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电商创业的想法与创业?

舞钢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助力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豫商体系函〔2021〕20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函》(豫商体系〔202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电商发展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通过深度挖掘全市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水平,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打造农村电子商务舞钢发展模式,促进电商示范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最终实现舞钢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目标。

升级改造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改造建设1个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市级电商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建设1个市级农村商贸体系仓配中心,开发1套农村商贸流通系统管理软件,整合10家以上本地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围绕舞钢市地标和特色产业,打造1个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1个特色产品直播中心、3个以上特色农产品溯源基地、2个以上特色农产品网货基地,开发10款特色农特产品网货,培育孵化10家相关特色产品电商企业,以推动农村产品上行。打造升级7个乡镇物流服务站、150个以上村级物流服务点。组织电商实操培训300人以上,分类培育命名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200名以上。计划到2023年,建成适合舞钢市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实现行政村电商快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较2021年增长20%以上。

三、《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一)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1.建设市级农村商贸体系仓配中心

通过电商企业整合或结合本地大型商贸、连锁企业,选择适宜区域建设1个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级农村商贸体系仓配中心,整合海尔、美的、伊利、蒙牛、农夫山泉、加多宝等知名品牌30家以上合作入驻,划分家电区、酒水饮品区、果蔬区、日常快消品区、进口商品区和生鲜食品冷藏等功能区,配置立体货架、托盘和装卸设备,安装监控系统,冷藏区的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2.开发建设农村商贸流通管理系统

开发建设1套农村商贸流通管理系统软件,包括商品的进销存管理,具有产品点货、出入库统计、销量统计、库存管理、结算、配送等管理功能,同时具备对接社区团购、周边商户,具有线上产品推广、下单和支付管理等运营功能。通过该管理软件整合引领10家以上本地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其向农村下沉供应链,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农村各类型零售网点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库存管理等服务。

3.建设乡镇商贸服务中心

通过整合各乡镇商贸流通企业、连锁商超等,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升级7个乡镇商贸服务中心,每个服务中心不低于500平方米,统一门头标识和管理,配置电子屏、办公桌椅、电脑、产品展示架、打印机、培训和直播设施等,电商赋能,开设线上线下同步展销,设家电区、日常快消品区、生鲜果蔬区、进口商品区和特色农产品展区等,具备便民、快递服务、产品展销和电商培训等功能。其中选择3个乡镇商贸服务中心进行数字化和智能化提升,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建设新型乡镇商贸中心,设置儿童乐园、健身房、棋牌娱乐、美发、按摩休闲和地方特色餐饮小吃等功能区,汇聚多业态融合发展,促进消费。

4.建设农村电商连锁便利店

通过整合行政村夫妻便利店、万村千乡超市网点和邮乐购等资源,采用统一标识和氛围、统一设计、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等连锁经营方式,边改造建设边运营农村电商连锁便利店150个,其中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便利店30个。所有便利店内统一划分日常快消品区、家电数码产品区、生鲜农产品区和社区电商产品自提区等。通过便利店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拓展代买代卖、代收代发、信息咨询发布、职业介绍、便民金融等服务,通过服务功能叠加,形成一点多能、服务共享,打通工业品下行通道,提升农村消费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农民就近便利消费,保障日常消费品、特殊商品和基本生活服务供应。

5.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

依托市级商贸仓配中心,通过组织宣传,以乡镇商贸服务中心为支撑,辐射周边行政村,结合各大产品品牌商和生产加工企业,每年组织开展家电下乡、科技电子产品下乡、新能源车下乡、日化品下乡、快消品下乡、服装鞋帽下乡等专题促消费活动6场以上,畅通工业品下乡渠道,服务农村消费市场。

(二)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改造建设市级电商快递物流配送中心

改造建设1个不低于4000㎡的市级电商快递物流仓储分拨配送中心,配备自动分拣线设备、自动打包、自动贴单、立体货架等现代化物流设施设备,搭建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包括WMS和ERP等软件系统)和电商快递物流大数据信息平台,形成集自动分拣、包装、出库、配送等全链条一体化物流服务体系,整合邮政、“四通一达”等主要快递企业入驻,实现数据互通,统仓共配,降本增效。

