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东盈余计算公式分享公司未发行新股前积累的盈余为什么会降低普通股的净收益

凯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 2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21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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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 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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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2014 年 2 月 17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
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形(若因
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在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实施前,如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上述启动稳定公司股
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在股价稳定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公司再次
触发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但是,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需
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
(1)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
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包括:①公司回购股票;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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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
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
择:①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②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
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③公司实施完毕股票回购计划(以公司公
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应以不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为前提。
第三选择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
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三选择:①回购股票和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均由
于可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其他原因而不可行;②公司已经实施完毕
第一选择和第二选择(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
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应以不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为前提。
3、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当公司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时,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
事会,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作出回
购公司股票的决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义务。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公司股票
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公司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
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
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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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公司单次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高于上一个会计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回购股票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或银行借款。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触发前述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30日
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在履行相应的公告义务后,控
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公司
不得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增持,且增持股票的数量必须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上。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触发前述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启
动条件时,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等相关规定,增持公司股票,并履行相应公告义务。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低于
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和现金分红(如有)合计值的50%,且不超过
100%。增持行为须在触发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票的启动条件之日起60日内完成。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4、相应约束措施
公司如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荆门市国资委如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不得向其分红,且其持有
股份的锁定期限相应延长,直至相关公开承诺履行完毕。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
则扣发违反承诺行为发生后6个月内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及当年度50%的股东
分红(如有);每违反一次稳定股价承诺的,前述约束措施需执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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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及相
应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
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审议具体回购方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后,
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然后启动并实施股份回购程序。公司将按照市场价格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孰高的原则确定回购价格。市场价格为实施回购程序
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停牌,则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为准。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股份
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荆门市国资委及其一致行动人邵兴祥先生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
违规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控股股东荆门市国资委及其一
致行动人邵兴祥先生将购回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控股股东荆门市国资委及其一致行动人邵兴祥先生将在中
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5个
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
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控股股东荆门市国资委及其一致行动人
邵兴祥先生将按照市场价格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孰高的原则确定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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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价格。市场价格为实施回购程序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停牌,则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准。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
事项的,上述购回价格和购回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不得向控股股东分红,且控股股东
持有股份的锁定期限相应延长,直至相关公开承诺履行完毕。邵兴祥先生如未能
履行上述承诺,将暂停领取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
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锁定期限相应延长,直至相关公开承诺履行完毕。
3、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
规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暂停领
取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锁定
期限相应延长,直至相关公开承诺履行完毕。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就凯龙化工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向投资者作出以下承诺: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诺:其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如因其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其为湖北凯龙化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其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承诺: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因其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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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其将依生效的
仲裁裁决书或司法判决书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原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承
诺: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因其未能依
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
济损失的,其将依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司法判决书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减持前提前公告的承诺及
