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集团董事长是谁?

2019年1月23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新城控股集团总部大厦举行。双方将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坚持长期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新城控股集团董事长王振华,高级副总裁严政,武汉公司总经理沈阿福,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何大春,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志发,湖北房地产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骏峰等相关人员出席了签约仪式。

▲双方在新城控股总部大厦交流

新城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严政主持了签约仪式。严政首先代表新城控股对何大春董事长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湖北长投和湖北房投选择与新城控股合作武汉市光谷四路项目表示感谢。

他说,湖北长投和湖北房投在光谷项目上充分考虑了新城控股参与合作的挑战和难度,展示了他们务实、高效的作风,他相信未来双方一定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达成长远合作。

▲湖北长投董事长何大春发表讲话

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何大春做了“感恩过往,共谋未来”的讲话。他感谢新城控股在房地产市场处于下行阶段时选择参与光谷项目的开发,这是对湖北长投的信任。

他介绍,湖北长投主要有三大板块业务,生态产业板块,类金融产业板块和绿色城镇化板块。他认为,新城控股是一家有实力、有底蕴、有品牌、有情怀的企业,完全符合湖北长投对战略合作方的要求。他表示,双方要紧密携手,相互创造环境,共同发展。湖北长投将对新城控股开放所有业务,在未来的合作中,充分发挥自己人脉、政策和融资方面的优势,同时学习新城控股高效运作及专业能力,取长补短,共谋发展。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发表讲话

新城控股集团董事长王振华在签约仪式表示,虽然光谷项目存在一些困难,但新城控股既然选择了参与,就会派出最优秀的团队,尽力做出一个好产品、好项目。他向何大春董事长介绍了新城控股集团发展近况。集团在住宅开发、商业开发、商业管理、养老医疗、金融、酒店等多业态开展业务,已拥有新城控股、新城发展、新城悦三家上市公司。

他同时介绍,新城控股在关注企业发展的同时,也积极投入公益事业的发展,履行社会责任。集团自主开创了公益活动“七色光”,积极投入到扶贫攻坚的事业中。王振华董事长指出,湖北长投作为湖北省委、省政府重要的国资平台公司,有很好的人脉资源、政府资源、资金等优势,而新城控股作为民营上市企业,有速度快、效率高、质量优、机制活的优势,双方的紧密合作和取长补短,将激发彼此更大的发展潜能,携手共进,共创未来。

新城控股集团武汉公司总经理沈阿福在签约仪式上也作出了工作表态。武汉公司自进入湖北区域以来,始终秉承集团战略,积极谋求与国资平台公司的合作机会,此次集团与湖北长投确立的战略合作关系,为武汉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武汉公司一定会一如既往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打造标杆项目,实现区域深耕。

▲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最后,在双方董事长的见证下,严政和董志发分别代表新城控股和湖北长投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本次签约,双方将围绕产业和战略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全方位、全领域战略合作,包括资产管理及房地产开发、绿色城镇化建设,力争未来三年实现超过100亿元的合作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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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目前总资产超过350亿元,开发项目达70余个,连续多年位列江苏省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第1位,成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与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联合发布的2012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TOP100第19位、发展潜力TOP10第1位,品牌价值TOP20第18位,集团亦先后获得中国房地产企业盈利性10强排名第7位,成长性10强排名第4位,运营效率10强排名第4位,华东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10第1位等称号。
新城控股集团子公司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致力于长三角区域的发展扩张,成为中国房地产企业20强,这让新城控股集团能够快速运作发展,积累多元的资源和运营资金,开展经营管理业务,为整个集团的收益贡献了丰厚的利润。
新城控股集团旗下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主要分布在长三角东部沿海、沪宁经济走廊,未来将向价值潜力不断升级的中西部城市拓展延伸,营造更宜居的城市生活空间,缔造更具活力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公司结合多年的住宅产品开发经验,在着眼未来品牌体系建设基础上通过产品线研究,形成了住宅地产以“幸福启航”、“幸福乐居”、“幸福圆梦”和“幸福尊享”为组合的四大产品系列,商业地产以“吾悦国际广场”、“吾悦城市广场”、“吾悦生活广场”三大产品系列。
“我们的目标是跨入中国最优秀企业的行列,在中国地产行业中占据一个领先者的位置,成为中国最优秀的房地产企业品牌之一,这是所有新城人共同的使命。为了完成这一使命,我们将秉承稳健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不断改进公司治理,追求高盈利和高成长。” --董事长兼总裁:王振华
新城控股将以“为城市、社区和个人创造持续的价值”为集团使命,运用国际化的管理运营模式和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融合多样创新型的地产业态,整合综合性的商业资本,建立起强有力的互动关系,为未来的城市,打造新风貌和新地标。

究竟是谁泄露了王振华猥亵女童案?

