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面的钱擦卡了但未打出单来,里面扣费了吗

方式,这个不合理的结算方式迫使医院在为患者治疗时“缩手缩脚,缺斤少两”,真是这样吗?医保中心和医院在结算方式上有什么不合理?这个结算方式真会影响到患者的住院治疗吗,针对此事,记者日前进行了一番调查。
&&&&案件中的原告樊涛告诉记者,他父亲是国电阳宗海发电公司的一名老退休职工,因为鼻癌先后于2003年7月、9月、11月,2004年1月、3月五次入住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附二院、云南省肿瘤医院进行治疗,最后于日病逝。
&&&&樊涛的父亲是参保人员,依据病状,住院期间办理了《特殊疾病就诊证》。参加了医保,还是特殊疾病,按照《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里的相关规定:“统筹基金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9.9万元”,也就是说,樊涛父亲住院期间,医保会为其承担每年最高19.9万元的治疗费用,这19.9万元是刨除了病人自己该出的那部分医疗费,医保每年能承担19.9万元。应该说,像樊涛父亲这样的重症患者,有了这个保障,解除了“怕没钱住院”的后顾之忧。
&&&&事情真会如预计的那样吗?
&&&&樊涛说,父亲先后住了5次医院,前面4次没发现什么异常,每次个人自付的费用都是几百、上千元,可最后一次入住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后,医院的催款单来得有点频繁,而且数额也越来越大。“最后一次住院,医院陆续让我们交了14000元,可时隔10多天后,医院的催款通知下来又要交23000元”,樊涛疑惑了,医保的最高限额是19.9万元,难道我们已经超额了。
&&&&为了弄个清楚,樊涛到医院查证他父亲的住院费用,在调查中医院告之,樊涛父亲的住院费用是8.8万余元。“8.8万余元,离限额19.9万元还远着呢,怎么自己就要出那么多了呢?”
&&&&“按照医保规定,你出的这部份钱是自费项目,不该医保承担的”,“自费项目怎么会那么多?,这些都是自费的,那医保出的是哪些?”,樊涛“不屈不挠”接着深挖,最后医院的一位医生在樊涛的追问下,说出了一个让樊涛大吃一惊的内幕。
&&&&这位医生告诉樊涛,按规定,特殊疾病的参保病人是可以有最高限额19.9万元的“医保待遇”,可医院和昆明市医保中心签订过一个“总量控制、定额结算、节约奖励、超支补贴”的协议,按这个协议的规定,医保中心每年付给医院“医保”这块儿的费用总量是固定的,照这个定量除以住院人数,平均到每个参保病人身上的住院费用也有一个标准,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为例,每个参保病人每次的住院标准是7800元。
&&&&7800元的标准,对于不是大病的参保病人是够用了,可对于像樊涛父亲这样的重病病人,这样的标准显然是太低了。
&&&&樊涛还了解到,不同的病人按不同的病症住院的费用肯定是不同的,病轻的病人住院费用低于7800元,病重的病人住院费用高于7800元,两厢拉扯,只要平均下来人均住院不超过7800元的标准,医院就算是遵守了和医保中心签订的协议了。
&&&&“这样一来,病轻的病人倒没什么,像我父亲这样的重病病人,要不超标是根本是不可能的”,樊涛说,医保中心定的这个标准,卡住了医院的脖子,相当于也卡住了病人的脖子。“这是相当不合理的,要怎么治疗,要用什么药,这是医生根据病人的情况来定的,可作为付费方的医保中心,提前就告诉医生,你可用的医疗费用那么多,你自己看着办,这不是给医院为病人的治疗设置障碍吗?”。
&&&&樊涛认为,医保中心的这种做法变相地“克扣”了他父亲的医疗费用,所以自费的项目才会多了起来,自己掏腰包的地方也越来越多。知道了这个“内情”后,樊涛就有了抵触情绪,拒付部分医疗费。