1、荆门市国资委及其一致行动人邵兴祥
荆门市国资委及其一致行动人邵兴祥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
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办理。
荆门市国资委及其一致行动人邵兴祥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相应减持收益归
公司所有。
2、君丰恒通
君丰恒通承诺:本单位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有意向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
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
整。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将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君丰恒通未履行上述承诺,相应减持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二、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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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2014 年 2 月 17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
的议案》,将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分红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
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
方式分配股利。
3、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
下,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如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则为弥补亏损后的可供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
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应当进行审核并出
具书面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
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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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利润分配方式的优先顺序及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占比: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
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7、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
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
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未来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2014 年 2 月 17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
年度-201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计划如
公司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度)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 35%(如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则为弥补亏损后的可供分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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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当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公司有重大资本性支出
需求时,有关调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批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三、根据公司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
股比例共享。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一)行业市场化进程推进的风险
民爆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出于行业安全的考虑,一直以来政府行政监管较多。
目前民爆生产企业销售产品给各地经营公司,并由各地经营公司负责本地区的民
爆产品供应的产品流通模式仍然是主流模式。由于地方保护的存在,各地经营企
业基本是在满足本省生产企业的销售后,如有不足才会考虑从外省调入产品。而
省内由于竞争者较少,相对都已形成较稳定的市场格局。近年来,随着下游爆破
公司的整合壮大,部分爆破公司具有了脱离本地经营企业直接采购的能力,直接
采购的情况有所增加。同时,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地区分割和保护也有逐渐
弱化的趋势。但由于安全管理的考虑和地方利益的存在,上述变化还相对缓慢。
可以预期的是,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首先民爆产品中间流通环节的利润
将被压缩,产品的终端销售价格将趋于下降;其次,流通环节让出的原有的利润
空间究竟会多大程度上被终端民爆产品使用单位,即爆破公司通过采购价格的下
降享有,还是被生产企业通过销售价格的上升享有,将由双方的竞争情况决定,
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由于相对于生产企业来说,爆破单位小、散、乱的情况更
加严重。因此生产企业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大;最后,地方封锁的逐步打破将促使
民爆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竞争,原有的由于地方封锁导致的溢价将逐步下降,
压缩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虽然这个过程会促进企业的不断内部挖潜及外部的兼
并重组,长期看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会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但短期内,竞争可
能带来一定程度的混乱和无序竞争,影响到行业内企业的利润水平。
(二)相关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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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行业对矿山开采、基础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依赖性较强,与国民经济
发展状态及相关行业投资水平关联度较高;硝酸铵作为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其市
场波动与其行业本身的周期性产能扩张及国民经济的发展状态密切相关。因此,
国民经济和相关行业周期波动将对公司盈利的稳定性形成一定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工业炸药的主要原材料为硝酸铵,硝酸铵的主要原材料为合成氨。硝酸铵和
合成氨都是价格波动较大的基础化工原料。本公司所需硝酸铵原料除临时性的生
产周期和销售周期不配套导致需少量外购外,目前已经可以完全实现自给,从而
规避了硝酸铵市场大幅波动的风险,但合成氨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仍然对公司盈
利水平有较大影响。
近年来合成氨的价格基本处于下降通道。近三年合成氨的平均吨采购价格分
别为2,660.45元、2,365.73元和2,085.78元。2013年度的吨采购价格比2012年度下
降了11.08%,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使公司毛利率上升了2.77个百分点;2014
年度的吨采购价格比2013年度下降了11.83%,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使公司
毛利率上升了2.36个百分点。然而,鉴于合成氨的周期大幅波动的特点,不排除
该产品未来出现上涨趋势的可能。虽然作为行业内的优势企业,公司具有较强的
成本控制能力,较长的产业链也有利于更好地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但是
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仍是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确定影响的重要因素之一。
按2014年的口径测算,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合成氨价格每上升10%,
将造成公司年利润总额下降1,576.50万元。合成氨价格对利润总额影响的敏感性
系数为-1.06。如果合成氨价格未来出现大幅上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
不利影响。
(四)安全生产许可能力增长受到限制的风险
目前,公司的工业炸药安全生产许可能力已基本利用充足。在产品价格和原
材料成本不发生大的变化的情况下,工业炸药产品的利润增长空间已受限。根据
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行业主管部门将严格限制新增产能,未来几年,除了
采用横向整合方式扩大产能外,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能力的增长将会受到抑制,
从而对公司的业绩增长形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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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风险
由于民爆器材及原材料的高危特性和社会安全属性,安全问题成为民爆行业
企业采购、生产、储存、销售和运输的首要问题,安全管理也是行业主管部门考
察行业内企业的最重要指标。一旦出现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将会面临停产整顿、
裁减安全生产许可能力甚至取消生产资质的处罚。一方面,公司通过选择先进的
工艺技术、生产设备及控制系统,提高系统运行的本质安全度;另一方面,通过
制定和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从内部管理上提高安全性。自成立以
来,公司未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死亡、重伤事故,连续多年被评为“湖
北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湖北省安全生产最高级别)和“湖北省国防科工办安
全生产先进单位”。根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自2006年起出具的安全检查报告,公
司各年度企业安全检查等级均为一级(A级)(自2009年起不再评级,公司已通
过省国防科工办组织的历年安全生产大检查),达到行业安全管理最高级别。
虽然公司采取了上述积极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水平也得到行业主管
部门认可,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但是由于民爆产品及原材料固有的危险、爆
炸属性,不能完全排除出现安全事故的可能,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影响。
(六)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11年至2013
年公司本部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所得税。日,公司再次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14年至2016年公司本部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
纳所得税;公司子公司麻城凯龙和钟祥凯龙分别于日和2013年12
月1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13年至2015年麻城凯龙和钟祥凯
龙将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本部、麻城凯龙和钟祥凯
龙根据该项优惠政策减征的所得税合计金额分别为832.26万元、989.47万元、
976.36万元和427.55万元。该项优惠政策到期后,公司、麻城凯龙和钟祥凯龙能
否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税收优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件规定,“自日至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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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
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西
