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则问:沈视艺术学校宋慈老师教的好不好?

《大宋提刑官》讲述的是法医学鼻祖——宋慈的故事,其蓝本就是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所以剧中涉及到的法医学内容基本都是来自于《洗冤集录》。

原来这个问题下面的回答是把《洗冤集录》整本书进行了很详细的解读,对于这个题目不太符合,过于详细了。今天修改了一下,主要针对《大宋提刑官》(第一部)中所涉及到的内容进行解读。

详细的完全版可以见这个回答:

文字量非常多。。。。。。

十几年前风靡全国的电视剧《大宋提刑官》将世界公认的法医学鼻祖—宋慈介绍给了全国人民,很多的小伙伴都表示正是受到了这部电视剧的“熏陶”,从而选择了法医专业,那么《大宋提刑官》中所呈现出来的各种检验方法是否有道理呢?

《大宋提刑官》中涉及尸体检验部分的内容都是来自宋慈在700多年前编撰的《洗冤集录》一书。

宋慈(),字惠父,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生于建阳县童游里。他拜同乡前辈吴稚为师,吴稚是朱熹的高徒,宋慈也可以算是朱熹的再传弟子了。宋慈的仕途不是很顺利,32岁才中进士,但因为父亲病逝,在家守孝未去上任。41岁开始历任主簿、县令、通判等职。54岁时擢升为广东提点刑狱使,简称提刑。

余年为官生涯中,宋慈大部分时间在与刑狱打交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他认为刑狱之事没有比死刑案件更重要的了,死刑案件中没有比查清初始案情更重要的,要查清初始案情没有比做好检验更重要的。检验是整个案件“死生出入之权舆,直枉屈伸之机括”,因而对于狱案总是慎之又慎,“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多年小心谨慎的实践,得出“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宋慈博采当时所传有关刑狱的书籍如《内恕录》、《折狱龟鉴》、《疑狱集》等,加入自己多年的的实践经验,于淳祐七年(1247年)总结为一本《洗冤集录》。淳祐九年(1249年),宋慈出任广东经略安抚使,同年在广州去世,享年64岁。宋理宗赵昀誉他为“中外分忧之臣”,特赐“朝议大夫”,御书墓碑“慈字惠父宋公之墓”。

《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的第一本法医学专著。全书5卷53目,7万余字。书中不只有大量验尸、验伤的内容,还有相当篇幅的现场勘查规范。可以说在当时的“法医学”领域已经是面面俱到的百科全书了。比欧洲同类著作的出现早了300多年,近代法医学先驱林几教授对其评价为“不愧为有一光荣只著述,而当时之欧洲之法医学,尚正在黑暗时代。”

这本《洗冤集录》中相当多的认识和方法,在今天看来都是正确的、科学的,很多知识直到现在仍然在使用。

辨认刀伤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是自杀还是他杀;

对溺死尸体,辨认是生前入水,还是杀死后入水;

对烧死尸体,辨认是被火烧死的,还是死后焚尸;

这些都是从死者受伤时,其肌肉、血液、各种组织是否还有生理功能来判断的,这与现代法医学上辨认生前伤还是死后伤所依据的“生活反应”原理是完全符合的。

以看“血荫”来辨别骨质的生前、死后伤方面,也总结了许多方法,用明油雨伞罩骨,迎着阳光隔伞验看骨伤,这与现在使用紫外线照射检验细小伤痕的做法都是利用了光学原理。

书中后半部分还搜集了大量不同死亡方式的检验要点,比如:被刑仗打死、针灸死、塌压死、外物压塞口鼻死、牛马踩踏死、雷震死、虎咬死等等,几乎囊括了当时能遇到的所有死法了。

在最后还收录了一些古时候自缢、溺水、中毒、中暑、杀伤、冻死的急救方法,尽管一些方法现在看起来并没有科学依据,但是仍有继续研究的价值。如在救治缢死之人所使的用的人工呼吸法,现在仍然是临床抢救心跳呼吸骤停病人的方法。

此外,宋慈身为提刑官,仍然深入接触当时低贱的仵作工作,钻研这些常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工作,认真观察,仔细总结,使用了大量篇幅强调司法检验官员必须及时准确、认真负责,严肃谨慎,亲临现场,亲自检视,严格遵守检验制度,进行多方面的调查研究,绝不可敷衍塞责,这些也是今天的法医工作者应该遵循的工作原则。

不可否认的是,受到当时条件和思想认识的局限,确实也有一些不科学的地方,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系统的尸体解剖,对很多人体深处结构的认识是不正确的,再加上经常把一些特殊情况当作一般规律来看待。

但是瑕不掩瑜,作为一部700多年前的法医学专著,其正确而科学的内容要远远大于有缪误的小瑕疵。

看完整部《洗冤集录》,每个人应该都会不由自主的感慨,确确实实的细致入微,包罗万象!真的真的是古今奇书!


