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企业货运名片设计计?

  一、投资便利化(21项)

  1、首创跨境缴税完善多元化缴税平台

  为加强深港合作,深圳国税局、地税局“跨境电子支票缴税”业务2017年于6月29日正式上线,成为继“移动支付缴税”后又一全国首创的新型税款缴纳方式。在协议缴税、POS机缴税、移动支付缴税等主要面向境内账户的缴款方式的基础上,“跨境缴税”主要面向境外账户,使深圳多元化缴税平台更趋完善,为纳税人提供了具有国际范的更加便捷多样的缴款方式选择。

  2、“三步走”探索税银合作新道路

  在全国加快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普惠金融发展及“科技兴税”的大背景下,深圳前海以税银合作为切入点,探索一条既与国际接轨又接深圳地气的好路子。

  税银合作总体实施分“三步走”计划:第一步,在线下推出税银合作)、贸易展览会、杂志及手机应用程序,促进亚洲与全球各国的贸易往来。目前,超过100万名国际买家(当中包括95家全球百强零售商),使用环球资源提供的服务了解供应商及产品的资料并进行采购。中国的供应商,可以通过“前海保宏仓备货+环球资源线上(Ready-to-buy)与线下(展会)推广销售+保宏一站式支付与通关物流服务支持+经香港航运中心发送”这一“前海+香港”的新渠道,将优秀的中国制造产品卖往全球。这一跨境电商B2B出口解决方案,利用数据信息贯通交易与出口的每个环节,从而实现订单、通关以及结算/结汇完全线上化。此外,商流、资金流、物流的数据信息和海关的通关数据信息相互匹配,从而形成了订单交易、货物通关、交付以及资金结算/结汇一体化的全新B2B出口交易体系。

  28、创新平行进口汽车试点模式

  截至2016年底,前海共进口平行汽车2000多辆,稳居全国各自贸区前列。“前海+”创新集中于四个维度:一是创新国际采购模式。在中东迪拜、德国、美洲等地设立海外分支机构,通过前海金融机构为海外中小型经销商提供采购车辆现款融资,以获得稳定的货源和渠道。创新采购流程,改原CIF为FOB+海外供应商融资方案,将资金占用周期由5个月缩短到2个月,极大地降低了采购成本;二是创新品质控制模式。采信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中国检验集团(CCIC)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实现在海外采购现场直接验车,将品质控制直接前置到海外,使质量风险在正式装船之前即得以释放,既解决了车源规格不符要求、质量不能保证的问题,又避免了退运带来的损失;三是创新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前海会同市经贸信息委、深圳海关、深圳检验检疫等部门,突破物理障碍,创新监管模式,打通汽车保税仓储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口岸报关、区内监管”。深圳检验检疫局对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保税仓储进口汽车创新监管措施,优化检验检疫流程,在报检程序方面,企业按保税仓储货物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指定进口的大铲湾口岸只对集装箱箱体和货物实施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工作。在车辆检测方面,平行进口汽车可先向深圳局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申请预检测,大铲湾检验检疫部门采信检测结果。在随车检验单出具方面,企业可根据境内消费者的采购需求,在保税期内随时申报,大铲湾检验检疫部门按企业报检的实际数量实施查验及验证,并逐台出具随车检验单。这些措施为平行汽车进口企业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服务,缓解了企业集中缴税的资金压力。2017年1~6月,深圳检验检疫局共对54批447辆平行进口汽车采取该措施,涉及货值217万美元。四是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模式。通过中检汽车集团从全国甄选出200多家认证售后服务商,确定中国平安等四家保险公司组成共同保险服务联盟,为消费者提供三包、索赔、保险和维修等服务。首创建立全国呼叫中心,第一时间受理全国范围内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落实全程品质保障。

