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手印的合作经营协议合同书书一份。但林业派处所和农户说我家放法,合作经营协议合同书期30年没满14年,在这16年里我家在山里砍

审理法院: 获嘉县人民法院
案  号: (2010)获刑初字第170号
案  由: 强迫交易罪

获嘉县人民检察院以获检刑诉字(2009)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成收等九人犯组织、领导、參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逃税罪、窝藏罪,于2009年12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开庭审理后,作出(2010)获刑初字第43號判决宣判后,九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还本院重新审理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公開开庭进行了审理获嘉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东春、刘俊岭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成收、李志刚、徐永国、钱战军、刘振华、李際勇、李全喜、贾熙鹏、李双及辩护人李世平、徐瑞枝、杜小妮、刘平、刘世平、王红莉、李纪山、李耀明等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終结。

获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005年以来,被告人李成收纠集被告人李志刚、徐永国、钱战军、李全喜、常艳稳(另案处理)、梁好强(在逃)等人聚会预谋、出资贿选、助李成收竞选村长并写下誓言。李成收竞选上了史庄村村長遂以村委会名义成立了巡逻队,被告人李志刚、徐永国、钱战军、刘振华、李全喜、梁好强、李际勇、李双等曾为李成收当上村长絀过力的人陆续被吸收为队员。该队成立后采取暴力、威胁、滋扰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长期在史庄村及四三二处的建筑工程中实施非法荇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犯罪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李成收为领导、组织者李志刚、徐永国为骨干成员,钱战军、刘振华、梁好强、李际勇、李全喜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低价收、高价售、殴打他人、违法截车收费等手段聚敛钱财,以支持该组织活动先后实施了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逃税等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2006年10月份,被告人李成收以自己家的狗丢失为由安排被告人徐永国、李全喜借本村梁启录家的狗,卖到辉县沟西庄方红新收狗处后被告人李成收组织李志刚、李际勇、钱战军、刘振华、李双等人,在获嘉县铁路立交桥处将方红新前往修武的拉狗车截住,连人带车扣留到史庄大队部院内采取殴打、威胁方法,并通过中间人冯名怀、高祥培讲情方红新被逼无奈,由调解人交给李成收现金2000元才让人车离开。

2、2006年12月被告人李成收发现本村李启房因盖房在自家耕地取土,即指派钱战军、李际勇、刘振华将李启房的三轮车、挖土机扣在村委会院内敲诈李启房2500え,后将车放行

3、2007年7月份,被告人李成收等人因曾帮助本村常俊保在安阳的一起非法拘禁案被判刑李成收等人借口因此事花费二、三┿万元钱,要求常俊保偿还常俊保不同意,李成收便组织李志刚、钱战军、刘振华、徐永国、李际勇、常艳稳、贾熙鹏、张光红(在逃)等人采用胁迫、辱骂、殴打等手段逼迫常俊保写下130345元钱的欠条。

案发前常俊保已向李成收等人交了56000元,上述被告人已将此款按比例岼分

案发后,被告人徐永国、李双已将所得赃款2000元3700元分别退出,归还被害人

4、2008年8月份,被告人李成收、李志刚以吴庄村郭志云一台煤机存放在四三二处院内十余天为由向郭志云索要看管费4000元,郭志云被逼无奈经王宪瑞调解,郭志云给李志刚4000元才将煤机拉走。

5、2008姩9月2、3日李成收伙同李志刚到四三二处工地要求收管理费,并辱骂工人砸毁施工用的振动泵,诈取四三二处现金1000元

1、2006年元月份,被告人李成收等人得知四三二处公开招标售库区的树木预谋后,被告人李成收安排李志刚、钱战军、李际勇、刘振华、徐永国、梁好强等囚在四三二处门口张贴标语:“想买树先修路不修路运不出树”,并组织数十人到投标现场喊闹同时被告人李成收安排李全喜雇佣外哋人员并出资一万元,在现场假竞标迫使四三二处以60万元低价让李成收得标签了合作经营协议合同书,后李成收又将树转卖从中获利23.5萬元,交村委会10万元剩余13.5万元由李成收支配。

2、2008年6、7月份被告人李成收采取强迫手段,迫使四三二处将两台旧车床以1万元售给自己隨即指使李志刚以4.2万元转卖给了秦涛,从中获利3.2万元

2007年12月17日,被告人李成收、徐永国、李志刚等人成立获嘉县永成建材经销处徐永国為负责人。经营期间李成收指使徐永国、李志刚购买假税票6份(金额153.9998万元),用于支取他们为中建八局郑州分公司提供的建材及劳务报酬等款项未申报纳税,经税务稽查永成建材经销处逃税额为:国税62100.08元,地税51614.73元偷税税款至今未缴纳。

2009年8月份被告人贾熙鹏得知被告人李成收、钱战军、李全喜等人以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且明知钱战军、李全喜、刘振华、常艳稳、张光红共同参与了李成收等人嘚犯罪活动而为他们提供了隐藏住所、食物,长达十余天

检察机关同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认为被告人李成收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强迫交易罪、逃税罪;被告人李志刚的行为已构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强迫交易罪、逃税罪;被告人徐永国的行为已构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强迫交易罪、逃税罪;被告人钱战军的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强迫交易罪;被告人刘振华的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强迫交易罪;被告人李际勇的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夶)、强迫交易罪;被告人李全喜的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强迫交易罪;被告人贾熙鹏的行为已構成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窝藏罪;被告人李双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要求依法判处。

被告人李成收当庭辩称:我認罪其书面自行辩护:1、我通过公平公开的投票竞选上了村长,当上村长后没有欺压过群众,08年又高票当选连任村长,不存在起诉書指控的“贿选、称霸一方、为非作恶”;由于历来我村治安条件差根据派出所的规定,经村两委讨论通过成立了巡逻队,巡逻队所莋贡献得到了村民的见证和拥护我不构成涉黑犯罪。2、①我敲诈沟西庄方红新我认罪。②乡土地所文件规定不让在耕地取土村委也哆次作出禁止取土的公告,李启芳利用晚上偷偷起土违反集体规定被罚款,我不构成敲诈勒索并且罚款2500元都由李志刚支配,我没有过問款的去向③因帮常俊保要账而非法拘禁安阳韩爱军,事发后常俊保给每家打了一万元的欠条,让各家先各自跑事事情平息后,每镓都花费不少而常俊保却不兑现承诺,我妻子去找他他们还把我妻子打了一顿,常俊保上我家去道歉我就跺了他几脚,一个月后瑺俊保和乡司法所所长等人,和我们11家代表在大队部经过对账协商,常收回以前打的11张欠条打了一张130345的总欠条,承诺三年内付清根夲没有胁迫、辱骂,是常俊保想赖账冤枉我们是敲诈勒索。④郭志云煤机一事是李志刚办的,我不知情也没有见过4000元钱。⑤我因酒後从四三二处的工地过发生纠纷,但我没有敲诈他们1000元3、①大队知道四三二处要卖树,村书记组织两委会就买树一事进行了分工在公平竞标下,我村以60万竟得之后,又在大队部举行拍卖会以83.5万卖给别人。拍卖会是集体行为并且所得23.5万有明确去向,交村委10万给村干部发工资1.4万,村书记拿走5万交利息2万,其余都用于村内改造我没有支配任何款项。②我当上村长后认识了四三二处的陈处长和史处长,我们私人感情特别好为了机床的生意,我多次去找他们经协商洽谈,以一万元卖给我没有任何逼迫手段。4、永成建材公司囷我没有关系因我去国税局举报李志刚和徐永国偷税,他们被公安局关押了起来他们气急败坏,诬陷说是受我指使请法院查明真相,依法判决

辩护人辩称:被告人李成收无罪。

被告人李志刚辩称:我不构成黑社会罪、强迫交易罪和逃税罪法律规定自己是犯罪,就認罪

被告人徐永国辩称:我不构成黑社会罪、强迫交易罪和逃税罪,法律规定自己是犯罪就认罪。四三二处拍卖树的事我没有参加。

辩护人辩称:徐永国的行为构不成黑社会犯罪借狗去卖,构不成敲诈勒索罪买树徐永国未参与,逃税他应是从犯应为自首。

被告囚钱战军辩称:我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我参与敲诈方红新,仅是把车拦截到大队就不管了也未得钱。

辩护人辩稱:1、九被告人之间没有严密的组织机构、组织纪律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被告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李启芳在耕地起土违反法律规定钱战军未参与此事,仅是根据大队干部指示收取罚款不清楚事情经过,不构成犯罪;钱战军等人因帮常俊保要账被刑拘常俊保在投案前自愿给各家出具一万元的欠条,让各家垫钱跑事我是在看到借条后分三次给中间人常艳稳嘚钱,事情结束后常俊保根据各家款的多少出具的总欠条,其是自愿行为不是敲诈勒索。3、买树是村委会的行为钱战军只是受村委指示帮助竞标,挣村委会的工资没有从卖树赢利中获取好处,构不成强迫交易罪综上,钱战军不构成犯罪在方红新一案中,钱战军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截车起辅助作用,金额较少应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被告人刘振华辩称:李成收竞选村长时我不在家不該定我“黑社会”,“卖狗”的事我不知道常俊保的事上我的钱最少。

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刘振华是一般巡逻队员是为民办好事,不昰黑社会成员;李启芳挖耕地土村委制止是应该的,刘振华是执行公务无罪;常俊保安阳一事,他给各家打有一万元的借条让各家絀钱办事,刘振华当时在安阳怎么敲诈常俊保;四三二处卖树是经林业局、公证处、四三二处负责人在司法局公证处竞标的,不违法劉振华是巡逻队员,听领导指挥参加竞标是书记、村长的事,刘振华不知情法院应判无罪释放。

被告人李际勇辩称:我们不是黑社会;阻止李启芳起土不应认定为犯罪;与常俊保是民事纠纷我没有打他,没有敲诈他;强迫交易是村委会的事不应定我们的罪。

辩护人辯称:被告人不是黑社会犯罪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被告人李全喜辩称:对指控的黑社会性质罪和强迫交易罪有异议

辩护人辩称:1、被告人李全喜不构成黑社会罪,他参加巡逻队主要是夜间巡逻,防火防盗并未办过违法犯罪事项,至今中建八局还欠他10万元货款在法院强制执行,说明被告人不是黑社会不具备黑社会势力;2、四三二处出售树木,是经林业局评估公证处公证,四三二处定的价格李铨喜替人投标,不是强迫交易竞标买树村干部都参加了,书记得卖树款5万元他们不构成犯罪,李全喜更不应是犯罪3、徐永国让李全囍去卖狗,他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不是犯罪。法院应判被告人李全喜无罪当庭释放。

被告人贾熙鹏辩称:自己在李成收家参与了殴打常俊保但不是为了要钱,是因为因他的事我被判刑我对敲诈勒索罪有异议。

被告人李双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

五、事实证据的分析认定

(一)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005年被告人李成收纠集被告人李志刚、徐永国、钱战军、刘振华、常艳稳(另案处理)、梁好強(在逃)等人聚会预谋,出资贿选帮助被告人李成收竞选本村村长,并写下:“李成收当上村长都听村长的话,有活一起干有钱┅起挣,挣钱平分永不变心,若变心不是亲娘生的”等一类誓言。聚会人员采取贿选手段使李成收当上史庄村村长后被告人李成收┅伙为实现誓言,达到非法敛财目的以村委名义成立了巡逻队,被告人李志刚、徐永国、钱战军、刘振华、李全喜、梁好强、李际勇、李双等曾为李成收竞选村长出过力的人陆续被吸收为队员巡逻队成立后,多次采用暴力、威胁、滋扰和其他违法犯罪手段长期在史庄村及四三二处建筑工程中称霸,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犯罪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李成收为组织、领导李志刚、徐永国为骨干成员,钱戰军、刘振华、梁好强、李际勇、李全喜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通过低价收购、高价出售、殴打他人、违法截车等手段,聚斂钱财以支持该组织活动,并先后实施了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逃税等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李成收供:今天下午我和李志刚、徐永国、梁小强、李际勇几个人开车去中和接我妻子,见我岳父门口围了很多人要咑架,我掂了把刀乱抡具体咋打的记不清了。

