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足1年的年终奖计算器如何计税.是除以1...

2014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1_职场动态
2014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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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计算,要比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计算的税负小一些,是一项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计算政策。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2295元。   赵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1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0%-105=2145元。   钱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该条款的要点是:   1,一个员工2013年1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12找税率的优惠计算政策,2013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   例三:孙某月在石油企业工作,月跳槽到电信企业,2012年9月至今跳槽到房地产企业工作,   如果孙某2012年12月在房地产企业取得工资5000,年终奖24000,其它无收入,虽然钱某只2012年在房地产企业工作4个月,但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例一赵某相同,即当月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年终奖部分也是除12找税率,应缴纳个税2295元。   房地产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四、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   例四:李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24000元,另取得兼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6000元,无其它收入。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2295元。   李某取得的兼职单位发放6000元年终奖应合并到李某当月工资薪金中计算缴纳。如果兼职单位按发放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0元。   李某在本企业取得工资5000元,本企业代扣代缴()*3%-=45元个人所得税。   年终汇算清缴,李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00)*20%-555=945元。   应补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945-180-45=720元。   李某所在本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小编:推荐大家一个超过10万HR关注的人力资源微信号GHRlib,适合HR及企业管理者关注。   五、员工无论在本单位工作多长时间,都可以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取得年终奖的职员在本年度工作未满12个月,也应除以&12&来确定适用税率,因为一年一个人只能用一次。   例:周某是201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2012年7月入职,以前没有工作。2012年12月工资3500元,年终奖24000元,   周某当月工资3500元不需要纳税。   周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周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2295元。   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六、补发年终奖需要在发放时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本月发放了一部分,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了个人所得税,后在次月又补发年终奖,不能与上月的年终奖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应合并到再发放当月工资中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六:吴某2013年1月工资5000,按本企业考核要求,应得年终奖30000元,当月发放了24000元,余下6000元,准备在2013年7月再发放。2013年1月实际取得所得为29000元,无其它收入。   2013年1月,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45元   吴某实际取得的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吴某实际取得的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2295元。   