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四川特伟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注册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业务范围: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再保险;短期健康保险;经营保险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为准)。

关联关系:因本公司董事兼任联合健康险的董事,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联合健康险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34,25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9,36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9,11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437万元(合并口径,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96,12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8,745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2,869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392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6、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颈复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万元

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合剂、口服液、酊剂、糖浆剂、软胶囊剂、丸剂(水丸、水蜜丸、蜜丸、浓缩丸)、橡胶膏剂、药用辅料、一类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药物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中药材种植、销售(国家限制经营品种除外);日用品进口及销售;以下项目只限取得经营资格的分公司机构经营:土元养殖、销售;原料药、中药提取物生产、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颈复康董事,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颈复康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58,4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人民币50,14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4,92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3,504万元(合并口径,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78,2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人民币54,645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9,95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4,485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7、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复星公益基金会”)

业务范围:自然灾害救助、扶贫助残、资助文化公益事业、资助教育公益事业、资助青年创业就业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关联关系:因本公司董事兼任复星公益基金会理事,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复星公益基金会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人民币4,758万元;2020年度实现总收入人民币25,44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净资产为人民币25,709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总收入人民币32,371万元(未经审计)。

8、上海复星外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置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万元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在黄浦区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8-1地块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产出租,停车场(库)经营管理,健身服务,销售: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工艺美术品、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玩具、母婴用品、儿童用品、宠物用品、服装、服饰配件、鞋帽、箱包、皮革制品、纺织品、钟表、眼镜、金银首饰、珠宝首饰、化妆品、个人护理用品、电脑、手机、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文体及健身用品、自行车、办公用品、装饰材料、装潢材料、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相器材、厨房用具、卫生洁具、花卉苗木、医疗器械,烟草零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酒类商品(不含散装酒),餐饮企业管理,美容店,足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品牌管理,会务服务,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票务代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出版物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本公司过去12个月内的离任董事兼任复星置业董事,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复星置业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430,03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68,43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6,52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8,002万元(未经审计)。

9、上海领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健信息”)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医药科技、生物科技、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橡胶制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消毒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健康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本公司过去12个月内的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兼任领健信息董事,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领健信息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4,93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20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44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157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6,41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2,618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8,38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791万元(未经审计)。

10、上海星晨儿童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星晨”)

注册资本:人民币29,980万元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医院筹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商务信息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上海星晨董事,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上海星晨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4,42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5,25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149万元(未经审计)。

11、通德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德股权”)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股权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本公司董事兼任通德股权董事,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通德股权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39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13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0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700万元(未经审计)。

12、直观复星医疗器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观复星上海”)

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和相关零部件的研发,从事医用机器人系统及配套易耗品的生产、自有研发成果的转让,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和相关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本公司董事兼任直观复星上海董事,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直观复星上海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35,58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5,57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9,29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714万元(未经审计)。

13、直观复星(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观复星香港”)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销售。

关联关系: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直观复星香港董事,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直观复星香港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9,524万美元,净资产为5,631万美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050万美元,实现净利润2,994万美元(未经审计)。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本集团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可后,提请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

董事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关晓晖女士、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徐晓亮先生和潘东辉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4名董事(即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

相关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还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四)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本集团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在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包括但不限于)签订、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本集团与关联方以自愿、平等、互利、公允为原则,本集团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该类交易在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等方面基本一致;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标准为基础,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1)本集团业务覆盖药品制造与研发、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医疗服务等领域,与从事药品/诊断/医疗器械研发、生产、流通业务的关联方企业存在上下游关系,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发生购销、服务等业务往来。

(2)承租、出租房屋系主要用作本集团或关联企业日常经营之场所。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标准为基础确定,故定价依据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交易对本集团独立性的影响

本集团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本集团的独立性。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经审核,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集团的日常关联/连交易系本集团经营之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证所《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一般商业条款。相关事项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3月22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本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本公司2022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下简称“本次续聘事项”),拟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本公司年审项目合伙人以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为侯捷先生。侯捷先生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并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涉及的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公司年审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为蔡玙晨女士。蔡玙晨女士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为陈杰先生。陈杰先生于1998年成为香港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涉及的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1年度安永华明为本公司提供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的费用分别为人民币280万元和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的审计服务费用较2020年度增加人民币5万元。本年度审计费用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本公司规模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关于本公司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上述议案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后,提请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董事会11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次续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本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续聘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