&&&&之后樊涛开始进行维权,从去年3月25日起和医保中心交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进行行政复议,直到今年7月将医保中心告上法庭,正式提出行政赔偿21万元。在樊涛维权的过程中,其父亲的病情也日渐严重,最后终于病故。
&&&&在法庭开庭时,樊涛的诉讼理由不止医保“克扣”医疗费用这一条,还有医保中心“拖延”办理其父亲的“特殊疾病就诊症”,没有提供医保费用的详细清单……
&&&&作为被告的昆明市医保中心对于后两项“指控”都进行了一一辩驳,并加以举证证明,谁是谁非还要等法院的公判。记者注意到,在反驳“克扣”医疗费用时,医保中心承认“确实和医院之间存在着‘总量控制、定额结算、节约奖励,超支补贴’”的一个结算办法,并说这一结算办法的出台是完全合法的,这种结算办法并不影响参保病人的住院治疗,也没有侵害原告的任何合法权益。
&&&&结算办法是依法制定的,那是在什么情况下制定的,为什么会制定出这么个让病人看来“不太合理”的制度?为什么说这个结算办法“不影响参保病人”的住院治疗呢?这引起了记者的好奇。 庭后,记者来到昆明市医保中心进行了进一步的采访调查。医保中心办公室一陈姓工作人员,也是案件诉讼代理人接待了记者。
&&&&“总量控制、定额结算、节约奖励,超支补贴”这个结算办法是在2003年的10月1日开始逐步在各医院开始实行的,这是个新的结算办法,在这之前,也就是医保启动两年半来,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一直采用的是后付制结算办式。后付制就是先吃饭后买单,医院先为病人开单治病,出院时医保根据医院提供的实际医疗服务并结合国家规定的各项医疗保险政策,剔除那些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后来买单。从理论上讲,后付制结算方式是一种较为合乎实际,操作起来也简单。但作为一种费用控制机制,后付制结算的方式存在许多弊端。 他说,后付制是“事后监督”,起不到有力的监督作用,缺乏对医保基金支出的有效控制,无法抵御基金风险,不能有效的增强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节约意识。“记得头三年实行后付制,参保职工每人次平均住费用增长非常快,2002年比2001年增长了14.5%,三级医院每人次住院费年均增长了近1000元,远远高于全国同级医院的指标。你想像不到吧,昆明参保病人每人每次的住院费用甚至高于北京同级医院”。
&&&&“住院费用的过快增长和住院床日的延长,已造成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率以每季度两位数的百分率下降,至去年底,全市医保统筹基金结余已突破风险预警线”。在此严重的情况下,日,医保中心根据市政府23号令中的相关规定,才决定对19家定点医住院费用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结算、节约奖励,超支补贴”的结算办法。 至于每个医院“参保人员每人每次住院标准”,这是参考了前三年各医院使用的医保基金,除以该医院的总住院人数,得出来的这样一个标准,这只是个参考标准,便于医院控制住院费用。
&&&&陈姓工作人员强调,这个参考标准并不是定死了每个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只能用那么多,超过了医保就不负责。如果哪个医院出现因为这个标准推诿重病病人,或让病人分解住院(每次住院费用达到标准就让病人出院)的情况,就属于“违规”,医保中心有权处理该医院,并拒付医保金。
&&&&对于樊涛所认为的“医保中心定额结算的办法,卡住了医院的脖子,也卡住了病人的脖子”,陈姓工作人员认为,这只是樊涛的个人观点,“这个办法只针对医院,目的主要为了遏制医院的浪费之风,与医院为病人如何施治无关,“病人你该怎么治疗就怎么治疗,该医保付的费用医保会承担,这是规定死了的”。
&&&&“定额结算办法只针对医院,不影响患者,如有医院用这个定额标准‘为难’病人就属违规”,医保中心是这么理解和规定的,医院也认同吗?他们又是怎么做的?