2.建设村镇物流服务站点

对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或沿旅游路线附近的原有乡镇快递服务站或符合条件的店铺改造升级,布局建设7个乡镇级快递物流配送站,整合“四通一达”等快递企业入驻,配置货架、快递收发等设施设备,统一标识和氛围,支持辐射周边3-5公里的快递配送入村。在行政村,结合快递或商业网点改造升级建设150个以上村级物流快递综合服务点,各站点配置物流信息系统标准化、信息化配套设施及统一的物流服务标识、氛围、高拍仪、货架、面单打印机、扫码设备、分拣包装工具、周转筐和电子秤等,实现末端配送资源整合与共享,降低快递配送成本。

3.整合搭建农村物流统仓共配体系

以市级电商快递物流配送中心为基础,建立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主体,整合邮政、“四通一达”等快递企业及其他物流企业资源,以7个乡镇物流服务站和150个以上的村物流服务点为支撑,在舞钢市规划建设4条快递物流配送路线,每条路线整合或配置物流车辆,满足各村镇物流服务站货品及快递的配送需求,实现配送资源整合与共享,实现群众收发快递不出村,同时降低物流双向流通成本的目的。采用集中配送,形成具有服务“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功能的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三)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升级改造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升级改造1个不低于4000㎡的舞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立足农副、手工、民俗、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统筹推进运营、孵化、培训、营销、金融等服务,打造舞钢市电子商务一站式服务平台。引领舞钢市特色产业向互联网及电子商务方向发展,培育孵化10家以上相关特色产品电商企业,推动舞钢市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电商产业园根据设计功能配置相关设备和设施,其中一楼包括电商运营服务中心,物流大数据中心,农产品展销中心(包含一乡一馆展示),电商综合培训中心;二楼设摄影中心、直播中心、美工和文创中心;三楼、四楼为双创空间和电商企业孵化中心。电商中心可为社会综合提供特色产品展示、营销渠道建设、电商咨询、创业孵化、品牌培育、电商培训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同时整合集聚金融和政务等资源,为入驻电商企业和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电商培训中心,设置容纳200人以上电商宣讲培训室1个,容纳50人以上的多功能电商实操教室1个,设置容纳30人以上的电商沙龙活动中心1个,各培训活动室配备电脑、桌椅、投影仪和多媒体音响系统等设备。直播中心打造8个以上直播间,直播间配置相关直播设备和设施,可同时用于淘宝、拼多多、抖音和快手等平台的多个主播直播带货使用,助推公共品牌传播及本地特色农产品和旅游产品上行销售。

2.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带动农产品上行

开发打造1个舞钢市农产品公共品牌,完成商标注册5类以上,设计1套公共品牌视觉应用。促进全市优质农产品采用双品牌战略,即“产品品牌+公共品牌”或“企业品牌+公共品牌”,支持授权3款以上农产品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公共品牌联合推广销售。围绕舞钢市莲藕、乳鸽、鸽子蛋、禽蛋、白茶、葡萄、艾制品、食用菌、蜂蜜、石磨面等特色农产品,开发打造10款农特产品网货,挖掘培育1-2个舞钢市网红农特产品,提升本地产品品牌整体影响力和竞争力。通过直播电商、网红带货形式推进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快速传播,不断扩大公共品牌影响力,带动舞钢市特色农产品实现销量快速增长。

3.建设农产品网货基地和溯源基地

以舞钢市道地中药材、特色林果茶业、富硒作物、特色食用菌和鸽养殖等特色产业为基础,选择有一定规模的产品开发建设2个以上特色农产品网货基地,建设舞钢市特色农产品溯源信息平台,收录30款以上特色农产品,制作发放溯源二维码,助力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围绕舞钢市地标产品、特色种植、养殖业以及文创、旅游等产品,建设3个以上农产品溯源基地,配置远程溯源监控系统,加强农产品质量溯源建设。