  29、开展“保税+实体新零售”式的保税展示交易

  为推动“保税+实体新零售”式的保税展示交易落地,蛇口海关在人流密集的链条式的连锁商业店设置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允许保税状态下货物出区运至零售中心进行展示与销售,实现政策红利与商业价值的高度融合;针对2C的贸易碎片化的特点,允许企业对内销商品按月进行集报,办理征税进口手续,避免“一单一报”增加企业经营压力;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辅助管理系统,在系统内完成出区展示审批、企业担保额度自动核扣、商品延期等操作,实现海关监管高效化及智能化。深圳检验检疫局利用“1+4全球溯源核放”监管模式开展溯源管理、实施预检验提升物流速度、采取“集检分出”实行电子核销、开展电商蓝盾计划做好风险监测和消费警示、关检实行联合作业等多种监管模式组合,选择天虹保利门店开展国检追溯监管、“优检优放”试点,实现实体新零售与保税贸易融合发展。目前,该创新项目已正式落地,具体由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零售商业运行主体,招商保税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前海保税区园区仓储服务,深圳前海电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供应链服务。全国首家创新体验店于2017年7月4日在天虹海岸城保利店开业,已实现了保税直营内商品保税区验证、产地验证、品质验证三种溯源模式,794款25208个单品完成保税区验证,64款940个单品完成产地验证,33款单品完成品质验证并出具溯源证书。

  30、自贸试验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简政放权精神,推进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贸易便利化,根据海关总署支持和促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深圳海关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内取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施行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一是落实简政放权,将自贸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使业务审批环节从6个精简为1个;二是建立健全联系配合机制,由海关在深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一个窗口”对外接单,具体业务由主管海关后台办理;三是对外发布通告,在门户网站、现场公告栏、电子屏等载体上做好政务公开,引导自贸试验区报关企业规范有序地申请注册登记。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后续环节适时对自贸试验区报关企业注册地址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检验,防控失效、失实企业监管风险。

  31、推行邮轮母港智能化旅检通关模式

  深圳海关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构建起一套高效、便捷、严密的海关通关监管服务体系,在太子湾邮轮母港推行“自主通关、智能分类、风险选查”的智能化通关模式,依托在码头行李分拣线实现对托运行李的快速布控拦截,旅客可在办理登船手续时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并于5分钟内办理完成,通关时间大幅提高。太子湾邮轮母港自2016年10月31日正式启用到2017年4月30日,该关共监管往来港澳船舶15027航次,监管旅客127.14万人次,监管邮轮67航次,监管邮轮旅客6.7万人次,办理ATA及安家物品等情事204宗,成功拓展航线邮轮航线4条,包括从蛇口赴香港、台湾、越南、日本等航线,以高效便利通关监管服务助力深圳打造邮轮经济标杆。

  32、推动CEPA框架下认证认可联系单位落地深圳

  经协调国家认监委,在新的CEPA认证认可合作公告中,将深圳局增加为落实CEPA中认证认可条款的联系单位,下一步争取建立深港互认交流机制,为深港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搭建一个交流平台,促进双方的能力互补和业务合作,并争取在CEPA框架下推出一批新的对港澳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

  33、实施跨境电商保税备货进口小批量CCC产品免特殊检测处理程序

  一般的强制产品认证需经过产品型式试验、工厂审核等流程,周期长,难以满足电商企业进口产品新、少、快的需求。深圳检验检疫局第一时间根据国家认监委的相关要求推出了适合电商企业进口需要的方案,对跨境电商保税备货进口小批量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家用电器、玩具等产品,开展“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特殊检测处理程序,满足国内消费者对境外商品的需求,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业务发展。截至目前已有电吹风、玩具鸭等10批跨境电商进口产品申请并获批。

  34、发布贸易便利化指数

  指数在遵循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框架的基础上,借鉴世界银行(WB)、世界经济论坛(WEF)、《全球贸易促进报告2015》(GETR)、《全球竞争力报告》(GCR)等国际通行的贸易便利化评价方法,结合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特点,从口岸管理、通关环境、贸易功能转型、辐射带动效能等方面设计出科学的贸易便利化评价指标体系,对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量化评价。经测算,2015年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贸易便利化水平为0.8044,2016年为0.8515,总体水平提高了5.85%。