3、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20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公司”或“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10年5月4日,本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3,18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549.20万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63,539.20万元。截至2010年4月19日,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净额已使用人民币64,283.4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69.98万元(含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1,365.44万元和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发展”)以自有资金投入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南药”)以及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邦”)的增资款合计人民币48.80万元)。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有《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业发展、江苏万邦、桂林南药、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复星诊断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长征”)分别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江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云龙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桂林分行象山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闸北支行(以下合称“2010年专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存入了专项账户管理。

2010年5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业发展、江苏万邦、桂林南药、复星长征与2010年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4月,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2015年7月,公司分别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瑞银证券、德邦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联合保荐机构,并由瑞银证券及德邦证券承接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2015年9月7日,公司以及产业发展、江苏万邦、桂林南药与2010年专户银行以及瑞银证券、德邦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部分)》。

2020年11月,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为此,2021年2月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中金公司担任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由中金公司承接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2021年3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业发展、桂林南药与2010年专户银行以及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1:于2015年,原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江湾支行因对公业务迁址已更名为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大连路支行。

注2:江苏万邦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专项账户已销户。

注3:复星长征募投项目已完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专项账户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产业发展进行增资,再由产业发展分别向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进行增资,增资资金将分别用于实施重组人胰岛素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和青蒿琥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此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复星长征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实施体外诊断产品生产基地项目;2011年,根据公司非公开股票发行安排,向全资子公司复星长征提供的委托贷款已转为对复星长征的增资款。截至报告期末,相关进展如下: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万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218.79万元(含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1,066.79万元和产业发展以自有资金投入的增资款人民币5.00万元),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已销户。

2021年12月,江苏万邦“重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已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并具备动态生产条件。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桂林南药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627.1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人民币627.66万元(含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252.16万元和产业发展以自有资金投入的增资款人民币43.80万元)。桂林南药“青蒿琥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已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复星长征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37.57万元(含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4.17万元)。复星长征“体外诊断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已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已销户。

4、为适应胰岛素市场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资源,并实现募投项目的效益最大化,经2012年1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重组人胰岛素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变更为“重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预计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5年1月。为配合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和新政的执行,临床方案须作相应调整和优化,临床试验推进受到一定的影响,经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重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0年12月。由于国家医药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等陆续施行,研究内容须做进一步完善,经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重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2021年12月,江苏万邦“重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已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并具备动态生产条件。

5、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并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分别使用其各自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经2011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定期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分别使用其各自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和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于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44%,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2年2月23日,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其各自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经2012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定期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分别再次使用其各自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和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于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44%,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2年9月20日,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其各自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经2012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分别使用其各自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和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于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44%,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3年4月9日和2013年4月10日,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已分别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人民币4,000万元和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其各自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经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分别使用其各自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和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于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44%,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3年10月22日,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已分别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人民币4,000万元和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其各自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经2013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3年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分别使用其各自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和人民币1,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分别不超过6个月和3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8.18%,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4年3月7日及2014年6月5日,桂林南药和江苏万邦已分别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人民币1,200万元和人民币4,000万元分别归还至其各自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经2014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使用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6.30%,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4年10月13日,江苏万邦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人民币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经2014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使用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6.30%,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5年6月15日,江苏万邦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人民币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经201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使用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6.30%,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6年1月12日,江苏万邦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人民币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有关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细的说明见附表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011年,复星长征“体外诊断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已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开始投产;2021年度,该项目实现效益人民币84,694.13万元。2014年3月,桂林南药“青蒿琥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已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开始投产;2021年度,该项目实现效益人民币102,350.67万元。2021年12月,江苏万邦“重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已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并具备动态生产条件;2021年度,该项目尚未实现效益。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1月1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重组人胰岛素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变更为“重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新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51,07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资人民币37,147万元、其余投资人民币13,929万元由本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万邦自筹。由于新投资项目与原拟投资项目中的部分建设内容相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实际变更金额为人民币22,186.21万元,变更金额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9.73%。该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44号)并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说明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2012年1月,公司将“重组人胰岛素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变更为“重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详见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2: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1,066.79万元和产业发展以自有资金投入的增资款人民币5.00万元。

注3:青蒿琥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承诺项目达产后平均每年可产生营业收入人民币34,148.78万元,2021年为项目投产第八年,达到投产后的预计效益。

注4: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4.17万元。

注5:体外诊断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承诺项目达产后平均每年可产生营业收入人民币29,725.77万元,2021年为项目投产第十年,达到投产后的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定义同正文):

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100,000万元,以用于包括:(1)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以及(2)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自身履约义务提供担保。

