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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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13:54
我们家头两间房子,一间是我爷爷留下来的,还有是我们自己盖的,但是两间房子土地证上都是我爸的名字,我奶奶2016年7月份去世了,我是大女儿已经嫁人,等于说人口减少只剩我爸我妈我妹3口,现在村里干部一口咬定我们的土地证红本没有用,只能分1间,我们觉得很不公平,土地证上如果是我爷爷的名字人不在了也就不说了,主要都是我爸的,放谁心里也不舒服两间房子变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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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48
我们村拆迁也是按人算的,3人一间地基,4-7人2间,8人3间,不管你原来有几本土地证,只赔房子拆建费没有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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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3
椒江就是这样的,按人口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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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6
集体土地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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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1
6月份安4人计算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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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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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
不公平?你可以离婚了迁回来或者你妹招个上门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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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
大不了当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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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5
引用:1不公平?你可以离婚了迁回来或者你妹招个上门女婿离婚了不可能迁回来,只能留在老公的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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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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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7
就一间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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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0
我借你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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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
干嘛不在拆迁后再登记!或者你妹早点找人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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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
那如果两女户,一个女儿结婚了领了结婚证,然后户口还在娘家,娘家拆迁有的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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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
不拆!做钉子户!你妹早点找人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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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
那如果两女户,一个女儿结婚了领了结婚证,然后户口还在娘家,娘家拆迁有的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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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7
我记得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如果主人去世了,房子没倒塌,亲属可以继续住,但不能翻新,如果太旧不能住了,村里就会连同宅基地收回。。这个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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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8
引用:1那如果两女户,一个女儿结婚了领了结婚证,然后户口还在娘家,娘家拆迁有的分吗除非是招亲,要不然是不会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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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6
主要是2间房子都有土地证,而且都是我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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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1
加止吧?就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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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5:48
你妹可以结婚,或是你入赘和你老公一起婚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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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53
这个村里说啥就是啥,毕竟有那么多村干部等着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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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8:21
引用:1我记得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如果主人去世了,房子没倒塌,亲属可以继续住,但不能翻新,如果太旧不能住了,村里就会连同宅基地收回。。这个没毛病。对的 所以人口很重要 男丁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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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8:22
楼主还好你家没卖过房 不然一间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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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9:07
是的村长说可以多分,有些底下的就说不行,完全就是他们定的,有规定双女户一个结婚了,只要领证就不能算人头,不管有没有迁出去,但是村里说没迁的也可以算,问她谁规定的,她说公安局规定的,我也是醉了,拆迁条款都不看,我想她家里有人也是双女户吧,反正有关系的就随便通过,没关系的100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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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9:30
我知道我还没对象的好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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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02
路桥也一样的按人口算我得娶妻生子才能分到3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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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1
引用:1主要是2间房子都有土地证,而且都是我爸的葭址拆迁居民买来的土地的土地证都不算.还算你农民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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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8
主要还是村干部说了算 我们这里4人4间房的也有 上代人死了没有户口的人或有户口的人继承了也有房子同样留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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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3
你和你老公迁移回来入赘你家就行了 简单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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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l + Enter 快速发布2017年农村房屋拆迁新规:6种补偿标准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如下:6种补偿标准
