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让我知道道人类的思维没有疆域,创意没有...

(二)走别人的路,让他无路可走
  (第二章)走别人的路,让他无路可走
  龙衔宝盖承朝日 凤吐流苏带晚霞
  日子像河床多石的河流,虽然磕磕绊绊,却流淌得飞快。“十一”黄金周就是这样结束的。
  随后的日子也像彩铃一样声色俱全。一场由政府主导的文艺晚会在大唐芙蓉园上开场了。我们校长一直是西安文化活动的鼎力支持者,市政府只要搞“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就会想起他。今年学校招生情况不错,这点钱当然出得起,而且学校教师员工都能捞张赠票,何乐而不为呢。
  看演出前那顿饭,是集体在西安饭庄吃的。吃腻了川菜粤菜湘菜淮扬菜以及泰国菜,最近校领导们开始叶落归根,重拾本邦陕菜了,坐落在菊花园的西安饭庄便成唯一选择。这里曾有一个菊林寺,寺院及其附近遍种菊花,夜晚梵音花香美不胜收。可是现在已经寸草不生了,像这样徒有其名的街道,在西安比比皆是。
  我们一行人马来到饭庄二楼订好的大厅,外人一看就知道我们是帮文人——或老或少全戴着眼镜。我有年头没来这吃饭了,以前也只是在一楼吃小吃,二楼还是第一次光临。西安饭庄的装修风格比较素雅简朴,符合“饭庄”之名。说起来,把吃饭的地方叫“饭庄”而不是饭馆酒楼,就不俗,透着那么一种历史。北京深圳等地城市都有“老西安饭庄”,身居异地的西安人,在那里吃碗羊肉泡喝口西凤酒,故乡就似乎来到身边。
  比较奇怪的是,在一个写着“西安特色菜”的陈列橱窗里放着的竟然都是些鲍、参、翅、肚海鲜类。
  “当年我和老刘老张创办咱们学校时,第一顿饭就是在这吃的,这里的地气好。”校长坐定,意味深长地看着张副校长和刘哥,于是他俩频频点头。
  “这里天生就是做大事的人吃饭的地方。”学校办公室主任不失时机地捧着臭脚。
  西安饭庄是有80多年历史的老店,由上世纪20年代当地军阀和几个文人骚客合资筹建的,饭庄也从此和军阀、文人结了缘。张学良和杨虎城当年常在这里吃饭,西安事变时两位将军就在此请了周恩来的客。今天的西安饭庄特为这一段做了浮雕,只是周坐着张杨站着,不像是合作而像是汇报工作,非常别扭。在此前后,鲁迅、于右任、郭沫若、老舍都来这里吃过饭,店名也是郭沫若题写的。
  菜陆续端上来时,校长又想起什么问服务员:“这里有芹菜做的菜吗?”
  “没有芹菜,有青菜。”
  校长摆摆手,让她退下。
  校长告诉我们:大家吃点芹菜有好处,既降血压血脂血糖。大家点头称是,就我没吭声。我不像他们脑满肠肥,我血压才90—60,不敢再降了。
  刘哥对大家补充说:“芹菜还壮阳。”
  “有这种说法吗?”校长一脸狐疑。
  “有,”我说,“芹菜在西方是助性食物。”
  大家奸笑,校长的女秘书更是笑得意味深长。小马这时走过来给领导敬酒,问我们笑什么呢这么诡秘,我说你就别问了,你还没结婚呢听了也不懂。
  有人插言:“小马就是懂也装不懂。”
  “我什么都懂。”小马对大家说。然后和校长碰了下酒杯,就回自己座位去了。
  和领导一起吃饭多少有些拘束,不能说很黄的段子,也不方便和服务员调情,这酒就喝得有点闷,一些系主任顺势请示起工作来,弄的我直打喷嚏。
  待一桶稠酒还有半桶,有人建议来个酒令下下酒。
  “出联还是接龙?”
  “我都不行,耍色子算了……”
  “听领导的。”大家七嘴八舌。
  “今儿人多,接龙吧。”校长发了话。
  “接龙接龙,领导先来领导先来。”众人异口同词。
  “照顾我啊?好吧。嗯……‘倾城’之前吃饭庄。”
  “好!”掌声一片。
  我乐了(吃饭庄——什么词啊,这还好?)。刘哥看了我一眼。
  “庄公梦蝶美名扬。”张副校长接。
  “扬名立万群贤至。”办公室主任接。
  “至高无上是校长。”教导主任接。
  我差点吐了。
  “长兄情义永难忘。”刘哥接。
  轮到我了。我想起自己上错桌子的事——“忘乎所以上错床。”
  一片哄笑。
  “床前明月数大唐。”文学系主任接。
  “唐宋诗词俱穿肠。”女秘书最后接。
  大家都夸小秘收龙尾收的好,也有称我接的那句好,说我“三句话不离本行”。我懒得辩解,笑骂由人了。学校上上下下一直对我有个相同的判断:于阗乃好色之徒。
  因为塞车,我们到芙蓉园时演出已经开始,现场像过年一样热闹。我看着眼前这种试图恢复千年前长安芙蓉苑的浮华景象,文人般地感慨万千。自唐后,中国再没将首都建在长安,首都离开了长安后的中国也再难现昔日的辉煌——至今仍是第三世界。就连历史学家都疑惑:为什么建都长安的周秦汉唐,都成为中国最强盛的时期,而只要一离开长安,就瞬间衰落被外族所欺凌?这种突然崛起又迅疾衰败的国运,它的贝多芬密码又是什么呢?长安改名“西安”后,城市地位就一路走低,沦落成今天中国西北的“桥头堡”。这不仅是现在西安人是伤感,也是国人的伤感。繁华如梦,传奇谢幕,鲜衣怒马,也自萧然。谁都不知道光阴在什么时候轮回,事实上我根本看不到什么希望,因为风吹过时没能吹走这个古城太厚的灰尘,多少回的雨水也没能冲掉它那沉重的伤疤。
  往事不堪沉浸,呛死势在必然。
  借问吹箫向紫烟 曾经学舞度芳年
  星期一刚上岗,系主任就通知我,要给我加课——给新闻系的新生讲传播学概论。这是我的专业,基本上不用备课,所以我没多说什么,心里却有一种别扭。读书时我就发现这个专业路数不正。新闻学是舶来品,分美国和欧洲两个体系,但我们把它中国化了。其实中国化了也没什么,符合国情,也有现实操作性。但那些编教材的“专家”们心有不甘,生生把中欧美三个体系的东西烩到一锅煮。我安慰自己,就当是对误人子弟精神的传承吧,再说课时费对我也有吸引力。
  第一堂课,我就告诉底下的莘莘学子:“理论方面你们自己看,就是考试也是开卷。”我话一说完,底下就有了许多兴奋的脸,还有些许掌声。“你们以后是要做记者的,所以我给你们说点故事,讲讲前辈的教训。这里面有很多好玩的东西。”我继续说。
  我的播音生涯中有几个笑话不得不说,非常的搞笑。有一次,有个同事播社会新闻:“本台最新消息:东郊发生一起恶性伤人事件,两名歹徒打伤我一百一十名干警,夺路而逃。”读完之后,她自己也觉得纳闷,这歹徒也太嚣张啦,居然打伤了一百多个干警,还夺路而逃,这帮警察也太没用了。再一细看,发现搞错了,她把110干警读成了“一百一十名干警”。幸好是录播,改回来就是。还有一次,出了一个巨大的笑话,比恐龙蛋还大,而且是直播。电视台在张家界搞过一次直播活动,主题是飞机飞越天门洞。有个妹妹站在天门山顶上,脚下就是那个天然的透空山洞。只听她对着镜头说道:“各位观众,大家好。大家看见我下面的这个洞了吗?对,就是这个洞。今天下午三点二十分,将有来自七个国家的十六架飞机从我下面的这个洞中穿过。欢迎大家届时收看。”
  我的课人气一直不错,没逃课的,却有舍不得上厕所,憋尿憋出了前列腺炎的。我非常热衷胡说八道,只有在这种状态下,我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思想。如果我因此戴上“首席混蛋教授”的帽子,也打落牙和血吞,含笑九泉了。
