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什么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本文从综合经济实力、区域协调发展、社会保障、生态文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分析了当前江西推动共同富裕的现实基础,总结和揭示江西推进共同富裕所拥有的三大优势,存在的四大短板。最近10年来,江西经济规模快速壮大、人均水平稳步攀升、财政实力日益增强、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质量稳步提升,共同富裕的基础日渐牢固。同时,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社会治理良好等也是江西推进共同富裕的有力支撑。但发展仍然不足、发展不平衡,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后劲不足等短板也非常突出。

  一、江西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分析 

  (一)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经济规模快速壮大。近年来,江西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持续稳居全国“第一方阵”;2011―2020年,全省经济总量先后迈上1万亿和2万亿台阶,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GDP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江西GDP翻番目标已于2018年提前实现。2021年全省GDP进一步扩大到2.96万亿元,占全国GDP份额由2.27%提高到2.59%。

  人均水平稳步攀升。2011―2021年,江西人均GDP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百分比,由70.4%上升至80.9%,提高了10.5个百分点。2021年,全省人均GDP达到65516元,首次突破1万美元大关,达到10162美元,实现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量的跨越与质的飞跃。

  财政实力日益增强。“十三五”时期,随着经济快速增长江西财政收入迈上新台阶。202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实现4048亿元,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4832元提高到5551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6674亿元,人均支出水平由9844元提高到14774元。财政在民生领域支出达53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近八成。财政在为增强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建设、节能环保等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区域宏观调控,发挥了重要作用。

  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到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全面小康目标于2019年提前实现,2021年进一步提高到30610元,同比增长9.3%。2013―2021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全国平均百分比由82.5%稳步提升到87.1%。

  生活质量稳步提升。2021年,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0290元,同比名义增长13.0%;恩格尔系数下降至32.1%,比2013年下降5.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家庭常规耐用消费品基本普及,私家车快速进入寻常百姓家,2021年,全省平均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城镇43.1辆,农村26.4辆。

  (二)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全省区域发展日趋协调。坚持区域协调发展,“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发展格局总体形成,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取得重大进展。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赣州、上饶、吉安和九江4个设区市的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由2010年40.2%提高到2020年的45.5%,提高了5.3个百分点;其中赣州占比提高了2.3个百分点。2020年,赣州、上饶、吉安和九江4个设区市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相当于全省平均的百分比,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4.5、0.9、1.7和4.0个百分点。从省域内人均GDP最高的设区市与最低的设区市倍数看,2020年江西为2.29倍,中部地区的湖南5.44倍、湖北4.22倍、安徽3.66倍、山西3.04倍、河南2.96倍,东部地区的广东5.14倍、江苏2.84倍。与周边省份比较,江西地区发展差距相对较小。

  城乡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到2021年末,全省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77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1.5%。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城市功能和品质明显提升,城乡面貌发生深刻变化。持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不断推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十三五”以来,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38:1进一步缩小到2.23:1,江西成为全国城乡收入差距较小的省份之一。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与改善,农村水泥路、动力电、光纤网等实现村村通。农村教育、卫生、信息化、饮水安全、人居环境、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建设不断加强,居民生活质量持续提高。

  农村绝对贫困历史性消除。通过“精准扶贫”,创新脱贫攻坚机制与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对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帮扶力度,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全面发展,贫困人口的收入明显增加,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两不愁、三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和巩固。到2020年,全省2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3058个贫困村全部退出,现行标准下385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历史性解决了省内区域整体贫困和群众绝对贫困,是具有历史意义的成就。

  (三)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养老保险人数持续增加。“十三五”时期,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到2020年末,全省有1168万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2015年相比(下同),参保人数增加了345万人;全省有2078万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了248万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医疗保险实现全民覆盖。到2020年末,全省有599万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同2015年相比,参保人数增加14万人;有4181万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同2015年相比,参保人数增加3.4倍;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2.5%。

  失业等保险惠及人群扩大。2020年,全省生育保险年末参保人数达372万人,同2015年相比(下同)增加121万人;工伤保险年末参保人数达553万人,增加53万人;失业保险年末参保人数达292万人,增加11万人;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9.2%。

  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2020年,全省有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机构1883个,比2015年增加216个;收养人数8.4万人,床位数17.2万张,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占到一半。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总数43489个,城市和农村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均达到100%。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大幅提高,2015―2020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增加到705元,提高57%;农村低保标准由240元提高到470元,几近翻倍。

  (四)“三大优势”助力江西共同富裕

  1.生态优势为共同富裕提供可持续发展源泉

  “十三五”时期,按照“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理念,江西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如期完成。江西的天更蓝了,水更清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省森林覆盖率、河流水质、城市空气质量与城市绿化等指标持续提高,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西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EI)高于全国20多个百分点,位居全国前列。优良的生态环境不仅是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基础,也是有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源泉。

