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个人信用贷款款怎么申请

公司代码:600968 公司简称:海油发展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0,165,104,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8、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10、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11、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14、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

15、审议通过《2021年度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17、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新增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18、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9、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审议通过《2021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薪酬及制订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结合各位董事所承担的职责,2021年度,公司全体董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为人民币.cn)披露的《202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2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生产建设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2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结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际,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3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结合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权限实际,公司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0、审议通过《关于落实〈海油发展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生产建设和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员“两制一契”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负债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相关事项以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募集资金结项项目名称:移动式试采平台建造项目、澳大利亚昆士兰柯蒂斯LNG运输船项目、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铂网催化剂迁(扩)建项目、海底管道巡检项目、装备改造项目、海洋石油111 FPSO坞修项目、偿还借款及银行贷款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30,664.18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现金管理本息赎回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本事项已经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510.419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804,812,565.96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实际到账3,755,550,002.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20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2,999,999.97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7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投资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8日、2020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装备改造项目(第七套连续油管设备购置项目、第八套连续油管设备购置项目、ZJ40DB钻机购置项目)”及“深水环保船项目”变更为“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学渤海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变更后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截至2022年3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 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执行主体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注: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募资专户已于项目结束后关闭。

截至2022年3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5日,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包含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结余募集资金中包括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30,0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6日、2022年4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的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30,664.18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现金管理本息赎回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项因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相应进行结项并将相关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需要计提减值的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1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人民币961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人民币724万元。

公司严格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及子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2021年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人民币-392万元。

公司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需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及子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2021年对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人民币12万元。

公司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需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及子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聘请资产评估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对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人民币73,657万元。

三、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74,962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2,173,417.69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使用公积金转增资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165,104,19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9,080,730.9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5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债务和现金流水平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1)项目合伙人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本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426.80万元,公司2022年审计费用预计450.00万元,同比增长5.44%。其中财务审计37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80.0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2022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立信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认为资料充分、详实,且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且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做到“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于2022年4月15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于2022年4月15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公告编号: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海油发展(澄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海油总节能减排监测中心有限公司、中海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湛江中海石油检测工程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湛江南海西部石油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渤海石油航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海油发展珠海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管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海洋石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正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海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创新海(天津)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中海油常州环保涂料有限公司、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海油(山西)贵金属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中海油天化高科化工有限公司、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海油发展(珠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北京中海海油燃气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中海油温州能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海石油葫芦岛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金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海油万彤清洁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申请授信情况概述

(一)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向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进出口银行、渣打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1,100,0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总额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及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的授信要求,以信用、抵押等方式办理担保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2022年度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具体情况

在上述授信总额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其控制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在上述授信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三)2022年度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担保外,2022年公司预计还将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海油发展(珠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北京中海海油燃气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中海油温州能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海石油葫芦岛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

(四)2022年度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担保外,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参股公司天津金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海油万彤清洁能源(珠海)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994万元。

1.海油发展(澄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0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洋石油开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装卸搬运(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B403号;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470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91,00.01万元,归母净资产9,100.01万元,资产负债率0%。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0.003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归母净利润0.01万元。

2.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23,97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海洋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专用设备修理;船舶港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油田港区渤港中心路与东五路交口西南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766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0,002.61万元,归母净资产25,060.90万元,资产负债率58.23%;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4,158.0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6,321.39万元,归母净利润600.71万元。

3.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10月2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设计服务;海洋环境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海洋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船舶港口服务;港口经营;树木种植经营【分支机构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分支机构经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分支机构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分支机构经营】;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集装箱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海洋水质与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通用航空服务;港口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东方大道88号1-105-2室;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521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8,396.88万元,归母净资产31,234.96万元,资产负债率35.46%;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6,220.7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5,188.95万元,归母净利润1,472.53万元。

4.海油总节能减排监测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0月11日;

注册资本:5,882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东沽石油新村第五界区;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5219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1,395.87万元,归母净资产7,848.55万元,资产负债率31.13%;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547.3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616.92万元,归母净利润1,341.08万元。

5.中海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通信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维护;通信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及技术咨询;建筑智能化、工业自动化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维修(须取得相关的资质证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其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卫星通讯、有线无线通讯、程控电话工程、信息系统工程、楼宇自动化工程、安全检测防范报警类系统工程、电信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工程的技术开发和相应的技术咨询;采油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表仪器、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船用零配件、汽车零配件的购销;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通导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测和服务;无线电电子员服务;为本系统提供天气预报服务;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工程防腐技术服务;海洋工程测绘;数字内容服务;摄影摄像扩印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文档装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档印刷;普通货运;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后海滨路3168号中海油大厦B3305;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548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39,395万元,归母净资产 39,399万元,资产负债率71.74%;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6,84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77,577万元,归母净利润11,265万元。

6.湛江中海石油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03月03日;

注册资本:51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无损检测工程,金属材料检测、海洋钢质及混凝土结构设计及检测、海洋工程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水下工程潜水服务、船用设备检测、检测设备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湛江市坡头区鸡嘴山路;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2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948.00万元,归母净资产1,564.24万元,资产负债率73.70%;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383.7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695.78万元,归母净利润744.03万元。