&&&&10月19日,记者到昆明市延安医院对部分患者进行了采访。在对一位严重瘫痪病人的家属进行采访时,她告诉记者,他们在延安医院治疗,每人的人均定额治疗费用是12000元。如果病人的治疗费用超过了这个人均定额的话,那么他们就只能转院或者出院,而这样一来不仅会给病人带来相当多的麻烦,同样还会给病人的正常治疗起到较大的阻碍作用。
&&&&10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收费处,在对一位患带状疱疹的女士进行采访时,她告诉记者:她入院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治疗费用已经用了9200多元。而她的先生在照顾她的同时,由于患轻度脑炎也住进了医院。她的先生一共住了10天的院,花去了4440多元的治疗费用。在谈到出院时,她无奈地说:她的病现在还没有完全康复,听说医保报销是有定额的,她和她的先生光这次住院两人就花了13000多元钱,不知能不能报得了,不敢住长了,怕自己承担不了,至于病情的好坏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10月21日上午,记者在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采访,刚好碰到在住院的一个熟人,问起知不知道有个“住院定额标准”,病房里一病人马上答道:“好像知道有这么个规定,超过了医保就不给报了”。
&&&&记者在网上还查到这样的资料, 日人民网上刊载:退休职工伍某,去年10月患肺癌入住昆明市延安医院,因住院费用接近参保定额,被延安医院告之出院。随后,他先后转到云大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云南省邮电医院住院,这几家医院也以达到定额费用为名要求患者出院。
&&&&文中还指出:“从2003年第四季度起,为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云南省医保中心开始实行住院费用“总量控制、定额结算”办法。于是,某些定点医疗机构顾及自身经济利益,在参保患者费用达到定额时,就强行要求像伍某一样的患者出院、转院。患者每转到一家医院,都要进行全面检查,有的甚至还未开始治疗,医院就通知患者费用已达到“标准”,让其转院。频繁转院给那些重症患者增添了大量痛苦。检查组还看到,有些医院误导参保患者,违规将超过定额的部分作为自费费用,要求病人签字自付”。
&&&&看到这段话,记者突然想到樊涛曾经说过,其父住院时,医院曾经数次让他在“患者使用自费说明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表示同意使用医生开出的自费药品。
&&&&窥一斑而见全豹,不知记者上述的调查能不能说明医院普遍有违规嫌疑。既然明知违规,为什么还会挺而走险,是‘总量控制、定额结算、节约奖励,超支补贴’这个结算办法的内涵太难理解,医院只能简单按“住院参考标准”来操作?还是“节约奖励”的规定吸引了医院,让医院在自觉节约医保费用时,“不小心”违规了呢?
&&&&医院方的想法记者不得而知,但让记者感到很微妙的是,在记者就上述疑问提出采访时,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马上就拒绝了,原因是“樊涛的父亲曾在这里住院,现在又牵扯到官司,我们不好说,也不便说”,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听说要采访医保方面的话题,医保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三缄其口:“我们主任不在,开会去了,医院有规定,接受采访要院领导同意,现在领导又不在,我们不好说什么”。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礼貌的回答:“我们这方面的领导开会去了,您先留下采访提纲,我们会和你联系”,直到记者发稿这位工作人员也没和记者联系。