  35、实现国际航行船舶联网核放功能

  为不断创新船舶出入境便利化监管措施,提高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通关效率,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过程中,深圳海事局于2016年12月1日率先在自贸区试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网上查验”,船舶代理可“足不出户”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查验业务,大幅提高了船舶通关效率和便民化程度,但仍未实现与其他口岸部门之间的联网核放。2017年3月31日,深圳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子平台2.0版正式上线试运行,国际航行船舶联网核放功能正式实现。国际航行船舶联网核放功能依托深圳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子平台,将口岸管理部门以往“串联式”审批改为“并联式”审批,各单位船舶出口岸审批通过后将审批结果反馈到平台即自动生成“出口岸许可证”,船舶通关时间放行时间将由1天缩短到1小时;企业应用“单一窗口”后,船舶申报数据项减少80%,有效提高了自贸区国际航运便利化程度。

  36、实施港口建设费远程申报和电子支付

  依托交通部海事局统一开发的海事规费征稽管理平台,缴费人只需要通过互联网注册成为备案用户,经海事部门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登录该平台的子系统“海事规费征稽网上自助缴费大厅”在线申报船舶舱单和货物提运单信息,并且可以通过银联在线支付方式完成网上缴费。港口建设费远程申报和电子支付服务为广大缴费人提供了现场缴费和网上申报缴费两种途径,有效解决了“缴费最后一公里”问题,节省了缴费人到现场办理业务的时间和成本,体现了海事部门便民利民、节能低碳的服务理念。

  37、打造自贸区航运绿色发展样板区

  为落实“珠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要求,实现自贸区航运绿色发展,深圳海事局依托“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海事监管服务平台”,以船舶排放控制、船舶污染物治理为抓手,大力建设自贸区航运绿色发展样板区。一是加强到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建立了自贸区燃油质量监督和低硫燃油监测体系,制定自贸区内船舶尾气排放控制检查和燃油取样抽检工作规则,同时协同市有关部门出台鼓励船舶使用岸电、清洁能源的措施,有效减少船舶在港期间的大气排放污染;二是建立船舶油污水和船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制,严格禁止靠泊自贸区范围内港口的邮轮、高速客船以及其他船舶油污水和生活垃圾排放入海,必须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岸上接收和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金融创新(9项)

  38、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试点政策获重大突破

  2016年12月,经报国家外汇总局核准,前海金融交易所办理了国内首单以平台为依托的跨境资产转让业务。以此为基础,2017年6月,国家外汇总局正式批复,授权深圳分局以“逐笔审核、交易限定”为原则,推进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使前海成为全国首个获得授权由分局自行审核管理辖内机构跨境转让业务的试点地区。

  39、国内首单区块链跨境支付业务创新落地

  前海金融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招商银行通过首创区块链直联跨境支付应用技术,为其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客户通过永隆银行向其在香港同名账户实现跨境支付,标志着国内首个区块链跨境领域项目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成功落地应用,在国内区块链金融应用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招商银行依靠自身研发及境内外联通的双重优势,打造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跨境直联支付系统,标志着招商银行在全球现金管理领域区块链应用成为现实。该系统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高效率性,去传统中心转发架构后支付时间由分钟缩减至秒级;二是高安全性,结合哈希、签名、加密等技术传递的支付报文难篡改难伪造;三是高可用性,分布式架构任一个节点出故障不影响整个系统的运作;四是高扩展性,新的参与者可以快速便捷地部署和加入至系统中。

  40、国内首个区块链跨机构金融应用花落前海

  2017年3月底,国内首个跨机构联盟链——前海微众银行联合贷款备付金管理及对账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采用区块链与分布式账本技术中的备付金管理及对账流程,把银行间对账周期从T+1缩短到实时。上海华瑞银行、洛阳银行、长沙银行等银行机构已接入该平台,截至目前真实场景交易数据已达220万笔,首次实现了金融区块链技术跨机构、高量级的应用。