7.中海石油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月16日;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船舶检验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船舶改装;船舶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计量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打捞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装卸搬运;再生资源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结构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等;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东沽石油新村二区;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526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8,160.26万元,归母净资产26,338.18万元,资产负债率54.71%;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1,672.5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4,290.35万元,归母净利润6,901.46万元。

8.湛江南海西部石油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6月19日;

注册资本:18,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海洋石油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陆地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海洋石油工程施工、海上设备设施安装及维修、机电工程安装及维修、水电工程安装及维修、建筑设备安装施工、消防工程、模板脚手架安装、石油钻采设备制造、石油天然气工程咨询:海洋石油工程设计、油气库工程设计、城乡规划编制设计、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压力管道设计及安装;数据信息服务、工程数字化服务、软件系统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油气田专用设备研制与销售、工业机器人研制与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批发兼零售。(以上所有经营项目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湛江市南油第一生活区工程楼;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2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305.68万元,归母净资产290.49万元,资产负债率77.75%;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52.4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9,211.53万元,归母净利润81.11万元。

9.渤海石油航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85年5月16日;

注册资本:28,001.87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港口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消防技术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燃气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供热工程建设;砼结构构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陆地管道运输;海底管道运输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路688号;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5253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3,675.84万元,归母净资产17,685.68万元,资产负债率67.05%;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5,990.1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2,727.74万元,归母净利润800.44万元。

10.海油发展珠海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02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油田管道制造、安装、加工、维修、涂敷;防腐产品制造;管材实验检测及评估;压力容器制造、港口与海岸、海洋石油工程和境外国际招标工程;油田工程建设;海上设备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劳务服务;科技研发;设备租赁;国内贸易;场地租赁等业务;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三虎大道346号;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3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1,957.83万元,归母净资产18,664.96万元,资产负债率41.60%;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7015.1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3,292.8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5,691.77万元,归母净利润2,839.73万元。

11.中海油(天津)管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4月18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管道工程技术研究、技术服务;管道检测;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监理;量规检测;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安装、调务、维修;化工产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东六路293号;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470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7,956.32万元,归母净资产2,478.29万元,资产负债率68.85%;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468.0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666.49万元,归母净利润270.39万元。

12.天津市海洋石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施工专业作业;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打字复印;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档案整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摄影扩印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露营地服务;汽车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等;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东沽石油新村院内(存在多址信息);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495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6,997.38万元,归母净资产14,228.57万元,资产负债率47.30%;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948.6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5,570.33万元,归母净利润728.81万元。

13.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8日;

注册资本:115,146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化工行业的技术、产品、设备、信息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并提供与以上相关的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建筑设计及环境工程影响评价、咨询;与上述范围相关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销售本单位开发生产的产品、化工原料(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以津危化经字【2019】001313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销售(小轿车除外);橡胶制品;装卸;自有房屋租赁;广告业务;化工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安全评价与咨询服务;防爆电器检测检验、防爆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监理服务、柴油抗磨剂(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生产(分支机构生产)、销售;环保产品和设备的开发、生产(分支机构生产)、销售;水处理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技术开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防腐保温工程;安全生产培训(不得实施需要取得办学许可的教育教学活动);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咨询服务;化工产品检验检测(按照认可证书的范围经营);固体废物治理(取得相关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并批准后方可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生产的,仅限分支机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260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83,726.23万元,归母净资产131,039.44万元,资产负债率28.68%;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5,952.7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92,012.98万元,归母净利润6,824.53万元。

14.天津正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7,46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设计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225;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26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0,854.69万元,归母净资产12,757.37万元,资产负债率38.83%;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972.3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4,581.44万元,归母净利润2,172.40万元。

15.天津海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2年10月18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环境工程设计及咨询;环保工程;环境、环保设备、化工产品、工业水处理、水污染处理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环保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以津南港危化经字[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化工设备的批发兼零售;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机械设备、水暖管路、电器设备安装、维修;机加工;土木工程;金属结构制造;室内外装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材批发兼零售;道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水处理剂技术开发、销售及水处理技术服务;海上设备维修;市政、环保及机电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第二层210;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260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4,805.49万元,归母净资产5,584.48万元,资产负债率62.18%;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206.0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1,348.39万元,归母净利润1,013.74万元。

16.中创新海(天津)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5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防爆电气产品认证服务;防爆电气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安全生产培训(不得实施需要取得办学许可的教育教学活动);工程监理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1;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260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425.96万元,归母净资产1,082.53万元,资产负债率55.38%;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343.4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369.81万元,归母净利润546.28万元。

17.中海油常州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2月5日;

注册资本:24,339.3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涂料及其相关产品的制造及销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任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玉龙中路2号;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435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0,382.13万元,归母净资产38,305.64万元,资产负债率23.97%;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982.2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7,116.59万元,归母净利润1,519.87万元。

18.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1月20日;