下面就以《大宋提刑官Ⅰ》中出现的情景,结合《洗冤集录》来具体分析一下其断案情节中的科学性和局限性。

宋慈中举前夜,梦中进行验尸:尸体表面没有伤痕,发现在头发内有蛆虫,最后判断是火烧铁钉,钉入头顶死亡,所以没有流血,但有血腥味吸引苍蝇。这一部分在《洗冤集录》中有所记载:

“九窍内未有蛆虫,却于太阳穴、发际内、两胁、腹内先有蛆出,必此处有损。”、“仔细看脑后、顶心、头发内,恐有火烧钉子钉入骨内。其血不出,亦不见痕损。”

这个以蛆虫聚集来判断是否有损伤存在的思路是正确的,现在仍然在使用。而后者使用铁钉来杀人的手法,经仔细检验是肯定不能放过这样的损伤的。

宋慈好友孟知县上任梅城途中被人烧死,宋慈在抱着一个骷髅思考问题的时候,画外音传来:

“凡生前被火烧死者,其尸口、鼻内有烟灰,两手脚皆拳缩。缘其人未死前,被火逼奔争,口开气脉往来,故呼吸烟灰入口鼻内。若死后烧者,其人虽手、足拳缩,口内即无烟灰。”

呼吸道内是否存在烟灰确实是判断生前烧死还是死后焚尸的重要依据。

关于这一点,远在更早的五代时期《疑狱集》中就有相关的记载,而且还是用猪做过现场实验。

但是,只用口、鼻内的烟灰判断不是非常准确,如果烧的严重,仅凭口鼻之中的烟灰并不能说明问题。死亡之后搬动尸体或者人为作假完全可以进入口鼻,电视剧中以烟灰干燥来判断,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种往往是在更深一点的气管或者食管之中发现。同样,《洗冤集录》中实际只有烟灰的描述,没有干湿的记载。

现在需要通过解剖看到更深处的支气管等处是否有烟灰,以及取血液检测碳氧血红蛋白来加强判断。

关于手脚拳缩的描述就是现在所称的“拳斗姿势”,是肌肉受到火烧之后收缩导致的,因为屈肌比伸肌更有力量,所以会导致手臂收缩起来。

在火灾现场,宋慈使用米醋和酒浇在地上显出血液来判断孟知县是先被人在这里杀害后焚尸,所使用的方法在《洗冤集录》中记载为:

“又若被刃杀死却作火烧死者,勒仵作拾起白骨,扇去地下灰尘,于尸首下净地上用酽米醋、酒泼。若是杀死,即有血入地,鲜红色。”。

这种方法的原理现在并不明确,有猜测是醋和血液中的蛋白质发生了反应,之后又用酒精作为溶剂将其浸出。但是由于当时的醋和酒与现在的酒醋在成分上的区别并不清楚,比较难说到底为什么。

况且使用这种方法,就算显现出血液,其实还是存在着逻辑问题:不能区分人血和动物血,会有造假的可能;若是被勒死或者中毒,那也没有出血的话,如何界定?若是已经腐败,形成的腐败液体中也含有较多的血液成分,那是否仍然会被误认为血液显现出来?

所以宋慈强调了“又若被刃杀死,却作火烧死者”之后才有检验血的这种操作。

现在对于现场怀疑有血液的地方,取少量泥土或者可疑痕迹,使用试纸条或鲁米诺试剂就可以在几分钟之内检验出是否有人类血液,便捷、准确又灵敏度高,即使肉眼不可见的血液仍可检出。妄图通过冲洗等办法是逃不过现在的检验的!

这一案的最后,宋慈使用了“在地面火烧使浸入地下的油脂显现”的方法来确证孟知县是被杀后焚尸的。

尸体比较油腻确实是火场中尸体的特点,也就是脂肪融化后渗出的结果,但是这与是烧死还是死后的焚尸没有关系,只要有脂肪就行,生或死并不能改变脂肪的存在。
至于重新火烤,让凝固的脂肪融化,然后沾上草灰,这种方式在《洗冤集录》中其实并没有,我没有找到其他更明确的来源。

吴淼水在检验尸体现场因为嫌尸体已经开始腐败,未经仔细检验就只写了“皮破出血,利器所伤”,被宋慈大骂了一顿,其实在书中有关于这个的强调:

“凡检验文字,不得作‘皮破血出’,大凡皮破即血出”。

后面宋慈又说“检验伤口,不测量长短、深浅、颜色以及所伤部位,何以证明就是利器所伤呢?又怎么能作为呈堂的供证呢?”

