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鑫人生女53周岁保险险种2份5年交完。每年7298.那是什么险种

首先放下保险=骗人的成见,以平常心看待保险。
因为老婆老担心老是担心养老问题,想通过投保险的方式使自己多一份保障,我就四处了解,通过业务员了解了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业务员说的天花乱坠,我也听得云里雾里的,但通过几天的了解,终于有点心得,不只对不读,特拿来与各位点评!  
首先说保险保障责任  
1、祝福金:自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2、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祝寿金。  
3、身故保障:  
(1)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基本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代理人又提供了保险利益演示(附件图),扫眼一看,有点激动;但激动归激动,保险公司的钱不是给投保人准备的,而是老总的(董事长年薪216.3万元,网上一搜就知道)。淡定很重要  下面是本人的理解,因为鸿鑫人生的每份额度为1000元,以购买10份为例;  
1 保障责任的第一条非常清楚,祝福金每年都有,就是基本保额的9%,因此每年可领取900元;如果不领取,可以复利生息;  
2 祝福金,先说不好听的,如果不能活到70岁,该项为0;因此购买该险的同志要坚强的活着,否则要损失一大笔钱;  
3 身故保障又是70岁一个坎。举例说明,以图中所示,且从没有从其中任何一帐户中取出现金,  
(1) 如果投保人在68岁时去世,得到的现金价值是祝福金账户积累+现金价值+红利账户积累(据说该项极少,可以忽略),也就是163481;至于表中的身故关爱金,本人认为是业务员的误导,因为根据条款不存在此项;  
(2) 如果投保人在71岁时去世,得到的现金价值是【祝福金账户积累+现金价值+祝寿金帐户积累】,+1;不计算身故关爱金的理由同上。    如果太平洋保险没有倒闭的话,或有良心的话,也许得到现金价值比上述计算多一点。    因此本人的理解是不如按照投标人勤快一点,制定一个10年存取计划  将5年得转存,并循环一个新的周期,到60岁时,也有一笔可观现金作为保障。  
理解较为粗浅,还望高人指点。  利益演示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比香港的收益差的多了!!
  CTM的太平洋鸿鑫分红保,老娘买的10年 一年12128 已经买了2年 现在一个专家朋友帮我研究 就是要老娘死了才能退这121280的本金 毅然退保 就是个陷阱 保险合同上啥也不写 全是些专业术语 合同上9.1条写到解除合同要遭受一定损失 我还以为只损失几百元 TNN的 退保居然损失了一万五 但是老娘还是毅然退保 也难怪我的七大姑八大爷都说卖保险的都是骗子 只怪当初太年轻 悔啊!劝大家买的了赶快退保 ,没买的千万别买!
  楼主买了没有啊!如果没有买!那你千万不要买。我已经买了两年了后悔死了:-(,现金分红根本没有他们说那么多吧啊!我现在退都退不了啊!骗子保险公司!  
  呵呵!楼上的各位朋友,也许对保险还是存在误区,本人可以分析给各位:  1.保险公司不会骗人的,只听说过人骗保险公司的,没听说过保险公司骗人的。因为保险公司是服务行业,并且以诚信作为准则的,所有数据和利益都会让客户知道,如果客户不知道,那是从业人员在骗你,不是保险公司,别颠倒黑白...  2.保险公司不存在倒闭的可能,因为在保险行业呆过的人都知道,保险公司是不会倒的,因为这涉及到整个国家的民生,国家有政策保护的,保单的法律效应也一直会有,直到合同终止。。。  3.嘟嘟嘴鱼鱼反映的问题,本人也做一些回答:保险是以保障为主的,如果有保险需求,你在买保险之前就要考虑,你愿意采用哪一类的保险。消费型的,建议上保险超市就可以选择:/jimchang ;长期保障及分红型的,你就要考虑你自己是否有长期供养的能力,这些险种就像供房一样,要每年供的,为的是你现在的保障和日后的生活品质,这种险种是留给有高瞻远瞩的人,不是你买了两年就退,还不如不买!!