对于吴某预计在2013年7月取得的年终奖(6000)的税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2013年7月实际取得时,需要合并到取得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如果1月计提了6000元应付职工薪酬,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会计利润计算预缴。   如果7月份发放了这6000元年终奖,年终汇算清缴按工资薪金项目规定在税前扣除。   如果计提的6000元年终奖在2013年度汇算清缴前仍未发放,依据国税函[2009]3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的规定,企业工资薪金计提而未发放的数额(6000),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七、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也要按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例七:郑某2012年年薪12万元,每月发放工资5000元,2012年12月终按照绩效考核补发2012年度剩余年薪60000元。   郑某2012年每个月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45元,全年合计45*12=540元。   郑某2012年12月补发的年薪6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年薪,除以12个月,即: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郑某补发年薪6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11445元。   八、关于雇主为雇员代付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部或部分税款问题,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无论是自行缴纳、代扣代缴,还是雇主为雇员代付全部或部分税款,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相同的。如有不同,一定出现了错误。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8号公告《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八:王某2012年度每月工资收入5000元,2012年12月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该单位全部负担王某的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   王某2012年12月当月工资5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元。   王某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由企业代付个人所得税。   王某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4000」-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0」-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105」&雇主负担比例「100%」)&(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10%」&雇主负担比例「100%」)   即:()/(1-10%)=26550元   王某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2550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条的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标准进行税务处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负担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计提年终奖时,按含税奖金额计提:   借:管理费用(等) 26550   贷:应付职工薪酬&&奖金(等)26550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奖金(等)26550   贷:银行存款 24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550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550   贷:银行存款 2550   九、多发1元年奖金,可能导致多交一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关注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无效问题。   由于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年终奖计算方法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而计算公式的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年终奖除12找税率,但只允许减除一次&速算扣除数&,而不是十二次,由此导致在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时会出现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不与年终奖额度同比例增加。由此造成应得年终奖金额度高的员工,可能要比年终资金额度低的员工实际到手的会更少。   例九:2013年1月冯某取得年终奖18000元,找税率:(0),因此其年终奖适用税率为3%.