人上年纪了,也不敢看悲伤的电影和电视剧,只愿挑一些娱乐节目和喜剧瞧一瞧,大抵只是希望“少接触丑恶,丑恶就真能消失”一样。

但是,不幸的是,这样像鸵鸟把头埋进沙子,就犹如捂着耳朵去偷盗铃铛。

不愿面对丑恶,不仅不能减少丑恶,甚至让丑恶更加嚣张。

一开始网传,“上海警方通报: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因猥亵9岁女童,于本月1日在沪被采取强制措施。”

这极像上海警方的口吻,而措辞也颇有官方风格,比如并未指名道姓,而是用“王某”,疑罪从无嘛?!这当然免不了网民的吐槽,就像有些该被曝光的脸却被打上了马赛克。

后来新闻又报道了:7月3日下午17时30分,上海市公安局网络宣传科相关负责人回复红星新闻采访时说,“已注意到网络的舆情,但之前的内容并非是我们(上海市公安局)发布,是否属实,目前还在进一步核查中,如果有新情况通报,将会在上海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发布,敬请留意。”

这个回复颇有意思。上海市公安局表示,之前的内容并非其发布。

我们梳理一下这个事情。

6月29日,一名姓周的贱人谎称带两名女童去上海迪斯尼游玩,将12岁和9岁女童从江苏带到上海一家五星级酒店,9岁女童被猥亵后打电话哭诉,其母从江苏赶到上海报案。据说,王贱人实施犯罪后给周贱人1万元。

7月1日,王贱人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

7月3日,网络上爆出消息。

我们不能去评价,从报案到王贱人被采取强制措施这个效率怎样,因为我们的确也不知道警察在这个过程中付出的艰辛努力。

我们也不能去评价,这个案件现在暴露出来,时机是否恰当,是过早还是过晚,因为我们也不知道办案的纪律和流程。

那么,这个事情究竟是怎么泄露出来的呢?

我们来假设,第一种情况,如果这个案件按规定该对外发布。6月29日报案,7月1日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为什么到了到7月3日,还不对外公布?

只能说明,这个案件很复杂很复杂,警察需要进行侦查核实。

换言之,这个案件还没有侦破完毕。

第二种情况,如果这个案件按规定不该对外发布。即使我们无法合理地理解“为什么不对外发布”,仍然尊重警察办案程序。那么,这个案件就是内部人士有意泄露出来的。

既然敢泄露出来,而媒体又敢宣称这个消息来自上海警方,就不得不令人产生疑惑。

那么,问题来了:一是故意泄露案情的人是否会按照规定被追责?二是媒体拿到这个可能“真实却来源不够权威和正式”的消息,怎么就敢称所谓“官方消息”?

如果我们相信第一种情况,作为国际性大都市的上海的警察办案效率估计令国人失望了。

如果相信第二种情况,那么我们就应该感谢有良知的警察和媒体了,他们估计是感到这个嫌疑人能量巨大,只能寄希望于媒体的力量。这又让人产生了更大的疑惑,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吗?警察和媒体难道都不信这个真理了?

无论是上面哪种情况,舆论已经发酵到如此地步,也不见上海警察的回应,更让人坚定对上海警察履职的质疑,以及嫌疑人可能利用自身能量影响案件的担忧。

儿童被性侵的悲剧很多,官员、校长、老师、保安、长辈,这些身份都曾产生过施暴者,真的是防不胜防。

不去谈论作为国际大都市的上海,公安部门的表现是不是该给差评。

不去谈论我国性教育的滞后,作为父母的防范意识是否薄弱。

也不去谈论我国法律在维护儿童身心健康方面是否真的软弱无力。翻了翻《刑法》,猥亵儿童罪也才5年而已。

只是祈祷,泄密者能平安无事。

想起鲁迅先生的话: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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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新城控股集团的董事长是王振华,他也是上海市地产商会会长,详情可以上网了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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