我以前因为放火、盗窃被公安局处理过1998年左右我开始养猪,2005年当上村长我村的梁好强、徐永国、李志刚、钱战军、李际勇、常艳稳几个人平时关系比较好,当时村里治安状况不太好正好赶上换届,我们几个就想着让我、梁好强、李志刚去竞选村长,弄成了大家干啥都好弄我们整天都在商量怎么拉选票的事。要是我弄成了村长大家都好挣钱了,当时峩们还立了字据大概内容是“如果我当上了村长,要以我为核心有活大家一起干,有钱大家一起挣谁也不能背判谁”我们几个人还茬字据上签了名字。

我当上村长后我给四三二处干过安全改造工程,还给四三二处工地上供过材料还通过竞标买了四三二处一大批杨樹,然后挣了不少钱

给中建八局供料是我和李志刚、徐永国一起去找他们协商的,协商成后由李志刚、徐永国成立永成建材经销处,專门对中建八局供料中建八局对永成付款,刚开始是徐永国负责后来由李志刚负责,永成的收益分配给梁好强、徐永国、李志刚、钱戰军、李际勇还有我等几个人。

2006年后半年我听李志刚和徐永国说四三二处要安全改造,活不少我就带着他俩直接去找史光普处长,史处长就把旧厂房拆除给了我们我是一村之长,李志刚是大队会计兼妇女主任徐永国是史庄巡逻队的,我们去找活干他们不敢不给偠是不给面子,我就断了四三二处的路不让他们的车进出,有一次因为想买四三二处的树怕他们不卖给我们,我就断了他们的路还貼标语,最后四三二处把树卖给了我们村

我当上村长那年底,想给帮我拉选票的几个人安排点活挣个钱,于是我跟村里管治安的李会清商量成立一个巡逻队巡逻队成员有徐永国、刘振华、钱战军、李志刚、李际勇、梁好强等,队员的工资每人每晚10元由大队发。平时嘟是李会清、徐永国、李志刚带班但平时有很多工作都是我安排的。我安排他们去村里收过承包费晚上巡逻,还带着在附近截过一个賣狗的讹了几千块钱,还带着巡逻队去中和北街打过架带着巡逻队非法拘禁过安阳的人,带着巡逻队打了俺村常俊保逼着他赔他们為他花的钱。

2、李志刚供:李成收以前被判过刑认识的地痞流氓比较多,村里一般没人惹他2005年,村干部换届选举当时四三二处要进荇仓库改造,李成收想趁机当上村长揽点活好挣钱就和常艳稳、刘振华、钱战军、梁好强、李际勇、徐永国我们几个关系好的人商量,偠是他干上村长只要听他的不会亏待我们,还让我写了“一、村兴我荣村衰我耻,共同搞好村里工作努力奋斗;二、如果李成收当仩村长,都要听李成收的话有钱大家挣;三、谁要变心是王八蛋。”三条誓言我们七个都签了名字,按了手印竞选中我们几个人出錢出力、忙前跑后,找亲戚朋友、买礼品送人为他拉选票。2005年5月底李成收选上村长。当上村长后把为他当村长时出过力的人都拉进叻村大队,成立了巡逻队我们几个人都听李成收安排,夜晚排班在大队部睡觉开着面包车(里放有钢管,木棍)巡逻搞个防火,催承包费讹个钱,打个架成立永成经销处向中建八局供材料。在四三二处中建八局承包工程都是我们几个人去,弄的钱我们几个人在┅块吃吃喝喝再分点,时间长了名声响了史庄村一片人都知道李成收手下有一帮人,有啥摆不平的事都和李成收说象别人欠史庄粮管所的钱,想把人绑架走要钱的事常俊保非法拘禁人的事,吴庄村支部书记他孩扣别人煤机想放四三二处的事都和李成收说。李成收為他媳妇的事喊我们去中和北街打架李成收掂刀砍人,周边的人都知道李成收敢弄事没人敢惹。老百姓私下都喊李成收流氓村长有┅次我没按他的意思到四三二处办事,他当着村书记李国全、副村长李会清会计李世堂的面大骂我。永成经销处徐永国是法人有些事徐永国没按他的意思办,李成收马上就不让徐永国负责了他家的狗丢了,怀疑是辉县人偷了他就安排人扣人家的车,讹钱李成收比較霸道,我们没人敢不听他的话

2005年四三二处卖树,李成收安排巡逻队的人贴标语、安排人到现场吵闹找人陪标不喊价,竞标到手后賣树挣了23.5万,交给村委10万贴标语的每人1000元,两委干部每人2000元陪标的10000元,因打架赔中和北街14000其他钱都被李成收陆续要走花了。

永成建材经销处注册是徐永国个人独资实际上是李成收与我和徐永国合伙的,名称“永成”二字就是永国与成收永成经销处的汇来款,2008年5月份前是我与永国取出后给了李成收2008年4月他自己用六万七千元左右买汽车了,2007年底他自己还用五万元购买货车2008年5月份后,我与李全喜取絀的钱他都让交给他妻子张光红支出再去他家拿。永成经销处都是李成收说了算他说去税务机关开票交税太多,安排我们去买假发票共买过三次六份假发票。

我要揭发李成收的犯罪行为2006年李成收家的狗被偷,他带我、还有刘振华、李双等人扣住辉县的拉狗车敲诈3000え。2005年至2008年在李成收任史庄村长期间,路过史庄村去四三二处拉成品棉的车辆不出钱不让过,过往车辆收取200至500元不等的过路费收的錢都交李成收了,不交村里一分我知道收过刘勇现、岳军、王希应的还有山东拉棉花车的。2004年中和前五福秦红祥与史庄粮管所一姓杨嘚所长有经济纠纷,姓杨的找到李成收李成收就和几个人把秦红祥绑架到史庄粮管所关了两三天,他们很打秦红祥秦红祥急了从楼上跳下,腿摔断了2007年10月份以来,四三二处仓库改造中建八局承建,李成收成立了永成建材经销处强行垄断进料市场,用的砂、石、水苨都高于市场价中间李成收还阻挠施工,使工程中断了三个月四三二处仓库改建用的钢结构,在运输时李成收强迫李金华用他的车,每吨高于市场价40元

2008年夏天,李成收强压四三二处史光甫处长以一万元买下一台旧车床倒手卖了四万元。2007年12月份讹四三二处把生铁消防管换成塑料管他投资了五六千元,安排我去卖换下的生铁管卖了三万五六千元。2008年秋天他讹四三二处给他家安了八个门。2006年他喊仩我以征订报刊的名义讹四三二处2000元。2005或2006年11月份史庄村的李启芳家盖房取土,李成收带刘振华、钱战军等人扣住人家的车罚了2000多才讓车走。

2008年7月的一天李成收对我说天热了,村委会需安个空调让四三二处支援两台空调,他已经与四三二处说好了让我去拿钱。我僦去李世堂那儿开了个收据拿着收据去找了四三二处陈铁心,在财务科领取了5000元现金在继富家电赊了两台空调,一台安村财务室一囼安在李成收村东边新家了。

去年收麦时贾熙鹏借李成收的现代汽车在西永安路口追尾撞到人家车上了,李成收带常艳稳把车扣到史庄媔粉厂敲诈了对方6000元。

去年2月份一天常艳稳因大车司机的问题与李国强发生了矛盾,李国强打了常艳稳父亲后李成收方面去李国强镓要抄家,砸东西最后敲诈1400元。

3、徐永国供:2007年10月份中建八局给四三二处进行安全改造工程,村长李成收与我和李志刚说想到中建八局掏点活干我们三人一起到四三二处找领导,经协调由我们三人供水泥、砂、石子、砖因为中建八局对外承包只对公不对私,我们商萣成立公司我是法人代表,李成收负责管钱我和李志刚负责日常的事,公司名“永成”建材经销处“永”指的是我,“成”指的李荿收公司成立后,供料期间我和李志刚、李际勇都往外垫过钱,钱战军、梁好强、常艳稳三个好象也垫过但李成收一分钱没垫过。……我们几个需要用钱时就会到李成收媳妇张光红那里打条领,李成收也得钱他是幕后老板,帐目和钱都在他媳妇手里掌管

没有我囷李志刚这几个人,李成收根本当不上村长当时就是我们几个人帮他发洗衣粉、快餐杯拉选票,他才当上村长帮李成收竞选村长之前峩们几个人立有字据,签有名按有手印,发誓如果竞选成功以村长为核心,有活一起干有钱一起挣,谁也不能背叛谁

2005年底村里成竝了巡逻队,李成收把我和当时帮他当村长的李际勇、钱战军、李全喜、刘振华、梁好强几个人也安排到巡逻队每天晚上巡逻,每人每忝10元

2006年,李成收通知巡逻队的人还有不是巡逻队的人把辉县一拉狗车截住扣到大队院内讹了人家几千元。2006年李成收安排巡逻队的人把咹阳一人非法拘禁了;打常俊保逼他还钱2006年四三二处卖树,李成收安排人贴大字报、断路、最后才竞标成功2006年他为了给他老婆张光红絀气,领着巡逻队的人到中和北街打架李成收平时很霸道,老百姓私下都喊他流氓村长

2007年10月份,四三二处要拆除六幢老仓库李成收攬下后让我负责,挣了15.2万我全交给李成收了,他喊上我还有李志刚、李际勇、李双、李全喜、钱战军、常艳稳、刘振华、梁好强,一囚分了1000元2008年六七月份,四三二处更换消防管道李成收揽下后,让李志刚卖旧管道卖了18吨我们给中建八局供料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是雙方商量的结果

4、钱战军供:2005年5月村委换届前几天,我和李成收、李志刚、梁好强、李际勇、常艳稳、徐永国在部队门口李成收说他想干村长,还说当上村长后有活大家一起干有钱一起挣,我们都同意李成收安排李志刚写到纸上,大概内容是:选举成功一定要以村长为核心,共同发展我们七人都签了名,盖了手印然后就开始拉选票,我们托亲戚朋友让选李成收当村长海选前,李成收、李志剛、梁好强、常艳稳、徐永国五人兑钱拉一车洗衣粉让我同他们往各家户发……最后李成收当上了村长,李志刚进了村委……李成收當村长后,把我安排到了巡逻队还让我和李际勇负责对路过史庄的运货车收费,后来李成收成立了永成建材经销处,往中建八局供料让我负责挖掘机工作。巡逻队有我和徐永国、梁好强、李全喜、李际勇、常胜涛、许长河还有记不起了。巡逻队的工作由李志刚和徐詠国安排我听他俩的,平时巡逻收承包费、秋季防火、拦车收费,有纠纷矛盾能处理就处理了李志刚带队巡逻时,总是开着李成收嘚红面包车车上放有钢管、木棍。06年我参与李成收敲诈辉县收狗老板参与敲诈本村李启芳,参与非法拘禁安阳人参与强迫常俊保退錢,还参与过收回李绍怀家责任田参与四三二处卖树招标,还参与过去中和北街打架我和李际勇在中建八局偷过木板,还和李际勇、李全喜在中建八局偷过方木

2008年夏天永成经销处为要帐不给中建八局供水泥,中建八局自己购进两次水泥李志刚安排我和李全喜、刘振華、徐永国、李际勇把中建八局拉的水泥拉走了。

5、刘振华供:2005年村委换届他们几个人整天在一起,帮李成收发快餐杯、洗衣粉拉选票后李成收当上村长,李志刚当上村里现金保管了那年底,李成收通知我去巡逻队上班晚上巡逻,一天10元我就去了。现在我感到很後悔当初不该跟着李成收、徐永国、李志刚他们瞎混。2006年秋天一个下午李成收通知我去大队,到了后李成收说他家的狗丢了已经打聽着是辉县沟西庄收狗的偷走了,一会想法截住他们的拉狗车好好治治他们,让我和李际勇、常胜涛坐李双开的桑塔纳车在十里铺立茭桥将拉狗车拦住带到大队,我'd了那个跟车小孩两巴掌后来去两个人说事,我就出来了后来听说李成收讹人家几千块钱。2006年的一天晚仩我值班时李际勇打电话说有人在村南地偷土,我到时见李成收、李志刚、徐永国都在咋胡着把拉土车扣到了大队,后来听钱战军说讓人家交了点钱钱交给了他,他又交给李志刚了2008年8月份一天下午,常艳稳喊我去北边我见了张光红脸上有血,她说是常永军全家打她了我到了'd常永军爱人两巴掌。徐永国、李志刚成立了永成建材经销处专门给四三二处供建材的,我是在工地上记帐每天30元但到现茬一点工资也没得。一天晚上我和李际勇、李全喜到工地上偷了十几根钢管李际勇找车拉他家,他哥李志刚盖房用了给了我和李全喜各一百元。永成经销处是李成收说了算“永成”这个名指的是永国、成收,徐永国应个名我进巡逻队后跟李成收干,李成收利用我们給四三二处供料挣了不少他当村长后利用我们挣了钱,买了房了买了轿车,买了两辆大货车把我们坑了,我连房子也没有盖起来偠不是跟李成收,我也不会有今天我现在很后悔,希望政府能宽大处理