  41、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微业贷”产品

  “微业贷”是微众银行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的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服务,该产品为结合大数据分析及互联网技术的一款金融创新产品;客户从申请至提款全部在线完成;无需抵质押,额度立等可见;资金分钟到账;按日计息,随借随还。“微业贷”以科技金融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服务,企业可以通过纳税识别号及密码进行企业身份认证登录“微业贷”,验证企业法人身份进行企业借款,借款后分12期,每月等额本金偿还,企业还可按整笔借据随时提前还款,无需任何手续费。

  42、全国首创区域性私募信息服务平台

  2016年8月8日,深圳证监局与前海管理局正式签署《私募基金监管合作备忘录》。根据《私募基金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私募基金风险监管信息平台是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构建监管协作机制的必要数据基础,双方将通过整合系统资源,联合开发深圳地区私募基金风险监管信息平台,建立信息与数据归集和共享系统,为协作监管提供大数据支持和信息化保障。深圳私募基金信息服务平台是金融行业一线监管机构和地方金融监管力量在具体金融监管领域开展的实质性合作,是应对私募、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多、杂、乱”态势的监管创新,也是前海构建区域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肯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超曾亲临视察。

  43、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启动

  2016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明确了境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机构的方式开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这是继2002年中国允许外资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资公司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来,中国基金业做出的最重大的对外开放举措。前海充分发挥基础和有利条件,联合市金融办向市政府积极争取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试点。目前市政府已明确支持在前海开展试点,并同意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首家试点企业。在可预见的将来,将有众多资质优秀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这一路径进入中国的资产管理和金融领域。

  44、平安银行前海分行打造离岸服务支持平台

  平安银行前海分行离岸业务中心于2017年3月22日正式开始过渡期试营业,期间获得了总行在离岸开户、汇款结算业务方面的授权。2017年7月平安银行离岸新系统上线后,平安银行前海分行离岸业务中心将获得总行离岸部完整的业务授权,承接对深圳分行全部离岸客户的服务支持工作职能,并完成对深圳分行存量客户的批量迁移。未来,依托离岸中心在业务效率、专业性方面的优势,平安银行前海分行将进一步加强与兄弟分行、境内外金融同业的业务合作。

  45、中信银行前海分行自贸区跨境双币种融资

  中信银行前海分行与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组成跨境银团,搭建“自贸区跨境人民币放款+信银国际双币种跨境银团”的结构,为境外客户发放银团贷款。银团境内外参加行分别发放不同币种贷款,充分理解并灵活运用自贸区银行对外发放人民币贷款的政策,解决了境外客户人民币资金需求,同时体现了中信银行较强的产品创新能力、投行专业化服务能力和高效的银团筹组效率。

  46、前海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港交所正筹建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以促进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东移”,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交易平台将着眼现货,大力进行仓储、物流、会员积累等方面的建设,最终目标是利用香港的独特优势,加快内地大宗商品市场国际化,真正实现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东移”,这对“一带一路”倡议有重要意义。

  四、事中事后监管(3项)

  47、发布前海廉洁指数

  在借鉴国内外廉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前海廉政监督局综合运用主观评价法和客观评价法,坚持公众主观感知和机构客观评价相结合,发布“前海廉洁指数”、“前海廉洁政府指数”、“公众主观感知指数”,对前海的廉洁状况进行科学、系统和前瞻性评价,不断推进前海廉洁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48、运用政府投资工程廉情预警评估系统防范廉政风险

  根据省纪委关于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圳市纪委领导高度重视并决策在前海管理局运行该系统,以科技手段对前海管理局投资的工程项目开展廉情预警评估,防范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前海廉情系统目前共纳入工程项目66个,总投资约226.9亿元,产生的有效预警总共74个,其中程序规范类45个、招标投标类17个、投资控制类9个、监督检查类3个,基本反映了前海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49、建立船舶“事中事后”安全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转化政府职能、减少行政许可事项以及便利船舶进出港口,全国人大、国务院相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据此制定了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船舶只需按要求提交进出港报告即可便利进出港口。为保障船舶便利进出港口时具备同等安全水平,深圳海事局建立了船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依托海事大数据,将船舶按照安全管理风险进行分类分级,并据此建立目标船选船系统,提高船舶现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二是利用“智慧海事”系统,运用VTS、AIS、CCTV等设备,全面准确掌控到港船舶实时动态;三是制定《深圳海事局船舶现场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统筹船舶“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这有助于提高船舶事中事后现场监管能力,提升船舶便利运输程度,提高船舶现场监管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五、法治建设(24项)

