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怎么维权

“职业打假人”还是“较真的维权者”?揭秘一万份判决书背后的职业打假江湖

5月16日,一份由重庆某高校法学院副教授赵长江团队作出的数据报告指出,凭借最高的案件数量、全国第二高的一审胜诉率,重庆已经成为全国职业打假人最多的城市。而150碗扣肉案后,重庆的职业打假人们明显感觉到氛围的变化,更多的人开始观望。5月30日,重庆市沙坪坝区。走进超市之前胡勇打开了手机录像,画面摇摇晃晃,背景音乐嘈杂。在米面油区,一堆套着塑料袋的皮蛋堆在散货区,除了标签其他都无。他随手摸了3枚皮蛋,共计4.5元。所有过程都被完整录下来,日后将变成诉讼证据,按胡勇的经验,这3枚皮蛋最终将因为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必要信息的标签,而被认定为三无产品,商家也面临1000元的索赔。

  类似的案子,胡勇已经打过数百次之多,即使他十分反感被称为“职业打假人”,但打假确实已经成为他生活的重要部分。5月16日,一份由重庆某高校法学院副教授赵长江团队作出的数据报告指出,凭借最高的案件数量、全国第二高的一审胜诉率,重庆已经成为全国职业打假人最多的城市,打假人“抱团打假”成为趋势。赵长江提出:“警惕职业打假人变恶龙”。数据之下,是重庆某连锁超市一年被起诉933次,也有茶商一次被诉赔偿八九万元,最终关店。有商家认为,职业打假人已造成重庆市营商环境的恶化。

  但在职业打假人看来,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并且切实推动了重庆商家的自我改进。胡勇长期关注商超食品,在赵长江的报告中,他被认定为某打假团体的核心成员,“打假的前提是有假,没道理我们打一次假货是屠龙少年,打十次就变成恶龙吧?”一位接近重庆法院系统的人士告诉记者,对于职业打假这一行为,此前重庆总体上氛围确实较为宽松。但在近来特别是“150碗扣肉”案后,法院系统已“受到了触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职业打假人确实已经引起重庆高院的关注,但就此话题暂时无法接受进一步采访。记者多次致电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150碗扣肉案后,重庆的职业打假人们明显感觉到氛围的变化:立案变得困难,曾经被支持过的类似案例被驳回的比例增高……重庆市司法系统在职业打假这一领域是否会转换思路,重庆职业打假人将走向何方,无论被打假方还是打假者,都在密切关注。

四川人胡勇于2010年来到重庆,经营过火锅店,搞过烧烤,最后意外发现打假是条挣钱的路子。2016年,他开始进入职业打假人行业。“我主要打超市1000元的那种单子。”胡勇说,他是“小单流”打假人的代表,擅长寻找超市的各类问题商品,包括商品包装不规范、过保质期、标签不合规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消费者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要求商家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算为1000元”,由此,单次购买价格不足100元的食品,胡勇也可以主张1000元赔偿。36岁的胡勇看起来很普通,长相普通、穿着普通,但他已经是重庆本地叫得上名号的职业打假者。在裁判文书网上以“胡勇”作为原告关键词进行检索,共有551件案件,其中本人提起诉讼468件,其余为担任李娟、胡涛、殷庆、杜文江、彭育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六人在多个案件中互为委托诉讼代理人,总计提起诉讼1461件。和胡勇的“小单流 ”不同,90后职业打假人阿玖更多专注于保健品和酒类等商品,擅长大金额标的打假。和胡勇一样,阿玖看起来也很普通。普通的T恤,普通的牛仔裤,普通的运动鞋。“普通”几乎是职业打假人的入行标准之一。入行之前他是保健品销售员。“我们公司有个产品卖得很好,然后市面上就出现很多假货,每年我们都要打好多官司。”观察了一段时间后他发现,打假这件事能赚钱,“我就辞职做打假了。”随后,阿玖来到重庆,拜了“师父”,正式踏入职业打假人的江湖。