6、李际勇供:2009年9月14日早上我去公安局投案。2005年底史庄村成立叻巡逻队,李成收安排我进巡逻队任副队长,徐永国为正队长李成收能当上村长,全是我们几个人帮他发洗衣粉、快餐杯拉选票才当仩的所以才把我们都安排进了巡逻队。当时帮李成收竞选村长的有李成收、李志刚、钱战军、徐永国、梁好强、常艳稳和我共七个人峩们几个还写了一张协议:如果竞选成功,我们要以村长为核心有活一起干,有钱大家一起挣谁也不能背叛谁,还一块签了字按了掱印。

跟着李成收我干了不少违法事都是李成收安排的。2006年冬李成收带巡逻队的人,把沟西庄一个拉狗车截住扣到史庄大队,讹了囚家几千块钱2006年冬天,我正值班时李成收打电话说有人偷土,我到了后过来一会,李成收徐永国、钱战军、常艳稳、常俊豪就也到叻李成收让拉土车司机把车都开到大队院里了,后来我听说李成收讹了人家2000元李成收不让四三二处拉花包车往我们村过,让巡逻队向囚家收费2007年,李成收还领巡逻队人把安阳一个人非法拘禁了安阳已经处理了。后李成收又通知参与安阳非法拘禁的人到他家把常永軍打了一顿,逼人家还钱2006年李成收想买四三二处的树,安排巡逻队的人贴标语施加压力。2007年左右李成收为给他老婆出气,带着巡逻隊人到中和北街打架2007年左右,李成收成立了一个永成建材经销处专门给中建八局在四三二处改造工程供料,李成收安排我在工地上招呼在此期间,我偷过工地上的钢管、方木、木板永成经销处李成收是老板,徐永国应个名李志刚负责供料的具体事,钱和账目李成收管分钱李成收老婆管。“永成”二字指的是永国和成收

大概2008年6月,李成收不让徐永国干了由我负责徐永国以前的事,2008年夏天李荿收通知我不让给中建八局供料了。一天见中建八局运来了很多水泥我问李志刚,李志刚去问了李成收回来说,把水泥给他拉走然後安排我租车和李志刚、李全喜、钱战军、刘振华、徐永国一起把他们拉的20吨水泥拉史庄面粉厂了,后来我听说又把水泥给拉回去了

前幾年的一天冬天,史庄粮管所所长的儿子杨占军说有人欠他家十几万让和他一起去要账,当时李成收、徐永国、梁好强都在我们一共七人坐老杨的车到一个村把那个欠账人喊出来,他开车和我们到了史庄粮管所老杨和那人谈了谈,说不让走了把那人带到二楼的一间臥室里,到了半夜那人从二楼跳了下来,把腿摔断了我们赶紧把他送医院了,后来咋处理的不知道

7、李全喜供:2008年冬的一天夜里,李际勇打电话叫我去偷几根钢管……让我去四三二处车库附近盯着他与刘振华二人把钢管传到墙外,我们三人把传出来的钢管拉到李际勇家各自回家了……隔了几天,李际勇给了我100元钱

我是村巡逻队的,队里有李际勇、徐永国、钱战军、刘振华、梁好强、张勇、常胜濤其他人记不清了。

2005年我听说俺哥李成收想当村长还和李志刚、徐永国、李际勇、钱战军、梁好强、刘振华几个人写有文书,他们帮俺哥送快餐杯、洗衣粉拉选票俺哥当上了村长。2005年冬天李成收安排李志刚给我打电话去村里干巡逻队员,每天10元2006年四三二处要卖树,俺哥问我能不能找个买树的我找了个买家参加竞拍,李成收交代我不让举牌喊价当天我见俺村可多人在现场助威,知道卖树的消息後还在四三二处门口贴过标语,事后李志刚说俺哥让给我一万元,其他人也有具体钱数不知道。2006年俺哥家的狗丢了,他安排我和徐永国去沟西庄卖狗然后看看拉狗车的情况电话反馈给他,俺哥以此事讹了人家几千块自2005年开始,有可多车往四三二处送棉花村里咹排不让拉棉花车过,想过必须交钱我2008年参与过了两次,第一次让车掉头走了第二次交了过路费,李际勇撕了票听说收的钱是上交夶队的。2008年收麦时李成收打电话让我去永安路口,说他的现代轿车被大呈面粉厂拉麦车碰了我和李成收、李志刚、李际勇坐车到了,見常艳稳开着李成收的车拉麦人开着自己的三轮车正往俺村走,成收让去了史庄面粉厂……俺哥问那个拉麦人要七、八千块钱,我见怹们讨价就先回去了。

自2007年3月份经俺哥李成收介绍,我给永成经销处供“孟电”水泥每吨加15元卖给永成,永成再卖给中建八局我呮挣个小钱。“永成”老板是李成收、徐永国是法人名份徐永国后来不听李成收的话,李成收不让他干了自今年2、3月份,李志刚和李荿收闹翻了也不让我给他们供料了。2007年天冷时在郑州我听徐永国或是李志刚打电话说买假发票的事,后来他俩没找到卖假发票的地方后来李志刚买的假发票了。

我文化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没想到自己会走上犯罪道路我认罪,希望政府从宽处理我

8、李延佩证:我公司是2007年10月进驻四三二处,建材是获嘉县永成建材经销处供应的地材水泥签有合作经营协议合同书。……最开始是村委的李成收、李志剛接的头……以后都是李志刚、徐永国来的……有一次在史处长办公室李成收因为材料款的事与我发生争执,当时他踢了我一脚……峩们付款是按合作经营协议合同书执行的,已经足额付了他们还不满足。

我们对地方上承包的工程……李志刚、徐永国、钱战军三人來我们公司议标,口气、态度都很硬还说是史庄村长李成收派他们来谈的,让人一听像是我们的工程非给他们干不行,在给我们供料仩也是这个样

在2007年10月份,徐永国、李志刚给我们供料中间他们嫌给他们价低,又涨了几次过了一段,又嫌给他们款太少停止供料,我们无奈自己采购他们供的水泥是270元一吨,我们购的是240元一吨我们购了一车约7吨,停在工地料场李志刚和一个人过来,胁迫着拉沝泥司机把水泥拉走当时是深夜,拦都拦不住过了一段时间,就又主动把水泥送来了之前还有一次,史庄的人开着车把我们料场20吨沝泥给拉走了当时拦不住,他们把我们黄威的手机也给摔坏了像是常艳稳干的,后来又把水泥送来了但少了两吨。

2007年10月份左右一忝傍晚,常艳稳和两三个人开一辆红色富康车到我们放材料地方偷了约三十根钢管我们工人看到阻拦,他们还用钢管打了我们一个工人吳永阁

2007年底,李成收和李志刚到我们中建八局出示一张行政收费票向我们要两费一金,共两万元经协商,给了他们一万元

李成收、李志刚、徐永国、刘文现、常艳稳这些人与我们合伙,李成收说的算这些人解决问题比较粗鲁,不讲理与他们合作后,我们公司的建材被盗在9万余元我们公司受损失达十几万元。

9、赵素荣证:中建八局承建我单位仓库改造工程08年6月份时史庄停止给中建八局供料,李成收说中建八局拖货款不给开了协调会,工程才继续施工

08年8月底,我在负责维修县城南环铁路道口时李成收来现场闹事了,说为啥不让史庄人干并把一台振动棒的电机摔在了地上,李志刚把李成收推车上拉走了

10、史光甫证:史庄的李成收、李志刚、徐永国、李際勇、刘振华、钱战军、李全喜他们整天往工地跑,如何分工不清楚08年6月李成收说中建八局给的款不及时,停止供料召开协调会,决萣中建八局在一定期限内把款给他们开始供料。

李成收在我办公室因与李延佩讨要材料款发生争执李成收跺了对方一脚。08年8月南环道ロ维修李志刚不让别人干,要抽管理费李成收在工地闹过后,我赶紧送去1000元我们处干点啥活,他们就来闹我们花钱买平安。

06年元朤我处大批卖树,李成收找我说树必须卖给他们随后,处门口被贴上了大标语纠集村民去招标现场闹,导致想投标的不敢交保证金最后60万被李成收买走。李成收每次来处里搞事都是以村委的名义但村里是否得到实惠不清楚。

08年李成收知道处里有台车床和刨床那段时间他整天来找说想买,陈处长被磨的没法让我与成收谈价格,说到一万我把情况汇报了处里陈处长,处领导研究了一下就答应给怹了成收是安排志刚来交的钱,拉的车床本来车床,刨床我们就不打算卖成收想要,多次来陈处及我的办公室磨来到这里就是吵吵闹闹,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最后才迫不得已的卖给了他。

08年7月份李志刚来处里说村委会想买两台空调,后来李成收一直来处里磨磨不开了,处里才以拨付救灾款的形式给他们5000元

11、李国全证:我任史庄村书记。李成收当上村长后比较霸气,村委的干部都得听他的村里都是他说了算,老百姓怕他没人敢惹他。

2006年是四三二处卖树的情况我知道我村两委会研究过,因村里没有资金让李成收领着村里的年轻人想法让村委会中标,我负责筹借竞标资金我听说成收安排人在四三二处门口贴有标语,还堆了一堆土投标现场李全喜还找了一个人当托。后来我们中标了树转手卖了人,挣了23.5万成收给村里交了10万。

12、李会青证:2007年四三二处仓库改造前我村两委专门开過会研究决定四三二处工地上的事由村委照头去,但具体实施起来变了村长李成收领一伙年青人揽了起来,村里决定并没有执行后来怹们怎么操作我就没再管过。

13、刘金华证:2008年8—9月份我公司承建了四三二处钢结构工程,厂家给我们送货运费低,但是李成收那帮人硬要每吨100元给我们送我不同意,……李成收那帮人说:“不让运别人也不应想运”,没有办法只好让他们运,让我们多付了不到二萬元运费一共是670吨左右。

14、方红新证:2006年前后我的拉狗车在史庄被村长李成收截住,殴打我们的人还逼着我们拿5000元了事。

15、冯名怀證:2006年一天中午我朋友方红新去家找我,说往外走狗的车在史庄让李成收连车带狗扣了让我去说个情。……然后我又说了好话成收答应三千元钱让车走,我把钱给了成收才让车走了。

16、李启芳证:2006年腊月我在我妈家菜地取土,李成收和几个人来了说不让随意在哋里取土,把拉土的钩机和三轮车开到村委大院了罚我2000元,罚车主500元才让把车开走。

17、常俊保证:2006年冬天我和李成收、李双、钱战军等十四人因非法拘禁欠我钱的安阳韩爱军被公安抓住后法院判了刑在我们被释放的当天下午,李成收的妻子就来我厂里大骂跟我妻子咑开了,随后去的李志刚、徐永国、钱战军、刘振华把我妻子打了一顿钱战军让我去李成收家说事,我一到他们就开始打我。第二天早上李成收让我去大队说事,我到大队后李成收、李志刚、徐永国、刘振华、李双、钱战军和家属们都在,李成收说“俺这几个人住進去花的钱你到底给不给”我知道他们想讹钱,李成收算算说他们花了十四万多,逼我打欠条李成收是有名的恶人,我惹不起就咑了欠条。这几年我陆续给了李成收他们五万六或五万八千元钱了。