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前,企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和《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范围的,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其
企业所得税可按照15%税率缴纳。《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后,已按15%
税率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若不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在
履行相关程序后,按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计算申报”。经恩施市地方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恩市地税通[2012]8号)确认同意,恩施分公司符合公告条
件,同意恩施分公司2011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后每年经备案后按照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此,报告期内公司恩施分公司分别享受税收优惠
金额为131.49万元、127.88万元、97.03万元和1.51万元。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
发布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自日起施行。根据新发布《西
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恩施分公司符合条件,企业所得税按15%缴纳。
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恩施分公司能否继续享受该税收优惠存在一定的不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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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的概况如下表: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合计不超过2,087万股
拟发行新股数 根据发行方案确定,不超过2,087万股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 0
每股发行价: [ ]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股
市盈率: [ ]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1.07元/股(以日为基准)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股
市净率: [ ]倍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
发行对象:
法人等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发行股份的流通:
易所上市流通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保荐费用:500万元
承销费用:5,600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审计费用:718万元
律师费用:279万元
本次发行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450万元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BEI KAILONG CHEMICAL GROUP CO.,LTD
注册资本: 6,26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邵兴祥
成立日期: 日
住所: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网址: http://www.hbklgroup.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经日原湖北省体改委鄂改生[1994]86号文、日
湖北省国防科工办鄂国企字[1994]46号文批准,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等法规,由襄沙化工厂、湖北信托、卫东机械作为发起人,襄沙化工厂以下属化
工分厂、包装分厂、陶纤分厂为基础进行股份制改造,向其他社会法人和内部职
工募集股份设立而成。
本 公 司 于 1994 年 6 月 30 日 在 湖 北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领 取 了 注 册 号 为
(4-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设立时,主要发起人为襄沙化工厂,其他发起人为工商银行湖北信托和
卫东机械。
日,原湖北省体改委出具鄂体改[号《关于湖北襄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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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规范重新确认的批复》,同意襄沙化工厂、卫东机
械、湖北日月星钢木家具总厂、湖北省荆门市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和荆门市建
筑工程总公司为公司发起人。上述规范后,公司发起人为襄沙化工厂、卫东机械、
湖北日月星钢木家具总厂、湖北省荆门市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和荆门市建筑工
程总公司。
襄沙化工厂投入的资产为化工分厂、包装分厂、陶纤分厂等生产、销售民用
爆破器材系列产品、新型节能保温材料系列产品、包装产品的经营性资产、辅助
生产设施及人员。其他发起人以货币性资产出资。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260万股,本次拟发行2,087万股,发行成功后公
司总股本为8,347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1、荆门市国资委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
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董事邵兴祥、刘卫、秦卫国、胡才跃、林宏,公司监事黄赫平、王
进林、舒明春、官章洪、姚剑林和高级管理人员李颂华、张亚明、张勇、滕鸿,
核心技术人员韩学军,原董事董伦泉、原监事简大兵、原高级管理人员鲍训俊承
诺:“自凯龙化工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本人已持有的凯龙化工的该等股份,也不由凯龙化工收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
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凯龙化工股份总数
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凯龙化工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凯龙化工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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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分、子公司和公司各部门的正职人员
承诺:“自凯龙化工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凯龙化工的该等股份,也不由凯龙化工收购该等股份。上述承
诺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凯龙化工股份总
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凯龙化工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凯龙化工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 50%。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分、子公司和公司各部门正职人员名单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范体国 7 王小红 13 文仁会 19 王礼云
2 付 伟 8 徐 剑 14 刘 哲 20 王培宝
3 龚远斌 9 李家兵 15 邵爱平 21 胡金砚
4 杨维国 10 朱德强 16 雷兴良
5 王启生 11 卢卫东 17 张金平
6 金 平 12 罗时华 18 孙 沂
除上述人员外,原部门正职人员陈三良、路克金已从公司离职,汤代红已退
休。因上述三人已经承诺过“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
承诺”,其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将继续履行。
4、公司股东周萍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
该部分股份。
5、君丰恒通和卫东机械及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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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发起人国营卫东机械厂(现为“湖北
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85,000 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73%。
无其他发起人持有公司股份。
2、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1 荆门市国资委(SS) 13,960,000 22.30
2 邵兴祥 13,342,800 21.31
3 君丰恒通 7,000,000 11.18
4 刘卫 1,122,400 1.79
5 卫东机械 1,085,000 1.73
6 赵国亭 1,000,000 1.60
7 秦卫国 983,200 1.57
8 陈慧 980,000 1.57
9 罗春莲 920,000 1.47
10 鲍训俊 748,200 1.20
合 计 41,141,600 65.72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1 邵兴祥 13,342,800 21.31 董事长
2 刘卫 1,122,400 1.79 副董事长、总经理
3 赵国亭 1,000,000 1.60 -
4 秦卫国 983,200 1.57 董事、总工程师
5 陈慧 980,000 1.57 -
6 罗春莲 920,000 1.47 -
7 鲍训俊 748,200 1.20 -
8 李颂华 646,300 1.03 副总经理
9 罗时华 635,000 1.01 麻城凯龙董事长
10 林宏 624,100 1.00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合 计 21,002,000 3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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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本公司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如
姓名 关联关系 所持股份数 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邵兴祥 13,342,800 21.31
周萍 邵兴祥的配偶 134,700 0.22
林宏 624,100 1.00
林元 林宏的弟弟 256,000 0.42
林文 林宏的弟弟 263,600 0.42
秦卫国 983,200 1.57
孙代梅 秦卫国配偶的哥哥的配偶 369,900 0.59
董伦泉 340,600 0.54
董伦华 董伦泉的弟弟 71,400 0.11
顾勇 1,000 0.0016
卫东机械 顾勇持有卫东机械 50.69%股份 1,085,000 1.73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性能及用途、产品销售
方式和渠道、主要原材料、行业竞争状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以工业炸药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属
于民爆行业。公司主导产品有改性铵油炸药、膨化硝铵炸药、乳化炸药和震源药
柱(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原国防科工委、公安部 2006 年第 1 号公告]
的分类,震源药柱属于工业炸药,但鉴于震源药柱属于地震勘探专用爆破器材,
不属于狭义的工业炸药。因此,对工业炸药的行业统计数据中有时不包含震源药
柱)。顺应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的趋势,公司近年来致力于向
下游爆破服务领域拓展,目前已投资设立了 6 家爆破服务公司,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6 月爆破服务业务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3,900.15 万元、11,471.29 万
元和 5,325.48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35%、12.97%和 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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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工业炸药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公司于 2005 年 10 月设立控股子公司钟
