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永和中学学生校服及服务采购项目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JXCG[GK]2019036的晋江市永和中学学生校服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伍仟元整(¥)。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9年8月25日交付第一批夏装,9月30日前全部交付。以后每年8月25日交货验收合格;未能按时供货,每延误2天按所延误的校服的货款的1%赔偿招标人。;
4.2交付地点:晋江市永和中学校内;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按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校服数量、尺寸、规格、面料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产品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应能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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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由学生自筹,根据学生自愿原则,由学生直接向中标人购买,校服款于校服验收合格并发给学生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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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必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付清。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该批催货物价款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3.合同约定货物的型号、数量有变更时,甲方至少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4.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所提供货物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符的;不能按期交货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产地、报价、质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5.乙方逾期三十日不能交货的,视不能履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7.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不得串通报价;中标人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应认真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做好售后工作,否则采购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投标文件一旦递交,概不退还。
4.本次采购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中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自身合法生产的或通过正常合法来源获得的全新的产品,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就其所提供的货物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 利权、外观设 计和商
标等知识产权或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之异议。就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担保物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投标人中标以后,如果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它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中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