术 语则只能使用在以海运或内河运输的交易。(2)在交货地点上:CIP 术语下的交货地点在第一承运人(First Carrier)营业处所; 而 CIF 术语下的交货地点则在装运港船舶上。(3)在风险转移上:在 CIP 术语下,货物风险是以其交给第一承运人时作为风险转移 的界限;而在 CIF 术语下,则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作为风险的分界点。(4) 在卖方应提供的运输单据上: CIP 术语下, 在 卖方应提供的运输单据不必注明 “On Board”字样;但在 CIF 术语下,卖方应提供注明“On Board”宇样的运输单据。在 CIF 术 语下,卖方所提供的运输单据必须可使买方在目的港向承运人索取货物,而且,除另有约定 外,尚须能使买方以转让单据或通知承运人等方式将运输途中的货物转售给下一买方,CIP 术语的运输单据则没有此项要求。(5)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不同:在 CIF 术语下,卖方通常只要交出代表货物的海运提单, 一般货物所有权就转移至买方; 但在 CIP 术语下, 不能仅通过交付运输单据而使货物所有权 发生转移(若其为可流通转让提单除外) ,因为陆上运输和航空运输中所用的运输单据与海 运提单的法律性质不同。(6)费用承担不同:在 CIF 术语下,卖方须承担把货物运到目的港的运费及保险费; 但在 CIP 术语下,卖方须承担把货物运到目的地为止的运费及保险费。8. (1)在交货地点方面:在 DES 术语下,卖方须在指定目的港于通常卸货地点的船舶 上交货;在 DEQ 术语下,卖方须在指定目的港码头上交货。(2)在风险承担方面:在 DES 术语下,卖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直至其在 指定目的港船舶上把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为止;在 DEQ 术语下,卖方则须承担货物风险,直 至其在指定目的港码头上,把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为止。
(3)在卸货费用承担方面:按 DES 合同交易时,货物如以班轮条件(Liner Terms)装 运,则卸货费用包括在运费中,由卖方承担,如以租船装运,则卸货费用由买方承担;按 DEQ 术语交易时,无论以班轮条件 Liner Terms 装运,还是以租船装运,卸货费用都由卖方 承担。9.实务中,常将 FOB 术语称为“海上 FOB” ,而将 FCA 术语称为“多式联运的 FOB” ,两 者的区别如下: (1)在运输方式上:FCA 可用于包括以多式联运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运送货物的交易; 而 FOB 则只能使用于以海运或内河航运方式运送货物的交易。(2)在交货地点上:FCA 下的交货地点在内陆的运送集散地或其他收货地点;而 FOB 下的交货地点则在装船港船舶上。(3)在风险转移上:FCA 下的风险转移地点与运输工具没有关联,是以货物交给指定 承运人时作为风险的分界点; FOB 则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海(河)船的船舷作为风险的分界 而 点。(4)在卖方应提交的运输单据上:FCA 的交货地点在内陆,承运人签发运输单据时, 货物尚未装上运输工具,因此对卖方所应提交的运输单据,只能做出笼统的规定:提供货物 已交承运人的通常证明; 但在 FOB 术语下, 卖方所应提交的运输单据则必须表明货物已装上 船。
第九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134) 1.下列条件中, ( )不是构成发盘的必备条件。B. 主要交易条件必须十分完整齐全 D. 表明发盘人承受约束的意旨
A.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C.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2.我国某企业 6 月 10 日向国外某客户发盘,限 6 月 15 日复到有效。6 月 13 日接到对方复 电称“你 10 日电接受,以获得进口许可证为准” 。该接受( A.相当于还盘 B.在我方缄默的情况下,则视为有效接受 C.属于有效的接受 D.属于一份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的接受 3.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在尚未送达受盘人之前,是可以阻 止其生效的,这叫发盘的( A.撤回 B. 撤销 ) 。D. 接受 ) 。
4.我方公司星期一对外发盘,限星期五复到有效,客户于星期二回电还盘并邀我电复。此 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故我未予答复。客户又于星期三来电表示接受我方公司星期一的发 盘,在上述情况下( ) 。
A.接受有效 C.如我方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成立 5.在国际货物买卖中, ( A.询盘和发盘
B. 接受无效 D. 属于有条件的接受
)是交易磋商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步骤。D. 询盘和接受
B. 发盘和还盘 C.发盘和接受
6.我方某出口公司于 5 月 5 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 8 日复到有效。对方于 7 日以电报发 出接受通知,由于电信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 11 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 公司亦未表态。此时, ( ) 。
A.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效力。B.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C.只有发盘人好不延迟的表示接受,该逾期接受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未成立 D.由电信部门承担责任 7.某公司向欧洲某客户出口一批食品,该公司于 3 月 16 日发盘,限 3 月 20 日复到有效。3 月 18 日接对方来电称:你方 16 日电接受, “ 希望在 5 月装船。我方未提出异议, ( ” 于是 A.这笔交易达成 C.属于还盘,交易未达成 B. 需经该公司确认后交易才达成 D. 属于有条件接受,交易未达成 ) 。) 。
8.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盘和接受的生效采取( A.投邮生效原则 C.口头协商原则 B. 签订书面合约原则 D. 到达生效原则
9.英国某商人 3 月 15 日向国外某客商用口头发盘,若英商与国外客商无特别约定,国外客 商( ) 。B. 应立即接受方可使合同成立 D. 在两三天内表示接受可使合同成立
A.任何时间表示接受可使合同成立 C.当天表示接受即可使合同成立
10.A 公司 5 月 18 日向 B 公司发盘,限 5 月 25 日复到有效。A 公司向 B 公司发盘的第二 天,A 公司收到 B 公司 5 月 17 日发出的、内容与 A 公司发盘内容完全相同的交叉发盘,此 时( ) 。
A.合同即告成立 B.合同无效 C.A 公司向 B 公司或 B 公司向 A 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D.必须是 A 公司向 B 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 B 公司时,合同成立 参考答案
1、B 2、A 3、A 4、B 5、A 6、A 7、A 8、D 9、B 10、C
课堂讨论 9-1:在法律上,撤销与撤回的概念有什么区别?(P138) 参考答案:在法律上,撤销与撤回属于不同的概念,撤回是指发盘尚未生效,发盘人采取行 动,阻止它的生效;而撤销是指在发盘已经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的形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