截至2022年3月22日,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自身履约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形)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126,908万元(根据2022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人民币兑欧元中间价折算,下同),约占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4.27%。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项下发生的担保,若被担保方系本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则本集团原则上只承担所持股权/权益比例相当的担保责任;超出本集团所持股权/权益比例部分的担保,须由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或被担保方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截至2022年3月22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根据2022年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经营计划,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100,000万元,以用于包括:(1)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位〈包括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以及(2)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自身履约义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期限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中:

1、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情形中:

(1)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方所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432,000万元;

(2)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被担保方所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85,400万元。

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前述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有余额未使用的,该额度可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该等担保情况的初步预计如下(由于控股子公司数量较多并可能因并购处置等原因而有增减,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

本次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项下发生的担保,若被担保方系本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则本集团原则上只承担所持股权/权益比例相当的担保责任;超出本集团所持股权/权益比例部分的担保,须由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或被担保方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2、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内(即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100,000万元)、前述第1项已实际使用的额度外,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其自有资产为自身履约义务提供担保。

本次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二者最早之日期止:

1、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本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实业”)

复星实业成立于2004年9月,董事会主席为姚方。复星实业的经营范围包括对外投资、中西药物、诊断试剂、医药器械产品的销售和咨询服务,以及相关进出口业务。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复星实业100%的股权。

根据复星实业管理层报表(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复星实业的总资产为192,255万美元,股东权益为80,086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12,169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94,557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9,393万美元);2020年度,复星实业实现营业收入585万美元,实现净利润9,044万美元。

根据复星实业管理层报表(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复星实业的总资产为205,147万美元,股东权益为85,456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19,691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为72,419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3,136万美元);2021年1至9月,复星实业实现营业收入28,632万美元,实现净利润4,594万美元。

2、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

复星医药产业成立于2001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吴以芳。复星医药产业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医药行业投资,从事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药品、化学试剂、医疗器械的研发,药物检测仪器、制药专用设备、包装材料及制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复星医药产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330.80万元,本公司持有复星医药产业100%的股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复星医药产业的总资产约人民币1,406,733万元,股东权益约人民币435,289万元,负债总额约人民币971,44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约人民币145,3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约人民币400,995万元);2020年度,复星医药产业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21,225万元,实现净利润约人民币69,009万元。

根据复星医药产业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复星医药产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557,856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472,80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85,05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53,32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75,952万元);2021年1至9月,复星医药产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45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527万元。

3、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霖制药”)

汉霖制药成立于2014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晏子厚。汉霖制药的经营范围包括生物科技(除转基因生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化学试剂(除医疗诊断试剂)、仪器仪表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汉霖制药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汉霖制药100%的股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汉霖制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57,965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8,81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9,15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40,19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4,514万元);2020年度,汉霖制药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8,21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6,633万元。

根据汉霖制药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1年9月30日,汉霖制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72,372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7,70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4,66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80,95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21,630万元);2021年1至9月,汉霖制药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1,668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249万元。

4、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健康”)

复星健康成立于2010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姚方。复星健康的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医疗卫生行业及其相关领域(医疗保健业、医疗教育业)的投资;接受医疗卫生机构委托从事医院管理,提供医院管理咨询(除经纪)。截至本公告日,复星健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435万元,本公司及控股企业宁波砺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其100%的股权。

根据复星健康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复星健康的总资产约人民币603,825万元,股东权益约人民币316,911万元,负债总额约人民币286,91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约人民币29,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约人民币67,944万元);2020年度,复星健康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43万元,实现净利润约人民币-20,643万元。

根据复星健康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复星健康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69,654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16,98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52,67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26,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6,900万元);2021年1至9月,复星健康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0万元。

5、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霖医药”)

汉霖医药成立于2017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郭新军。汉霖医药的经营范围包括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汉霖医药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汉霖医药100%的股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汉霖医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3,424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5,50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7,91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27,0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4,143万元);2020年度,汉霖医药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3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659万元。

根据汉霖医药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1年9月30日,汉霖医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5,132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1,27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3,85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50,44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3,346万元);2021年1至9月,汉霖医药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142万元。

6、复星医药(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复星医药”)

徐州复星医药成立于2019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吴以芳。徐州复星医药的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物化学产品、医疗器械、诊断试剂、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生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面对成人开展的医疗技术非职业技能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徐州复星医药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实业、复星医药产业合计持有徐州复星医药100%的股权。

根据徐州复星医药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徐州复星医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3,360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7,91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44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443万元);2020年度,徐州复星医药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54万元。

根据徐州复星医药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徐州复星医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2,280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7,11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16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162万元);2021年1至9月,徐州复星医药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万元。

7、江苏星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星诺”)

