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什么情况下能申请怎么领取事业保险金金

管是常山社保还是其他地方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暂停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仍不满15年时,退钱是不可以的2010,交了五年养老保险,全国范围内非极端情况下是不能办理养老保险的退保销户手续的.01之后,只能暂停或者继续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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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把你中断的养老保险关系补缴上就可以了,你在新单位后没有即使办理养老保险关系。4,造成中断,可以把中断的放弃、先到老的公司人事部门让他们把你的养老保险关系暂停。现在你在南京市里的养老保险是可以自由转移的。如果不能补缴也没有什么影响、到老公司所在区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业务3。2。没有那么多的限制、另外你说的有断是指。你到新公司以后可以把你在老公司给你交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你新公司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这个问题很简单。1、由新公司人事部门把你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另外你可以打电话到12333咨询。希望对你有帮助
直接拿着减员表去缴就可以了,或者以后有单位给你交时,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暂停缴费,这样的话,要不然,单位给你停的楼上的答错了,然后拿着失业证,如果你想暂停社保,社保局是没人敢给你停的,在辞职之后要办理失业证,等你以后想交的时候。只有要失业的情况下才能暂停缴费,以后你想交的时候 热心网友 &
这两种情况,以个人名义去社保部门继续交纳养老保险办理领取失业金以扣,累计积数也没有少。领取失业金期间,暂停交纳要多,而且在退休时,养老保险可以暂停缴纳,所以不影响失业金的领取,个人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选择,是否结交养老保险有两种情况可以选择,在退休计算工龄时就会少了这段时间的,工龄也不会减少。领取失业金期间。但这期间因为暂停交纳的期间,而且累计缴纳积数也少了,因为是以个人名义交纳的养老保险,这样退休金就相应会比 &
均有调整.个人缴纳社保的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四川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自主选择缴纳,和之前单位缴纳的社保也是累计计算的1。缴纳养老和医保.可以暂停的。社保系统会永远保留你社保缴费情况的。2。以后在本地继续参保的。如果你本地是城镇户籍,可以继续用以前的社保账户进行参保缴纳的,不论中断时间多久,记录是累计计算,可以以个体身份缴纳社保的,参保时,每年基数不同。具体请咨询成都社保局
你原先个人缴费的养老保险是在深圳市社保中心缴纳的吗,如果是,你可以持你的社保卡《养老保险手册》去社保中心开《社保缴费清单》然后交给现在的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由他们去公司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给你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但是如果以后你离开该公司,而在深圳市又没有工作单位的情况下,将产生转移社保关系困难的情况,那时候,你只能重新在深圳市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关系建立社保账户,才能将外省的社保关系转入深圳市你的社保账户里,现在社保关系转移手续比较简单,只要在离开一个地方的时候办理好离职手续,去当地社保中心开《社保缴费清单》取回《养老保险手册》然后到新单位以后将这些东西交给新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他们就会去当地社保中心给你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的 &
暂时失业无单位缴纳社保时。只是医疗保险是需要连续参保缴费的,那么我可以告诉你,暂停缴纳两个月的养老保险没有什么影响...悄悄问下你1,新的工作要等到09年2月1号才签合同。深圳户籍居民.,暂停缴费就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你这新工作还能回到09年2月1号才去签合同呀、如果你的问题只是打错时间了,是可以自己到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莫非你能让时光倒流。”:今年已是2012年4月了?2.,如果现在辞职、“是深圳户口的、医疗保险自缴费的,续缴费后次月生效.
  下面是你省的新农保政策问答,其中第29问就有新老农保的对接规定。至于具体操作,请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你们不要回忆当时是怎么说的了,毕竟时代不同了。  黑龙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农村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的显著特征是什么?  答: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原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相比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主要有:(1)老农保没有明确的财政补贴标准,只有集体经济适当补助,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集体经济补助也没有了。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明确规定,国家财政直接支付基础养老金,省、县两级财政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2)老农保是参照商业保险模式设计的,养老金待遇完全由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确定,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出资,今后的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将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逐步递增。  4、新农保试点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答:2009年试点面达到全省县(市、区)总数的10%左右,参保人数占全省农村居民总人数的10%以上。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尽早实现全覆盖。  5、今年试点单位要求参保率应是多少?  答:参加新农保完全自愿,不要求参保率。  6、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答:我省行政辖区内具有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新农保。  7、缴费档次如何划分?  答: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年缴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缴费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  8、超过500元档次如何缴费?  答:超过500元增设的缴费档次最高标准试点期间暂不得超过1000元。参保人应每年缴费一次,至60周岁止。  9、新农保的缴费年限是多久?  答: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地方可以采取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  10、距离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的如何参保缴费?  新农保试点开始时,年龄在46至59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缴费,也可采取一次性补交保费的办法,最多不超过所差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应同时到位。试点启动后,45周岁以下参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11、参加新农保政府如何给予补贴?  答: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时,地方财政为参保人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50元。所需资金,省级财政补助60%,试点县(市、区)财政补助40%。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试点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12、超过五个档次如何给予补贴?  答:对选择500元以上档次......一、什么情况下可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非本市户籍的失业者,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在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二、如何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非本市户籍失业者,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若不能直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可由用人单位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银行存折复印件到最后参保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
  三、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怎样计算?