  进入这个行业的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阿玖的团队里,邢钧和阿旺是从外地前来投奔。邢钧20岁出头,爷爷奶奶曾长期买三无保健品,后来相继患癌去世。他坚信那些被销售员塞进自己家里的床垫、 净水机以及吃不完的瓶瓶罐罐,直接导致了老人的生病去世。后来他在网上看到了阿玖的视频,从家乡到了重庆。“我打假就是要报复。”他咬着牙说出这句话。来自广东的阿旺也是从网上找到的阿玖。他曾经是一名室内设计师,但这份工作让他感觉无趣。“我觉得我是想要匡扶正义的人。打假这份工作,很接近我的性格。”他是阿玖交了学费的徒弟,已经在后者手把手的指导下打过官司并胜诉,“拿到判决书的时候,是觉得有成就感的。”成就感和正义感这两个词,多次出现在采访中。和胡勇相熟的向志入行前是一家地图软件公司的话务员,他说曾看到一个职业打假人的新闻。“那大哥肉眼可以辨别红宝石的真假。”他语气兴奋地回忆,当时如何被对方的高额收益震住,又如何为这种厉害的本事折服,“好神奇,还有这种职业!”正式进军打假领域后,胡勇做了一年的举报投诉,才敢踏入“诉讼”的大门,他至今记得自己第一次尝试起诉商家的情形。“网上查的时候觉得自己都懂了,真的打官司,发现每个步骤我都不知道,每个步骤都有错。”他回忆自己站在法庭上,被法官一连串的问题问得一脸蒙,“法官最后干脆直接问我,你师父是谁?怎么什么都不教你的?”胡勇说自己没有师父,“就这样错一步改一步,自学成才”。“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觉得职业打假人赚钱容易的,都没看到背后的投入。”向志掰着手指算学习成本,“从入行能独立打官司,没个一两年做不到。然后造假的人技术每天都在提升,我们也要同步更新知识库。”在他看来,做一个职业打假人需要的知识储备,“等于读一个研究生”。

  “线下可端窝,线上可曝光”

  5月29日,一份来自河南的EMS快递送到阿玖位于重庆巴南区的办公室,里面装着关于某品牌“复合饮品”的检验报告。“含有西布曲明。”他随手唰唰撕开,把报告扯出来一看,表情没有任何变化,“这是减肥药里常见的违禁成分,郭美美第二次坐牢就是因为卖含有这东西的减肥药被抓的。”西布曲明曾被广泛应用于减肥药,因会增加严重心脑血管风险,2010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全面叫停我国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拿到检测报告之前他已经买回5万元的货,满满几大箱,堆在窗户旁边。在当初看到饮品的实物时,他立刻认定这是假货。报告被他装回信封,随手放在了沙发旁边的一堆纸箱上。这些箱子印着“贵州茅台镇”的字样,类似的“茅台酒”在这间约80平方米的房子里到处都是,一共106箱。“买来的价格大概十多万元,分别从五六个商家处买来。”他打开一个箱子,里面装着6瓶除了没贴标签、长得和茅台酒几乎一模一样的酒,“内供酒、原厂酒、茅台镇酒,都是差不多的说法吧。要么是贴了标签的假货,要么就像这种,标签都没有。”

  通常,出于对风险的考虑,阿玖不在同一个商家买太多货物。“一方面会考虑一个案子金额太大了,打官司的时候有风险,另一方面,我们打假,他知错就改就行,没必要一次把一个商家打垮。而且一个店,一赔十,你买个十万他就要赔一百万,买多了,赢了也可能拿不到钱。”阿玖有自己的视频账号。从2020年6月开始,他就在网上发各类和职业打假人有关的视频,“职业打假人”这个标签是阿玖给自己的视频账号取的名字。“阿玖”是他给自己取的代号——他的真名很普通,但他仍十分谨慎地保护这个名字不被泄漏出去。视频里,阿玖穿着黑色连帽衫,戴着黑色口罩,“倡导全民打假、打造国内第一专业打假团队”。他留下联系方式,征集打假线索。“线下可端窝,线上可曝光”。阿玖给徒弟阿旺等人准备的“培训资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此外,阿玖还给他们准备了《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五本书买来时是新的,现在已经半旧,还做了密密麻麻的重点勾画和笔记。“除了他们要学这些,我自己也不是一来就什么都会,还是一边打官司一边学。遇到什么问题了,就来法条里面找答案。法典就是教材。”法条晦涩,只能靠熟能生巧。“看多了自然就习惯了。”他说。

  职业打假人做久了,他养成习惯,不管买什么东西都要查验一番。2021年,他买了三台组装电脑办公用,到货后发现没有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签,他将商家告上法庭。“我不需要专门去搜寻假货,日常生活中假货就够多了。需要什么我就买什么,这个过程中发现假货我就打。”5月29日,阿玖带着团队成员吃饭,点单的时候服务员推荐酸梅汤,他立刻表示拒绝:“那个太假了,都是兑出来的。”鲜榨西瓜汁也不能喝,因为加了西瓜浓缩汁。他最终点了椰汁和啤酒,打开前还习惯性地拿起来看了一下瓶子。

  将胡勇等人的名字“拎出来”的报告,是赵长江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的大数据分析。这份名为《警惕职业打假变恶龙——以重庆法院裁判文书为样本》的报告在5月16日发出后,引发多方关注。“重庆的打假案件数和职业打假人数,都是全国第一。并且这两个数据之高,让我非常意外。”赵长江在重庆某高校法学院任教,在数据分析后他发现,重庆近几年打假案暴增,“以食品安全、侵权责任纠纷为限定条件,最近5年,全国共有18000多件一审判决案件,其中,重庆案件总数为10648件,占全国总数的59%, 比排名第二的广东省多出9049件,居全国第一。”除此之外,重庆是近五年来,食品侵权案件胜诉率第二高的城市,达83.41%。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天津胜诉率比重庆高,达到92.51%,但五年来总案件数仅有668件。