注册资本:22,845.9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涂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化工原料(除危险品)、涂料用仪器设备销售;劳保用品销售;书报刊零售;产品认证;材料检测;生产加工机械、实验仪器、环保设施;检测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本出版物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涂料技术信息发布、交流、展览服务,涂料及相关产品检测与技术培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海洋环境服务;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防腐材料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常州市龙江中路22号;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438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00,404.55万元,归母净资产77,699.80万元,资产负债率22.61%;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689.7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8,884.28万元,归母净利润2,418.08万元。

19.中海油(山西)贵金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08月29日;

注册资本:17,113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贵金属及其系列产品的加工、生产、销售、租赁;废、旧、残贵金属及原料的回收、利用;引进高科技研究开发贵金属产品;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的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橡胶及其制品、建材的批发、零售;房屋、设备租赁;在本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范围内开展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机械工业园北街;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469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7,805.92万元,归母净资产30,334.45万元,资产负债率19.76%;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

  (住所:桓台县果里镇驻地)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2014年末的净资产为415,277.82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62.2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0.52%);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9,425.26万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债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说明本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六、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公司的信用状况。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八、截至2015年9月末,汇丰石化对外担保余额15.27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3.47%。目前被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但若未来被担保公司出现偿还困难的情况,则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九、截至2015年9月末,汇丰石化受限资产余额为280,894.03万元,其中117,180.03万元为保证金,163,714.00万元为因借款而抵质押的固定资产、存货和无形资产。若发行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如期还款,则存在债权人依据抵质押合同处置抵质押财产抵偿债务,从而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导致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下降。

  十、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78,896.96万元、300,427.46万元、295,923.79万元和316,107.6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9.64%、29.72%、26.93%、26.94%,主要由原材料、产成品及周转材料组成。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不存在跌价的情况,但考虑到债券存续期内,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的价值可能出现波动,公司或将面临存货减值风险。

  十一、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04、1.03、1.04和1.07;速动比率分别为0.69、0.48、0.54和0.56,短期偿债指标较弱,主要是受行业特性影响,石油炼化行业对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的投资较大,且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备的投产、国四汽油升级及相关装置技改的完成,导致公司产能和产量上升、存货增加,同时公司短期借款占比较高。公司拟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继续改善债务结构,进一步提高中长期债务的比例,但若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或负债结构的优化未能及时完成,可能因突发性大额现金需求导致发行人面临短期流动性困难的风险。

  十二、发行人主要从事石油炼制及油品销售等业务,对宏观经济环境、地区及全球经济的周期性变化、消费需求、原材料的价格及供给情况、替代产品的价格及供给情况等因素比较敏感,上述部分或全部因素对发行人的产品及业务产生影响。发行人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原油、燃料油等,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尤其是原油价格波动,可能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562,578.39万元、626,154.34万元、683,655.77万元和717,296.44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76%、61.95%、62.21%和61.13%。近年来随着发行人生产规模的扩大,债务规模增长较快,资产负债率较高,若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发生不利变化,融资环境紧缩,发行人正常经营和持续融资活动可能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债务偿付能力。

  十四、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9,439.14万元、51,457.57万元、32,454.69万元和31,645.2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13%、5.09%、2.95%、2.70%,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若发行人不能良好控制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的规模及资金回流,将会对发行人的资金使用效率产生不利影响。

  除非特别提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中文名称: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桓台县果里镇驻地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次债券的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5年11月30日,公司第一届2015年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年12月15日,公司2015年第9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公司债券及董事会决议的相关内容。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公司债。

  1、债券名称: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预设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3、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的基础上可追加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发行额度。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在第3年末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方式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后2年存续。

  7、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内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公告的调整后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5、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本金兑付日:2021年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9年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9年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7、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19、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1、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23、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8、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名称: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於轶晟、张洁漪、常峥、刘明亮

  1、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2、名称: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3803室

  名称: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中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A座1806室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名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贺章、王维维、张杨

  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於轶晟、张洁漪、常峥、刘明亮

  (八)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1、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3、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由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施行的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及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及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资本市场状况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可能会使债券持有人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偿债账户等多项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与银行、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因素导致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发行人可能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或无法履行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恶化,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是由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务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评价。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判断。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对汇丰石化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对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截至2015年9月末,汇丰石化对外担保余额15.27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3.47%。目前被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但若未来被担保公司出现偿还困难的情况,则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2015年9月末,汇丰石化受限资产余额为280,894.03万元,其中117,180.03万元为保证金,163,714.00万元为因借款而抵质押的固定资产、存货和无形资产。若发行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如期还款,则存在债权人依据抵质押合同处置抵质押财产抵偿债务,从而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导致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下降。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78,896.96万元、300,427.46万元、295,923.79万元和316,107.6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9.64%、29.72%、26.93%、26.94%,主要由原材料、产成品及周转材料组成。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不存在跌价的情况,但当公司原材料、产成品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价格发生大幅下跌时,公司存货可能出现存货跌价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04、1.03、1.04和1.07;速动比率分别为0.69、0.48、0.54和0.56,短期偿债指标较弱,主要是受行业特性影响,石油炼化行业对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的投资较大,且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备的投产、国四汽油升级及相关装置技改的完成,导致公司产能和产量上升、存货增加,同时公司短期借款占比较高。公司拟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继续改善债务结构,进一步提高中长期债务的比例,但若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或负债结构的优化未能及时完成,可能因突发性大额现金需求导致发行人面临短期流动性困难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76%、61.95%、62.21%和61.13%,处于较高水平,可能增加公司的长期偿债风险。