  “保险公司不存在倒闭的可能,因为在保险行业呆过的人都知道,保险公司是不会倒的,因为这涉及到整个国家的民生”  关于这一点,《保险法》第90--92条,说的明明白白的。  保险公司充斥一群连《保险法》都读不懂的人,所以,究竟是保险公司骗人,还是保险业务员骗人,已经没什么区别了。
  @我是豆豆飞 7楼
20:08:10  “保险公司不存在倒闭的可能,因为在保险行业呆过的人都知道,保险公司是不会倒的,因为这涉及到整个国家的民生”  关于这一点,《保险法》第90--92条,说的明明白白的。  保险公司充斥一群连《保险法》都读不懂的人,所以,究竟是保险公司骗人,还是保险业务员骗人,已经没什么区别了。  -----------------------------  这位兄台:好像对保险有很大的反感哦,纠正一下,我只是没描述得很详细,保险公司不会倒,我在描述的是结果...当然,如果要细一点,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但一定有保监会指定的保险公司接手,所有的保单和保险合同效力同样存在,这就是结果。我们要的不就是结果吗?保险公司破产对投保人并没有影响多大。。。有必要纠结这个问题吗?
  呵呵!不过,我喜欢听的有不同意见的声音,也因为这样,论坛才有他存在的价值。
  @freeqwg   红利账户积累(据说该项极少,可以忽略)  ——————————————————————  如果楼主的认知真是这样,楼主就不该买,分红险的卖点就是分红,既然你不认可这点,你何必买呢?市场上同样效果不分红的产品多的是。你完全剔除了分红的好处,那还谈个屁.......  说白了就是楼主买错了东西,本案例不存在保险公司骗人的问题
  保险公司不是银行,骗你没商量,保险的利益表已经很清晰的分析了该款保险,如果不是你本人的贪念在作怪,你怎么会被骗,而且保险的是保未知的风险,你如果只交了一年保费人就见上帝了,那保险公司要给你家人赔10倍或几十倍的保费,留给你的后人并保证你后人的生活质量,延续你活着的时候给家人带来的生活。虽然这样说不好听,但这是事实。诚信保险不只单单是说给保险公司听的,也是说给买保险的群体。
  “如果要细一点,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但一定有保监会指定的保险公司接手,所有的保单和保险合同效力同样存在,这就是结果。我们要的不就是结果吗?保险公司破产对投保人并没有影响多大。。。有必要纠结这个问题吗?”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看明白了吗?破产后的保单救助,最多能使客户取得原保单利益的90%!而且没有下限!你说这问题该不该纠结?  俗话说,倾巢之下岂有完卵。保险公司一旦破产了,公司财产自然就败的差不多了,客户的保单利益,实际上属于破产清算的第三顺序,因为之前要先还清欠税、公益性债务、员工工资、法院的出场费用等。所以,客户的保单利益能保证多少,真是个未知数。不错,保单要转移到别的公司,合同仍然有效。可问题是,新的公司只负责保留合同,大家都是独立法人,人家没义务自己掏钱去补偿这些保单利益。于是,补偿,变成了救助,由保监会动用保障基金来完成。救助的效果,那个21条,说的很清楚了。  关于保险公司一旦破产、客户利益会不会受损,原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曾经表示,保监会正在制定措施,以便在公司破产之时,尽量减少客户的损失。堂堂的保监会副主席,也不过是说要尽量减少损失,他也不敢说“对投保人并没有影响多大”,你真比他还利害!  不排除有些骗人的业务员,他们本意并不是这样的。可在保险公司,它从一开始的培训,就是在利用与业务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欺骗、愚弄业务员。这种条件下,业务员想不骗人,不是不能做到,但真的很难。
  @我是豆豆飞 12楼
