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的个体工商户纳税税种需要缴纳哪些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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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如何交纳增值税?
最新的对个体工商户在增值税上有什么政策啊?
最新的对于个体工商户在增值税上的政策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是国家鼓励和支持个体经济发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起征点的调整到位,全国出现了相当数量的未达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未达起征点户”)。未达起征点户的大量增加,给个体税收管理带来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确保起征点调整政策的准确实施,进一步完善个体税收征管,现就规范对未达起征点户税务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重视对未达起征点户的管理
规范对未达起征点户的管理是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此项工作,不仅能够促使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全面、准确的落实,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巩固多年形成的个体税收征管基础,促进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规范对未达起征点户管理的重要性,正确处理规范对未达起征点户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不
最新的对于个体工商户在增值税上的政策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是国家鼓励和支持个体经济发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起征点的调整到位,全国出现了相当数量的未达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未达起征点户”)。未达起征点户的大量增加,给个体税收管理带来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确保起征点调整政策的准确实施,进一步完善个体税收征管,现就规范对未达起征点户税务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重视对未达起征点户的管理
规范对未达起征点户的管理是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此项工作,不仅能够促使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全面、准确的落实,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巩固多年形成的个体税收征管基础,促进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规范对未达起征点户管理的重要性,正确处理规范对未达起征点户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不能因为工作任务重而放松对其管理,更不能因为未达起征点户免征有关税收而放弃对其管理。各地要本着“规范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在认真做好起征点调整政策宣传的同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从抓好对未达起征点户认定工作入手,努力规范对未达起征点户的税务管理。
二、严格未达起征点户的认定
未达起征点户的认定是规范对其管理的关键环节。主管税务机关对于纳入税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应严格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科学认定。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各地要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号)所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准确采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信息,科学核定定额,并依据所核定的定额和本地区增值税或营业税起征点标准进行认定;对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各地要在确认纳税人账簿记录真实、完整和核算准确的前提下,按照纳税人账簿所反映的经营额和本地区增值税或营业税起征点标准进行认定。?
在未达起征点户的认定过程中,各地要加强内部制约,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为提高未达起征点户认定工作的透明度,各地对已认定的未达起征点户应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布,以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布的具体形式和内容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税务机关确定。
三、强化户籍管理
各地应严格依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的规定,做好对未达起征点户的户籍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未达起征点户停业、复业和注销管理。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加强对未达起征点户管理工作的协调,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同时,要注意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适时掌握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为强化户籍管理提供基础。
四、规范纳税申报管理
为有效实施对未达起征点户的动态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定期开展巡查,尤其是要加大对临近起征点业户的巡查力度,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同时,应明确要求未达起征点户如实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其与纳税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为提高管理效率和方便纳税人,未达起征点户可实行按季、半年或年申报一次。具体申报内容和申报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对月度实际经营额超过起征点的未达起征点户,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其按照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未达起征点户,如其实际经营额连续一定期限超过起征点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调整其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五、严格发票管理
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供应未达起征点户生产、经营所需的发票,同时,应对其发票领购的数量和版面实行有效控制,对其发票开具、保管和缴销应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对发票开具金额达到起征点的,税务机关应按其发票开具金额进行征税。各地应加大对未达起征点户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处理为其他纳税人代开发票或转借、倒卖发票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还有一些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税发[2005]48号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4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遵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服务和监管的方针,在积极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努力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税收的征收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再次明确提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努力构建个体税收和谐征纳关系
个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不仅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而且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和优化经济结构。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发展个体经济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意义,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当前,要切实采取措施,将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要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努力创新管理理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要通过广泛的纳税宣传和辅导,使广大纳税人及时掌握和了解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促使其知法、懂法,增强守法观念;要在坚持依法治税和注重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前提下,努力优化征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不断降低纳税成本;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大力推进个体税收征管的“阳光作业”,以促进纳税遵从度的进一步提高。