  石油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景气度相关性较大,考虑到未来几年我国经济总量增长速度继续放缓的可能性大,短期内成品油需求增速也会随之降低,这将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销售压力。

  发行人属于地方炼油企业,我国地方炼油企业主要分布在山东、山西、辽宁和河北等地区,其中山东地炼企业加工能力及装置规模位于全国之首。同时,地方炼油企业长期受上游原油供应限制和下游成品油销售渠道限制,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降低发行人的市场份额,对发行人产品的价格及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汽油、柴油等产品的销售收入是发行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随着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国内逐步开始普及,也将对汽油、柴油形成部分替代,发行人产品的销售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同时给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有二级子公司6家,三级子公司1家。随着发行人产能、产量的不断扩大,员工人数也不断增加,同时下属子公司逐步增多,产品线不断丰富,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相关投资决策及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投资决策水平,则将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汽油、柴油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安全生产是发行人正常运营的前提条件,也是公司取得经营成果的重要保障。影响发行人安全生产的因素包括人为因素、设备因素、技术因素及水、火、电、气等多种因素,不排除今后发生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公司是经清理整顿后保留的21家山东地方炼油企业之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号),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初期设施的提前下使用进口原油。根据《山东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年)》,山东省将改造提升包括地方炼化行业在内的18个传统优势行业,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发展质量。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未来石油炼化产业政策还可能进一步进行调整。此外,财政、金融政策、银行利率、进出口政策以及环境保护政策也存在进行调整的可能。上述产业政策及相关政策的调整都将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产生影响。

  根据2015年4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措施,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和企业技术升级。公司已对环保进行了大量投入,并取得GB/T idt 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所产汽油和柴油均已达到国五标准。但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会面临一定的环保压力,环保投入将进一步加大,从而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对公司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第三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大公出具的《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含义

  大公公司债券及主体信用等级符号和定义相同。

  AA级反映了汇丰石化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评级展望稳定反映了汇丰石化信用状况稳定,一般情况下,未来信用等级调整的可能性不大。

  (1)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580万吨/年,综合加工能力为1,501万吨/年,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

  (2)2015年12月,公司获得进口原油使用配额416万吨/年,原油保障程度及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3)经过不断的技术改造和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公司汽油和柴油已全部达到国五标准,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

  (4)公司已开通运行6条铁路专用线,进一步拓宽了销售半径并节省了运输成本。

  (1)原油价格波动较为频繁,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跌,对公司盈利情况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2)公司有息债务占总负债的比重较高,且以短期有息债务为主,存在一定的短期债务压力;

  (3)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较大,担保比率较高,存在较大的或有风险。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将对汇丰石化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将持续关注汇丰石化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汇丰石化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汇丰石化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汇丰石化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汇丰石化、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汇丰石化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汇丰石化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4、大公在正式向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交跟踪信息评级报告的同时报送上交所,并通过上交所、大公、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网站披露跟踪信用评级信息。大公通过其他渠道发布跟踪评级信息的时间不会先于上述指定渠道。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总额为76.44亿元,未使用额度44.02亿元,明细如下: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未发行过债券以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发行人本期申请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占发行人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32.88%,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0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9年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9年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2、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未来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1)充足的经营性现金流是偿债资金的来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2012至 2014年度,发行人合并口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391.04万元、45,068.55万元和47,357.79万元,公司日常业务实现的经营现金流量较为充足。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营业收入、经营利润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将逐渐提高,从而为本期债券能够按时、足额偿付的有力保障。

  (2)较强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是偿债资金的可靠保障

  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225,954.92万元、1,279,395.36万元和1,387,304.01万元,营业毛利率分别为5.86%、6.15%和5.7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盈利能力较强。发行人稳定及较强的盈利能力将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有力的支撑。

  长期以来,发行人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口径的流动资产余额为620,563.83万元,主要由存货、货币资金和预付款项构成,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93.69%,其中存货账面价值295,923.79万元,主要为公司燃料油、原油等原材料;汽油、柴油等产成品以及渣油、沥青等中间产品,变现能力较强。因此,如果发行人未来出现偿付困难的情形,可通过变现部分流动资产作为本期债券的偿付资金。

  为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建立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长效沟通机制、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的保障体系。

  (一)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

  1、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规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如本节“一、(三)、1、偿债资金的主要来源”所述,偿债资金主要来自发行人充足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①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前五个工作日内,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应偿还本期债券的利息金额。

  ②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本期债券本金每个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内,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当期应付债券本金与当期应付利息之和。

  ①发行人指定财务部门负责专项偿债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在本期债券兑付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如期偿付。

  ②发行人将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筹资和投资计划,同时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保证发行人在兑付日前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用于向债券持有人清偿全部到期应付的本息。