  赵长江认为:“受益于司法环境的支持,大量职业打假人涌入重庆,重庆已成为中国职业打假人最多的城市。”这个观点同时受到职业打假人阿玖与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重庆原法官的支持。“重庆立案率和胜诉率高,就这么简单。”阿玖说。在赵长江的报告中,“重庆的职业打假人出现了明显的‘抱团’趋势。”根据案件数量和不同案件的关联性,赵长江最终将重庆提起诉讼最多的打假人分为“八个家庭、三个团体”,以胡勇为核心的“胡团”就是三个团体之一。胡勇否认“团队打假”的存在。“我们也要考虑成本,出去逛商店,一家一家走,走远点开个车也要油钱。一个人去也是去,几个人去也是去。”对于团队打假、互相提成的这种可能性,他坚决否认,“各买各的,各自起诉,都是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的,别人我不知道,我反正从来没有找别人要线索费这种事。”但江湖已然形成。“圈子里基本都认识,偶尔一起吃饭。”报出胡勇等人的名字,阿玖几乎都认识,但在记者的多日采访中,知道他的商家并不多,“主要是我现在几乎不打超市过期食品那种小单子了,网购以及酒和保健品之类的大单比较多。”

  在办公室的墙上,“阿玖团队”的部分管理制度被打印出来贴上。“团队的每一个人都是亲密的战友”,在这套制度中,明确了团队以阿玖为中心,硬性工作指标责任到人,实行利润分红制。团队成员之间分享案源无须分红,合作案件按照出资比例分红,每个案件的利润如果超过800元,需要给阿玖按比例上交一部分。阿玖说,职业打假人这一行其实流动率挺高。许多交费报名的“徒弟”,很快对这一行失去兴趣,自行退出,也有人资质不够,最终被阿玖淘汰。“做这一行需要悟性,而且要能学得进去。”他坦言自己收徒学费4000元,如果要手把手带,费用会更高,“一开始进群的有七八十人,后来一部分走了,不是做这一行的料,或者觉得没意思。留下来的没几个。”

  在赵长江的报告中,以食品责任纠纷为案由,涉诉案件数量最多的是超市、农副食店、茶叶店、药房。超市是职业打假者光顾最多的地方。对各个超市来说,“小单轰炸”最为常见。某生鲜连锁公司在重庆共有约300家小型门店,公司法务部负责人肖涵介绍,按照被起诉时间来归纳,仅2021年全年,公司各门店就遇到打假起诉933次。“超市店铺面临的‘打假’基本都是以小单子为主。牛奶火腿肠方便面,还有各类零食。”肖涵说,今年5月中旬,该公司有60个被起诉的官司于同一天在重庆某法院开庭审理。而这一周以来,这家公司共计有100多个被“打假”案在审。在起诉案中,价格最低的货品是一个标价两元钱的口香糖。“对方只买了一个,起诉理由是过期。大概过期了两三天,两块钱的东西,我们最后败诉赔了1000元。”肖涵说,所有的打假诉讼案件,呈现出大批量、反复、重复购买的特点,“我们天天质检,但是一个店几千个品类,总有疏忽。很多货品刚好只过期一两天就被盯上。”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某商贸公司。2019年起,该商贸公司在重庆主城区先后开了5家超市,开张不久,公司就遇到了疑似职业打假人。5月28日,该商贸公司行政主管郑万发拿出了厚厚一摞判决书及诸多相关光碟资料,“到现在为止,我们大概被起诉了130次左右,一共赢了5次,其他全输。”

  法律文书显示,2020年9月,该商贸公司新牌坊分店被修满元、修存良、黄小军、黄光平等四人起诉。涉诉商品共有十八九个,被四个人购买,最终形成了72个诉讼,每个诉讼标的1000元人民币,加起来共涉及72000元的赔款。郑万发说,公司输了这一系列官司,这也成为压垮新牌坊分店的最后一根稻草。2022年3月,在判决出炉后不久,公司关闭了新牌坊分店。“他们会在圈子里‘分享’信息,同样的货品,换几个不同的打假人,每个人都来起诉一次,很多个1000元加起来,不是小数目。”肖涵说,打假人购买的货品单价低、数量少,但起诉次数多,“同一货品,可能面临多人同时起诉。2019年,公司被打假案件数量还仅有375件,2020年上升到516件,今年上半年还没完,截至五月底,已有918件。”

  不得不改变的“茶行传统”

