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社存的定期不在本市,为何查不到余额?


  第一条 为了便于中国农业银行行使领导、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的职能,促进信用社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信用社坚持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简称“三性”)。实行入股自愿原则,农户、城镇居民、个体劳动者和集体经济组织均可入股。信用社的个人股、团体股,每股金额大小由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确定。
  第三条 中国农业银行对信用社的领导和管理,贯彻“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信用社,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和措施。具体的分类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确定。

第二章 机构管理

  第四条 信用社的建立和撤销由信用合作社县(市)联社(以下简称县联社)提出申请,中国农业银行县(市)支行审查认可,经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和地(市)分行审核,报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分行批准,并发给或注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信用社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撤销手续,领取或注销《企业法人》。
  第五条 信用社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及自身的能力,按照方便群众、经济合理、便于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因地制宜地设置分支机构和代办机构。分支机构的形式有信用分社、储蓄所或服务点;代办机构为信用站。分支机构的建立和撤并,由信用社提出申请,县联社意见,经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审核,报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批准,并发给或注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据此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或注销营业执照。信用站的建立和撤并,由信用社提出申请,报县联社或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批准,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备案。
  第六条 信用社在自愿的原则下建立县联社,县联社的主要任务是: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信用合作工作,为基层信用社服务。
  县联社的建立和撤销,由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提出申请,中国农业银行地(市)中心支行签注意见,经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审核后,报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批准。县联社经营金融业务的,要按规定办理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章 业务管理

  第七条 信用社办理存款业务,必须遵守《规定》第十三条的原则。除办理好农户活期、定期储蓄和企事业存款外,要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农民生产、生活的要求,积极开办群众容易接受且行之有效的储蓄种类。
  第八条 信用社发放,必须遵守《规定》第十四条的原则。在贷款管理上,要健全完善贷款合同制度、贷款“三查”制度、贷款集体审批制度、贷款担保、抵押制度、贷款经济责任制度、贷款监测考核制度、贷款档案管理制度;在贷款的投向和投量上,实行“贷款使用序列”管理。按种养业、其他农业、社员生活、乡镇企业、个体工商业、农村其他工商业等列出序列,按照国家和区域产业政策的要求,优先支持农业生产所需资金,支持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地区的信用社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户生活。信用社与信用社、信用社与国家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可以联合发放社团贷款和银团贷款。
  第九条 信用社按照《规定》第十五条办理结算。县联社在自办信用社县辖往来结算的基础上,跨县的结算,可以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商定,参加其联行。相邻或相近的县联社,根据需要,也可试办区域性的信用社往来结算业务。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条 信用社要编制年度信贷收支计划,由县联社汇总后,报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经中国农业银行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后,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下达的全国信用社信贷计划,一般应逐级下达到中国农业银行地、市级中心支行。是否下达到县支行,由农业银行各分行掌握。各地信用社按照规定的资产负债比例,组织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 农村信用社缴存中国农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例,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农村信用社而有所差别。具体比例,由人民银行总行商农业银行总行确定。
  第十二条 信用社的资产负债实行比例管理。其比例考核的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信用社。允许各地在执行中适当灵活掌握,其幅度由农业银行省级分行提出,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核准。具体比例和计算如下:
  一、信用社发放的各项贷款总额,年底考核不得超过其各项存款加自有流动资金及视同自有资金总额的75%。上述各项贷款总额指各项贷款余额,但不包括信用社用银行支持款发放的贷款余额;自有流动资金包括股金、、信贷基金和专用基金等;视同自有资金包括应付未付利息、应付未付股金红利、暂收款减暂付款的差额等。计算公式是:
  (各项贷款余额-银行支持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自有流动资金余额+视同自有资金余额)×100%
  二、信用社股金加各项基金之和占其贷款总额的比例,在《规定》要求10%的基础上,由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结合本辖区情况,确定上下浮动幅度。计算公式是:
  (股金余额+公积金余额+信贷基金余额+专用基金余额+固定财产基金余额)÷各项贷款余额×100%
  三、信用社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余额占其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在《规定》要求20%的基础上,由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结合本辖区情况确定上下浮动幅度。计算公式是 :
  四、信用社发放一笔贷款的最大额度不得超过其自有资金的50%。自有资金包括股金、公积金、信贷基金、专项基金、固定财产基金。计算公式是;
  ----------×100%
  五、信用社的固定资产总额占其自有资金的比例,在《规定》要求30%的基础上,由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结合本辖区情况,确定上下浮动幅度。固定资产总额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固定资产折旧后的数额或固定资产重置价值;自有资金包括股金、公积金、信贷基金、专用基金、固定资产基金。计算公式是:
  (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折旧)
  ---------------