江苏星诺成立于2018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李东明。江苏星诺的经营范围包括化学药品原料药开发、生产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江苏星诺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复星实业合计持有江苏星诺100%的股权。

经徐州众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星诺的总资产约人民币19,151万元,股东权益约人民币14,782万元,负债总额约人民币4,36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约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约人民币2,166万元);2020年度,江苏星诺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约人民币-9万元。

根据江苏星诺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江苏星诺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1,877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7,06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80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300万元);2021年1至9月,江苏星诺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万元。

FMH成立于2016年,主席及首席执行官为刘毅。FMH 的主要资产为其所持有的Breas Medical Holdings AB(以下简称“Breas”)100%股权;Breas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专业呼吸机设计、研发、制造、销售。截至本公告日,复星实业持有FMH100%的股权。

根据FMH管理层报表(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FMH总资产为11,590万欧元,所有者权益为4,635万欧元,负债总额为6,955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489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4,183万欧元);2020年度,FMH实现营业收入0欧元,实现净利润192万欧元。

根据FMH管理层报表(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FMH总资产为12,000万欧元,所有者权益为4,428万欧元,负债总额为7,572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073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7,238万欧元);2021年1至9月,FMH实现营业收入0欧元,实现净利润-206万欧元。

9、山东二叶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二叶”)

山东二叶成立于2017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张健。山东二叶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制剂、原料药、医药中间体(涉证项目按许可证批准的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生产;国家限制类、禁止类、危险化学品类产品不得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山东二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持有山东二叶100%的股权。

根据菏泽江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二叶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1,561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0,74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0,81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1,1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9,981万元);2020年度,山东二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8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57万元。

根据山东二叶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山东二叶的总资产为人民72,494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1,04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1,44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2,84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3,193万元);2021年1至9月,山东二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06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02万元。

Fosun Pharma AG成立于2017年,董事会主席为吴以芳。Fosun Pharma AG主要从事包括药品注册、研发、销售以及医药健康领域的投资及相关业务。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实业持有Fosun Pharma AG 100%的股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Fosun Pharma AG的总资产为8,915万瑞士法郎,股东权益为1,007万瑞士法郎,负债总额为7,908万瑞士法郎(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瑞士法郎、流动负债总额为39万瑞士法郎);2020年度,Fosun Pharma AG实现营业收入0瑞士法郎,实现净利润53万瑞士法郎。

根据Fosun Pharma AG管理层报表(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未经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1年9月30日,Fosun Pharma AG的总资产为7,949万瑞士法郎,股东权益为1,220万瑞士法郎,负债总额为6,729万瑞士法郎(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瑞士法郎、流动负债总额为6,579万瑞士法郎);2021年1至9月,Fosun Pharma AG实现营业收入0瑞士法郎,实现净利润29万瑞士法郎。

11、重庆复创医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复创”)

重庆复创成立于2009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吴以芳。重庆复创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新药的研究和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项目合作(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重庆复创的注册资本为1,428.80万美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重庆复创100%的股权。

根据重庆复创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重庆复创的总资产约人民币34,132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3,62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0,51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6,66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5,548万元);2020年度,重庆复创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16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033万元。

根据重庆复创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重庆复创的总资产约人民币22,438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8,73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70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2,61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844万元);2021年1至9月,重庆复创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64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111万元。

12、上海凯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生物”)

凯茂生物成立于2008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周永春。凯茂生物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凯茂生物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宁波复瀛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凯茂生物100%的股权。

经上海志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凯茂生物总资产为人民币37,707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3,97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73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369万元);2020年度,凯茂生物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547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179万元。

根据凯茂生物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凯茂生物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0,143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7,88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26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191万元);2021年1至9月,凯茂生物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128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909万元。

13、复星北铃(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北铃”)

复星北铃成立于2010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刘毅。复星北铃的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汽车装饰;企业形象策划;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租赁机械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通讯设备修理;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复星北铃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万元;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谦达(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复星北铃55%的股权、杨建朋持有复星北铃45%的股权。

经北京中企利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复星北铃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062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5,95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10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108万元);2020年度,复星北铃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1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69万元。

根据复星北铃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复星北铃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5,409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5,71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69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4,99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698万元);2021年1至9月,复星北铃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08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40万元。

14、岳阳广济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广济医院”)

岳阳广济医院成立于2004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杨传华。岳阳广济医院的经营范围包括预防保健、全科医疗、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职业病科、临终关怀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以自有资产进行医疗、保健行业投资(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岳阳广济医院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持有岳阳广济医院100%的股权。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岳阳广济医院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5,116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8,85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26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663万元);2020年度,岳阳广济医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03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08万元。