力。课堂讨论 9-2:还盘有什么法律后果?(P139) 参考答案:还盘有两个法律后果,其一是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 去效力;其二是还盘等于是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的发盘。二、案例讨论题 1.我方 A 公司向美国旧金山 B 公司发盘某商品 100 公吨,每公吨 2 400 美元 CIF 旧金 山,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收到信用证后 2 个月内交货,限 3 日内答复。第二天收到 B 公司回电称: “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 ”(接受你方发盘,立即装运)A 公司 未予答复。又过两天, 公司通过旧金山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 “shipment immediately&。B 注明 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 20%,A 公司以合同并未达成为由拒绝交货,并立即将信用证 退回,于是双方发生争议。2. 某月 20 日, 我方 F 公司向老客户 G 公司发盘: “可供一级红枣 100 公吨, 每公吨 500 美元 CIF 安特卫普,适合海运包装。定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速复电。” G 立即电复: “你 20 日电我方接受,用麻袋装,内加一层塑料袋。”由于 F 公司一时没有麻 袋,故立即回电: “布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回电后,G 未予答复,F 便着手备货。之后在 F 公司去电催请 G 公司开立信用证时,G 以合同根本没有成立为由拒绝,于是发生争议。3.我方对外发盘轴承 800 套,分别为:10l 号/200 套;102 号/100 套;103 号/200 套;104 号/300 套,限 9 月 20 日复到有效。对方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来电表示接受,并附第 1080 号订单一份。订单内表明的规格是:10l 号/200 套;102 号/200 套;103 号/300 套; 104 号/100 套。我方对来电未作处理。数天后收到对方开来的信用证,证内对规格未作详 细的规定,仅注明:as per our order No.1080。我方凭证按原发盘的规格、数量装运出口,商 业发票上注明 as per order No.1080。问:我方可否顺利交单结汇?为什么? 参考答案:1.2. 以上两则案例,都是我方向外商发盘,外商表示“接受” ,但都在“接受”中变更了发 盘的条件, 且我方或外商对于这种变更又都未予答复, 以致一方认为合同已经成立而开立信 用证或着手备货, 另一方则认为合同并未成立而最终引发争议。所不同的只是对发盘变更的 具体内容,一则变更的是发盘中的装运期,另一则变更的却是包装条件。那么,这两则案例 中,我方与外商的合同究竟是否成立呢?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与其他合同一样, 必须具备两个法律步骤――即要约和承诺。要约在贸易中又称发盘,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约为目的,向特定受盘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表明 交易条件并表示受其约束; 承诺在实务中又称接受, 是受盘人按照发盘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对 发盘条件所作出的同意表示。一项发盘,只有被受盘人作出接受,交易才能达成,合同也可 成立。
在外贸业务中,接受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是否在电文中有了“接受”两字,就可以成 为法律意义上有效的接受呢?譬如以上两例。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法律意义上的接受是重 实质而非只看形式的。接受必须是对发盘内容完全的、无保留的同意,而不能对发盘条件有 所添加或更改,这一点是很严格的。那么,是否对发盘做了添加或更改的“接受” ,就一定 不能构成有效的接受呢?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 19 条规定:(1)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 “ 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2)但是,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 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 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盘的条件, 处罚盘 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 仍构成接受。如果发盘人不 作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盘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中所载的更改为准。(3)有关 货物价格、付款、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 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盘的条件。”根据该条 的三款规定, 我们可以分别得出认定载有对发盘更改之接受的法律后果的一般原则、 例外情 况及其条件和实质性变更的判定标准。该条第(1)款指出,原则上,这种接受应视为拒绝 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第(2)款指出,但存在例外情况,即这种接受仍可构成有效接受, 然而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这种接受对发盘的更改并不构成实质性变更; 二是发盘人 不过分迟延的通知其反对,并指出在差异问题上,合同条件将以接受中的更改为准;第(3) 款则指出,判定接受中所载变更的性质的标准,即何为实质性变更。根据以上《公约》的规定,对于前面问题中所谈的对发盘做了添加或更改的“接受” , 我们应先判定其变更的性质,而后再认定其法律后果。若该项变更属实质性变更,则其构成 还盘;若该项变更属非实质性变更,应再看发盘人的态度,如发盘人以通知表示反对且在时 间上不过分迟延,则其也构成还盘,否则构成接受。根据上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律条件,案例 1 中,我方发盘,外商回电“接受” , 但变更了发盘中的装运期。而装运期对所采用的 CIF 术语来说也即交货期,因为在该术语 下卖方的交货义务是以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只完成的。所以, 该变更因更改了 “交货时间” 而属实质性变更,该“接受”构成还盘。故合同不成立。案例 2 中,我方发盘,对方电复“接 受” ,但更改了发盘中的包装条件,属非实质性变更,然而由于我方立即回电对该非实质性 变更又提出变更,即表示了反对,故不能构成接受而仍然构成还盘。那么,既然对方的“接 受”并非有效接受,是否就至此可以定论合同没有成立呢?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合同虽不 能由我方发盘经对方接受而成立, 却可以由我方接受对方的发盘来达成。而对方的发盘即是 其还盘,因之具备发盘的要件;受盘人特定、内容确定且表明受其约束;我方的接受即是我 方的回电,虽更改了对方发盘的包装条件,但属于非实质性变更,且对方未予答复即并未表 示反对,故构成有效接受,使得合同成立。综上所述, 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发盘与接受两个环节, 但接受不一定都以明确的字眼表
示,如案例 2 中的我方接受;反之,有“接受”字眼的不一定就是接受。至于在“接受”中 对发盘条件的变更, 更应慎重对待――首先要对其定性, 然后再结合国际市场状况和自身情 况作出适当的应对,即: (1)对于实质性变更,若欲成交则应及时接受,否则可拒绝或不予 答复; (2)对于非实质性变更,若欲成交则可确认或不予答复,否则定当以通知表示反对。一定要注意:同时对发盘的变更,变更的条件不同,其性质就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尤其 是同一态度即“不予答复”对其所产生的法律意义也截然相反。另外,由案例 2 中我方回电所具有的接受意义,我们还应警惕看问题不连贯、不全面、 半途即止和和一面性,避免作出错误的判断,从而造成不必要的争议和不应有的损失。3.思路:我方不可顺利交单结汇。从本案中看出,对方的接受对我方发盘的内容进行 了修改,已构成了还盘,但我方对来电未作处理,导致对方开来的信用证的规定与我方发盘 内容不符, 而我方却按原发盘的内容出运货物, 此举势必造成单证不符, 我方无法顺利结汇。
第十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148) 1.凡货样难以达到完全一致的,不宜采用( A.凭说明买卖 C.凭等级买卖 B.凭样品买卖 D.凭规格买卖 )。
2.在交货数量前加上“约”或“大约”字样,按惯例《UCP600》的规定这种约定可解释 为交货数量不超过( A.10% )的增加幅度。巴 2.5% D.1.5%
3.在品质条款的规定上,对某些比较难掌握其品质的工业制成品或农副产品,我们多在合 同中规定( )。B.增减价条款 D.商品的净重 )以备交货时核查之用。B.复样 D.对等样品 )计算其重量。D.理论重量 )。
A.溢短装条款 C.品质公差或品质机动幅度 4.凭卖方样品成交时,应留存( A.回样 C.参考样 5.对于价值较低的商品,往往采取( A.以毛作净 B.法定重量 C.净重
6.对于大批量交易的散装货,因较难掌握商品的数量,通常在合同中规定( A.品质公差条款 C.立即装运条款 B.溢短装条款 D.仓至仓条款
7.合同中未注明商品重量是按毛重还是净重计算时,则习惯上应按( A.毛重 B.净重 C.以毛作净 D.公量
8.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出口数量为 500 吨。在溢短
装条款中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增减 5%,但未对多交部分货物如何作价给予规定。卖方依合约规定多交了 20 吨,根据《公约》的规定,此 20 吨应按( A.到岸价 B.合同价 C.离案价 D.议定价 )作价。