&&&&医院不接受采访,记者只好把调查的情况反馈给医保中心。
&&&&出乎记者意料的是,医保中心对记者的调查并不吃惊,以前“早有耳闻”,我们承认“总量控制、定额结算、节约奖励,超支补贴”这个结算办法有它的弊端,会导致医院出现“分解住院、推诿病人”的情况,我们曾经因为此事处理过一个医院……
&&&&当然仅只是处理一下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治标还要治本,医保中心有关人员透露,目前医保中心正在研究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大对医院的监控,包括:做好医疗机构就医信息公示,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费支出情况要公开,做好不合理费用的查处,做好个人自费、个人自付率有关信息的监控和统计,定期对外公示……对于患者,引导其到服务好、收费合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切实减轻患者的个人负担,遏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增长……
&&&&想法是好的,我们也同样希望通过整治,医院就自觉“遵规守纪”,参保病人看病再也不会为“住院定额”而烦心了。(完)(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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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网南京下月打消自费医疗 部门人突击“吃药”(1)_区域经济_网.biz搜狐滚动
庄教员坦言:“我对退出自费医疗后待遭的变迁没什么感受,但我很看糟职工医保设置的小我账户。”据悉,职工医保的小我账户有堆集罪能,每月医保部总都按参保人缴费工资的必然比例划账到其小我账户,即打一笔钱到其“医保卡”中,小我账户可用于门诊用度、定点整售药店购药用度以及职工住院、门诊慢性病、门诊统筹、门诊特定项目等用度中小我承担的用度等。而自费医疗则不设置小我账户,公事员每年以隐金情势享受定额补贴。
江宁区人社局相关担任人告诉记者,每月小我账户都至多有100元进账,相应于一笔强造性的备用金。一些身体糟的参保人,其小我账户已累计了万元。据统计,目前,该区2.6万余名构造事业单元职员全数加入职工医保,这部门群体的住院范畴内报销仄均比例达83%,自付比例正在17%。来源新华报业网),医疗网南京下月打消自费医疗 部门人突击“吃药”(1)_区域经济_网.biz搜狐滚动。
地址:某病院
“我有高血压战糖尿病,要持暂吃药,日常仄凡每周都要到病院开药,下个月自费医疗就打消了,想多开点药。”65岁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享受自费医疗良多年了,俄然打消,担忧不晓得应前能报几多。
12年前,南京江宁区就率先促进了公事员自费医疗。12年了,该区的构造事业单元职员可否顺应?江宁区一名事业单元退休职员庄教员目前因糖尿病而住院,“我还没出院呢,不中,主目前的账面上看,总用度1万多,我小我自付正在10%右右。”
对付突击“吃药”隐象,该人士暗示,将对医疗费报销严酷审核,“自费医疗职员就医时必需出示南京市市直自费医疗公用病历,应有门诊病历记真,有门急诊项目支费浊单,门诊医疗费支条中药品标有自付比例,处圆用药质必需依照急性病3天质,慢性病7天质,部门慢性病及某些特殊疾病可置宽到15日质,中药煎剂不跨越7天剂质。回单元报销时,须供给记录病情的门诊病历、门急诊项目支费浊单、药品标有自付比例的医药费支条,经审核后按报销。”
