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槟榔代理亏了我被罚,做槟榔代理亏了我的经销商应该选择什么产品?

开袋寻纪念品:公司为了产品上市以后,产品快速流通,特别定制“金槟榔”和“银槟榔”纪念品,“金槟榔”价值1500元左右,“银槟榔”价值300元左右,我们会根据经销商的市场销售情况,由公司决定投放的数量和投放时间,纪念品由公司提供,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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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袋寻字兑奖游戏:公司为了产品上市以后,产品快速流通,特别制定一套集字兑现金红包的游戏。游戏规则(详情了解看集字奖卡):集齐“xx品牌上的槟榔”七个字,可以换取现金红包1888元,集齐“xx品牌”四个字可以换取188元现金红包。

兑换方式:消费者集齐兑奖的字样后,拨打上面的兑奖电话联系公司,公司联系当地经销商马上给予兑奖,经销商将兑奖的字样寄回公司,公司确认后给予全额报销,公司制定集字奖卡均设计了防伪处理,以防消费者及经销商作假。

9月10日,36岁歌手傅松因口腔癌不幸去世,他生前曾在社交平台上表示自己的口腔癌系槟榔所致,呼吁大家“珍惜生命,远离槟榔”。

9月19日,浙江义乌商户反映,当地官方要求商家下架并停止销售涉及槟榔食品。同时,四川成都、南充、广元等地也加强了对槟榔销售的监管。

对此有网友称支持禁售槟榔,并建议全国推广。还有网友表示,槟榔产业背后的种植、加工、销售已经形成产业链,应充分考量从业人员及经销商利益,不能一刀切。

食品安全及健康管理专家表示,槟榔产业短期内确实对当地经济、就业有一定促进作用,但从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降低疾病危险因素来看,支持“禁售”。

多地禁止将槟榔作为食品出售

9月20日,浙江义乌的一名商超店主李先生(化姓)告诉极目新闻记者,9月15日,他收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停止销售涉及槟榔的食品,需要将在售的槟榔下架处理。李先生店里目前有价值3000余元的槟榔,包括五六种品牌,接到通知后他全部下架了。他联系了供货商问能不能退货,但对方也在等待上级的处理通知。

商超店主们已将槟榔下架

极目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义乌多名商超店主也表示接到了类似通知,并将槟榔下架。其中有人已将槟榔退给供货商,拿到了退款。

20日上午,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近期收到了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浙江省内的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制品。目前他们在引导商户对槟榔进行下架处理,如果之后商家存在销售槟榔的行为,相关部门会进行处罚。

那么,含槟榔的药品、保健品等是否可以正常销售?上述工作人员未正面回应,“相关食品销售场所应该布局合理,严格实行食品和非食品区域分开设置的要求。”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称,确实有相关规定,但不是禁止销售槟榔,只是不能以食品名义进行销售,商户们销售时需将食品区和非食品区分开。至于这一规定是不是永久性的,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四川成都、南充、广元等地也加强了对槟榔销售的监管。9月19日,南充市营山县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消息称,近日,营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县槟榔代理商和经销商进行了集体约谈。会上宣读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槟榔制品销售监管的通知》要求,分析了营山县当前槟榔销售情况,就如何落实最新规定进行了明确。会议要求,各经营户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对食品经营场所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的,立即联系食品经营单位下架,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20日上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了《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一文件,“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工作人员称,相关文件要求,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进行监管,也就是说,不能将槟榔作为食品进行生产销售。

商超店主们已将槟榔下架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里未将“食用槟榔”收录在内,这意味着槟榔不再作为食品来管理,也不能颁发食品生产许可,槟榔作为食品的生产许可和监管已缺乏依据。

2017年已被列入一级致癌物

2021年9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时隔一年后,禁令再度“加码”,多地禁止销售含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制品。无论是广告被叫停,还是此次的“禁售”,其背后仍然是千亿级槟榔产业与公众健康的博弈。

槟榔含有槟榔碱、麻黄素等物质,吃了能使人兴奋,长期食用容易产生依赖性,具有一定的成瘾性。

对于此次“禁售”,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科学技术部主任阮光锋表示支持。他说,槟榔对健康最大的危害是会增加患口腔癌的风险。槟榔碱易灼伤口腔黏膜,长期嚼食,容易导致口腔病变。“口腔癌是一种高致死癌症,五年生存率只有30%—50%。即使进行手术,超过半数的患者也会在术后因复发而死亡。”

槟榔产业一直争议不断。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2017年公布致癌物清单时,已将槟榔果列入一级致癌物。阮光锋说,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年)》中表示,应对口腔疾病高危行为进行干预,就提到了槟榔:在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以长期咀嚼槟榔对口腔健康的危害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口腔健康检查,促进牙周、口腔黏膜病变等疾病早诊早治。

从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降低疾病危险因素来看,国家一级健康管理师、国家高级食品检验师王思露比较支持这一最新“禁售”规定。

王思露表示,长期食用槟榔不仅仅容易导致口腔癌,还会增加舌癌、食道癌、咽喉癌、肝癌等癌症的患病风险。另外还有相关证据表明,有咀嚼槟榔习惯的人患心脑血管疾病、肥胖、二型糖尿病、胃炎、慢性肾病、肝硬化等疾病的风险更高。“正因为危害如此之大,从源头上禁止售卖槟榔是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的根本法则。”