9.我方某进出口公司拟向马来西亚出口服装一批,在洽谈合同条款时,就服装的款式可要 求买方提供( A.样品 )。B.规格 C.商标 )。C.英制 D.美制 D.产地
10.我国现行的法定计量单位制是( A.公制 参考答案: 1、B 2、A 3、C 4、B B. 国际单位制
课堂讨论 10-1:在出口贸易中,有些非洲国家经常很轻易下订单,但要求我国出口企业提 供卖方样品,并表示在收到样品后订立正式合同,你如何理解?(P152) 参考答案: 大致有两种可能: 第一,进口商以卖方样品为依据,确定买卖商品的品质,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如果对 卖方样品不满意,可以品质不符为由,撤消合同,即使合同成立,也可以实际交付货物品质 与提供的卖方样品不符为由,提出索赔。第二, 进口商经常以下订单为由, 要求提供卖方样品的真实目的是掌握商品的设计规格, 以便在国内仿制, 或要求其他生产商加工, 或以该样品的品质要求其他供货商提供更优惠的 交易条件。因此,出口商要在合同(或定单)中,加列保护对所提供样品的知识产权的有关 条款。课堂讨论 10-2(P153) : 青岛某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三级品, 但发货时才发现苹果 库存不足,于是该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 “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 。货抵 买方后,遭买方拒绝。请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 参考答案: 买方有拒付的权利。既然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提供三级品,出口商即应履约执行, 所提供货物如为二级品,即使按三级计价,也构成违约。因为这样无疑会影响甚至破坏进口 商与其买家的契约关系, 会造成大家对品质级别划分的识别和认定, 破坏供应链条上商家长 期形成的贸易习惯,并发生重新整理的额外费用。课堂讨论 10-3(P155) : 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10 000MT 5% more or less at the seller’s option” ,卖方正待交货 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问: (1)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货多少数量?
(2)如果你是买方,在磋商合同条款时,有何注意事项? 参考答案: (1)10 000×(1-5%)=9500MT (2)关于选择溢短装的权利;溢短装部分商品的价格确定 一、案例分析题 1.我方向西欧某国出口布匹一批,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因购销旺季,未对货物进行检 验就将布匹投入批量生产。数月后,买方寄来几套不同款式的服装,声称用我方出口的布匹 制成的服装缩水严重,难以投人市场销售,因而向我方提出索赔。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 2.我方某出口公司对美成交出口电冰箱 4 500 台,合同规定。pyw-A、pyw-B、pyw-C 三种型号各 1 500 台,不得分批装运。待我方发货时,发现 pyw-B 型电冰箱只有 1 450 台, 而其他两种型号的电冰箱存货充足, 考虑到 pyw-B 数量短缺不大, 我方于是便以 50 台 pywA 代替 pyw-B 装运出口。问:我方是否应该理赔,为什么? 3.我方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 含水分 14%、含油量 18%、含杂质 1%。国外客户收到货物不久,我方便收到对方来电称: 我方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的相差较远,具体规格为含水分 18%、含油量 10%、含杂质 4%,并要求我方给予合同金额 40%的损害赔偿。问:对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合同中就这一类商品的品质条款应如何规定为宜?, 4.我方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以 CIF 条件与国外买方签订一份出口 5000 套西服的合同。货到目的港,经买方对货物进行复验后,发现部分西服有水渍。因此,买方向我方纺织品公 司提出 30%的扣价索赔。但当我方欲就此案进行核查时,买方已将该批西服运往他国销售。问:我方是否仍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5.AB 公司出口葡萄糖 5000 桶,设毛重均为 54 公斤,净重均为 50 公斤。现在卖方设 计了三种唛头,请问选择哪种唛头最合理? AB NEW YORK NO.1-5000 (第 1 种) 参考答案: 1.我方不应该理赔。本案就买方因购销旺季,未对货物进行检验就将布匹投入批量生 产产生的后果,我方可根据国际上通常执行的“纺织品一经开剪即不予考虑赔偿”的原则, 拒绝理赔。2.我方这样做是不合适的。因为如双方实现无品质机动幅度的规定,卖方在交货时, AB NEW YORK GW.54KGS (第 2 种) AB NEW YORK NW.50KGS (第 3 种)
对于货物的质量(包括规格、花色搭配、型号等)应严格询售合同的规定。否则,由此而产 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卖方承担。就本案而言,我方在发现 pyw-B 型电冰箱数量短缺,应先征 得买方的同意才能发货,而不能擅自其它型号的电冰箱来代替。因此,我方的做法是不合适 的。3.对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我方交货的品质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理应给予对方一定 金额的损害赔偿,但是否为合同金额的 40%,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合同中就这一类较难 掌握交货品质的出口商品的品质条款, 应采用规定品质公差或品质机动幅度的方法, 来避免 因交货品质难以掌握,给我方交货带来的困难。4.我方不应赔偿对方的损失。根据案情,货到目的港经买方对货物进行复验后,发现 部分西服有水渍,因此,买方向我方纺织品公司提出 30%的扣价索赔。但当我方欲就此案 进行核查时, 买方却已将该批西服运往它国销售, 这表明买方对货物做出与卖方所有权相抵 触的行为,导致买方事实上提已接受了货物,从而丧失了向卖方索赔的权利。所以,我方不 应赔偿对方的损失。5.第 1 种唛头设计最合理。
第十一章 国际货物运输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160) 1.我国对北美出口货物通常所使用的运输单据是( A、铁路运单正本 C、海运提单 ) 。
B、承运货物收据 D、航空运单
2.按《UCP500》解释,若信用证条款中未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转运”,则 应视为( A、可允许分批装运 C、可允许装运,但不允许分批装运 3.海运提单日期应理解为( A、货物开始装船的日期 C、货物装船完毕的日期 4.关于租船装卸费用划分问题,使用较多的是( A、FO C、FOB Liner Terms 5.班轮运输应该( ). ) 。B、货物装船过程中任何一天 D、签订运输合同的日期 ) 。B、FIO D、FI ) 。B、可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D、不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A、包括装卸费,但不计滞期费、速遣费 B、包括装货费,但不计滞期费、速遣费 C、包括装卸费和滞期费,但不计速遣费 D、包括装卸费和速遣费,但不计滞期费
6.下列单据中,只有( A、大副收据 C、场站收据副联
)才可用来结汇。B、铁路运单副本 D、铁路运单正本 ) 。B、不记名提单 D、清洁提单 ) 。
7.经过背书才能转让的提单是( A、指示提单 C、记名提单 8.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的承运人的责任是( A、只对第一程运输负责 C、对运输不负责
B、必须对全程运输负责 D、只对最后一程运输负责
9.我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 CIF 出口合同,以 L/C 为支付方式。国外开来信用证中规定: “信用证有效期为 8 月 10 日,最迟装运期为 7 月 31 日。”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 7 月 21 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 据。A、7 月 21 日 B、7 月 31 日 C、8 月 10 日 D、8 月 11 日 )向银行提交单
10.信用证的到期日为 12 月 31 日,最迟装运期为 12 月 16 日,最迟交单日期为运输单据出 单后 15 天, 出口人备妥货物安排装运的时间是 12 月 10 日, 则出口人最迟应于 ( 交单。A、12 月 16 日 参考答案: 1、C 2、B 3、C 4、B 5、A 6、B 7、A 8、B 9、C 10、B B、12 月 25 日 C、12 月 28 日 D、12 月 31 日 )