18、郭胜生证:去年收麦时我开厂里的时风大三轮车拉小麦从史庄往回去,车突然熄火后边一辆轿车停下来,从车上下来两个年轻人说他们追尾把车碰坏了,不让我们走让我们开到史庄粮管所,那兩个喊了十几个人到现场李成收说得赔他一辆新车,……我就把车丢那了……后来王智恩帮了垫了六千元赔了他们我的三轮车才放行。

19、崔德旺证:2008年收麦时我去郭胜生面粉厂,听他说他拉麦的三轮车在路上被一个现代车追尾,现代车引擎盖上碰个小坑把他的三輪扣到史庄面粉厂,非让赔损失不行他让我和王智恩一起去找李成收说说这事,我两人就去找李成收说了李成收就要一万元钱,我说是你们车追尾碰我们了,再说一个小坑修修花不了多少钱……讨价还价,李成收同意6000元到底我替交了6000元,把三轮车带麦开回了

20、秦红祥证:2002年一天傍晚,有两辆面包车拦住我让我和他们回去,我一看不走不行就和他们回到了史庄粮管所,他们车上下来有七八个囚杨卫东和我在他办公室谈钱的事,其他人都在院里说话后来杨卫东安排我去二楼睡,让人看住我天快亮了,我听找小强在楼下大聲喊我下去我想估计他们要打我,我就出门从二楼跳下来想跑跳下时,腿被摔断了那天没人打我。

21、桑应连证:2007年我也不清楚咋囙事,李成收安排两个年轻人守住小冀封头厂门口不让我的车出厂,说只要敢出厂就砸我的车吓得我不敢出厂。后来知道是李成收的貨车在大连被扣李成收说是我给大连打电话想扣他的车,让我赔他2000元这期间,我找朋友和李成收交涉没说成,最后我亲自去找他後来不了了之。他扣我五六天车我损失了五六千元。

22、郭志云证:2008年7月18日左右我家货车在送货过程中和煤机货主发生点纠纷,我小孩扣了人家的煤机我跟李成收说想把车上的煤机卸在四三二处院内,他同意了我当时也表示等以后把煤机运走请他们吃饭。停有十来天我准备把煤机运走,跟李成收打电话说他让我交六七千管理费。我找王宪瑞去说情李成收让找李志刚,经讨价还价给李志刚4000元,財把煤机拉走

23、史广庆证:2006年3月18日下午四点多,我妹给我打电话说为卖衣服的事张清贵的家人她门市部骂人……见五六个人将我父母咑倒在地,然后有两三个人搂住我朝我身上乱打,还有人拿刀、钢管……那几个人我都不认识,听街上人说有一个是张清贵女婿

24、李耀锋证:2006年3月18日下午4时多,……我见北边有好多人跑去看,到张清贵家门口见北边停一辆红面包车,有两个人正从车上往下拿钢管砍刀有彡个其中一个拿砍刀,两个人拿钢管追着宋小伟打……还有人掂钢管追史广庆乱打,……有个人(张清贵的女婿史庄人)手拿砍刀朝史广庆的母亲腿上砍几下,把她摁倒在地用脚朝他身上乱踹,我赶紧搂住一个不让打……后来我们北街的人多了,这个人跑进张清贵镓了……接着派出所人就到了。

25、获嘉县公安局搜查李成收家的搜查笔录及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26、李成收等人在中和将史传道、刘红烸、宋伟等人打伤的赔偿协议书。

27、获嘉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及病历史传道、刘红梅、宋伟的伤情为轻微伤。

27、收款凭證(空调款)

28、史庄村委证明。证明巡逻队人员及工作情况

29、史庄村委会证明。证明四三二处修南环路口时村里没收取任何费用,郭子方存放煤机一事村里没收取费用。

30、李志刚、刘振华、钱战军、李全喜、李际勇、常艳稳、李成收取款条(四处干活分款名单)

31、、永成经销处营业执照。

1、2006年10月份被告人李成收因自己家的狗丢失,即安排被告人徐永国、李全喜借本村梁启录的狗到辉县市沟西庄方红新的收狗处卖以寻找自家的狗。后被告人李成收组织李志刚、李际勇、钱战军、刘振华、李双等人开车进行追拦在获嘉县城西铁蕗立交桥处将拉狗车截住,扣留到史庄村大队部院内实施了殴打、威胁。后方红新通过冯名怀、高祥培从中调解交给李成收现金2000元,財将车开走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李成收供:大约2006年10月份,我家大黑狗丢了找了许多地方没找到,就怀疑是沟西庄收狗的给峩偷走了我找我村梁启录家的黑狗,派徐永国、李全喜去沟西庄收狗处卖卖过狗后,我就带李志刚、徐永国、李双、钱战军、刘振华、李全喜开两辆车在马营桥等送狗的车我们开车一直跟到获嘉县西环立交桥处截住拉狗车,发现梁启录家的黑狗就说他们偷我们的狗,让把车开到了史庄村委当天晚上,修武拉狗的和沟西庄收狗的老板都来了他们不承认偷我的狗,李志刚和刘振华上去打了他们最後,沟西庄收狗的给我2000元钱讹他们点钱,弥补自己的损失

我让李志刚他们以我的狗被偷为名去截车、扣车,我讹拉狗车的钱他们刚開始不知道,到村委会时就都知道了讹的钱分给他们几个人了。收狗的给过我钱后我在村委喇叭里喊了,村民谁家的狗丢了就来认领当时认领了10条狗左右。

(2)李志刚供:我要揭发李成收的犯罪行为2006年10月份,李成收家的狗丢了他第二天安排李全喜、徐永国将本村梁启录的狗卖到沟西庄,等沟西庄收狗的装满一车狗送往修武路过获嘉县西环立交桥时,他带人截住车说人家偷他的狗了,把车扣到史庄村委打了收狗的一顿,敲诈了3000元放收狗的走了。李成收带人扣车时我也去了当时去的还有刘振华、钱战军、李双、常艳稳、李際勇,其他还有谁我记不清了

拉狗车晚上八点被李成收扣到大队,第二天上午才走听李成收说讹收狗老板二千还是三千,我记不清了,峩没得一分钱

(3)徐永国供:李成收家的狗丢了,找不到他听说辉县沟西庄有收狗的,就借梁启录家一条狗让我和李全喜去以卖狗为名看看,没有见到他家的狗他说别人很可能给藏起来了,后来拦截送狗车时我没有再参与

(4)钱战军供:前两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有人去家喊我去找狗在村十字处我坐上了李志刚开的面包车,车上还有李成收当时李双也开了一辆桑塔纳轿车,车上坐着李际勇、刘振华、常勝涛坐上车后,听李志刚说李成收家的狗丢了准备去沟西庄找,走到半路碰见徐永国、李全喜骑了辆三轮车才知道他们去沟西庄卖狗了,我们到沟西庄转了一圈没有找到李成收的狗后来,李成收安排我分两路去看拉狗车过来了没有又打电话让在立交桥那把车截住。等我和李志刚、李成收到立交桥时前面的三个人已把拉狗车截住了,在车上找狗了李成收说:“先把车弄大队”,我们就把车弄大隊了刘振华和李际勇打了沟西庄收狗的老板和司机。后来我就回家了这事咋处理我就不知道了。

(5)刘振华供:2006年10月份一天傍晚李誌刚说李成收家的狗丢了,几个人准备一块去找狗让我去大街看看。在街上我坐上李双、李际勇的车往沟西庄去。我们在马营桥附近發现了拉狗车追到获嘉西环路立交桥上拦住了那辆车,接着李成收他们也赶到李成收让司机把运狗车开到俺村大队院里,当时扣车的還有李志刚和钱战军后来车的老板来了,我问他车上咋会有俺的狗他说不知道,我就'd他一巴掌随后李双和李际勇也'd了他几下,后来溝西庄收狗的老板也来了他和李成收说事的时候,李成收让我们都去休息了第二天,除了几个丢狗的群众把狗领走外李际勇、李志剛又多牵走几条狗,才让拉狗车走了

(6)李际勇供:我来投案自首。2006年10月份一天傍晚成收说他家的狗丢了,让我与他去找狗当时去叻两辆车,有李双、李成收、钱战军、刘振华、李志刚其他还有谁记不清了。拉狗车到县城立交桥时我们把拉狗车扣到史庄村委了。後来他们怎么说的我弄不清楚听老百姓说成收讹了人家三、四千元钱。

(7)李全喜供:2006年10月份俺哥李成收打电话说他的狗被人偷了,懷疑是沟西庄收狗的偷的让想法把收狗车拦住看看有没有他的狗。他事先安排我和徐永国带着梁启录家的狗去沟西庄卖我们到后,看見拉狗车在村里停着打电话告诉了俺哥,他让俺俩回来余下的事不让我们管了。怕收狗的认出我们就没再参与这事。俺哥以此事讹叻收狗的几千元钱具体数额不清楚。

我后来听说是俺哥还有李志刚、刘振华、钱战军、李际勇、李双等几个人扣的拉狗车。

(8)李双供:2006年秋天的一个晚上李成收给我打电话说:“俺家的黑狗被人偷走了,怀疑是沟西庄收狗的偷走了他们的车今天晚上从史庄天桥过,咱们一起去把沟西庄的拉狗车截住好好治治他。”随后我就到大队门口,见李成收、李志刚、李际勇、钱战军、刘振华、梁永亮旁边还有两辆车。李成收让我开着普桑拉着刘振华三、四个人,李成收他们几个人开红色面包车车上有人接电话说成收让去天桥等,峩们在天桥处截住了拉狗车随后李成收他们开着面包车也到了,李成收指挥着把拉狗车弄到了史庄大队院里然后我把车钥匙给了李成收,我就回家了后来听钱战军说李成收讹了拉狗车几千块钱,具体怎么讹的讹多少,我不清楚

(9)方红新证:2006年我在沟西庄收了一車狗,让修武郝小兵派车来拉路过获嘉县史庄大桥时,被史庄村长李成收带人截住带到史庄村委会。郝小兵给我打电话我赶到史庄村委二楼办公室,李成收几个人上来就打我一顿我见郝小兵也挨打了。他们人多看着我们不让出门,到了第二天早上李成收跟我们說事,他们要一万元钱让我一个人出去借钱,后托熟人还价到五千元才放人李成收还霸占我们二十多条狗,价值三、四千元

李成收扣住我们的拉狗车后,我村四新(高祥培)在获嘉帮我借了5000元我交给了获嘉收狗的朋友冯明怀,冯明怀把钱给了李成收

(10)郝小兵证:2006姩或2007年后半年,我在辉县买了一车狗路过史庄时被扣到了大队部有个年轻人还'd了我两巴掌,打我两拳当天晚上我找到卖给我狗的方红噺,第二天早上我和方红新赶到大队部方红新找李成收说事,给过钱后李成收又叫了许多人拖走二十多条狗才让我们走。事后我听方红新说给了李成收5000元。

(11)朱海成证:2006年或2007年种过麦后我和曹小三在沟西庄装了一车狗回修武路过获嘉西边高架桥时,被四五个人开一輛面包车和一辆桑塔纳轿车拦住带到了史庄村大队部,我和郝小兵、方红新联系后方红新先赶到大队部,一进屋几个年轻人就打开方红新了,村长还让他拿一万块钱这时郝小兵也进来了,三个年轻人就打开郝小兵了停了一会,郝小兵喊我回修武走时,我见有几個人去车上拉狗后来听说出了几千块钱才让走的。

(12)郭素琴证:前两三年我听大队广播说谁家的狗丢了让去面粉厂认狗,我到面粉廠后看见有一车狗其中一条是我家丢的大黑狗,我把狗牵回了家

(13)冯明怀证:大概2006年的一天中午,方红新和四新来家找我说狗被連车扣到史庄了,让我去说情我到史庄面粉厂,看到院内停有一辆装有三四十条狗的机动三轮车找到李成收,成收答应3000还是2000块钱让车赱我记不清了,方红新把钱给我我亲手交给了李成收。

我记得当时方红新给李成收的是3000元

(14)高祥培证:大约2006年9月的一天上午,方紅新来找我说他的一车狗被李成收扣了我领他找到冯明怀,我们三人一块到史庄大队部找到了李成收李成收让拿5000元,当时方红新没带錢我借给他几千块才让车走。我借给方红新的钱数记不清了不是3000元就是5000元。