  不过小马提醒了我好几次,她说:“你还是收敛一些的好”。她说有个学校就发生过学生集体罢课、撵走教授的例子。她提醒我注意些,别踏了旧辙。
  “怎么可能?”我说。
  她称,这是有可能的。班上有几个老区的孩子,根正苗红,怀揣着卖房子的钱走进大学殿堂,来学习当家作主人的科学知识,却不幸,进门就撞上了我这个混蛋教授。他们一直是敢怒不敢言,但都向她这个班主任反映了:“于老师简直是亵渎……”。
  我不在乎这个,甩手扬长而去。这几只小鱼翻不起大浪,就是翻起大浪也是好事——我巴不得不教书,到学院宣传部去混呢。那里全是漂亮MM,每天吃香的喝辣的,小车坐着回扣拿着,让我们穷教授那叫一个艳羡。为此事我向刘哥说过一回,他却以缺教师为名推委:“像你这样物美价廉的教授,你说我再到哪找去?”看样子我不混蛋下去,还真对不起刘哥了。
  但我心里仍有隐痛。好教授没人来民办大学,好学生也没人来民办大学,大家都是可怜孩子,为什么窝里斗,相煎何太急呢?再说,我们这些讲师教授饭碗无忧,把平生之所学都贡献出来了,一点压箱的私藏货都没留,即使随意发挥一下,也比其他公办大学教授年复一年的贩卖文化垃圾有价值得多。拍拍四两心头肉一腔心头血,坏良心的可不是我啊。
  不过,在后来的课堂上,我还是对学生少讲了一些黄段子,即使讲也隐晦莫深。我不能让小马太难做人——她是个好姑娘。她还是老姑娘。
  “老姑娘”是我对小马私底下的称呼,当面哪敢说呢。其实像她这样年纪的女孩,没结婚的还多得是,并不稀罕。可是,我就没发现她和谁恋爱过,也没见她在事业上有什么企图。所以这个问题就有点严重了。如果是同志,那还正常,也能聊以自慰。但是她不像同志,大家都没看见她和哪个同性好过。如果是老处女,那就多半是个悲剧了。
  单身生活是个发霉的面包,比较难处理。我过去不是特别有感觉,婚后却对此深有体会。有段日子,只要门铃响起我就匆匆的跑去开门,不管门外站着送鲜花的人,还是送噩耗的人。没有了妈妈,没有了妻子,我就失去了那种温暖的束缚那种幸福的羁绊。我的黑夜比白天多,是因为我的欲望比道德多,是因为寒冷比温暖多。我只好和女人上床,甚至是妓女,我都叫她们“老婆”,这是她们最喜欢听的称呼。我不习惯面对不适龄的处女,感觉她们就像是不合适宜的水果,看着新鲜,品味起来是一股酸涩。而且,觉得她们太不单纯。
  什么叫单纯?王燕的回答是:单纯是一个很痛的词,它不一定会得到,却一定会失去;张文的回答是:单纯是孩子身上的奶臭,每个人都把它丢掉的太早;金金的回答是:单纯是初恋中的梦魇;猪猪的回答是:单纯是这样一种精神——如果水来了,我就在水中等你;如果火来了,我就在灰烬中等你。刘哥的回答是:“多做爱,少做梦。”我觉得他们说的都对,但刘哥说的最到位。
  虽然我不是小马肚里的蛔虫,却仍怀疑这种单身并不是她想要的生活。我在她的宿舍里蹭过几次饭。她喜欢做菜,动作却慢得离谱,单单一个冷菜就可以磨上大半天。在我眼里,她就像一些有钱人一样,与其说是共享晚餐,不如说是在享受两人共度的时间和气氛。“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厨房。”有一天她说。
  这话我听着耳熟,吉本芭娜娜说过这样的话,其他小资也表达过类似的意思。我知道这可能是真实的,喜欢卧房的我非常理解她们。但是,没听谁说过“我喜欢一个人吃饭”的,我觉得一个人吃饭比一个人睡觉更令人尴尬。“我不喜欢你一个人呆在厨房。”我曾告诉她。我几次走进厨房,想帮她做点什么,体会一下家庭的温馨。但她以烟呛为由,推我出门。
  “但是,我喜欢啊。”她说。
  看着她的背影,我常常是无尽的惆怅和一声叹息。在她面前,我永远都是这样的食客——在门板的另一侧隐约听她的生活之声:开关抽屉的砰砰声,抽油烟机的嗡嗡声,热油接纳蔬菜的吱吱声。有一次,我轻轻走过前去,试图把手放在她肩膀上,但被两道冰冷的目光吓了回去。我明白,她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她是为数很少的几个不和我暧昧的女人。其实,我并不奢望从她这里得到什么,我只是习惯了这样做,给我喜欢的女孩以温情,和她们暧昧。我的这种混蛋习惯肯定会招来非议,令正派人和流氓双方都不齿为伍。但我不在乎这个,我只做自己。
  “于阗,你变了。”
  “是啊,我变了。”
  “但我没有变,还是过去的我。”
  我说:我觉得你应该变,而且你迟早都得变。我们年轻时候为理想做出的选择,多半是错的!到你老了,白发苍苍的时候,你会发现你过去追求的、你坚守的许多东西都毫无意义。再说,我们现在已不年轻了,应该退出青春的舞台,而且这个青春也不全是美好的东西,我们曾做作地说过多少我们记熟的话,说过多少我们狂热地相信又一知半解的话。你为什么不退出呢?你要知道,青春的唯一出口就是妥协,对整个成人世界和残酷的现实的无奈妥协。该出手时就出手,该妥协时就妥协,这没有什么可丢人的。
  “我们是做过很愚蠢的事,其实我在许多方面都在妥协,但感情一事我不会妥协,永远都不会。”她说,“我就只想和一个男人相爱,他只爱我一个人,我也只爱他一个人。我们就像冬天藏在地下的一对小老鼠。笨笨的相爱,呆呆的过日子,傻傻的依偎在一起。如果大雪封山,我们就窝在暖暖的草堆里,紧紧的抱着,咬对方的耳朵……”
  “小马,你听我说,根本就没有那种男人存在,就是存在他也会变的。”我说,“人的感情就像这桌上的啤酒,是有期限的。你喝了它,时间一长就成了尿,不喝它,时间一长就成了醋——不可能没有变化。”我继续说,“刚才我说的只是一个通俗的比喻,我知道你不爱听这种粗话,我还可以用雅一点的比喻。还是这瓶啤酒,在我没打开它之前,它代表我以前的回忆。”我揭掉瓶盖,喝了两口,指着瓶颈对她说:“这是我自己的思维空间,剩下的全是你,虽没有满瓶,但可以装满你的玻璃杯了。”
  “啥意思?”小马看着我,“我没听懂。”
  “意思是,你和一个人先爱着,无所谓是谁,可以是别人,也可以是我。如果你选择我,我会好好对你,让你永不后悔。”
  “呵呵……”
  “笑什么,有什么可笑的!”我咬牙切齿。
  “于阗,你还记得我们上学时喜欢的一首诗吗?承轩的。”
  “我忘了。”
  “那我说给你听:我是不会变心的。/就是不会变!/大理石雕成塑像;/铜铸成钟;/而我这个人是用忠诚制造的。/即使是破了,碎了;/我片片都是忠诚——我就是这样的人。你忘了,但我没有。你变了,但我没有。”
  “这不说明什么,我还能记住‘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呢,问题不在这儿。所有的誓言不过是一种语言,不是说完以后就必须记住的。慕容雪村就说过,誓言的马桶冲过之后,依然光洁清新,可以濯足濯缨。”
  “你这话真可怕。”
  “话有什么可怕的?可怕的是行动,是自己的体验。如果你觉得现在挺好,是真的挺好,那也没有什么。你觉得你现在很好吗?”
