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房产本不动产登记证证右页上的质押章或解押章是房地产交易中心盖的还是银行盖的?

不好意思,还问一些问题,最近看了一个房,卖房的说是宅基地,说只能办绿本,而且可以协议说明如果拆迁,赔偿到住户手里,请问这样的说法可靠吗?而且还说房款付清就能马上办绿本,是... 不好意思,还问一些问题,最近看了一个房,卖房的说是宅基地,说只能办绿本,而且可以协议说明如果拆迁,赔偿到住户手里,请问这样的说法可靠吗?而且还说房款付清就能马上办绿本,是否真能办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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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永久拥有的,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所以咱们拿的是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后,如果房屋还在,可以到土地管理局续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如果政府规划要拆房,就会补偿。

Permit)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1、房屋是永久拥有的,所以房本写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所以咱们拿的是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70年。

2、70年后,如果房屋还在,可以到土地管理局续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

3、如果政府规划要拆房,就会补偿。这个规定主要规范的是房产使用权期限的问题。在于在法律颁布实施日之前买的房子的使用权是多少年,法律没有规定。

1、所谓房产使用权是指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不这这个房子可以使用的年限。购买房屋即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不存在使用权多少奶奶的问题。

2、按现行法律,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根据国家规定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种情况: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选择去相关部分办理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具体做法是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如果出现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情况,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

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

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例如,在房屋买卖时,房产证的交付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果,房产证受让人并不能以取得出卖人的房产证为由,主张其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机关根据登记簿上的记载补发房产证。可见,房产证不能脱离登记簿的记载而发挥其证明作用。

所谓“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的规定,实际上颠倒了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误解了物权公示的原则、意义和适用规则。房产证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权的功能,这一点与证券大不相同。同是书面凭证,证书与证券在性质上的主要区别是:证书仅仅是证明法律事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作为权利证书,只能证明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而不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证券不仅能够证明权利的归属,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即使只有持有证券这一孤证,亦可充分证明其拥有证券上的权利,而且还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移转交付证券即产生权利移转的效力。

当然,在与房屋有关的交易活动中,房产证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但是,房产证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证明作用。在房屋买卖的缔约过程开始时,欲出卖房屋的一方出示房产证,可以初步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有关的缔约谈判可以据此展开。如果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并且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房屋登记簿,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情况,因为只有登记簿上的记载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时,卖方向买方交付房产证,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果,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所有权主体的变更登记(即通常所说的“过户登记”),才能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力。严格说来,在房屋所有权移转过程中,房产证是不能随之移转的,房地产主管机关在进行过户登记之后,不应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经变更记载后转交给买方,而应当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收回,再向买方发放新的房产证。可见,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产证的证明作用是极为有限的,远不如生活中常见的其他一些证书,如身份证、毕业证、合同书等。当然,尽管房产证的交付不具有物权法上的效力,但在审判实践中据此判断是否存在债的关系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证明意义。

例如,房产证的交付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可以证明卖方有交付房屋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在涉及房屋抵押的交易活动中,抵押权人占有房产证可以证明抵押合同关系的存在等等。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产证是购房者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如果房产证遗失了怎么呢?房产证遗失需要进行补办并登记,具体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

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二、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1、第8、9项为单位申请遗失补证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3、遗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

1、房屋是永久拥有的,所以房本写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所以咱们拿的是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70年。

2、70年后,如果房屋还在,可以到土地管理局续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

3、如果政府规划要拆房,就会补偿。

这个规定主要规范的是房产使用权期限的问题。

在于在法律颁布实施日之前买的房子的使用权是多少年,法律没有规定。

1、所谓房产使用权是指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不这这个房子可以使用的年限。购买房屋即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不存在使用权多少奶奶的问题。

2、按现行法律,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

大众日报记者暗访17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离“一次办好、五日完成”还有多远

不动产登记,是构建优质营商环境的重要改革领域,与百姓切身利益紧密相关。今年3月,我省部署推进“五个一”集成服务改革,提出“3545”目标,其中第一个“5”即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