第五章 利率管理

  第十三条 信用社的存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的基础上,实行浮动。根据国家制定的产业政策和保本微利的原则,信用社对不同贷款对象的贷款利率,实行不同的浮动幅度。信用社贷款浮动的具体办法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的最高限。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最高限内,制定不同产业、不同贷款对象的差别浮动幅度。原则上种养业贷款利率按照保本的原则不浮或少浮;其他农业贷款利率适当少浮;乡镇企业、其他工商企业、个体经济户贷款适当浮动高些。根据人、农两总行规定的幅度和原则,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制定信用社不同产业、不同贷款对象的具体浮动幅度。信用社结合本地情况,在规定允许的浮动范围内浮动,也可以不浮动。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超过规定的浮动幅度。
  第十四条 信用社存人民银行特种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信用社业务备付金利率和一般转存款利率,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按不低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确定。

第六章 劳动管理

  第十五条 信用社职工按照“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招收,并逐步实行招工改招生的制度。1983年以后(含1983年)到信用社工作的职工,一律按合同制职工办法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会同国家劳动部制定。
  第十六条 信用社职工的培训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即短期培训为主、农业银行县支行、县联社培训为主和业余培训教育为主。重点抓好“应知应会”和岗位职务短期培训,同时,适当发展中专教育,有计划地试办大专教育。
  第十七条 信用社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逐步建立适合集体金融组织的工资制度,职工的工资总额与信用社的经济效益挂钩。具体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 信用社按照经济核算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民主管理组织讨论通过后,报县联社备案。
  第十九条 信用社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核算和反映其业务经营和财务收支状况。
  第二十条 信用社要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加强成本管理,开展增收节支,防止铺张浪费;要清理固定资产家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购、建审批制度。具体审批权限由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确定。
  第二十一条 信用社按照国家税务局有关规定,在税前提取呆帐准备金,用于核销和处理贷款呆帐。并根据贷款呆帐形成的原因,采用“内销外挂”和“实销形不销”两种方法进行核销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信用社要依法。亏损社和纳税有困难的信用社,要如实向税务部门申请税收减免。
  第二十三条 信用社的税收利润按兼顾集体、社员、职工三者利益和不断增强信用社自我发展能力的原则分配。其公积金及信贷基金不得低于50%;股金分红一般不超过股金额的20%,其他分配比例由信用社民主管理组织决定,报县联社备案。
  第二十四条 信用社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和上交信用合作发展基金。信用合作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信用社职工的培训教育事业。
  第二十五条 信用社发生亏损,属于经营性的,责任自负;属于政策性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负责反映和处理。

第八章 民主管理

  第二十六条 信用社(县联社)要制定本社章程,实行民主管理。其权力机构是社员(县联社的社员是信用社)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其执行机构是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按《规定》第三十三条行使职权。
  第二十八条 信用社的管理委员会要体现群众性,并要有一定的代表性。一般由农民社员、乡村干部、乡镇企业厂长(经理)、信用社职工等方面的代表参加。信用社(县联社)的管理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较大信用社(县联社)的管理委员会可以由9-11人组成,较小信用社(县联社)的管理委员会可以由3-5人组成。管理委员会要推选正副主任委员。管理委员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按照《规定》第三十四条行使职权。
  第二十九条 信用社(县联社)主任由信用社(县联社)管理委员会选举或招聘。选举或招聘的信用社主任,经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审查,由县联社批准;县联社主任,经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审查,由中国农业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批准。