现在在尸检中对所有伤痕都要进行拍照、测量和记录,之后还要判断各种伤痕的来源,是否与死亡有关,漏过任何伤痕在未来庭审上都是巨大的漏洞。

判断死者是落水溺死还是死后被抛尸入水,电视剧中用热水从骷髅顶浇下,在下面的小纱网上有泥沙,以此判断为生前溺水身亡。对应的书中内容为:

“昔有深池中溺死人……皮肉尽无,惟髑髅骨尚在。……先点检,见得其他并无痕迹,乃取髑髅净洗,将净热汤瓶细细斟汤灌,从脑门穴入,看有无细泥沙屑自鼻孔窍中出,以此定是与不是生前溺水身死。盖生前落水,则因鼻息取气,吸入沙土;死后则无”。

这种思考方向是正确的,但是表述的有些绝对了。

生前溺死,泥沙确实可能因为呼吸作用进入咽鼓管或者鼻窦中,但是如果水中泥沙本来就少,甚至没有泥沙,那这种方法就检验不出来了。此外,泥沙也可能因为水流的带动而进入鼻腔内。腐败到只剩下头颅,泥沙也可以再从各种缝隙进入颅腔内。所以这个案例现在看来依据不算是非常充分的。

现在检验生前溺死最有力的证明是检验内脏器官、骨骼中是否含有相应水中的硅藻,如果是死后抛尸,即使较长时间的浸泡也不会有硅藻进入的。

和员外勒死了协助他杀人的男优,然后伪装成他上吊自杀的样子,被宋慈使用三个疑点识破:

1、“两脚悬虚,所踏物须倍高。”

而男优脚下的椅子,比他吊起来之后还要矮很多。

2、“喉下痕紫赤色或黑淤色,直至左右耳后发际,横长九寸以上至一尺以来。”

而男优脖子上的痕迹交于颈后,同时长一尺半。

3、“真自缢者,用绳索、帛之类系缚处,交至左右耳后,深紫色。……若被人打勒杀假作自缢,……喉下血脉不行,痕迹浅淡。”

男优脖子上有两条痕迹,一条深色的,一条白的,深色的是被人勒死然后吊上去形成了白色的痕迹。

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所思考和推断的方向也都是正确的,只是在具体数值上有些过于绝对,实际这也是全书一个普遍现象,一些数据和特征都说的比较绝对化,然而医学是没有绝对的事情的。

这个案件中宋慈还使用了“滴骨认亲”的方式来判断血缘关系:

“检滴骨亲法,谓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的生亲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俗云‘滴骨亲’盖谓此也。”

实际这种“滴骨验亲”方法和“滴血验亲”一样都是缺乏科学道理的,古人认为有血缘关系的人血液可以融合,血液也可以渗透进骨头中。假若骨头因为埋葬时间太长,已经开始风化的话,上面自然会出现很多小缝隙,此时无论是谁的血液都是可以渗透进去的。

滴血验亲则是古人在发现血型系统之前,认为子女血液来自于双亲,亲生子女的血液一定是与父母相同,是可以融合的,而不是亲生则血液不同,不会融合。

在发现血型系统并阐明其遗传规律之后,现在我们不同人的血液混在一起,可能几乎没有变化或发生红细胞的凝集反应,不过这两种看起来都是血液可以混合在一起,并不会出现像水和油一样截然分开的现象,想来古人可能将红细胞的凝集后与血清的分离认为是不相融合的表现吧。

使用血型来进行亲子鉴定的误差比较大,例如父母双方为A型和B型,在不确定他们的血型基因情况下,理论上他们的子女出现A型、B型、O型和AB型四种血型中任何一种都是可能的。而且拥有某一血型的人有很多,相同血型的人除非进行基因检测,否则单单从血型来看是无法区分两个有相同血型的人哪一个才是亲生的子女。

在这一案件中描述了使用砒霜杀人之后的尸体表现:

“砒霜……遍身发小疱,作青黑色,眼睛耸出,舌上生小刺疱绽出,口唇破裂,两耳胀大,腹肚膨胀,粪门胀绽,十指甲青黑。”

如果按照剧中“口服砒霜急性死亡”的话,应当出现的主要是消化道反应,腹痛、恶心、呕吐等等,皮肤损伤一般见于由皮肤直接接触砒霜或者慢性中毒的时候。

砒霜可以破坏细胞内的呼吸酶,导致细胞死亡,引起呼吸衰竭,所以尸体确实可能会出现“十指甲青黑”这样的窒息表现。

此外,剧中多次提到使用银针检验毒物,这也是很多电视剧中常见的场景,实际上大多检验的就是砒霜,古时因为生产技术落后,砒霜里会伴有少量的硫和硫化物。硫和硫化物与银接触,可以使银针的表面生成一层黑色的“硫化银”。而到了现代,生产砒霜的技术进步了,硫和硫化物的含量很低,已经不会引起银的明显改变了。

所以,古时候实际检验出来的是硫而并不是砒霜这个物质。由于尸体腐败也会产生硫化氢,这也是尸臭的重要组成成分,用银针去试探尸体内是否有毒,银针可能也会因为接触到腐败产生的硫化氢而变黑,并不一定就有砒霜的存在。

在这个案件刚开始的时候有一个小插曲,一个地痞无赖污蔑自己被两个商人打伤。宋慈验看伤痕后说:“这是用榉树的树叶罨制成的伤,可以乱真但经不起检验。因活人血脉流通,如果被利器或拳脚所伤,皮下淤血那是要隆起肿块,而你皮质嫩滑、白而又细。”这一小段在《洗冤集录》中也是以一个小案例的形式出现的:

“南方之民,每有小小争竞,便自尽其命而谋赖人者多矣。先以榉树皮罨成痕损,死后如他物所伤。何以验之?”
“看其痕,里面须深黑色,四边青赤,散成一痕而无虚肿者,即是生前以榉树皮罨成也。盖人生即血脉流行,与榉相扶而成痕。若以手按着痕损处,虚肿,即非榉皮所罨也。若死后以榉皮罨者,即苦无散远青赤色,只微有黑色。而按之不紧硬者,其痕乃死后罨之也。盖人死后血脉不行,致榉不能施其效。”

根据受到外力打击导致损伤之后会产生皮下出血,相应损伤部位的的皮肤会肿胀变硬,而使用榉树树叶伪造的伤则没有这种表现。

判断活体损伤属于法医临床学范畴,因为损伤程度、伤残等级直接与是否构成犯罪和经济赔偿相关,所以往往受害人希望鉴定的等级越高越好,而伤人者自然希望越轻越好。尤其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也会有人假装受伤,自残来增加严重程度,这样形成的损伤在法医专业上称之为造作伤。识别造作伤是法医临床学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

电视剧中通过苍蝇嗜血来识别作案凶器的方法确认了杀人凶手,这个方法在《洗冤集录》中记载为一个小案例:

“有检验被杀尸在路傍,始疑盗者杀之。及点检,沿身衣物俱在,遍身镰刀斫伤十余处。检官曰:“盗只欲人死取财,今物在伤多,非冤仇而何?”遂屏左右,呼其妻问曰:“汝夫自来与甚人有冤仇最深?”应曰:“夫自来与人无冤仇,只近日有某甲来做债不得,曾有克期之言,然非冤仇深者。”检官默识其居,遂多差人分头告示侧近居民:“各家所有镰刀尽底将来,只今呈验,如有隐藏,必是杀人贼,当行根勘!”俄而,居民赍到镰刀七八十张,令布列地上。时方盛暑,内镰刀一张,蝇子飞集。检官指此镰刀问为谁者?忽有一人承当,乃是做债克期之人。就擒讯问,犹不伏。检官指刀令自看:“众人镰刀无蝇子,今汝杀人血腥气犹在,蝇子集聚,岂可隐耶?”左右环视者失声叹服,而杀人者叩首服罪。”

这样利用苍蝇嗜血,聚集在有血的镰刀上从而识别出作案凶器的思路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从证据的角度来讲却并不严谨,倘若是动物血液也会有苍蝇聚集,假如有两把以上的镰刀都有苍蝇又该做何解释?现代法医可以通过灵敏的试剂来快速判断是否为人血,如果是,则后续的物证鉴定可以确认刀上血液是否为被害人的,这样形成的证据就具有非常高的证明力了。

该案中宋慈提到了“蒸骨法”和“涂墨法”来检验骨骼上是否有伤:

“检骨须是晴明。先以水净洗骨,用麻穿定形骸次第,以簟子盛定。却锄开地窖一穴,长五尺、阔三尺、深二尺,多以柴炭烧煅,以地红为度。除去火,却以好酒二升、酸醋五升泼地窖内,乘热气扛骨入穴内,以藁荐遮定,蒸骨一两时,候地冷取去荐,扛出骨殖,向平明处,将红油伞遮尸骨验。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路微荫,骨断处其接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
“一法:浓磨好墨涂骨上,候干,即洗去墨。若有损处则墨必浸入,不损则墨不浸。”

这种对骨头进行熏蒸,然后使用油伞检验骨伤的方法有一定的科学道理,这是利用了红油纸伞可以过滤一部分波长的光,而只让特定波长的光进来,在这样的条件下发现一些细小难以发现的伤痕,这与现在使用紫外线来查找细小伤痕的做法一样都是利用了光学原理。但是依靠这种方法得出确定性的结论却并不是很可靠,影响因素有很多,例如死亡的时间,死亡的方式等等。

用是否出现“血荫”来判断生前还是死后伤是有道理的,这在全书还有多处提到。

出血是一种生活反应,活着的机体才会在受到损伤之后产生出血,并且血液进入组织内。死亡后切断血管形成的伤口虽然也会有血液流出,但往往只在表面,不会进入组织内。不过如果在受伤后极短的时间内就死亡的话,这种出血表现也并不会很明显了。

至于后面使用“涂墨法”进行检验则与前面滴骨验亲的风险一样,假如骨头因为埋葬时间较长,已经发生风化出现小孔,则墨水也可进入,只能说这样的方法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以现在的眼光看来是欠缺严谨性的。

而且这样熏蒸全部骨头,会对骨质产生不可逆转的破坏,这在现在法医检验中是不允许的,即使要进行破坏性的检查,也应只取小部分样品,其余检材可以进行其他检验或妥善保存以备可以复查。

电视剧中,宋慈的老对手刁光斗在研读了《洗冤集录》后,根据其中关于死亡时间推断的内容,精心伪装了一具尸体,虽有破绽,但仍然对宋慈判断死亡时间造成了很大的干扰,以致出现了误判,冤枉了他人。

关于死亡时间的问题,在《洗冤集录》中称之为“四时变动”,变动指的就是尸体死亡之后的腐败变化,书中详细的记录了在四季温度不同的条件下,经过一定时间后尸体会有什么变化。