祥凯龙生产硝酸铵。目前已形成 18.75 万吨硝酸铵产能。为了分散硝酸铵的市场
风险,公司自建了硝基复合肥生产线,部分硝酸铵进一步加工成硝基复合肥对外
销售。近三年一期硝酸铵/硝基复合肥对外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28.24%、20.45%、17.01%和 25.11%,硝酸铵/硝基复合肥也成为公司主要产品之
一。2013 年 9 月前,硝基复合肥的主要品种为硝酸铵磷。2013 年 9 月,出于市
场和生产组织管理方面的原因,公司停止生产、销售硝酸铵磷,并着手建立三元
硝基复合肥生产装置,该装置已于 2014 年 6 月建设完成。三元硝基复合肥于 2014
年下半年开始实现对外销售。
(二)主要产品的性能和用途
公司目前生产并对外销售的主导产品是工业炸药和硝酸铵;硝酸铵主要是为
工业炸药生产提供配套,并有部分外销;2011年9月,随着公司硝酸铵扩能改造
项目的达产,公司硝酸铵产品的对外销售大幅增加;同时,为了分散硝酸铵的市
场风险,公司用自有资金增加了硝基复合肥生产能力,硝基复合肥也成为公司的
终端产品之一。
工业炸药广泛应用于石油、煤炭、采矿、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
国防工业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具有不
可替代的作用。公司生产的工业炸药产品包括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改性铵
油炸药和震源药柱;硝酸铵主要作为工业炸药的原材料,还可用于硝基复合肥生
产及医药和其他硝酸盐生产;硝基复合肥主要用于经济作物、油料作物、旱地作
物的基肥和追肥。公司报告期内生产的硝基复合肥为硝酸铵磷(2013年9月份停
止生产硝酸铵磷,并于2014年三季度开始生产三元硝基复合肥),是液体硝酸铵
在固化过程中加入磷酸一铵生成,主要作为专业肥料生产厂家进一步加工各系列
硝基复合肥产品的原材料。为了进一步分散风险,增加利润点,公司已于2014
年6月建成三元硝基复合肥生产能力。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在2006年《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前,受当时民爆行业管理体制
的制约,除历史上形成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大型直供客户外,公司的工业炸药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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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均只能销售给各地民爆经营企业,再由经营企业面向当地民爆产品用户销售,
经营企业是民爆产品流通中必需的中间环节。2006年《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
例》颁布实施后,公司可以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销售民爆产品,销售
对象既包括民爆经营企业,也包括终端用户。但由于固有的流通体系的惯性,同
时经营企业在其经营地已具备便捷的统一配送能力和炸药仓储能力,拥有多年的
销售积累,对当地市场充分了解,因此生产企业越过经营企业实现直接销售短期
内难以实现。目前公司工业炸药产品除个别原有的直供客户外仍主要维持原来的
销售给各地民爆经营企业的格局,但随着下游爆破服务公司的整合壮大,直接销
售给爆破服务公司的情况也有所增多。公司震源药柱产品一直主要销售给中石
油、中石化等终端用户。
在工业炸药(含震源药柱)销售流程上,公司与客户(包括经营企业和终端
用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客户可在销售合同的范围内根据需求节奏向公司提出具
体订单,公司根据订单组织生产。与此同时,客户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民用爆
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在“两证”齐备的条件下
公司向客户发货;货物运到后,客户向其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两证。在买卖行为
成交后的 3 日内,公司与购买方都必须将交易的品种和数量向当地公安机关进
公司硝酸铵产品采取直销的方式,以工业炸药生产厂家为主要目标客户。民
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购买硝酸铵,直接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其
他企业购买硝酸铵,需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
许可证》,流程与上述工业炸药流程基本一致。硝酸铵磷是经过改性后的硝基复
合肥,主要以专业的化肥生产厂家为目标客户进行直销。三元硝基复合肥装置建
成后,公司会根据市场的情况调节硝酸铵、硝基复合肥的生产比例。三元硝基复
合肥将主要采取经销商的方式,由各地农资公司代理销售。
(四)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如下表:
产品 原材料和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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膨化硝铵炸药 硝酸铵、氯化钠、木粉、复合油、膨化剂、电力
乳化炸药 硝酸铵、硝酸钠、氯化钠、水、HLC复合油相、乳化油相、电力
改性铵油炸药 硝酸铵、复合油相、木粉、改性剂、电力
震源药柱 TNT、硝酸铵、油相、木粉、改性剂、电力
硝酸铵/复合肥 合成氨、电力、磷酸一铵、硫酸钾
注:震源药柱因其爆轰性能高的要求,需要加入TNT。该类产品不属于国家要求淘汰并
禁止生产的铵梯炸药类别。
(五)行业竞争状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民爆行业的高危属性决定了该行业存在较多的管制,开放程度有限,市场
化程度不高,竞争相对温和。反映在民爆产品市场格局中,则表现为以下特点:
(1)生产企业“小、散、低”;
(2)市场流通环节人为分割;
(3)市场的区域化特征明显。
2、工业炸药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2014 年度全国工业炸药生产企业产量前 20 名及本公司排名情况
产量 占全行业产量比例
序号 企业名称
(万吨) (%)
1 云南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8.85 6.67
2 保利九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39 6.10
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1.70 5.02
4 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14.95 3.46
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14.86 3.44
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14.86 3.44
7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12 3.27
8 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39 3.10
9 平朔多种经营开发公司炸药厂 11.68 2.70
10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9.58 2.22
11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9.52 2.20
12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厂 9.28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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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凯龙化工 8.76 2.03
14 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8.40 1.94
15 内蒙古吉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7.30 1.69
16 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含瓮福分公司) 7.13 1.65
17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6 1.63
18 江西国泰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7.05 1.63
19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89 1.59
20 山西焦煤集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86 1.59
合计 248.63 57.51
数据来源:《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2015 年第 5 期(总第 288 期)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商标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18项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序号 注册号 权利人 核定使用类别 有效期
1 1479962 发行人 第36类:不动产管理,公寓管理,公寓出租
第37类:建筑,室内装璜,锅炉清垢与修理、机械
2 1483795 发行人 安装,保养和修理,电器设备和安装与修理,车辆
保养和修理,车油加油站
第37类:建筑,室内装璜,锅炉清垢与修理、机械
3 1483796 发行人 安装,保养和修理,电器设备和安装与修理,车辆
保养和修理,车油加油站
第35类:广告,室外广告,广告代理,广告设计, 日至
4 1491790 发行人
广告策划,推销(替他人),饭店管理 日
第42类:住所(旅馆、住膳寄宿处),饭店,园艺,
5 1543811 发行人 技术研究,工程绘图,研究和开发(替他人),非贸
易业务专业咨询,建筑制图,室内装饰设计
第16类:包装用塑料袋,纸箱,文具,文具或家用 日至
6 1540829 发行人
胶,书写工具 日
第19类:耐火材料,耐火纤维,硅酸铝耐火纤维, 日至
7 1540762 发行人
耐火砖瓦,非金属建筑材料 日
第6类:铝型材,五金器具,金属容器,金属标志牌, 日至
8 1547388 发行人
金属锁(非电),金属陈列架,金属丝网 日
第20类:玻璃钢工艺品,塑料包装容器,家具,塑 日至
9 1545084 发行人
料线卡,非金属登记牌,垫枕 日
10 1551163 发行人 第 13 类:炸药,作炸药用木粉
11 1548070 发行人 第1类:试纸,化学肥料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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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类:农业用塑料膜,农用地膜,电控透光塑料 日至
12 1553748 发行人
薄膜,绝缘材料,石棉防幕,防水包装物 日
第7类:炸药及火工制品机械设备,石油化工设备, 日至
13 1558262 发行人
化学工业用电动机械,制药加工工业用机器 日
14 6654446 发行人 第13类:炸药,火药
15 6654447 发行人 第19类:耐火纤维
16 1566581 发行人 第11类:太阳能集热器,空调调节设备
第1类:农业肥料;肥料;肥料制剂;盐类(肥料); 日至
混合肥料;化学肥料;硝酸;硫酸 日
第16类:纸板制帽盒;包装用纸袋或塑料袋(信封、
小袋);纸板盒或纸盒;纸板或纸制瓶封套;瓶用纸 日至
板或纸制包装物;纸箱;包装用塑料膜;卡纸板制 日
品;箱纸板;瓦楞原纸(纸板)
(二)专利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专利共42项。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类型 权利人 保护期 专利号
1 震源药柱壳体 日 外观设计 发行人 10年 .1
一种热浓硝酸铵溶液罐
2 日 实用新型 发行人 10年 .9
一种热浓硝酸铵溶液贮
3 日 实用新型 发行人 10年 .3
一种耐压型膏状或液体
4 日 发明专利 发行人 20年 .6
一种装填大容量震源药
5 日 实用新型 发行人 10年 .2
柱或炸药药卷的装药机
一种粉状震源药柱多管
6 日 实用新型 发行人 10年 .9
自动装药压盖机
一种炸药耐压起爆测试
7 日 实用新型 发行人 10年 .9
粉状震源药柱连续化制
8 日 发明专利 发行人 20年 .6
药生产工艺
一种震源药柱自动热合
9 日 实用新型 发行人 10年 .1
一种带有喷浆泵的乳化
10 日 实用新型 发行人 10年 .0
炸药敏化机
11 震源药柱和矿用爆破药 日 发明专利 发行人、襄阳航天化 20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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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热塑炸药自动装药机 学动力总公司
热塑震源药柱连续化制
12 日 发明专利 发行人 20年 .3
药装药包装生产线
13 民爆行业仓库运输系统 日 实用新型 发行人 10年 .9
带有防腐层的硝铵车间
14 日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X
用于硝铵生产线的液氨
15 日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6
16 一种吹气式液位计 日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0
一种磷酸一铵粉碎输送
17 日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5
一种高效硝酸铵生产线
18 日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5
废水处理装置
一种液氨分析制样的快
19 日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8
速蒸发装置