第九章 行政管理

  第三十条 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政策和《规定》及本实施细则,制定信用社劳动工资、信贷、财会、稽核等制度办法,在尊重信用社独立法人地位和维护信用社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依法对信用社进行领导、管理、监督和稽核。
  第三十一条 中国农业银行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各级行,设立信用合作管理部门,信用合作管理部门在各级行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管理信用合作工作。
  第三十二条 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在以下几个方面对信用社实行政策领导和业务指导:检查信用社正确贯彻执行农村金融的工作方针、政策;督促信用社服从国家宏观控制,依法进行业务经营;指导信用社科学、合理地安排贷款投向和投量;帮助信用社做好安全保卫和监察工作;做好县联社、信用社的干部考察和思想政治工作;对信用社的机构、职工、信贷、财务、稽核、监察等重大事宜提出意见。
  第三十三条 县联社在中国农业银行县(市)支行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信用社的日常管理工作。县联社的主要职责是:检查信用社贯彻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情况;综合并考核信用社的信贷、财务收支计划;稽核、辅导信用社的业务、财务和帐务;帮助信用社调剂资金余缺,组织信用社发放联合贷款;管理信用合作发展基金,统筹解决职工退职退休经费,办理信用社共同的集体福利事业;管理和培训信用社职工;监察、处理信用社案件;协助信用社搞好安全保卫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办辖内信用社之间的汇兑结算;维护信用社的合法权益,督促信用社依法经营;协调信用社之间及信用社与其他方面的关系;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和信用社的要求,在搞好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上,按规定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办理金融业务。

  第三十四条 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分行可根据《规定》和本实施细则,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备案。
  第三十五条 违反《规定》和本实施细则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制裁:
  一、侵占、平调、挪用信用社人、财、物的,除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外,要退赔信用社的经济损失;
  二、侵犯信用社经营自主权,强令信用社发放贷款,限制信用社收回到逾期贷款,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直接人员的经济和刑事责任。
  三、信用社职工及代办人员,有玩忽职守,以贷谋私、、等行为的,应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经济和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中国农业银行颁布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截至2022年仍然有效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务上半年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商务局的指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肉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商务局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成立了商务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任副组长,屠宰办其他人员为成员负责具体实施。此外,制定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猪肉及肉制品联合整治方案》,对整治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措施进行了具体安排,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顺利展开。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台宣传平台进行宣传。与电视台生活频道加强合作,由商务局提供肉价、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信息,电视台进行整点滚动播出,进行肉价指导及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将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商务公众信息网、县食安委等相关部门。三是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我们通过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进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以宣传资料发放、设立咨询台、制作宣传展板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肉品鉴别等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了良好的关注食品安全氛围。

  (三)、加强监管,采取措施

  一是加大对屠宰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标准整顿和规范屠宰场,确保进厂验收、宰前静养、按规定屠宰流程屠宰加工、宰后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台帐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做到以制度保质量,以质量促发展,实现了问题肉品可追溯制度。各屠宰厂都具备了无害化处理设备,对病害肉实施无害化处理,杜绝了病害肉品出厂。二是加大整治执法力度。通过平时稽查有效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特别是6月8日由商务局牵头、畜牧局和工商局共同参与的猪肉及肉制品联合整治行动,通过对城区中心农贸市场、三公里农贸市场、一中、凤凰城小区等的稽查,查处县城凤凰城小区及中心农贸市场无检验检疫的“白板肉”56.8市斤,当场按法律程序予以收缴。联合整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各种威胁群众食品安全的不法行为。

  (四)、完成调研,起草文件。5月份,分管副局长及屠宰办主任陪同分管副县长对等地乡镇屠宰场的调研,为接下来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基础。通过调研,由我局草拟的关于如何进一步规范乡镇定点屠宰场的管理等2份文件已经呈报给县政府,相信对乡镇屠宰场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促进作用。

  (五)、做好台账,及时报送。完成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对每个月得屠宰量及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规范登记,汇总后及时将数据上报给市商务局。

  上半年,到6月底全县共屠宰生猪2.5万头,无害化处理150余头;共出动执法车辆120车次,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4件,取缔定点屠宰场1个,收缴白板肉56.8斤,县城及乡镇定点屠宰率高。

  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经费紧张、人员缺乏。工作人员缺乏、经费紧张的条件下要成立一支规范的稽查队伍困难较大。

  二是乡镇生猪定点屠宰推广面小,日屠宰量少,进点屠宰率有待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乡镇生猪屠宰场硬件设施设备比较陈旧、简陋。