&&&&& 一:在有些农村,还有草房存在。不过已经比较少见,但是针对此类也有补偿标准,即:每平米1900元
&&&&& 二:农村砖瓦房,咱农民朋友最常见的,平米补偿在2400
&&&&& 三:现在农村房屋建设,比之前有很大的改观。最明显的就是外型结构。这部分房屋主要形式为砖结构,补偿在每平米2800元
&&&&& 四:两层以上楼房补偿3000元
&&&&& 五:所属土地上别的物品,属于农民财产的,会给予等价补偿
&&&&& 六:拆迁之后,农村异地安置的,每户补偿2万元
&&&&& 以上是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几种情况,农民朋友可以对号入座作参考
&&&&& 那么补偿款如何计算?这里有个公式:
&&&&&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 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标准,还需根据地区具体标准,每个地区实际情况不同。不过农民朋友可以参照上述标准,在进行拆迁补偿时,拿到应得的补偿款,维护好自己的利益,也能安安稳稳的入住新家。
2015年土地、拆迁补偿新标准
&&&&&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   (一) 征地补偿
&&&&&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   
&&&&&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   
&&&&&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   (二)其他税费
&&&&&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   (三)征地工作程序
&&&&&   1、告知征地情况。
&&&&&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   3、组织征地听证。
&&&&&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   1、房屋补偿标准
&&&&&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   坟每座补偿5000元。
&&&&&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   1、林木补偿标准
&&&&&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   
&&&&&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元;
&&&&&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元;
&&&&&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元;
&&&&&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元;
&&&&&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   
&&&&&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元;
&&&&&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元;
&&&&&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0000元;
&&&&&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元;
&&&&&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   3、森林植被恢复费
&&&&&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   (六)、果树补偿标准
&&&&&   1、苹果树
&&&&&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   2、梨树
&&&&&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元;
&&&&&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   3、桃树
&&&&&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   4、葡萄树
&&&&&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   
&&&&&   5、枣树
&&&&&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   6、杏树
&&&&&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   7、板栗
&&&&&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   8、杂果树
&&&&&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   (七)、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   (八)、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   1、电话线路
&&&&&   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元;
&&&&&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元。
&&&&&   2、架空光(电)缆
&&&&&   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   3、地下电缆
&&&&&   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   (九)、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   1、农村小型水库
&&&&&   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
&&&&&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
&&&&&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   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元;
&&&&&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   (十)、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   (十一)、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
&&&&&   (十二)、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   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12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
&&&&&   (十三)、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   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5%计算。不可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设计变更引发的扩大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
&&&&&   工程设计时没有发现,征地动迁协议中没有列入的不可预见的地下构造物动迁补偿;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灾害等不可预见项目的补偿。涉及征地的不可预见项目,由省交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核定。
&&&&&   (十四)、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
&&&&&   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用的3%计提。
&&&&&   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协调工作。市动迁办公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   (十五)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   一、苗圃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   苗圃地补偿费=该苗圃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苗圃地面积(公顷)补偿倍数
&&&&&   注:补偿系数=临时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为每年2.5--5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为10--25倍。
&&&&&   二、国有其它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   其他林地补偿费=所在乡(镇)农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林种补偿系数
&&&&&   三、集体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   集体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6至10)
&&&&&   四、集体其它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   集体其他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占用期一年为1.5-
3倍,占用期二年为5倍)
&&&&&   (十六) 对拆迁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由拆迁人按以下规定给予照顾:
&&&&&   1、对拆迁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其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5.5万元的,按5.5万元给予货币补偿。
&&&&&   2、对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中的残疾人,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标明残疾标准: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语言、肢体残疾的和标明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的,在第一条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1万元照顾。
&&&&&   (十七)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依照现行当地物价市场,由省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会,与业主协商处理。
&&&&&   (十八)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与支持,掀起全民建设家园的氛围,不得强制进行,若有对群众有威胁,恐吓甚者暴力行为,直接追究负责官员责任。
教你识破政府惯用的拆迁招数
&&&&&   近日,很多人咨询小编“政府说我的养殖场违建,要强拆”“没有注册登记或者没有办理执照算违法吗?”“没有执照的养殖场能得到拆迁补偿吗?”。今日,小编可以明确的回答你“并不是政府说你违建,你就是违建!”,这只是政府为了加快拆迁的步伐使用的一个伎俩,下面我还给大家分析分析政府都有哪些惯用的拆迁招数,以供我们被拆迁人“见招拆招”!