冯某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0元。税后收入为17460元。   陈某2013年1月取得年终奖18001元,找税率:(0.1),因此其年终奖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陈某取得18001元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1695.1元。   陈某年终奖税后所得为16305.9元。陈某因为多发一元,造成多缴个人所得税1154.1元。类似情况在税收实践中多有发生。这是由于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税额计算方法的原因,导致所得与税额的不匹配。   导致上述不合理的年终奖无效区间如下:   「1」、   「」、   「600」、   「500」、   「」、   「0000」。   如果发放的年终奖在上述无效区域内,会造成单位多发奖金,而个人税后所得变少的结果。   避免上述不合理现象,一是减少或增加一定数额年终奖,使发放的年终奖在无效区间外。二是在无效区间内的部分年终奖,转化为其它奖励或补贴,与当月工资合并纳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不是十全十美的,但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如此,我们只有执行。华人文摘税收法律和政策文件是用来遵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所能做的,只能是在税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发放年终奖,以争取相对合理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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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计算方法7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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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别人家的年终奖送豪车 沪年终奖1万以上白领仅5成-年终奖 发放标准 年终双薪 团队文化 吐槽-上海频道-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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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家的年终奖送豪车 沪年终奖1万以上白领仅5成
    年终到了,一年一度“吐槽”年终奖的节目单也开始轮番上演。在每年例行的晒年终奖活动中,总是有那么一些“炫富”的企业或是职场小伙伴令大部分职场人眼红,随即开启了“羡慕嫉妒恨”几家欢喜几家愁的年终奖吐槽环节。但是,真实的数据远没有网上“显摆”的那么热闹,据调查显示,2014年白领年终奖预计发放比例不足四成,年终奖满意度指数仅为2.23。  那些“令人眼红”的年终奖  最近网上的两则有关年终奖的新闻在朋友圈盛传,虽然令人眼红,不过,这终究是极个别的别人家的“年终奖”,也就看看过过眼瘾罢了。  ●50个月工资年终奖羡煞职场人  日前,百度创始人、董事长兼CEO李彦宏在百度2014年会暨十五周年庆典上透露,一位员工拿到了相当于其50个月工资的年终奖。这是今年互联网行业被曝出的最高年终奖,与过往互联网巨头年终奖传闻额度相差不大,从侧面反映了并非空穴来风。  ●“90后”女老板送豪车  近日,青岛一“90后”年轻女老板给员工送出天价“年终奖”。在公司年会上,年仅21岁的女老板牛牧童,拿出一百多万元购买了四辆豪车,奖励4名业绩突出的员工。据了解,牛牧童今年虽然只有21岁,但已经创业拥有了自己的微商团队。她两年前在美国读大学时,创办了自己的专属品牌,涉及护肤品、减肥食品和保健品,并成立了微商团队,仅用了两年的时间,该团队就实现了月销售额两千万元的骄人数据。作为大学生创业典型,牛牧童表示,她的成功首先要感谢目前的互联网时代,正是微电商营销模式的崛起,才给众多大学生提供了创业的梦想和机会。她的目标是要建立自己的工厂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让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到创业的大潮中来。  年底4成白领因不满年终奖而考虑跳槽  据智联招聘2014白领年终奖调查显示,目前仅有15.8%的人已拿到年终奖,即使加上企业承诺年后发放的白领,能拿到2014年终奖的白领占比也不足四成,印证了年中时白领对今年年终奖信心不足的情况。预计发放年终奖的白领中,有93.1%的白领会拿到现金形式的年终奖,7.2%的白领将拿到实物形式的年终奖。今年拿到实物形式年终奖的白领较少,但仍有两成白领对收到实物形式的年终奖“耿耿于怀”。  调查显示,除了22.3%的白领认为年终奖没有变化(包括本来就没有年终奖的情况),公司经济效益太低是白领们认为减少或没有的主要原因(占到22.5%),其次是因为刚刚跳槽或刚参加工作(21.6%),领导太苛刻也是白领认为年终奖减少的主要因素之一(21.4%)。  年终奖1万元以上者近5成  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上海白领中仅有16.3%的人已拿到年终奖,加上企业承诺年后发放的29.3%白领,能拿到2014年终奖的白领不足一半,年终奖发放比例相对较低。与此同时,2014上海白领年终奖满意度仅为2.30,在5分为满分的情况下,这一分数明显偏低,表明上海白领对年终奖并不满意。  调研数据还显示,虽然近一成的上海白领年终奖不到1000元,且29.6%白领的年终奖分布在元之间,但仍有较大一部分的白领年终奖金额较高,其中年终奖在元的白领占比为26.2%。另外,有20.5%的白领年终奖超过了20000万元。  外企、私企年终奖最少、能源行业年终奖最高  究竟白领在2014年拿到了多少年终奖?