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村民自治的规定法发布时间


作者:辉迎南 发布时间: 2022-05-14 08:44:16 (112)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什么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的主要内容如下: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怎样形成的?村民委
具体如下(1)坚持四个原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分六章四十一条,核心内容归纳起来就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把握的重点有哪些?具体如下(1)坚持四个原则。
(2)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宣传教育阵地,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基层民主知识,宣传农村基层民主实践的历史进展,宣传农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的典型事例,做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断深人人心,使农民群众不仅明白自己的民主权利,而且学会如何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把参与农村基层民主的被动性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自觉性。
(3)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宣传教育队伍,深人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要通过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农村基层民主实践成就展览,或组织报告团进行宣讲活动等形式,进一步营造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良好氛围。
要利用讲习班、培训班、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对村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是:坚持村民自治、直接民主、由民做主、党的领导,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具体如下(1)坚持四个原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分六章四十一条,核心内容归纳起来就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把握的重点有哪些?具体如下(1)坚持四个原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分六章四十一条,核心内容归纳起来就是:坚持村民自治、直接民主、由民做主、党的领导,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在实践中通过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现村民自治,是要在坚持“四个原则”的基础上,做到“四个民主”,才能够真正实现村民自治。应坚持如下四个原则:一是自治的主体是广大村民而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二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率先从农村突破,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了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的推行,逐步理顺了农村*基本的生产关系,使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也使农村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使原来负责组织农民统一生产、统一分配的生产大队、生I产队两级组织失去了依托逐渐瘫痪,由此导致了基层管理的某些职能无人负责,村庄里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无序和混乱状态。
动员有关人员围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若干重点问题,撰写既有深度又通俗易懂的文章,并在农村推广开来,不断扩大宣传和影响力度。(4)要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纳人普法计划和农村基层干部培训计划之中。
在实践中通过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现村民自治,是要在坚持“四个原则”的基础上,做到“四个民主”,才能够真正实现村民自治。应坚持如下四个原则:一是自治的主体是广大村民而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二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而不能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三是选举、决策、管理、监督过程中都要按民主制度办事,民主不仅是村民委员会的权利,更是群众的权利;四是村民自治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不是自由化。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的农民自发创设了村民委员会这一新的组织形式。1980年2月,全国出现了第一个由农民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广西宜州市屏南乡果作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立后,与村民一起订立村规民约,实行村务民主管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各地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要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政部、国务院法治办等单位共同编写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学习读本》作为必备参考书。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并督促下级机关和干部认真学习,要组织广大农村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精神实质和任务要求,使其成为农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推动者。
应坚持如下四个原则:一是自治的主体是广大村民而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二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而不能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三是选举、决策、管理、监督过程中都要按民主制度办事,民主不仅是村民委员会的权利,更是群众的权利;四是村民自治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不是自由化。
要利用讲习班、培训班、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对村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分六章四十一条,核心内容归纳起来就是:坚持村民自治、直接民主、由民做主、党的领导,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在实践中通过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现村民自治,是要在坚持“四个原则”的基础上,做到“四个民主”,才能够真正实现村民自治。
同时,广西罗城、宜山县(现在的宜州市)其他一些村庄的农民也自发选举产生了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使农村出现的一些问题如偷盗、乱占耕地、打架斗殴、水利失修、乱砍滥伐等迅速得到了解决。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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