  1、认真贯彻商务部《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商秩电〔〕17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商务局、县食安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继续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大稽查力度,重点打击私屠滥宰点,发现一个,坚决取缔一个,决不姑息养奸,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3、继续强化舆论宣传,大力营造生猪定点屠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阻力,确保屠宰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4、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对乡镇屠宰场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定点屠宰率稳步上升,肉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半年来,我们根据县有关综治维稳文件精神和年初制定的创建计划,认认真真抓好落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开展。

  一是认真落实创建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高度重视“创先”工作,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认真地安排,局长田廷斌任组长,王世富任副组长,成员由彭丽华、彭毅、胡利华组成,建立健全了组织队伍,从而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扎实努力开展工作。首先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法律和学习,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今年来,我们坚持做到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制度,除政治理论外,我们把学习法律知识当成不可缺少的内容,我们注重法律知识的专题学习,每季度坚持一次,有专人讲课,有备课方案,从而增强了全体文明的工作法律。主要表现在建立了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行风评议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商务局办公室防火、防盗公约等方法律,从而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自觉搞好工作的自觉性,增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搞好团结,消除矛盾,树立了较好的商务部门的形象,再次抓好“重点部位”的整治,消除了不安全的“隐患”。积极投入资金,加强门窗维修防护工作,安装了防盗门,确保了局机关办公室的安全,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是力争成效,实现“七无”目标。由于我们把“创建”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从而达到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目的。半年来,单位实现了“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民事纠纷案件、无群体性闹事、械斗、上访案件,无重大失窃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和干部职工家属“无人犯罪”的7无现象。目前,单位安全文明卫生整齐,邻里和睦相处,有力地推动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xxxx年以来,我局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一八三三”的总体工作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实现了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狠抓平台建设,强化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科技支撑

  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效显著。x月xx日,海洋装备制造、海水综合利用与新能源两个研发平台揭牌成立;x月xx日,现代海洋渔业研发平台揭牌成立。石油化工、热能综合利用、蓝色文化旅游三个研发平台正抓紧组建,预计年内可建成投用。

  2、对外开放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加快建设“中国-以色列”研发合作中心。计划今年x月份组织相关企业随省商务厅出访对接。目前,出访对接前期调研已经完成;二是加快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目前,示范区建设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国家级开发区考核工作

  xxxx年考核于今年x月份开始,我局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分析新考核体系、分解落实考核指标,牵头组织各涉及单位严格按照商务部要求上报考核材料,已于x月底完成我区一审考核材料的上报工作。目前,一审评审会已经召开,近日将公布一审结果。

  三、着力重点突破,加快高科技创业园建设步伐

  今年x月份,最终确定了高科技创业园具体位置。目前,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已经初步确定,正按要求进行细化修改,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园区盐田的拆迁工作,争取早日拆迁倒地,满足项目入驻要求。

  四、明确创新主体,逐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1、高新技术企业队伍继续发展壮大。今年,又有x家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已通过市级审核,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x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复审。

  2、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加强。今年上半年,有x家企业正在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x月份上报省科技厅;有x家企业正在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x家申报材料已上报市科技局,其余x家下半年上报。

  3、重大科技项目取得新突破。截止目前,开发区有一个项目列入“xxx计划”重大项目课题,获国家科研经费xxxx万元;一个项目被选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库;两个项目被选入“xxxx―xxxx年度x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项目库;三个项目被列入“x省xxxx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库。

  4、知识产权战略深入推进。截止到x月份,我区专利申请达到xxx件,授权xxx件,分别同比增长xx.xx%和xx%。

  五、注重服务质量,促进外经贸工作平稳发展

  1、外贸进出口额增长迅速。截止到x月份,新批外贸进出口企业x家,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xxxxx万美元,其中:出口xxxxx万美元,进口xxxx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xx.x%、xx.x%、xx.x%。预计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x亿元,同比增长xx%以上。

  2、实际利用外资平稳推进。上半年,新批润丰化工增资扩股项目、森达美置业股权转让项目、德高新材料项目、景视乾太阳能项目x个外商投资项目,完成实际利用外资xxx万美元,合同外资额xxxx万美元。