6月2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提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个专项行动,优化不动产登记是其中之一。8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实现房屋交易、税收缴纳和转移、抵押等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一次办好”;9月底前,各级实现申请人在一个窗口通过一次申请即可“一次办好”不动产登记。

眼下,距离“一次办好、五日完成”的目标要求还有1个月,各市优化不动产登记的落实情况如何?8月23日至30日,本报派出17路记者,以二手房交易、一手房分割导致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为切口,对17市(或其下辖县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暗访。

《专项行动方案》要求,9月底前,各地要整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将不动产登记以及相关房屋交易、税款征收等业务部门需要审核、留存的材料一次性收齐,即时分发至各有关部门。申请人只需在一个窗口提交一次材料,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及相关业务的申请。但记者暗访发现,“一窗受理”的落实情况参差不齐,有的市连“一个大厅”受理还没有做到,群众要跑多个地方才能完成登记。

8月24日上午,聊城市民张女士来房金大厦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手续。此前一天,她在中介的陪同下,到测绘中心出具了宗地图,又到房管局档案馆申办了测绘分户图。当天,在房金大厦网签后要缴税时,她一打听,房金大厦里的税务窗口只能办理东昌府区的业务,而她买的房子在别的区,得跑到该区去缴税。她不得不打车去缴税。

下午,张女士又返回房金大厦,办完全部手续已是下午3点。“一个登记,用了两天,得跑4个地方,就不能集中办公吗?”张女士不解。而中介刘先生告诉记者,张女士的情况还是相对简单的,若要开首套房证明,还要跑两个地方:房管局档案馆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去掉一个重复的“房管局档案馆”,加起来要跑5个地方。

为什么开首套房证明要跑两个地方?记者了解到,房管局档案馆出具的首套房证明,是证明2016年9月之前拥有房产的情况;不动产登记中心则证明此日期之后的情况。原因在于,2016年9月聊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但房管、国土部门的档案信息不共享、系统不衔接。

在枣庄,也存在类似情况。8月27日上午10点,记者在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中分中心看到,市民杨女士在24号窗口查询完是否为首套房,工作人员告诉她,还要去23号窗口继续查询盖章才有效。

24号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4号、25号不动产查询窗口属于房管局,23号不动产查询窗口属于国土资源局。2016年9月28日,不动产登记业务从房管局移交给国土资源局,此日期前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料由房管局掌握,此后的由国土资源局掌握。记者看到,23号窗口是整个大厅人最多的窗口,队伍排成两列,有十四五人。到了中午下班时间,没有办理业务的群众不得不离开,下午再来。

在威海,区、市的房产信息不共享,也让部分市民多跑腿。8月30日下午,在威海高新区购房的王先生到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没想一进门就被“劝”回去了。工作人员说:“在哪个区买房,就得去哪个区办登记。高新区的信息跟市里不共享,这里办不了。房查、缴税都得回高新区办。”

在泰安,泰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位于泰安市建设大厦一楼,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和收费发证业务;而申请房产测绘图纸、缴纳契税和土地出让金等业务则需到二楼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市民需上下楼来回跑。

有的市虽然实现了“一厅”办理,但并未实现“一窗受理”,市民要到多个窗口、经历多次取号、多次排队,有的还需要多套材料,复印机仍是很多大厅离不开的“标配”。

在淄博不动产登记中心,8月23日上午,记者跟随市民李女士全程办理了二手房买卖不动产转移登记,经历了7个窗口、3次取号、1次人工派号:先到导询窗口预审材料;材料合格,第一次取号,来到档案查询窗口查档,开具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第二次取号,到权籍调查窗口打印宗地图和房产平面示意图;接着到旁边的合同下载窗口进行网签;之后第三次取号,至不动产登记窗口录入材料并拍照;再按照咨询导税台派发的人工编号到税收窗口排队缴税,拿到完税发票,再到不动产登记窗口请工作人员看过完税发票;最后到收费窗口,交80元登记费。

前置审批奇葩证明仍存在

《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不得设置前置审批事项。但暗访中,记者注意到,二手房网签、二手房资金监管等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的事项,        

多市仍将其作为不动产转移登记必走的前置程序。

记者从专业人士处获悉,新建商品房的合同网签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二手房网签,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专项行动方案》给出的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流程图中,新建商品房设置了合同网签备案程序,而存量商品房(二手房)未设定网签程序。