  50、审结全国首宗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案件

  前海法院审结了淦某诉会丰公司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案,该案是全国首宗经法院判决并生效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案件。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作为一个金融与艺术品市场结合的新兴事物,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未对其做出专门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定争议。该案审结后,主审法官撰写的《网络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纠纷的案由与责任承担》被《人民法院报》、广东省高院微信选用刊登,不但填补了国内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纠纷生效司法判决的空白,为此类纠纷的认定和处理提供了借鉴,也对自贸区的金融创新发展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51、审结首例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案件

  前海法院成功审结了原告东亚银行诉被告L公司等主体的涉港融资租赁案件,这是该院首例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审结的商事案件。案件审结后,前海法院将本案作为典型案例对外公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该案是前海法院为我国司法改革做出的一个重大贡献,对增强香港乃至全球资本对投资前海及内地的信心,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52、探索涉港案件当事人转交送达制度

  前海法院针对涉港案件送达时间长、成功率低等问题,结合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机制改革,深入研究、认真探索有效送达的新方式,完成了《民商事送达机制改革研究报告》的调研课题,制定了前海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对域外送达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在传统送达方式基础上,创新设立了涉港案件当事人转交送达方式。

  53、全国率先制定《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对赌协议纠纷的裁判指引》

  为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前海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对赌协议纠纷的裁判指引》(征求意见稿)。由于对赌协议是我国私募投资市场的一种较为新型的投资工具,当前法律对“对赌协议”尚未有明确的规定和定位。同时,该类案件具有案件标的大、涉及法律问题复杂的特点,司法审判需要面对经济发展迅速变化带来的挑战。前海作为自贸区与深港合作区,在开放型经济发展和改革探索创新方面需要不断突破,前海法院为充分发挥司法保障职能,制定《裁判指引》并召开研讨会征求专家意见,旨在统一裁判标准,强化对自贸区商事主体市场行为的规范与引导,打造自贸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54、创设法官大会制度

  前海法院积极探索全新的法官管理机制,创新法官参与法院管理的方式和途径,设立了法官自治组织法官大会,推行法官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前海法院法官大会是由所有主审法官组成,主要针对审判管理以及法官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讨论。前海法院制定了《法官大会制度》,全方位规范和保障法官参与法院管理的具体途径和方式。前海法院自成立以来,法官大会在法院建章立制、推进司法改革进程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利于增强法官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将各项改革调研与实践落实到具体的管理规定中,积极发挥法官的主人翁精神;有利于实现法院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2015年-2016年共召开了14次法官大会,讨论通过了司法改革方案及重要规章制度等70多个;有利于推进法院司法行政管理的高效运作,法官亲自参与法院管理事项,对自身合法权益的项目进行讨论和表决,有助于司法行政管理机构的精简高效运行。

  55、制定《涉合作区与自贸区案件审判指引》

  根据自贸区与合作区案件类型和特点,前海法院制定《涉合作区与自贸区案件审判指引》。这是对前海法院2015年5月实施的《为自贸区与合作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深化与细化,旨在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统一裁判程序与尺度,积极服务和保障自贸区与合作区的发展。通过发布实施《审判指引》,着力解决法治软环境建设中司法的三个核心问题:实现各方当事人的平等保护;有效统一了裁判尺度和标准;有利于引导和完善相关行业的市场行为和标准。

