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证怎么考公司拒不撤出或强行接管怎么办?拜托了各位 谢谢

物业管理公司拒不撤出或强行接管怎么办?拜托了各位 谢谢-
物业管理公司拒不撤出或强行接管怎么办?拜托了各位 谢谢
来源:www.zuowenzhai.com &&&作者:编辑&&&日期:
随着物业服务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业主自主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识逐步提高,物业项目交接活动日益频繁。但随之而来的,各类物业交接矛盾纠纷也屡有发生。物业项目交接行为不规范,如何通过规范统一交接内容和交接程序来逐步规范交接行为呢?物业公司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强行接管物业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甚至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但怎样认定这类违法违规行为?住宅小区的“真空”状态会直接影响到业主的基本生活秩序。如何应对这种紧急情况?对于这些问题,刚刚出台的《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作出了回答。 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该文件将于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发布的《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是《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重要配套政策,是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有关物业项目交接原则性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一是定义物业项目交接活动,明确物业项目交接类型和内容。物业项目交接,是指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与全体业主之间对物业共用部分进行查验交接以及对物业管理相关资料进行移交和承接的行为。从定义可以看出,根据物业项目交接主体的不同,将物业项目交接分为建设单位与全体业主之间的交接、物业服务企业与全体业主之间的交接两种主要类型。交接内容包括对物业共用部分的查验交接以及对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的移交和承接两大方面。 二是明确不同情形下的物业项目交接程序,规范交接行为。针对不同物业项目的交接类型,明确具体的交接程序,厘清业主、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项目交接活动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对业主共同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再接受事实服务、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提供事实服务,或者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等不同情况下,业主与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如何进行交接做了具体的程序性规定。 三是明确界定“拒不撤出”和“强行接管”行为。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决议或者共同决定形式合法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60日内与全体业主完成交接,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逾期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行为,即构成拒不撤出。强行接管行为包括两种情形:第一,从权利角度判断,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共同决定选聘为物业服务单位而进驻物业管理区域,即可认定为强行接管;第二,从行为角度判断,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虽经合法程序选聘产生,但如果原物业服务企业尚未撤出时,新物业服务企业未经协商达成一致或者未经诉讼、仲裁而强行进驻物业管理区域,那么,新物业服务企业也构成强行接管。 四是规定应急物业服务相关内容。文件规定了三种情况下,住宅物业项目不能维持正常物业管理秩序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提供应急物业服务,保障业主基本的生活秩序。应急物业服务方式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本辖区已经建立应急物业服务队的,可以组织应急物业服务队提供应急服务,也可以采取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方式。应急物业服务是为应对紧急状态,为了解决业主的燃眉之急,因此,从内容方面看,应急物业服务仅限于垃圾清运、秩序维护、二次供水、电梯运行等维持业主基本生活的服务事项。应急物业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从交费主体看,应急物业服务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收取。 此外,《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出现不履行交接义务、不按规定交接、擅自停止物业服务、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强行接管时,将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和物业服务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麻烦采纳,谢谢!
<img alt="深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介" src="http://house.chinadaily.com.cn/pm/attachement/png/site385/48ca88e.png" />
<img alt="物业管理公司" src="http://img4.99114.com/group1/M00/B8/54/wKgGMFkA-kOAadxtAAI3AZSdxLo966_600_600.jpg" />
<img alt="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src="http://p.yjbys.com/image/7.png" />
<img alt="摄图网-物业管理.jpg" src="http://s-u-n-s.com/d/file/news//6f3bdc128ddd81b90f0910d.jpg" />
(编辑:qq网友)
随着物业服务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业主自主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识逐步提高,物业项目交接活动日益频繁。...
解决方案 1、如果原物业公司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小区业主向当地房屋行政主管...
第二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者业主共同决定不再接受事实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60日内与全体业主完...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
1、如果该合同经公司认可,并且公司收取定金,合同有效。 2、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
这个问题细分后这样解决: 1、因小区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前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物业公司已经撤出。--...
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业主应当交纳物业费而业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
只要有足够的理由,可以拒交。
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房产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nbsp&|&小区电压过低,物业不予理睬。是否可以向消协投述。拜托了各位 谢谢_百度知道
小区电压过低,物业不予理睬。是否可以向消协投述。拜托了各位 谢谢
很长一段时间(包括现在)我们小区电压一直很低 特别是下班的时间12点左右 18点-20点左右 一些电器根本无法正常运转甚至连电脑都不敢使用 向物业反映很多次了 他们不管。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而且最近更是低的离谱 22点以后灯泡都是红通通的。。。现在提倡...