  和小超市被“批量起诉”不同,重庆的茶商们面临的是单笔大额诉讼的“大单流”。“我们遇到的,动辄就是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赔偿起诉。”重庆茶产业协会副会长詹林福说,许多茶商售卖的散装茶叶,在销售时会用小包真空包装进行处理,“客人要多少,我们就包多少。可是一旦客人买的茶叶多,现场包装的工作量就很大,所以很多老板确实也是提前就封好了。”这样的分装包,几乎都没有符合规范的标签标识,来说明内容物到底是什么。“如果散装的茶叶当面装、当面买,是没问题的。但打假人会想办法让你提前包装好,来买的时候全程录像,买的是包装好的茶叶,那包装上没有相关标签说明,他就可以告你。”詹林福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7条、68条,分别对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作出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食品保质期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詹林福承认,在此规定下,大部分茶叶分装包都不符合规范。

  2020年夏天,茶商王运川的茶舍来了一位男客人,前后分两次买走了几套红茶和两饼价格较为昂贵的白茶,共计消费8000多元钱。当年10月,王运川收到重庆沙坪区人民法院传票,买茶客人起诉要求退货加十倍赔偿。“直接起诉,说我功夫红茶是三无产品,他把它定义为预包装食品。”今年三月,王运川被判败诉,退款加赔款,他需要支付的金额共计九万多元,王运川说,他本来就在疫情中苦苦支撑,现在遇到这样的大数额赔偿,元气大伤,只好关了店。重庆市茶产业协会曾针对职业打假人索赔情况,对协会内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到的职业索赔案件就达 70 余起,总索赔金额达 5869149元,平均金额83844元。职业索赔人平均每案的索赔金额在6万元-10万元之间。”调研出具的报告称,许多茶叶商户甚至出现了消极营业或停业的情况,对其自身家庭及上游供货渠道形成了巨大冲击。王运川正在申请重审。“这种判罚对商家来说太不公平,完全不考虑茶行业的特殊实际情况。”在职业打假人的压力下,商家们也不得不改变“茶行传统”,努力让产品更加符合国家规范。詹林福的店里,提前密封好的散装茶叶已经开始贴上标签。“就是为了应对职业打假人的。”重庆市茶产业协会副秘书长罗少南指着橱窗里摆放的标牌介绍,协会开展了一系列针对职业打假人进行防范的培训,“一方面是标签这些问题,比如现在开始想办法给散装茶叶贴标签了。还有在橱窗摆上‘展示品’‘收藏品’的标牌,来应对打假人故意买年份茶起诉过期的情况。”罗少南承认,除了应对技巧,规范整个行业依法依规经营,是更重要的问题。“没有这个底气,什么技巧都没有用。”

  “2021年我打了200多个案子,收益大概200多万。”阿玖说,并不是所有的案子都会走到判决那一步,更多的案子以调解结束。“也有商家要求私下和解,但是我们不会主动私了。”在重庆一名熟悉职业打假人的律师看来,200万这个数字不算离谱:“资深职业打假人确实可以达到这个水平。”高额收益吸引越来越多的人进入职业打假人这一行业。阿玖明显感觉到最近几年“圈子”的变化,“打假的人越来越多,大多数是外地来的。”但天然立场的对立,让打假人和商家之间摩擦不断。阿玖曾在开庭后被人堵在路上,打到头破血流。刚入行不久的邢钧也开始见识到潜在风险:“有人在我们楼下蹲守来着,好几天呢。”胡勇和向志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购买取证时被店家发现殴打、开庭后在法院门口被商家围攻……以上种种都让职业打假人们格外谨慎防备。阿玖时常住在办公室里,妻儿另有住处。“安全是最大考虑。”他说。商家们也在店里开始增配摄像头,大多直接安在收银台附近,全程摄录客人购买细节。群聊里,但凡有一个客人“长得像打假人”,都会被商家把长相发到群里,提醒同行多加注意。“我可以这么说,只要你被认定为疑似打假人,至少在我们茶叶这一行,你走到任何一个店里,恐怕都买不到东西了。”詹林福说。

  另一方面,环境与氛围也在发生着变化。2021年12月27日,广东省徐闻县人民法院认定一名19岁的职业打假人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他被媒体称为“中国年龄最小职业打假人”,在不到一年的职业生涯里,已经跟商家打了800多场官司,获利十几万元。今年4月,重庆忠县王女士的扣肉店,被疑似职业打假人买走150碗真空包装的扣肉并以“三无产品”名义提起诉讼,法院最后判决王女士退赔总计近5万元。扣肉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与争议,“如何界定假货”和“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成为争议中心。对于前者,目前核心的争议在于标签问题是否能归于“假货”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6条第4项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第34条第10、11、13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有些被打假的商品,不是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我认为不能算是假货。”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认为,在许多案子中,职业打假人利用了现行法律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相对宽泛的定义,达到自己牟利的目的。“比如扣肉案,产品本身质量没有问题,职业打假人纯粹就是为了牟利,而非出于对食品安全本身的监督。”在李建看来,职业打假人已不属于正常消费者范畴,职业打假人的购买行为也不属于正常消费的范畴,“一个人买150碗扣肉,明显吃不完。”但打假人们看法不同。胡勇和阿玖均不认为“150碗扣肉案”属于恶意碰瓷式打假。在胡勇看来,标签规范是保证产品质量的最低门槛,“说只是标签瑕疵?连标签都做不好,如何保证内容物质量?”