不同行业,不同工作年限的白领拿到的年终奖又有多少差异?智联招聘此次调研数据显示,能源、矿产、环保行业白领的年终奖平均数高达2.4万,金融业和政府机构的年终奖平均数也超过了2万元,高于其他行业;服务业的年终奖平均数最低,约为7000元。  从工作年限上看,工作时间越长,年终奖的平均值越高,10年以上工作年限的白领年终奖平均值为2.8万元;3年以内工作年限的白领在年终奖上差异不大;工作3年是年终奖平均值飞跃的分水岭。  从不同企业性质来看,国有企业年终奖平均值较高,将近2万元;私营/民营企业年终奖平值较低,略高于1万元。  四成白领因年终奖考虑跳槽  调查显示,白领在衡量一份工作的薪酬福利水平时,年终奖的重要度达到了3.80,年终奖对白领来说比较重要。与此同时,年终奖还对白领来年的职业变动有一定的影响。当被问及是否会因为年终奖发放情况而选择跳槽时,四成白领明确表示会。但也有37.2%的白领表示跳槽与否不受年终奖的影响。  截至调查结束时,仍然有一大部分白领所在的企业还没有发放年终奖,但大家对年终奖的态度明显比较悲观,结合年中的年终奖信心调查结果,虽然白领对年终奖没有抱太大希望,但是没有年终奖或者年终奖较少的最终结果仍然让白领的心情不佳。  临近年底,过完春节又到了企业招聘的旺季,很多白领会评估自己一年的收获而决定是否要寻找更好的机会,其中有些难免因为对年终奖太过失望而选择跳槽。年终奖虽然只是企业薪酬福利体系的一个部分,但是白领对年终奖的态度可以从侧面反映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否良好,对年终奖的不满可能更多的是白领觉得自己的工作没有获得企业的肯定。  智联招聘人力资源专家表示,年终奖的发放本身是为了激励员工在新的一年继续努力工作,与员工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企业要均衡多方面的因素,年终奖是否发放,发多少,以何种形式发给员工,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员工对于一家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都需要花费心思考虑。即使不发年终奖,也可以与员工沟通企业的状况,而不是让员工蒙在鼓里。而对于白领来说,年终奖在薪酬包中的重要程度虽然比较重要,但是也要更加理性的看待年终奖对跳槽的影响。求职者和员工在看重薪酬待遇的同时,也要关注职业发展、企业和团队文化等方面因素,多方面综合考量。  疑问1:年终双薪=年终奖吗?  由于目前年终双薪是较为普遍的一种年终奖发放形式,许多人便简单地把“年终双薪”和“年终奖”等同起来,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是一种误读。虽然“年终双薪”和“年终奖”都属于广义上的劳动报酬,但两者界限却很明显:  “年终双薪”是指年底最后一个月发放两倍于平时数额的工资,从性质上讲属于工资,只是数额上是平时的两倍而已,这相当于把劳动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积累下来放在年末集中发放。至于“年终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中将其解释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奖金性质,是企业对员工全年工作的犒劳。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年终双薪”和“年终奖”需按不同的方法来纳税,可见两者存在本质上的区别。而对劳动者来讲,最主要的意义在于,明确规定的“年终双薪”可以使劳动者在未到年终而提前离职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获得相应比例的年终双薪(譬如已工作10个月的,可要求发放5/6),而“年终奖”则要根据企业的具体规定发放。  疑问2:年终奖发不发由谁说了算?  由于劳动法对年终奖没有硬性规定,其发放标准、发放时间和发放条件通常都取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有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任何约定,即使曾经发放年终奖,劳动者离职后主张的也通常得不到支持。如果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可以按照约定来发放。实践中,更多的争议源于年终奖约定不明或者年终奖发放时间不明确等情况。  如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年终奖,劳动者符合年终奖发放条件,但双方未约定具体发放时间的,此时可以参考往年实际履行的年终奖发放时间来确认,用人单位不得以未约定时间而故意拖延支付如企业约定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表现发放年终奖,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离职员工不属于年终奖发放范围的举证责任,如劳动者存在较低的出勤率、绩效表现不佳等行为。另外,企业在有事先规定的情形下不得单方撤销年终奖或者在已经支付年终奖的情况下要求员工退回。当然因为工作失误错发或多发的,错发或多发的部分构成劳动者的不当得利,用人单位可以索回。  疑问3:年终奖发放形式有限制吗?  在企业薪酬管理实践中,企业给予员工薪酬福利的方式比较复杂,部分用人单位甚至规定以股票、实物的方式发放年终奖,这样的操作方式是否合法呢?  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奖金的形式之一,其属于劳动者劳动收入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能以货币形式进行发放,而不得选择股票等有价证券或者实物形式。  疑问4:年终奖如何计税?  目前,这段时间正是企业集中发放年底双薪和年终奖的高峰期。