  ①发行人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专项偿债账户监管协议》,规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专项偿债账户内资金专门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②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对专项偿债账户资金的归集情况进行检查。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债券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的按约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本次债券本息无法按约定偿付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按《债券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5、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7、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定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服务的;

  1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发行人在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将至少采取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1)在本期债券到期时,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上述(1)到(2)项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90天仍未得到纠正;

  (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法规、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本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二)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发行人和投资者因上述情况引起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调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发行人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诉讼解决。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桓台石油化工实验厂,成立于1992年5月16日,是经桓台县计划委员会桓计字(1992)第219号《关于对濮阳市苎麻研究所在桓台县果里乡新建石油化工实验厂申请的批复》批准成立的集体企业,注册资本160万元。

  1998年8月,桓台县石油化工实验厂经职工代表大会商洽通过,经桓台县果里镇人民政府果政发(98)18号《关于桓台县石油化工实验厂改制更名的决定》批准,整体出售给淄博汇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出售价格为50万元1。1998年9月,由边平文、徐辉、李开新、刘春亮、边平义等五人分别出资15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共计5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正式成立淄博汇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根据桓台县石油化工实验厂与淄博汇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出售时,桓台县石油化工实验厂有净资产108万元(其中:原石油化工实验厂占地27,153平方米,计价58万元),将土地资产剥离后,净资产50万元,土地使用权归桓台县石油化工实验厂主管部门所有。

  2003年4月,魏学专等六位股东对发行人进行增资,此次变更后边平文、徐辉、李开新、刘春亮、边平义、魏学专分别出资115万元、115万元、115万元、110万元、105万元和3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860万元。

  2005年4月,徐辉、边平义分别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单超、边平文,同时,魏学专等五位股东对发行人进行增资。此次变更后,边平文、李开新、刘春亮、单超各出资300万元,魏学专出资8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

  2006年6月,边平文、刘春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李开新,同时,魏学专对发行人增资1,000万元,此次变更后,魏学专、李开新、单超分别出资1,800万元、900万元、3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09年12月,魏学专、李开新对发行人进行增资,此次变更后,魏学专、李开新、单超分别出资3,800万元、1,900万元、3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

  2011年1月,公司更名为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魏学专对发行人进行增资2,000万元,此次变更后,魏学专、李开新、单超分别出资5,800万元、1,900万元、3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

  2、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魏学专先生,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的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注册资本8,000万元,股东及出资情况分别为:魏学专出资5,800万元,出资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2.50%;李开新出资1,900万元,出资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3.75%;单超出资300万元,出资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75%。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的结构图如下所示: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明细情况如下:

  2重交沥青注册资本1亿元,其股东为山东省公路工程总公司、汇丰石化、澳门展晖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8%、37%和25%。根据2004年9月28日汇丰石化与展晖发展签订的《代持股东表决权协议书》,由汇丰石化代澳门展晖发展有限公司行使其对重交沥青股东及董事会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因此汇丰石化持有表决权超过50%。

  2、发行人主要的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9月末,发行人无合营公司,有联营公司一家,即山东久利化工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山东锐博化工有限公司、姜能程、李文科共同出资成立久利化工。截至2015年9月末,久利化工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汇丰石化持股比例为30%,其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级白油、白油料生产、销售;蜡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该公司正处于清算状态。

  (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32015年6月,汇丰石化对海益化工增资5,000万元,此次变更后,海益化工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万元,汇丰石化持有其62.50%股权。海益化工2014年财务数据经山东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魏学专先生。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魏学专先生,汉族,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参加工作,1983年7月至1995年12月担任山东省桓台县财政局科长;1996年1月至1997年8月担任桓台县果里镇副镇长;1997年8月至今担任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学专先生历任中共淄博市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并先后荣获“淄博市优秀人大代表”、“淄博市最具社会责任感优秀企业家”、“淄博市功勋企业家”、“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截至2015年9月30日,魏学专先生持有的发行人股权未被质押或冻结。

  截至2015年9月30日,魏学专先生主要投资情况如下:

  四、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机构运行情况

  (一)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运作。根据《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公司设监事1名。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批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为他人提供担保、借贷、抵押等行为做出决议;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前款(10)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董事会共5名董事(包括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形式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3)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

  公司设监事1名,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6)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耦。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形式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公司,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发行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行业特征,公司建立健全、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高效运作。

  (三)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介绍

  生产管理中心所辖部门包括:调度室、精益办、焦化车间、重催车间、重整车间、烯烃车间、一加氢车间、二加氢车间、顺酐车间、烷基化车间、分馏车间、重交沥青、气分车间、硫磺车间、一储运车间、二储运车间、供排水车间、化验室,其主要职能包括:组织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考核细则,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生产运行管理网络;负责生产作业计划以及优化运行方案的制定、实施与监督等。

  安全管理中心下辖安全部,其主要职能包括: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网络;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安全检查和日常的现场安全督察,纠正违章作业,督导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负责指导基层开展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例会;负责组织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并负责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及评估工作等。