  56、率先开拓保理新型公证业务

  前海公证处率先推出商业保理新型公证业务。商业保理是深圳市新兴产业,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发展尤其迅猛。前海公证处围绕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业务需求,积极探索资本市场公证业务新领域,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开拓了商业保理新型类金融公证业务,为前海商业保理产业发展提供积极公证法律支持。《深圳特区报》就此采写了《深圳前海公证处探索商业保理公证服务》的新闻报道。随后,人民网、光明网、中国公证网等多家主流网络媒体都进行了转发,取得了良好效果。

  57、率先推出遗嘱保管服务

  前海公证处率先推出遗嘱保管服务。2016年10月12日,前海公证处率先签发深圳市乃至广东省首份《遗嘱保管证书》,正式推出遗嘱保管服务。遗嘱保管服务方式是,公证员审查立遗嘱人主体身份、行为能力之后,充分告知有关遗嘱的法律规定、法律意义、法律后果之后,由立遗嘱人亲自将自书或代书遗嘱进行密封,交由公证处进行保管,公证处出具《遗嘱保管证书》,并建立专门保管账簿、配备专用保密柜,同时,建立后续保管遗嘱的上传、查询、取回、领取等制度。遗嘱保管服务进一步丰富了遗嘱公证服务内容和层次,可以满足市民特别是在自贸区创业、工作的境外人士对遗嘱私密性与公证规范性的特殊需求。该创新举措得到了《深圳特区报》关注和新闻报道,并获得了光明网、新浪网、今日头条、中国公证网等数十家网络媒体的关注和转发。

  58、中国首个有关“一带一路”中文法律数据平台(“一带一路”法治地图)正式启动

  2017年3月21日“一带一路”法治地图项目在前海正式启动。“一带一路”法治地图项目是前海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家战略,在法治领域的一大创新。该项目由前海管理局组织策划、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和法律出版社跨地合作承建。项目目标是打造全国首个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大型中文法律公共数据库和国际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项目建成将有助于实现“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法治化、有助于建立全国性标准化的域外法律查明机制、有助于转化深圳及前海法治创新的重大成果、有助于全面提升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国际化水平。此项目对于打造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深圳的国际化水平都具有深远意义。

  59、成立“中非联合仲裁深圳中心”

  2017年3月29日,“中非联合仲裁深圳中心”揭牌仪式暨“中非跨国投资贸易争议解决机制创新”圆桌会议在深圳国际仲裁院举行,标志着中非仲裁全面合作新格局在前海开启。中非联合仲裁深圳中心的揭牌,构建了中非仲裁协同创新、全面合作的新格局。中非联合仲裁深圳中心以深圳国际仲裁院为依托,立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和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进一步创新对非仲裁服务机制和模式,服务我国“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为推动中非经贸合作发挥更大作用。

  60、创新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

  前海法院在审判事务处内部精心打造了“司法辅助集约化工作平台”,深入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着力破解送达难”、“保全难等影响审判、执行效率的问题。一是深度拓展服务范围,实现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全方位覆盖;二是建立辅助岗位事务性专员制度,实现司法辅助平台的扁平化管理;三是建立审判辅助和执行辅助一体化机制,实现机构设置精简高效;四是建立精准化、精细化的操作规程,实现集约、规范的“流水线”作业目标;五是建立司法辅助平台网上办公模式,实现辅助工作的安全高效。平台运作一个月,共完成集约送达83宗,财产保全311宗,查询、调查23宗,选定评估、鉴定和拍卖机构9宗,审查担保保函42宗,安排庭审记录251人次,安排陪审员参审235人次,建立了“审判的归审判,事务的归事务”的司法辅助新机制,让审判团队从冗杂繁琐的审判辅助事务中抽身,大大提升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61、召开前海法智论坛 打造前海法治名片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共同承办“前海法智论坛”。论坛以“创新发展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主题,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前海法智论坛”是国际和区际交流的高端平台,是服务与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也是构建互利共赢、开放包容、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起点。在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在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等组织机构共同努力下,前海法智论坛将成为集思广益、互利互赢、同谋发展的有益平台,凝聚人心、博采众长,为前海乃至深圳的创新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和活力。