4.建立农村产品营销服务体系

通过电商服务中心策划、辅导,促使舞钢市农村各经营主体在淘宝、天猫、拼多多、京东、农购网等知名电商平台,以及抖音、快手等新平台开展深度合作,积极打造1个以上线上“舞钢特色馆”,组织开展电商推广活动,借助平台流量扩大本地农特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选择帮助本地企业实现传统生产加工销售到互联网企业的转换,培育和带动10家以上种养殖企业积极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区电商等新模式,推动产品销售。

充分利用食品博览会、投洽会、农产品推介会等活动,大力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每年结合各种传统和电商节日,组织参加3场以上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推动舞钢市农产品扩大销售。依托我市热点旅游景点流量,结合乡镇电商服务站,积极打造线下O2O体验馆,以“展示精品、打造品牌”为宗旨,将我市特色农村产品、手工艺品、旅游产品进行线上、线下集中展示、宣传推介和营销。

(四)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

依托舞钢市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舞钢市电子商务培训方案,优化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短视频制作、网店运营等电商课程,重点针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乡村干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社员等群体开展电商政策宣讲和电商基础培训700人以上,以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店铺运营以及抖音和快手直播带货等为培训内容,筛选后分类开展电子商务实操技能培训300人以上。从中深度挖掘培育命名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200人,包括培育网销带货、直播达人、电商讲师、传统商贸转型升级、电商产品开发、店铺运营、合作社创业领头人等。加大对农村电商带头人的政策支持,对带动本地农产品上行效果明显的,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带头人给予2-5万元的奖励,并进行大力宣传。

创办运营电商培训组织、宣传微信服务公众号,搭建电商培训服务平台,注重创就业辅导孵化,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同时搜集整理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先进事迹,及时发现并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挖掘一批电商带头人典型事迹,拍摄宣传片5个以上,在地方电视台以及抖音、快手等平台进行宣传,并对接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5篇以上,对接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3篇以上,增强综合示范辐射效应,以一带多,充分发挥电商创业带头人的示范性、引领性。

四、《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1年6月—2021年9月)

通过对经济发展、产业基础、电商基础、物流快递、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掌握我市电商基础和发展情况。加快完善《舞钢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制定、报备和公示。组织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筹备会、全市动员大会、各乡镇(街道)组织会,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电商氛围,全面启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

(二)推进实施运营阶段(2021年10月—2023年12月)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公开选取实力强、电商运营经验丰富的企业承办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细化分工,量化管理。按照制定的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及时间进度安排执行建设,推进实施运营,同时加强督促管理,及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展、资金拨付情况,抓好项目验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月—5月)

