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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贺您录取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为帮助您顺利入学,现将新生报到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您按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一、报到日期: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具体时间及要求请于报到前见研究生院网站)。
  报到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迎新接待站(校图书馆前求是广场)。

  二、报到凭证:新生凭我校签发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院报到,其它证明均不作入学凭证。

  三、 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一律报到时交录取学院,由录取学院交学校组织部。
  (1)党组织关系在北京的考生(不包括在京国家机关、部队),台头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
  党组织关系在外地,或者在京国家机关、部队的考生,台头写“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2)去往单位都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
  2.团组织关系一律凭团员证办理,请务必按团员证的使用规定办好转出手续,报到时交学校研究生团委。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研究生,请按照我校保卫部户口办公室《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温馨提示》要求办理;
  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转迁户口。

  需调档的硕士生必须持“调档函”(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通知档案所在单位,并于2013年7月25日前将人事档案以机要形式寄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详见“调档函”上的说明及要求);
  博士生调档工作按照研招办网站相关通知办理。
  我校研招办将在开学前进行档案清查,对于档案未到考生,于新生报到时由录取学院通知考生,请考生届时与档案单位联系催要,若9月底前我办仍未收到,将取消录取资格。

  1.如需要托运行李,一律办理快件,并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行李签”粘贴在行李明显位置。
  2.凡在报到日期当天到达北京站和北京西站的行李由学校后勤集团统一提取,提前和过期到达的行李、到达其他车站的行李则由新生自行提取。

  七、 入学资格复审
  1.凡是由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审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凡是通过普通招考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审验。

  八、 在学期间生活待遇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学历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的具体标准,按照我校制订的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执行。
  2.录取类别为“定向”、“委托培养”或者“自筹经费”的学历研究生,按照由原单位或个人与我校签订的“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及我校制订的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执行。

  新生由学校按学院统一安排房间。  学历博士统一入住校内,住宿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住宿费用标准及相关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如不需要学校提供住宿,请于6月30日前将本人不住宿信息(需包含学号及姓名)反馈至xs@;  学历硕士统一入住大运村,住宿由资产管理处负责,住宿费为人民币查询)办理。根据研究生院管理规定,新生需缴齐学费和住宿费后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与选课。
  2.若考生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应届本科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学校不再代开银行卡,请继续保留使用北航本科或硕士阶段原有的存折或银行卡。
  新生报到后需参加校医院体检科统一安排的体检,京外生源还需注射疫苗。体检费及注射疫苗费按卫生局规定标准收缴,费用自理。

  1.新生必须在“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事先由原单位证明,向录取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请假。
  2.未请假且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附:各部门联系方式
  北航研招办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政编码:100191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硕士) 010—(博士) 传真:010—
  北航研招办网址:/
  北航研究生院网址:/
  研究生团委:,电子邮箱 flyzhe@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祝贺您被录取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请您仔细阅读报到须知,按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一、报到日期: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具体时间及要求请于报到前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报到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迎新接待站(校图书馆前求是广场)。

  二、报到凭证:2015年新生试行网上报到。2015年7月1日早8点至2015年7月31日晚6点,新生登录到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录取通知书(硕士录取通知书将于六月初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将于七月初发放,请关注研招办网站相关通知)上的“培养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上的“出生日期”(八位,如1991年1月2日即,首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在“新生报到”菜单在线办理相应的手续后,打印出研究生入学报到单,与录取通知书一起作为报到凭证,其它证明均不作为报到凭证(攻读北航研究生的军队干部请仔细阅读本通知第十一条相关要求)。网站7月31日后会自动关闭,请同学们务必提前安排好时间办理。(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到若有问题,请咨询综合管理处。)

  三、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一律报到时交录取学院,由录取学院交学校组织部。
  (1)党组织关系在北京的考生(不包括在京国家机关、部队),抬头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在外地,或者在京国家机关、部队的考生,抬头写“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或“北京市委组织部”。
  (2)去往单位都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
  2、团组织关系一律凭团员证办理,请务必按团员证的使用规定办好转出手续,报到时交录取学院,由录取学院统一交学校研究生团委。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研究生,请按照我校安全保卫处户口办公室《关于2015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的说明》关于2015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的说明.doc的要求办理;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研究生不转迁户口。

  需调档的硕士生(即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且不是北航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持“调档函”(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通知档案所在单位,并于2015年7月17日前将人事档案以中国邮政EMS标准快递的方式邮寄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详见“调档函”上的说明及要求);博士生调档工作按照研招办网站相关通知办理。
  我校研招办将在开学前进行档案清查,对于档案未到考生,于新生报到时由录取学院通知考生,请考生届时与档案单位联系催要。若仍未到,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如需要托运行李,一律办理快件,并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行李签”粘贴在行李明显位置。
  2、凡在报到日期当天到达北京站和北京西站的行李由学校后勤保障处统一提取。届时,后勤保障处将在学校设立专门的行李提取点(地点为体育场看台下室内跑道),学生凭行李托运单前往校内提取点提取行李。提前和过期到达的行李、到达其他车站的行李则由新生自行提取。

  由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学历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审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录取当年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由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审验。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若无法提交录取当年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历硕士入住大运村学生公寓;博士入住校内学生公寓。

  1、新生缴费按照我校财务处《研究生新生缴费说明》研究生新生缴费说明.doc。根据研究生院管理规定,新生需缴齐当年学费和住宿费后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与选课。
  2、若考生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应届本科或应届硕士毕业生:
  (1)银行卡:学校不再代开银行卡,请继续保留和使用北航本科或硕士阶段原有的存折或银行卡。
  (2)校园卡:学校为了保证新校园卡的正常使用,北航本科或硕士阶段原有的校园卡预计在8月底统一销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见财务处网站)。

  按上级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需进行入学体检;年龄在45岁以下、五年内未注射过麻疹疫苗的需进行疫苗注射(麻疹、风疹、腮腺炎三联疫苗)。体检费及疫苗费按卫生局规定标准(体检费123元,疫苗费88元)收缴,费用自理。

  1、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研究生,请按照《研究生入学绿色通道温馨提示》《研究生入学绿色通道温馨提示》.rar的要求办理。如需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请按照《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doc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攻读北航研究生的军队干部(含强军计划、国防生返校读研、军队干部就读高研班等)需填写《军队干部攻读北航研究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军队干部攻读北航研究生基本情况登记表》.doc,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入学报到时,持登记表先到驻北航选培办(办公楼410,联系电话)或选培办现场报到处报到,再到所在学院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3、新生必须在“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事先向录取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请假。未请假且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关于往年录取保留入学资格、应于2015年开学报到的研究生,各项事宜请见相关通知!
  上述相关提示、流程及表格,请点击下载查看。
  附:各部门联系方式(建议新生有问题及早咨询,如遇暑假,请登录各部门网站查询并拨打公布的假期值班电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机构代码:
  北航研究生院网址:
  研究生综合管理处、研究生团委电话:010-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硕士010—、博士010—传真010—
  组织部电话:010-、
  校医院体检科电话:010-
  财务处电话:010-
  户口办公室电话:010-
  后勤保障处电话:010-(行李托运buaahq@)
  后勤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10-、(大运村)电子邮箱xs@

  各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电话及邮箱: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中国考研网  相关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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