  设备管理中心所辖部门包括:设备部、机修车间、仪表车间、电工车间、综合库,其主要职能包括:负责组织集团公司设备检查和日常的专业检查,并督导设备问题的整改;负责制定设备运行指标,并对设备运行状况以及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等。

  设备管理中心所辖部门包括:环保部、热力车间、水处理车间,其主要职能包括: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指导各车间做好清洁环保生产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环保设施采购标准和使用规范,编制环保设施配置、维修、更新、检定/校准计划,并监督落实等。

  技术质量中心所辖部门包括:技术管理部、质检部、计量办、基建部,其主要职能包括:组织贯彻国家质量、计量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落实;组织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技术、质量、计量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负责组织制定工艺技术卡片、工艺操作规程、装置工艺技术规范、标准作业卡等技术文件;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与维护等。

  技术开发中心下辖技术开发部,其主要职能包括:收集、整理、研究新技术动态信息,建立新技术数据库;及时收集国家、行业关于石化产品新动态,并形成分析报告,为企业经营提供参考;了解同行业企业信息,关注同行业企业新技术、工艺发展动向,并形成调研报告,为企业经营提供参考等。

  化工产业开发中心下辖化工产业部,其主要职能包括:收集、整理、研究化工行业的新技术动态信息,建立新技术数据库;及时收集国家、行业关于化工品产品新动态,并形成分析报告,为企业经营提供参考;了解同行业企业信息,关注同行业企业新技术、工艺发展动向,并形成调研报告,为企业经营提供参考等。

  项目管理中心下辖项目部,其主要职能包括:负责组织基建项目基础设计的审核与报批;负责施工队伍资质的审核,参与工程招投标;负责基建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等。

  营销中心所辖部门包括:营销部、原料供应一部、原料供应二部、营销综合部、零售管理部,其主要职能包括:组织制定、实施营销中心年度营销战略和目标,并监督落实;负责市场的开拓、维护,确保销售渠道的顺畅、高效。负责客户关系维护与管理。接受客户投诉,并监督处理结果;负责市场考察、调研,及时掌握同行业企业及市场动态信息,收集业务人员市场考察报告,快速做出反应,及时调整销售政策等。

  财务中心所辖部门包括:财务部、营业室,其主要职能包括:组织建立集团公司财务预算、成本控制、融投资、预警管理体系,并监督落实;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财务战略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制定集团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内控管理、核算办法,并监督执行;根据集团公司的需要,做好资金筹集供应,为公司建立低成本、低风险、高效率的融资渠道和融资结构,为公司运作提供充足资金支持;有效组织税务筹划,依法按规定申报并缴纳税金,并负责税务优惠、补贴、退税的申请办理;依据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在受控的情况下运行;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组织进行财务分析,并提交财务分析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等。

  审计监察中心所辖部门包括:审计部、监察部,其主要职能包括:拟订审计相关制度,规范公司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程序;负责组织、开展对集团公司重大工程项目及其相关业务活动的审计工作;对集团公司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定期、不定期进行财务收支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审计等。

  产业发展中心所辖部门包括:信息管理部、政策研究室,其主要职能包括:负责集团公司信息化系统的调研、统筹、规划,组织制定分步的实施计划;负责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数据信息处理,管理系统保密口令,保证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公司通讯系统、广播电视系统、多媒体设备的线路规划、搭建、改造及定期检修、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等。

  法务中心所辖部门包括:招标办、法务部,其主要职能包括: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章程、规章制度,对企业规程、规章制度、合同条款的合法性负责;代表公司处理各类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等。

  行政管理中心所辖部门包括:企管部、供应部、人力资源部、计划部、集团办、行政办、保卫部,其主要职能包括:负责公司的制度、流程体系建设,并监督执行;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制度的修改、完善;负责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组织机构,编制和完善各部门管理职责及各级员工岗位说明书;负责集团公司印章管理等。

  (四)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依据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从事经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不存在依赖公司股东的情形。

  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资产界定清晰,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商标所有权、专利权、生产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资产。发行人资产独立于公司股东,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不存在现有股东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形。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独立核算;公司已取得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任何股东混合纳税的情况。

  公司依法设立了董事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且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况。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除魏学专先生、李开新先生、单超女士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72.50%、23.75%、3.75%的股份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权或债券的情况。

  魏学专先生,董事长。有关情况详见本节“三、(一)、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李开新先生,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淄博市湖田镇政府工作、桓台县化工轻工公司,现任汇丰石化董事、副总经理。

  李本锋先生,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班长、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汇丰石化董事、副总经理。

  王正收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淄博建龙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汇丰石化董事、副总经理。

  单超女士,1975年出生,中专学历,曾就职于山东淄博博丰复合肥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汇丰石化董事、财务科职员。

  蔡丽丽女士,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科长、企管办主任,现任汇丰石化监事、审计监察总监。

  李波,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齐鲁石化公司炼油厂生产调度处主任、计量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现任汇丰石化总经理。

  徐长存,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河南贝利石化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汇丰石化行政副总经理。

  赵传华,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在山东恒源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汇丰石化副总经理。