  3、外经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上半年,开发区共备案xx家境外投资企业,总投资xxx万美元。

  4、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截止到x月份,共完成xx家企业的xx个进料、来料加工贸易合同及变更审批工作;为xx家加工贸易企业审批企业生产能力并发放证明。

  六、突出安全监管,积极构建商贸流通体系

  1、全面加强商贸流通管理工作,构建商贸行业诚信体系。一是积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推动商贸企业争创信誉品牌,为xx家企业发放“诚信承诺牌匾”;二是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生猪私屠滥宰,规范二手车交易、旧车拆解、酒水流通等经营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

  2、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今年x-x月份,我区累计屠宰生猪xxxxx头,同比增长xx%。一是共出动执法人员xxx人次,清查生猪制品流通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目前,第一次联合审查已完成,对不符合规定的小型屠宰场,已下发了整改通知。

  3、积极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工作,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一是在全福元超市、万家福超市、金辉大酒店等大型样本企业设立监测站,实时了解全区生活必须品的变化情况。二是 x月份开通“滨海商务预报”网站,给全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展示平台,已发表文章xx余篇。

  4、服务重点流通项目,培强做大现代物流产业。建立了全区物流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实现了重大物流信息政策实时发布。xxxx年申报xA级物流企业x家,转方式调结构重点物流项目x家,对全区物流企业贷款需求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帮助x家物流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七、深化两个转变,有效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一是转变招商观念,强调招商“选”资。今年上半年,新签约研发类并高科技项目一个、在谈过x亿元项目两个,将于近期签约;二是转变招商方式,强调“服务”招商。宏建橡塑项目已开始设备调试、试生产;均相系列荷电膜成套装置生产及研发项目已开工建设;超细金属粉末、金属注射成型及棘轮扳手项目各项手续基本办理完毕,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上半年,我区科技、商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离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下半年我们继续开拓创新,奋勇争先,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新突破。

  一、加快推进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

  一是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是积极申请科技兴贸扶持资金,为基地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加快推进国际合作。

  二、加快推进高科技创业园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园区拆迁企业的沟通,加快拆迁进程,力争早日拆迁倒地,达到项目入驻要求。

  三、加快健全科技创新体系

  一是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二是强化创新平台建设。三是继续申报各类科技计划。四是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四、加快促进外经贸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做好重点项目调度,实现利用外资工作的新突破。力争全年新引进外资项目xx个,实现实际利用外资xxxx万美元。二是强化服务,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协助企业申请各级出口信用保险补助、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力争全年新增自营进出口企业xx家以上,进出口总额x亿美元。三是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培育新的进出口增长点。

  五、加快构建滨海商贸流通体系

  一是积极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继续加强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三是积极构建Ve(xxxxx)家政服务体系。

  六、突出抓好国家级开发区考核

  xxxx年度考核材料已按要求上报国家商务部,目前一审还未完成,下一步重点做好二审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我区在xxxx年度国家级开发区考核中名次前移。

  七、突出抓好招商“选”资

  一是重点抓好产业链招商。二是积极开展节会和重大活动招商。三是抓好签约项目的服务和在谈项目推进工作。

  上半年,商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六个突破”和“五项重点工作”,大力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积极繁荣县域商品流通,不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序推进,并先后被表彰为全省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家电下乡工作先进单位及市场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出口创汇。1―5月份,全县出口创汇完成571万美元,占年目标任务1440万美元的39.7%,预计上半年可完成730万美元,基本完成序时进度。

  (二)利用外资。1―6月份,全县实际利用外资3980万美元,其中1―5月份市认定980万美元,占年目标任务6100万美元的16.1%。5月份省新批我县外资企业两家,总投资14700万美元,6月份到位资金3000万美元,预计可顺利完全年目标任务。

  (三)财税收入。上半年,商务局实现财税收入7.7万元,为年目标任务15万元的51.3%。

  另外,圆满完成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平安建设等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搭建平台,广交朋友,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1、组织企业参加“走出去”经贸活动。为帮助出口企业包装产品、打造品牌、走出国门、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商务局积极与省商务厅、省贸促会联系,全力争取企业出国考察和产品推介项目支持。元月1日至15日,组织我县玫瑰酒业、邵氏兔业公司参加了由中国国际商会、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组织的中国年货博览会,利用年博会平台,两家企业展示了自已的产品并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客商建立了长期供货合作关系,合同金额达1500万元。