南京市人社局相关人士暗示,来岁2月份,约20万构造事业单元职员就能拿到市仄易远卡,能够到医点的病院战药店刷卡购药了。
王芳(假名)是南京某构造的财政职员,特地担任审核医药费报销,“主目前来看,突击开药的,年轻职工不太多。咱们有,看门诊每张不克不及跨越200元。却是一些年纪大的员工,由于有慢性病,常日吃药较多,比来来征询的人比力多,可能想赶这趟终班车。”
“每岁尾来突击开药的人都比力多,不中原年比客岁要稍微多一些,可能与打消自费医疗政策相关吧。”一位站诊大夫说,今天上午接诊了5个自费医疗的,他们都但愿能多开一点药。
时间:今天上午10点
“既然隐正在另有自费医疗的政策,就要充真操纵,日常仄凡正常7天开一次药。我会算糟,正在12月31号这天,再到病院去开半个月的慢性病药,这样算是享受了最初的自费医疗。”一位老先生称,老伴跟他都有高血压,异样的药,两人都能用上,多储蓄点糟。
有人不安心医保的待遭,有人抢搭福利终班车
享受自费医疗,是公事员战事业单元的主要福利之一。目前,江苏省13个省辖市中,已有12个市的公事员被纳入医保范畴,这些市的市幼、也有医保卡。
一位大妈暗示,她家里另有部门药,可打消自费医疗的政策出来后,隐正在只需有机会,她就会到病院开药。她说,有的人以至为家人正在备药。
看看人社部总怎样管
主下个月起,南京打消自费医疗造度,构造事业单元的员工及退休职员将全数加入职工医保,此后必需持医保卡就医购药。目前,距离打消自费医疗另有半个多月,隐代快报记者走访南京部门自费医疗定点病院,发觉具有突击“吃药”的隐象,特别是部门退休职员。不中,病院多数严酷施止《处圆办理法子》,尽质避免超质开药。
下战书2点半右右,新街口社区卫生办事核心内科诊室前也排起了幼队,此中不乏手持自费医疗原的人。一位密斯与家中皂叟一路,持门诊挂号单来到二楼内科诊室,要求大夫为皂叟开一个月的糖尿病药物。值班大夫扣问病情后,称依照,最多只能开15天的药物质。若必要,只能半个月后再来问诊开药。
王芳告诉记者,其真,自费医疗并不是原人不掏钱,小我也要负担一部门,自前年起市自费医疗施止医保药品目次,乙种药品小我自付比例参照南京市城镇职工根基医疗安全药品的小我自付比例施止,有些进口药品的自付比例达20%。别的,按照工龄幼短按比例报医疗网南京下月打消自费医疗 部门人突击“吃药”(1)_区域经济_网.biz搜狐滚动销,糟比事情不满5年的,医药费只能报80%,只要事情20年以上的,才能报销95%。“咱们对职工报来的用度先审,然后再交给医保核心,每次都能查出不折适报销的,这就要主工资里扣回来。”
听听“过来人”怎样说
下战书3点半右右,南京市西医院。两个内科门诊室,半小时内,先后有至多9人前往就诊,此中有3位享受自费医疗的。“隐正在是一般拿药,要说突击拿药,月底有机会,可能会拿一点,隐正在拿的时间幼了,下次拿药的时间会推早,也多拿不到几多药。”据告假看病的周先生称,到了这个月最初几天,可能会到病院,开一些根基医疗目次之内的药物,能省一点是一点。
“隐正在到病院突击开药的还不是良多,正常要比及月底,特别是来岁打消自费医疗,正在原月底,估质突击开药的人会更多。”一位大夫称,对他们来说,汇折理用药、正应开药,对要求超质开药的,会婉转。
时间:下战书3点半
地址:南京市西医院
今天上午10点,一家病院的挂号窗口排着幼队,不少人手持自费医疗原。
时间:下战书2点半
瞧瞧单元财政职员怎样审
遭到后,这位密斯拿着半月用药质的处地契,板着脸总开了诊疗室。
访访突击开药的人怎样想
医保能报销绝大部门用度
每张门诊单不克不及超200元,小我须负担部门用度
地址:新街口社区卫生核心
对医疗用度报销严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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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挂失前被刷400元,谁买单?