课堂讨论 11-1(P169) :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 对需要进行拼箱处理的货物, 一般需要由承运人在何处负责将不同 发货人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 A.集装箱堆场(CY) C.发货人仓库 参考答案:B 课堂讨论 11-2: 提单的”Port of discharge”和”Final destination”两栏有哪些区别? (P175) 参考答案: “Port of discharge”是卸货港,指提单上所指名的轮船卸货港,而”Final destination”是 最终目的地,指轮船在卸货港卸货后在转运而到达的最终目的地。课堂讨论 11-3:什么时候银行才认为,运输单据上所包括的“clean on board”的条件已 经满足?(P175) B. 装箱货运站(CFS) D. 码头
参考答案: 第一种情况,如提交的运输单据是海运提单,单据表面显示印就有“clean on board”字样, 没有任何关于货物品质、数量以及包装的不良批注,即表明属于清洁、已装船提单,银行认 为条件已经满足; 第二种情况,如提交的运输单据是海运提单,单据表面没有显示印就有“clean on board”字 样,而是显示印就有“Received”字样,即表明属于备运提单。但如果单据加注有“Shipped on board”和具体装船时间,没有任何关于货物品质、数量以及包装的不良批注,即表明提 单已经转化为清洁、已装船提单,银行也认为条件已经满足; 课堂讨论 11-4(P176) : 在开证行收到提单后发现提单日期倒签,并有根据证实倒签的事实,开证行以伪造单 据为由提出拒付,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如果银行通过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以及逻辑相符原则判断提单为倒签,则拒付成立。如 果通过单单相符、 单证相符以及逻辑相符原则不能判断提单为倒签, 银行无义务咨询贸易背 景判断其是否为倒签。课堂讨论 11-5(P177) : 倒签提单、顺签提单、预借提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分别在什么情形下使用? 参考答案: 例如,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日为 4 月 10 日,托运人实际装船日为 4 月 12 日,为避免银 行提出“迟装船”的不符点,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签发提单时,将装船时间改为 4 月 10 日或之前,这种提单就是倒签提单。例如,信用证规定货物分期装运,要求在 3 月 15 日-20 日装运一批货物,托运人在 3 月 9 日将货物运到港口,由于港口仓储能力不足、或季节性港口拥挤等原因,托运人将货物 装船发运,在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托运人要求批注装船日期为 3 月 16 日,以符合信用证的 要求,这种提单就是顺签提单。例如,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日为 4 月 10 日,托运人在 4 月 10 日将货物交付承运人,但 尚未装船,货物实际装船日要推迟到 4 月 12 日,这必然造成迟装船。为符合信用证关于装 船日期的规定,托运人要求承运人在 4 月 10 日接管货物的当天,预先签发已装船提单,提 单装船日为 4 月 10 日,这种提单就是预借提单。课堂讨论 11-6:在装运时间的规定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什么是双到期?(P182) 参考答案: 注意事项: 装运时间的规定中应该注意的主要事项:
一般地,应注意不要具体规定某一特定装运日期。如切勿规定“于某月某日装运” , 因为国际贸易牵涉面广, 很难确定正好于某一个时点进行装运。但若 L/C 规定最早 装船期,则装货不可提前。
在进口管制较严、 买方资信不佳或交易商品为专为买方生产的特定商品 (以销定产 或产品只能适销某些地区) 的情形下, 买方需要申请到进口许可证或国家批准外汇 后方可开证。一旦遇市场行情下跌,买方不开证或不如期开证,卖方将困难以转售 其他市场而遭受损失。这种情形下,卖方装运的迟早取决于买方开证的时间,因而 在装运及付款交单方面比较被动, 但可以不定期规定装运时间的方式, 在到证后在 安排货源与装运。因此合同中常明确 L/C 的开出或开到日期,并规定“卖方收到 L/C 后××天内安排装运。”有时还加列约束条件: “买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开证,则 卖方有权按买方违约提出索赔。”为方便卖方安排船期,装运时间一般以收证后 20 ―30 天为宜。
如果 L/C 有效期与装运期为同一天(称为“双到期” )或仅差几天,将对卖方不利, 可能带来展证的麻烦,这时可在 L/C 中规定: “卖方有权自动延长××天装运”的 条款,但含此条款的 L/C 往往开证费用多一些,因此这种规定应受控制,且展证时 间不宜过长,通常 L/C 有效期与装运期之间间隔 15 天。
课堂讨论 11-7: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为 During the end of May,2006,应如何理解?(P182) 参考答案: 应理解为 5 月 21 日至 5 月 31 日止为装运期。课堂讨论 11-8(P183) : 信用证装运总量为 500 公吨,规定,从 6 月份开始,每月装 100 公吨。在实际装运时, 6 月份装 100 公吨,7 月份装 100 公吨,8 月份未装,而卖方要求 9 月份一起补交,是否可 以? 参考答案: 不可以。按照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第 32 条的规定:“任何一期未按 信用证规定期限支取或或发运时, 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而案中 8 月份未装, 即意味着 8 月及以后的信用证均告失效。课堂讨论 11-9(P183) : 若 合 同 与 信 用 证 中 规 定 : SHIPMENT FROM HONGKONG TO LONDON , TRNSHIPMENT PROHIBITED.如果你是卖方,是否会接受该条款? 参考答案: 如果我是卖方一般是不能接受的。因为从香港到伦敦的直航船实在太少了, 运费成本过 高。课堂讨论 11-10(P185) :
租船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参考答案: (1)租船合同与买卖合同相互衔接 (2)考虑船东的信誉,尽量不要租用转租船只 (3)考虑船龄、船籍 (4)可以通过租船代理人、经纪人进行 一、计算题 1、我出口商品共 100 箱,每箱的体积为 30cm×60cm×50cm,毛重为 40 千克,查运费表得 知该货为 9 级,记费标准为 W/M,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 HK$109,另外收燃油附加费 20%,港 口拥挤费 20%,货币贬值附加费 10%,试计算该批货物的运费是多少港元? 2、某公司出口货物共 200 箱,对外报价为每箱 438 美元 CFR 马尼拉,菲律宾商人要求将价 格改报为 FOB 价, 试求每箱货物应付的运费及应改报的 FOB 价为多少? (已知该批货物每箱 的体积为 45cm×35cm×25cm,毛重为 30 千克,商品计费标准为 W/M,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 100 美元,到马尼拉港需加收燃油附加费 20%,货币附加费 10%,港口拥挤费 20%。) 3、我按 CFR 价格出口洗衣粉 100 箱,该商品内包装为塑料袋,每袋 0.5 千克,外包装为纸 箱,每箱 100 袋,箱的尺寸为:长 47cm,宽 30 cm,高 20cm,基本运费为每尺码吨 HK$367, 另加收燃油附加费 33%,港口附加费 5%,转船附加费 15%,计费标准为“M”,试计算该批 商品的运费为多少? 4、 我某公司向东京某进口商出口自行车 100 箱, 每箱一件, 每箱体积是 20cm×50cm×120cm, 计收运费的标准为“M”,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 HK$280,另加收燃油附加费 30%,港口拥挤 费 10%,问该批商品的运费是多少? 参考答案: 1、解:30cm×60cm×50cm=0.09,0.09&0.04M/T 因为基本运费的计收方法是 W/M, 所以应选择 0.09 来计算运费 代入公式:运费=计费标准×基本运费×商品数量(1+各种附加费率) =0.09×109×100(1+20%+20%+10%)=HK$1471.5 答:该批货物的运费是 1471.5 港元。2、解:1)45cm×35cm×25cm=0.0394c,0.0394c &0.03M/T 因为基本运费的计收方法是 W/M, 所以应选择 0.0394 来计算运费 代入公式:运费=计费标准×基本运费(1+各种附加费率) =0.(1+20%+20%+10%)=23.29 美元 2)应该报 FOB 价是:FOB=CFR-运费=438-23.29=414.7 美元 答:该批货物每箱的运费是 23.29 美元,应该报的 FOB 价是 414.7 美元。3、解:该批商品的运费为:
运费=计费标准×基本运费×商品数量(1+各种附加费率) =0.47×0.3×0.2×367×100(1+33%+5%+15%) =0.×100×1.53 =1583.46 港元 答:该批货物的运费为 1583.46 港元。4、解:该批商品的运费为 运费=计费标准×基本运费×商品数量(1+各种附加费率) = 0.2×0.5×1.2×280×100(1+30%+10%) =0.12×280×100×1.4 =4704 港元 答:该批货物的运费为 4704 港元。三、案例分析题 1、某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贸易公司出口一批花生仁,国外客户在合同规定的开 证时间内开来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Singapore in May, Partial shipment prohibited”。农产品进出口公司按证中规定,于 4 月 15 日将 200 吨花生仁在福州港装上“嘉陵”号轮,又由同轮在厦门港续装 300 吨花生 仁,4 月 20 日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同时取得了福州港和厦门港签发的两套提单。农产品公司 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到银行交单议付,却遭到银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问: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2、我某外贸公司以 FOB 中国口岸与日本 M 公司成交矿砂一批,日商即转手以 CFR 悉尼 价售给澳大利亚的 G 公司,日商来证价格为 FOB 中国口岸,目的港为悉尼,并提出在提单上 表明“运费已付”。问:日商为何这样做?我们应如何处理才使我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3、一份买卖日用品的 CIF 合同规定“9 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的有效期为 10 月 15 日。卖方 10 月 6 日向银行办理议付所提交的单据中, 包括 9 月 29 日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经银行审核,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接收单据并支付了货款。但买方收到货物后,发现 货物严重受损,且短少 50 箱。买方因此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货款。问:1)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并要求退款的权利,为什么? 2)此案中的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才合理? 4、我某食品进出口公司向意大利出口 3000 吨冷冻食品,合同规定 2000 年 4-7 月份交 货, 即期信用证支付。来证规定: Shipment during April/July, April Shipment 800M/T,May Shipment 800M/T, June Shipment 800 M/T, July Shipment 600M/T。我公司实际出口情况 是:4、5 月份交货正常,并顺利结汇,6 月份因船期延误,拖延到 7 月 12 日才实际装运出 口。7 月 15 日我方在同轮又装了 600M/T,付款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支付这两批货的
款项。问:我方有何损失及开证行拒付有何依据? 5、我某公司与美国某客商以 FOB 条件出口大枣 5000 箱,5 月份装运,合同和信用证均 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我方于 5 月 10 日将 3000 箱货物装上“喜庆”轮,取得 5 月 10 日的 海运提单;又于 5 月 15 日将 2000 箱装上“飞雁”轮,取得 5 月 15 日的海运提单,两轮的 货物在新加坡转船,均由“顺风”轮运往旧金山港。问:我方的做法是否合适?将导致什么结果,为什么? 参考答案: 1、银行的拒付是无理的。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 “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Singapore in May, Partial shipment prohibited” 即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 而我方的 500 吨货物 分别在福州和厦门装运,且同为“嘉陵”号。因此,本案的主要问题是确定要运往同一目的 地的货物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分别装上同一航次、 同一艘载货船只, 属不属于分批装运的问 题。根据《UCP600》第 31 条 b 款的规定: “运输单据表面注明货物系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 经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每套运输单据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及/或装货港、接受监管地、发 运地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的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由此可见,本案中我方 的做法是不属于分批装运的。所以,银行拒付无理。2、 日商这样做的目的是想将运费转嫁由我方承担。我方可采取以下两种做法以确保我 方的利益不受损害:1)要求日商修改信用证,将“运费已付”改为“运费到付” ;2)要求 日商在装船前将从中国口岸到悉尼的运费付给我方, 在此基础上同意在提单上表明 “运费已 付”字样。3、 1)买方没有拒收货物并要求退款的权利。首先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承担第 一性的付款责任。只要银行审核单据时, 确认买方所提交的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 付款行就应履行付款义务。另外,CIF 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或,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 付款。本案中,我方已于 10 月 6 日向银行提交单据,其中包括 9 月 29 日签发的已装船清洁 提单,经银行审核,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接受了单据并支付了货款,说明我方已完成 了交货,我方理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取回货款。因此,买方的拒绝收货和退款的要求是不合理 的;2)本案中,买方应与有关方面联系,确认货物受损和短少的原因,然后凭保险单及其 它证据向有关方面提出索赔,以弥补自己的损失。4、 我方的损失是将两批货物装上同一船只,违反了信用证中分批装运的规定,导致付 款行拒付。开证行拒付的依据是,我方未按信用证的规定分批装运,导致信用证失效。根据 《UCP600》第 32 条的规定: “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分批装运,若其中任何一批未 按约定时间装运, 则信用证对该皮和以后各批均告失效。本案中, ” 来证规定: Shipment during April/July, April Shipment 800M/T, May Shipment 800M/T, June Shipment 800M/T, July
Shipment 600M/T。而我公司因船期延误,6 月份的 800 吨货物拖延到 7 页 12 日才实际装运 出口,7 月 15 日我方在同船又装 600M/T,这实际违反了分批装运的规定,信用证对 6、7 两月的结汇失效。因而, 付款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支付这两批货物的货款是有依据的。5、我方的做法不合适,将导致银行拒付的结果。根据《UCP600》第 31 条 b 款的规定: “表明同一运输工具并经由同次航程运输的数套运输单据在同一次提交时一路, 只要显示相 同目的地,也不视为部分发运。”本案中,来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而我方于 5 月 10 日将 3000 箱货物装上 “喜庆” 轮, 取得 5 月 10 日的海运提单, 又于 5 月 15 日将 2000 箱装上 “飞 雁”轮,取得 5 月 15 日的海运提单,尽管两轮的货物在新加坡转船,均由“顺风”轮运往 旧金山港,但向银行提交的分别是由不同名货轮,在不同时间装运的两套单据,这将无法掩 盖分批装运这一事实。所以,银行可议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
第十二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试试看】单项选择题(P190) 1、我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用途,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 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 A、单独损失 B、共同损失 ) 。C、实际全损 D、推定全损 ) 。