记者在暗访时发现,目前,我省除了日照、威海等市不再把二手房网签作为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前置程序之外,大多数市仍在强制网签。

有的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也是必走的流程,滨州市就是如此。8月27日16:10,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位市民来到交易资金监管窗口办理业务时,被告知只能使用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账户。但他并没有这两家银行的银行卡,而大厅内的银行窗口又不能办理开户业务。他只好第二天先去银行开户,再来办理。

《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但“奇葩证明”并未杜绝。8月26日下午,在菏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牡丹区分中心,一对老夫妻在子女的陪伴下来办理房产过户。老人的儿子黄先生告诉记者:“我们昨天就来过,工作人员说需要开一个我是我父母的儿子的证明。我到了公证处,公证处不给开。今天只好把父母接过来一块办理。”

黄先生介绍,他母亲今年86岁了,还在住院,这次是把她从医院接过来的。记者看到,老太太行动不便,被搀扶着挪步,而办理过程花了2个多小时,中间老太太提出想上厕所,但因为需要专门的便器,只能等到办好之后回医院去上。

但8月29日下午,记者以市民身份致电牡丹区分中心,核实对委托公证的要求时,工作人员却称,不需要证明亲属关系,只要出示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即可。工作人员还称,大厅可以上门服务,到病床前去拍照、摁手印,采集信息。

《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调取已有的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等测绘图纸,严禁利用已有的测绘调查成果收取费用。记者暗访发现,这一要求在大部分市并未得到落实,淄博、威海多地仍要求群众自行调取测绘图纸,其中淄博对部分老房、换章等情况的房子出具宗地图收费100元,房屋平面图个人办理不收费。威海市虽都不收费,但同样影响效率,不如信息内部流转来得便捷。而聊城对已有的测绘调查成果仍然收费。

在聊城,记者暗访了解到,不论房子新旧、有图无图,房屋每交易一次都要出宗地图和测绘分户图。办理一次宗地图收费300元,测绘分户图制图费1.36元/平方米。工作人员解释,如果房屋老旧,没有宗地图和测绘分户图,需要上门实地测量;比较新的房子虽然有图,但因为所有权人变了,也要重新改图、制图,所以也要交费。

随着“一次办好”逐步落实,我省莱芜、日照、济宁、潍坊、德州等市目前推出了“一窗联办”“一窗受理”等措施。但记者暗访发现,“一窗受理”存在“形似神不似”问题,操作不畅、材料备齐难、“体外循环”等现象仍然存在。

8月27日上午,记者随市民孙先生来到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基城服务大厅,来到一个“三联办”窗口。窗口里头,面对孙先生并排坐着3个人,登记、缴税一窗办理。

看似不用多次排队了,流程却存在“体外循环”。孙先生说,这是他第3次来大厅了,此前,大厅让办理了宗地测绘图并通过银行办理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和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这次到窗口办理时,孙先生及妻子也两次离开窗口。一次是到大厅找一个“建行的白老师”签字,花费2分钟;另一次,到大厅免费复印区复印材料,花费10分钟。加上这两次离开签字、复印的时间,孙先生在窗口共用时约50分钟,并没有明显节省时间。

其中,找“建行的白老师”并不容易。因为是通过建行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孙先生和妻子来大厅之前就被建行工作人员告知要找“建行负责签字的白老师”,说他不是每天都来,若他不来,登记办不了。为此,孙先生一早来到大厅,在打听了2个人之后,才在一个没有任何标识的空白柜台找到了“白老师”。孙先生说,亏得这次“预演”,否则在窗口办事时临时再找,恐怕就不止2分钟了。

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今年4月实行了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房管、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集成服务,市民任选一个综合窗口递交材料就可办理,5日下证。8月23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5日下证”“一次办好”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实际操作中,“材料齐全”受到多方面制约。家住德城区某小区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几年前贷款购买的房产有房产证,但没办土地证。去年听说统一为不动产权证后,他就打算办理,但被告知,仍有抵押贷款的暂时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到去年底贷款还完,李先生从今年2月份就委托中介办理并提交了材料,到8月28日仍未能下证。

