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自己银行卡取保候审要多少钱多少钱?

如果后续没有任何事情,也没有再起诉就不需要律师了,但是后期被起诉或者还要判刑的话就需要专业的刑事律师处理案件了

你这个案件是涉及的银行卡比较多,帮信罪不是看流水,而是看你的行为和获利,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看律师能不能在争取到减刑缓刑吧,一般没有确定好不建议直接签认罪认罚书,因为这样律师为你争取的空间就不大了

如果家庭经济不行就不要再找律师了,浪费钱,家庭可以当事人也想要争取一下的话就找个专业的刑事律师代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需要专业的刑事律师这边都可以为大家减刑推荐

2016年8月23日,我未满十八岁,因为买卖银行卡,被公安部门抓进去看守所一个月之后了,然后快过一年了,检察院又叫过去,重新办理了取保候审。请问我还会被判刑吗?

  • 取保候审超过一年应当要求司法机关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或者交纳,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安机关将胡某取保候审长达十三个月,已超过了法定期限,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 你好,可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你好,可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

  • 刑事拘留就涉嫌犯罪,取保候审后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实刑就会坐牢。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

  • 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的,应该在不同的阶段提出申请,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审判阶段向法院取保。申请取保要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由家属或者律师申请。如果申请通过,一般要财保或者人保,如果财保直接交保证金,人保要找条件合适的保证人,人保财保只能择一适用。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当事人只要符合以下取保候审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 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这是对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间内侦查终结案件。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

  近日,杭州富阳警方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严密侦查之后,展开收网行动抓获了在富阳工作的吴某和粟某等犯罪嫌疑人。

  吴某在富阳做外卖骑手,今年4月因手头缺钱,他以800元每套的价格,出售了2套“银行卡四件套”给了某同事。每套“银行卡四件套”包括银行卡、U盾、电话卡、身份证电子图片等。

  吴某去移动公司办了两张电话卡,又去了两家银行分别办了银行卡,还将身份证照片拍给了同事,整个过程就花了半天时间,1600元就到手了。

  几天后,在和同事的聊天中,吴某得知,同事从他这里购买的两套银行卡,2000元总价卖给了一位叫“阿龙”的上家。吴某从中看到了“商机”,于是直接联系到了“阿龙”。

  随后,吴某便从自己身边人下手,看到有缺钱的同事,就介绍他们去“办卡”赚钱。他先后向同事粟某等人,以800元每套的价格收购了4套银行卡,从中赚取差价。据吴某交代,他自己也知道这种行为违法,但禁不住利益的诱惑,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

  最终,该团伙中的“卡头”吴某等人、出售方粟某等人都被警方抓获。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在明知上家可能利用银行卡等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那么对于收集银行卡提供给上家的人,如何从证据角度为其出罪呢?

  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根据该条可知,构成帮信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而实务中判断情节严重与否往往会考虑上述款项中的第2、4项,即支付结算金额有无达到二十万元?违法所得有无达到一万元?在客观行为完全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情况下,已经无法改变办案机关的对该案的定性,那么就只能从证据入手,寻找当事人的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证据。

  前段时间允道刑事团队就代理了一件这样的收集银行卡又出售给上游犯罪人员的案件。在客观行为上,当事人完全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要件,从定性上无法辩护。

  于是允道刑事团队从证据入手,核对了案卷中的一千多页银行卡流水、支付宝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等,发现在有足够证据证明的当事人的支付结算金额只有五万元,并未达到情节严重要求的二十万元的标准。

  除此之外,结合当事人的供述、受害人的陈述以及相关证人的证言等证据,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也即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故本案当事人虽然客观上实施了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为要件的行为,但无足够证据证明其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因此其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当事人因此可以出罪。

  允道刑事团队代理了不少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而被指控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名的案件,也接到了很多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家属的咨询。

  虽然在行为方式上大同小异,要么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上家,要么收集一些他人的银行卡再提供给上家赚点差价。但是每个案件的侧重点却各不相同,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可能出现”一招鲜,吃遍天“的情况。

  但允道刑事团队可不止“一招”,一类案件做的多了,杭州各个公安承办的案件都代理过了,加上每周固定的内部学习讨论,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招式”。往往通过会见当事人、阅取全卷就能大致判断案件的侧重点、办案机关的办案倾向。

  但允道刑事团队仍要提醒广大朋友,断卡行动愈演愈烈,可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去冒判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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