  “我很好。”
  “唉。”
  我又一次叹息,我不知道怎么能对她说明白。小马啊,除了与你同床共枕之人,什么样的信念都成为不了涂在你门梁上的符——能挡着孤独的瘟疫不让它进门。小马无疑是在等待她的爱情。但这和找个生活伴侣并不矛盾,身体和灵魂是能分离的。有爱有性固然好,没爱有性也不错,最受不了的是没爱又没性。显然,她是那种用最初的心情做最永远事情的人,即一条道走到黑的那种人。不过小马说的没错,我是变了,以前可能就是她这个样子。但是,时间就像一柄迎风嗖嗖作响的刀,早已把我改变得面目全非。我甚至都不敢看一眼自己从前的照片,想起来都会不寒而栗。我今天已经百炼成钢,有了“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创痛酷烈,本味何能知?痛定之后,徐徐食之。然其心已陈旧,本味又何由知?”的过程,精神世界犹如古树一般沧桑。
  其实我还有许多话要对小马说。我想让她知道,这年头谁有梦想谁先输,而且这些梦想迟早都要破灭。所以,为什么要把赌注下到一匹死马上?所有的梦想都要破灭——因为它是梦想。虽然这些梦想多大程度上是事实粉碎的,多大程度上是参悟粉碎的,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比例。而且,我也有过梦想。我曾设想我的家是个很大的院落,露天厨房的上方有一个5米宽的大屏幕,上面播放着各地风情和天籁之音,供应的菜肴都是太平洋海鲜。我的妻子不事烟火,每天画油画、弹钢琴,穿着苏格兰短裙种玫瑰。现在发现,生活太不真实了,和书上说的不一样。
  所以梦想是一个弥天大谎,我现在懂了,赚点小钱养家糊口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神圣职责。我肩负着这种生活,就像蜗牛肩负着自己的房子。我的生活中已经没有太多高尚的东西,周围全是伪君子二流子,什么话都敢说的知道分子,梁上君子和职业骗子,被洗脑的赤子,什么都卖的贩子和婊子。我的愿望,就是和他们一起活着升天。来来回回,空空荡荡。生存的荒诞只有用身体的狂欢才能消解,毕竟没有了身体,也就无所谓生存,毕竟肉体的欢愉同样可以让人拥有拒绝神喻的权力。我的生活永远是这样:工作再忙,都要用钉子精神做点低级趣味的事情,从无聊之中钻探快乐。只要能够活下去,正确地浪费剩下的时间。这要经验,还要时间。
  不卑不亢?可这地球TMD从来没出产过一个不卑不亢的人啊。
  专权意气本豪雄青虬紫燕坐春风
  每天下课后,我就往公共安全专家局跑,我这一生中从没见过这么多的公共安全专家。
  自从中秋那天出事始,我已经花了金金好万块钱,却一点眉目都没有。最让我难堪的一件事,就是上了那个“捞人公司”的圈套,成了一场骗局的永恒猎物。15000块钱白白的打了水漂。金金知道后,没怨我一句,说“钱不算什么,就是把时间浪费了。”她随即又给了我一张卡。办事辛苦、受气、到处碰壁都是正常的,这些都能想得通,让我纳闷的是,我所到之处金钱突然失去了原来的力量,许多人见钱眼不开。“金钱不是万能的”这句话在捞张文这件事上灵验了。为了对得起张文,为了对得起金钱,这事我还得继续做下去,而且也觉得山穷水尽疑有路。我告诉金金:“公安厅我都跑到了,从上面解决问题的路已经没了,看样子,还得从下面解决。”
  “下面?指哪方面的?”
  “哪方面都指……当然,不是让你干什么。”
  “就是让我干什么,也不是不可以——只要能把那个王八蛋救出来。”
  我不仅感慨起来。我要是张文,有这句话,就是烂到里面都没什么。
  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看样子还得找主审案子的田警官解决问题。我又去了几次派出所,但都没见到他,后来还是通过小朱才算和他取得了联系。田警官矜持了小半天,抹不开面子似的答应和我吃顿饭。
  因为塞车,我7点过了才赶到那里。我等他变成他等我的结局,让田警官很不高兴,连手都不和我握。我知道今天不把他弄开心了,这事就可能雪上加霜。
  我打量着这家豪华的酒楼。正中有一棵很粗的人造树,树枝上吊着有真有假的水果,生生给风沙中的西安营造出了个热带雨林的吃饭环境。我们在竹楼的前廊找到了一个双人座,脚下就是喷泉和小溪,任意流淌的水使人有一种清爽的感觉。在喷泉周围,有许多腥气十足的鱼虾龟蟹和坐以待毙的墨鱼。若干年前,一位好吃的朋友将墨鱼的墨汁挤出来,加水烧滚叫我尝。这种汤除了姜葱外,并无其他配料,但鲜甜无比。我那回灌了一肚子墨水,至今走笔如有神。
  喝酒不喝白,感情上不来,我要了一瓶五粮液,点了几个100块钱左右的咖喱菜。和女人沟通是我的长项,和男人打交道则是我的弱项,特别是和个带枪的男人,所以我拉开架势和他喝,否则话不投机半句多。我对他说:我从小就想当警察,练过许多年自由搏击术,背过好几本法律书,可惜因为眼睛近视没录取上。人一没希望就变了模样,我由此破罐子破摔,弃武从文了,终日沉溺于诗文酒色之中。即使再麻醉自己,我对没当成警察始终耿耿于怀,除暴安良姑且不提,掏出枪说“我是警察”才是最想做的事。现在我掏出什么只能说“我是流氓”,简直是天壤之别了。最想不通的是,我朋友遍及城墙内外、八水之间,东大街的蚂蚁我都认识,可就是没一个做警察的朋友,想表达一下对你们的敬意都没机会。所以那件事不管你能不能帮上忙,我都想和警察好好地喝一回酒,掏一把心窝子……说完这番深一脚浅一脚的话,我举杯一饮而尽。
  “得不到都是好的,得到了,你就腻味了。”田警官语重心长,“这和女人一样。”
  “我觉得不是。好东西就是好东西,得到得不到都是好东西。”
  好酒最大的好处,就是主人不用劝,客人自己就一杯一杯的往下干。在酒精的滋润下,田警官开始对我大吐苦水。他说,其实刑警就不是人干的活:挣钱不多事不少,抓人每月有指标,有个老婆睡的少,有个孩子学习不好。还有,上班没白没黑,出差视死如归,如果死了有灰,如果不死——回家绿帽子乱飞……
  “谁敢给你们戴绿帽子啊?”
  “……有胆正的,你哥们不就偷到警察局了?”
  “呵呵。”我笑了,“你可以找个轻省活,比如专门看黄碟——审查。我要是警察,到老了,就想干这个。”
  “我这不是还没老嘛。再说,干那个的都是女同志。”
  “没男的?”
  “没男的……你干吗呢?”
  “你刚才说的那些,我得记下来,说不定哪天写小说用得上。”我说。
  一提小说,又对上了他的路子。N年前,人家没玩枪杆子时就在玩笔杆子,写的第一篇小小说就发在一丈开外的西安日报社。我再次敬他一杯,说自己上大学那阵子,为了追女同学,也险些被逼成了诗人。
  喝了一会,我头重脚轻的走向厕所。厕所里面空气清新,而且安静,乐曲抚摩着我的身体。我使劲往外尿出酒精,灵魂也像是随着水流进入到曲曲弯弯的城市地下管道,欲逃生却无门。许久,我系好了裤带,慢慢的去洗手、洗脸,感觉轻松了不少。这时我看到镜中的自己面色憔悴煞白,一副朝不保夕的样子。我不抽烟,这些天一直和色鬼酒徒混在一起,过着买醉的无耻夜生活,而且欲罢不能。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回到餐桌,看到田警官在不远处和一个外国女孩搭讪。今晚有外国鸡的话,肯定就把他拿下了。我突然有了一个创意:如果他把张文放了,我就让他去外国玩一圈。
  正想着,出现了骇人的一幕:田警官可能是喝大了,一把就把一个女服务生的裙子拽了下来,露出了人家粉色的底裤。场面一时大哗,还有人吹起口哨。我幸灾乐祸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什么地方好玩?就是那里有故事,而故事又是可遇不可求的。我比较迷信,觉得今天这顿饭不会像前面那样白吃了,这条底裤,就是透露给我的一个粉色希望。
  田警官回到座位上对我说,现在的服务生就是有素质,一点也没生气。看到他起了色心,我就说,城外有个地方,可以先看泰国人妖的舞蹈表演,哪个都比被你扒掉裙子的那个女孩漂亮,也更像女孩。“喝完这杯酒,咱们就去看看如何?算你陪我一回。”我说。
  “呵呵,好吧。”他很随和。
  我们打车向城东的方向开,表跳到20块钱就到了。直到两年前,这个地方还是一间冷气储藏场,里面挂满了宰杀后的猪牛,等着运往外地去,现在它已经变成一处相当时髦的娱乐场所。我要了个小包,点了一壶茶和一个果盘,然后点了人妖表演。服务生说要等一会才行,这会儿都正在演出。我们坐在龙椅上喝茶。这里的装饰风格是皇家式的,所以雕龙画柱金碧辉煌。房间里有一个刻有兰竹菊梅的仿红木屏风,是跳艳舞女孩穿衣服用的。
  “你常来这些地方?”他问我。我说只要不是花我的钱,一般都来者不拒的。人就活个经历,我什么地方都要体验一下,就是吃饭,也什么菜都要叨一筷子。
  这时候人妖凌波微步的来了,他笑容可掬,身材巨好,道过万福就边扭动腰肢边唱《茉莉花》。田警官都看傻了,我也眼睛发直暗暗吃惊。见过乱真的人妖,没见过这么乱真的。古人形容女孩子的美都是这样描述:“丽若春梅绽露,神如秋蕙披霜,两颊融融,霞映澄塘,双目晶晶,目射寒江。”这个人妖就这样。还要加上一句——“歌如黄莺,余音不绝”。田警官附耳对我说:“这是个假人妖。”
  我看了又看,也疑惑起来,从他的手和脖子处观察,没有一点破绽。一个钟的表演结束了,我就叫来服务生,笑着问他:“伙计,这是个假的吧?”