按计划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后,对照建设标准,由承办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市政府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工作,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完成,并接受省、市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确保项目实施的建设示范效果。挖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秀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和经验推广,以达到综合示范和带动电商引领的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农村电商小组 PAGE 2 农村电商小组 “农村电商创业” 策 划 书 目录 一、简介3 二、背景4 三、目的4 四、公司(店铺)简介(经营场所的具体情况)4 五、经营方式和规划(创业描述)5 六、开店和推广方案(竞争中怎样获胜)6 七、所在区域消费调查(我的市场和竞争对手)8 八、财务预算和优劣势分析(价格策略)10 九、注意事项 和最终愿望12 十、设备和运输13 十一、附件15 1、服务点启动仪式15 2、夹江第一届网络购物文化节17 3、农副产品的出售方案20 4、让城里人养一头自己的猪22 5、(创业培训情况)24 6、(创业者团队的资料)25 一、简介:本次创业的计划导图 因为对农村未来的信心,对电子商务的浓厚兴趣,我们可能都遐想过五年或者十年后中国农村的样子,它的样子可以从农村电商的发展为线索。 实体店和网络代购共同经营,线上线下让农村了解并接受网络购物,并且能够初步理解和运用网络技术带来的知识和便利农村电商对新型农村发展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实体店和网络代购共同经营,线上线下让农村了解并接受网络购物,并且能够初步理解和运用网络技术带来的知识和便利 前期 前期 重点:宣传和推广网购 重点:宣传和推广网购 应用创新有效的方法宣传和推广网上购物逐步发展农产品、农副产品的网上销售 应用创新有效的方法宣传和推广网上购物 逐步发展农产品、农副产品的网上销售 实体店和网络购物协调发展,农村群众可以自己网络购物和销售自己的产品。服务点提供物流和技术支持。 实体店和网络购物协调发展,农村群众可以自己网络购物和销售自己的产品。服务点提供物流和技术支持。服务点建设自己的农场、养殖场和农家乐或者茶庄,开始重点推广自有产品的销售 成长期 成长期 重点: 重点:如何推广网上销售,并提供代种植和代养殖。发展自有农场和养殖场。 网络购物和实体店和谐共存 网络购物和实体店和谐共存 网上销售逐步统一规范,有竞争也有规矩,有多样化,也有清晰的分类和整合 以服务点为模范, 以服务点为模范,有条件和必要的时候,应用市场化科学管理。发展、整合农业生产,达到科学高效。建设正规科学的畜牧养殖基地。并利用网络平台和发达的物流把全国各地的特色产品共享 成熟期 成熟期 重点:成为新农村的模范、成为带头人。 重点:成为新农村的模范、成为带头人。 十年后农村的生活:农村有了城乡快速公交,有了文化广场,农业生产以网络科技服务点为代表,实现比较统一。生产技术有了很大的提高,养殖业正规、科学。根据各地的条件发展特色轻工业,一部分年轻人回乡,人口平衡,收入也有保障。 二、背景: 时代背景:农村电子商务在互联网时代是发展的趋势; 政府为推动力:2014年、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及加强农村 电子商务; 市场经济的推动:农村o2o同时也是市场未开发的一片蓝海; 现在农村对互联网和网购的使用和认识非常不够。 三、目的: 让农村居民真正认识了解电子商务和网购; 让村民接受网络交易; 让村民把网络和现代化工具当成刚性需求; 通过网络平台嫁接各种服务于农村的资源,拓展农村信息服务业务、服务领域,使之兼而成为遍布乡、镇、村的三农信息服务站。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实体终端直接扎根于农村服务于三农,真正使三农服务落地,使农民成为平台的最大受益者。 四、公司(店铺)简介(经营场所的具体情况) 名称:农发产业(木城分部) 地点:夹江木城镇农贸市场附近 人员:前期3人(操作讲解员兼财务管理1人,家电、电脑维修员1人,接送货兼流动人员1人) 运用平台:农村淘宝,京东、苏宁易购等各种能运用的电商渠道,中期开始建设自己的网络平台 店面描述:2个门面各25-30平方米:1个铺面为家电展厅,网购物品展示和家电维修间;另一个铺面为网购服务点,小型便民超市,放置五台电脑作为体验机和一个服务机。 经营理念:以服务村民为基础,以打下诚信和有实力正规的形象为目的。打开农村百姓思想壁垒,让农村百姓享受互联网所带来的成果。 经营方向:以网络为平台,拓展经营的宽度和深度,做出好品牌和知名度。 考虑经营的长久,进行盈利分析:1、实物利润;2、维修收费;3、网购提成;4、代理发货提成;5、建设自己的农场进行生产经营;6、可以考虑对外其他业务。 五、经营方式和规划(创业描

杭州市现行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一、问:制定现行就业创业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经济发展从粗放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就业也要从原来的数量扩张型向更注重质量提升转变,就业工作要在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上取得新突破,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进展。面对新的形势,2017年7月13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2017年10月13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1号)。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就业形势,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两个总目标,把握提高就业质量、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和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三大主题,我市在2018年8月27日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8〕81号)。
  为做好“稳就业”工作, 2018年11月16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文件印发30日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2019年1月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50号),要求各设区市政府要在文件印发30日内,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于2019年2月3日印发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9〕19号)文件,自2019年3月6日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施行。

  二、问:现行就业创业政策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现行就业创业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劳动者为中心,坚持把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采取更加积极的政策举措,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局势稳定,具有鲜明的杭州特色和新时代特征,主要特点有:紧扣一条主线,即紧扣就业创业工作主要矛盾变化;围绕二个更的总目标,即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把握三大主题,即提高就业质量、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突出“四个注重”,即把握形势要求、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培育新兴业态、注重创业带动就业,突出重点群体、注重青年就业创业,坚守就业底线、注重政府责任担当。
  稳定就业方面,围绕“四个重点”下功夫:一是减负担增活力,支持企业发展;二是强扶持精服务,支持自主创业;三是优培训提能力,支持职业能力建设;四是保基本兜底线,支持重点群体就业。