  “职业打假人”还是“较真的维权者”?

  到底应该如何看待打假成为“职业”,法律界也是争议颇多。作为从业者,胡勇在谈及“职业打假人”时十分谨慎,他更愿意用“较真的维权者”来定义自己,并认为“职业打假人”是含有贬义的、污名化的标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这也成为近年来职业打假人屡屡被质疑打假行为合法性的基本依据。在中国法学会会员葛树春律师看来,职业打假人的出现,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奖励性赔偿的立法初衷。“本身是鼓励消费者维权,但是当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后,这又成为某些人牟利的工具。”他认为,良性打假应当推动产品质量本身的改进,而不是对标签、包装等非关键性环节的纠缠。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也认为,如何确定消费者和职业打假人的身份,在司法实践中,需要一线法官就个案进行更“常识性”的判断。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小理则反对动辄用“敲诈勒索”给职业打假人定性。“如果他们拿着东西‘主动’找店家索要高额赔偿,那是敲诈勒索。这里要注意,必须是主动索要,店方自己提出和解是不算的。打假人只要是根据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流程提起诉讼、获得法律规定的赔偿,这没问题,谈不上敲诈勒索。”吴小理说,如果认为职业打假人的行为超出了正常范畴,应该做的是出台更细致的司法解释,“一种可能是,对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和分级,以区分不同的赔偿程度。”

  2017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一份答复意见中称,“我们认为目前可以考虑在除购买食品、药品之外的情形,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借助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葛树春律师认为,这份答复意味着食品药品在“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之外,最直接目的还是为了遏制食品药品领域制假、售假等欺诈行为。“食品药品不同于其他制假售假行为,关乎人的生命和健康。用民间打假遏制食品药品领域制假售假,实际确实调动了一些人的积极性,确实对食品药品领域制假售假有打击作用。”

  重庆打假案一审的高胜诉率,也成为了坊间的话题。为什么在打假这个领域,同样的法律框架下,重庆这个城市有如此不同的表现?“主要原因是两个,一个是法官有自由裁量权,所以当法律规定相对笼统时,每个地方都可以有自己的倾向。第二个是先例惯性,类似的案子只要前面判赢,后面大概率也跟着判赢。”一名曾审理过职业打假人诉讼案例的重庆前法官说。一位接近重庆法院系统的人士告诉记者,对于职业打假这一行为,此前重庆总体上氛围确实较为宽松。但在近来特别是“150碗扣肉”案后,法院系统已“受到了触动”。据知情人士介绍,5月23日,重庆法院系统曾组织过一个会议,专门就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向各界了解情况、征求看法。“除了法院、质检机构等政府部门,会议还邀请了一些遭遇打假比较严重的商户、公司一起参会,听取我们反映情况。”一名受邀公司相关负责人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职业打假人确实已经引起重庆高院的关注,但就此话题暂时无法接受进一步采访。

  重庆消费者协会表示从未和职业打假人产生过联系。记者多次致电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采访,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150碗扣肉”案后,重庆的职业打假者们普遍感觉到了温度的变化。无论胡勇还是阿玖,手头上的案子立案开始变得艰难。“最明显的是网络打假不给立案了,法院会推给商家所在地。”胡勇在6月5日接受采访时说,“明天我有个福建的案子要开庭,申请远程参加,对方法院说没有这个条件。这等于把网络打假的路封死了。谁有时间精力去外地诉讼?我手上还押着10多万的货物,目前等于全亏。”胡勇认为这极不合理,会导致消费者放弃维权。“我们只是行使监督权。很多消费者没有知识储备、没有时间精力去维权,不意味着我们这些较真的维权者就不该存在。”他仍记得第一次胜诉后的职业成就感,以及在获利的同时,自我成就的“英雄梦想”,“最具体的例子,重庆本地的一些超市,这几年能被我们抓到的问题商品越来越少,这就是我们推动商家改进的明证”。“只要有假货在,职业打假人就会在。”阿玖仍保持乐观,在他看来,职业打假人是市场监管的补充力量,“我们的存在是对商家的震慑。只要你自己不出问题,怕我们打假人做什么?”