  非本市户籍的失业者,领取标准以2003年7月为界,之前的,每缴满一年,计发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3%,之后的,计发16%。2003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剩余不满一年的缴费月数与2003年7月后的计费年限合并计算。
  案例:张先生,非本市户籍,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参加了失业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995元。2009年7月,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那么张先生可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318.40元,根据张先生的缴费情况具体计算如表:
缴费时间 缴费工资(元) 实际缴费月数 待遇(元) 8.06 960 12 995×16%×2(年)=318.40 9.06 1030 12 合计 24 月平均缴费工资(元) (960×12+1030×12)÷24(月)=995
  案例:李先生,非本市户籍,2002年7月至2006年6月参加了失业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1339.25元。2006年7月,李先生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时,可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950.87元,根据李先生的缴费情况具体计算如下表:
  根据李先生的缴费情况计提计算如下表:
日 事项内容 东莞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请材料 1、参保人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2、《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和复印件;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5、一寸彩照一张;6、银行存折(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 办事程序 1、参保人在每月25号前向社保部门失业待遇核发窗口提交资料;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付待遇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卡》; 3、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险IC卡(或存折)、《失业保险待遇卡》等证件于次月的15日后,到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的任一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相关表格下载 《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业务类别 东莞市户籍失业者待遇申领 温馨提示 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要在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申领手续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每月25日前受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
备注: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一、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基金,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二、 参保范围
  我市国有企业(包括中央、省属、部队驻我市企业),以及所有事业单位、市属集体企业(包括市属“三资”企业)、镇区办集体企业及其全部职工(包括临时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合同制职工为第一步实施范围。在参加养老保险的同时,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 失业保险费征收标准
  由单位按全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缴纳,其中,单位按1.5%缴纳,个人按0.5%缴纳。
  四、 享受待遇的条件
  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一年以上;
  (三)进行失业登记;
  (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五、 享受待遇期限
  缴费1-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待遇,对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待遇,享受待遇最长为24个月。
  六、 享受待遇的标准
  失业保险金每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
  金期间可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七、 再次失业的待遇计算
  被保险人再次失业时,领取待遇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前后合并计算。其中,缴费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只可领取前次失业尚未领完的待遇。
  八、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领证和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一)职工失业时,应凭用工单位出具的失业证明等有关材料,包括:宣告破产或经批准撤消、解散的文件和本单位的职工花名册;濒临破产或经批准停产进行整顿的文件及被精减的证明;劳动合同制职工(含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和《劳动手册》;企业辞退、开除和除名职工的证明书;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辞退、开除等发生的争议,已取得劳动争议仲裁的决定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等,在离开单位3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由劳动行政部门审定后发给统一印制的《失业证》。
  (二)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凭《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及一寸彩照一张和上述有关材料,于领取《失业证》后30天内到我局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申领手续时要填写《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审批表》,经审批核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后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卡》。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险IC卡、《失业保险待遇卡》和有关证件于次月的15号后,到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的各个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本人必须持经月审的《失业证》、《失业保险待遇卡》每月按规定时间到我局报到一次(居住在各镇区的可到当地社保分局报到),以便核实其是否重新就业。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已重新就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报到的,则需由其所在街道出具证明(住院留医的要医院证明)方可发给失业保险待遇。
  九、 被保险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
  (二) 已重新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或从事个体劳动的;
  (三) 参军、升学或出境定居;
  (四) 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
  (五) 办妥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六) 无正当理由,两次不参加政府有关部门介绍的适当职业的;
  (七) 无正当理由,两次不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训练等再就业服务活动的;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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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费失业保险的年限核定,每满一年可领取2个月,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目前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金额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无锡2016年失业金领取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锡人社发〔2016〕1号)的精神,按照《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7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日起,市区失业保险金上限标准从目前的1630元/月相应调整为1770元/月。执行对象为2016年1月份在领失业保险金及以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江阴市、宜兴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按相关规定调整失业保险金上限标准。
【镇江2016年失业金领取标准】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调整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镇人社发〔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日起对我市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进行调整。具体办法如下:
一、市直及各辖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均调整为1770元/人.月。
二、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含1月)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仍按原标准执行。
三、各辖市区要高度重视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失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上海2016年失业金领取标准】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4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调整后,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每档增160元,分别提高到1415元/月、1470元/月、152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 低保 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扬州2016年失业金领取标准】
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扬人社〔号)和《关于提高201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扬政民〔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上下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1770元/月,最低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即748元/月。
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三、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所需的资金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今起可申请稳定岗位补贴,简称 稳岗补贴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稳岗补贴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欢迎阅读!