  2.文化底蕴深厚是共同富裕强有力精神支撑

  在江西这块红土地上,孕育着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红色文化丰富内涵闪耀着时代光辉。江西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美誉,悠久的文明,孕育了“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生态文化,“红古绿”文化交辉相映。江西人民勤劳奋斗,创新争先,将文化与旅游等多产业融合发展,赋予文化新的表现形态与体验,寓教育于游乐之中,为共同富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

  3.良好的社会治理为共同富裕提供坚实保障

  “十三五”以来,深入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全省持续维护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大局持续保持“五个未发生”良好态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绩效位列全国第一方阵,刑事立案数显著下降,公众安全感、满意度高位稳中有升;在全国综治考评中,江西连续16年为优秀省份。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为共同富裕提供坚实保障。

  二、共同富裕必须补四大短板”  

  经过21世纪头20年的奋斗,到2020年江西与全国同步建成了全面小康社会,全省经济社会多个领域成就斐然,实现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突破与跨越,创造了江西发展史上的新辉煌。但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比,发展不足、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人民生活富裕水平仍有待大力提升,三大差距亟待进一步缩小。

  1.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补发展不足短板

  本世纪尤其是“十三五”以来,江西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但经济总量偏小、人均水平偏低、发展结构不优、创新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依然突出。虽然最近10年江西经济总量占全国的份额一直在上升,但规模依然较小。到2021年,全省GDP占全国比重为2.59%,在中部地区仅比山西高。改革开放初期,江西的GDP规模与浙江差不多,现在只相当于浙江的四成。江西人均GDP只相当于全国平均的81%,在中部地区仅高于山西和河南,在东部地区不到邻省浙江的六成。

  从R&D经费投入情况看,2020年,江西为431亿元,占全国总额比重不到1.8%;在中部地区,不到安徽、河南、湖北和湖南的一半;仅为浙江的23%,广东的12%。R&D经费投入强度明显低于全国的2.40%,安徽的2.28%,浙江的2.88%,广东的3.14%。

  从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来看,2021年,江西服务业比重47.6%,比全国低5.7个百分点,比浙江低8.3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仅高于山西(44.7%)。

  因此,必须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全省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大总量、提高人均经济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的水平。

  2.推动居民持续增收,补收入水平不高短板

  “十三五”以来,江西居民收入得到较快增长,但与全国和其他地区比较,收入水平仍然偏低。一是江西居民收入与全国和中部地区等省份比较,仍有较大差距。2021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7.1%(其中城镇87.9%,农村98.7%);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4.2%。

  二是江西原贫困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仍普遍较低,是全省居民收入的洼地。通过对2020年江西100个县(区、市)居民收入水平分布情况分析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最高的县(区、市)是最低的1.75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最高的县(区、市)是最低的2.40倍;有14个县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三及以下,有24个县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三及以下;其中大部分在原国家级贫困县。

  三是在江西GDP分配格局中,政府获得的生产净税、企业获得的营业盈余占GDP比重持续上升、占比扩大,导致居民收入所占份额偏低。1978年,全省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占比高达65.9%,此后持续下滑,到2014年降至40.4%;“十三”时期有所回升,到2020年全省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为43.8%。

  四是居民收入增长后劲不足,预期变弱。居民收入分为工资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收入和转移收入四个部分,其中工资收入占全部可支配收入的57%。2020年江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低4172元,其中工资收入低1916元,影响(贡献)率达46%。2019―2020年,江西平均工资增速有明显放缓的迹象;2020年江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当于全国平均的80.3%,比2016年下降2个多百分点。特别是疫情对经济产生冲击,对农民工工资增长影响大。生猪等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较慢;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少、增长难,农村的情况尤为严重,农村家庭财产性收入仅为城镇的十分之一。

  3.坚持协调发展,补“三大差距”过大短板

  地区发展差距仍然较大,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2020年,全省11个设区市中人均GDP最高的是最低的2.3倍;居民收入是2.27倍,其中赣州市达2.84倍。从居民收入按五等分分组的差距来看,高收入组的平均收入为低收入组的6倍左右,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大于城镇;但“十三五”以来城镇居民的内部收入差距也呈快速扩大之势。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单位就业人员的工资水平差距也较大,如:从事住宿餐饮行业的职工年工资收入不到从事金融行业职工的四成,在城镇集体单位就业的职工年工资收入不到国有单位职工的六成。

  4.着力社会建设,补公共服务均等化短板

  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比,目前全省基本养老、医疗、教育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领域还有诸多短板,并且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以及个人之间,也存在较大差距。如在义务教育的师资力量与教学质量方面,城市好于县城、县城好于乡镇、乡镇好于村庄的特征较好明显。在医疗卫生条件方面,农村每万人口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和卫生机构病床数多不及城市,等。以2020年全省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城乡的分布为例:每千人口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数,城市是农村的2.3倍;执业(助理)医师数,城市是农村的2.1倍;注册护士数,城市是农村的2.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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