11:56:31  “如果要细一点,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但一定有保监会指定的保险公司接手,所有的保单和保险合同效力同样存在,这就是结果。我们要的不就是结果吗?保险公司破产对投保人并没有影响多大。。。有必要纠结这个问题吗?”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一)保单持有人......  -----------------------------  谢谢豆豆飞,我又学到了保险方面的一些知识,你描述的这一点我已经了解了,在网上搜索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有关这一点,我也真的一直默认是保险公司全部顺利接手的,谢谢豆豆飞!!  另外请教豆豆飞,我们保险公司有没有一家倒闭过的呢?毕竟这是关系到我们民生的大问题哦。
  这个险种我分析过,不能买。基本保额是1万,要你交8000多连交10年,总共交8万多,收益是按1万分红,听上去9%,实际是1万的9%,而不是你交的8万多的9%。这个我让保险公司的人解释,他们解释不了,说就是按保额分红,保额就是1万,你要买这1万保额,就要交8万多。傻子才会花8万多买1万的东西。
  “另外请教豆豆飞,我们保险公司有没有一家倒闭过的呢?毕竟这是关系到我们民生的大问题哦”  到目前为止,确实还没有哪一家保险公司破产了。过去不曾有过,不代表今后没有。毕竟整个国内保险市场,还基本上处于成长膨胀期,股东基本上还愿意继续投入。即使有的经营者想退出,也会有别人接盘,比如首创安泰等一些公司的并购等。但是,国内保险市场的困境,已经越来越显露出来。2012年,是全行业经营最困难的一年,退保潮持续未消,保费规模、增员人数全面下滑。而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2013年还将会更困难!那2014呢?15,16,,要是照这么下去,还有几家公司能挺住、还有哪些股东保持那个耐心,还真是个迷。接下来,出现第一家破产的保险公司,那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保险公司可以破产,一旦破产,客户的利益有可能受损,这是客观存在的法律环境,客户有知情权。保险公司破不破产,这是经营问题;业务员告不告诉客户真相,是诚信问题。隐瞒这些事实,信誓旦旦地告诉客户这些都不会发生,就是对客户的欺骗。  话说回来了,就像我们不能因为将来有可能发生地震,现在就不买房子一样。保险公司可能破产、一旦破产客户会面临损失,这是市场经济很正常的事,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客户买不买保险,完全看自己的实际需要和财务状况。当然了,买房子,事先应该看看开发商资质,看看房子质量。买保险,也应该尽量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虽然不那么容易,但多了解一些,还是会有些用处的。
  @我是豆豆飞 10楼
11:56:31  “如果要细一点,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但一定有保监会指定的保险公司接手,所有的保单和保险合同效力同样存在,这就是结果。我们要的不就是结果吗?保险公司破产对投保人并没有影响多大。。。有必要纠结这个问题吗?”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一)保单持有人......  -----------------------------  很对。买保险,挑选保险公司的品牌非常重要。其实这个竞争的社会,日后保险公司破产及兼并会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要被不知名公司忽悠吧。
  楼主买了没有啊!如果没有买!那你千万不要买。我已经买了两年了后悔死了:-(,现金分红根本没有他们说那么多吧啊!我现在退都退不了啊!骗子保险公司!
  不能买啊 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
是骗人的 我就投了 现在在维权,当时被太平洋卢小美故意误导夸大收益的情况下购买的!这个保险是骗人的
我一年交8906元
两年就拿了1800元 和20.5元分红,本金死了才能拿出来!!!你要100年才能拿回本金!!当时卢小美说10年后可以取出本金,都是放屁的
交的越多,退保拿的越少,千万不能买!!买了肯定后悔的!!!