二、积极推进计算机核定定额工作
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采用计算机核定定额,是全面提高定额核定科学性,有效避免定额核定过程中的“关系税”和“人情税”的重要措施。各地要继续推进计算机核定定额工作,不断完善业务需求和优化定额核定的软件,加快推广使用的步伐;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要严格按照定额核定的程序,坚持集体核定的原则,积极为利用计算机核定定额创造条件。
三、加快落实《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集贸市场税收管理的质量与效率,各级国税局和地税局要相互协作,按照《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国税发〔号)所确定的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科学划分集贸市场和纳税人类型,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尽快加以落实;要积极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共同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强对纳税户停业、复业和注销等信息的交换,联合开展定额核定工作,确保双方对同一纳税户核定定额的统一。
四、切实加强个体税源分析
今年1月起,总局开始对个体税收收入实行按月分析。为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各地要广泛开展个体税源分析,客观评价不同行业的税收征管情况,对管理薄弱的环节要及时研究对策,迅速加以完善。各地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月度个体税收的增减变化情况,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月度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超过5%的地区和月度收入增幅超过20%的地区,要及时查找增减变化的原因,写出分析报告,于月度终了后6日内报送总局征管司。对于因2004年上调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导致连续多月收入下降的地区,可在本通知发布后,实行当月一次性报告。
为便于各地准确做好统计和分析,经研究,现将个体经营税收收入口径作进一步明确。个体经营税收收入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在集贸市场内、外生产经营且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所缴纳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全部税收;二是从事临时经营的个人所缴纳的与临时生产经营有关的全部税收;三是个体工商户和临时经营的个人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所缴纳的税收。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虽不属于个体经营税收收入的范畴,但为保持上报数据的连续性,各地国税局在向总局报送个体经营税收收入时应包含该税收入,总局计划统计司在生成个体经营税收月度快报时再予以扣除。
五、加强对重点税源和未达起征点业户的动态管理
在全面加强个体税源分析和征收管理的同时,各地要继续做好对45个重点集贸市场的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掌握重点集贸市场和个体大户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大户建账工作,逐步提高查账征收的比例。从2005年起,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的时间要求,报送重点集贸市场和10户个体大户的税收征管资料,并进行必要说明和分析,重点反映征管措施和效果。?
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后,未达起征点业户大量增加,各地税务机关要本着“简便、高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完善对未达起征点户的后续管理措施,通过业户申报和税务机关定期巡查的方式,切实加强对未达起征点户的税源监管。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应当缴纳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的个体工商户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方法是: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其中,销售额为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款项除以(1+征收率),即由含税价换算为不含税价。征收率分为4%和6%两档。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和以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个体工商户适用4%的征收率;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和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个体工商户适用6%的征收率。
个体工商户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需要缴纳增值税,达不到起征点的不用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
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元至5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元至3000元;
个体工商户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个体工商户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应当缴纳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的个体工商户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方法是: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其中,销售额为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款项除以(1+征收率),即由含税价换算为不含税价。征收率分为4%和6%两档。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和以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个体工商户适用4%的征收率;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和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个体工商户适用6%的征收率。
个体工商户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需要缴纳增值税,达不到起征点的不用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
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元至5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元至3000元;
按次(日)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元至200元。
增值税起征点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范围内确定。
2对于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等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销售上述农产品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其增值税起征点一律确定为月销售额5000元,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一律确定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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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体工商户,在北京交正常的工商营业税6年了,请问有资格买房子吗
提问者:| 浏览次数:5258次 |问题来自:北京
关于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我是个体工商户,在北京交正常的工商营业税6年了,请问有资格买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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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共52条
个体户一般是可以的,我接触过好些人都可以的。前提是您所在市场跟税务局签订过代征协议的,详细咨询电话
有呢,缴税五年就可以买房了,您这个可以的,
这个不清楚。。。。。这个不清楚。。。。。
东方塑料可能将迫使肯德基破碎肯德基
hitlkgjrel'j'jp'jkr'gkt34p43ko
没什么限制了,
有什么可以帮你。,
个体工商户,在北京交正常的工商营业
6年了,请问有资格
有呢,缴税五年就可以买房了,您这个可以的,
第1-10条,共5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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