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扬州新农合异地就诊及报销比例在苏州就医报销

    根据江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文件精神,2011年新农合市内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均实行即看即报。

    市内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实行即看即报。具体结算方式为:患者先全额支付医药费用,补偿资金由市合管办于患者门诊及住院出院后直接打入邮政储蓄银行为参保患者开设的家庭账户。意外伤害除外。

    患者就诊,一律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进行电脑审核(原参保证一律作废),经住院处确认当年参保身份后,凭身份证或户口簿(18岁以下)的复印件和住院证入住病区,由经治医生和护士长核对病人信息后,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2011年出生的新生儿,家长可在小孩出生后1个月内,到市合管办办理参保手续(前提是家庭所有应参保的成员均已参加新农合保险),并按标准缴费后即可享受参保待遇。逾期未办理参保手续的新生儿,缴费6个月后方可享受参保待遇。

    就医转诊按照逐级转诊的原则,并在7个工作日内到市合管办登记盖章,对越级转诊或不按规定转诊的(未转往市合管办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其报销比例在原有比例的基础上下浮20%。

    1.住院报销:凡在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补偿额最高为8万元。市内二级医疗机构补偿标准:起付线为500元,用药目录、诊疗范围内补偿比例为60%;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起付线为800元,用药目录、诊疗范围内补偿比例为50%。

    2.特殊门诊病种报销: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慢性活动性肝炎等病种,需填写《江都市门诊特殊病种申请鉴定表》,经镇合管办初审,市合管办确认后方可结报。须做血透的肾功能衰竭和须使用国产抗排斥药的肾移植以及须在门诊做放化疗的癌症患者,经申请批准可参照住院报销。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半年报销一次。

    3.普通门诊报销:累计门诊医药费用报销起报点为零,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10%,每人每日累计补偿限20元,年门诊每人40元(按每户人口总数)补偿限额封顶。

    4.大病补偿制度:年医药费用总额超过4万元,超出部分按20%再予补偿,大病补偿最高限额为1万元,总补偿不超过合作医疗最高报销限额。

仙女镇41471人参加公益医疗互助,至9月初——232人享受“公益报支”21.6万元

“今年5月,我参加了村里公益医疗互助项目,8月份被查出‘颈动脉及颅内血管内手术5型’病症,除了新农合医疗报销外,又从医疗互助项目中报销3700多元,感谢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日前,仙女镇江桥村村民毛华羊告诉记者,村里公益医疗互助项目补助发下来了。

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是2022年度省政府12类50件民生实事之一,仙女镇是全区推广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的试点乡镇之一。该镇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个人出资30元,剩余部分由镇筹资15元,村筹资15元。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贫困、五保、重残等特殊困难群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镇财政全额资助。

仙女镇共有42家村(社区),截至6月30日,已推广公益医疗互助村(涉农社区)24家,参保人员达41471人,收缴金额为248.826万元。7月1日启动补助发放,截至9月9日,已有232人报支金额21.65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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