  “真是男的。”他肯定道。
  “那让我检查一下。”田警官说。
  “真是男的,不会骗你们的。”
  “我们掏钱,你让他脱一下裤子。如果是女的,今天就不给你结账了。”
  “真是男的。”服务生有气无力的说。
  “200块钱,你让他脱一下裤子。”我说。
  这个服务生很无奈,叫来了值班经理。他们商量后,说可以让我们验货。于是人妖又笑眯眯的站在我们面前,把裤子一一褪下,炫耀着自己的性器官。然后拿起钱,连连说着“欧喷卡”,退出了房间。“不可思议……”田警官呢喃着。他说,把这样的人放到红色娘子军里,100年也没人能认出来。
  “现在我信花木兰代父从军了,真能有那事。过去我一直怀疑。”他说,“你说花木兰那么多年不露馅,那得长多丑啊。”“是啊!”我想起来,我的手机里曾经有一个关于花木兰的段子:花木兰刚好月经来而在战场上昏倒,军医对他说:将军,你流血过多,命保住了但鸡鸡没了,不过伤口太大,我把它缝起来了。
  “还是值!”田警官环顾左右,一副杨子荣吃过百鸡宴后的神情。
  从小包出来,我建议去“金碧辉煌”去玩,据说那里每晚都有两档高水准的艳舞。“我们还是去看真正女人的表演吧。”我说。
  “兄弟,不瞒你说,我昨才去过那里。”他说。
  “那你说去哪儿玩,总不能就这么回家吧。”
  “也是,天还早,难得碰到个对脾气的教授,不多聊一会是不合适。”
  “否则,此恨绵绵无绝期。”
  他建议道:“这样吧,我还没洗过高档澡呢,一起去哪里洗洗?”。
  “好啊。”我说。澡我是经常洗的,路熟。
  我们打车到了城南的一家洗浴城。这是西安最豪华的洗浴城之一,这里的按摩服务是一流的。
  走进去,是换鞋、领牌、脱光自己的一整套程序,这些田警官都没经历过,显得眼睛不够用,远没有在派出所似的气定神闲。我发现他的身材很难看,肚子很大像孕妇,屁股肥硕像产妇,前面那一点显得很多余。大厅里灯光昏暗,大池里没有几个人,因此水面碧波荡漾。他翻身进去,水不声不响的让开原来的位置随波逐流。他眼睛看着墙上的电视,手在水里搓身上的泥。电视播的是一场足球赛,球员也像是刚刚泡了澡,球路踢得飘忽不定,两边似乎都没有赢球的兴趣。我一个人去另一侧洗淋浴,大把大把地往身上抹浴液,然后看着白色细腻的泡沫顺水四处流淌。我洗澡从不习惯泡大池,连在游泳池里游泳都不适应。小时候,妈妈为我备好热水的澡盆里只有我一个人。
  等田警官泡够搓净了,我就带他去蒸桑拿。里面没人,我俩就像两只拔光毛的北京鸭子进了壁炉。这么大的桑拿房他也没见过,四处看着,问我怎么没有浇电炉的水桶。我给他示意:把手指放在墙壁的感应开关上,于是两束水流从天花板上落下,落到了中央的电炉上,氤氲水气立刻笼罩了我们的躯体。“一分钱一分货。”他连说不错。
  其实好戏还在后头呢。
  弱柳青槐拂地垂佳气红尘暗天起
  我们擦干身体,换好浴场的套头衣服,然后上了二楼。二楼是客人休息的大厅,里面大部分灯光已经关闭,隐约能看到一排排的隔档隐藏着许多的人,各种韵律不同的鼾声此起彼伏。田警官神情肃然,他环顾四周,目光警惕,宛如麋鹿。我们继续上楼。楼道非常的昏暗,以至我们被一个“要什么包间”的声音吓着了——有个女服务员正在拐弯处的桌前值班。我们看到的只是个黑影子,根本看不清楚她的脸。
  我们要了三楼的一个小包,分别躺到了两张床上。被窝很松软,用它裹住洗干净的身子非常惬意,再喝一口绿茶就更心旷神怡了。电视机来的时候就开着的,陈鲁豫在那里说着什么——声音太小听不清楚。这会儿她看着并不显的聪明,而且有些呆气,因为总在打手势看着像是聋哑人在竭力地表达爱情。说是小包,房间面积却比酒店的标准间大,不知道贵了一倍的大包会是怎样的空旷。床头柜上有各种服务项目的价格表,我找到了按摩的那部分示给田警官看。
  我说:来这里洗澡是要按摩的,它是戏眼,就像来西安要看兵马俑,去北京要看故宫,登泰山要看日出,否则就是白来。这里的按摩分两种,200块以下的叫保健按摩。保健按摩也推油,但都是按正规路数给你推,就是只给你后背推。这种按摩没多什么意思,其他地方也都有,要比这里便宜得多。这里的招牌菜是这些200块以上的按摩,全推油,无处不推,所以内裤是穿不住了。516这个“梦幻”,就是女孩用乳房给你推。436这个“第六感”是用手推。其他这些便宜一些的“罗曼式”、“欧式”、“皇式”,我都没弄过,不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总之按摩的原则很清楚:一个价位一种手法,越贵的越刺激。你还可以要“双飞”——就是让两个人同时给你弄,多掏一份钱就是了。总之人家给你至尊的服务,完全挣的是一份辛苦钱,绝不会虚于应付客人,让你有一点点的不满意。现在许多混蛋连良家妇女都糟蹋不完,哪里愿意找妓女“嘿咻”?所以这种边缘化的色情业就应运而生了。你不嫖,却有着比嫖还快乐的享受,还安全,在道德上也没风险;人家女孩守住了道德底线,挣得又比妓女都多,所以皆大欢喜,是双赢。娱乐业服务业和社会上对色情的理解不一样。在社会上,眼神不对就是色情,是个软标准;在这里,只要不“嘿咻”就不算是色情服务,是个硬尺子。其实不管用什么标准,玩得开心才是目的,男人要想玩好,得无耻才行。再说,我们都是作家,什么都要体验到的,不论它是光明的东西还是黑暗的东西,否则怎么暴露社会的黑暗面,总不能纸上谈兵吧。所以我再开一个包间,你随意,好好去放松一下。身子舒服了,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以后扫黄也门清。
  “扫黄不归我管。”田警官说。
  他去了四楼的一个包间。
  我有点疲惫,不想大折腾,也想省点钱,就让服务生找个足浴技师给我捏捏脚。来的技师是个年轻的长发女孩,她是扬州人,长得又漂亮又可爱,说话的音调听着很舒服,干这个实在可惜了。如果在社会上,我没钱都想引诱她。她边捏我的脚趾边和我聊天,说了许多自己的情况。她的话我大部分都忘记了。我只记住了一点,她干的这个工作没有固定工资,只拿提成。她给我捏40分钟的脚,能拿到40块钱中的12块。
  我只认真地对她说了一句话:“你一定是学习不好。”
  她不好意思的笑了。
  早上7点半,我和田警官一起到餐厅吃免费的早餐。在饭桌上,他低声的说:“兄弟,我们该谈正经事了。”我说:“我不让你做为难事,只想让您指条明路。冤枉钱花得太多了。”
  “你现在不要再乱求人再乱花钱了,都没用。你一直没找对人。这事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只要当事人一句话,就没事了。他才是‘解铃还需系铃人’的那个人。”
  “可是他不见我啊。”
  “他不见你,你可以见他啊。人家现在是憋着一口气,不把你那朋友判了就不舒坦。不过我觉得,只要没把他爸砍了,没把他老婆抢了,没把他房子点了,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应该能说得通。”
  “这人有什么嗜好?喜欢什么东西?”