  62、建立具有国际、区际公信力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机制

  前海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方向的基础上,探索更加符合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尤其是涉港案件的新的审理机制,加强区际司法交流合作,充分学习借鉴香港的诉讼制度,探索成文法与判例法的有机结合,强化案例指导和案例援引,落实审判精品战略,着力提升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的司法公信力。2016年前海法院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58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59%,占受理民商事案件总数的61.15%,其中涉港案件1211件,占受理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6.81%。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同时保理合同、股票配资、互联网金融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案件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前海法院采取了多项措施打造国际化、专业化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机制,推进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不断提升国际、区际司法公信力。

  63、建立全新的司法行政管理机制

  前海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司法改革部署以及周强院长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体系化建设,强化内设机构磨合,完善司法行政事务运作体系,不断完善司法行政管理机制的内涵。司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保障法院建设、执法办案和综合性司法改革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64、建立阳光高效便民司法服务机制

  为深入推进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前海法院不断强化司法服务、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具体做法包括建设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平台、建立阳光透明的司法公开机制、完善重大事项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等。前海法院以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力度,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审判的了解、信赖和监督,着力构建覆盖全面、阳光透明、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机制,不断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65、全面实施审判精品战略

  2016年11月8日,前海法院发布实施《审判精品战略工作指引》,全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通过裁判引导相关行业规则的形成和完善,服务和保障前海开放性经济健康发展。具体做法包括规范案件办案流程,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全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通过裁判引导相关行业规则的形成和完善等。《指引》的实施有助于实现司法的公正高效,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66、建立法治前海研究基地 推动新型检察智库建设

  2017年6月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人民检察院合作共建的法学研究基地——“法治前海研究基地”在前海正式成立。该基地致力于将理论研究和具体业务实践相结合,是具有开拓性、创造性和可复制性的新型检察智库。前海检察机关将努力把“法治前海研究基地”打造成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的孵化器,为自贸区检察机关乃至中国检察制度的创新发展提供新思路和理论支撑,为把前海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添砖加瓦。

  67、多举措推进涉税案件“两法衔接”工作

  为推进涉税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前海检察院经与前海税务管理部门研究协商,将从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探索信息系统资源的交换共享机制、建立税收政策研究释义机制、探索税收管事模式改革的咨询机制、健全工作合作机制等各方面推进涉税案件“两法衔接”工作。

  68、试点第三方电子数据保全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于2005年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是面向全社会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计算机司法鉴定和声像资料鉴定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于2016年成为首批入驻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并获准新增知识产权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具有计算机司法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和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该所根据多年的鉴定经验和实践,研发了基于“互联网+”思维、能为个人和政企用户提供第三方电子数据保全和司法鉴定服务的“平台+多端”的“安证宝”电子数据保全系统,有效解决诉讼前和诉讼中的“取证难,举证难,出证难”等问题。

  69、创新司法鉴定服务新流程

  广东公标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以下简称“公标所”)取得省司法厅、省高院、市中院和市知识产权局许可及批准开展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工作以来,坚持“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的服务原则,并结合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特点和司法审判实际,不断尝试和探索,创造性地重构鉴定服务流程,在被法院确定为委托开展相关案件鉴定的机构后,鉴定委托内容形成前,主动参与涉及鉴定事项与检材要求的庭审环节,协助法官结合证据情况和待查明的事实,梳理争议焦点、明确委托事项范畴的环节。“公标所”鉴定服务新流程的实施,弥补了在现有知识产权审理机制下,部分案件因缺少技术调查官参与法庭调查、无法快速查明技术争议问题的缺陷,使得深圳本土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尤其是专利类案件,可产生相当于美国专利侵权诉讼“马克曼听证”环节的效果,在鉴定委托下达前,通过鉴定机构在争议技术问题上的介入,厘清权利人的权利范围和含义,实现“法律”与“技术事实”问题的划分,最大程度降低知识产权类案件诉讼和司法成本。