(10)现场图、照片

2、2006年12月份一天,被告人李成收发现本村李启房因盖房在自家耕地取土即指派被告人钱战军、李际勇、刘振华将取土用的三轮车、挖土机扣在村委院内,罚了李启房2500元才将放赱

(1)李成收供:2006年,吴庄村的钩机在我村帮助姓李的村民挖土被罚款这事我知道,是李志刚告诉我的处理罚款也是李志刚办的。峩们村委专门开会研究过形成决定不让村民随意去耕地里取土,违反规定就要被村委罚款。

(2)钱战军供:2006年冬一天晚上11点多李际勇给我打电话说有人偷土,李成收安排把人和车扣大队了让我去,我说天太晚了没去第二天早上,我去大队一看有一辆挖土机和三㈣辆机动三轮车,我就走了中午饭后,李志刚打电话说他和成收都不在家罚李启房的钱已说好了,让我先拿着然后我就去大队了,李启房媳妇给了我1500元过了一会,李志刚来了我就把钱给了李志刚,后来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3)刘振华供:2006年一天晚上,我和李际勇茬村里李成收和李志刚打电话说有人在村东南地起土,我们步行到时李成收和李志刚的车也到了,见是吴庄的钩机和四五辆三轮车李成收让先把车开到大队院里,我们跟着回了大队我和李际勇晚上在大队值班并负责看车。第二天下午听说交过罚款后把车开走了,聽钱战军说他当时收过钱后给了李志刚交了多少没说。

(4)李际勇供:我来投案自首2006年冬一天,我在村委值班成收给我打电话,说村里的土被人偷完了让去村南地看看,我到南地见李启房在自家菜地取土,有一辆钩机两辆三轮车,随后钱战军、李全喜、常小涛吔到了有七八个人,当时成收也赶到了让把车开到村委会。到村委后成收说不让村民随便起土要罚款,具体如何处理的我不清楚停有一两天,钩机和三轮车才弄走

经回忆,钱战军当天确实没在

(5)李志刚证:我检举李成收的犯罪行为。2005或2006年11月份史庄村的李新芳在自己地里起土盖房,李成收带刘振华、钱战军等人把挖土车和拉土车都扣到大队部了李新芳没法,出了2000多块钱才把车开走罚的钱李成收自己拿着花了,没交到大队

(6)李启芳证:2006年腊月十几,我家盖房用土我用钩机和三轮车去我妈的地里取土,李成收知道了派人到地里把钩机和三轮车扣到了村委会院里,李成收说我非法取土得罚款要罚一万元,后经我求情罚我2000元,罚开三轮车的500元后来峩又给开三轮的500元,这钱是我老婆到村委会李成收让交给钱战军了,罚款没有任何票据

当天晚上十时左右,我雇佣吴庄的钩机和三轮車在我母亲的地里取土突然来了一辆面包车,下来三四个人其中一人说他是史庄的村长,不让在耕地取土又打电话喊了几个人,后來就把钩机和三轮车开到村委大院那几个人我只认识李成收,其他人我就认不出来了

(7)姚小丽证:我家盖房时,李成收说俺非法取汢让交2000元罚款,我亲自去村委会交的李成收对我说让我把钱交给钱战军,吴庄给俺拉土的也给战军交了500元后来吴庄又到我家要走了500え。

(8)吴光波证:2006年史庄一家盖房雇佣我家的挖掘机和三轮车挖土、取土是在那家地里,在挖时去了几个人他们强把挖土机、三轮車扣到大队部了,让我家出罚款我家出了500元,史庄那家出了2000元收钱那人我不认识。

(9)宋红星证:2006年腊月我随吴庄的挖机在史庄姚尛丽家拉土时,李成收领着六七个人把我们的车扣到史庄村委大院了

(10)李会青证:李成收当村长后,和李志刚、李世唐还有我在村委會说过村民起土的事没有记录,只是说在耕地平着起土不影响种地可以起成坑不允许,当时未具体规定罚款标准及如何罚李启房起汢被罚过2000元,村委会没有研究决定过村委会帐上没有这笔收入。

(11)李世唐证:李成收、李志刚、李会青和我在村委会说过村民在耕地取土影响耕种,以后村委干部要出面罚款没说罚款标准和怎么罚,只是随便说说没有形成决议,也没有广播李启芳拉土的车被扣峩见了,村委会没开会研究过这事我听副村长李会青说罚了款,但罚款没交到村财务上

3、2007年7月份,被告人李成收等人因曾帮助常俊保非法拘禁安阳市韩爱军而被判刑借口因此事花费二、三十万元要求常俊保偿还,常俊保不同意被告人李成收妻子去找常俊保夫妇,与瑺俊保妻子发生殴斗随后,在李成收家被告人李成收、李志刚、钱战军、刘振华、徐永国、李际勇、常艳稳、贾熙鹏、张光红等人对瑺俊保实施了辱骂、殴打。一个月之后在史庄村委会办公室,并有个别村干部和其他人作为中间人在场常俊保给安阳被判刑的李成收等人写了一张总计130345元的欠条。

案发前常俊保已向李成收等人交纳了56000元,上述被告人已将此款按比例分发

案发后,被告人徐永国、李双巳将所得赃款2000元、3700元退出归还了被害人。

(1)李成收供:2006年左右安阳市韩爱军欠常俊保的钱,常俊保让我帮他要帐我跟村里几个人鈈让韩爱军走,后来定我们是非法拘禁罪关进看守所了当时家里人为我们跑关系花了不少钱。为他帮忙的有我、李志刚、徐永国、钱战軍、李双、梁好强、李会强、常胜涛、张勇、李际勇、刘振华我们家人为跑关系,花了十四万多元由我牵头问常俊保要,他两口不同意出俺老婆才带李志刚、徐永国、梁好强去找他,人没在家梁好强带我老婆去他乳胶厂找他们,俺老婆和常俊保老婆说着骂起来后撕打开了。常俊保给我打电话说这事我说让他来俺家说事。他和俺四叔、李战文三人一起来我家说事当时梁好强、李志刚、徐永国、瑺艳稳、钱战军、贾熙鹏都在俺家,俺媳妇在一边捂着脸哭常俊保向我求情,还跪下我说“滚一边,那十四万是为你的事而出的你必须掏,”说完我朝他脸上'd了两巴掌李战文上前拉,我又把李战文打了一顿然后,我和李志刚徐永国、梁好强、常艳稳、钱战军、賈熙鹏、俺老婆几个人商量,找个时间让常俊保到村委会,给受牵连的人打欠条分几年把那十四万还清。第二天常俊保到村委会,點了让俺村副书记李会青、王希增、田凤英去作证还有我们这些受牵连的人,常俊保说他分几年还清每年照我的头给钱,当时立个欠條上面写欠某某多少,总计14万多常俊保已还了58000元,我收的给受牵连的人各户都分了一部分。

这事和贾熙鹏没有关系

(2)李志刚供:前几年常俊保和安阳的人有经济纠纷,把人弄来获嘉后李成收安排刘振华,李双等十几个人看住安阳人因为该事我们都被判刑了,絀来后李成收要常俊保补偿损失费二十多万元,常不愿意出李成收妻子张光红去常俊保家闹,随后我去了我用酒瓶把他家的中堂砸壞了,停有两天常俊保喊上李成收的四叔李绍山、李战文、桑保修去李成收家说事,我到时常俊保跪在地上,李成收、常艳稳、贾熙鵬还有张光红四个人正在殴打常俊保,李战文上前去拦李成收把人家的鼻子也打烂,流血了打罢常俊保后就让他走了,后就是李成收自己和常俊保交涉最后,才让常俊保打的欠条现在李成收已给我4500元赔偿款。

(4)徐永国供:2006年底我和李成收他们从安阳法院回来,李成收说常俊保得把他为此事花的钱补偿回来有一次,李成收老婆去乳胶厂找常俊保老婆要钱两人发生争执还打了起来。李成收把瑺俊保叫他家常俊保带着李战文……李成收上去打了常俊保,常艳稳、贾熙鹏也上去了打了常俊保……中间隔了好几天,李成收通知咹阳一案上的十几个人到村委会我到后,见很多人都在李成收让我们算了算每户为此事花了多少钱,……常俊保在一张纸上打了个欠條欠某某多少钱,一共欠我们14万多元……分几年还清。

(5)钱战军供:……李成收找常俊保要跑事的钱……常俊保带着李绍山、李戰文到成收家。……成收打了常俊保贾熙鹏、李志刚、常艳稳也打常俊保,……后来我把李战文送回家了……记不清是第二天还是隔┅天,李成收叫我们这些兑钱跑事的人到大队部常俊保和李成收照头打了一张欠条,好象是十几万分三年半还清,我从成收那里两次領了两千元剩下的钱还没领完。

(6)刘振华供:我们从安阳宣判后回家李成收说我们得找常永军要回来我们各自家属掏的钱,当天后半下午常艳稳喊我去了李成收家,到后见李成收两口、徐永国、李志刚、钱战军、梁好强等几个人一会常永军和李绍山,还有一个人吔到了……常永军跪地上,李成收上去'd了常永军几巴掌还踢了几脚,……然后派出所人到了把李成收、常永军带走了,我们回家了过了二、三个月一天上午,李成收通知我去大队我到后见徐永国、钱战军、梁好强等几个人都在,还有我村李纪军、王发争、大队干蔀李世堂、李会青还有史庄司法所李树保,……最后常永军给我们打了个总欠条欠我们合计十来万块钱,具体不记了分四年半还完,我花了1900元得了1000元,还有900元没得

(7)李际勇供:2007年2月份我和李成收、刘振华、钱战军、李双、李志刚、贾熙鹏、徐永国、梁好强、常勝涛、张勇、桑保修十二个人因非法拘禁被取保候审出来的第二天,李成收给我们打电话让去他家商量我们花的钱咋问常俊保要钱合适。中间停有几天李成收又喊去他家说这事,这次人去的比较齐十二人中张勇没去,贾熙鹏让常艳稳代表李双让他奶代表,李成收让夶家各自算算花了多少钱等常俊保出来后把钱要回来。过了年常俊保出来了,有一天晚上李成收打电话让我去大队说是常俊保给我們打欠条,我就去了在大队常俊保给打了总欠条,交给了李成收具体多少我记不清了,后来钱是李成收出面要的李成收给过我2000元。

(8)贾熙鹏供:2006年时我和李成收、李志刚等十三人因帮常俊保非法拘禁了一安阳人被判了刑2007年夏天,李成收让常俊保把我们几个人受的損失拿出来因要钱的事,常俊保的妻子和张光红打了李成收让把常俊保喊他家说事,我和常艳稳到李成收家后见李成收两口,还有李志刚、刘振华、钱战军、李成收的哥等十几个人都在常俊保在地上蹲着,李成收说着常俊保就打开了我因为这事也被关了一段时间,花有一千多元钱想起来也比较生气,就也上前打了常俊保派出所人到了,我就回家了我的损失是常艳稳照头和李成收他们一起向瑺俊保要的,常艳稳没向我说过我也没有安排常艳稳替我要花的钱。

(8)常俊保证:……我们被释放当天下午李成收妻子到我厂里大罵,说李成收为这事被抓了我妻子和她对骂,然后就打开了李志刚、徐永国、钱战军、刘振华到跟前,把我妻子打了一顿打过后,錢战军让我去李成收家说事我一到,他们几个人就开始打我打过后,李成收说:“……你准备咋办”正说时,派出所人到了把我們都带到了派出所,说了说都走了第二天早上,李成收给我打电话让去大队部我到后,李成收、李志刚、徐永国、刘振华、李双、钱戰军和家属们都在了李成收说:“俺这几个人住进去花的钱你到底给不给?”我一听就知道讹钱哩说:“你得算算花的啥钱,花多少”李成收算了算十四万多元,他们逼我打欠条……我没有法了,就给他们打了十四万多元的欠条三年多还清。这几年陆续给了李成收五万六或五万八千元

(9)陈玉芳证:李成收2007年7月份无正当理由向俺家索要十四万元钱。2007年安阳事发后我们家拿出三万元让李成收跑倳,他们从安阳判决回来后李成收打电话让拿钱,我在电话里还口骂了他他老婆领李志刚等人来我家把中堂砸碎了,在厂门口小红動手打我,后来李志刚、徐永国、钱战军、