  “不清楚。据我所知,人家不缺钱花,家里开着公司呢。”
  “这就比较麻烦了。”我说。
  “他总得吃一种药吧。没有五毒不侵的人——只要他还是人,有感情的人。”
  “那你安排我们见一下。”
  “我试试吧。”他说,“我一般不交朋友,但交你了。”
  等田警官消息期间,我去案板街看了一回老爸。他感冒了,在电话里让我给他买一点“白加黑”。我明白他是想让我去看看他,他楼下就有家药店。他人一老,就越来越娇气了,一有个头疼脑热就兴师动众。自从和那个李阿姨好上后,老爸还添了爱花钱的毛病,先是让我给他买台电磁炉,说是烧液化气太贵,用电磁炉经济,而且它还能当火锅用。电磁炉送过去没几天,又让我买各种炒菜的煮饭的蒸馍的锅,家里以前的锅全是圆底的。他还打电话让我买DVD,说是要和李阿姨看韩剧,没有一点其他老人那种节俭风范。
  给老爸买药的时候,我意外的碰到了我教过的一个去年的毕业生,她在卖着“白加黑”。她认出我后脸红了,“哼哼哈兮”的手都没地儿搁。她长得还行,成绩也行,读完我们的大学却在干这个,这让我也颇不自在。现在许多公办大学就业率都不高,我们民办大学能有3成人找到稳定的工作,就算烧高香了。
  走进家门,我就看到了血气方刚的李阿姨,显然老爸床前不缺伺候的。我走过去摸了一把老爸的额头,不发烧,便放了心。趁李阿姨忙着做饭时,我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和人家结婚,老爸这才说:“她还没离婚呢。”
  “爸,你真够酷的。我都不和有夫之妇纠缠,你还玩这个,就不怕惹事啊?”
  “他们早就分居了。男的不想离,但小李铁心了。”老爸解释说,“再等一年,法院就能判了。”
  走出门老远,我还狐疑,这事可能不那么简单。我注意到,家里以前挺新的厨具餐具都没了踪影,这个李阿姨绝不是省油的灯。
  又来到了人头撺动的东大街上,仍是那种喧嚣的繁华景象。街灯炫耀着她们闪亮的生命,仿佛是女人的媚眼,尽情的挑逗着城市的情欲。快到端履门时,突然看到了一个新舞厅的名字——“百乐门”,不禁眼睛一亮。我看过周璇的《夜上海》和杨惠珊的《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百乐门”的红舞娘与大亨之间曲折故事给人弥久不散的烙印,其豪华排场触目惊心。那个年代,百乐门舞厅是夜上海的标志,是张学良徐志摩之流猎艳之地,就是国际风流名家卓别林来中国,也到此舞翩跹了一回。说起来,我小时候的梦想并不是当什么教授或者作家,我幻想自己是黑帮教主家的少爷,家有店铺千所,终日不学无术,没事就领着一群马弁去百乐门这样的场所调戏良家少女。
  我是生晚了许多年,又投错了胎盘,还生而知之了许多东西,因此在这夜西安如今无所事事。
  我乘电梯上去,眼前一黑,但仍然感觉到舞厅的富丽豪华,虽然和大上海的百乐门无从比较。大理石柱坚挺伫立,真绒地毯任人践踏,空气飘浮着酒气和脂粉香。五彩的灯光,旋转的时空,侍应女孩的优雅,使人顿觉眼晕、思绪纷乱。这里的伴舞女(理论上叫陪舞师)穿着红蓝两色旗袍,裸露的脖子、胳膊和小腿因此显得过度白皙。我选了张台子坐下,视力逐渐恢复正常,看到远近有稀稀落落的男客,年龄都比我大不少。
  “我陪您可以吗?”一个穿蓝旗袍的舞女过来俯身问我。我正犹豫,看到有张艳冠群芳的脸从身边掠过,我一把揪住她的红旗袍:“你陪我”,回转头又对蓝舞女说“你也别走了,一起陪我吧。”我要了3杯价格上百的鸡尾酒。
  这个姓张的红舞女我后来再未见过,虽然有她电话,也从未打过,但我一直在怀念她的容颜。所谓“惊为天人”,也只能送给这种档次的美少女。那个蓝舞女搁到哪也算是美人,但在红舞女面前,相形见怵不是一点点,就是金金来了也愧不可及。我见过不计其数的漂亮女孩,但没见过小张这么漂亮的,比我能想象到容颜的都要美。我与她跳华尔兹的时候,一直在看她风光旖旎的脸,嗅她发际上的清香。我没敢吻她,怕一触之下她会碎裂为红粉和金雾四散纷扬、消散殆尽。我甚至不愿意和她多上跳一曲,和她保持适合的身距我才能从容淡定。
  小张告诉我,这里的客人都是一些有钱有身份的中年人,因为去迪厅与年龄不称,其他交谊舞厅档次太低——伴舞的都是需要养家糊口半老徐娘,而气派豪华有浓厚怀旧气氛的百乐门正好符合需求。而且,许多身处西安的上海人,把来百乐门当做怀念上海滩的一种形式。我注意了一下,果然听到了上海阿拉话。我有个发现,男人越是胖子,越爱跳交际舞。潜台词可能是——我虽然胖,可是我很健康。
  我还了解到,上海的老百乐门舞池地板是汽车钢板支托的,跳舞时会产生晃动的感觉,而且有乐队伴奏。这些硬件此处都没有。我联想到了大明宫,再次确信重造经典的虚妄。往事即使历历在目也不可恢复,用考古精神复原也是枉然。再说,曾经的英雄才子们死去的太久,他们的风骨在今天荡然无存,出入这里的全是獐头鼠目之流,碌碌无为之辈,有谁还能配得上美人的真情眷恋?俱往亦,我们只能微笑着拥抱冰冷的今天。
  小张喝尽杯中酒就半途离开了,是蓝舞女一直陪伴着我。我看到她水性扬花的周旋在几个台子之间,和许多男人都很熟。和蓝舞女跳了几支舞后,我就懒的动弹了。我始终没问她姓什么,她粉铺得太厚,有点呛鼻子。我们置身于昏暗之地,喝量少价昂的酒水。为了消磨时间,我们开始各自谈论个人的工作,接着,她告诉我一些不堪入耳的故事。蓝舞女说她是瑜珈教练,来这儿是兼职,她说,而我很像夺去她贞操的一个混蛋。她对我讲她那场情史。我对这些不感兴趣,甚至觉得恶心,就像吃火锅你点了份牛鞭,你刚把它放进嘴里,就有人说你这是在给牛口交。就这个感觉。
  “我有点事,先走了。”我忍耐不住了,就对她说。
  “欢迎你再来,先生。”
  我决定换个地方,找个家常女孩聊快乐的话题。如果能一起度过这个夜晚就更好了。
  事实上,这栋楼底下就有这种机会。
  我从楼梯朝下走到最底层,走进一家神秘的“交友会所”,坐在一个黑糊糊的角落继续喝酒。已经是黄金时段,但大厅里人气不旺,近半的空座虚席以待。一些人蠢蠢欲动着,不时四处游走,像是欲靠站的车,不时有人在中央的歌台献唱,净是些我不熟悉的词曲。我看到高处的“滚动信息”有一些诱人的名字(如“糖糖”)、动人的年龄(如16岁)、迷人的身高(如1.71米)在前赴后继。每个人都在寻找目标,每个人都是别人的目标。
  一个红发女孩首先成了我的目标。她坐在我隔壁,同来的女伴被一个电话叫走了,她只好孤独的吸吮罐装饮料。我伸过头去问她旁边的座位我“能坐吗”,她点了点头。烛光下是一张挺秀气的脸。“哪个是你?”我指着滚动信息,问她。
  “我没在那儿挂。”她说,“我是陪朋友来的,我不是来交友的。”
  “交交也不妨吧?”我说。
  “那倒不妨。”
  她说,她的朋友离婚了,所以心情不好,谁都不见。她今天硬拉着朋友逛街、购物、吃喝了一天。刚才路过这里,就进来了。
  “既然离婚,就是过不下去了,心情怎么不好呢?是不是患得患失啊?”
  “他们结婚的第2天就分居了,才一周就办了离婚,这怎么能心情好得了?”
  “这么快啊!”
  “是啊,谁能想得到。”
  “为了什么?”
  “你想想,第2天就分手,还能为了什么?”