&&&&&   一、违建骗拆
&&&&&   很多当事人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一要征地拆迁了,我的养殖场就违建了!”,政府部门和拆迁单位开始查各种证照,无证就算违建,根本不考虑历史遗留问题,只是强调证照的重要性。其实,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很多人的养殖场、房屋并没有登记,有的连证照都没有,但是并不算违章建筑,也不得随意的拆除。
&&&&&   政府这样做的目地很明了:无成本拆迁,按照法律规定在拆迁中,违法建筑是少补甚至不补,拆除违建不仅加快了拆迁的步伐,连拆迁的成本都降低了,成了无成本拆迁。
&&&&&   二、偷拆
&&&&&   偷拆就是在没有进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拆迁,这种拆迁大多是拆迁单位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偷偷的把房子拆了,这种拆迁方式也并不少见,现实中有很多被拆迁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拆了房屋,更可笑的是,新闻报道:早上出门买完菜回家,“家”没了。
&&&&&   拆迁方在拆迁条件就谈不成,又想加快工程进度的时候,开始“无所顾忌”,突破法律的底线,有时背后还有公权力撑腰,使百姓苦不堪言。
&&&&&   三、打感情牌
&&&&&   在拆迁之始,为了更快的推进拆迁进度,拆迁负责人都主动找被拆迁人约谈,先将养殖场内的牲畜等及时处理掉,避免财产损失,之后政府会想办法弥补这些损失。如果你真的认为他们是为了你考虑或者想帮你提高补偿,那就错了,拆迁方和被拆迁方是利益的两端,不要奢求对方会帮你提高补偿,想要得到合理的补偿,只有靠自己去维权!
&&&&&   四、用政策施压
&&&&&   在拆迁动员会上,施工单位说的最多的就是:这是政府制动的,我们也无可奈何,谁都不能改变,拆迁方拒绝你的补偿要求的时候也永远都是政策不允许。
&&&&&   政策也是人制动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与时代相适合,是否对被拆迁人进行了合理的补偿都未可知。
&&&&&   五、断水断电断路
&&&&&   一不小心把水管堵了、电路切断了,又一个不小心把路堵了、挖了,这都是拆迁方经常使用的手段,断水断电断路就会影响企业和养殖户的经营,对其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长此以往,企业就不得不搬走,必然会对拆迁价格做出让步。
&&&&&   拆迁中遇到以上的情况,你要开始筹备如何维权了。
&&&&&   这是一则真实案例。李先生与苏先生几年前受地方政府及村里的号召分别利用自己的两亩责任田在本村搞起了养殖场,自日起,镇政府给李先生及苏先生分别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等文件,称他们的养殖场污染环境,非法占地,违法建筑,责令自行拆除,否则强拆。自此他们经常受到地方政府的无端干扰,经常有人来责令拆除,不是威胁就是恐吓。专业律师介入本案后仅凭一个行政复议程序及一个行政诉讼程序暨完结此案,从律师收案到完美收官仅用了六个月时间。地方政府不仅不再以非法占地、违法建筑、环境污染等理由威胁强拆,更是主动支付了十万元养殖补贴费,给养殖户补办了设施农用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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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7-04-01 09:16
没见到这些文件,你完全可以拒绝签字!
&&&&& 征收土地公告――前提
&&&&& 是什么?(张贴主体、期限和方式)
&&&&& 征地公告应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地批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张贴。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并由该市、县人民政府土管部门负责实施具体工作。
&&&&& 内容?
&&&&&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①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 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 ③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 ④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 意义?
&&&&& (1)“公告”简而言之就是公开并广而告之。征地公告涉及三方主体,即: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政府和用地单位;涉及二方面行为,即:政府国土部门出面直接去征地并把要征的耕地面积以及应该给予农民集体的补偿告知他们、政府从农民手里征得土地后,与用地单位签订供地协议。
&&&&& (2)具有可诉性。土地征收行为不是一个单独的行政行为,而是由一系列行为构成的,其中公告程序是征收土地的法定程序,其无论是在公告主体、公告内容还是张贴期限方面都受到法律的限定,任意一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均会导致征地行为实施的违法性,加之其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实质性影响,所以被征收人不服该行为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应认可征地公告的可诉性,允许对该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关键
&&&&&   任何一个拆迁项目都有一个详尽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这个方案会通过公开的途径,以不同的方式告知所在区域的被拆迁户,对于送上门的有关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切不可不予理睬,正确的态度是认真研习有关政策和补偿方案,积极争取自身的合法利益。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①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 ②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 ③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 ④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 ⑤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 ⑥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 房屋评估报告单――依据
&&&&& 如何审查其合法性?