  傅勋征,1976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汇丰石化班长、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汇丰石化副总经理。

  王智,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齐鲁石化公司炼油厂重整车间工程师、连续重整主任、综管处副处长,齐鲁石化公司科技处节能办主任,现任汇丰石化副总经理。

  赵炳君,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齐鲁石化公司烯烃厂芳烃联合装置值班长、技术员、生产主任、高级工程师,现任汇丰石化副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根据2011 年第三次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的行业划分标准,发行人属于“C251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发行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加工、销售汽油、液化石油气、硫磺(以上三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柴油、渣油、低压瓦斯气;道路沥青销售;国内铁路、公路货运代理;供热服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装卸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汽油、柴油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随着科技进步与发展,石油化行业逐渐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推动力和现代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柱。上世纪50年代末,石油在世界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首次超过煤炭。2014年,石油消费占世界一次能源总量的石油消费的32.6 %,天然气消费占世界一次能源总量的23.7%。石化工业是能源和原材料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石化产品作为重要的基础材料,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并对推动全球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受世界经济增长波动的影响,世界石化产业供需呈现一定的周期性波动。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石化行业一直处于重组和调整中,逐步形成了新的市场格局、贸易流向、供需特点及新的产品需求;亚太地区受中国等市场需求的强劲拉动,对石化产品的需求量增长较快;而中东地区凭借原料充足、生产成本低廉等优势,新建了大批石化装置;欧美地区受能源价格较高的影响,不断进行结构调整。近年来,在页岩气革命的影响下,北美本土的天然气和原油产量持续增加,进口量已降至历史低位,国际原油价格也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

  石油化工行业主要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石油炼制与油品销售、石化产品生产及销售三大领域。发行人主要从事石油炼制与油品销售。

  我国从事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生产的企业近年来依然呈现上升的趋势,截至2015年9月末达到1,318家,累计资产总计15,859.82亿元。

  2014 年,国际原油价格上半年高位震荡,下半年单边大幅下挫,进入第四季度出现“断崖式”下跌,基准原油价格在六个月的时间内下挫了50%左右。近期国际原油价格基本稳定,但仍保持低迷。低油价环境直接压缩了侧重上游的油气企业的利润空间,但为侧重中下游的油气企业提供了低成本的经营环境。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际能源安全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的《世界能源蓝皮书:世界能源发展报告(2015)》,中国国内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将保持稳定增长。预计2015年中国原油产量将达2.17亿吨左右,保持0.4%的增速;国内天然气产量仍将保持较快增长,预计产量将达1,344亿立方米,增速在10%左右。与此同时,2015年,国内成品油需求增速将继续放缓,预计2015年成品油表观消费量为2.77亿吨,增速约为2.1%左右,低于产量增速1个百分点。其中,汽油需求有望维持中速增长,2015年预计汽油需求量1.02亿吨,同比增长7.7%,较2014年增速低0.2个百分点;柴油需求下滑趋势将进一步增强,同比减少2.4%。

  地方炼油企业主要是指除三大石油公司(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及其所属企业之外,以石油、燃料油等可再次加工的油品为原料,生产石油产品和石油化工产品的炼油厂。1998 年我国石油行业重组,中石油和中石化两个特大型企业集团成立,国家开始对地方炼油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000 年11 月17 日,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清理整顿保留的小炼油厂名单的通知》国经贸石化[ 号文件,全国最终保留的82家炼油企业,其中山东占了21 家。发行人属于山东省保留的21 家炼油企业之一。

  与三大国有炼油企业相比,地方炼油企业规模较小,主要生产原料燃料油性价比较低,加工燃料油对设备要求较高,成品油销售渠道较少,故与三大国有炼油企业竞争处于劣势地位;但地方炼油企业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山东的21 家地炼企业分布在7 个市、18 个县,其中部分地炼企业税收占当地财政收入50%以上。

  (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

  我国地炼企业起源于特殊的历史时期,长久以来处于上下游均受制约的“夹缝”状态,但地炼企业对我国成品油市场稳定供给发挥着重要作用,且对当地税收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地炼企业主要分布在山东、陕西、辽宁和河北等地区,其中山东地炼企业加工能力及装置规模位于全国之首。截至2014年末,地炼企业中排名第一的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一次加工能力为1,200万吨/年,其他规模较大地炼企业一次加工能力主要集中在500万吨/年左右,发行人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580万吨/年,综合加工能力为1,501万吨/年。

  近年来,公司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和装置改造升级,炼油产业装置结构更加完整、配套逐步完善,为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奠定了基础。面对当前严峻的市场经济形势和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立足自身实际,前瞻规划,确定了“油头化身高化尾”的发展路径和“炼化精细一体化”的石化板块发展模式,由传统的能源型企业向现代石油化工型企业过渡;积极加快管道运输、铁路物流、LNG调峰储气设施以及地区热力供应系统建设,逐步形成石化主业基础稳固,精细化工链条完善,以公铁联运、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为特色,精细化工、物流运输、热力供应综合发展的产业格局。

