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保险待遇涨了,怎么涨

您现在的位置:&>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单位工伤人员待遇标准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63号)&
稿件来源:吉林省人社厅网站
字体大小:【】【】【】
【】【】【】
更多关于&的文章
今日重点资讯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电话010--(编辑部)&E-MAIL:
Copyright(c), .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号吉林省连续六年提升工伤人员待遇标准
我省连续六年提升工伤人员待遇标准
一级伤残每月增加236元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我省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工伤人员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提升幅度为近年来最大,全省工伤人员的获得感随之大幅提升,这也是我省连续第六年提升工伤人员待遇标准。
《通知》规定,凡日以前发生工伤,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均在此次调整范围内,已经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在调整范围。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每月增加236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225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214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203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92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70元。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增加22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增加179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增加134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为配偶每月增加11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所需资金,继续由原渠道支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执行此调整标准。执行时间从日开始。(记者 王丹 通讯员 邱天平)
责任编辑:白宛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所在位置:
吉林省关于调整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单位工伤人员待遇标准的通知(2016)
关于调整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单位工伤人员待遇标准的通知
吉人社办字[2016]63号
各参加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单位,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规定,决定调整省直工伤保险统筹等单位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日以前发生工伤的,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调整范围。
& 二、调整标准
& (一)待残津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14元,二圾伤残每月增加107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101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95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88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76元。省部级以上劳模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3元。
&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干1480元的,由支付渠道补足差额。
& (二)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254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203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1526元。
&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职工配偶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51元,其他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38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
& (四)历史遗留的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每月增加30元,五级、六级伤残每月增加20元,七级至十级伤残每月增加10元。
& 三、资金渠道
& 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所需资金,由原渠道继续支付。
& 四、其他事项
& 应当参加省直工伤保险统筹但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执行本通知规定。
& 本通知从日开始执行。
古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jilinsheng/0.html
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156号 电话:5 公众号:工伤法律人(gsfalvren)
工伤赔偿法律网 版权所有 建站支持: 采用内核构建!
冀ICP备号-1吉林省调整工伤保险标准
央广网8月29日长春消息(记者刘源源)吉林省近日决定调整省直工伤保险统筹等单位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日起实施。
吉林省规定,凡日以前发生工伤的,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均在调整范围内。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调整范围。
关于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吉林省规定,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14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07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101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95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88元,六 级伤残没月增加76元,省部级以上劳模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3元。调整后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1480元的,由支付渠道补足差额。在生活护理费方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254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203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1526元。在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因工死亡职工配偶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51元,其他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38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
对于历史遗留的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的,一级至四级伤残每月增加30元,五级、六级伤残每月增加20元,七级至十级伤残每月增加10元。#
版权作品,未经环球网Huanqiu.com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环球时报系产品吉林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快看增加多少?吉林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快看增加多少?随手拍长春百家号关于转发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随手拍长春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随手一拍,分享美好生活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伤保险条例2017全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