  放屁的 全部是假的 我是分10年投的 1年8906元 现在交了2年了 一年拿900元 两年才1800元 红利两年才20.5元,骗人的 一年900 100年才能拿回本金 而且本金是取不出来的,是骗人的!大家千万不要买,我就被太平洋卢小美故意误导夸大保单信息买的这份保险!!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分分公司个险部  【以下全部是他自称】  1. 卢小美【总经理】 ~ 这里他自称是总经理  2. 自称;中国兽险部俱乐部主席  3. 太平洋兽险部首席理财顾问  4. 太平洋兽险 群英终身会员  5. 中国白下区党员   地址;南京市洪武路23号隆盛大厦20楼 邮箱;  电话025- 手机;  现本人要求拿回全部被骗的本金共计RMB17812元,附带两年银行利息3.3%.声讨血汗钱!让骗子曝光,得到应有的报应!!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的通知  字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文号:保监发[2012]87号  颁布单位:保监会   保监发〔2012〕87号  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  为了规范对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认定,明确执法标准,有效惩处销售误导行为,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就《指引》适用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查处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有《指引》所列举行为之一的,通常按照下列要求认定违法行为: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有《指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116条或者第131条规定的“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依照《保险法》进行处罚。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有《指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116条或者第131条规定的“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行为,依照《保险法》进行处罚。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有《指引》第八条规定行为的,认定为《保险法》第116条或者第131条规定的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行为,依照《保险法》进行处罚。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有《指引》第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明确违法行为的性质,依法进行处罚。  二、违法行为不能按照前条要求予以认定的,应当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明确违法行为性质与法律适用。  查处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应当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复杂多样性,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指引》所列举的行为,不能按照前条有关要求予以认定的,应当根据物证、书证、调查笔录、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明材料,重点结合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实施目的、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法适用其他规定实施处罚。  《指引》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性文件,供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在认定保险销售误导违法行为时参考。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应当依法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执法依据。  中国保监会  日   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认定,明确执法标准,有效惩处销售误导行为,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销售误导,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有关保险产品的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的行为。  前款所称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中销售保险的工作人员,以及受人身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身保险公司销售保险的人员。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欺骗,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对有关保险产品的真实情况进行虚假陈述。  本指引所称隐瞒,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对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予告知或者予以掩盖。  第四条  办理人身保险业务应当遵循守法合规、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不得在营业网点、公共场所等区域,或者利用产品说明会、新闻媒体、公司网站以及其它媒介等对有关保险产品的情况进行虚假宣传。  第六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欺骗行为:  (一)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  (二)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  (三)以赠送保险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实际并未赠送;  (四)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实际并未停售;  (五)对保险公司的股东情况、经营状况以及过往经营成果作虚假宣传;  (六)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  (七)将本公司的保险产品宣传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者金融机构开发的产品进行销售,或者将本公司的销售人员宣传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者金融机构的销售人员;  (八)其他欺骗行为。  第七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隐瞒下列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一)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二)提前解除人身保险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  (三)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费用扣除情况;  (四)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五)人身保险产品保险期间、交费期限,以及不按期交纳保费的后果;  (六)人身保险合同观察期的起算时间以及对投保人权益的影响;  (七)人身保险合同犹豫期起算时间、期间及投保人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  (八)其他重要情况。  第八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不得以利诱、唆使等不当引导方式,诱导投保人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第九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还不得有下列销售误导行为:  (一)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  (二)诱导、唆使投保人为购买新的保险产品终止保险合同,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权益;  (三)使用保险产品的分红率、结算利率等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进行简单对比;  (四)阻碍投保人接受回访,诱导投保人不接受回访或者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  (五)其他销售误导行为。  第十条  保险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经纪业务活动中,有本指引规定的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对该违法行为的认定与查处,参照适用本指引。  第十一条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与查处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适用本指引。  对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定性以及法律适用,应当结合该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根据《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依法实施处罚。  第十二条  本指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freeqwg 太平洋人寿‘卢小美’自称【小美大爱】,自称 【人间天使】,【第一代保险掌门人】 【保险妈妈】 【江苏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兽险部俱乐部主席】 【太平洋兽险部首席理财顾问】 【太平洋兽险 群英终身会员】 【中国白下区党员】 全TMD骗人的 就是一个小小的推销保险的死骗子,用自己编造的光显身份到处招摇撞骗!  