带有保温自动三通调节
20 阀的硝酸铵水溶液生产 日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3
用于硝酸生产线上的蒸
21 日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9
汽余热利用装置
22 一种高效氨空混合器 日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X
一种带有高效冷却装置
23 日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4
的蒸汽喷射真空泵
一种结晶硝铵自动称重
24 日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7
包装生产线
一种乳化炸药震源药柱
25 日 实用新型 发行人 10年 .6
自动装药包装生产线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爆
改性铵油炸药粉碎介质
26 日 发明专利 破技术研究所 、麻城 20年 .4
体外循环研磨机
一种用于乳化炸药生产 发行人、深圳市金奥
27 日 发明专利 20年 .1
线的敏化器 博科技有限公司
泵送乳胶基质在线连续
发行人、深圳市金奥
28 中温敏化制造乳化炸药 日 实用新型 10年 .9
博科技有限公司
一种震源药柱自动热合
29 日 发明专利 发行人 20年 .0
封口及连接套装配机
粉状震源药柱往复式振
30 日 发明专利 发行人 20年 .X
静态乳化泵送乳胶基质
发行人、深圳市金奥
31 在线连续敏化乳化炸药 日 发明专利 20年 .3
博科技有限公司
32 一种粉状炸药悬挂输送 2014 年 10 月 24 实用新型 发行人 10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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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进料装置 日
一种用于纳米碳酸钙生 2014 年 10 月 24
33 实用新型 发行人 10年 .8
产线的沉降室 日
一种带有可拆卸喷嘴的 2014 年 10 月 24
34 实用新型 发行人 10年 .5
气、液、固三相反应器 日
一种新型硝基复合肥生 2015 年 05 月 21
35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2
用于硝铵生产线的废颗
2015 年 05 月 21
36 粒状硝铵回收再利用系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2
用于硝基复合肥上的复 2015 年 05 月 21
37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5
合肥包裹系统 日
2015 年 05 月 21
38 一种复合肥包裹系统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3
一种硝铵生产线的废液 2015 年 05 月 21
39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X
处理装置 日
2015 年 05 月 21
40 硝基复合肥生产线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1
一种硝铵生产线的液氨 2015 年 05 月 21
41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6
气化系统 日
硝基复合肥上带有自动 2015 年 05 月 21
42 实用新型 钟祥凯龙 10年 .6
润滑装置的包裹滚筒 日
上述专利由公司自主研发、合作研发而成。
(三)非专利技术情况
截至日,发行人经第三方许可使用的非专利技术情况如下:
2015 年 6 月
序号 名称 权利人 许可人 入账时间 30 日账面价
年产 1.2 万吨改性硝铵粉状炸药
1 麻城凯龙 长沙矿冶研究院 2006.12 -
连续化制药生产工艺技术
湖南金能科技股
2 AE-HLC 乳化炸药生产技术 发行人 2008.1 -
份有限公司
3 膨化硝铵炸药连续生产技术 发行人 南京理工大学 ,000.00
临沂远景化工新
4 5 万吨/年稀硝酸新高压法技术 钟祥凯龙 ,402.20
技术有限公司
临沂远景化工新
5 6.25 万吨/年加压法硝酸铵技术 钟祥凯龙 ,425.71
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化工研究设
6 纳米碳酸钙技术 发行人 ,666.45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钢集团马鞍山
M 型乳化炸药大产能微机控制
7 发行人 矿山研究院有限 ,750.00
四川金象化工产
双加压法制硝酸及加压中和制
8 钟祥凯龙 业集团股份有限 ,550,000.00
深圳市金奥博科
9 乳化炸药连续自动化生产技术 发行人 ,666.81
技有限公司
岩石乳化炸药、煤矿许用乳化炸 深圳市金奥博科
10 发行人 ,750.00
药配方技术 技有限公司
临沂科信肥料技
11 硝基复合肥装置技改项目技术 钟祥凯龙 ,319,666.71
术服务有限公司
注:上述1-2项技术已于固定资产项目下进行会计核算,故无单独的账面价值。
(四)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日,公司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9,734.88万元,全部以出让
方式取得。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已 办 理 完 毕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的 土 地 总 面 积 为
1,049,036.68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座落 权利期限
1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1 号 1,869.00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2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2 号 1,869.00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3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3 号 1,448.90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4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4 号 1,300.00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5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5 号 1,869.00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6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6 号 1,599.98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7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7 号 2,012.66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8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8 号 432.38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9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9 号 11,367.37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10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10 号 2,480.00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11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11 号 3,400.73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12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12 号 19,353.36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13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13 号 1,816.06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4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15 号 3,063.13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15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16 号 1,780.00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16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17 号 118,875.40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17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18 号 2,194.50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18 发行人 荆国用(2007)第 -19 号 1,518.02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33 年 3 月 9 日
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镇
19 发行人 荆东国用(2006)第
号 52,718.28 至 2033 年 10 月 19 日
新桥村六组
武昌区中南路阳光年
20 发行人 武昌国用(商 2010)第 9625 号 2.36 华花园 1 栋 3 单元 5 至 2063 年 5 月 25 日
武昌区中南路阳光年
21 发行人 武昌国用(商 2010)第 9626 号 4.87 华花园 1 栋 3 单元 5 至 2063 年 5 月 25 日
武昌区中南路阳光年
22 发行人 武昌国用(商 2010)第 9627 号 1.57 华花园 1 栋 3 单元 5 至 2063 年 5 月 25 日
武昌区中南路阳光年
23 发行人 武昌国用(商 2010)第 9628 号 2.11 华花园 1 栋 3 单元 5 至 2063 年 5 月 25 日
24 发行人 荆国用(2011)第
号 10,152.52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61 年 9 月 27 日
25 发行人 荆国用(2011)第
号 4,539.63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61 年 9 月 27 日
26 发行人 荆国用(2011)第
号 19,201.02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61 年 9 月 27 日
27 发行人 荆国用(2011)第
号 6,077.67 荆门市泉口路 20 号 至 2061 年 9 月 27 日
28 恩施分公司 恩市国用(2005)字第 110058 号 94,137.73 恩施市龙凤镇响水桥 至 2052 年 10 月 9 日
29 恩施分公司 恩市国用(2005)字第 110057 号 3,934.75 恩施市龙凤镇响水桥 至 2052 年 10 月 9 日
30 恩施分公司 恩市国用(2012)字第 100066 号 41,965.00 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 至 2059 年 12 月 9 日
广水市十里办事处三
31 广水分公司 广水国用(2010)第
号 20,000.00 至 2060 年 2 月 7 日
广水市十里办事处三
32 广水分公司 广水国用(2010)第
号 26,315.40 至 2060 年 2 月 7 日
广水市十里办事处三
33 广水分公司 广水国用(2010)第
号 121,218.00 至 2060 年 2 月 7 日
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
34 荆门凯龙 荆东国用(2008)第
号 9,787.00 至 2035 年 10 月 20 日
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
35 荆门凯龙 荆东国用(2008)第
号 378.80 至 2035 年 9 月 1 日
子陵村一组
36 荆门凯龙 钟国用(2008)第 330-1 号 5,104.00 洋梓镇敖河村四组 至 2058 年 9 月 16 日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7 荆门凯龙 钟国用(2008)第 546-1 号 2,186.40 洋梓镇敖河村四组 至 2058 年 12 月 4 日
京山县新市镇申京源
38 荆门凯龙 京国用(2008)第 632 号 158.05 至 2046 年 11 月 16 日
39 荆门凯龙 京国用(2008)第 634 号 13,833.20 京山县新市镇金家店 至 2056 年 11 月 16 日
40 荆门凯龙 京国用(2009)第 364 号 3,906.22 京山县雁门口镇刘集 至 2057 年 01 月 12 日
41 荆门凯龙 京国用(2014)第 0163 号 3,869.63 雁门口镇刘集园艺场 至 2062 年 11 月 19 日
42 钟祥凯龙 钟国用(2006)第 1989-1 号 79,329.50 双河镇夏冲村五组 至 2055 年 12 月 12 日
43 钟祥凯龙 钟国用(2015)第 087 号 101,573.60 钟祥市双河镇夏冲村 至 2065 年 4 月 29 日
44 钟祥凯龙 钟国用(2015)第 088 号 23,639.10 钟祥市双河镇夏冲村 至 2065 年 4 月 29 日
45 钟祥凯龙 钟国用(2015)第 089 号 14,212.00 钟祥市双河镇夏冲村 至 2061 年 12 月 15 日
麻城河东开发区(乌
46 麻城凯龙 麻土国用(2009)字第
号 150,438.10 至 2058 年 04 月 15 日
47 麻城凯龙 麻土国用(2009)字第