对于年底双薪和年终奖这部分收入应该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很多职场人表示很关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次性奖金等十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可以先将其当月内取得的全年―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一雇员当月取得全年―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一(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发放年终双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年终双薪部分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税,不再独立计税。  另外,需要提醒职场人,年终奖年底双薪当属日常薪酬,跳槽者可讨要。年终奖和年底双薪等报酬给付方式属于日常薪酬的一部分,只要员工在辞职时遵守事先签订的劳动合约,企业就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上述特殊薪酬。如果企业以各种借口克扣或拒绝支付,劳动者可先向劳动部门申请调解、仲裁,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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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家的年终奖送豪车 沪年终奖1万以上白领仅5成
日 03:55 来源:解放网
    年终到了,一年一度“吐槽”年终奖的节目单也开始轮番上演。在每年例行的晒年终奖活动中,总是有那么一些“炫富”的企业或是职场小伙伴令大部分职场人眼红,随即开启了“羡慕嫉妒恨”几家欢喜几家愁的年终奖吐槽环节。但是,真实的数据远没有网上“显摆”的那么热闹,据调查显示,2014年白领年终奖预计发放比例不足四成,年终奖满意度指数仅为2.23。  那些“令人眼红”的年终奖  最近网上的两则有关年终奖的新闻在朋友圈盛传,虽然令人眼红,不过,这终究是极个别的别人家的“年终奖”,也就看看过过眼瘾罢了。  ●50个月工资年终奖羡煞职场人  日前,百度创始人、董事长兼CEO李彦宏在百度2014年会暨十五周年庆典上透露,一位员工拿到了相当于其50个月工资的年终奖。这是今年互联网行业被曝出的最高年终奖,与过往互联网巨头年终奖传闻额度相差不大,从侧面反映了并非空穴来风。  ●“90后”女老板送豪车  近日,青岛一“90后”年轻女老板给员工送出天价“年终奖”。在公司年会上,年仅21岁的女老板牛牧童,拿出一百多万元购买了四辆豪车,奖励4名业绩突出的员工。据了解,牛牧童今年虽然只有21岁,但已经创业拥有了自己的微商团队。她两年前在美国读大学时,创办了自己的专属品牌,涉及护肤品、减肥食品和保健品,并成立了微商团队,仅用了两年的时间,该团队就实现了月销售额两千万元的骄人数据。作为大学生创业典型,牛牧童表示,她的成功首先要感谢目前的互联网时代,正是微电商营销模式的崛起,才给众多大学生提供了创业的梦想和机会。她的目标是要建立自己的工厂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让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到创业的大潮中来。  年底4成白领因不满年终奖而考虑跳槽  据智联招聘2014白领年终奖调查显示,目前仅有15.8%的人已拿到年终奖,即使加上企业承诺年后发放的白领,能拿到2014年终奖的白领占比也不足四成,印证了年中时白领对今年年终奖信心不足的情况。预计发放年终奖的白领中,有93.1%的白领会拿到现金形式的年终奖,7.2%的白领将拿到实物形式的年终奖。今年拿到实物形式年终奖的白领较少,但仍有两成白领对收到实物形式的年终奖“耿耿于怀”。  调查显示,除了22.3%的白领认为年终奖没有变化(包括本来就没有年终奖的情况),公司经济效益太低是白领们认为减少或没有的主要原因(占到22.5%),其次是因为刚刚跳槽或刚参加工作(21.6%),领导太苛刻也是白领认为年终奖减少的主要因素之一(21.4%)。  年终奖1万元以上者近5成  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上海白领中仅有16.3%的人已拿到年终奖,加上企业承诺年后发放的29.3%白领,能拿到2014年终奖的白领不足一半,年终奖发放比例相对较低。与此同时,2014上海白领年终奖满意度仅为2.30,在5分为满分的情况下,这一分数明显偏低,表明上海白领对年终奖并不满意。  调研数据还显示,虽然近一成的上海白领年终奖不到1000元,且29.6%白领的年终奖分布在元之间,但仍有较大一部分的白领年终奖金额较高,其中年终奖在元的白领占比为26.2%。另外,有20.5%的白领年终奖超过了20000万元。  外企、私企年终奖最少、能源行业年终奖最高  究竟白领在2014年拿到了多少年终奖?不同行业,不同工作年限的白领拿到的年终奖又有多少差异?智联招聘此次调研数据显示,能源、矿产、环保行业白领的年终奖平均数高达2.4万,金融业和政府机构的年终奖平均数也超过了2万元,高于其他行业;服务业的年终奖平均数最低,约为7000元。  从工作年限上看,工作时间越长,年终奖的平均值越高,10年以上工作年限的白领年终奖平均值为2.8万元;3年以内工作年限的白领在年终奖上差异不大;工作3年是年终奖平均值飞跃的分水岭。  从不同企业性质来看,国有企业年终奖平均值较高,将近2万元;私营/民营企业年终奖平值较低,略高于1万元。  四成白领因年终奖考虑跳槽  调查显示,白领在衡量一份工作的薪酬福利水平时,年终奖的重要度达到了3.80,年终奖对白领来说比较重要。与此同时,年终奖还对白领来年的职业变动有一定的影响。当被问及是否会因为年终奖发放情况而选择跳槽时,四成白领明确表示会。但也有37.2%的白领表示跳槽与否不受年终奖的影响。  截至调查结束时,仍然有一大部分白领所在的企业还没有发放年终奖,但大家对年终奖的态度明显比较悲观,结合年中的年终奖信心调查结果,虽然白领对年终奖没有抱太大希望,但是没有年终奖或者年终奖较少的最终结果仍然让白领的心情不佳。  临近年底,过完春节又到了企业招聘的旺季,很多白领会评估自己一年的收获而决定是否要寻找更好的机会,其中有些难免因为对年终奖太过失望而选择跳槽。