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夫妻二人女方没有工作离婚后孩子跟谁一半房产归女方所有,但多年以来一直都是男方在使用该房,请问多年以后女方还可以问男

协议离婚时房子归了女方,请问复婚后房子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协议离婚时房子归了女方,请问复婚后房子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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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黄怀伟律师,男,广西靖西人,法学学士学位,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他们两个结婚后于96年生下大女儿,2003年2人购买第一套房子,想生二胎,于2008年离婚,离婚协议内容是房子归男方,大女儿由男方抚养。于2009年生下小女儿,一直没办复婚手续,但是一直生活一起……于2011年又购房一套,产权名字写大女儿(购买该房时由女方账户转账给房地产公司,但与房地产公司签合同时是由男方代替女儿签订那时候女儿未满18周岁)。由于努力后夫妻感情不和决定彻底分开,于2012年1月23日二人私人签订离婚协议,内容为2个女儿为女方抚养,2003年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归小女儿,而2011年以大女儿名义购买的房子继续归大女儿名下(为生二胎,两人于2008年已经办理离婚手续,所以此份协议为二人私人拟定未到民政局提交)???之后男方于2012年至今与我生活一起并生下一儿子,但我们也没去办理结婚登记,到2014年1月,他们为了小女儿可以把户口从农村迁到厦门,办理复婚……同年2014年9月,迁好小女儿户口,他们又办理离婚,重鉴离婚协议,协议大概内容是,2003年购买的房子归女方所有,大女儿和小女儿归女方抚养(但是签这个协议的时候大女儿已经满18周岁)。。。。。于2014年11月与我登记结婚,现男方想拿2011年购买的房子做银行贷款,成卖,但这套房是以大女儿名子买,大女儿已办公证书,全权委托交给爸爸处理,这样的情况下,前妻有权要求赔偿吗?因为2011年购买的这套房子他们处于离婚状态,并已经超过2年,所以在第二次的离婚协议上面也没有提到这套房子。。。。。我现在担心的是我们将这套房子处理掉或贷款,前妻可否控告男方

简介:黄靖,男,中南大学毕业,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律师执业证号:14506...

你好,女方与男方离婚后为大女儿买的房子可视为女方对大女儿单方面的赠与,大女儿成年后则可以独立处分其房产,既然大女儿已委托公证给他爸爸处分,则他爸爸可以处分这套房子,但处分后的收益公证书是否有约定,正常来说收益应由大女儿自己支配。若收益在大女儿手上,相信女方也无法提异议,但若你们自己收益,则最好有合理解释,以免引发矛盾,从你描述看,大女儿成年后对其自己的财产有自由处分权,女方找你们主张权益这块应该是不行的,但如果现在大女儿仍归女方抚养,女方是大女儿的监护人,则有可能。

夫妻双方假离婚买房(办理离婚手续),女方父亲出资30万,男方父亲出资60万,首付95万购买总价320万的房子,女方一人贷款225万,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取得产证后复婚。复婚后男方共同还贷,目前已累计归还本息50万元。房屋目前市场价700万元,总贷款额尚有210万,如离婚,该房产应该如何认定,如何分割?对女方最不利的分割认定是怎样的?

简介:周远志律师,男,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司法考试获A证。个人工作...

您好!首先“假离婚”是有很大风险的,办理离婚手续就意味着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就是真离婚。其次,由于是以女方名义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女方名下,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女方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而对于男方的出资,按债权债务处理。该回复为未加男方名字的情况。

我们离婚了,现在又复婚了,还是一个小孩,请问独生子女证还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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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具体程序如下: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最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
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
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如果夫妻离婚,协议房子归男方,并且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这样离婚后男女双方还需要去房管局办理房屋变更手续,变更为男方个人的吗吗(房产证已经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 如果夫妻离婚,协议房子归男方,并且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这样离婚后男女双方还需要去房管局办理房屋变更手续,变更为男方个人的吗吗(房产证已经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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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协议离婚中协议明确了,产权人没有变动不用去变更登记。所谓变更登记主要是保障产权人的权利,这不存在争议的事实,不用再去费劲花钱了。

不需要去国土局办理过户手续,不过银行贷款如果是你们共同申请的你注意去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保留离婚协议。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
共同财产那就必须是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按照描述只有男方一人名字虽然实际上为共同财产,实际上发生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时不需要到国土局办理任何手续。
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之后离婚,离婚协议上房子归男方,这样离婚后双方还需要去房管局办理房屋变更手续吗
婚后财产协议书应该去公正生效的吧
是生效的。 需不需要再去房管局办理房屋变更手续?
变更什么啊,你不都说房证上就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吗那还变更什么
是共同财产,只是只有男方的名字,虽然离婚时协议归男方,这样不需要再去房管局办理了吗

父母离婚好几年了。然后有一天父亲把母亲叫回来一起把老家房子建成一栋几个套间。钱是母亲借来盖房子的,盖好后房子卖了一层把一部分债务还了!还有一部分债务没有还,借条是我母亲打的,现在又卖了一套,父亲带着卖房子的钱走了,言明钱没有母亲的份,我想请问一下房子建成已经三年多了。母亲在里面已经居住了三年多了。这部分钱母亲是否有权要求分一... 展开

父母离婚好几年了。然后有一天父亲把母亲叫回来一起把老家房子建成一栋几个套间。钱是母亲借来盖房子的,盖好后房子卖了一层把一部分债务还了!还有一部分债务没有还,借条是我母亲打的,现在又卖了一套,父亲带着卖房子的钱走了,言明钱没有母亲的份,我想请问一下房子建成已经三年多了。母亲在里面已经居住了三年多了。这部分钱母亲是否有权要求分一部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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