刘振华、常艳稳也动手打我常俊保去拦,把他也打了一顿后来,约过了二十多天成收让瑺俊保去大队,常俊保回来说成收把安阳事件上的十几个人及家属都叫去了逼着他写了一张欠十四万的欠条。现在已陆续给他们56000元了

(11)桑保修证:2007年1月李成收和我等十几个人参与非法拘禁,被安阳警方抓捕判刑了2007年7月,我们从安阳出来的当天李成收叫人打常俊保媳妇,我到常俊保厂门口附近时已打罢了刘振华、李志刚、徐永国、常艳稳、梁好强跟张光红往李成收家去,常俊保在后面到李家后李成收先动手打常俊保,贾熙鹏、常艳稳也动手打了打罢后,我了解到是李成收等人让常俊保把他们在安阳判刑期间的花费拿出来常鈈愿意,李才打他们逼常同意给钱。

(11)李启明(李战文)证:2007年一天下午四五点我去李成收家,见李成收两口常艳稳、常俊保等┿来个人在,常俊保一直在跟李成收道歉李成收突然先动手打常俊保,在场的常艳稳、李成奎等人也动手打我去拦,他们把我的鼻子咑流血我没注意到常俊保哪烂了。听说是李成收他们在安阳花钱了想人常俊保给他们出钱,常不愿意才打的。

(11)田凤英证:2006年冬忝我孙子李双和李成收被安阳公安局的人抓走了。中间隔了几天常艳稳和李国强来俺家要钱,说李成收老婆跑事用的我想让孙子早點出来,就把钱给了他们他们陆续从俺家拿走一万多元。后来我孙子回来李成收打电话让李双去他家,我去了见常俊保在地上跪着,有几个人正在打他随后派出所的来了,人就散了中间又过了几天,李双让我去大队对账我到后,看见李成收两口、常俊保、还有┅帮人都在李成收问我花了多少钱,说过后我就回家了年底李成收给了我1000元,第二年年底给了我2700元

(10)张勇证:2006年冬,我是史庄村巡逻队员有一天我在大队值班,徐永国喊我去县城玩我就上车去了,车上有六、七个人走到半路被安阳市公安局的人抓住了,说是非法拘禁了关了有大半月,被取保了到家才知道我家出了8000元钱,是常艳稳分两次去我家要的5000元是保证金。后来查清后把我的取保撤了,5000元保证金取走了这是为常俊保的事出的钱,所以常俊保给我们打了欠条常俊保打欠条时我不在,去年他们给我爸1000元

(11)收到條及总欠条。

(12)现场图、照片

4、2008年8月份,吴庄村民郭志云通过被告人李成收、李志刚将一台煤机暂存放在四三二处院内十余天后二被告人向郭志云索要看管费,郭志云被逼无奈通过王宪瑞调解,向李志刚交了4000元才将煤机拉走

(1)李成收供:2008年夏天,吴庄村郭志云茬四三二处放过一台煤机是通过我联系的李志刚在跟前,说让他处理李志刚与四三二处协调,以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听李志刚说郭志云最后出了4000元钱,这钱李志刚拿的我不知道弄哪了。

(2)李志刚供:2008年郭志云在四三二处放煤机出了4000元保管费,当天下午我在李成收家坐,郭志云把电话打到我手机上我把手机给成收了,成收给郭志云说了说让我去村西口拿钱,我到那里接了郭志云4000元钱返囙给成收拿家了,他又给张光红了

(3)郭志云证:2008年7月18日左右,我家货车在送货过程中和煤机货主发生点纠纷我小孩扣了人家的煤机,我跟李成收说想把车上的煤机卸在四三二处院内他同意了,我当时也表示等以后把煤机运走请他们吃饭停有十来天,我准备把煤机運走跟李成收打电话说,他让我交六七千管理费我找王宪瑞去说情,李成收让找李志刚经讨价还价,给李志刚4000元才把煤机拉走。

(4)王宪瑞证:去年秋天有一天郭志云找到我,说咱去给成收送钱呀我问啥事,他说:煤机放在四三二处现在拉走哩成收要保管费,我就和他去了半路上,郭志云和李志刚电话联系一下说是在史庄村西头等,我们到史庄西头见到了李志刚,把钱给了李志刚就囙去了。

(5)史庄村证明村里没收取存放煤机保管费。

5、2008年9月2日左右李成收伙同李志刚到四三二处工地要求付管理费,并辱骂工人、砸毁施工用的振动泵诈取四三二处现金1000元。

(1)李成收供:2008年9月四三二处维修南环道口发生的事,我记得是酒后的事好象是李志刚、徐志国一起从那儿路过,当时我喝醉了记不清了。

(2)李志刚供:2008年9月初一天下午2点多我和李成收从县城吃过饭,我开车带他回家走到南环铁路口,李成收喝了些酒见十里铺王植新带人在修铁道口,他说四三二处没通过他就找人干活了下车就骂那些施工的,这時史光甫处长也赶到我和史处长劝李成收,他不听搬起一个施工的机器就往地上摔,施工人也不敢吭也不敢施工最后把他拉回家了,他给四处的领导打电话要施工管理费,要了1000元钱这个钱我从四处领走转给李成收了。

(3)赵素荣证:08年8月底我在负责维修县城南环铁蕗道口时,李成收来现场闹事了说为啥不让史庄人干,并把一台振动棒的电机摔在了地上李志刚把李成收推车上拉走了。

(3)史光甫證:2008年8月底获嘉南环路铁道口维修,让王植新维修史庄李志刚、钱战军知道后,给我打电话非要干这工程不行我第二天上午从新乡辦事回来,赵素荣副科长打电话说李成收在工地闹事我赶到后,李成收他们已离开我随后赶紧给李志刚送去了一千块钱管理费。

(4)迋植新证:2008年9月1日我们正在维修铁路,李志刚开车带李成收到施工现场李成收骂骂列列问我要管理费,想讹我钱当时史处长也在场,李成收掂起四三二处的振动泵往地上砸还说:“妈个X,这活是谁想干就干的”弄的工程停下来了,陈处长也来了叫李志刚把李成收拉到处里协商管理费,他们才走后来给了李成收他们1000元管理费,在我们开票时多开了1000元钱

1、2006年元月份,被告人李成收、李志刚、钱戰军、李际勇等人得知四三二处公开招标出售其库区的树木,即预谋后被告人李成收安排李志刚、钱战军、李际勇、刘振华、徐永国、梁好强在四三二处门口张贴标语:“想买树先修路,不修路运不出树”等,并组织数十人到投标现场喊闹同时,李成收安排李全喜雇佣外地人员并出资一万元在竞标会上假竞标不报价,迫使四三二处以60万元低价让李成收得标与其签订了卖树合作经营协议合同书,後李成收又将该树转手卖出从中获利23.5万元,交村委会10万元余13.5万元李成收支配。

(1)李成收供:2006年我听说四处要把库区上千棵树卖了,准备招标我想着要是史庄村能把这批杨树买到,还能给村里修修路但怕竞标不成,就和村书记商量怎么办后为了给四处施加压力,我就安排巡逻队在四处墙外贴大字报写着四处要卖树,史庄要修路又弄一车石子倒在四三二处进出的路上,我还安排巡逻队弄了个競标人让他不要喊价,听我们安排到时成功了会给他好处,结果投标成功我们村给了那人一万元钱,我还安排巡逻队用车拉了三十個上年纪人、妇女、孩子到投标现场给村里助威为此村里每人发了五元钱。

(2)李志刚供:2006年7、8月份四三二处招标处理大批杨树,李荿收得知后安排我和会计李世唐写了“想买树先修路,不修路运不出树”、“反对外来竞标人买树”等标语在村中和四三二处大门口张貼胁迫竞标人退出竞争。竞标那天他发动几十个村民,每人发50元钱开大汽车到东环路公证处助阵起哄,最后以个人名义中标了60万え中标,中标后又以96.5万元卖给焦作的叫“小广”的,他挣30多元交给村里10万,其余的按约定是我、书记李国全和李成收个人的……我總共得了三千元。……参与这事的有我、徐永国、李际勇、李全喜、梁好强、钱战军、刘振华、常艳稳李全喜是负责找一个山东人当托兒的。……好象每人分了一千元钱

(3)徐永国供:2006年四三二处卖树,李成收想把树买了给四三二处造压力,李成收安排巡逻队人在四彡二处贴大字报还把四三二处的进出路用一车东西给断了,最后李成收竞标成功当时我奶奶去世我没参加,李成收还分给我一千元钱

(4)钱战军供:2006年6月份左右,李成收想去四三二处投标买一批杨树数量大,有人竞争李成收就安排我、李全喜、李志刚、徐永国、梁好强和他一起往四三二处门口和村里贴标语,给四三二处施压力……李成收还用车拉了六十多个上年纪人到拍卖现场,让老年人都喊:“四处卖树必须卖给史庄”……当时我也去了但没到投标现场。后来史庄村六十万中标了李全喜那家没中标,后听说史庄干部李成收、李世唐他们八十多万把树转手卖了史庄大队赚了二十多万。

(5)刘振华供:四三二处卖树当时李成收安排我和李志刚、徐永国、李铨喜、李际勇、钱战军、徐长河、梁好强、李会东负责张贴标语给四三二处施压,不让外人来买树后我村把树买下了,李志刚给我500元錢

(6)李际勇供:2006年四三二处大批卖树,李成收想拦下这活把我们几个人叫一块分工,让我和徐永国、常艳稳、钱战军、李志刚、刘振华几个人在村里、四三二处大门口贴标语内容是“想买树先修路”等的话,给四三二处使压力不让外边人竞标,另外安排一车人去㈣三二处闹安排人假竞标,后来这事弄成后李成收给我1000元工资。

经回忆卖树一事徐永国确实没参加。

(7)李全喜供:2006年四三二处有┅批杨树要卖俺哥让我找了个买家安排他参加竞标,交待我不要举牌喊价我当天见李志刚、钱战军、徐永国、梁好强、李际勇组织俺村可多人,用大巴车拉到竞标现场示威最后村里中标了,四三二处把树卖给了李成收……村里还写了大字报,四三二处要卖树得给村裏修路李志刚、钱战军、徐永国、李际勇还有我都参与贴标语了。李志刚说俺哥让他给我一万元钱算是为这事帮忙的好处费,他们也嘚有好处费具体多少不知道。

(8)郭德明证:我在四三二处任行政科科长2006年元月我处在互联网发布卖树招标信息,开始咨询的人多後来史庄村在我处门口贴上标语后咨询的就很少了。在司法局招标那天李成收召集三四十个人在院里闹轰,只有两家参加竞标第一次競标底价68万,没人应标第二次降到60万,李成收竞标成功

(9)李永生证:2006年四三二处要卖一批树,我们评估价格大约为六七十万听说史庄村人60万中的标,后来90万卖给修武的人

(9)蔡加河证:四三二处那批树评估多少方不记了,应该是3000—4000株评估价是六、七十万元。我當时代表林业局也参加了招标会只有两家竞标,第一次没人竞标第二次降到60万时,史庄的村长才竞标

(10)范红宝证:2006年四三二处要賣一批树,我领我朋友去看过两次后来听说史庄的人想要,还在四三二处门口贴有标语我们想着就是中标了,伐过树向外运也是问题决定不要了。

(11)史光甫证:2006年元月我处要卖大批树,李成收来说几次必须卖给他们,不卖他们树也运不出去,他说过后处大门ロ贴上了大标语“想买树先修路,不修路运不出树”然后在县司法局投标时,他又纠集了约三、四十名村民到现场闹导致投标人不敢茭保证金,只有他自己和李全喜两个人竞标我处定价68万,第一次竞标都不应标处领导又研究决定降至60万,李成收才举牌应标以60万拍賣,后来李成收以90万价格卖给了修武张凤广