德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人士告诉记者,手里仅有房产证的房主进行二手房交易,理论上可以由卖家的房产证直接办成买家的不动产证,但实际操作中多数还是要求必须先办理卖家的不动产证,再转移登记为买家的不动产证,这样需要至少两次不动产登记。如果有抵押贷款,还需要银行等相关方面参与,办理的时间和成本还会增加。

潍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大厅日前实行了“一窗联办”受理,但业务办理看起来还不大顺畅。8月27日上午,买房人李先生在10号窗口办理缴税、登记申请。办理期间,记者注意到,李先生一行人先在10号窗口办理,后又挪到8号窗口,最后又回到10号窗口,中间共经历了3名工作人员。

8月28日上午,记者在济南站前街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看到,这里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和收税窗口已经实行了“联办”,一个多月前还需要分头递交材料、分头排队的两个窗口,眼下只交一份材料、排一次队即可。但两个窗口的工作流程似乎还未顺畅整合,虽然没有两次取号,不过在登记窗口递交了材料后,买卖双方还要在一旁等待15分钟左右,旁边的税务窗口才叫他们去缴税。

优化转移登记各地用力较多,抵押登记受关注则较少。莱芜2016年9月就推行不动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群众只需在一个窗口、排一次队即可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但抵押登记目前还做不到“一次办好”。8月27日下午,在莱芜市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一位房产中介告诉记者,他的客户因住房抵押贷款涉及不动产抵押登记,跑了不止一趟。客户拿着不动产权证等,到银行签贷款合同,银行批准贷款后,再出人和客户一起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抵押登记。“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不动产登记部门完全可以跟银行联网,银行通过网络提出抵押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依规在线办理,登簿信息及电子证书通过网络发送至银行,不就省得老百姓来回跑了吗?”他说。

在滨州,中介李女士遇到了一个“半拉子”信息共享的烦恼。今年7月9日起,滨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房管服务大厅全面取消了房源核验窗口,不再受理各类房源核验业务,市民可自主选择在该局备案且开通网签端口的122家中介机构办理。李女士告诉记者,这个措施本意是便民,实际上,中介花3000多元钱购买的软件和外置设备,只具备上传客户证件信息的功能,确认该房产有无抵押、查封、冻结等情况,可否交易,还得通过微信群告知群里的房管局工作人员,请他们在电脑上人工点击“通过”。对方通常是“秒过”,但碰到有事,拖上几天也是有的;大厅那端不“通过”,中介这端就打不出网签合同,就没法办业务。对于不用中介、自主交易的市民,大厅办不了,还得重新找中介办理房源核验和网签,中介通常要收20元“工本费”。

更让人费解的是,明明联着网,还会出现中介和大厅查询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李女士最近的一宗交易就是如此:中介的系统显示该房有抵押、不能交易;而大厅窗口显示无抵押、可交易。李女士带着卖家在不动产受理窗口和数据中心窗口反复查询无果,最后开具了一份无抵押查封证明,总算给自己的系统“解了锁”,打印出了网签合同。由于信息不对称、更新不及时,“群众跑腿”替代了“数据跑路”。

“查档,不就是敲一下键盘的事吗,咋还需要5个工作日?”8月24日上午,在烟台不动产登记中心莱山分中心门前,前一天和妻子刚从吉林延边飞过来、想把房产证给妻子加个名的宋先生对记者说。

宋先生的说法,记者在大厅客服人员处得到证实:老房产证办理过户等手续,确实要多花5个工作日。宋先生盘算:“5个工作日出查档结果,再来办理加名,再过5个工作日下证,为这一件事儿,我俩得飞3趟?”