7月3日,罗伟(中)和另外两名受害者在法院门口合照

“我们就像是被关在监狱里的囚犯一样,完全没有自由”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全文约3087字,细读约需7分钟

七年前,罗伟是被“绑架”进豫章书院的。

2013年,罗伟高考失利,父母替他报了一所大专院校,他十分抗拒,并和父母发生争吵。父母束手无策,于是偷偷联系了豫章书院。

“那天晚上8点,他们穿着警服冒充警察,说有人高空抛物,需要我协助调查。我一出家门就被架空了。他们把我撂倒,蒙住我的嘴把我抬上车,拿出手铐铐着我。”罗伟以为警方抓错人了,到达目的地却发现并不是派出所。“车子开了一个多小时,灯光越来越暗,空气里面有泥土的味道,我还听到犬吠的声音,我就知道来到了乡下。”

一下车,罗伟就被人搜走所有财物,然后被踹进了一个充满排泄物味道的小黑屋里,关了七天七夜。就这样,罗伟进了豫章书院。

豫章书院全称南昌市青山湖区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于2013年5月成立,位于江西南昌青山湖区儒溪村。书院门口是一堵四五米高的类似牌匾的白色高墙,紧闭的红色大门异常醒目。直到2017年,隐藏在这扇大门背后的恶行被曝光,严重体罚、非法囚禁、暴力训练等等问题引起了各方关注,豫章书院才被停止办学。

7月4日,罗伟再次回到豫章书院旧址,这里已经被一所美术学校租用

7月4日,罗伟在床前回忆在豫章书院的经历。在起诉豫章书院和吴军豹的七年里,他的父母未曾支持过他,为此他很无奈

7月2日,初悟(化名)是豫章书院的受害者之一。在豫章书院的一年多,她曾多次遭受教官打龙鞭和在孔子像下晒太阳,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

7月3日,贝贝(化名)三年前被父母以戒网瘾的名义送进豫章书院,遭受多次暴力殴打。出来后,他便站出来举报吴军豹和豫章书院

2014年3月,14岁的初悟(化名)因遭受校园暴力而转学来到了南昌。求学的时候,她收到了豫章书院的招生广告,对方介绍称“学习传统文化和保证拿到毕业证”。初悟没想太多,就选择了就读该校。这一进去,竟让这个花季少女后来成了重度抑郁患者。

初悟回忆,有一次书院里面出现了集体食物中毒,但教官并没有给学生进行药物治疗,反而让他们喝了一天的盐水。初悟觉得自己的生命并没有受到重视,于是试图轻生。

自杀的行为在豫章书院是要受到惩罚的。当晚,初悟就被罚打“龙鞭”。先是搜身,确保没有作弊,然后整个女校的女生围成一个圈,初悟被四个男教官按着手脚趴在地上,另一个人拿出中指粗细的实心铁棍开始抽打她的屁股。打到第三棍时,初悟已经受不了了,大声喊停,但执棍人反而越打越起劲,甚至跳起来打。打完二十“龙鞭”,初悟又被人抬进名为“烦闷室”的小黑屋,关了七天。

豫章书院的创办人吴军豹曾表示,将孩子关进小黑屋是源自日本的“森田疗法”。森田疗法主要是治疗强迫症、社交恐惧症和惊恐发作,是精神症和人格障碍的治疗方式,然而这一切在豫章书院却变了质。

“我记得那个门边角落有一个很小的洞,蛇虫鼠蚁就从那个洞钻来钻去。那里面简直不是人待的,几乎每隔一两个小时,人就会被臭味给熏醒,根本睡不着觉。”这是罗伟第一次被带进烦闷室看到的情景。

受害人姗姗(化名)也被关过烦闷室。“里面脏乱差,没有床,只有一床被子铺地上,那被子又脏,还特别臭。有一个马桶,还有一桶水,就是饮水机的那种水桶,旁边还摆了一个不锈钢的脏碗。”

在豫章书院,几乎每个进来的学生都要先在烦闷室里面待三到七天,旁边有教官看守,以防出现自杀行为。但教官基本上都是在旁边玩手机,不会去管里面的事。

7月4日,罗伟站在池塘旁。远处的房子便是小黑屋,送往豫章书院的学生都得在里面呆上几天

初悟(化名)在豫章书院读满一年收到的毕业证书

7月4日,豫章书院的墙上还留有一些训诫

罗伟至今还记得书院的一个学生,“半年前他父母说来看他,他以为是来接他出去的,结果那天父母真的来了,但不是来接他,反而给他续费了。当晚他的情绪就崩溃了,拿起洗衣粉往嘴里倒。那些教官把他按倒在地,拿水桶过来给他灌,还用脚去踩他的肚子,说‘帮你挤出来’。我看了人都傻了。”

罗伟的外婆曾两次来探望他,发现他面黄肌瘦,走路都走不稳,觉得不对劲,回去之后赶紧跟妈妈商量,在2014年1月底把他接了出来。走出书院的时候,罗伟已有些崩溃,“整个大腿肌肉不听使唤,就是抽筋,一直在发抖。”

刚出来的时候,罗伟经常做噩梦,在梦里他想尽各种办法尝试逃离豫章书院,有时半夜突然惊醒,全身被汗水浸湿。在这种精神压力之下,罗伟的情绪逐渐变得暴躁。他形容自己是负面情绪的垃圾桶,全身上下都充满了戾气,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人。

初悟晚上也做噩梦,梦到吴军豹拿着“龙鞭”来打她。这使得她的睡眠质量一直很差,有时甚至分不清梦境与现实。恍惚度日的初悟,想起高墙铁网的日子,“我们就像是被关在监狱里的囚犯一样,完全没有自由。”

