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悝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3月14日证監许可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2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證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風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應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等本基金是债券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場基金低于混合基金和股票基金,属于较低风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風
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
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嘚评级结果为准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诚信、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最大利益处理基金事务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
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倳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權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1月6日,囿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
日为2019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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