查档,这样的数据本应内部流转,无需群众查询。记者暗访发现,日照、济宁、莱芜等市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已经将其内嵌在窗口操作里,不再要求群众调取。而在潍坊,收税和不动产登记都已“联办”了,查档程序却仍没省下。8月27日上午,从济南赶来的买房人李先生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取号排队半小时,才办出了无房证明。他告诉记者,这项业务在济南,只需要拿着身份证在机器上一刷,结果就自动出来了。

有的业务,本来是便民利民的好事,却因等待时间过长造成群众不便。8月23日,记者在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遇到来办理不动产“权属调查”业务的刘先生。他想用父母名下的一套房子办抵押贷款,但去年母亲过世了,需要先把母亲拥有的50%房屋产权转移到父亲名下。费了不少劲备齐资料后,他一取号,傻眼了:1730号,前面还有上千人在排队!记者次日到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窗口求证,得到的答复是,由于排队人数较多,办起来确实需要至少几个月。

记者了解到,以前此类产权转移业务都是到公证处办理,20多天即可办结并拿到新产权证,不动产登记中心并没有设置该项业务。但近年来房价上涨,公证费也水涨船高,比如刘先生这套房就得花近万元公证费,市民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免费办理的呼声越来越高,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顺应民意开通了这项服务。没想到闸门一开,业务爆棚,一下子出现了“肠梗阻”。“政府开通了免费办理窗口,是个惠民利民的大好事儿,可这等待时间实在有点长。能不能想想办法,真正把好事儿办好办实了?”刘先生说。

5日完成,承诺是好的。但有的地方,在前置手续上设置了长短不等的“审核期”,让流程磕磕绊绊。8月24日,在泰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我今天缴了土地出让金,说是需要大约5日的‘审核期’,审核通过后才能再来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样,记者了解到,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办结后,还需再等待2-3个工作日的“审核期”。

在济南市站前街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中介工作人员小于告诉记者,济南目前承诺5个工作日下证,但省直房改房交易前需经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审批大约用时3天,这段时间不计算在“5日办好”之内。记者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大厅也看到了官方说明,“5日办好”,省直房改房是从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之日算起。

暗访中,记者发现,多地的“一次告知”没有落实到位,群众有“无头苍蝇”之感。临沂市兰山区王女士前不久贷款买了一套新房,8月24日,王女士一早来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登记。预审窗口业务人员帮她审核资料,告知她材料中缺一份购房合同,却并未问及她的房子是否是贷款购买,只是给她预约29日再来缴税办证。

为了早点拿证,王女士到开发商那里取了购房合同后,当天下午2点又来到兰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对王女士的材料进行了审核,但也没有问她是否为贷款买房。由于办事群众过多,王女士当天未能排上号。

8月27日一早,记者随王女士来到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8:47,轮到了王女士到4号综合窗口办业务。15分钟后,她按要求转移到1号窗口缴税了,窗口人员才问王女士是贷款还是全款。窗口人员说,贷款必须有银行开具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才能办理登记。

跑了两天,在市、区审了两轮材料,在窗口都办了一半了,才发现缺件,又得跑一趟!王女士说,若能一次告知办事流程和要准备的材料就好了,群众能少跑多少次腿呀!

8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西厅,家住东营市恒大黄河生态城的曲女士一家来到2号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问:“您女儿的户口和你们不在一个户上吗?”得到肯定答复后,工作人员告知曲女士,必须有孩子的户口簿原件才能办理。曲女士只好让丈夫回家取户口簿。

记者在大厅的材料架上找到了一份新建商品房转移(买卖)登记所需材料,上面列出了9项材料,其中第9项为买方家庭户口簿(原件),并未区分家庭成员在不在一个户口簿的情况。

记者暗访得知,最近,各地的不动产登记大厅在服务态度、服务意识上比以前有较大进步。如菏泽不动产登记中心牡丹区分中心把以前分散的缴税等环节全部纳进了大厅,周六、周日也正常上班;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配备免费茶水、包邮证件等。但也有些地方,服务细节还有欠缺之处。日照市于今年3月底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结束了市民办证跑2个大厅、找3个部门、排4次队的历史。但8月28日上午,记者在日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看到,16-25号这10个办事窗口前加起来只有3张旋凳,市民在办理业务时大多站在柜台旁,填表签字时只能弯下腰或斜靠在柜台上书写。

8月29日上午,在东营市房产交易中心,服务大厅门口的流程公示牌前,不少办事群众驻足观看。记者仔细阅读后发现,一些公示牌有明显的错别字。如“增值税”印成了“增值是”,“90平米及以下”错印为“90平米及一下”。虽然是个别错字,却显示出服务细节的不够严谨。