  (1)强化项目拉动,加快向精细化工方向转型

  一是强化油头,走高端油品之路。发挥新投产运行的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20万吨/年全球首套绿色环保型异辛烷工业示范装置优势,加大国Ⅴ92#、国Ⅴ95#、国Ⅴ98#及国Ⅵ系列高端油品开发,丰富高端油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二是抢抓淄博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三十条”关于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的政策机遇,不断强化国际技术合作和创新,加快向精细化工型企业转型,逐步实现炼化一体化。“十三五”期间,集中力量抓好C5/C6异构项目、C6-C8分离化工项目及原料加氢预处理装置的建设工作,不断拉长延伸产业链,降低运行成本,提高产能效益和产品附加值,实现炼化一体化协调发展。

  (2)强化社会效益,推进供热体系专业化建设

  当前,公司充分发挥热力资源优势,满足桓台县工业园区主要企业工业用汽需求;承担城区300万平方米冬季供暖任务。公司将积极加快工业园区供热体系建设,实现园区工业和民用用汽双覆盖,打造成辐射整个工业园区的动力中心,实现规模效益;进一步扩大冬季城区供暖服务范围,争取在“十三五”期间供热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基本实现城区全覆盖。公司将通过规范化建设、专业化运营,逐步建设成覆盖广泛、运行高效的专业化热力公司,进一步增强项目的社会效益。

  (3)发挥物流交通优势,建设大型综合物流基地。

  淄博是山东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七大城市之一,东连“蓝黄”两区,西接“一圈一带”,具有优越的地理优势。公司紧靠淄博东外环,与803省道相依,距滨博高速不足10km,南距胶济铁路15公里、309国道16公里,北距321省道不足5km,具有十分便利的交通条件。在铁路物流运输方面,现已建成投运6条铁路物流专用线,年吞吐能力达到400万吨;管道运输方面,烟台港西港区至汇丰石化原料油输送管道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将于近期实现贯通,输送量达到200万立方/年。

  为充分把握发展机遇,进一步发挥便利区位优势和强大的公路、铁路及管道运输优势,公司规划并建设了100万立方保税物流罐区,该项目正在手续办理中。按照公司整体规划,到2020年公司将建成15条铁路专用线,实现由单一的危化品物流逐步发展成立足鲁中,辐射环渤海区域,服务全国,集物流、商流、信息流为一体的大型综合物流基地。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中关于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3)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毕业生是指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如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我国海域各类岛屿等

老工业基地是指辽宁省鞍山、抚顺、本溪、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地区,大连市瓦房店市,上海市闵行区,江苏省徐州、常州、镇江地区,山东省淄博、枣庄地区,广东省韶关、茂名地区。

中西部地区的重庆两江新区、兰州新区、陕西西咸新区、贵州贵安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湖南湘江新区、云南滇中新区、哈尔滨新区、长春新区、江西赣江新区、河北雄安新区等11个国家级新区不包含在内。

第五条本细则中所称基层单位是指:

(一)工作地点在县以下(不含县政府所在地)(镇、街道)

(二)工作地点在县级的乡(镇、街道)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高等学校、公安机关支队级以上(含支队级)等不属于基层单位;金融、通讯、烟酒(原材料种植工作除外)、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等非艰苦行业,不属于基层单位。

(三)工作地点在西藏自治区(除拉萨市城关区所属街道、堆龙德庆区所属街道、达孜区德庆镇以外的其他所有地区),以及我国海域各类岛屿的,除从事非艰苦行业工作以外,均符合条件。

(四)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方可申请,如工作单位位于东部地区,但实际工作岗位位于中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的县以下基层单位及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符合条件的,应提供实际工作地点情况说明;在海上作业的,应由工作船舶或海上作业平台出具工作证明;在涉密单位工作,符合条件的,应经单位确认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去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垦区等地区所在单位就业,应确定并注明具体工作连队或生产农场;实际工作地点位于乡(镇)的监狱等单位,应提供工作地点情况说明;在铁路派出所工作的,应提供巡线证明;在西部沙漠、戈壁等地区工作的,应提供附近行政区划名称。

第六条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3)

第三章  资助年限和标准

第七条本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毕业生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国家对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采取分年度补偿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第一年、第二年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33%,第三年补偿代偿剩余34%3年补偿代偿完毕。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生本人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相应申请材料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毕业生到岗后,应于当年1115日前将在职在岗情况证明材料寄到学校。学校将根据上述材料,按本细则规定,审查申请资格,并于当年12月底前将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第十一条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后,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应在之后两年每年531日前将当年在职在岗情况证明材料寄到学校期间不再符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向学校提出取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书面申请学校审查学生申请资格并于每年630日前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第十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毕业生,取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

对于取消学费补偿资格的毕业生,校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的补偿。

对于取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改由其本人负责偿还余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对于不及时向学校提出取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提前离岗的高校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国家有关部门要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录入国家金融业统一征信平相关数据库。

第十 学校在收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拨付的补偿代偿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毕业生本人或代为偿还给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第十对于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国家补偿代偿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代偿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制定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规定不在本细则所列范围。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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