从豫章书院出来之后,内心的阴影挥之不去。罗伟被查出有轻度的抑郁症和焦虑症,而初悟也产生了重度抑郁。

7月2日,庭审前一天,罗伟在路边等公交。他将到精神科医院提取看病证明材料

罗伟不甘心,他希望豫章书院能够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2017年开始,罗伟联合另外几名受害者一起在网上发起众筹,同时通过兼职赚钱,开始了自己的上诉。“到现在为止三年多,我去了江西省、市信访办,各个市纪委监委,各个部门我都跑了一趟。”

与此同时,罗伟在网上搜寻关于“森田疗法委员会”的名单,并逐个联系,希望能在其中寻找到一些线索证据。他还发布消息寻找曾经受豫章书院迫害的人,邀请他们一起作证。但一年多下来,收获甚微。主要原因是一些受害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积极配合,再者缺少与书院相关的重要证据。

罗伟说,在上诉的过程中还会受人威胁,而那人正是吴军豹。2019年5月,吴军豹闯入罗伟家的店铺,罗伟赶紧报警。罗伟说,吴军豹自称在当地认识很多大人物,甚至当着警察的面劝他放弃。由于担心发生冲突,罗伟喊来隔壁的舅舅,但舅舅却跟他说,“不要在当地惹事,吴军豹是地头蛇,你哪天死了都不知道。”

罗伟始终没有放弃他的维权之路。2019年11月12日,因涉嫌非法拘禁,吴军豹被青山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7月3日,罗伟和外婆、姨妈一起前往法庭

7月3日,不少关注“豫章书院”一案的民众来法院旁听

7月7日,罗伟拿到了法院给他的宣判书。豫章书院创办人吴军豹获刑两年零10个月。罗伟等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驳回,他将继续上诉

2020年7月7日,“豫章书院”一案在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等5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其中,书院创始人吴军豹被判有期徒刑两年零10个月。

案件审理过程中,罗伟等受害人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吴军豹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但因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罗伟等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而吴军豹也拒绝道歉。

罗伟希望案子能早日结束,找回自己的尊严,但他表示还会继续上诉,“一定要让他道歉。”

其他的受害者同样希望能够得到一个道歉,不然心头的阴影难以抹去。受害人姗姗说:“其实我知道江西很美,但是我真的很害怕,我怕我会被掳走。我应该不会再去了。”

相关阅读:铁网豫章书院 | 封面人物

  “谈得好就谈、谈不好就教训一下”,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简称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如此对待前来维权退款的经营户。

  谈不妥就打?19名经营户维权退款遭到殴打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有关美罗国际经营户维权退款而被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常委”以及经销商殴打、威胁等情形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在这起维权退款活动中,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一名“常委”伙同四名经销商及他人,对前来维权退款的19名经营户进行殴打,威胁等,最终造成三名经营户手机丢失,造成9名经营户不同级别轻伤。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鄂0105刑初1094号,被告人蒋某为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常委”;被告人金某松为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经销商;被告人胡某为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经销商;被告人周某山为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经销商;被告人舒某淑为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经销商。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1月6日下午,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周某山、舒某淑伙同王某旗、黄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武汉市汉阳区天下名企汇一楼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内,对前来商谈维权退款的经营户徐某、杨某、李某1、凌某、覃某、张某1、段某、王某1、贺某、陈某1、杜某、李某2、李某3、宋某、李某4、张某2、王某2、梁某、陈某2进行殴打,强拿硬要上述被害人手机、逼迫被害人出具不再维权的承诺书及家庭成员信息,并以此威胁被害人不得再行维权事宜,造成被害人杨某的小米5X手机、被害人张某2的Mate10手机、被害人贺某的三星S7手机丢失。


  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6日上午,被告人蒋某伙同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的“常委”召集经销商开会,商议与前来维权的人员进行谈判,并提出谈得好就谈,谈不好就教训一下。当日下午,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周某山、舒某淑伙同王某旗、黄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武汉市汉阳区天下名企汇一楼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内,对前来商谈维权退款的经营户徐某、杨某、李某1、凌某、覃某、张某1、段某、王某1、贺某、陈某1、杜某、李某2、李某3、宋某、李某4、张某2、王某2、梁某、陈某2进行殴打,强拿硬要上述被害人手机、逼迫被害人出具不再维权的承诺书及家庭成员信息,并以此威胁被害人不得再行维权事宜,造成被害人杨某的小米5X手机、被害人张某2的华为Mate10手机、被害人贺某的三星S7手机丢失。

  经鉴定,徐某两处伤情的损伤程度分别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杨某三处伤情的损伤程度分别为两处轻微伤和一处轻伤二级、李某1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凌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覃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张某1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段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王某1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贺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张某2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小米5X手机及华为Mate10手机价值共计人民币2652元。