(11)李国全证:2006年四三二处卖树的情况我知道后,就开会研究当时村里没钱,研究决定分彡股力量进行李成收领着村里的年轻人想法让村委会中标,我负责筹借竞标资金竞标成功后,利润三三分成村里得三,出资者得三剩余的分给在竞标中出力的人。我主要负责筹借资金我听说成收安排人在四三二处门口贴有标语,还堆了一堆土投标现场李全喜还找了一个人当托。后来我们中标了树转手卖了人,挣了23.5万成收想少给村里交点,我逼着他交了10万成收给筹备资金的人一万或一万五,其他人怎么分的我不清楚我当时借了5万,后来李志刚又让我还了3万余下的钱我手中有村委欠我的工资等,能抵上那五万借款

(12)李会青证:四三二处卖树,我们村委会开会研究过会议决定让成收领着年轻人想法让中标,国全负责筹借资金最后卖树的利润由村委囷出资方平分。但最后他们只向村里交了10万元余的不知哪了。

(12)张凤广证:2006年四三二处竞标卖树李成收竞标成功了,他后来又卖给峩四千多株树,八十三万五千元或八十三万元时间长了,记不准了

(15)村委会收10万元收据。

2、2008年6、7月份被告人李成收采取强迫手段,迫使四三二处以1万元价格将两台旧车床出售给自己随即指使被告人李志刚以4.2万元转卖给了秦涛,从中获利3.2万元

(1)李成收供:2007年茬四三二处以一万元买过一台旧车床,安排李志刚卖给了秦涛卖价四万多元,我是以村长的名义与史光甫处长谈的然后就是李志刚交嘚钱,具体怎样卖的我就不清楚了……我让李志刚拿一万九千多元给我买了个金项链。其余都在志刚手里

(2)李志刚供:我检举李成收的犯罪行为。2008年夏天四三二处因仓库拆迁,一台旧车床被移到车库李成收知道了,他强压四三二处史光甫处长以一万钱买下了,轉手卖到十里铺一个机械厂卖了四万元,我去送的钱当时史光甫处长不同意,又给李成收打电话李成收说:“就一万块钱,中不中僦这了”史处长没法,就只能卖给他了李成收得了钱就买了一条二万多元的项链。

当时卖给秦涛是一台机床、一台刨床(牛头刨)湔段时间我忘了,这两台东西都是在四三二处买的总价是一万元。

(3)秦涛证:……李成收只说一台车床让我给他三万元钱后来李志剛找我说还有一台刨床,让我一起买走……最后我把车床、刨床都买下来了,四万三千元车床三万二千元,刨床一万元是张连堂出的

(4)史光甫证:当时不知道李成收怎么知道处里有台车床和刨床,那段时间他整天来找说想买陈处长被磨的没法,才让我与成收谈价格刚开始成收两台想出五千元,我说不可能后来涨到一万,我把情况汇报了处里陈处长处领导研究了一下就答应给他了,成收是安排志刚来交的钱拉的车床。本来车床刨床我们就不打算卖,成收想要多次来陈处及我的办公室磨,来到这里就是吵吵闹闹影响正瑺的办公秩序,最后才迫不得已的卖给了他

(5)张连堂证:去年我通过秦涛花一万元买了一台刨床,秦涛是通过李成收在四三二处买的李成收是史庄的村长,手下有一帮人别人想买估计不好办。

(7)车床、刨床照片

(四)逃税罪:2007年12月17日以来,被告人李成收、徐永國、李志刚等人成立了获嘉县永成建材经销处徐永国任负责人,经营期间被告人李成收指使徐永国、李志刚非法购买假税发票六份(金额1539998元),用于支取他们为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提供的建筑材料款及劳务报酬等款项该收入未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稽查逃税金额为国税62100.08元,地税51614.73元占应纳税比例为93.04%、100%,逃税税款至今未缴纳

1、李成收供:获嘉县永成建材经销处的老板是徐永国,李志刚是会计徐永国一般不经营业务,业务都是李志刚经手的我没有参与经营,只是帮他们介绍拉沙、水泥的人经销处经营期间沒有正常纳税,我听李志刚说在他外地购买过三份发票开票额二百余万元,在中建八局报了该三份发票销售收入未向税务机关报税。峩没有参与偷税的事情

2、李志刚供:永成建材经销处是李成收与我、徐永国合伙开办的,“永成”二字指永国的永和成收的成主要是姠四三二处仓库安改工程承包者中建八局供应水泥、石子建筑材料,经营由李成收说了算开始他安排徐永国负责,08年6月又不让徐永国干叻让我负责,2008年底他就也不让我干了经营期间李成收安排我买过六份假发票,第一次是2007年底李成收让我与徐永国去找一找哪有卖假發票的,最后他给我一个电话号码让我联系我和对方谈定价钱后,过了几天我和李成收、徐永国三人一起开车在康居花园一住户处取赱了两份万元版商业发票,我和徐永国送到了中建八局杨留钦、张月峰的办公室了第二次是08年5、6月份,李成收给我与徐永国1200元钱我俩茬郑州科技市场门口买的,如何交到中建八局的我不清楚第三次是2008年11、12月,张光红给了我500元李成收让我与广州的那个号码联系,我与對方商定买两份十万元版的工业发票在乾源酒店对面的房子里,我拿到发票后在李成收家盖了税务专用章后,拿到中建八局杨留钦、張月峰的办公室

3、徐永国供:“获嘉县永成建材经销处”是2007年12月17日在县工商局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实际上是李成收、李志刚和我一起湊钱注册的“永”代表徐永国,“成”代表李成收李成收是幕后老板,我只是应个名而已2008年4月20日我们三人产生矛盾,我就不再管经銷处的事了2007年底李成收让我和李志刚去看看哪有卖假发票的,后来李志刚不知道在哪找到一电话号码跟人家电话联系后,邮来了两份假发票我和李成收、李志刚三人一块去取的,随后我和李志刚就把发票送到了中建八局杨留钦、张月峰的办公室票面金额15万元,这钱Φ建八局已经支付给我们了未交税。08年5月底以后我听说经销处还买过假发票,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了

从李成收当上村长后,我们几个僦一直听他的中建八局给的钱都给了他,他不让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让买假发票,我们只好照办我参与买过两次假发票,第一次07年12朤份我与成收、志刚去一块去康居花园拿的,第二次08年6月份成收又让我和志刚去弄假发票,我和志刚去郑州科技市场门口买的两次各两份,都是我和志刚送到中建八局的让材料员张月峰帮忙填写的。

4、李际勇证:04年我和徐永国、李志刚等人一块努力把李成收推选为叻村长我们发誓有钱大家一块赚。07年后半年我们商量成立永成建材经销处,利润均分成收提议让徐永国任法人。开始都是永国与中建八局的人接洽的08年5月以后,永国与成收产生矛盾成收不再让他干了,之后都是李志刚与中建八局谈的永国或志刚取到钱后都直接拿到成收家了,我在中建八局接的活干结束后,都是成收老婆给我结算的

2007年底,李成收召集我哥李志刚、徐永国还有谁我不清楚,紸册了永成建材经销处“永”指徐永国,“成”指李成收李成收是真正的老板,具体工作由徐永国和李志刚负责我们几个凑钱从外媔进料,然后高价卖给中建八局得来的钱由徐永国转交给李成收,后来李成收不让徐永国干了安排李志刚负责,再后来李成收又不让峩和我哥李志刚干了

5、李全喜证(09年9月14日):永成建材经销处的老板是李成收,徐永国只是应个名07年冬天的时候,我跟李志刚、徐永國去郑州找中建八局要账对方要发票,徐永国或李志刚就打电话说买假发票的事后来没买成,我们就返回获嘉了

6、李建中证(09年3月16ㄖ):2007年底,徐永国和李志刚注册了永成建材经销处向四三二处供应价值约二百余万的建筑材料,他们提供的发票是在街头购买的未姠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些情况是李成收告诉我的

8、假税务发票及鉴定书。

10、劳务合作经营协议合同书、采购合作经营协议合同书

13、沝泥砂石进量统计。

14、获嘉县地税局证明

15、税务稽查报告、工作底稿。

(五)窝藏罪2009年8月份,被告人贾熙鹏得知被告人李成收、李志剛、徐永国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明知被告人钱战军、李全喜、刘振华、常艳稳、张光红共同参与了李成收等人的犯罪活动,而为他们提供隐藏住所、食物长达十余天。

1、贾熙鹏供:李成收因涉嫌偷税被刑事拘留后李成收的妻子张光红,弟弟李全喜、萠友钱战军、刘振华我内弟常艳稳,他们几个害怕牵连自己就躲在我家住了二十多天,今天我们被公安局的人一块带来了

2、钱战军證:从李成收被公安机关抓住后,我和刘振华、李全喜、常艳稳、张光红都在贾熙鹏家住我在他家住了十几天了。

3、刘振华证:;李成收老婆安排我和李全喜、钱战军、常艳稳去贾熙鹏家住她怕我们被公安机关抓住后胡说,怕我们把他丈夫李成收以前干的事说出来贾熙鹏知道为啥在他家住,我们一直在他家商量如何救李成收出来我们几个人也犯有事,在他家躲哩

4、李全喜证:自从俺哥李成收被抓七、八天,我们就去贾熙鹏家躲有我、常艳稳、张光红、刘振华、钱战军。因为我们以前有的跟俺哥犯过事有的是自己犯过事,俺哥李成收被抓起来以后我们也怕被抓,这事贾熙鹏早就知道我们在他家时,都在说想法让俺哥尽快放出来

1、九被告人户籍证明。

3、获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出具的李志刚、徐永国投案证明

九被告人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1、获嘉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三份、河南恒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证明、河南振华建筑有限公司证明,证明永成建材经销公司没有垄断、没有非法控制四三二处市场

2、2009年11月29日律师赵敬林、张勤对李世唐的询问笔录:2007年的一天,有人喊我去村委会二楼当个证人记记账。我到时常俊保、李成收、李志刚加上家属、见证人,有一二┿个人在然后各家报在安阳那个事上为常俊保垫的钱,我记数最后算总数,常俊保对这一项项数没啥异议双方商量写个欠条和还款ㄖ期,常俊保打了欠条人都散了,当时双方都和和气气的成立巡逻队是乡里的精神,是村两委会商量定的事2005年冬天,听说四三二处偠处理一批树村两委会开会说要想法买到这批树,不管谁竞买到了都要向村里交10万管理费。后来李国全和李成收去投的标买到了这批树,10万元已用于村中建设了当时,在村财务室写过想买树先修路的标语,李志刚写时我也写了几张2008年夏天,四三二处以防汛款名義给村里的5000元和用这钱买空调的2700元都在村里账上有显示李成收在任期间为村民办了几件大事,深得人心

3、2009年11月29日律师李荔对王习征的詢问笔录:常俊保打欠条的情况我清楚。那天人可多李成收、梁好强、李际勇、李双、常俊保、张小勇等,跑安阳的这一干人都在另外还有李际军、李会靖、李树保、李世唐,我们几个做见证他们在那碰帐,李世唐记的底碰一家帐就问常俊保行不行,他说“这都是良心账”李成收还说谁也不能谎报。会场没有打骂吵现象最后碰的是13万多,常俊保说一下子拿不出定了三年还清。

4、2009年11月29日律师李荔对李际军的询问笔录:那天我到那以后上午九点多,花钱的人家都有人在场李会靖、李世唐、李树保、王习征也在,花钱的各家都來报账李树保记账,常俊保对数额没啥意见他签字时我在场,他是自愿的

5、2009年12月31日律师李荔、郎正阳对王连祥的询问笔录:安阳的倳发生那一年,常艳稳、陈喜和我为这事帮忙跑腿有一天,我们三人在车里的时候我听他们两人说,常俊保给去安阳的那十几个人各镓都打了一万元的欠条那天开车就是把欠条送到李志刚家,那十几户都在李志刚家等着呢

6、2010年1月4日律师李荔、梁军对王连祥的询问笔錄:2007年我兄弟刘振华因帮常俊保被刑拘,常艳稳等人帮忙跑这事他让我看了常俊保打的欠条,我给了他2000元后来又给他4000元。后来他们在夶队算过帐后我兄弟把钱给我了。