  三、问:现行就业创业政策实施以后,哪些人员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答:市区登记失业人员中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即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二)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四)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五)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女45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人员。

  四、问:我市现行就业创业政策中,主要有哪些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
  答:(一)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2016年2月1日以后被小微企业新招用或2018年10月1日以后被中型企业新招用(其中,办理就业登记、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就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2016年1月1日以后或或社会组织2018年10月1日以后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该企业(社会组织)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社会组织)为该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期限为1年。
以上两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补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经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享受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具体操作细则正在制定中,申请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待定。
  (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2016年2月1日后,市区生源应届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在市区登记失业的,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及烈士子女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四)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1、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 持证残疾人;
  4、 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一次性3000元。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江就业网”个人服务中“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网址: /)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就业见习的对象包括:
  1)市区生源见习训练对象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的毕业学年学生;
  ④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⑤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
  ⑥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非市区生源见习训练对象
  ①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
  ②在杭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的毕业学年学生;
  ③台湾籍在校大学生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④16-24岁在杭登记失业青年。
  对口支援(帮扶)地区生源大学生可参照市区生源大学生享受见习训练政策。
  1)见习学员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
  2)见习学员综合商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半年50元。
  3)见习基地训练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4)招用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一次性1500元。
  5)见习基地建设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请程序:申请就业见习训练补贴的单位应在符合补贴条件后的1年内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申请。
  创业见习的对象为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1)见习学员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
  2)见习学员综合商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半年50元。
  3)见习基地训练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4)见习孵化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个项目3万元或5万元。
  申请程序:申请创业见习训练补贴的单位应在符合补贴条件后的1年内向杭州市人力社保经办部门提出申请。
  (六)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018年10月1日后,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区从事列入《享受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岗位(工种)目录》的岗位(工种),申报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每月3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七)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
  大学生(在杭高校大学生、毕业2年以内在杭高校或杭州市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杭州市区就业创业(就业的需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创业的需工商注册登记或持有网络创业认定证明且本人需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和补贴标准,可享受一次50%标准的培训鉴定补贴,其中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可享受一次全额补贴。杭州市户籍的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即可予以补贴。补贴可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申报或由个人申报。
  (八)创业培训补贴
  大学生(在杭高校大学生、毕业2年以内在杭高校或杭州市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SYB、网络创业培训、“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在市区就业创业的(就业的需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创业的需工商注册登记或持有网络创业认定证明且本人需单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可分别按培训项目每人享受800元、1200元、1200元的培训补贴,其中SYB和“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不可重复享受。成功创业后,再参加IYB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可享受600元的培训补贴。杭州市户籍的大学生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即可享受补贴。补贴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申报。
  1、一次性创业补贴。2016年2月1日后,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高校毕业生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经认定,可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具体操作细则正在制定中,申请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待定。
  3、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在市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且登记注册5年以内的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贷款;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文化创意、未来产业项目的借款人(含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5人以上(小微企业20人以上)且按时还本付息的,可累计给予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含)以内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不设毕业年限)实行全额贴息,对其他人群实行50%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2016年2月1日后,市区由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3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已享受其他有关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的人员)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补贴期限自符合补贴条件之月起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内,补贴对象符合补贴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补贴。
  5、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市区新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2—20万元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
  6、农村电商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县(市)、市区的行政村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或在市区从事农产品网络销售创业,达到一定网络销售额且符合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条件的,补贴标准上浮20%。市区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标准为6000元。市区创业带动3人就业的,补贴标准为2400元/年;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4000元。