  太平洋保险害人不浅啊
  你好,保险公司是不会骗人的,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投诉
  @远道来客 20楼
21:23:32  太平洋保险害人不浅啊  -----------------------------  太平洋卢小美是个骗子
  他们都是忽悠人的,我刚刚买了东方红B是老婆亲戚让买的,她亲戚是跑保险的。买完保险没事的时候我仔细看了哈和他们说的不一样,你买了基本上本金就取不出来了,我让他们解释他们就解释不了还一个劲的忽悠忽悠,再忽悠,我要退保他们还百般阻难和忽悠还说是为了你着(ˇ?ˇ) 想~,他妈的把人骗了还说的好像自己多么伟大,昨天我退了,我买的是2万一年连续买5年的,她们当初给我们说的是孩子18岁本金就可以取出来的,我说过2天再看我要了解一下,她们又说5年可以取本金,什么买够了就可以取。结果现在我让她们给我解释一下,我说怎么和她们说的不一样她们骗人,她们居然说谁说她们骗人了,你买了过几年你想什么时候退就什么时候退,不过本金有一定损失。太生气了我今天已经退了,才买了1个多月2万就退了7000块,他妈的简直就是明抢。本人表达能力不好说了自己买保险的经过只是希望没有买的千万不要买,买了的赶紧退,不然你就越仙越森。希望和我有一样经历的情况,大家都发表发表给没有买的人有个借鉴。谢谢大家
  天涯有多少人买保险上当受骗啊!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两个月男孩上太平洋鸿鑫人生保险好吗?应该怎么买才好呢?有没有附加险_百度知道
两个月男孩上太平洋鸿鑫人生保险好吗?应该怎么买才好呢?有没有附加险
业务员介绍说 保险金额1万元 畅迹扳克殖久帮勋爆魔缴费20年 年存保费3460元
如果缴费时间是10年 年缴费金额是多少 还有详细介绍这款产品 谢谢!
提问者采纳
 你好!“鸿鑫人生”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分红型保险产品,非常畅销。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获得以下利益: 1. 祝福金:每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9%祝福金,直至终身。首年在合同生效对应日给付,以后于每年合同生效对应日给付; 2. 返本:70岁本金返还,养老高枕无畅迹扳克殖久帮勋爆魔忧; 3.红利:公司每年拿出可分配利润的70%以上用于分红,并且复利累积分红。 4. 抵御风险,身故保障金,70周岁之前:给付已交总保费和现金价值的最大者,70周岁之后:给付 基本保险金额及现金价值的最大者; 产品特点:返还速度快,保证还本,复利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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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太平洋保险公司“鸿鑫人生”两全保险是一款理财产品,其特点1.高额回报的投资理财产品,投5-10年领一辈子。2.9%先领走,以后每年还有9%,活的越长领的越久。3.红利年年有,投多利多,三重复利,累积生息。4.本金领走来祝寿,无本收益继续有。5.一笔存款六桶金:开户鸿鑫送现金,每年领取祝福金,老来领取祝寿金,投资分红金,复利累积变现金,风险来临关爱金。需要鸿鑫的四大理由:一次规划,一生财富;一次投保,三代收益;一次关爱畅迹扳克殖久帮勋爆魔,两种祝福;一次选择,四季幸福。 两个月男孩,保险金额1万元缴费20年 年存保费3460元 如果缴费时间是10年 年缴费金额5860元。详情可来电或QQ咨询。
您好: 太平洋的鸿鑫人生是一款不错的产品,即买即领,领取到终身,70岁返还本金(所交保费),年年有红利金,您可以在不同阶段为孩子领取,每年领取年金如不领取可累计生息,时间越长,累计越多,其实我们都是作为父母,是不能一辈子陪在孩子的身边,只有保险能陪伴孩子终身。在选择这款产品的同时,您还可以为孩子附加意外保险,医疗保险,那样才是全面的。详情可联系,乐意为您服务。
您好,我是茂名太平洋人寿客服专员郑雨晨,很高兴能为您服务。您非常有保险意识,您希望为宝宝做一个全面的保障计划,我很了解您的想法。但是,请问您和爱人的保障足够了吗?保险其中之一的原则是:先保大人,再保小孩。爸爸妈妈就是宝宝的保险,有爸爸妈妈的好好的照顾和保护,宝宝就已经拥有了最基本的保障。当然,如果您和爱人的保障已经足够的前提下,就可以考虑为宝宝提供更多的保障了。宝宝的教育金计划您可以参考我的案例,或者看看我的博客,点击我头像联系,获取详细计划书。了解一下少儿投保攻略。感谢您对葵网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欢迎您常来葵网看看。参考:0岁宝宝的教育金+创业金+养老金... 1岁宝宝教育金+重疾保障金+养老... 