号 23,854.57 麻城桃林河村 至 2058 年 04 月 15 日
48 麻城凯龙 麻土国用(2009)字第
号 900.00 麻城桃林河村 至 2058 年 04 月 15 日
49 京山合力爆破 京国用(2014)第 0160 号 593.27 永兴镇义和村 至 2062 年 10 月 12 日
50 京山合力爆破 京国用(2014)第 0191 号 563.60 新市镇陈八字村 至 2062 年 11 月 19 日
51 京山合力爆破 京国用(2014)第 0192 号 1,634.44 新市镇陈八字村 至 2062 年 11 月 19 日
52 京山合力爆破 京国用(2014)第 0284 号 1,634.44 钱场镇七宝山村 至 2062 年 11 月 19 日
53 京山合力爆破 京国用(2014)第 0285 号 563.60 钱场镇七宝山村 至 2062 年 11 月 19 日
54 京山合力爆破 京国用(2014)第 0375 号 1,672.16 永兴镇义和村 至 2064 年 7 月 7 日
55 黄冈永佳爆破 麻土国用(2014)第
号 30,684.60 污泥墩 至 2064 年 1 月 2 日
(五)业务许可资质情况
鉴于民爆行业属于特种行业,根据我国民爆行业管理的相关要求,民爆企业
需取得相关生产、销售许可证才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
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
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均已取得相应的业务许可。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本公司于日作为第一批六家生产企业之一获原国防科工委颁
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编号:MB生许证字[006号]。许可证已换发,
公司目前持有有效期至日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截至本招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标准的生产许可能力为
97,000吨,安全生产许可能力为91,000吨。
2、《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荆门凯龙为湖北省荆门市专营民爆器材销售公司。荆门凯
龙目前持有湖北省国防科工办颁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编号为(鄂)
MB销许证字[08],有效期为日至日。
3、《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凯龙工程爆破于日取得湖北省公安厅下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
可证(营业性)》(编号:0),资质等级为二级;技术负责人为韩学
军;从业范围为B级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有效期
江夏凯龙爆破于日取得湖北省公安厅下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
可证(营业性)》(编号:0),资质等级为四级;技术负责人为雷兴
良;从业范围为D级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有效期至日。
京山合力爆破于日取得了湖北省公安厅下发的《爆破作业单
位许可证(营业性)》(编号:6),资质等级为四级;技术负责人为
杨帆;从业范围为设计施工;有效期至日。
黄冈永佳爆破于日取得湖北省公安厅下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
可证(营业性)》(编号:0),资质等级为四级;技术负责人为徐建
设;从业范围为D级及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有效期至日。
宁夏三和爆破于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下发的《爆破作
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编号:1),资质等级为四级;技术负责
人为李兴叶;从业范围为设计施工;有效期至日。
孝昌民爆于日取得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营业性)》(编号:3),资质等级为四级;技术负责人为杨卫东;
从业范围为设计施工;有效期至日。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4、《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关于煤矿许用爆破器材实施安全标志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煤安监技装字[2002]34号),煤矿许用爆破器材实行煤矿矿用
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煤矿许用炸药产品需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颁发
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公司取得该类证书的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生产地址 有效期 产品规格
二级煤矿许用乳 湖北省荆门市泉
MJA2.8.10- φ 32
化炸药 口路20号
一级煤矿许用膨 湖北省荆门市泉
MJA2.7.30- φ 32
化硝铵炸药 口路20号
三级煤矿许用乳 湖北省恩施市龙
MJA2.12.18- φ 32
化炸药 凤坝响水桥19号
二级煤矿许用乳 湖北省恩施市龙
MJA2.12.18- φ 32
化炸药 凤坝响水桥19号
三级煤矿许用乳 湖北省荆门市泉
MJA5.10.15- φ 32
化炸药 口路20号
5、硝酸、硝酸铵、硝基复合肥生产许可证
公司的子公司钟祥凯龙主要从事硝酸、硝酸铵、硝基复合肥的生产、销售,
目前持有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鄂)
WH安许证字[延0595],许可范围为硝酸、硝酸铵,有效期为日至
日,钟祥凯龙取得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鄂XK13-009-00001),许可范围为工业硝酸,有效期至2019
年7月20日。
日,钟祥凯龙取得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鄂XK13-001-00169),许可范围为复肥,有效期至2019年7月
6、硝酸铵销售许可证
公司的子公司钟祥凯龙主要从事硝酸、硝酸铵生产、销售。目前持有湖北
省国防科工办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编号为(鄂)MB销许证字-[17],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有效期为日至日。
7、肥料正式登记证
公司的子公司祥凯龙取得湖北省农业厅颁发的《肥料正式登记证》13项,具
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证号 产品通用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 有效期
鄂农肥[2014]准字 N+P2O5+K2O≥34%;
1 复混肥料 -
0422号 (30-4-0);含硝态氮
鄂农肥[2014]准字 N+P2O5+K2O≥45%;
2 复混肥料 -
0423号 (15-15-15);含硝态氮
鄂农肥[2014]准字 N+P2O5+K2O≥38%;
3 复混肥料 -
0480号 (26-6-6);含硝态氮
鄂农肥[2014]准字 N+P2O5+K2O≥51%;
4 复混肥料 -
0481号 (17-17-17);含硝态氮
鄂农肥[2014]准字 N+P2O5+K2O≥40%;
5 复混肥料 -
0482号 (29-11-0);含硝态氮
鄂农肥[2014]准字 N+P2O5+K2O≥44%;
6 复混肥料 -
0483号 (16-5-23);含硝态氮
鄂农肥[2014]准字 N+P2O5+K2O≥48%;
7 复混肥料 -
0567号 (16-16-16);含硝态氮
鄂农肥[2014]准字 N+P2O5+K2O≥41%;
8 复混肥料 -
0568号 (29-12-0);含硝态氮
9 鄂农肥(2015)准 复混肥料 N+P2O5+K2O≥44%;
字0990号 (16-6-22);含硝态氮。
10 鄂农肥(2015)准 复混肥料 N+P2O5+K2O≥45%;
字0991号 (15-5-25);含硝态氮。
11 鄂农肥(2015)准 复混肥料 N+P2O5+K2O≥40%;
字0992号 (27-13-0);含硝态氮。
12 鄂农肥(2015)准 复混肥料 N+P2O5+K2O≥40%;
字0993号 (28-6-6);含氯(低氯); -
含硝态氮。
13 鄂农肥(2015)准 复混肥料 N+P2O5+K2O≥48%;
字0994号 (16-6-26);含硝态氮。
8、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荆飞马现持有荆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于日颁发的《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鄂交运管许可危字号),许可经营范围为1类1项,5类1
项,有效期至日。荆飞马可以在上述《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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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范围内进行运输。
9、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钟祥凯龙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荆州海关颁发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
关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为,注册登记日期为2014年1
月16日,有效期至日。
钟祥凯龙取得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局于日颁发的《对外
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
10、自营民爆产品出口的资质
经《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自营民爆产品出口业务的
批复》(工信安字[2010]88号)同意,公司可以从事自营民爆产品的出口业务,
出口范围限于公司所生产民爆产品。
1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凯龙工程爆破于日取得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A),资质等级为: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日,凯龙工程爆破取得了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FM安许证字[号),许可范围为非煤矿山采
掘施工作业,有效期自日至日。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
(二)关联交易情况
1、与湖北联兴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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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与湖北联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交易内容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 (%) (%)
销售民爆器材 10,464.16 25.48 29,479.34 33.34 29,370.28 32.78 28,233.25 30.72
采购民爆器材 3,219.02 15.60 7,883.23 17.51 7,329.78 15.69 8,324.20 17.02
2、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
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交易内容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名称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摩根凯龙 水 25.42 0.06 62.47 0.07 54.54 0.06 50.87 0.06
摩根凯龙 土地及房屋租赁 9.90 0.02 27.71 0.03 6.85 0.01 - -
摩根凯龙 卫绿等劳务 12.67 0.03 20.62 0.02 25.51 0.03 31.33 0.03
摩根凯龙 纸箱及塑料制品 19.38 0.05 2.48 0.00 - - 0.95 0.00
晋煤金楚 水、电 - - 5.95 0.01 6.56 0.01 17.40 0.02
合 计 67.36 0.16 119.23 0.13 93.46 0.11 100.54 0.11
注 1、该项关联销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天华包装有限公司向摩根凯龙(荆门)热陶瓷
有限公司销售纸箱及薄膜袋;
2、表中比例为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2)关联采购
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交易内容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名称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晋煤金楚 合成氨 5,515.85 26.73 11,408.63 25.35 13,702.57 29.33 10,636.43 21.75
摩根凯龙 电 - - - - - - 5.69 0.01
合 计 5,515.85 26.73 11,408.63 25.35 13,702.57 29.33 10,642.12 21.76
注 1、该项关联采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钟祥凯龙向其采购合成氨用于硝酸铵的生产;