  “哦。”
  “我想是这样。我没问她,她也没说。”
  “我想也是这样。想不出还能有其它什么原因。”
  “都怪国家取消了婚检,否则哪有这问题。”
  “也怪她守身如玉,结果吃了哑巴亏。当乖女孩是有代价的。”
  “是啊,她挺传统的。”
  这时候,红发女孩的朋友又出现了。是个胖胖的姑娘,圆脸圆眼圆嘴,并不像是没福气的人。胖姑娘和她低声说了一会话,就和我们告辞了。看着朋友的背影,红发女孩说:“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吧。也许那男的是个性虐待狂,受不了就离了——这年头什么事都会发生。”
  “有道理。”我说。因为无关自己的痛痒,所以聊别人的隐私是最便宜的话题。她告诉我,她这个朋友从小就有性格,有一回被老师摸了一下胸,也不好说人家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她却甩手就是一巴掌,让自己的老师在校园里声名狼藉。
  客人似乎多了起来,电话声此起彼伏。红发女孩去洗手间的时候,桌上的电话就两次响起。有个女孩在电话里说,她在某某号,问我想不想和她聊。我抱歉说自己有伴了。还有个男的在电话里“喂喂”,我说“我也是男的”,就挂了。
  红发女孩回来又说,她是第一次来这儿。“我以前只去斜对面‘一加一’蹦迪,什么烦恼啊忧愁啊,一蹦就蹦没了,几乎百试百灵。所以我劝她去蹦迪,可她嫌累,不去。没办法,只好就来这里了。”
  “我也常去那里,怎么没有见过你呢?”
  “是吗?那么多人,你怎么能记得住啊。”
  “如果下次再到那里碰上,我们就能算是朋友吧?”
  “怎么,你想和我交朋友?”
  “嗯。”
  “你有老婆了吧。”
  “有。她在国外。”
  “呵呵……”
  “笑什么?”我问她。
  “我知道你是骗子。”
  “你怎么这么说我?”我大惊失色。
  “我就这么说你。”她严肃地看着我说,“有许多你这样的男人,都说自己的老婆在外国,意思不就是想告诉对方:我是单身,很自由,却不可能和你有结果,所以将来分手时,你不要觉得受伤害……不就是这个意思吗?”我一下无言以对。我和陌生女孩打交道时一贯巧舌如簧,有来言必有去语,但此刻语塞了,舌头成了口条,一点反应都没有。
  “你现在是不是觉得脸红?很尴尬?假象被揭穿后是不是很痛苦?这说明你还不是特别坏,还有人味。看年纪你也不小了,应该知道自己是身在什么地方。这里是交友会所,不是鸡窝。不要把自己当成体操运动员,把这里的女孩子都当成海绵垫子,用冠冕堂皇的理由去任意驰骋——这是我给你的最后忠告。”
  她说完,拎起自己的包款款而去。
  我目送着她远去时仍很茫然,从没受过这种打击,所以哭笑不得,也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做什么。有个女孩在唱戴娆的歌: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故事里的事,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这是这个晚上我唯一听到的熟歌,正和我的遭遇相应。我去了趟洗手间,里面的服务生和我搭讪,劝我少喝点,还给我捶了几下背,像是知道底细的朋友在安慰我。待看到洗浴台有个盛钱的托盘后,我就明白了,也给了他10元小费。再次回到原先的座位,我已经坦然起来,觉得刚才的事很好玩。
  我在“滚动信息”上发现了一个眼熟的名字——“雪儿”。我那个网上的雪儿是河南郑州人,似乎好久没有和她聊天了,不知道最近怎么样。那个雪儿MM是记者,行为诡秘,语言扑簌迷离。你对她说话轻浮,她就一本正经;你严肃了,她却放肆起来。总之我觉得她很好玩。这个“雪儿”MM的资料是:女,26岁,身高1.60米。
  于是,我给她打电话:“喂,你是雪儿?”
  “我是雪儿。”
  “如果你现在还是一个人,我能不能过去?”
  “我去你那里吧。”她说。
  复道交窗作合欢双阙连甍垂凤翼
  走过来的雪儿长得相当古典,与长沙马王堆辛追年轻时的复原画像很接近。取“雪儿”这种呢称的女孩,我觉得应该胖一些。胖女孩性情温和,更容易冰清玉洁一点,但她却很瘦。她坐过来后,仍然在打量她原来位置的方向。她说,刚才有个男人缠着她,她正想计策要全身而退。“你的电话来的真及时啊。”她告诉我。
  “你来这里不就是交友吗?他长得不顺你眼?”
  “不是长相问题,”她说,“他一上来就提那种要求——非常讨厌。”
  “很正常吧,”我说,“不过迟一点或早一点罢了。”
  “我当然清楚你们男人的心理,但也不能这么直接吧,开门见山的,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哦,他可能没经验。”
  “你很有经验?”
  “呵呵,我比较老奸巨滑一点。”
  “是不是没有漏网的?”
  “如果你现在甩手就走,就有了。”我说。
  “……”
  “如果你不走,就说明你很善良。”我说。
  “你很会说话。”
  如果在一个适当的环境,男女双方互相看着顺眼聊着开心,基本上就有了一个故事的好开头。当然这是一般情况下,是一种理论下的泛泛而谈。在实际中,我往往不知道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个故事。我告诉这个雪儿,我是第一次来这里玩,自己也并没有多少泡妞的经验。事实上我是个自卑的人,越是到豪华的欢场,越是用矜持包装自己。我知道自己始终是一个容易灰心的人,后退就成了习惯。这是真的。我往往喜欢去没有明显主题的酒吧,挑最便宜的酒慢慢喝上几小时,看周围以漂亮MM为主构成的风景,看着那些玫瑰清香怎么在暮色中掠过女孩子的裙裾。我这么一边坐着一边欣赏,也算是调剂自己的生活。如果和某个MM眼光对上了,坐一起聊一会,当然更开心了,道别的时候都很愉快。如果眉目之间都有了一夜情的桃花气,告别的时候眼光一对,顺理成章的并上肩膀,就能是一个完美的夜晚。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所以第二天,我会继续这样。如果见到了熟人,我总是显得格外激动,这都说明我的空虚之极。雪儿说,她经常来这里。她喜欢在熟悉的地方和陌生人说话(和我相反,我喜欢在陌生的地方和熟悉的人说话),这样就会有和在家一样的自信,又有那无止境的追求新鲜的感觉。就像到了人才市场,与接踵而至的应聘者过招,互相试探对方的底细。如果有动心的因素,那么勾兑一下感情就成了可能,如果勾兑得可口,那么游戏就有了发展的基础。虽然失望过多,就像买彩的收获与投入的成本相比总是很可怜,但失望从来不会在第二天的早晨仍然历历在目,希望也从来不会因为失望而不再下一天冉冉升起。她说,男人其实也是风景,只是这种风景没等走近,它就扑面而来,本来是好好的风景一下就成了纯粹的风,失去了景,远不如那种你必须走近才能看得到的风景诱人。
  “如果你在走近一点风景,走进去,你常常又看到了什么呢?”