“春三月、尸经两三日,口、鼻、肚皮、两胁、胸前肉色微青。”

“肉色微青”是对尸绿的记载,尸绿是因为尸体腐败产生的硫化氢与血红蛋白发生反应,产生了绿色物质,因为肠道内有大量细菌,腐败很快,所以尸绿往往从腹部最先出现。

“夏三月,……经三日,口、鼻内汁流蛆出,遍身胖胀,口唇翻,皮肤脱烂,疱胗起”。

这里的“遍身胖胀,口唇翻”是对尸体严重腐败后现象的形象描述,因为腐败会产生大量的气体,这些气体积聚在腹腔、皮下组织内,导致尸体像气球一样涨起来,可以比原本膨胀非常多,所以形象的称之为“巨人观”。

《大宋提刑官Ⅰ》全片所涉及到与法医鉴定相关的主要相关内容就是这些,而这与整本《洗冤集录》相比,十之一二都尚未达到。这里再简单列举几个,大家可以感受一下先人的智慧。

“尸首日久坏烂,头吊在上,尸侧在地,肉溃见骨,……齿赤色,及十指尖骨赤色者是。”

这是对“玫瑰齿”这种现象的描述,现在认为这是窒息过程中形成的,对判断窒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并不是窒息的必然特征。

“若生前溺水尸首,男仆卧、女仰卧。……两手拳握,腹肚胀,拍作响。……头与发际、手脚爪缝,或脚着鞋则鞋内各有沙泥,口、鼻内有水沫及有些小淡色血污,或有搕擦损处,此是生前溺水之验也。盖其人未死,必须争命,气脉往来搐水入肠,故两手自然拳曲,脚罅缝各有沙泥,口、鼻有水沫流出,腹内有水胀也。”

这是判断生前入水的一些表现,说的非常有道理。其中,“男仆卧、女仰卧”这个经过长久的观察,确实是水中尸体的一般规律,现在认为这与男女骨盆形状的差异、脂肪分布不同等原因导致的重心不同有关。

“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肋后、腰、腿内、两臂上、两腿后、两曲 、两脚肚子上,下有微赤色。验是本人身死后,一向仰卧停泊,血脉坠下,致有此微赤色,即不是别致他故身死。”

这是关于尸斑的记录和描述,对其形成原因的解释也很正确,确实是由于死亡之后血液向低下部位积聚形成的。不能误认为是被击打后形成的伤痕。

“其被伤人见行凶人用刃物来伤之时,必须争竞,用手来遮截,手上必有伤损。”

这是关于“抵抗伤”的记载,别人用刀来伤人,常人都会用手去抵挡,这样在手上就可能会出现伤口,是对杀人行为有所抵抗的表现。

“凡验杀伤,……如生前被刃伤,其痕肉阔、花文交出;若肉痕齐截,只是死后假作刃伤痕。如生前刃伤即有血汁,及所伤痕疮口、皮肉、血多花,鲜色,所损透膜即死。若死后用刀刃割伤处,肉色即干白,更无血花也。盖人死后血脉不行,是以肉色白也。……活人被刃杀伤死者,其被刃处皮肉紧缩,有血荫四畔。若被支解者,筋骨皮肉稠粘,受刃处皮肉骨露。死人被割截尸首,皮肉如旧,血不灌荫,被割处皮不紧缩,刃尽处无血流,其色白,纵痕下有血,洗检挤捺,肉内无清血出,即非生前被刃。”

这一段是对判断锐器损伤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特点的集中阐述,判断的关键就在于伤口是否有生活反应,包括出血、肌肉收缩等等,认识的已经十分到位了。实际上,现在对损伤的判断仍然是这样的原理。

“凡服毒死者,尸口、眼多开,面紫黯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俱青黯,口、眼、耳、鼻间有血出。甚者遍身黑肿,面作青黑色,唇卷发疱,舌缩或裂拆、烂肿、微出,唇亦烂肿或裂拆,指甲尖黑,喉、腹胀作黑色、生疱,身或青班,眼突,口、鼻、眼内出紫黑血,须发浮不堪洗。”

古时候可以导致人中毒死亡的物质多集中在有毒动植物和有限的几种化学品,大多会出现这样的表现,而现在随着各种人工合成的有毒物质的出现,中毒的表现越来越多样化,很多中毒是没有这样明显的异常表现的,通过经验已经远远不能准确判断中毒了。

在雷震死一节中有这样的记载:

“胸、项、背、膊上或有似篆文痕。”

这应该是对雷电击中人体后可能会产生的“雷击纹”的记载,在体表皮肤出现红色纹路,像树枝一样发散,其产生原因现在认为是皮下血管麻痹造成的。

在古时讲究男女授受不亲,宋慈却在书中直接强调:

“凡验妇人,不可羞避。”

对孕妇“死后分娩”的记载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有孕妇人被杀。或因产子不下身死,尸经埋地窖,至检时却有死孩儿。推详其故,盖尸埋顿地窖,因地水、火风吹,死人尸首胀满,骨节缝开,故逐出腹内胎孕孩子。”