  7、创业场地扶持政策。
  (1)大创园政策:
  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三年内由创业园所在区、县(市)政府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三年内由纳税地区财政给予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三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对于享受场地补贴满三年的成长型大学生创业企业,如果在享受场地补贴的三年内年均销售收入达100万元且年均纳税超过5万元的,可按前款标准再给予三年免费经营场地或0.5元/平方米·天场地补贴。四区三县(市)可根据当地租金水平,适当调整补贴标准。
  (2)创业陪跑空间政策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3年内可按规定享受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平方米每天3元。
  五、问:我市现行就业创业政策对市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有哪些就业援助政策?
  答:(一)用工社保补贴
  省内用人单位招用市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以及劳务派遣至市、区两级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除外),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申请享受用工社保补贴。
  享受标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人每月8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00元。
  补贴期限:用人单位自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月起享受此项政策,补贴期限至其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满。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市区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市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享受标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每人每月500元;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每人每月4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自申报就业当月起享受补贴,补贴期限至其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满。当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月起享受。
  (三)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在市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且登记注册5年以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贷款,按时还本付息后,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文化创意、未来产业项目的借款人(含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5人以上(小微企业20人以上)且按时还本付息的,可累计给予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市区就业困难人员在省内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享受自主创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自领取营业证照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月起享受该项政策。补贴期限至其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满。
  (五)创业场地扶持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3年内可按规定享受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平方米每天3元。
  2016年2月1日后,就业困难人员在创业陪跑空间以外市区范围内租赁房屋创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3年内可享受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1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2年和第3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
  (六)公益性岗位政策
  对承接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安排市区就业困难人员在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每人每月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30%给予用人单位补贴;对安排市区就业困难人员在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每人每月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用人单位补贴。
  (七)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人社部门备案时间为准)参加培训的,按实际培训天数给予50元/天的一次性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总额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享受一次,领取生活补贴期间不再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具体操作细则正在制定中,申请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待定。
  六、问:我市现行就业创业政策对登记失业人员主要有哪些就业援助政策?
  答:(一)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在市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且登记注册5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贷款;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文化创意、未来产业项目的登记失业人员(含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5人以上(小微企业20人以上)且按时还本付息的,可累计给予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市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实行全额贴息,对其他人员给予50%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2016年2月1日后,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在市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2016年2月1日后,市区由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3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已享受其他有关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的人员)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补贴期限:自符合补贴条件之月起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内,补贴对象符合补贴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补贴。
  (四)农村电商创业补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在县(市)、市区的行政村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或在市区从事农产品网络销售创业,达到一定网络销售额且符合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条件的,补贴标准上浮20%。市区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标准为6000元。市区创业带动3人就业的,补贴标准为2400元/年;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4000元。
  (五)创业场地扶持政策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3年内可享受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平方米每天3元。
  2016年2月1日后,登记失业人员在创业陪跑空间以外市区范围内租赁房屋创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3年内可享受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1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2年和第3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
  (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省、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企业间、地区间劳动力余缺调剂,帮助失业职工等重点人群在市区用人单位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对该市场主体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具体操作细则正在制定中,申请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待定。
  (七)困难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失业登记满6个月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按6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具体操作细则正在制定中,申请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待定。
  (八)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和补贴标准,每年可享受一次全额标准的培训鉴定补贴。补贴可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申报或由个人申报。
  (九)创业培训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GYB、SYB、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可分别按培训项目每人享受200元、800元、1200元的培训补贴;成功创业后,再参加IYB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可享受6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申报。