  “哦,我想想……”她沉思片刻,“如果把天底下所有的男人去粗取精,去繁除杂,就只剩下你们身上那个关键东西——充满火药的枪。”
  “呵呵……”我笑了,没觉得难堪只觉得好玩,这不是个简单女子。我突然打开了心里的一扇门。我对她说,“但我是支有性灵的枪,能超越生命中和想象的女人,看到远方。”
  “哦,这就不容易了。”
  “不知道是不是容易。”我说,“我想,其他人也这样吧。”
  “未必。”她说。又问我:“你今天怎么会给我打电话,这里有那么多的女孩。”
  “这个很偶然。我有个网友,和你的名字一摸一样。”
  她说:“你很诚实。”
  “这是我的一种习惯。”我说。许多人都这么说过我,因为这种习惯我一直受益非浅。这个晚上就是这样。
  我们从交友会所出来后,就向我住的公寓走去。我们像情侣一样牵着手,向一个美好的夜晚奔去。如果这时候有一种力量破坏了这种夜晚,那一定会被我们耿耿于怀很久。但这种力量没有出现,一切都非常的顺利和自然,就像冬季从天而落的雪花,不管是怎样的下落轨迹,它总是保持下坠的方向,不会在某个空间突然化为乌有。穿过有整齐草木和长凳的新城广场,那里正有一个电视剧在拍摄,有强烈的弧光灯划破夜空。侠客打扮的一群演员在地上跳跃不休,互相有条不紊的格斗,一招一式荡气回肠。半空中是几个长袖仙女,她们在钢索的牵引下忽高忽低,有时候像天上的鹰审视着脚下的草原,有时候像杂技演员在荡秋千,惊得这里的广场鸽攸来攸去,它们不敢靠前,又舍不得离去。这让我想起小时候。那时班上的女生都幻想自己是仙女,而男生都幻想自己是锄暴安良的侠客,将来会娶到一个仙女。现在才知道,仙女都是用吊车吊上去的,即使掉下来落到谁身上,也是一块猝不及防砸向他头颅的黑色石头。
  我和雪儿牵手观看眼前的景象,此刻仙女侠客就在我们面前,但他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引人注目的没有吸引力,谁也没有我面前这个女孩这样有迷人的风采。月光下,她此刻全身都在弥散着光芒,虽然她是我从灯红酒绿场所领出来的,但仍是我今天最有诗意的行为。没错,灯是红的,酒是绿的,城市是灰暗的,可雪儿是灿烂的!她就像是今夜的天使,不是像,就是是。我觉得她是天使,她就是天使,这和我喝没喝酒没关系。岁月在更多的时候是一把扬出去的纸屑,若是光线角度合适,这些纸屑也许会被看成是树叶、蝴蝶、金箔。是什么并不重要,以为是什么才是要紧的。
  “雪儿,我爱你。也许你不信这句话。”
  “我信。”
  “可我对许多女孩子都说过这句话。”
  “那我也信。我能理解你。”
  “我和许多女孩子都上过床。我还嫖过娼……”我说。不是谁都有勇气把自己的内裤亮出来给别人看的,所以这句话我说的很艰难。
  “我不在乎。”雪儿说,“我喜欢你的诚实。”
  她要求和我一起洗澡,我犹豫了一下,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就同意了。原来并没有那么多的羞涩,而且很是惬意。我们在热水的浇灌下抚爱对方的身体,或者调戏着对方的身体,手脚一刻都不闲着。这种男女性爱非常感动人,就像是双方合力创作一首感人歌曲,彼此努力用自己的智慧,为这个作品奉献更多的美妙音符。她太瘦了,屁股尖尖的,从后背看上去,仿佛是一个未发育好的少年,但正面看却是一个妩媚的天使,是一个叫雪儿的女孩。她的皮肤是黄种人中罕见的白皙,而且除了头发,身上再无一点毛丛。
  欢爱转移到床上,她依然是那么富于浪漫色彩。她先穿上自己所有的衣服,然后跳起显然是自创的脱衣舞。于是,衣服又一件件的从她身上飞出去,飘到我赤裸的身体上。她一点一点的重新成为仙女,直到周身上下没有一点羽毛,全是一片片耀眼的白。然后她拽出衣服下面的我,和她一起跳贴面舞。我们紧紧地搂抱着,旋转着,试图把对方化进自己的身体,像制陶一样摇身成为一个合二为一的人。她的嘴唇皮革似的往外翻,有很好的弹性和热量,吻起来面积广阔,想象如海床一样丰富。最后我们浑身冰凉,像兔子一样跳回床上。
  “多亏卧室里没有她的照片。”她在我怀里瑟瑟发抖的说,“我不习惯在你妻子面前,和你这样光着身子做爱。”
  “她看不见的。她现在还在上班。”
  “我觉得她能看见。我觉得照片上都会有本人的魂,因为她们认识,找起来很方便。”
  “听着像是很有道理啊。”
  “不是有道理,是真的。有一个晚上,我在外地出差,我的魂就飞回了西安,飞到我家里,飞到卧室墙上我穿着婚纱的照片上。我看到我的老公和我妹妹在床上。”
  “你那是梦吧?”
  “是梦是魂,谁又能说得清呢?”
  “是说不清楚。不过这里没有她的照片,谁的照片都没有,所以肯定没有魂,只有我们俩。”
  她渐渐安静下来,开始在我背上画字。她写自己的名字让我猜。我猜不出,她就又在我手心里,用长长的指甲画自己的名字。我痒得受不了,实在是猜不出,她就放弃了。她噘嘴抱怨,说她在我心里是注定留不下痕迹了,所以要在我身上留下印记。她在我脖子、胸、腹和大腿上,吸吮出一个个的红记,就像是散落在雪地里的梅花。我发现,在这个性爱的永恒工地上,雪儿就像个勤劳的工作者。她说:“这下,你就不会忘记我了。”
  “不这样,我也忘不了你。”
  “你以往那些过眼烟云的女孩,你现在能记得几个呢?”
  “我都能记得。”
  “真的?”
  “真的。”
  “那我就值了。”她又说,“我在里面算最漂亮的吧。”
  “是。你长得最漂亮。”
  “谢谢。我知道自己的长相,但你这样说,我还是很高兴。”
  “我说实话吧。你不是很漂亮,但我很喜欢你这种长相。”
  “你很会说话啊,感动得我都想哭了。”
  “我是认真说的。”我说。
  真诚的爱对方,是我和女人在床上的一种习惯——尤其是和妻子以外的女人。一个男人在和别的女人做爱时,会发现要想念自己的妻子非常困难。
  “我们这样,你不会对自己的妻子有内疚感吧?”
  “不会。”
  “为什么不会?你是那么的善良。”
  “因为这和她没关系。”
  “她是你妻子啊?怎么能和她没关系?”
  “是没关系,因为她不知道。”我说,“事情和事物不一样,事物你不知道它,它也是有的。就像地壳下面的某一种昆虫,你不知道有它,它也是存在的。但事情就不是这样,你不知道,它就不存在。比如我们今晚这样度过一个晚上,明天起床出门遇到车祸,不论我们是死掉,还是失去记忆,我们在一起的这件事就不存在了。”
  “似乎有道理啊。”
  “当然有道理了,我是教授嘛。”
  “教授……我累了,不想说话了。我们睡吧。”
  “嗯。”
  “你今夜可以对我随心所意……不管我是睡着还是醒着。”
  “嗯。”
  “不过,做的时候,千万别想着自己的老婆,对她怀有什么歉意……那样的话,是对我的侮辱。”
  “不会的。”我说。
  她很温柔的把头靠在我肩上,然后躺下了。我看着她阴影下的脸,轻轻用手梳理她耳边的细发。她似乎也在期待着,看我傻傻的只是看,没有更多的动作,便搂住我的脖子,说“吻我”。我也一手搂定她的颈项,不住的用唇熨着她的每一寸肌肤,另一只手在逐渐下滑、下滑,我知道什么地方最沉沦……
  第二天一觉醒来,她已经不在房间里了。我看到自己身上的一片片红记,确信昨夜故事的真实。我的表情如海平面一样宁静,心里像海底一样沧桑。
  她没有留下纸条,我甚至在床上没找到一根属于她的长发。她就像中午十二点太阳下的一滴越来越小的露水,完全消失,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昔时金阶白玉堂即今惟见青松在
  不知道是因为前一夜的“嘿咻”着了凉,还是看老爸时被他传染上了病毒,我也感冒了。开始只是觉得身子发冷,后来头痛不已,咽喉也干涩起来。我打电话给系主任,说自己发烧了,让他给我调一下课。然后倒了杯开水喝下去,又昏昏睡去。
  再次醒来,我感觉更加不好,浑身连骨头带肉都在痛,喉咙里像是有沙子。我艰难的坐起来,喝杯子里的残水。水很冰,我尽量把它多含到嘴里一会儿才往下咽,不想叫胃受这个苦。我感到了不妙,知道这次的感冒是抗不过去了,就决定打电话给刘哥。但我嗓子已经发不出声音,电话通了后,我听到他“喂喂喂”却无可奈何。我挂了,改发短信:“我感冒的比较重,嗓子已经哑了,说不成话。”片刻,他回复道:“我一会就到。”看到这几个字,我又开始后悔,觉得不应该告诉他,他其实不是我生病时想见到的人。但没办法,我并没有什么可以见的人——包括老爸。我生病难过的时候,不喜欢被别人知道。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不喜欢而已。我觉得我要说我很难受,可能没人听得懂真正的意思。
  我嗓子很痛,杯子已经空了,而我无力去烧水喝。突然感到了一种恐惧,有生之年第一次觉得自己离死亡很近。我不是坏人,实在不接受这种死亡前的折磨。
  妈妈,我病了。水杯其实离我很近,可它是空的。
  我过去常常通过床前的这只水杯看到过去的人和事。小时候,不到3岁吧,我看到家里来了个叔叔,他和爸爸坐在一张方桌的两侧。叔叔要喝的水太烫,他就用两个水杯来回倒着,周而复始了很久很久。20多年了,这一幕总是历历在目,因为它是我记忆的最前端,是我生命的开始。5岁在山西的老家,有一天和奶奶到脑畔挖洋芋,路过河沟时我落水了,弄得全身精湿。奶奶就脱下自己的裤子,给我换上。那天她是光着两条腿回村子的,路上不时有人在笑话她。这是我有羞耻心的萌芽。7岁的时候,我看到妈妈穿着很白的衣服,白的妖冶白的粲然白的圣洁,白的令我两股战战浸出冷汗。她躺在一个长木箱子里,旁边是几个做木头盖子的大人。木盖子做好了,就在它落下盖住妈妈的那一刻,我看到她动了一下。只有我看到了,其他人谁都没看到。但是,我却没说话,看着铁钉子一根一根的钉了下去……从此我有了恐惧。
  我看到了玻璃杯子映出的自己,那脸上挂满了因为回忆而绞痛的表情。我一直非常害怕死亡,怕那个时刻看不到一个亲人。我不知道它降临的一刻,我会不会像现在这样流出恐惧的眼泪。
  和刘哥一起来的还有小马,他们把我送到中心医院,抽完血就挂上了吊针。我的邻床是个瘦极了的老妪,她的前胸像用擀面杖擀过的一般,和后背无异。她的脸色在阴翳中透着尸黄,大半个身子陷在床上,毯子底下像是无物。她的床头前有两个小孩,一直跟着一个医生,医生走到哪儿他们就跟在哪儿。医生问小男孩:“你怎么了?”