一、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简易流程)或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正式流程、可手写、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2、授权委托书(可手写、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3、抵押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4、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6、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联合抵押(两套以上抵押含两套)需要走正式流程并先做权籍调查

二、办理解押注销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简易流程)或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正式流程、可手写、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2、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3、授权委托书(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4、证明抵押权终止的材料(结清证明)

5、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7、解押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需银行出具的资料抬头均应填写“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现场预约办理时间(需要带上办理资料先去审核)

2、在预约时间排队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一、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审批表(纯机打或纯手写、需盖不动产备案章),走正式抵押流程需提供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纯机打或纯手写、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3、抵押物价值确认函(纯机打或纯手写、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4、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土地证也需要土地证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配偶为自然共同还款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共有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需到场(注意房改房、经适房等隐形共有,房本不显示共有人,但系统可以查到)

6、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7、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必须与房管局档案中合同内容一致)

二、办理解押注销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审批表 (纯机打或纯手写、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2、授权委托书(纯机打或纯手写、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3、结清证明 (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5、抵押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抵押人不能到场需出具公证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房管局领出的解押档案

三、预约流程 (开始实行微信预约,请关注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号:eqxzfwzx

1、抵押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房本和房管局档案,到一楼大厅门口排队领取当天查询排号单。

2、领取查询号后,在四楼大厅15、16号窗口等候叫号查询房屋土地信息,并审核资料。(如需开证明需抵押人携带身份证及房本,共有人也需到场方可受理。开证明需提供抵押人身份证复印件房本复印件)。

3、审核资料。领取预约单号后,在14号窗口进行预约登记完毕后,请在预约日期当天上午8:30前到叫号机前携带抵押人身份证原件等候发号。

4、预约单丢失需重新预约,当天过号作废。


一、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惠济本区)/不动产登记审批表(金水划分、可手写、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2、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抵押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不动产备案章)

4、授权委托书(可手写),分别在办理抵押登记、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时提供(两份盖不动产备案章)

5、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盖不动产备案章)

6、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需与房管局提供资料及内容一致)

7、关于确认抵押人不动产估价结果的函

8、房管局抵押资料(含郑州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

二、办理解押注销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首先至郑州市房管局4楼402档案科领取他项权证、结清证明等原件暨加盖房管局骑缝章复印件资料。

1、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抬头的结清证明

2、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抬头的委托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不动产备案章)

4、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惠济本区)/不动产登记审批表(金水划分)(盖不动产备案章)可手写

5、解押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惠济本区和金水划分惠济(简易流程)的解押都是办完3个工作日后才可办理抵押业务。

1、打开微信,点击“+”,选择“扫一扫”,扫描二维码;

2、扫描成功,点“关注” ;

3、点击“预约办件”;

4、点击“预约排号”;

5、点击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7、选择办理日期,点击同意预约条款并立即预约;

8、点个人业务,填写受理人信息(必须和确认单抵押人一致)点击保存;

10、也可当天现场扫二维码预约排号,取号办理。


一、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简易流程)或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正式流程、可手写、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2、授权委托书(可手写、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3、抵押物价值确认函、表格(可手写、需盖不动产备案章、抵押物总价值一栏“小写+大写”)

4、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土地证也需要土地证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配偶为自然共同还款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共有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需到场(注意房改房、经适房等隐形共有,房本不显示共有人,但系统可以查到)

6、抵押物价值确认单复印件(正反面)

7、房管局档案中评估报告结果表复印件(单页)

8、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9、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需与房管局提供资料及内容一致)

11、询问笔录(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写一份)

二、办理解押注销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2、结清证明(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3、授权委托书(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以上需银行出具的资料抬头均应填写“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走正式流程的解押完5个工作日后办理抵押业务,联合抵押三套(含)以上需走正式流程;正式的注销后五个工作日才能办理抵押。

需微信提前预约排号,预约当日携带资料至不动产领取现场号,凭现场号依次排队进行土地排查、资料审核,审核完成后方可预约受理日领取受理号,受理当天直接到三楼等待叫号办理。