  证人证言:维权者背包、手机被抢 还被逼写保证书

  根据判决书,多名参与维权的经营户均表示被打或见到同行被罚。


  证人周某1的证言:2019年1月6日14时许,我去美罗国际跟吴某1交涉维权的事,吴某1很凶地说,你们才投了几个钱还跑来维什么权。我看到徐某被一群人用衣服蒙着头架着双手拳打脚踢,打徐某的人中我就认识郭某。我还听到凌某的惨叫声,看到几个人把凌某从公司架出来,她脸上有伤。我进去时美罗的领导对来人进行了分流,相当于是他们提前计划好的,分流到我们这边的没有被打,分流到另一边的我听说都挨了打。

  证人张某3的证言:2019年1月6日15时许,我和李某1到美罗国际武汉分公司维权。李某1和陈某槐争论了几句,过来一群人殴打李某1,胡某扯了李某1头发,把李某1扯倒在地,殴打李某1的人里有郭某。后那群人又将李某1拖进会议室,李某1从会议室出来时浑身是伤。我看到陈某槐推了李某1,舒某淑也打了她。李某1后来跟我说她在会议室也挨了打,背包、手机被抢,还被逼写保证书。

  证人付某的证言:2019年1月6日13时许,我到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维权,看到同行的王某1被人殴打,有名女子逼我写承诺书,保证以后不闹事。回荆门时我看到段某、贺某、杜某等人都受了伤。

  被害人陈述:被多次殴打、被“拳打脚踢”

  根据判决书,有不少被害人表示,在美罗国际内遭到多次殴打,有的还被拳打脚踢。

  被害人张某1的陈述:2019年1月6日16时许,我和妻子在天下名企汇美罗国际会议室被人殴打,在场还有杨某、徐某等十几个人被打。参与殴打的有三十多人,我只认识金青松、黄某2、王某3。金青松、黄某2、王某3殴打我,还打了我妻子梁某和杨某、徐某等人。打完后我躺在地上不能动,他们逼我妻子写了承诺书。


  被害人段某的陈述:2019年1月6日下午,我在汉阳区美罗国际被二三名男子殴打,有人用拖把棍子打我头部,有人用脚踢我胸腹、背部。王某1被人打得满脸是血,后又被美罗国际的人逼迫写下承诺书、撤诉书,另还有其他人被逼脱下外套、交出手机、包某等物品,并被拳打脚踢。

  被害人李某1的陈述: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的七大“常委”是吴某2、、欧某道平、王某4、吴某1、刘某2、刘某3,策略委舒某淑、胡某等人,下面还有店长。2019年1月6日10时许,杨某在微信群里发消息说吴院长会在1月6日15时许来给我们解决问题,要我们都到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去。当日15时许,我和张某3、杨某、徐某一起进入汉阳区天下名企汇美罗国际内。我和徐某、杨某、凌某、王某2、陈某2等人被人殴打。打人的有二三十人,我认识的有陈某槐、舒某淑、游某、黄某2、周某山、金某松、胡某、王某3、蒋某等人。其中,陈某槐扇我耳光,胡某抓住我帽子将我拉倒在地;舒某淑扇了我两耳光;游某、胡某、王某3、张加强从背后踢我;黄某2、周某山、金某松从我背后踢我,还把陈某2按在地上拳打脚踢。我们还被没收手机、脱外套并被逼写承诺书。


  主犯均获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或二年六个月

  根据判决书,上述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常委”蒋某以及另外四个经销商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周某山、舒某淑随意殴打他人,致多人轻伤、多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周某山、舒某淑犯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成立。

  上述法院认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舒某淑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周某山、舒某淑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周某山、舒某淑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周某山、舒某淑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系初犯,当庭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本案事实、证据和规定相符,本院均予以采纳。

  另外,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的辩护人提出蒋某具有坦白情节的辩护意见,以及被告人周某山、舒某淑提出其未殴打他人的辩解意见,与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不符,本院均不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止。)

  二、被告人金某松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

  三、被告人胡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3日起至2021年10月2日止。)

  四、被告人陈某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2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止。)

  五、被告人周某山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4日起至2022年3月3日止。)

  六、被告人舒某淑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对于该判决,被告人周某山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1)鄂01刑终143号,本院认为,上诉人周某山伙同原审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舒某淑随意殴打他人,致多人轻伤、多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原审认定上诉人周某山及原审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舒某淑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据天眼查,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罗国际)成立于2000年12月22日,归属于批发业,经营范围涉及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研究开发、销售、技术转让及咨询、家用电器、厨具、日用百货销售、生产饮料(固体饮料)(凭食品生产生产许可证经营)、生产硬胶囊剂(凭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直销经营(具体区域和具体产品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的为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销售(含销售)饮料、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等。

  另外,目前美罗国际的分支机构包括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等12家。而包括大连美罗国际生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23家分支机构已注销或吊销。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被别人殴打一般怎么处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