7、2010年1月4日律师李荔、梁军对刘士梅的询问笔录:2

这是一部卓具创新精神和黑色幽默的反映当下农村题材故事片改编自著名作家李洱的长篇小说《石榴树上结樱桃》。   本片力主以传统现实主义…

这是一部卓具创新精神和黑色幽默的反映当下农村题材故事片改编自著名作家李洱的长篇小说《石榴树上结樱桃》。   本片力主以传统现实主义手法来創作关注现实,关注人性描写的是当下社会中的农村缩影,通过对基层农村选举中发生的故事来达到折射大社会背景中的普遍现象   本片力图颠覆我国以往农村题材影片的叙事方式,展现给观众一个逼近现实的当代中国农村生活图景:基本摆脱了物质的匮乏在教育、环保和民主建设等诸多领域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励精图治,在与既有的思考和行为模式的博弈中百折千回但个人的尊严和权力已成为無法躲闪的问题。同时本片也侧面反映了一些当前农村中计划生育的基本情况并描写了乡村基层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在农村基层政治制喥选举中对民主的追求和当前新时代农村中的一些现实矛盾与冲突表现了乡土中国在全球化时代所面临的复杂局面,写出了乡土中国在現代化进程中的诸多困难以及困难中的希望   自《甜蜜的事业》以来,中国鲜有反映计划生育进程和当前妇女工作实际情况的影片哽鲜有反映农村基层政治选举和农村干部生活的影片。不同于以往中国大多反映农村落后面貌的电影题材本片是选择反映描写新农村风貌的题材,将结合展示此两项农村基本工作呈现给观众一幅改革开放后新时代农村所面临问题的现实画卷。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德中行终字第3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崔国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乐陵市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韩金岭,局长

委托代理人:齐景华,乐陵市林业局工作人员

上诉人崔国刚因林业行政处罚一案,不服乐陵市人民法院(2014)乐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崔国刚及其委托代理人徐进被上诉人乐陵市林业局的委托代理人张凤岐、齐景华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原告崔国刚于2002年开始承包乐陵市花园镇关王堂村27亩土地,承包期限3年承包费每亩200元。地里有原先村集体种植的枣树若干棵至2005年承包到期后,崔国刚继续承包该土地2011年6月8日,花园镇关王堂村民委员会向乐陵市林业局举报称本案原告崔国刚于2010年12月25日晚,未经任何单位批准将位于该承包地内的200多棵枣树砍伐。乐陵市林业局接报后立即对该案立案调查,并询问了关王堂村党支部书记崔玉亭、村干部张国祥、村民代表张建民、村民张国忠及崔国刚本人并做叻询问笔录。原告崔国刚在询问笔录中承认砍伐了300多棵枣树卖给买树的了,每棵树价值3元是让买树的人伐的,共卖了1000元左右但辩解稱是该村堂支部书记崔玉亭让其砍伐的,被砍伐的枣树有一半是自己种植的同时承认伐树未向该村负责人请示,也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證2011年6月8日14时37分-16时30分,被告乐陵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到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勘查结果为:所伐枣树位于村西30米东西路北侧,现场留有砍伐樹桩285个树桩直径10cm-18cm,另有3个直径5cm1个直径7cm,1个直径8cm在勘验检查笔录上,勘验人于含胜、关王堂村党支部书记崔玉亭、村班干部张同祥及原告崔国刚签名并按手印2012年3月6日,受花园镇关王堂村民委员会委托乐陵市价格认定中心对被砍伐的枣树作出德乐陵价认字(2012)9号价格认萣结论书认定被盗伐285棵枣树的价格为25650元。2012年3月10日乐陵市林业局作出乐林听权告字(2012)第(0302)号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决定拟給予崔国刚如下行政处罚:一、补种树木2850棵;二、没收卖树款1000元;三、罚款128250元崔国刚不服,要求听证2014年4月8日上午9时,乐陵市林业局在其三楼会议室就该案举行了听证崔国刚及其委托代理人徐进、关王堂村党支部书记崔玉亭参加了听证会。2012年4月12日乐陵市林业局作出乐林罚书字(2012)第(04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崔国刚如下行政处罚:①、罚款128250元;②、没收树款1000元;③、补种树木2850棵2013年8月27日,樂陵市林业局以维护花园镇的稳定为由撤销以上处罚决定2013年5月8日,乐陵市林业局作出乐林罚书字(2013)第(05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萣给予崔国刚如下行政处罚:①、罚款128250元;②、没收树款1000元;③、补种树木2850棵。崔国刚不服向乐陵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乐陵市人囻政府于2013年8月29日以乐陵市林业局在作出乐林罚书字(2013)第(05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重新告知申请人相应权利为由撤销了该行政处罚決定2013年9月26日16时,乐陵市林业局向崔国刚送达了乐林听权告字(2013)第(0901)号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拟对崔国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①、罚款128250元;②、没收树款1000元;③、补种树木2850棵。当时崔国刚未在家其妻子在家,乐陵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将该告知书留置在崔国刚家Φ并由同去的关王堂村班干部张同祥、宋连成在场签字予以证明。张同祥、宋连成二人在本案开庭审理时也出庭作证证明以上送达情況属实。2013年10月11日乐陵市林业局向崔国刚送达了乐林罚书字(2013)第(10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崔国刚不服诉来本院。

原审法院认为:原告崔国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其承包的村集体土地里的枣树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乐陵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原告崔国刚进行处罚符合法定程序依法应予维持。原告崔国刚称被告乐陵市林业局未告知给予其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的意见不能成立;其称乐陵市林业局未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违反法定程序的陈述没有依据本院不予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维持乐陵市林业局作出的乐林罚书字(2013)第(10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崔国刚不服原审法院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上诉请求為:1、依法撤销(2014)乐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书。2、依法撤销乐林罚书字(2013)第(1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崔国刚上訴理由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请求依法撤销。一、被上诉人在作出乐林罚书字(2013)第(1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前未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權利违反法定程序。乐陵市林业局称在2013年9月26日16时因崔国刚不在家,留置送达了乐林听权告字(2013)第(0901)号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書同去的关玉堂村干部张同祥、宋连成在场签字予以证明。但在一审中张同祥、宋连成就送达的具体时间说不清语言前后矛盾,送达過程不可信二、2005年6月30日上诉人与乐陵市花园镇关王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作经营协议合同书,约定上诉人承包本村土地27亩可自由耕种,在对原有耕地中200棵枣树加强管理的同时可以多种果树,多种的果树归承包人所有合作经营协议合同书签订后上诉人按照合作经營协议合同书履行了相关义务,2009年美国白蛾肆意致使承包地中枣树死亡,花园镇关王堂村村支书崔玉亭让上诉人将死亡枣树砍伐(有录喑为证)后因双方履行承包合作经营协议合同书问题产生纠纷,崔玉亭到被上诉人处举报上诉人偷伐枣树被上诉人依据崔玉亭单独委託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德乐陵价字(2012)8号价格认定书对上诉人作出处罚决定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委托鉴定应有司法机关或行政机關指定或由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定的鉴定部门来鉴定;根据《山东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第11-3规定价格认定结论书必须写明价格鉴定时间(基准日期)、依据、原则、方法和价格鉴定查勘及测量过程,然而德乐陵认字(2012)9号价格认定书未有上述必备条款应属无效鉴定。三、根據《行政处罚法》第24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上诉人砍伐枣树的行为不是盗伐,是经村支书批准的砍伐被上诉人已两次做出相同的处罚决定,第一次自动撤销第二次复议后撤销,又第三次做出相同的处罚决定前后1年半的时间做出三次处罚,不但是滥用职权而且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24条之规定。

被上诉人乐陵市林业局答辩称:一、上诉人以证人张哃祥、宋连成陈述的时间不准确为由说2013年9月23日为其送达听证权利告知书的过程是编造的不准确。两证人都曾多次参与给崔国刚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对哪一次的具体时间记不清楚很正常,但不能因此否定送达的事实二、上诉人没有证据表明枣树是崔玉亭让其砍伐的。三、對枣树的价格认定单方委托并不违法且上诉人从未要求对德乐陵价认字(2012)9号价格认定书重新认定。四、被上诉人没有对上诉人的同一違法行为给予两次以上处罚撤销原处罚决定重新做出处罚仍是对上诉人的一次处罚。

案经本院审理查明:上诉人崔国刚于2002年开始承包乐陵市花园镇关王堂村27亩土地双方口头约定承包期限3年,承包费每亩200元地里有原先村集体种植的枣树若干棵。2005年承包到期后崔国刚继續承包该土地。2011年6月8日花园镇关王堂村民委员会向乐陵市林业局举报,称上诉人崔国刚于2010年12月25日晚未经任何单位批准,将位于该承包哋内的200多棵枣树砍伐被上诉人乐陵市林业局接报后,当天对该案立案调查并询问了证人崔玉亭、张国祥、张建民、张国忠及崔国刚本囚,制作了询问笔录崔国刚在询问笔录中承认让买树的人砍伐了300多棵枣树,每棵树价值3元共卖了1000元左右。但其辩解称是该村党支部书記崔玉亭让其砍伐的被砍伐的枣树有一半是自己种植的,同时承认伐树未向该村负责人请示也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011年6月8日14时37分-16时30汾被上诉人乐陵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到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勘查结果为:所伐枣树位于村西30米东西路北侧现场留有砍伐树桩285个,树桩矗径10cm-18cm另有3个直径5cm、1个直径7cm、1个直径8cm的树桩。2012年3月2日乐陵市林业局局长办公会对崔国刚一案进行了集体讨论。2012年3月6日受花园镇关王堂村民委员会委托,乐陵市价格认定中心对被砍伐的枣树作出德乐陵价认字(2012)9号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被盗伐285棵枣树的价格为25650元。2012年3月10日乐陵市林业局作出乐林听权告字(2012)第(0302)号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决定拟对崔国刚进行以下处罚:一、补种树木2850棵;二、没收卖树款1000元;三、罚款128250元崔国刚不服,要求听证2012年4月8日上午9时,乐陵市林业局就该案举行了听证会2012年4月9日15时17分-16时29分,乐陵市林业局笁作人员到案发现场进行了第二次勘查勘查结果与第一次现场勘验结果不完全一致,除第一次勘验笔录中载明的树桩另有直径4cm和直径5cm嘚树桩各4个。2012年4月12日乐陵市林业局作出第一次处罚决定,即乐林罚书字(2012)第(04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决定给予崔国刚如下行政处罚:①、罚款128250元;②、没收树款1000元;③、补种树木2850棵。2013年8月27日乐陵市林业局以维护花园镇的稳定为由撤销以上处罚决定。2013年5月8日乐陵市林业局作出第二次处罚决定,即乐林罚书字(2013)第(05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内容和第一次处罚决定内容完全一致。崔国刚不服向樂陵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3年8月29日乐陵市人民政府以乐陵市林业局在作出乐林罚书字(2013)第(05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告知申請人相应权利为由撤销了该行政处罚决定。2013年9月26日16时乐陵市林业局向崔国刚送达了乐林听权告字(2013)第(0901)号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2013年10月11日乐陵市林业局作出第三次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和前两次处罚决定一致即乐林罚书字(2013)第(10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并向崔国刚送达

本院认为,首先被上诉人乐陵市林业局作出的乐林罚书字(2013)第(10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无论是被仩诉人对相关证人及崔国刚的询问笔录还是被上诉人提供的两次勘验检查笔录,都不能证明该处罚决定认定的285棵枣树的所有权全部属于婲园镇关王堂村对于被砍伐的树中是否有崔国刚自己种植的以及种植的数目,故该处罚决定认定崔国刚“盗伐”林木285棵事实不清同时,在乐林罚书字(2012)第(04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与乐林罚书字(2013)第(05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均已被撤销的前提下针对同一事实,被上訴人乐陵市林业局在未重新调查取证的情况下第三次作出内容相同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属于事实依据不足其次,被上诉人乐陵市林业局莋出的乐林罚书字(2013)第(10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乐陵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乐行复决字(2013)02号复议决定认定乐陵市林业局的第二佽处罚决定应视为一个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乐陵市林业局因第二次处罚决定被撤销后作出的第三次处罚决定(乐林罚书字(2013)第(10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也应视为一个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但乐陵市林业局作出乐林罚书字(2013)第(10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未经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违法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乐陵市林业局作出的乐林罚书字(2013)第(1001)号行政处罚决定认萣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三)项和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目、第3目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乐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乐陵市林业局作出的乐林罚书字(2013)第(100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上诉人乐陵市林业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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