  70、成立前海香港商会商事调解中心

  前海香港商会商事调解中心是由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牵头成立的专门负责民商事调解的机构,是在前海香港商会主导下成立的国际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前海香港商会商事调解中心秉持“经济快捷、公正高效、灵活简便、法治保障”的纠纷解决理念,依托深港两地资源,积极引入具有调解经验的港籍、外国专家调解员,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前海香港商会调解中心委托专业的调解员对各类民商事纠纷,特别是涉港澳民商事纠纷进行调解,并在调解成功后由法院审查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制作调解书或联系仲裁机构制作裁决书,从而灵活、高效地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1、创建“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和“跨国投资与法律培训中心”

  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总量激增,而我国走出去的企业却鲜少以投资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中国政府由于地方政府的行为而在投资仲裁中被外国企业列为被申请人,应对地位比较被动。深圳国际仲裁院立足前海,与商务部研究院合作共建“跨国投资与法律培训中心”开展跨国投资与法律培训,为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发挥重要作用;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作为创新平台,为国际仲裁的研究和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

  72、发布涉自贸区新类型案件裁判指引

  2017年1月3日,深圳前海法院制定发布了《关于审理前海自贸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关于审理前海自贸区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两大涉自贸区新类型案件裁判指引,旨在为融资租赁、保理合同两大类案件提供指引性思路,为自贸区创新开放型经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关于审理前海自贸区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保理纠纷案件审理所制定的裁判指引。前海法院立足于自贸区的实际情况,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结合现行法律法规,明确审判实践中对相关问题的裁判思路,系统梳理了实务中的常见问题及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3、聘请第三方专家评查案件

  聘请案件质量评查专家是通过引入第三方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规范和建议,从而更好实现公正、规范与独立司法的途径。这是前海法院深入推进审判精品战略,探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改革的一项创新性举措。通过邀请退休法官、法学教授等法律职业人从外围角度来看法院工作,打破以往“内部案件质量评查”模式,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探索建立更加专业、权威、公开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确保案件质量评查的客观公正,进一步推动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六、体制机制创新(3项)

  74、前海创新运用前沿科技确保地铁安全

  前海由填海而成,地质条件复杂,规划打造地上地下两座城。其中,地下空间规划建设面积达660万平方米,贯穿地铁线路共12条。为落实好国家战略,着眼未来国际一流城区安全发展,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把地铁保护工程作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前沿科技为抓手,创新举措做好地铁保护工程,以实现前海品质、速度与安全的同步推进。举措包括:利用国家实验室进行1:1仿真实验,率先运用科研成果为建设施工保驾护航;引进国家专利设置监测点和监测机器人,搭建“实时监测、实时播报”的安全管理平台;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有效控制施工安全风险树立创新标杆。

  75、率先实施单元一体化开发模式

  前海土地资源紧缺,为实现前海单元规划落地,倡导土地混合高效利用,实施都市综合体开发模式,建设互联互通、均衡多元的立体城市空间,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前海规划建设落地的执行单位,积极探索一体化开发模式,践行产城融合与紧凑集约发展的理念。单元一体化开发模式是指对单元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及统一运营。以19单元03街坊为例,首先对基坑开挖进行统一,多个重点项目同时进行,大大缩短了工期,避免单元地块基坑先后开挖出现混乱;其次开展主体施工统筹,保障了街坊塔群布置方案的统一性,协调了街坊大基坑内各地块公共运输通道,确保了外围水、电、通讯、排污等接口的畅通。

  76、创新利益共享机制开展土地整备

  本着“尊重历史、服从规划、利益共享、共赢发展”的基本原则,前海土地整备提出以利益分配为核心,通过政策创新和系统设计破解整备困局,创新利益共享新模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前海开发建设。具体做法包括全方位落实涉及城市发展利益需要的用地及空间,强化人才公寓配建,切实保障产业空间,尊重现有产权价值,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等。截至2016年12月,土地整备取得突破性进展,解决了久拖不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快了前海开发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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