我有更好的答案
如果旁边的建筑没有出现同意情况的话,应该是小区的供电系统的问题。
供电局的只负责周围的那个大变压器,他们已经吧变压器调节到最好的状态。 可能是电路接入小区后因为小区的供电系统除了问题导致电压不稳定。最好跟小区物业管理的协商一下,我想你们小区的其他居民们也希望小区尽快恢复正常供电的吧? 群众就是力量,去找物业管理吧!
采纳率:69%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xe675;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xe6b9;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物业管理公司拒不撤出或强行接管怎么办?拜托了各位 谢谢_百度知道
物业管理公司拒不撤出或强行接管怎么办?拜托了各位 谢谢
我有更好的答案
随着物业服务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业主自主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识逐步提高,物业项目交接活动日益频繁。但随之而来的,各类物业交接矛盾纠纷也屡有发生。物业项目交接行为不规范,如何通过规范统一交接内容和交接程序来逐步规范交接行为呢?物业公司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强行接管物业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甚至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但怎样认定这类违法违规行为?住宅小区的“真空”状态会直接影响到业主的基本生活秩序。如何应对这种紧急情况?对于这些问题,刚刚出台的《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作出了回答。 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该文件将于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发布的《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是《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重要配套政策,是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有关物业项目交接原则性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一是定义物业项目交接活动,明确物业项目交接类型和内容。物业项目交接,是指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与全体业主之间对物业共用部分进行查验交接以及对物业管理相关资料进行移交和承接的行为。从定义可以看出,根据物业项目交接主体的不同,将物业项目交接分为建设单位与全体业主之间的交接、物业服务企业与全体业主之间的交接两种主要类型。交接内容包括对物业共用部分的查验交接以及对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的移交和承接两大方面。 二是明确不同情形下的物业项目交接程序,规范交接行为。针对不同物业项目的交接类型,明确具体的交接程序,厘清业主、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项目交接活动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对业主共同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再接受事实服务、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提供事实服务,或者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等不同情况下,业主与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如何进行交接做了具体的程序性规定。 三是明确界定“拒不撤出”和“强行接管”行为。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决议或者共同决定形式合法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60日内与全体业主完成交接,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逾期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行为,即构成拒不撤出。强行接管行为包括两种情形:第一,从权利角度判断,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共同决定选聘为物业服务单位而进驻物业管理区域,即可认定为强行接管;第二,从行为角度判断,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虽经合法程序选聘产生,但如果原物业服务企业尚未撤出时,新物业服务企业未经协商达成一致或者未经诉讼、仲裁而强行进驻物业管理区域,那么,新物业服务企业也构成强行接管。 四是规定应急物业服务相关内容。文件规定了三种情况下,住宅物业项目不能维持正常物业管理秩序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提供应急物业服务,保障业主基本的生活秩序。应急物业服务方式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本辖区已经建立应急物业服务队的,可以组织应急物业服务队提供应急服务,也可以采取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方式。应急物业服务是为应对紧急状态,为了解决业主的燃眉之急,因此,从内容方面看,应急物业服务仅限于垃圾清运、秩序维护、二次供水、电梯运行等维持业主基本生活的服务事项。应急物业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从交费主体看,应急物业服务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收取。 此外,《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出现不履行交接义务、不按规定交接、擅自停止物业服务、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强行接管时,将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和物业服务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麻烦采纳,谢谢!
采纳率:62%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知识
&#xe675;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xe6b9;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物业交接意见出台 业主欠费与物业去留无关_新浪房产_新浪网
物业交接意见出台 业主欠费与物业去留无关
http://house.sina.com.cn
日09:27 北京娱乐信报
  昨日,市建委印发了《关于住宅物业项目交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原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办理交接。该意见将于2月1日正式实行。
  辞掉老物业需提前通知
  该意见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即将届满,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决定是否与原物业管理企业续约,或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大会决定与原企业续约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于原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完成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同续签工作。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决定后,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书面告知原物业管理企业,接到告知后,原物业管理企业须做好交接的准备工作。
  原物业管理企业决定不再续约的,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书面告知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告知业主大会的日期距合同届满日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自告知之日起3个月后方可撤出物业管理区域,不得提前撤管。
  新物业强行接管要担责
  该意见明确指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依法终止,原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办理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强行接管。
  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新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强行接管物业管理区域,给业主和使用人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期限未满物业公司不能撤
  该意见还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提前撤管。物业管理企业提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区县建委。
  相关链接
  物业公司撤管前要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原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及房屋面积清册;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相关网页共约篇。
【】【】【】【
】【】【】【】【】
 相关链接
房 产 狂 搜
楼盘名称论坛名称购房百问楼盘动态新闻标题新闻全文专题搜索图片搜索
 电话:010-2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