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之杰”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银之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银之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核准,于 2017

年 7 月向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武汉亘星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626,766 股,发行价格每股 15.99 元,募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

[3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8 日、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为了更科学、审慎和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

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充分研究和论证,公司

决定终止原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

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变更后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      57,997.76          17,597.48

   2    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        68,999.46           7,422.00

   3    研发中心项目             13,319.76           2,000.00

           合计             140,316.98          27,019.48

    注: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原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已终止)已投入 859.73 万元,原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300.00 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结存情况

    截止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 16,384.24 万元,其中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

  已终止)已投入 859.73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300.00 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

  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已累计投入 2,529.43 万元,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

  目已累计投入 3,322.76 万元,研发中心项目已累计投入 1,372.32 万元,募集资金

  未使用余额为 20,661.99 万元(包括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2,557.03 万元)。

    公司 2021 年 10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

  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循

  环滚动后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 25,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共计 2,000 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

                  金额(万                     预期年化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元)                       收益率

兴业银行股份有   兴业银行企业                     2022 年

                        保本浮动   2022 年 8         1.50%~3.

限公司深圳西乡   金融人民币结    2,000               10 月 12

                         收益型   月 12 日           00%

支行        构性存款产品                       日

    截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累计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近日,华英证券收到了云南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内容显示,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楚雄国投”)于2021年5月7日非公开发行“21楚雄01”债合计募集资金10亿元,其中6亿元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云南证监局认为华英证券作为“21楚雄01”债的受托管理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违反了相关规定。与此同时,楚雄国投及相关责任人也被云南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这已是华英证券因债券业务违规今年收到的第2个警示函。

2022年5月10日,华英证券因在搜于特可转债项目过程中存在业务违规问题,被江苏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并被要求建立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作为国联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和投行业务板块,华英证券近几年业务增长较快。

数据显示,2021年国联证券的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达到5.09亿元,同比大增85.22%,其中债券业务行业排名达历史最高。2022年上半年,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2.45亿,同比增长44.55%,投行业务成为上半年国联证券增长最快的业务。

表:国联证券2019年-2022Q1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情况

数据来源:iFinD,中国网财经整理

在业务高增长的背后,日渐突出的合规问题却不容忽视。在连收2张警示函后,华英证券还面临龙力生物案投资人的索赔诉讼。

公开信息显示,年,龙力生物通过删改财务数据、伪造会计凭证等方式,分别虚增利润1.4亿元、2.5亿元和2亿元。

2021年11月2日,作为龙力生物IPO保荐机构的华英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岳远斌和葛娟娟分别收到了山东证监局的警示函。

2022年8月31日,华英证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因龙力生物的虚假陈述行为,1628名投资人要求龙力生物、程少博等12名自然人、华英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赔偿损失915,850,305.49元。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辅导备案工作报告(第一期)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华英证发〔2021〕30 号 签发人:王世平

关于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工作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利达”或“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签署了《辅导协议》,2020 年 12 月,华英证券向贵局报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备案材料,贵局于

2021 年 1 月 7 日进行了辅导备案信息公示,佳利达自此进入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期。

根据辅导计划的安排,华英证券完成了第一期的辅导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报告期辅导经过(辅导时间为 2021 年 1 月-2021 年 3

本次辅导期间,华英证券根据辅导计划对佳利达进行了摸底调查。华英证券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召开专题讨论会、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及交流的方式,了解了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企业发展规划、拟募资金的投资意向等情况以及辅导对象对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与掌握程度和其诚信意识。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及方案。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华英证券委派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了佳利达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小组成员由赵健程、孙毅、王奇、李荣、陈城乐组成,其中赵健程担任组长。以上辅导小组成员均为华英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辅导资格。辅导小组会同公司聘

请的会计师和律师通过现场、电话等形式对公司进行辅导。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配合华英证券一同完成辅导工作。

(三)本期接受辅导的人员

在本期辅导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1 潘红斌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2 丁红明 董事、总经理

3 王晓红 董事、副总经理

4 王哲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5 饶伟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

8 涂芳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11 上海瀛闳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持股 5%以上股东

12 张新华 持股 5%以上股东

13 江苏宏盈达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14 江阴毅达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持股 5%以上股东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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