2、表中比例为关联采购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采购总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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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6 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合计从公司获取报酬 427.00 万元、415.80 万元、327.02 万元和 93.04 万元。前
述 2015 年 1-6 月报酬为岗位工资,2015 年 1-6 月责任工资已计提,尚未发放。
3、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
贷款银行 担保债权期限 担保方
中国建设银行荆门市直属支行 2,000.00 - 邵兴祥、刘卫
中国建设银行荆门市直属支行 1,600.00 - 邵兴祥、刘卫
中国建设银行荆门市直属支行 400.00 - 邵兴祥、刘卫
中国银行荆门分行 15,000.00 - 邵兴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营业部 2,000.00 - 邵兴祥、刘卫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营业部 1,000.00 - 邵兴祥、刘卫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000.00 - 邵兴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1,000.00 - 邵兴祥、周萍
建设银行荆门分行营业部 1,000.00 - 邵兴祥、刘卫
建设银行荆门分行营业部 1,000.00 - 邵兴祥、刘卫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000.00 - 邵兴祥
建设银行荆门分行营业部 1,000.00 - 邵兴祥、刘卫
建设银行荆门分行营业部 2,000.00 - 邵兴祥、刘卫
建设银行荆门分行营业部 2,000.00 - 邵兴祥、刘卫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1,000.00 - 邵兴祥
建设银行荆门分行营业部 2,000.00 - 邵兴祥、刘卫
建设银行荆门分行营业部 1,000.00 - 邵兴祥、刘卫
建设银行荆门分行营业部 1,000.00 - 邵兴祥、刘卫
建设银行荆门分行营业部 2,000.00 - 邵兴祥、刘卫
合 计 41,000.00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提升了公司的融资能力,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在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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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合同或协议,其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
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五)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使关联方不正当获利的情
况。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融资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
的改善和持续的经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从总体上看,公司的关联交易未对公
司造成损失及不利影响。
申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湖北凯龙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交易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
号)。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关联方交易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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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从发行 与公司
性 人及其关联企 的其他
姓名 职务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股份的数
别 业领取收入 利益关
邵兴祥先生曾任国营襄沙
钟祥凯龙董事长、麻城凯龙董
2015.05 至 化工厂副厂长兼销售处处
邵兴祥 董事长 男 57 事、荆门凯龙董事、湖北联兴副 381,231.92 13,342,800 无
2018.05 长,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
董事长、摩根凯龙副董事长
副董事 曾任荆门市财贸办公室办
2015.05 至 麻城凯龙董事、荆门凯龙董事、
刘卫 长、总经 男 57 事员、科长,市经贸委科长、 381,231.92 1,122,400 无
2018.05 钟祥凯龙董事、摩根凯龙董事
理 经贸委委员。
董事、总 2015.05 至 曾任襄沙化工厂化工车间
秦卫国 男 53 - 240,526.16 983,200 无
工程师 2018.05 技术员、科长、处长。
曾任国营襄沙化工厂陶纤
车间(分厂)副厂长、厂长,
国营襄沙化工厂计划生产
董事、副 2015.05 至 处处长、副厂长,本公司副
胡才跃 男 57 荆门凯龙董事、荆飞马执行董事 289,397.36 344,700 无
总经理 2018.05 总经济师,京山凯龙民爆器
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和京山
凯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曾任国营襄沙化工厂团委
副书记、供应处处长,本公
事会秘 2015.05 至
林宏 男 53 司办公室主任,京山凯龙民 - 225,767.49 624,100 无
书、副总 2018.05
爆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京
山凯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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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经理。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湖北金龙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5 至
谢模志 董事 男 52 196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董事长、湖北金龙泉生物科技有 - - 无
高级经济师。 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2015.05 至 荆门市金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宋国新 董事 男 52 1963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 - - 无
2018.05 首席代表。
级经济师。
曾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任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 2015.05 至 研究组组长、室主任、院总
汪旭光 男 75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50,000.00 - 无
事 2018.05 工程师、副院长、院学术委
公司独立董事
员会主任。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
曾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 律处分专家,港中旅(登封)嵩
独立董 2015.05 至 所合伙人,中国证券监督管 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和北
张晓彤 男 46 50,000.00 - 无
事 2018.05 理委员会第十二、十三届主 京信路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利民
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鹏玻
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
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湖北万信会计师事务 湖北盛天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
独立董 2015.05 至 所部门经理、湖北万信资产 立董事,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
王永新 男 41 50,000.00 - 无
事 2018.05 评估公司董事,中勤万信会 限公司独立董事, 湖北久之洋
计师事务所董事,中国证券 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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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二、十 事,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
三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董事
曾先辽宁阜新矿务局十二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秘书
厂总工程师,北京京煤集团 长,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器材行
化工厂副厂长、总工程师, 业专家委会会秘书长,北京安联
独立董 2015.05 至 国防科工委民爆中心科技 国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北
杨祖一 男 57 50,000.00 - 无
事 2018.05 质量处处长,北京国科宏达 京金源恒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 执行董事、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
国科安联技术咨询公司总 限公司、西藏高争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 独立董事
曾任国营襄沙化工厂计划
2015.05 至 生产处副处长、产品开发办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
黄赫平 席、监事 男 52 191,756.27 348,000 无
2018.05 主任、副厂长、厂党委副书 会主席、钟祥凯龙董事长
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
曾任公司综合管理处副副
2015.05 至 处长、劳动人事处处长、麻 公司计划处处长、审计处处长、
王进林 监事 男 47 118,579.99 172,700 无
2018.05 城凯龙董事长、安全环保处 钟祥凯龙监事、荆门凯龙监事
深圳市君丰通达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市君丰银泰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
2015.05 至 曾任职于中国船舶工业总
李颖 监事 女 56 圳市瑞达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无
2018.05 公司下属企业。
合伙)、深圳市君丰京信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君丰
豫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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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企业的执行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5.05 至 曾任卫东机械副部长、部 卫东机械副总经理、襄阳卫东民
程玉忠 监事 男 51 - - 无
2018.05 长、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 爆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05 至 历任公司财务科长,现任公
姚剑林 监事 男 36 荆飞马监事 114,349.91 70,300 无
2018.05 司财务处副处长。
曾任公司党委秘书、政工部
2015.05 至 组织科长、副部长,人力资
舒明春 监事 女 38 荆门天华监事 118,667.09 147,600 无
2018.05 源政治工作处副处长,党群
支部副书记。
曾任国营襄沙化工厂子弟
2015.05 至
官章洪 监事 男 50 学校教师、政治工作部部 - 145,424.83 183,600 无
曾任国营襄沙化工厂财务
副总经 2015.05 至
李颂华 男 49 科成本核算员,本公司财务 - 218,062.89 646,300 无
理 2018.05
处处长、副总会计师。
曾任国营襄沙化工厂驻重
庆办副主任、厂技术处副处
副总经 2015.05 至 钟祥凯龙董事、经理、晋煤金楚
张亚明 男 51 长、技术开发部副经理、产 194,975.98 535,700 无
理 2018.05 董事
品开发办公室主任,荆门市
经贸委技改科副科长,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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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总工办主任、副总工程
师、科协副主席、节能事业
部第一副经理。
曾任国营襄沙化工厂产品
销售处副处长,有机硅厂副
