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过户发现土地证到期自动续期 如何给到期房产续期

在人们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都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到期了房子会怎么处理,会被收回吗?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今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来源:搜房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

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物权法给了住宅明确的说法,但商业用地上的房屋尚存争议。如果购房者想买*两用房,我们来看看他有哪些缺点?也要考虑到产权到到期后他的归属问题。

1、*两用房无法迁入户口,这就意味着即使周边区域内有好的教育资源,子女因户口不能迁入也无法就近入学;

2、50年产权属于商业地产,政策上是要征收房产税的,每年征收购房价格的0.84%,但是现在实际上没有执行这一条,以至于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未来政策走向就不好说了,住宅要开始收增量的话*楼的房产税估计也是要收的了。

3、卖出时交易税费高。商业地产过户时需要缴纳各种各样的税费,个人所得税是必征的(不像住宅可以满五少有的情况下免除),契税按3%征收。这也是为什么*楼的价格跟住宅比总是炒不上去的原因之一。购买时不实行税费优惠的政策。普通住宅购房时有许多优惠的税费政策,但购买*两用房时没有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

4、物业、水电、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较高。由于*两用房的水电价格实行商业用标准,较之一般生活用标准要相对较高;物业收费也较少受到政府部门的限制;公共维修基金也与商户就共有所有权部分的维修进行平摊。上述原因造成*两用房在日程生活中产生的费用较高;

5、产权40年或者50年。一般住宅的所有权为70年,在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而*两用房、产权40年或者50年,在到期后不是自动续期,并且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6、*楼的公摊面积一般都比较大,得房率略低。不过*楼的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不限购,不占房票,不影响首套房贷,一般以小户型为主,租金高,楼内环境较好。

7、没有完备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商业项目一般不强制性要求设计配套服务设施,例如学校、商业、居委会等,也就是说没有配套的幼儿园、学校,也没有配套的医疗、养老服务等。这样就会给购买后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8、按揭贷款实行商业用房标准。*两用房首付50%,贷款利率为普通住宅的1.1倍,贷款年限*多为10年,并且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房地产市场有很多项目是*两用房,因此,水电是否是*,产权证上面房子的产权年限是长时间,是不是小产权房,都是购房者需着重要考虑的。购房者购房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几证。第1要看预售许可证上的房屋用途标注是什么。第2,如果写的是*,是不是就是指*楼?第2要看土地证。有的土地证里面有多个期限。每一块项目的用途不同,期限也不一样,比如说,土地证可能会有两个期限,有70年,有50年的。接着要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看项目用地地块规划到底是什么,是否和预售许可证上面的内容一致。

原标题:【房产】70年后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答案来了…

最近,有一则新闻很是吸引眼球——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眼下,房产是很多家庭最为重要的资产,关于房子的事,自然小视不得。我国住宅用地的期限是70年,那么70年后房子是否仍然属于我们?这同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有关系吗?到期后如何续期,会不会又要交上一大笔钱?

要理解这则新闻,先得说说民法典。民法典是民法的基础,重在保护私权利。民法典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比如合同签订、公司设立、财产保护、结婚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据介绍,目前我国正在酝酿的民法典是我国首部民法典。此次提请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将同已经出台的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在2020年提请审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审议的物权编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有关专家表示,房产是居民最重要的资产,这个规定体现了对居民财产权的保护,其意义不仅在于明确权益,更在于稳定长远预期。

以前,人们买房后可以拿到两个证书,一个是房产证,一个是土地证。这是因为根据宪法,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在城市里,土地归国家所有,在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也就是说,人们在购房后,可以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根据我国2007年起施行的物权法,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没有期限限制,土地使用权则有期限。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现在,我国已经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产证和土地证已经合二为一,住宅用地仍有最高70年的使用期限。

“有恒产者有恒心”。此次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意味着我们所购房屋7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体现了对人们财产权的保护。

在此之前的2016年1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原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曾表示,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权会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为征收房地产税奠定基础

土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和征收房地产税之间有关系吗?对此,专家表示,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联系。

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房地产税被定义为财产税,征收的前提条件是私有财产,如果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期满后不能续期,征收房地产税就没有根据。只有房屋和土地都属于个人财产,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才能收取财产税。

也就是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在某种程度上为征收房地产税奠定了基础。房地产咨询机构嘉丰瑞德负责人表示,70年产权问题一旦得以解决,影响房地产税的法理问题就不存在了。与此同时,我国已经赋予规模较大的城市以立法权,这也为房地产税的“分城施策,分步推进”奠定了基础。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了全面运行阶段。这些都为房地产税的推出奠定了基础。

草案规定,70年期满后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但是,对于续期多长时间、是否收取费用以及如何收取费用,并未给出具体规定,这也给期满后是否要继续收取土地使用费打了个问号。为更好理解这个问题,有必要追溯一下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来源。

我国最早的一个商品住宅小区东湖新村位于广州市,是1979年开始动工的。但是,我国住宅市场化大规模推广则在上世纪90年代。1998年大规模房改启动后,住宅商品化才开始大规模启动。因此,目前大多数商品房距离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到期仍有较长时间。

1990年5月份,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开始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当时,在不超过住宅用地使用权最多70年的前提下,按20年至70年分档,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2016年温州曾出现一批只有20年使用权的住宅用地到期,对于这批住宅期满后的处置问题,原国土资源部给出的处置意见可作参考。这项处置意见给出了“两不一正常”的方案,就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表示,对于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如何处理,原国土资源部出台了过渡性措施,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在温州这个个例中,采用的是无偿续期模式,此次民法典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对此,有关人士表示,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到期后很可能以温州为先例,不收取费用,保障公民财产权。

民法典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也涉及一些修法问题,根据党中央批准的有关工作安排,该项工作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方案后,国务院提出法律修改议案,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或者物权法。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尚未正式提出方案和修法议案。物权编草案根据现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此先作出一个原则性规定,即: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务院正式提出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后,再进一步作好衔接。

有专家表示,目前也有可能与房地产税结合,通过缴纳房地产税的方式,实现住宅用地使用权70年期满后续期的衔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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