根据岳阳广济医院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岳阳广济医院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6,441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9,20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7,23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239万元);2021年1至9月,岳阳广济医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153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49万元。

15、大连雅立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雅立峰”)

大连雅立峰成立于2017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张健。大连雅立峰的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生产;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生产;SARS疫苗研究(涉及行政许可证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进口商品分销业务除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大连雅立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特金持有大连雅立峰100%的股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连雅立峰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4,989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84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7,83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4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2,263万元);2020年度,大连雅立峰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6,02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966万元。

根据大连雅立峰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大连雅立峰的总资产为人民币86,737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9,45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7,28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0,4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1,723万元);2021年1至9月,大连雅立峰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513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722万元。

16、徐州星晨妇儿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星晨妇儿医院”)

徐州星晨妇儿医院成立于2018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陈勤。徐州星晨妇儿医院的经营范围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儿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麻醉科、中医科、医疗美容科、重症医学科。医疗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药品零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医院管理;家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母婴用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徐州星晨妇儿医院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持有徐州星晨妇儿医院65%的股权、江苏引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徐州星晨妇儿医院35%的股权。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徐州星晨妇儿医院总资产为人民币36,582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9,56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01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39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629万元);2020年度,徐州星晨妇儿医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0万元。

根据徐州星晨妇儿医院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徐州星晨妇儿医院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0,825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7,25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56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7,70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395万元);2021年1至9月,徐州星晨妇儿医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307万元。

17、宿迁市钟吾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宿迁钟吾医院”)

宿迁钟吾医院成立于2012年3月,系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法定代表人为杨传华。宿迁钟吾医院的经营范围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麻醉科、病理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传染科门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宿迁钟吾医院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0万元;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持有宿迁钟吾医院约61.43%的股权,30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宿迁钟吾医院约38.57%的股权。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钟吾医院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1,932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1,31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0,61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4,3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4,400万元);2020年度,钟吾医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598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636万元。

根据宿迁钟吾医院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宿迁钟吾医院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5,258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2,46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2,79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6,69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9,354万元);2021年1至9月,宿迁钟吾医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30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67万元。

18、复星安特金(成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特金”)

安特金成立于2012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王可心。安特金的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截至本公告日,安特金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93.10万元,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持有安特金约73.01%的股权、其他14名股东合计持有安特金约26.99%的股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特金总资产为人民币34,539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0,98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5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8,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371万元);2020年度,安特金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013万元。

根据安特金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特金的总资产为人民326,124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13,03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09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828万元);2021年度,安特金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9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46万元。

19、上海复盛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盛医药”)

复盛医药成立于2010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文德镛。复盛医药的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物制品、保健品、诊断试剂、诊断医疗器械、实验设备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业投资,医药投资,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复盛医药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持有复盛医药100%的股权。

经上海衡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复盛医药总资产为人民币63,225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7,61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5,61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3,05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8,946万元);2020年度,复盛医药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41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28万元。

根据复盛医药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复盛医药的总资产为人民67,912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8,15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9,75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9,43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3,305万元);2021年1至9月,复盛医药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0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38万元。

Hengenix成立于2015年,首席执行官为张文杰,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药物开发、药物研发等。截至本公告日,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Hengenix100%的股权。

根据Hengenix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Hengenix的总资产为2,210万美元,股东权益为646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564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30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26万美元);2020年度,Hengenix实现营业收入906万美元,实现净利润-574万美元。

根据Hengenix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Hengenix的总资产为1,912万美元,股东权益为-360万美元,负债总额为2,272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000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308万美元);2021年1至9月,Hengenix实现营业收入24万美元,实现净利润-1,007万美元。

21、上海精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缮科技”)

精缮科技成立于2017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孙开粱。精缮科技的经营范围包括生物科技、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医疗器械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精缮科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33.33万元;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领智、上海致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精缮科技70%的股权,自然人股东许红、吴小萍分别持有精缮科技18%和12%的股权。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精缮科技总资产为人民币3,045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40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4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45万元);2020年度,精缮科技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150万元。

根据精缮科技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精缮科技的总资产为人民6,174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5,88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8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54万元);2021年1至9月,精缮科技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59万元。

22、复星弘创(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弘创”)

复星弘创成立于2017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HUI AIMIN。复星弘创的经营范围包括生物医药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药品生产与销售;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复星弘创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33万元,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持有复星弘创75%的股权,苏州科顿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曾派特格琳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复星弘创15%、1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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