尽管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不断发声,我国槟榔产业依然飞速扩张。据《中国食品报》报道,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有1.4万余家槟榔相关企业,主要分布在湖南、海南和福建。从去年开始,全国槟榔企业数量大幅跃升,注册数量达2800余家,较2019年增长89%,而今年的增长趋势依旧火热,至今全国已注册槟榔企业2600余家。

预期千亿规模的槟榔产业何去何从

有网友表示,槟榔产业背后的种植、加工、销售已经形成产业链,如果“禁售”,应充分考量从业人员及经销商利益,不能一刀切。

西部地区一位业内人士则表示,槟榔的种植、加工主要在海南、湖南等南方省份,其他省份多为槟榔消费区。如果“禁售”,其实对消费区经济影响不会太大,可能对批发商、商户会有一些影响。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湖南省一槟榔品牌加工销售企业,其全国招商热线客服表示,暂未接到“禁售”的通知,目前全国招商渠道畅通。

海南省槟榔协会一位工作人员称,已经关注到歌手多年嚼槟榔患口腔癌离世和浙江义乌拟禁售槟榔的信息,协会正在研究。“这个事情比较重要,昨天研讨了一天,暂无法透露研讨的具体内容,毕竟关乎到当地200多万种植户的权益。”

面临禁令再度“加码”,槟榔产业未来将何去何从?“一边是实实在在的地方和企业利益,一边是公共健康与卫生,短期内的利益各方都难以割舍。”阮光锋认为,槟榔致癌证据确凿,长此以往,会给消费者的健康、财产造成无穷祸害。“槟榔产业短期内确实对当地经济、就业有一定促进作用,但因口腔癌等疾病导致的医疗成本,其实会超过这些经济效益。”

有研究预测,按照目前的趋势,到2030年,槟榔相关口腔癌病例在湖南可能累计超过30万例,在全国保守估计可能超过100万例。槟榔相关口腔癌在全国造成的医疗负担,以每例医疗费20万元保守估计,累计可能超过2000亿元,足以抵消其对社会的经济贡献。

据《中国食品报》报道,“全国的槟榔产业未来至少将达到千亿元的市场容量。”2021年,食品产业专家朱丹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槟榔属于高利润行业,同时嚼食槟榔产品的成瘾特性吸引了稳定消费客群。以消费大省湖南为例,其嚼食槟榔的人口比例已接近50%。而这不仅与多个地区人民的生活习惯有关,同时也与地区经济发展有密切的联系。

事实上,众多业内人士都认为,目前对于槟榔行业需要有一个较为明确的标准,指导相关企业该如何做。“槟榔产业的监管体系仍不完善,对于槟榔产业发展需要合理引导。”朱丹蓬表示,希望在多方努力下,通过立法手段,以平衡好行业发展与公共健康的关系,将槟榔的监管推到合理、合规的方向上来。

(除注明外,文中图为受访者提供)

新京报讯(记者 刘欢)近期随着多地加强槟榔销售监管,槟榔再次引起热议,其中一大原因是多地监管部门要求食品经营者不得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

实际上,槟榔两年前就已失去“食品”身份。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取消“食用槟榔”类别,这意味着槟榔生产企业后续无法取得监管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槟榔不能再作为“食品”销售。

国家卫健委2021年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27号建议的答复》中也提到,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国家卫健委未批准槟榔作为新食品原料,未将其纳入食药物质目录,槟榔(果实)也不宜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当槟榔不再是食品,槟榔提取物是否能用做食品原料,又该如何监管?针对这些问题,10月11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接电人员称需联系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同时,新京报记者也尝试致电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均未果。

云无心认为,槟榔已经不作为食品管理,非食用物质的提取物如果要用到食品中,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才可以使用。钟凯也表示,槟榔提取物如果要列入新食品原料,要进行申请,由相关部门做各项风险评估,最后审批通过才可以使用。

不仅如此,销售槟榔提取物制作的产品还存在违法违规风险。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兰安认为,如果槟榔不作为食品销售,那么槟榔制品比如口香糖这样的产品作为食品销售,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另外,《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添加剂或食品中用到的提取物有非常规范且严格的要求,首先是要求对人体无害,而槟榔提取物存在一定的健康危害性,且未经正规程序审批就添加到食品中,作为食品销售,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此外,对于一些电商平台各种槟榔口香糖的功能性广告语,钟兰安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槟榔口香糖作为入口产品,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构成潜在损害,而宣传“提神醒脑”并无事实依据,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尽管如此,在业内看来,槟榔延伸产品仍被视为未来槟榔的发展方向。

前述槟榔口香糖经销商也向新京报记者透露,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有意申请槟榔提取物“槟榔多糖多酚”作为新食品原料,将其作为槟榔新的发展方向。“听说湖南口味王公司在开研讨会,讨论生产相关转型产品,具体产品不太清楚。”

对此,9月30日至10月10日,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伍子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皇爷实业有限公司,询问槟榔延伸产品的相关情况,均无人接听。

海南省槟榔协会今年9月21日发布的《近年海南槟榔产业发展情况通告》里也提到,近年来,协会联合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高校科研机构,积极推动槟榔延伸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助推槟榔产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槟榔产业相关产品的研发,加大药食同源的研究投入,开发出更多槟榔药用的延伸产品。并称“近年协会推动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力度研发健康的、没有粗糙纤维的、不伤害口腔黏膜的、槟榔碱含量较低的槟榔口香糖,目前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9月21日,海南省槟榔产业局一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介绍,海南本地也有相关部门在做槟榔有害物质的研究。槟榔是四大南药之首,以后可在药品和其他方面延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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