  2月2日至12日,组织我县大用公司、百禾生源公司和瑞丰物流公司等三家企业参加了河南省赴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商务考察活动。通过参加此次商务考察,我县外贸出口企业对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市场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对企业开拓更广泛的业务渠道,增进与新老客户之间的联系交流和我县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招商引资产生了积极影响。

  2、积极开展“请进来”战略,提升企业产品知名度。为进一步吸引国内外客商到我县投资,帮助我县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2月29日,我局积极邀请河南省贸促会李有生秘书长、大韩贸易投资振兴社郑州韩国贸易馆丁永洙馆长等一行到我县邵氏牧业有限公司、现代化食品有限公司考察食品加工产业,并对我县企业参加20xx年第30届韩国首尔国际食品展览会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具体指导。

  目前,正在筹备邀请河南省纺织服装协会及知名纺织服装企业老板到我县考察纺织服装产业,借助河南省“巧媳妇千百亿工程”(即在全省各乡镇每年建设千人规模、数百家工厂、每家企业实现产值亿元以上的服装加工厂)机遇,帮助农村妇女在家门口实现就地就业,形成纺织服装产业集聚效应。

  3、以经贸会议为平台,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一是3月23日至25日,我县由县领导蒋宗军、张一勤带队,县商务、招商、发改、工信、住建、粮食、金融办、台办等部门及邀请的20名客商组成的参会代表团参加了第七届中国河南国际投洽会,共签约项目3个,分别是由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0亿元人民币的“服装加工基地项目”、由艾可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7.6亿元人民币建设的“朝歌新区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项目”、由南京雯昊食品有限公司投资1.26亿元人民币建设的“熟食生产线项目”,合同利用外资达18.86亿元,签约金额在全市县区中名列前茅。二是5月18日至20日,第七届中国投资贸易博览会在湖南长沙举办,我县圆满完成会议签约、项目对接等工作任务。

  会上签约的2个项目分别是台州鼎基置业有限公司投资3亿元的高档服装商贸城项目和广州捷倍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的植物血凝素与微生物制剂保健品项目;会上洽谈项目3个,分别是与远大集团合作投资60亿元人民币的“可持续建筑材料项目”、与湖南湘水雅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洽谈的“淇县朝歌街道办事处商贸城建设项目”、与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洽谈的“轿车车身支撑件项目”。

  参会期间,我县参会代表与鹤壁全新公司一起到湖南长沙远大集团总部和位于岳阳市的可建一厂生产车间进行了参观考察。远大集团董事长张跃、北方市场部总经理曾静等接待了考察团一行,并就全新公司与远大集团合作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占地3000亩的“可持续建筑材料”项目进行了洽谈对接,远大集团计划在豫北地区进行战略布局,建厂投资。

  4、举办外贸出口业务培训,提升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性。为帮助企业拓宽贸易渠道,提升从业人员素质,适应今年复杂多变的外贸新形势,6月27日,县商务局邀请安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全县外向型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外贸进出口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了企业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的流程、各类优惠和扶持政策,并对企业开展外贸业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通过开展外贸出口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信心,为我县下半年全力推进外贸进出口工作打下基础。

  (二)加强指导,拓展功能,不断提升农村消费水平

  1、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信息化改造。20xx年要对30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进行信息化改造,改造内容主要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负责搭建,由移动公司负责协助商务局、农业银行和承办企业进行信息平台试用,配备的服务终端设备主要有商业零售终端(含收款机、扫描枪、计算机等)和金融零售终端(含POS系统、转账电话、自动柜员机等金融自助设备)组成。信息系统搭建后实现在线管理,“农家店”不但销售商品,还可以向群众提供移动业务、金融服务等功能,极大拓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效率、低成本、低损耗、安全通畅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2、加快推进瑞达商贸公司配送中心建设。帮助我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级配送企业――淇县瑞达商贸公司与河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限公司合作总投资1亿元建设配送中心新址,配送中心新址建成后,将大大增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的仓储能力,提高对全县260家“农家店”的配送率,对拉动全县农村消费、繁荣农村市场产生积极意义。目前,配送中心新址已经确定(桃园路中段路南,占地50亩),正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预计近期可以开工建设。