&&&&& 收到一纸评估报告单,普通老百姓都只知道数额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却不知道问题出在了哪里。现在京平拆迁律师就告诉你如何审查评估程序是否合法:
&&&&& 首先,根据评估公司的名称查询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评估资质,因为资质不一样,评估能力也会相差甚大;其次,看评估时点,即正式接受估价委托至完成估价报告的期间,应该先报批或做出征收决定再评估,顺序颠倒即构成违法;再次,是否有评估机构专用圆形公章的盖章和评估师的签字,没有签字就是不合法的,因为我们可以根据签字去查询评估师是否具有相应的评估资质;最后,也是最不易被发现的,就是评估报告中有无注明评估报告的有效期,这个也是很重要的。
&&&&& 权利如何救济?
&&&&& 如果评估数额偏低或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该如何进行拆迁维权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期限都是从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申请。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核心
&&&&& 是什么?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 如何签?
&&&&&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定要认真阅读,首先看协议甲方是否具备签约的主体资格。一般情况下,农村房屋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县级政府国土部门,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主体多
&&&&& 为专门成立的拆迁办公室、拆迁指挥部等,但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盖章的必须是经授权的行政机关,村委会、街道办是不适格的,并且上述行政机关和专门机构必须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授权文件。其次再看拆迁补偿方式。如果采取货币补偿的,一定要明确货币数额,付款方式,付款地点、是否一次性付清等;如果是采取产权调换的,一定要明确被调换房屋的位置、楼层、面积、朝向、是否装修等。
&&&&& 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效的一般认定方法
&&&&&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协商拆迁安置补偿事宜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的拆迁协议。造成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 (2)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 (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 (4)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这里的违反既包括内容违法也包括形式违法,也就是说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达成的拆迁补偿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的。
&&&&& 以上就是在整个征地拆迁过程中必须让老百姓实实在在看到并拿在手头的书面官方文件,有的当事人真的是什么文件都没有看到,也不知道在什么上签字了甚至没有签过任何字,房子就稀里糊涂的被拆掉了……
你必须要知道的征收相关文件
&&&&&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征收方在征收中应当公告的内容在现实中普遍存在征收方以各种理由隐瞒、推脱不予公告,这种不将法定公告内容告知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行为严重损害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征收方考虑到如果依法公开征地相关文件,可能会使其征收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甚至发生无法控制的局面。所以许多征收方采取欺骗、隐瞒等方式阻止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获得征地文件,简单粗暴的搪塞被征收人的合理补偿要求。现在京平征收律师为大家整理被征收人需要了解的征收程序和重要文件。
&&&&& 应遵循的法定征收程序
&&&&&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应当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征收公告
&&&&& 征收公告,即县级以上政府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告知其所有的土地,经有权机关批准已被国家征收。从这个程序阶段开始,征收程序呈开放性,准许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有权介入征收程序。
&&&&& 征收公告有以下几项内容:
&&&&& 1.公告主体是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省级政府、乡镇政府不是公告主体。
&&&&& 2.公告内容是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前述列举的内容是法定公告的内容,公告机关必须全部予以公告。
&&&&& 3.公告地点是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地点不是一个特定的地点,一般来说指的是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在地和村民委员会办公所在地。
&&&&& 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及公布实施
&&&&& 1.方案确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过程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程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无权参与方案的制定过程。
&&&&& 2.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乡(镇)、村一般是指乡(镇)人民政府办公所在地和村民委员会办公所在地。
&&&&& 3.听取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应当听取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这里的“听取意见”一般仅是一个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民意单向的收集过程,如果要认定其是一个听证程序,还需要相关法规规章予以明确规定。
&&&&& 4.上报批准。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听取的被征收方的意见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 5.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为减轻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生产、生活的影响,有关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 拆迁律师说法
&&&&& 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是至关重要的两个文件,这关系到被拆人的房子应不应该拆,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话合理补偿是怎样的。如果征收方不公布征收相关文件,口头方面给出的征收补偿非常不合理,那么一定不能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哪怕是遭到征收方的威逼利诱也不行。正确的做法是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介入,因为拆迁案件面对的是公权力机关,专业的征收律师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灵活的应变能力,只有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被征收人才有能力运用法律应对维权道路上的各种障碍。同时被征收人树立对法律和公正的信仰和对维权信念的坚持也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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