2、CIC“特殊附加险”是指在特殊情况下,要求保险公司承保的险别, ( A、一般可以单独投保 C、可单独投保两项以上 B、不能单独投保
D、在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投保
3、一批出口货物投保了水渍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雨淋致使货物遭受部分损失,这样的损 失保险公司将( A、负责赔偿整批货物 C、不给予赔偿 ) 。B、负责赔偿被雨淋湿的部分 D、在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投保
4、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如果将这批服装漂 洗后再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格,这批服装应属于 ( A、共同海损 ) 。B、实际全损 C、推定全损 D、单独海损 )投保是正确的。
5、我方按 CIF 条件成交出口一批罐头食品,卖方投保时,按下列( A、平安险 + 水渍险 C、水渍险 + 偷窃、提货不着险 6、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务中,共同海损( A、是部分损失的一种 C、有时为部分损失,有时为全部损失 D、是推定全损
B、一切险 + 偷窃、提货不着险 D、平安险 + 一切险 ) 。B、是全部损失的一种
7、根据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 “一切险”包括( A、平安险加 11 种一般险
B、一切险加 11 种一般附加险
C、水渍险加 11 种一般附加险 8、预约保险以( A、提单
D、11 种一般附加险加特殊附加险
)代替投保单,说明投保的一方已办理了投保手续。C、大副收据 D、买卖合同 ) 。D、加四成
B、国外的装运通知
9、按国际保险市场惯例,投保金额通常在 CIF 总值的基础上( A、加一成 B、加二成 ) 。C、加三成
10、 “仓至仓”条款是( A、承运人负责运输起讫的条款
B、保险人负责保险责任起讫的条款 D、进口人负责付款责任起讫的条款
C、出口人负责交货责任起讫的条款 参考答案:
1、C 2、B 3、C 4、C 5、C 6、A
课堂讨论 12-1:为什么共同海损属于部分损失?(P199) 参考答案: 尽管相关损失可能意味着某一方面,特别是部分货物的全损,但该损失对于船、货、运 费整体而言仍属于部分损失。课堂讨论 12-3:保险单大部分需要背书,为什么?保险单的背书与提单背书有什么联系? (P213) 参考答案: 当需要对保险利益进行转让时,即应对保险单进行背书,一般而言,买卖双方哪一方负责保 险,规定的保险受益人即为该方,如 FOB 和 CFR 贸易术语下,保险的责任由买方办理,一般 不存在保险单进行背书的事情,如果采用 CIF 贸易术语,保险和运输的责任均由卖方办理, 当买方(或开证行、付款行等相关当事人)履行了付款或承兑义务时,卖方即应通过背书把 提单和保险单转让给买方。保险单的背书与提单背书关系密切, 提单背书意味着物权凭证的转让, 是双方贸易标的现实 利益的转让; 保险单的背书意味着保险权益的转让, 是当发生保险利益范围内的风险和费用 时,贸易利益获得补偿权益的转让。课堂讨论 12-4: 信用证对保险金额的规定为:“Cover 110% over invoice value”。实际发票金额 为 USD40000.00,于是受益人根据惯例按发票金额的 110%投保,即保险金额为 USD44 000.00。结果遭开证行拒付,拒付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拒付理由是保险金额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因为信用证要求是按发票金额 的 210%而不是的 110%投保。这里的关键词是“over” 如果信用证条款中对保险额的规定 。为“Cover 110% of invoice value”或“Cover l0% over invoice value”,才能按发 票金额的 110%投保。一、计算题
1、我出口货物 3000 件,对外报价为 2 美元/件 CFR 纽约。为避免漏保,客户来证要求 我方装船前按 CIF 总值代为办理投保手续。查得该货的保险费为 0.8%,试计算我对该货投 保时的投保金额和应缴纳的保险费是多少? 2、某货主在货物装船前,按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了货物投保手续,投保一切险加保战 争险。该批货物以 CIF 成交的总价值为 20.75 万美元,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费率合计为 0.6%。问:1)该货主成交的保险费是多少?2)若发生了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风险,导 致该批货物全部灭失,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 3、 某公司对外报某商品每吨 10000 美元 CIF 纽约, 现外商要求将价格改报为 CFR 纽约, 保险费率为 1%,问我方应从原报价中减去的保险费是多少? 4、我出口某商品净重 100 吨,装 5000 箱,每箱单价为 89 美元,加一成投保一切险。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发现除短少 5 箱外,还短量 380 千克,问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金额是多 少? 参考答案: 1、 解: CIF=CFR/(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2/(1-110%×0.8)=2.02(美元) 投保金额=CIF 总值×110%=×110%=6666(美元) 保险费=CIF 总值×110%×保险费率=X110%×0.8%=53.33(美元) 答: 该批商品的投保金额为 6666 美元,保险费为 53.33 美元。2、1)保险金额=CIF 总值×110%×保险费率=20.75 万×110%×0.6% =1369.5 (美元) 2)保险金额=CIF 总值×110%=20.75 万×110%=22.825(万美元) 答:该货主应交的保险费是 1369.5 美元,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是 22.825 万美元。3、保险费=CIF 总值×110%×保险费率=1%×1%=110(美元) 答:应减去地保险费是 110 美元。4、解: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金额是: [(89×5)+(380/20×89)] ×110%=2349.6(美元) 答: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金额是 2349.6 美元。二、案例分析 1、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件,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事 后船方反复开倒车强行浮起,但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部分损失。为使货 轮能继续航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船被拖至就近港口的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前后花了 10 天,共支出修理费 5000 美元,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共 3000 美 元。当船修复后继续装上原货启航。次日,忽遇恶劣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 物被海水浸湿。问:1)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所述的各项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