注:1、中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每天仅100个受理号,微信预约看清预约事项,单独解押选择抵押注销业务,解押抵押一起办理选择综合业务。

2、确认单上借款人是两个人的需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一、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简易流程)或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正式流程、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2、委托书(机打、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3、抵押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不动产备案章)、确认单债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  金融许可证(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5、关于确认***不动产估价结果的函(机打、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6、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需与房管局提供资料及内容一致)

8、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抵押物三套以上(含)、办理正式不动产权证办证需走正式流程;走正式流程需先行至东大街管城区不动产分中心办理权籍调查。

二、办理解押注销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简易流程)或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正式流程、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2、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3、委托书(机打、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4、证明抵押权终止的材料(结清证明)

5、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7、解押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需银行出具的资料抬头均应填写“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走简易流程的解押和抵押业务可一起办,走正式流程的解押后30个工作日办理抵押业务。

1、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选择“扫一扫”,扫描下二维码

2、扫描成功,点击“关注”

4、点击“预约排号”,一个预约号只能办理一笔业务

5、点击“个人业务”,输入受理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点击保存(办理人的名字身份证号必须和确认单一样)

7、选择“预约受理”,点击立即预约

8、选择日期,点击“同意条款并立即预约”

9、显示预约成功,预约成功(查看是否预约成功,点击“预约办理上的第二项“我的预约””)

注:每天早上7:00-晚上20:00微信发放新的预约号;若预约当天无法办理请一定提前一天取消预约,否则将被拉黑将影响下次预约。


一、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包括金水区划分)(可手写)

3、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盖不动产备案章)

4、委托书(包括日期全部机打)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6、关于确认XXX评估公司房地产估价结果的函

7、抵押合同、借款合同(需与房管局提供资料及内容一致)

8、抵押估价报告结果原件及复印件(房管局档案资料里)

9、房管局抵押资料(郑州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

1、房屋共有的,共有人同时到场;

2、房屋单独所有,债务人是两人的需另一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3、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没有不动产单元号,客户需做权籍调查,做完调查客户等不动产通知再办抵押;

4、金水区房产证土地信息不明的需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证明(土地登记情况证明),加盖不动产公章:土地性质为划拨的,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不管是不是经适房。

二、办理解押注销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包括金水区划分)(可手写、盖不动产备案章)

2、解押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

6、房他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需银行出具的资料抬头均应填写“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完解押7个工作日后办理抵押业务。

需至现场携带全套资料预约号,每天限70个号,建议提前一至两天预约。


一、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本区)或不动产登记审批表(其他区划分、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2、授权委托书(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3、抵押物价值确认函(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4、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需与房管局提供资料及内容一致)

5、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6、抵押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7、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解押注销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2、证明抵押权终止的材料(结清证明)

3、授权委托书(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4、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需银行出具的资料抬头均应填写“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本区解押办完5个工作日后可办理抵押业务,金水区划分至经开区的,解押办完3个工作日后办理抵押。

1、经开区本区业务不需要排队,随到随办。

2、金水区划分至经开区业务,不需要预约;办理当天提前排队叫号。


一、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2、委托书(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3、抵押物价值确认函或关于确认XX不动产估价结果的函(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4、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5、抵押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6、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抵押物两套以上的,需走正式抵押流程。

二、办理解押注销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2、证明抵押权终止的材料(结清证明)

3、授权委托书(需盖不动产备案章)

4、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解押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需银行出具的资料抬头均应填写“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解押完3个工作日可办理抵押业务。


一、办理期房抵押业务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抵押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书1份(机打、盖不动产备用章)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登记审批表(可手写、盖不动产备用章)

5、抵押合同3份(A3)

7、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盖不动产备用章)

8、预告登记复印件1份(须出示原件)

9、房管局抵押确认单1份

1、预告登记证明须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

2、抵押合同上合同价值保留4位小数,登记审批表上借款额保留2位小数;

3、可以接收公证委托书

4、每家公司每天上限10人窗口预约办理,人数多的到908找李成科长预约

办理流程:带上办理资料现场窗口排队审核资料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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