  七、问:我市现行就业创业政策对外来务工人员在杭创业主要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一)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在杭州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0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市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以享受每月300元的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补贴期限:自领取营业证照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月起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在市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且登记注册5年以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贷款,按时还本付息后,给予50%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文化创意、未来产业项目的借款人(含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5人以上(小微企业20人以上)且按时还本付息的,可累计给予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每次贴息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八、问:我市现行就业创业政策对退役军人、随军家属主要有哪些就业扶持政策?
  答:(一)一次性用工社保补贴
  市区用人单位招用市区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用工社保补贴。
  补贴期限:补贴期限自用人单位为补贴对象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12个月。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016年2月1日后,市区由转业复退军人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3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已享受其他有关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的人员)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补贴期限:自符合补贴条件之月起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内,补贴对象符合补贴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补贴。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2016年2月1日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在市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期限:补贴期限自用人单位为补贴对象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12个月。
  (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在市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且登记注册5年以内的转业复退军人,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贷款,按时还本付息后,对市区户籍的转业复退军人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人员给予50%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文化创意、未来产业项目的借款人(含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5人以上(小微企业20人以上)且按时还本付息的,可累计给予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每次贴息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五)创业场地扶持政策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3年内可享受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平方米每天3元。
2016年2月1日后,转业复退军人在创业陪跑空间以外市区范围内租赁房屋创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3年内 可享受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1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2年和第3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
  (六)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
  转业复退军人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和补贴标准,每年可享受一次全额标准的培训鉴定补贴。补贴可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申报或由个人申报。
  (七)创业培训补贴
  转业复退军人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GYB、SYB、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可分别按培训项目每人享受200元、800元、1200元的培训补贴;成功创业后,再参加IYB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可享受6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申报。
  九、问:我市现行就业创业政策对企业等经营实体主要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一)用工社保补贴
  省内用人单位招用市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以及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除外),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用工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人每月8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00元。
  市区用人单位招用市区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用工社保补贴。
  补贴期限:自用人单位为补贴对象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月起享受政策,补贴期限至其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满 (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一次性用工社保补贴自用人单位为补贴对象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12个月)。
  (二)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企业可按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之和享受社保补贴。
  补贴期限:补贴期限为补贴对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的12个月。
  (三)农村电商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农村电商企业2016年2月1日后招用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可按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之和享受农村电商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小微企业招用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含)以内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转业复退军人]和非市区户籍在市区登记失业人员的总数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贷款的本金最高额度按“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和非市区户籍在市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人数×20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未来产业领域的小微企业,可申请贴息贷款的本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对入驻科技孵化器或入驻经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企业实行50%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文化创意、未来产业项目的小微企业,带动就业20人以上且按时还本付息的,可累计给予不超过3次的贴息,每次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五)稳岗保险费返还政策
  1、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
  2、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返还: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的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
  以上两项返还政策不重复享受。具体操作细则正在制定中,申请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待定。
  (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把企业新招用和新转岗人员纳入学徒范围,通过校企合作,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并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补贴金额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确定,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七)用人单位岗前、在岗转岗技能培训(鉴定)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在6个月内组织岗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可享受一次全额标准的培训鉴定补贴。其中杭州市区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培训鉴定补贴标准可上浮20%。
  用人单位针对本单位职工开展在岗、转岗技能培训或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及等级,初级、中级每人可享受500元补贴,高级以上每人可享受800元补贴。
  (八)技能提升补贴
  杭州市的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
  (九)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
  困难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时间为准)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及等级,可享受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执行。
  具体操作细则正在制定中,申请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待定。
  十、问:大学生创业园、创业陪跑空间主要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一)大学生创业园建园资助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园,经所在区、县(市)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同意,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审核认定可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建园资助(市、区两级财政各50万元)。
  (二)创业陪跑空间
  1、主办方补贴:经认定的创业陪跑空间,主办方每年可按规定享受5-10万元的补贴。
  2、房租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3年内可享受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平方米每天3元。
  创业陪跑空间免费为入园经营实体提供场地的,房租补贴由主办方享受。
  (三)创业孵化服务补贴
  经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园,每成功孵化1家经营实体,可享受2000元的孵化服务补贴。成功孵化的标准为:
  1、入园持续正常经营12个月内(含)毕业;
  2、入园期间带动就业3人以上,办理就业登记,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不包含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毕业当月营业收入比入园当月提高10%。
  (四)创业基地建设奖补
  根据创业孵化基地运营、入驻实体孵化效果、带动就业人数等情况,认定一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由市财政给予每家市级示范基地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具体操作细则正在制定中,申请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待定。
  十一、问:创业导师可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答:经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安排与重点人群(包括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同)创业者或重点人群创业团队结对开展创业辅导的创业导师,可享受2000元的综合性补贴;指导重点人群创业者或重点人群创业团队在市区领取营业证照且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8000元绩效性补贴。创业导师参加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就业创业主题宣讲、咨询、赛事评审等专项服务活动,可享受每次1000元的补贴。
  十二、问:高质量就业社区(村)有哪些补贴政策?
  答:对当年被评为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的,市财政给予2万元/个的奖补。对当年被评为各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的,区、县(市)财政可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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