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2018科技部创新团队队是如何炼成的

科技部关于发布2017年信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8〕11号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山西省科技厅: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国科发基〔2014〕124号),2017年,科技部委托中国科协信息科技学会联合体,对信息领域3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经科技部部务会会议审定,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发布。

一、实验室五年整体发展情况

从评估情况来看,实验室五年进步显著,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五年来,实验室承担了大量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解决了一系列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取得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实验室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产生了较大的国际影响,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信息领域基础研究工作向国际先进水平迈进。

实验室基础研究能力得到提升。五年内,实验室发表SCI(科学引文索引)论文21603篇,外文专著79部,大量研究论文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实验室共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7项、二等奖27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7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4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7548项,国际发明专利819项。

实验室凝聚、吸引并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科技人才和团队。在本评估期内,32个实验室新增两院院士11人,获批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25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8个;新增“千人计划”(含“青年千人计划”)45人。新增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6人,约占同期信息领域总数的37.9%。新增长江学者35人,约占同期信息领域总数的40.7%。同时,一批充满活力的优秀中青年科学家成为了实验室学术带头人,4位45岁以下中青年人才担当实验室主任。

实验室成为本领域承担国家重大任务的骨干基地。本评估期内,实验室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023项,总经费99.8亿元;承担其他科研任务6698项,经费48.3亿元。

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等9个实验室为优秀类国家重点实验室。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19个实验室为良好类国家重点实验室。

现代光学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3个实验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2年,停拨年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

软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未通过评估,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实验室不再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序列。

希望各参评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以此次评估为新的起点,按照面向科技强国加强基础研究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针对评估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不断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影响力和行业领域带动力,充分发挥实验室在聚集优秀人才、承担重大任务、推动学科发展、促进协同创新等方面的作用,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信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

2017年信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

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

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计算机软件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电子薄膜与集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

计算机体系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综合业务网理论及关键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微细加工光学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

良好类实验室(19个)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移动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

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计算机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瞬态光学与光子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传感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

网络与交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虚拟现实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

应用光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复杂系统管理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软件开发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发光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模式识别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专用集成电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区域光纤通信网与新型光通信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量子光学与光量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

现代光学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

生物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信息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

未通过评估类实验室(1个)

软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卫科药专项管办〔2017〕 号

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于2008年启动,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军委后勤保障部牵头组织实施。按照专项2017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组织部门在广泛征集相关部门、地方和各领域专家意见基础上编制完成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并经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定,现组织开展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附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形式审查标准.doc

附件3-编写专家组名单.doc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以实际应用和产业发展为导向,其主要目标为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10类(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精神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耐药性病原菌感染、肺结核、病毒感染性疾病以及其他常见病和多发病),研制一批重大药物,完善国家药物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我国由仿制向创制、由医药大国向强国的转变。

“十三五”期间专项将继续坚持创新定位和“培育重大产品、满足重要需求、解决重点问题”的“三重”原则,以产品和技术为主线,以完成自主创新药物与急需品种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建成国家药物创新技术体系、中药现代化取得突破性成果、引领医药行业发展与推动行业转型和实现国产药品的国际化等五大预期重大标志性成果为目标,在战略需求和现实需求两个维度上,聚焦重点领域,实施重大项目,实现“突”的跨越。同时依据《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聚焦调整意见的通知》(国科发专〔2015〕78号)要求,将重点任务由原五大任务板块调整为品种与关键技术、核心创新平台能力建设两部分,不再单独支持候选药物、一般性大品种技术改造、单纯性技术研发和孵化基地建设等项目。

2018年是专项“十三五”期间的重要阶段,将紧紧围绕专项总体目标,遴选优秀项目,查缺补漏、完善布局,同时立足长远,进行前瞻性部署,提升原始创新能力。2018年课题立项主要以定向委托、定向择优、公开择优方式组织,适度进行后补助的支持,实施期限为年。

定向委托和定向择优课题以国家重大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强化课题的顶层设计。定向委托课题明确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按照本指南规定的研究内容,组织集成优势单位,编制课题实施方案,并填写正式申报书,经专家多轮论证不断完善后形成立项建议。定向择优课题采取公开申报,由符合条件的优势单位自主申报,经专家评审确定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并提出整合建议,由牵头单位组织各参与单位再次编制课题实施方案并填写正式申报书,通过专家多轮论证不断完善后形成立项建议。公开择优课题由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经评审专家两轮评审后,择优遴选并分类整合(采取二级合同单独管理)后提出立项建议,如符合定向择优课题支持方向的则纳入相应课题。

鼓励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项目产生的成果申报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国家高层次人才、青年科学家和在国内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课题;鼓励国内课题申报单位与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研发机构联合申请。新药品种临床研究课题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新药品种类课题原则上单一品种单独申报,不得多个打包。

2018年新立项课题组织立项工作将继续依托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并由专业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010-(中继线)

(二)组织推荐。请推荐单位于网上填报截止后5个自然日内(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科技发展中心。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三)材料报送。课题申报书在线提交后,申报单位下载打印申报书电子版,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简易胶装),一式2份(均为盖章原件,封面标注正本,自行存档份数自定);电子版光盘一份。

申报单位于网上填报截止后7个自然日内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送达科技发展中心。

(四)集中形式审查。收到申报材料后,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开展集中形式审查。

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将进入后续评审环节。答辩的具体要求由科技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五)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提交和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地址与咨询电话:

受理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6层603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家创新团队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