年终奖虽然只是企业薪酬福利体系的一个部分,但是白领对年终奖的态度可以从侧面反映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否良好,对年终奖的不满可能更多的是白领觉得自己的工作没有获得企业的肯定。  智联招聘人力资源专家表示,年终奖的发放本身是为了激励员工在新的一年继续努力工作,与员工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企业要均衡多方面的因素,年终奖是否发放,发多少,以何种形式发给员工,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员工对于一家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都需要花费心思考虑。即使不发年终奖,也可以与员工沟通企业的状况,而不是让员工蒙在鼓里。而对于白领来说,年终奖在薪酬包中的重要程度虽然比较重要,但是也要更加理性的看待年终奖对跳槽的影响。求职者和员工在看重薪酬待遇的同时,也要关注职业发展、企业和团队文化等方面因素,多方面综合考量。  疑问1:年终双薪=年终奖吗?  由于目前年终双薪是较为普遍的一种年终奖发放形式,许多人便简单地把“年终双薪”和“年终奖”等同起来,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是一种误读。虽然“年终双薪”和“年终奖”都属于广义上的劳动报酬,但两者界限却很明显:  “年终双薪”是指年底最后一个月发放两倍于平时数额的工资,从性质上讲属于工资,只是数额上是平时的两倍而已,这相当于把劳动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积累下来放在年末集中发放。至于“年终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中将其解释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奖金性质,是企业对员工全年工作的犒劳。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年终双薪”和“年终奖”需按不同的方法来纳税,可见两者存在本质上的区别。而对劳动者来讲,最主要的意义在于,明确规定的“年终双薪”可以使劳动者在未到年终而提前离职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获得相应比例的年终双薪(譬如已工作10个月的,可要求发放5/6),而“年终奖”则要根据企业的具体规定发放。  疑问2:年终奖发不发由谁说了算?  由于劳动法对年终奖没有硬性规定,其发放标准、发放时间和发放条件通常都取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有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任何约定,即使曾经发放年终奖,劳动者离职后主张的也通常得不到支持。如果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可以按照约定来发放。实践中,更多的争议源于年终奖约定不明或者年终奖发放时间不明确等情况。  如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年终奖,劳动者符合年终奖发放条件,但双方未约定具体发放时间的,此时可以参考往年实际履行的年终奖发放时间来确认,用人单位不得以未约定时间而故意拖延支付如企业约定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表现发放年终奖,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离职员工不属于年终奖发放范围的举证责任,如劳动者存在较低的出勤率、绩效表现不佳等行为。另外,企业在有事先规定的情形下不得单方撤销年终奖或者在已经支付年终奖的情况下要求员工退回。当然因为工作失误错发或多发的,错发或多发的部分构成劳动者的不当得利,用人单位可以索回。  疑问3:年终奖发放形式有限制吗?  在企业薪酬管理实践中,企业给予员工薪酬福利的方式比较复杂,部分用人单位甚至规定以股票、实物的方式发放年终奖,这样的操作方式是否合法呢?  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奖金的形式之一,其属于劳动者劳动收入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能以货币形式进行发放,而不得选择股票等有价证券或者实物形式。  疑问4:年终奖如何计税?  目前,这段时间正是企业集中发放年底双薪和年终奖的高峰期。对于年底双薪和年终奖这部分收入应该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很多职场人表示很关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次性奖金等十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可以先将其当月内取得的全年―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一雇员当月取得全年―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一(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发放年终双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年终双薪部分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税,不再独立计税。  另外,需要提醒职场人,年终奖年底双薪当属日常薪酬,跳槽者可讨要。年终奖和年底双薪等报酬给付方式属于日常薪酬的一部分,只要员工在辞职时遵守事先签订的劳动合约,企业就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上述特殊薪酬。如果企业以各种借口克扣或拒绝支付,劳动者可先向劳动部门申请调解、仲裁,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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