死后分娩是因为死亡后尸体腐败,腹腔内产生大量的腐败气体,气体推挤子宫内的胎儿从阴道内排出。

虽然宋慈认为死后分娩是受到了“地水、火风吹”,这种说法现在看来并不科学,但是对这一现象的记载还是可以证明其客观记录现象的严谨认真。

在最后的“救死方”部分中,有这样的记载:

“若缢,从早至夜虽冷亦可救;从夜至早稍难。若心下温,一日以上犹可救,……一人微微捻整喉咙,依先以手擦胸上散动之……。水溺一宿者尚可救,捣皂角以棉裹纳下部内,须臾出水即活。”

上吊者从早到晚即使尸体已经冷了仍然可以救治,溺水一宿也可以救治,现在看来这样的描述不免有神话之意。不过其中的“一人微微捻整喉咙,依先以手擦胸上散动之”可以理解为现在按压胸部进行心肺复苏的雏形。

尽管囿于客观认识和条件限制,《洗冤集录》中的很多内容现在看来是不够准确,甚至是完全错误的,原因大多是因为没有完整而系统的人体解剖学知识导致的。

如对人体骨骼数量的描述:

“人有三百六十五节,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

这种将人体骨骼与一年有多少天数联系在一起而得到的结论就是明显错误的。

对自刎后存活时间的描述:

“凡自割喉下,只是一出刀痕。若当下身死时,痕深一寸七分,食系气系并断。如伤一日以下身死,深一寸五分,食系断,气系微破。如伤三五日以后死者,深一寸三分,食系断。”

这里宋慈认为食管是在气管前面,故存活时间长的是食管断了而气管未断,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实际人体食管在气管后方,外部刀伤若从正面伤及食管,则其前方的气管必然也会受到损伤的。而且这种将伤口深度和存活时间结合的想法也并不科学。割喉最主要的死因还是伤及大血管导致的大量失血死亡,那时候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男子骨白,妇人骨黑。妇人生,骨出血如河水,故骨黑。”

认为女性有月经周期,出血导致骨黑,而男人没有则骨白,这种用骨骼颜色来区分性别的说法也是并没有科学依据的。

“凡有死尸肥壮无痕损,不黄瘦,不得作病患死。”

这种说法太绝对了,肥壮的人一样可以因病死亡,最常见于肥胖人的冠状动脉粥样斑块导致的冠脉堵塞,引起急性心肌梗死导致死亡的案例也是比比皆是。

“真自缢者,用绳索、帛之类系缚处,交至左右耳后,深紫色,眼合、唇开、手握、齿露,缢在喉上则舌抵齿,喉下则舌多出,胸前有涎滴沫,臀后有粪出。若被人打勒杀假作自缢,则口、眼开,手散,发慢,喉下血脉不行,痕迹浅淡,舌不出,亦不抵齿,项上肉有指爪痕,身上别有致命伤损去处。”

区分自缢还是被人杀死后伪装自已的描述。大体上看起来很有道理,只是有一些现象不是绝对出现。这也是医学学科一个区别于很多学科的显著特点,医学上可能会罗列很多的症状、表现,然而这些症状不能生硬的套用,比如出现了咳嗽,这可以是感冒的表现之一,但是并不能说咳嗽了就一定是感冒。医学因为面对的是动态的人体,每个人又都不一样,是不能刻舟求剑,死板教条的。

“凡男子作过太多,精气耗尽、脱死于妇人身上者,真伪不可不察。真则阳不衰,伪者则痿。”

自古传统医学就有“一滴精,十滴血”的说法,民间也广泛流传有“精尽人亡”的传说,这一小段也算是对这种传说的佐证。不过根据现代医学目前的认识来看,这样的说法找不到支持的科学证据。现在大多数在性生活中发生猝死的案件,最终基本都在进行了病理切片后,找到了心脑血管方面的疾病,是因为性生活过程中过于兴奋而死亡的。

书中还有一些带有明显时代特点的记载,如:

“若真自缢,开掘所缢脚下穴三尺以来,究得火炭方是。”

意思是如果真的是上吊自杀的,在自杀处脚下有火炭。这话说法曾经让人们迷惑不解。这是一个比较难以理解的说法,后来到宋慈的家乡,也就是现在福建北部一带走访,了解到当地有一种风俗,土葬时候要在墓坑中生火来暖坑的习俗。据此推测,自缢的人想自己来生可以投个好胎,所以换好新衣服,给自己烧上火炭来营造一方热土。下文出现了“验所着衣新旧”也可以对这种说法作一定的印证。

不过这些都瑕不掩瑜,小小的不足是完全不能埋没《洗冤集录》的伟大之处的,对前人的思想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领略了《洗冤集录》的伟大之后,很多人都曾担心:

像这样的涉及犯罪、侦查、破案的影视作品,小说文字等等,会不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进行有意识的伪装或者掩盖来逃避打击呢?