  (三)突出重点,细查严打,全力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1、扎实开展流通领域市场秩序整治活动。上半年,商务执法工作重点围绕事关全县群众身心健康的酒类、肉类商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酒类监管主要检查了备案登记情况和随附单使用情况,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不法行为,全面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肉品监管除对定点屠宰企业实行驻场实时监管外,重点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病害肉以及添加违禁物质等不法行为,建立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共查处违规经营酒类商品120件,不法肉品300余公斤,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进一步净化了全县肉品和酒类商品经营市场,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食品安全。

  2、协助生猪屠宰企业开拓域外市场。在省厅、市局的大力支持下,与永福肉联厂赴北京对接,我县肉品继去年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再次销到北京市场。同时结合屠宰企业清理换证,我县永福肉联厂作为指定肉品企业固定在内黄、浚县销售猪肉产品,其它3家大肉加工企业产品均获准在郑州、南京设点销售,在猪肉产品价格低迷的情况下,扩大了我县猪肉产品市场销售份额,但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工作量。

  3、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年审工作。根据省商务厅和市政府文件要求,为强化食品安全,严把生猪屠宰关,严格审核生猪屠宰企业从业资格。5月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县畜牧、环保、卫生、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4天时间对我县嘉诚食品有限公司、永福食品有限公司、金银肉联食品公司和现代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屠宰企业进行了初审。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提出整改意见38条,其中商务部门12条、畜牧部门10条、环保部门9条、卫生部门7条,责令各屠宰企业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等待省、市复查验收。

  4、实现了生猪屠宰操作流程全程监控。按照商务部和《河南省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建设方案》要求,投资50万元对全县四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进场查验、待宰静养、同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场五个环节安装了监控终端设备,并与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站联网,为屠宰企业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广大群众肉品消费安全提供新的保障措施。

  5、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13日,组织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放日活动,通过在摘星台公园门前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全县市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县人大副主任杨秀海和部分人大代表观看了宣传活动现场并视察了我县四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放情况。人大代表们对商务部门举办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开放日活动及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非常满意,同时就我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并表示将以议案和提案的方式建议政府加强管理、强化执法,推动猪肉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食肉安全。

  (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贴扶持,帮助企业快速发展。为支持全县企业开展“走出去”和“请进来”活动,帮助企业壮大规模,提升产品附加值,县商务局主动学习和研究国家相关产业优惠政策,积极为企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目前,欧斯腾公司从瑞士进口了520万美元的多晶硅切片设备、永昌飞天淀粉公司从德国进口了淀粉生产设备,两家公司的进口贴息申报已通过省级联审,预计可获得进口贴息资金80―100万元人民币。同时为大用公司、东方化工公司、永昌公司、淇园食品公司等19家出口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55。1万元,有力的支持了企业发展。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外贸出口方面:一是抓政策落实,抓好加工贸易政策、出口退税政策、出口信用保险等国家及省、市市政府关于出口创汇优惠政策的落实;二是优化出口结构,大力培育指导邵氏兔业、欧斯腾多晶硅切片、陶瓷陶艺等新兴特色产品等走向国际市场,力争20xx年底前,新增1―2家有外贸出口业绩的企业,破除欧债危机对我县产生的不利影响,力争完成1440万美元的出口创汇任务。

  2、利用外资方面:一要办好重大招商活动,如下半年举办的第xx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福建厦门)及郑交会、广交会、高交会和20xx中原经济区(鹤壁)信息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第四届镁产业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20xx年中国汽车品牌英雄榜暨鹤壁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招商推介会等一大批经贸活动,帮助企业开阔眼界,广交朋友,开拓境外市场;二是加大企业服务和调研力度,紧盯朝歌纺织、福建佳怡、万家欢乐等一批外资企业项目,督促境外尽快到位,全力扭转利用外资被动局面,力争第三季度跨进全市先进行列。

  3、市场建设方面:继续围绕扩内需、促消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瑞达商贸物流配送中心新址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力争尽快建成并投入运营;二是大力开拓城乡市场。加快庙口、西岗、高村、北阳四个镇区建筑面积在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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