2)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 2、某合同出售一级小麦 150 吨,按 FOB 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规定 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但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遭遇触礁事 件,小麦被入侵海水浸泡,品质受到严重影响。当货物达到目的港后,只能降价出售,买方 因此要求卖方赔偿其差价损失。问:卖方对上述情况下产生的货物损失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3、一份 CIF 合同,出售大米 50 吨,卖方在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战争险,自南美内陆 仓库起,直至英国伦敦的买方仓库为止。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装运途中,发生了承保范 围内的货物损失。当卖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以货物未装运,货物损 失不再承保范围内为由,拒绝给予赔偿。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 4、我某进出口公司以 CIF 条件进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规定: “由卖方按发票 金额的 130%投保一切险。”卖方在货物装运完毕以后,已凭结汇单据向买方收取了货款, 而货物在运输途中遇险导致全部灭失。当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时, 卖方却提出, 超出发票金额 20%的赔付部分,应该是买卖双方各得一半。问:卖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1、 案中因触礁造成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的部分损失以及船舶遇恶劣气 候, 导致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泡的损失属单独海损; 而因修理船只花费的修 理费和各项费用开支共 8000 美元属于共同海损。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就 案中所有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因为,根据 1981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中国人民保 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对平安险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规定: “??对在运输工具已经 发生了搁浅、 触礁、 沉没、 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 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 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而本案中发生的案情符合该 规定,因此,被保险人有权就本案的所有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2、卖方不须对货物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买卖双方按 FOB 贸易术语成交,风险划 分以船舷为界,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因而,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触礁事件,导致 小麦被入侵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的损失应由买方承担,所以,卖方不须对货物的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3、根据本案的案情,卖方是有权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因为,本案中,保险公司在 货物装船前已按“仓至仓条款”承保了买卖双方成交的货物,所以,卖方不须对货物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4、卖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本案中,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 130% 投保一切险。”但并没有规定货物发生损失时,超出发票金额 20%的赔付部分,双方各得一
半。因而,买方可以独享保险公司赔偿的全部赔偿金额。
第十三章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223) 1、在国际贸易中,含佣价的计算公式是( A、单价× 佣金率 C、净价× 佣金率 2、凡货价中不包含佣金和折扣的被称为( A、折扣价 B、含佣价 ) 。B、含佣价× 佣金率 D、净价 /(1-佣金率) ) 。C、净价 D、出厂价
3、一笔业务中,若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与出口总成本的差额为正数,说明该笔业务为 ( A、盈 4、 ( A、FOBS ) 。B、亏 )是含佣价。B、FOBT C、FOBC ) 。B、力争采用软币收付 D、FOB C、平 D、可能盈、可能亏
5、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计价货币选择应( A、力争采用硬币收付
C、进口时采用软币计价付款,出口时采用硬币计价收款 D、出口时采用软币计价付款,进口时采用硬币计价收款 6、出口总成本是指( A、进货成本 C、进货成本+出口前的一切费用+出口前的一切税金 7、以下我出口商品的单价,只有( A、250 美元/桶 C、250 美元/桶 CIF 广州 8、支付给中间商的酬金叫( A、预付款 B、折扣 ) 。C、佣金 D、订金 ) 。B、进货成本+出口前一切费用 D、对外销售价
)的表达是正确的。B、250 美元/桶 CIF 伦敦 D、250 美元
9、FCA、CPT、CIP 三种术语涉及的国内费用与 FOB、CFR、CIF 区别是它们不包括 ( A、装船费 ) 。B、邮电费 ) 。B、保险公司 C、船方 D、中间商 C、预计耗损 D、拼箱费
10、佣金的支付对象是( A、买方 参考答案:
1、D 2、C 3、A 4、C 5、C
课堂讨论 13-1:合同上所列的价格,正确的写法由哪几部分组成?(P228) 参考答案:
数额、单位、货币、贸易术语等四部分。课堂讨论 13-2:缮制发票时,佣金与折扣是否可以同等对待,为什么?(P230) 参考答案:两者性质不同,不能混淆使用,进口海关或有关当局要对佣金征税,而折扣属于 价格范围内的减价,可免税,如混淆使用将损害买访利益,买方可以拒付。复习参考题(P235) 一、计算题 以下各题均按现行汇率水平计算。1、我出口某商品,原报价为 350 美元/桶 CIF 纽约,现外商要求将价格改报 CFRC5%。已 知保险费率为 0.6%,试求我方应将价格改报为多少? 2、 我出口某商品对外报价为 480 美元/吨 FOB 湛江, 现外商要求将价格改报 CIF 旧金山, 试求我方的报价应为多少才使 FOB 净值不变?(设运费是 FOB 价的 3%,保险费为 FOB 价的 0.8%) 3、某外贸公司出口一批商品,国内进货价共 10000 元人民币,加工费支出 1500 元人民 币,商品流通费是 1000 元人民币,税金支出为 100 元人民币,该批商品出口销售净收入为 2000 美元。试计算: (1)该批商品的出口总成本是多少?(2)该批商品的出口销售换汇成 本是多少?(3)该商品的出口销售盈亏率是多少? 4、 某出口商品我对外报价为每吨 1200 英镑 FOB 黄埔, 对方来电要求改报 CIFC5%伦敦, 试求 CIFC5%伦敦价为多少?(已知保险费率为 1.68%,运费合计为 9.68 英镑) 5、我某外贸公司出口商品货号 H208 共 5000 箱,该货每箱净重 20 千克,毛重 22 千克, 体积 0.03 立方米,出口总成本每箱人民币 999 元,外销价每箱 120 美元 CFR 卡拉奇。海运 运费按 W/M12 级计算,装中远公司班轮出口,查运价表到卡拉奇 12 级货运费为每运费吨 52 美元,试计算该商品的出口销售换汇成本及盈亏率是多少? 6、 某公司向香港客户报水果罐头 200 箱, 每箱 132.6 港元 CIF 香港, 客户要求改报 CFR 香港含 5%佣金价。假定保险费相当于 CIF 价的 2%,在保持原报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试求: 1)CFRC5%香港价应报多少?2)出口 200 箱应付给客户多少佣金?3)某公司出口 200 箱 可收回多少外汇? 参考答案:1、 (1)利用公式:CIF=CFR/(1-投保加成 X 保险费率) 得:CFR=CIF(1-投保加成× 保险费率)=350(1-110%× 0.6%)=347.69(美元) (2)CFRC5%=CFR(1-佣金率)=347.69/(1-5%)=365.99(美元) 答:我方应将价改报为 365.99 美元。2、已知公式:CIF=FOB+运费+保险费,将已知条件代入公式: CIF=FOB+运费+保险费=480+480×3%+480×0.8%=498.24(美元) 答:我方应报价为 498.24 美元才使 FOB 净值不变。3、 (1)已知公式: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