在《大宋提刑官》中,宋慈也有这样的担忧,曾经一度想毁掉《洗冤集录》,但是英姑对他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这本书终究还是利大于弊的。

随着对尸体表现、死亡现象的不断深入研究,对着科技不断进步,侦查手段的不断升级,想逃避打击已经是非常非常困难的了,越是有意识进行破坏和伪装,越是可能留下更多的证据来揭露犯罪。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凡是试图挑战法网的,最后都会被法网紧紧束缚!

其实国产剧优秀之作太多太多,只是我们很少去发现而已。

《大宋提刑官》豆瓣评分:8.9

每每提到好看的国产剧,我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部就是《大宋提刑官》。

全剧十一个案子波及面由浅入深,慢慢涉及南宋偏安朝廷的统治中枢。在我看来,宋慈虽是法医鼻祖,全剧也以破案为引子。但是《大宋提刑官》的并不以推理探案为重点,其核心反映截然不同为官之道。以案讲官场,再借古讽今。这才是这部剧最高明的地方。

宋慈自始至终保持着偏执一样的的刚正不阿,与那个已经烂到骨子里的将亡官场正面交锋,即便入狱涉险,也傲然独立。正应了后世郑板桥的诗: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西南北风。

当然此剧还有一大出彩的地方——配角个个养眼,人人演技在线。随便从中拎出一个案件出场的小配角也能完爆当今各大鲜肉花旦。

尤其是大反派郭达的刁光斗,智商、气势、计谋一度都压过了主角宋慈,宋慈唯一一次失手也是拜他所赐。更没想到的是,搞笑出身的郭达老师演起反派来是这么的惊艳。

而片尾曲《满江红》则是点睛之笔,也是全剧的总结更是一首令人慨叹的悲歌。

残月升 骤起烈烈风 尽吹散

可以说喜欢看国剧的朋友,若是没看过这一部,那真算是白看了。

最后,推荐去B站看此剧,一是清晰度太感人,二是可以换一种口味,试一试开着弹幕看正剧笑到生活不能自理的体验。所谓什么大宋刨坟官、大宋捉奸官这些梗太特么扯了。

《走向共和》豆瓣评分:9.6

毫无疑问,《走向共和》是一部伟大的作品,永远不会过时。拍摄这样一部电视剧制作者不仅有才华、功力还有非凡气度和超俗的历史大局观。

大变革时代的历史洪流与人物命运相互激荡,铸造了这样一部史诗般的国剧。

《大明王朝1566》豆瓣评分:9.6

《走向共和》原班打造。张黎2003年拍了《走向共和》,2007年又拍出了这一神作。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呢,就好像当年金庸先生连载完《天龙八部》,你觉得这该是武侠的巅峰尽头了吧,谁能想到老爷子又写了《笑傲江湖》、《鹿鼎记》,一句话来说就是神了。

《武林外传》豆瓣评分:9.3

我没有经历过《我爱我家》的时代,所以在我心里最巅峰的情景喜剧就是《武林外传》。

嘿,兄弟!我们好久不见你在哪里
嘿,朋友,如果真的是你,请打招呼!
嘿,兄弟!我们好久不见你在哪里
嘿,朋友,如果真的是你,请打招呼!

此生最遗憾的事情之一就是《武林外传》没有了后八十回。

《地下交通站》豆瓣评分:9.0

下饭神剧。贴几段对白你就明白了。

1.贾贵(问杨宝禄):你他妈的怎么一脸杀气阿?
杨宝禄:当然了,呆会我的杀驴
贾贵:阿!那你可得提前告我一声
贾贵:我,我tm的害怕!

2.. 贾队长队黄金标说:皇军没来的时候你欺负我,皇军来了还欺负我,那皇军他妈的不是白来了。

3.贾贵被剥了上衣出现在鼎香楼,众人大笑,贾贵怒斥到:“笑什么笑?谁都不许笑”,但看到日军士兵也在座,马上弓身赔笑道:“皇军,您笑您的!”

就是冲着贾队长这脸面,你也不能不去看。

何谓山影篇?山影即是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有句话说的是山影出品,必属精品。像山影这样量大质优的电视剧制作中心,堪称国剧里的一股清流。

《闯关东》豆瓣评分:8.9

前半部分就是一段奇男子的拓荒史诗,看朱开山如何斗智斗勇成就家业,处处有着男人独有的浪漫。后半截主题升到家国情仇,但编剧似乎有些跑偏了,越编越不靠谱。总之,前半截神作,后半段佳作。

《大染坊》豆瓣评分:8.9

这部剧是最好的商战国剧,没有之一。剧中商业运行、竞争种种手段让我大开眼界。

此剧的编剧陈杰就是商人出身,《大染坊》主人公陈寿亭就是以其祖父为原型。

《父母爱情》豆瓣评分9.0

50年相识、相知、相爱的爱情故事,平淡里难以自己的汹涌,击打每一个人的心。

《北平无战事》豆瓣评分:8.8

此剧除去看国民党如何内斗失人心,配角飙戏也是一大看点。陈宝国、焦晃、倪大红、祖峰、王庆祥一众老戏骨,个个都是某足了劲,就差撕开频幕跳出来了。反而,主角刘烨影帝最平凡,中规中矩。

《琅琊榜》豆瓣评分:9.1

二流佳作吧。单谈我的感受的话,此剧确实良心,奈何原著太弱,本身就没有成神剧的好底子。但经过山影一调教,也成了耐看的作品。

《琅琊榜》的朝堂之争比起《大明王朝1566》来简直儿戏,死线太多也是硬伤。但也实属难得了,值得一看。

特别篇自然是私心所致,偏爱的那部分了。

《红色》豆瓣评分:9.2

我知道有人提过了。但是我爱陶虹,我爱张鲁一,我爱周一围!