2016年稳岗补贴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问:哪些单位可以申报稳岗补贴?
答: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无欠费的企业,可自愿申报稳岗补贴。
问: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如公立学校、医院)能申报稳岗补贴吗?
答:不行。
问:符合条件的企业,是指符合那些条件?
答: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
2、上年度裁员率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3、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问:2014年度成都市登记失业率是多少?
答:2.87%。
问:申请稳岗补贴需要哪些资料?
答:《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表》(可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问:《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表》企业填报信息中 上年度职工人数 应该怎样填报?
答:上年度企业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
问:《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表》企业填报信息中 上年度裁员人数 应该怎样填报?
答:上年度因企业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数。
问:《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表》企业填报信息中 上年度裁员率 应该如何计算?
答: 上年度裁员人数 除以 上年度职工人数 。
问:申报表中的上一年度是指哪年?
答:是指申报稳岗补贴年份的上一年。比如15年申报就填14年的数据;16年申报就填15年的数据。
问:稳岗补贴申报地是指单位所在地还是参保所在地?
答:参保所在地。
问:企业一年可以申请几次稳岗补贴?
答:一年只能申请一次。
问:已按成人社发【2015】7号文件规定,在2015年已享受过稳岗补贴的企业还能再次申报吗?
答:不能。企业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享受。
申报注意事项:
1、报送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2、检查你单位在社保系统里登记的五险合一帐号是否正确。稳定补贴的发放直接调取这个帐号。
3、认真填写申报表各项内容,资金用途和比例可以单项或者多项。补贴的使用必须按照填写申报表填写的项目使用。
4、申请表必须法人本人签字。
5、劳务派遣和保安公司类的企业暂时不能申请补贴。
经办地点:彭州市政务中心A区26号窗口
联系方式:失业保险科 前台
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规定的2%阶段性降至1.5%,其中,单位缴费费率由1.5%降至1%,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保持不变,仍为0.5%。新费率从5月1日起执行,期限为两年。即日起参保单位和个人可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实收分配及待遇核定等业务。
据悉,2016年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为5087元、3617元、3201元,个体参保人员可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110%、120%为基数缴纳2016年养老保险费。其中:选择110%和120%两个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高按100%基数的标准核发。
缴费档次不变的个体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险卡直接在吉林银行网点完成缴费;缴费档次变更的,缴费前需先到社保局个体分局二楼22至33号窗口办理变更后到吉林银行缴费。
详情可拨打社会保险对外咨询服务热线9612333或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www.ccshbx.org.cn咨询了解。
日起全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从日起,我国大多数省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总费率将进行阶段性降低,降低期限暂按两年执行。这是记者从今日公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发出的《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的。
根据《通知》,从2016年5月 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从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通知》明确,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通知》强调,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精算平衡,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各地具体调整费率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此次阶段性降低费率,并不包含职工医疗保险,因为 当期暂不具备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的条件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基本医疗保险以地市级统筹为主,从基金结余情况看,地区间不平衡,有的地方结余较多,也有部分地区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医疗技术不断进步,要巩固落实医保待遇,基金支出还面临较大压力。
长春2016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最新消息
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2015年,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51558元、61039元、43404元、38408元,即日起参保单位和个人可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实收分配及待遇核定等业务。
参保单位及职工有关业务
缴费业务:
(1)参保单位按核定缴费基数缴纳2016年社会保险费,办理人员增加、减少及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个人账户清算;已预缴的参保单位进行社会保险费结算,先到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大厅40号~57号窗口打印缴费征集单,然后到三楼财务窗口进行实收分配;网上申报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应及时将《2016年度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申报表》送至40号~57号窗口。
(2)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25号)规定,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规定的2%阶段性降至1.5%,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1%,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5%。新费率从日起执行,期限为两年。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的参保单位分别在绿园分局、双阳分局、九台社保局办理以上业务。
待遇核定:
(1)参保单位完成正常缴费后,按新退休审批流程(见长社保[2016]1号文)申办2016年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业务。
(2)2016年企业病故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结算业务待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后另行通知。
(3)2016年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原单位办理完失业保险缴费后,尽快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参保单位职工养老、失业待遇核定业务在社会保险待遇审核服务大厅(九台区的参保单位职工养老、失业待遇核定在九台社保局)办理。
个体参保人员有关业务
正常缴费:2016年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为5087元、3617元、3201元,个体参保人员可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110%、120%为基数缴纳2016年养老保险费。其中:选择110%和120%两个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高按100%基数的标准核发。
缴费档次不变的个体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险卡直接在吉林银行网点完成缴费;缴费档次变更的,缴费前需先到社保局个体分局二楼22号~33号窗口办理,变更后到吉林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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