您好!鸿鑫人生也可以附加一些附加险,主要根据被保险人的保险需求,如果小朋友还小,一些疾病医疗没有购买的话,则可以考虑附加疾病医疗险及意外险,因为3岁以下的小朋友因抵抗力及免疫力都相对差些,容易引起一些个突发状况,费用不高,但保障相对比较全面,附上相关介绍可了解一下!参考:[ 过年红包理财法则 ] 小朋友压岁钱购保险需注意 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 福宝宝保险计划系列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来看,宝贝2个月了,他的抵抗力是最弱的时候,他现在最需要保险是医疗险,天平洋的鸿鑫是也是非常不错的理财产品,给宝贝上保险看看想解决他什么问题,如果是教育的就看看这产品在宝贝18岁-21岁时候能取多钱,而不是一被子取钱,我给你上传资料可以比较一下。详细的QQ联系!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鸿鑫人生获得“2010年度最具影响力保险品牌”、“2010年度营销创新奖”荣誉,给0岁的男孩选择10年缴,10份的保费是5860元,根据自身需求,可以附加鸿鑫重疾保险具体详细介绍您可以参考我的案例!参考:0岁宝宝鸿鑫人生保障计划 太平洋保险之鸿鑫人生投资理财 
你好!鸿鑫人生是一款理财型的分红保险,一般建议是在保障做充足了的情况下购买。不太清楚您的具体情况:家长有无社保、收入状况、职业等。父母是孩子最好的保障,大人的保障如果没有,小孩买再多的产品都没有意义。
你好,请问你给孩子购买保险是想解决什么问题呢?鸿鑫人生这款产品,像你所说的那样,购买1份也就是1万元保额,每年可以领取900元,20年合计领取18000元,就算中途不领,到孩子20岁时一起领取,最多20000多,对孩子上大学能起多大的帮助就不用说了,作为教育储蓄,太少,建议增加投资。如果想通过这款产品解决医疗问题,除非附加重疾或者住院医疗,否则没有帮助。我的建议是:先给孩子购买少儿医保,将孩子因病引起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问题解决掉,每年只需几十元钱,部分城市门诊方面的费用也有一定的报销。孩子年龄小,保费低,容易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购买重疾险的话,10万元保额只需1600元,保终身,有病防病,无病可以将来防老。孩子慢慢会长大,磕磕碰碰的,意外险必不可少,建议购买全家福意外险,每年...
你好: 鸿鑫人生产品是一款理财型保险。可以做孩子的教育金,婚嫁金、养老金等。如果组合重疾和意外保障就会全了。
你好:欢迎到向日葵保险网咨询,很高兴为你服务。  感谢你对太平洋的信赖与支持。“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家长的心愿! 能想到为孩子咨询一份保障,说明是有责任心和爱心的父母。孩子在您的呵护下一定会茁壮成长! 存保险主要是看你让这保险给宝宝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如:(医疗、教育、婚嫁等)。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宝宝现在两个月,是存保险最好的年龄。【 鸿鑫人生】:保险金额1万元 缴费20年 年存保费3460元  保险金额1万元 缴费10年年存保费5900元 保险金额、 缴费年 限、年存保费也可再变。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来决定的。年缴保费应该控制在年收入的10%--20%最为适宜。 这是一款理财型产品,孩子现在很小,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学会爬...