副总经 2015.05 至 凯龙工程爆破执行董事、京山合
滕鸿 男 51 厂长,本公司民爆产品销售 229,480.21 382,100 无
理 2018.05 力爆破董事
处处长,特化事业部副部长
副总经 曾任公司财务处主管会计、
2015.05 至
张勇 理、财务 男 40 财务处副处长兼证券部主 钟祥凯龙董事、麻城凯龙董事 220,699.25 602100 无
负责人 任、结算中心主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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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荆门市国资委持有公司股份1,396万股,占总股本的22.30%,为第一大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荆门市国资委系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荆门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4]36号)设立,是荆门市人民
政府特设直属机构,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市人民政府根据《公司法》和《企
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市属经营性、非经营性、公益性和
资源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对荆门市国有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4,044,182.17 151,493,783.05 203,902,481.21 145,506,309.67
应收票据 40,985,720.33 46,456,071.26 36,706,045.80 25,363,086.08
应收账款 133,406,081.77 83,613,781.58 65,278,808.27 75,652,384.40
预付款项 13,980,718.00 13,473,903.63 17,568,192.21 6,106,955.61
应收股利 - - - 643,882.88
其他应收款 2,432,269.22 1,565,972.98 4,028,600.86 3,538,654.36
存货 100,148,483.62 97,644,633.29 78,295,209.17 70,290,690.23
其他流动资产 4,835,689.46 4,647,452.90 2,479,048.34 3,931,965.01
流动资产合计 449,833,144.57 398,895,598.69 408,258,385.86 331,033,928.2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1,900,700.00 29,022,300.00 19,329,488.65 24,129,488.65
长期股权投资 49,149,932.67 48,857,652.79 41,541,085.21 35,429,071.64
固定资产 554,329,248.78 579,459,889.01 508,381,604.78 519,704,363.11
在建工程 7,798,103.37 6,133,968.10 27,221,501.40 7,820,498.03
工程物资 403,893.31 330,937.62 98,899.01 285,339.49
无形资产 106,020,580.05 108,120,902.92 106,297,433.88 79,254,017.61
商誉 1,264,200.00 1,264,200.00 1,264,200.00 1,264,2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398,889.74 14,973,646.85 16,129,184.37 13,549,498.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118,044.82 8,270,978.13 17,357,350.98 26,793,887.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778,383,592.74 796,434,475.42 737,620,748.28 708,230,36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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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1,228,216,737.31 1,195,330,074.11 1,145,879,134.14 1,039,264,292.86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70,000,000.00
应付票据 - 7,000,000.00 19,100,000.00 12,000,000.00
应付账款 89,353,423.18 81,973,829.22 68,036,505.26 74,538,672.15
预收款项 11,501,233.45 11,177,642.21 7,242,473.13 15,018,622.38
应付职工薪酬 29,151,117.67 35,224,226.05 34,532,001.79 31,002,588.12
应付利息 - - - 531,177.77
应交税费 12,999,425.07 23,515,524.23 23,746,579.24 26,172,332.47
其他应付款 22,649,136.55 44,364,066.14 44,527,168.83 26,582,627.32
应付股利 41,500,490.00 7,675,840.00 1,366,250.00 1,273,65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9,000,000.00 80,000,000.00 39,990,000.00 3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346,154,825.92 330,931,127.85 278,540,978.25 287,119,670.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0,000,000.00 70,000,000.00 150,000,000.00 130,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1,363,638.00 1,363,638.00 1,363,638.00 1,636,365.00
递延收益 34,395,578.20 24,599,027.53 26,387,592.81 23,049,204.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55,970.00 924,210.00 767,970.00 1,187,97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7,115,186.20 96,886,875.53 178,519,200.81 155,873,539.09
负债合计 453,270,012.12 427,818,003.38 457,060,179.06 442,993,209.30
股东权益:
股本 62,600,000.00 62,600,000.00 62,600,000.00 62,600,000.00
资本公积 26,898,781.61 27,288,550.57 27,288,247.65 27,304,685.30
其他综合收益 7,683,830.00 5,237,190.00 4,351,830.00 6,731,830.00
专项储备 60,946,117.36 57,137,669.73 49,071,141.67 41,358,323.94
盈余公积 75,726,191.41 75,726,191.41 65,276,636.90 53,855,004.87
未分配利润 458,995,483.05 461,333,173.80 411,579,735.78 342,079,139.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692,850,403.43 689,322,775.51 620,167,894.92 533,928,983.65
少数股东权益 82,096,321.76 78,189,295.22 68,651,060.16 62,342,099.91
股东权益合计 774,946,725.19 767,512,070.73 688,818,955.08 596,271,083.56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228,216,737.31 1,195,330,074.11 1,145,879,134.14 1,039,264,292.86
2、合并利润表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10,637,913.19 884,275,005.06 895,938,604.72 918,987,486.86
减:营业成本 264,535,263.28 524,491,378.84 533,863,156.32 583,465,233.11
营业税金及附加 4,760,898.11 11,628,238.17 8,814,239.18 7,432,973.95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销售费用 40,101,795.25 103,458,554.20 99,840,653.23 97,123,680.06
管理费用 35,297,657.58 86,694,980.75 91,865,312.16 74,010,688.72
财务费用 5,387,286.57 13,530,277.72 15,032,869.27 17,460,487.57
资产减值损失 3,180,492.72 6,544,104.27 958,171.11 5,425,368.36
加:投资收益 4,071,279.88 7,501,567.58 6,998,453.84 8,287,960.53
二、营业利润 61,445,799.56 145,429,038.69 152,562,657.29 142,357,015.62
加:营业外收入 2,995,837.83 4,753,350.41 4,873,901.66 3,613,784.7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6,192.77 97,666.04 145,977.66 14,987.06
减:营业外支出 325,832.41 831,857.67 373,703.73 1,489,736.3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29,929.26 229,233.32 16,458.57 898,077.32
三、利润总额 64,115,804.98 149,350,531.43 157,062,855.22 144,481,064.02
减:所得税费用 9,835,493.10 29,875,223.89 25,216,014.26 29,604,106.27
四、净利润 54,280,311.88 119,475,307.54 131,846,840.96 114,876,957.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742,309.25 107,152,992.53 121,612,228.27 105,347,419.47
少数股东损益 6,538,002.63 12,322,315.01 10,234,612.69 9,529,538.2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446,640.00 885,360.00 -2,380,000.00 -285,6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2,446,640.00 885,360.00 -2,380,000.00 -285,600.00
他综合收益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2,446,640.00 885,360.00 -2,380,000.00 -285,600.00
六、综合收益总额 56,726,951.88 120,360,667.54 129,466,840.96 114,591,357.75
归属于母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 50,188,949.25 108,038,352.53 119,232,228.27 105,061,819.4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538,002.63 12,322,315.01 10,234,612.69 9,529,538.2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6 1.71 1.94 1.6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6 1.71 1.94 1.6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3,475,402.77 816,501,404.67 867,687,775.27 879,089,856.4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99,769.00 - 631,500.0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45,014.35 15,359,214.38 14,893,452.50 8,845,134.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9,220,417.12 832,260,388.05 882,581,227.77 888,566,490.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1,416,744.81 377,193,376.51 392,281,615.57 410,903,678.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3,981,084.74 107,033,389.47 98,147,594.74 82,662,060.53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782,909.41 117,753,407.95 107,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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