  扬州网讯 (见习记者李星明)钱包被偷,里面的身份证及医疗卡等全丢了,挂失的前一天,她的医保卡已被狂刷400多元。市民沈女士近日便遇到这么一件倒霉的事,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话题。
  市民投诉——
  医疗卡被人狂刷400元
  “我是去年12月25日晚丢了钱包的。”沈女士告诉记者,钱包内有身份证、医保卡等。第二天她便去交通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可由于无身份证等未能办好。后来,她于今年2月28日上午才办好医保卡的挂失手续。
  随后,她来到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监督科查询,得知她的卡在2月27日下午有过两次刷卡消费记录,一次为14元,一次为396元,两次的消费地点均在市区某药店。
  “按照社保中心与定点药店签订的协议要求,单次大额刷卡超过200元的,定点药店应进行登记备查。”在她丢卡期间,有一次近400元的大额消费,该项消费药店登记信息不全。
  沈女士称,对于这两笔刷卡消费,医保监督科曾作过调查。工作人员曾告诉沈女士,调查中,据该药店工作人员讲,当时刷卡的人是一位60岁左右的老太太,口齿不清,刷卡消费时登记信息不全。对于这个说法,记者后来从医保监督科沈科长处得到证实。
  “这显然归咎于药店方的违规操作。”沈女士认为,药店应赔偿她的相应损失。
  药店回应——
  可能是收银员疏忽了
  在问及此事时,该药店一位负责人表示:“这一定是工作人员一时疏忽造成的。”他称,对于200元以上的大额刷卡消费,他们一直要求工作人员及时登记刷卡者的个人详细信息,包括病历卡、医保证、身份证等等。
  该负责人表示,请沈女士与他们联系,如果的确是他们药店的责任,他们愿意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医保部门——
  药店存在明显管理缺失
  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监督科沈科长告诉记者,他们在春节前就受理了沈女士的投诉,“但我们医保部门对医保药店采取的是协议管理。本身并没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
  根据目前医保部门与医保定点药店的相关协议规定,店方在处理用户200元以上大额消费时,要记录刷卡者的详细信息,因未进行登记造成的后果由药店承担。
  “药店在这一事件中明显存在管理缺失。”沈科长补充说,他们会将药店的这一情况纳入对该药店的年度综合考核之中。
  记者调查——
  他卡消费十分容易
  昨天上午,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医保药店。当记者声称要用亲戚的医保卡买药时,大部分药店表示没有问题。对于他卡消费,有些药店表示只要提供刷卡人的相关信息即可,比如身份证之类的,有些药店则要求报出卡主的工作单位及姓名。
  有市民表示,药店的这种做法存在一定漏洞,一旦医保卡丢失,很容易发生盗用现象。对于只需提供刷卡信息就可消费的情况,刷卡者只要提供一个假身份证便可轻松盗用。而对于只需报出卡主信息即可消费的情况,也是如此,因为用户常常将医保卡与其他证件放在一起,很容易造成多种证件同时丢失。这样一旦医保卡与身份证等个人信息一起丢失时,他人盗用就十分容易。
  市民观点——
  自卡自用?自卡他用?
  对于医保卡遗失后被盗用的问题,很多市民都认为与现在医保卡使用情况有很大关联。
  有些市民表示应实行“自卡自用”,自己的医保卡除了本人使用之外,其他人无法使用。这样自然可以减少医保卡被盗用的可能性,但也会给医保用户带来一些不便,如一旦持卡人生病不能去药店时,其家人在药店用他的卡就买不到药。市民黄先生表示,一味地要求自卡自用,有时也会带来很多不便。
  有些市民则表示,“自卡他用”虽然可以带来很多方便,但却给“盗用”留下了巨大的空间。这就需要药店方做好信息核实工作,让“盗用”的风险降至更低。
  部门提醒——
  设个密码可防盗用
  沈科长提醒广大医保用户,如果自己的医保卡丢失,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去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只要带上身份证、医保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在扬州市任何一家交通银行网点均可办理。挂失手续在24小时后生效,用户可凭银行提供的挂失单来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的补卡手续。挂失后,原卡将自行作废,无法使用。
  此外,沈科长还建议广大用户坚持自卡自用,这样可以减少医保卡被盗用的风险。
  沈科长同时表示,对于医保卡,他们一直提供着密码服务,“我们对于密码服务采取了自愿原则。”沈科长说,“如果当初设了密码,沈女士的钱就不会被人刷了。”
  【记者感言】
  多方努力严防“盗用”
  两天之内,400多元被人盗用。沈女士的遭遇让人同情,“如果当初设了密码,沈女士的钱就不会被人刷了。”正如沈科长所言,用户的自我防范意识确实还不够。
  此外,药店的做法是否就没有过失呢?药店方本来就应多为用户想想。一个疏忽,就让顾客400多元付之东流,这个教训也算不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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