你好   温馨提示:货比三家,买最适合自己的。   社保是最基础的保障,建议先完善社保,再考虑商业保险。          选择商业保险顺序应该是意外、医疗、重疾、教育金、投资理财型保险。保费控制在家庭年收入的10%-20%最佳.保障额度是您年收入的5-10倍。选择保险公司和专业的的代理人也很重要,一定要选择一家有经济实力,售后服务周到,理赔快的保险公司。再就是选择一个负责、专业的代理人,她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给您量身定做最适合您的产品,这样才会为您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并为您提供长久的售后服务。      建议了解一下《生命人寿吉祥三宝两全保险》,这是一款集高倍健康保障(保32种重大疾病)、理财储蓄、晚年养老于一身的两全保险。10年交费,70岁或20年高息还本,大人孩子均可...
您好,保险没有好坏,只有是不适合,适合您的,能解决您的需求的就是最好的,两个月的宝宝建议购买一张宝贝卡即可,每年300元即保意外又保疾病住院,保额10万,再补充一份大病保险即可,这样保障就比较全面了,每年1000多元就能满足您的以上需求,有条件可以再补充一份教育金保险,详细方案可加QQ联系
尊敬的客户,您好!很荣幸能为您服务!我是来自北京的张振   您可以参考我的资料。也可以打客服95500详细查询。您可以点击我头像与我电话联系,也可以请加我的qq咨询。还可以点击我的博客观看视频介绍。参考:0岁宝宝健康成长综合保障计划! 福宝宝健康无忧综合保障计划! 
您好! 在完善社区医疗,意外医疗,疾病医疗的基础上购买。单一的购买鸿鑫保障不完善。
你好:如果缴费10年,你每年的保费是5860元,另外还可以给孩子附加住院报销医疗和重疾保障保险,平均年缴保费8000元左右,每年领取固定利息900元,每年10000元的住院报销,孩子30岁前拥有近15万元的30+1种少儿常见疾病,其中包含少儿白血病。
你好!可以参考一下平安的鑫利,保额一万,20年交,年缴保费1135,如果交10年是2026,每份的返还金是700元,两份就是1400元,一直返到80岁,满期金是保额的两倍,重疾双倍保额赔付!参考:为宝宝投资两三千,一辈子不后悔 
这是一款分红保险适合各个年龄可以附加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买保险首先要了解自己的需求,买的保险能给自己什么样的保障,这样才不会后悔。
那款产品都非常好,关键是要看您想通过保险解决什么样的问题,对于孩子来说应该住院、大病、意外、教育金是应该考虑的一个顺序。
您好!你不妨多去保险代理人的网站上了解一下别的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根据自己的需求投保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您好,朋友,很高兴认识您。 对于您宝贝的情况,我有几个建议想和您分享:{1}给宝宝选择少儿险,首先应完善宝贝的少儿医保,再考虑孩子的意外、医疗保障,然后再考虑重大疾病险(儿童购买重疾险一定要其中保有白血病),最后再考虑孩子的教育金储备问题。(2)在给宝宝购买保险时,需要注意几点:1.买保险的顺序是:先保大人,后保孩子。如果您们大人还没有完善的保障的话,建议您先考虑家庭经济支柱获得足额的意外、重疾、寿险保障,然后再考虑孩子。2.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少儿险时,应同时购买投保人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一来,万一父母因某些原因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对孩子的保障也继续有效。3.准备教育金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教育费用预留基金,例如少儿教育金保险,15岁开始每年返还教育金,一直到...
您好:10年缴费时5860.应为宝宝现在抵抗护理是最弱的时候,可以给宝宝加住院医疗!祝愿宝宝健康快乐的成长
您好,是一款很不错的产品,10年缴费5860元。可附加重大疾病和住院报销和意外伤害等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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