=(+)/(人民币/美元) (2)已知公式: 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 出口总成本× 100% 代入公式得:出口商品盈亏率=[6-(+)] +.33% 答:该笔业务中,出口总成本为 12600 元人民币;出口商品换汇成本为 6.3 人民币元/ 美元;出口商品盈亏率为 31.33%。4、 (1)已知公式: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则:FOBC3%=FOB/(1-3%) FOB=22(1-3%)=21.34(美元) (2)已知公式: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则:CIFC5%=(FOB+运费+保险费)/(1-5%) =(21.34+21.34×8%+1)/(1-5%)=23.7%(美元) (3)已知公式: 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 X100% 代入公式得: 出口商品盈亏率=21.34×8.2736-(160+160×3%-30) 160+160×3%-30 =31% (4)已知公式: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 代入公式得:出口商品换汇成本=(160+160×3%-30)/21.34=6.32(人民币元/美元) 答:该笔业务重,CIFC5%价为 23.7 美元;出口商品盈亏率为 31%;出口商品换汇成本 为 6.32 人民币元/美元。5、因为运费的计收标准为 W/M,根据题意,该批商品的运费应按体积计收。每单位运费=计收标准× 基本运费(1+各种附加费)=0.03× 52=1.56(美元) (1) FOB 价=CFR-运费=120-1.56=118.44(美元) (2) 已知公式: 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 出口总成本× 100% 代入公式得:出口商品盈亏率=(118.44×8.)/999×100%=-1.9% (3) 已知公式: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 代入公式:出口商品换汇成本=999/118.44=8.43(人民币元/美元) 答:该批商品的出口商品盈亏率为-1.9%;出口商品换汇成本为 8.43 人民币元/美元。6、 (1)已知公式:CFR=CIF-保险费
则:CFR=132.6-132.62%=129.95(港元) (2)根据上式结果,可利用: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求 CFR 得含佣价。则:CFRC5%=CFR/(1-佣金率)=129.95/(1-5%)=136.79(港元) (3)应付的总用金额为: 总佣金额=(含佣价-净价)×数量=(136.79-129.95)×200=1368(港元) (4)可收回的外汇=CFR × 数量=129.95×200=25990(港元) 答:本业务中 CFRC5%香港价为 129.95 港元;出口 200 箱商品应付给客户的总佣金额 为 1368 港元;出口 200 箱可收回的外汇为 25990 港元。二、案例讨论题 我国某出口公司拟出口化妆品去中东某国。正好该国某佣金商主动来函与该出口公司 联系, 表示愿为推销化妆品提供服务, 并要求按每笔交易的成交金额给予 5%的佣金。不久, 经该佣金商中介与当地进口商达成 CIFC5%总金额 5 万美元的交易, 装运期为订约后 2 个月 内从中国港口装运,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该佣金商即来电要求我方出口公司立 即支付佣金 2 500 美元。我方出口公司复电称:佣金需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 付,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请分析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我方出口公司应接受何教 训? 参考答案: 出口企业与中间商没有对何时支付佣金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并达成书面协议。我方出口公司应接受的教训为,佣金一般在出口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再另行支付给中间 商。但为了防止误解,对佣金在全部货款收妥后才予以支付的做法,出口企业与中间商应予 以明确,并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中间商可能在买卖双方交易达成后,即要求支付佣金。这 样,以后合同能否得到履行,货款能否按时支付,就缺乏中间商的保证。
第十四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
【试试看】单项选择题(P238) 1、承兑是( A、付款人 )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B、收款人 C、出口人 D、开证行 ) 。
2、信用证上若未注明汇票的付款人,根据《UCP500》的解释,汇票的付款人应是( A、开证申请人 B、开证行 C、议付行 D、出口商
3、一张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需等开证行通知到达,才能恢复到原金额继续使用的信用证 是( ) 。B、半自动循环信用证 D、有时自动,有时非自动
A、非自动循环信用证 C、自动循环信用证
4、香港某公司出售一批商品给美国 ABC Co.,美国银行开来一份不可撤销可转让信用证, 香港某银行按香港公司委托,将信用证转让给我进出口公司,如信用证内未对转让费作
明确规定,按惯例应由( A、我某进出口公司负担 C、美国 ABC Co.负担
) 。B、香港某公司负担 D、香港某银行负担 ) 。
5、L/C 与托收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其全套货运单据应( A、随信用证项下的汇票
B、随托收项下的汇票
C、50%随信用证项下的汇票,50%随托收项下的汇票 D、单据与票据分列在信用证和托收汇票项下 6、在其它条件相同的前提下, ( A、出票后若干天付款 C、见票后若干天付款 7、信用证经保兑后,保兑行( ) 。)的远期汇票对收款人最为有利。B、提单签发日后若干天付款 D、货到目的港后若干天
A、只有在开证行没有能力付款时,才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B、和开证行一样,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C、需和开证行商议决定双方各自的责任 D、只有在买方没有能力付款时,才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8、出口人开具的汇票,如遭付款人拒付时( A、开证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C、议付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9、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 A、进口商 B、开证行 ) 。C、议付行 D、通知行 ) 。B、保兑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D、通知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10、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规定,汇票的付款人为开证行,货物装船完毕后,闻悉申请 人已经破产,则( ) 。
A、由于付款人破产,货款将落空 B、可立即通知承运人行使停运权 C、只要单证相符,受益人仍可从开证行取得货款 D、待付款人财产清算后方可收回货款 参考答案:
1、A 2、B 3、A 4、B 5、B 6、B 7、B 8、C 9、B 10、C
课堂讨论 14-2(P245) : 在当今的国际贸易结算中, 电汇结算比重日益提升, 请说明根本原因有哪些?在什么情 形下使用汇付结算比较适宜,请设计安全高效的电汇结算方案。参考答案: 1.加工贸易 2.跨国公司企业内贸易
3.预付款、货到付款、银行承兑汇票 电汇结算方案: 1.签约后,买方支付一定比例预付款; 2.卖方装运完毕,取得并缮制全套单据后,将单据传真给买方; 3.买方电汇付清余额; 4.卖方通过 DHL 等快递公司邮寄单据给买方。课堂讨论 14-3(P247) : 托收是出口人委托并通过银行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在托收方式下,使用的汇票 是( ) ,属于( ) 。B. 银行汇票\银行信用 D. 银行汇票\商业信用
A.商业汇票\商业信用 C. 商业汇票\银行信用
解析:在托收方式下,银行只是代理出口方行事,仍由出口方出具汇票。课堂讨论 16-4(P248) : 代收行如允许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借出单据,事后又无法收回,责任应由承担? 参考答案: 代收行如未经出口商授权,私下放货,责任应由代收行承担;如果出口商事先同意并授 权代收行如此操作,风险与责任自然由出口商承担。课堂讨论 14-5(P248) : 为什么出口人采用托收 D/P 支付方式时,选用的贸易术语多为 CIF? 参考答案: 出口人采用托收 D/P 支付方式时,选用的贸易术语多为 CIF,对其比较有利。因为,若 按 FOB 或 CFR 术语成交,出口人不负责投保。如果货物在进口人提货前遭遇风险,遭致进口 人拒付,出口人将受损失。因此,为保障自身利益,提高交易可控性,出口人应争取按 CIF 或 CIP 成交。课堂讨论 14-6: SWIFT 信用证 46A 中对提单的常见规定方法有哪几种?提单收货人一栏内相应如何填 写?各自的背书方法是什么? 参考答案: 1.如信用证规定“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rder”,应解释为“凭指示”。在 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填写“To order”。并由托运人作成空白背书或记名背书。2. 如信用证规定“Full set of B/L 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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