用豆瓣上的话来说就是:

看完就空虚 见人就安利

《我的团长我的团》豆瓣评分:9.0

看过这部剧,至今不管张译演过多少角色,我仍叫他小太爷。

5.惊喜篇:《舞乐传奇》豆瓣评分:8.8

今年下半年才看到的剧,超乎意外的惊喜。

林更新、秋瓷炫,没一个我看好的演员。但这剧却人人演技在线,剧情步步高潮,推理、反转、悬疑玩的游刃有余。

具体来说,《舞乐传奇》是那种能一口气20集甚至一口气42集的国剧。

最后推荐一下,B站上有的剧大家一定要去B站看,开着弹幕看,因为实在是太特么搞笑了!《舞乐传奇》《红色》《大宋提刑官》B站上都有。

喜欢呢,可以点个赞。谢谢!

“千古悠悠,有多少冤魂嗟叹。”

十三年过去了,我再也没听过任何一个电视剧的片尾曲能够超越这一句。

当深沉的男声悠悠吐出这一句的时候,我感觉就像被一把巨手拖进了冰冷刺骨的黑暗深潭。

到现在我都忘不了,被《大宋提刑官》里的紧张气氛握紧心脏的感觉。

《大宋提刑官》,这部电视剧根本不像是当时那个时代的电视剧会有的水平,不论是画面、情节、选角、服化道、演员呈现、气氛营造、片头片尾曲,都是90分以上的水准。

甚至到现在,我也没见过哪部电视剧可以在整体素质上超越他。

唯一能够让我想到和它相提并论的片子是《大明宫词》,那部有着莎士比亚基因的纯美的长诗。

主角何冰就不用说了,人艺出身,国家一级演员。罗海琼也没话讲,其他演员的完成度也超高,但是这部剧里最让人惊艳的必然是郭达。

过去,他只是一个春晚上脑门锃亮的谢顶中年大叔,而在这部剧里,他才是一个完完全全让人信服的演员。

是反派但不虚假不做作,最后撕破脸嚣张对峙的一幕更是经典,当时的神态语气配上台词,简直让人毛骨悚然!那一刻真的感到发自内心的绝望,乃至于我现在想起来里面的角色,都已经忘记了郭达的名字,而只记得刁光斗。

里面最富盛名的莫过于宋慈和刁光斗正面刚的这段,气势压人,言辞犀利,最重要的是里面的台词句句诛心,乌云压顶一般扑面而来。

(不知道怎么存视频,大家自己去B站看吧)

最后奉上当年秒杀我的歌词,太精彩了,曾经专门摘抄到小本本上。

千古悠悠,有多少、冤魂嗟叹。
空怅望、人寰无限,丛生哀怨。
泣血蝇虫笑苍天,孤帆叠影锁白链。
残月升、骤起烈烈风,尽吹散。

滂沱雨,无底涧,涉激流,登彼岸。
奋力拨云间,消得雾患。
社稷安抚臣子心,长驱鬼魅不休战。
看斜阳,照大地阡陌,从头转。

“社稷安抚臣子心,长驱鬼魅不休战。

看斜阳,照大地阡陌,从头转。”

既然提到了《大明宫词》,就顺便再说两句吧。

《大明宫词》是中国电视剧里非常奇妙的一个存在。从画面到情节,到配乐和服化道,都不是以一部电视剧的姿态存在,而更像是一部长诗,被切分成了几十集而已。你看他的时候,会感觉更像是在看一出优雅的古典舞剧。

莎士比亚风格的台词,缓慢的节奏,悲剧的内核,神来之笔一样的配乐和独白,优雅但绝情的皇室贵族。这一切都太美了。

我读过《大明宫词》的小说,完全是散文诗一样的作品。

“我从未见过如此明亮的面孔,以及在他刚毅面颊上徐徐绽放的柔和笑容。我十四年的生命所孕育的全部膘脆的向往终于第一次拥有了一个清晰可见的形象。我目瞪口呆,仿佛面对的是整个幽深的男人世界。”

“阳光很和善,一叶小舟轻泛于太液池温暖平静的水面上,船头坐着太平与韦氏,两个人的脚伸进水里,激起一股持续的白色液花。

女人的美分几种,一种热情似火,就像胡姬摆动的肚皮;一种柔情似水,就像早就喂了鱼的魏国夫人;一种矫情似狐,妖媚惑主,如韦氏。而最高级的恐怕要算是风情万种,缠绕不去,如同我们对面的那种美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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