  “我吃了个玻璃球。”男孩说。
  “哦。你呢?”医生又问另一个小女孩。
  “那个玻璃球是我的。”小女孩说。
  另一张床上是个醉醺醺的姑娘,不然就是吸毒:从她嘴里冒出来的尽是些前言不搭后语的话。
  看着站在床边的刘哥和小马,我心酸不已,只有点头示谢。一切尽在不言中。一种茶黄色的液体通过细长胶管,加入了我的血液,让我一点点的有了力气。很快,我的眼神已经能追随游弋的护士,可以用手势向她们表达我的感受。刘哥一直在接电话,小马则安静的坐在我身边,看胶管里下滴的水珠。我从来没有见她手机响过。她要有了病,会不会和我一样通讯录上是一堆毫无用处的电话号码,碰到困难才发现找谁都不合适。
  回到家里,夜已经很深了,在平常的日子,这是我一天的开始。我无言的和他俩告别,然后一头栽进更加黑暗的被窝中。此后我像进入白日梦中,一连串的形象突然且无声的涌了出来……我去了纽约,和王燕在街上到处走,鬼使神差地进入街边的一家家夜总会。里面摇滚乐震天价响,到处是乳房像导弹前锥体的姑娘。我看到许多裸露上身和裸露下身的乒乓球赛、轮盘赌、擦皮鞋、烤肉宴、自由式摔交和摇摆舞。我发现这里的美国人也在说汉语,说什么我都听得懂,我奇怪极了。王燕说:这里是唐人街啊。哦。我吹毛求疵的说:那应该说咱们秦腔啊,凭什么说广东话?忽然的就走出了一座城门,它和西安的中山门一样也有很高大的门板。我看到眼前是一片无际的水域,花花绿绿的帆船在那里飘曳,盘旋的海燕遮天闭日,它们的羽翼一次次的擦过我的脸皮。不知怎么回事,王燕变成了郭金金,而我却并没差异。她挎着我的手臂,指着那座高耸入云的雕像说:你看。我不仅看到了,甚至还走到了跟前,和许多人一起从基座处向上攀援。基座上是一个女神,女神上是一朵云,云上是一个天使——就是刚刚跑掉的王燕。天使上面还有一朵云,云上还是一个天使,却是金金在那里等我。然后是小朱小马,连李大梅都在上面,她们一个一个的在等我……不对,这是梦,这只能是梦。
  再醒来,我发现自己眼角湿了,是我在梦中流出的泪,我把一只隐形眼镜都哭碎了。梦是假的,但梦中的快乐是真的。我为什么在梦中就知道这是梦,为什么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像上帝那样有觉悟?
  窗外天已渐亮,天上印着几只黑色的鸟,公交车在轰隆隆的急驶而过。我穿上衣服走到窗前,看着东方的朝阳颤巍巍的升起来。我很少关注过它,此时倍感亲切。这是一个美好的天气,云彩在空中疾驶而过,微风使街上的尘埃打旋。
  我走到了楼下,闻到好香的油条味道,它们像胳膊般地林立在油锅前。我沐浴着朝阳,吃着无与伦比的油条(我不吃早餐已经很多年了),喝着温暖的豆浆。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我想,神之所以要有光,或许只是为了方便他寻找食物,正如人们在这阳光下寻找自己喜欢的早餐。
  小朱听小马说我病了,也跑来看我。一见到我她就说:“我以为你不会病呢?”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经常生病,所以我曾鞍前马后地伺候过她,不仅嘴对嘴的喂过饭,而且一把屎一把尿的,什么都不吝。我们最初的相爱,就是源于她的一次生病的过程,那个时候,我很容易爱上生病的女孩。她很贪婪这种享受,有时候还装着有病。她曾对我说过这样的话:“这辈子我一定得伺候你一回,省得欠债太多。”可是在以前的岁月,我的身体一直没给过她这种机会。
  “你今天什么都别动。”她说,“小便都可以在床上,我给你端尿盆。想吃什么,我给你买给你做。”
  “不用这样吧?我已经好了!”
  “瞧你那东亚病夫样,”她撇着嘴,“你还得再打一天吊针呢。”
  她叫来社区的护士给我打吊针,然后跑出去买菜,很快就满载而归。她告诉我,一条新鲜、优美的雌鲫鱼被一个穿睡衣的懒婆娘买走了,只好买了条公鲤鱼。她的招牌菜是酸菜鱼。我的厨房里什么家什都有,就是落满灰尘,酱油醋都长了毛,盐和砂糖都结了块,让她好一顿的清理。一会儿,刺刺啦啦的厨房里就冒出久违的醋香,我的公寓有了人间烟火。她忙里忙外,一副贤妻良母的做派,明摆着给我看。如果大家还都是光棍的话,我会娶她的。我想。我感情比较细腻,是个容易感动的男人(我的女人气又来了,这真TMD恶心)。输液过程中,我憋不住尿自己去了厕所,坚决不让她帮忙。我那个东东已经羞于见她了。
  她做的酸菜鱼确实好吃,就像专业厨子的作业。
  “给点面子,不准剩了。”她说。
  “我可是大病初愈,怎么能吃荤——还这么多?”
  “那你把鱼头吃掉,鱼头补脑子。”她对我说,“我觉得你离开我以后,脑子就不够用了,被人当了拐棍使。”
  我知道她有所指,是说王燕出国前和我结婚这件事。
  “那我至少得吃一对鲸鱼。”我说。
  “你现在一个人,不觉得孤单吗?”她打量着我的脸。她这个神情也是有据可查的。
  “平常也不觉得什么,也就是半夜夜回家的时候,或者半夜睡醒的时候,有点……”我说,“但心硬一硬也就过去了,习惯了也就好了。”
  “唉,男人是不能孤单的。”她说。
  吃过饭,我啃着她削好的苹果,伸手让她拔掉我静脉上的钢针。此时已是正午,外面阳光灿烂,白云如絮,很像我电脑桌面。秋冬的阳光总是很白,而且能平着穿过玻璃窗户晒到我的整个大床上,非常的暖洋洋。如果猪猪不在这里的话,我就脱光衣服晒太阳浴了。
  “我们出去晒晒太阳吧。”我对她说。
  “身体能行吗?”她问。
  “行,已经没事了。”我说。
  我们走进环城公园,坐在那里的竹椅上看着污浊的护城河,说已过去的青春岁月。晚秋的风依然和煦,而且无遮无掩无穷无尽。周围的许多老人在下象棋和钓鱼,人和狗都想在这阳光下坐坐。
  “于阗,有件事我一直想告诉你。我离开你,不是因为不爱你了,而是我家里出了事情……”她说,那年他父亲轻信一个老乡,被人家骗了5万块钱,其中一半还是借的债。当时家里几乎要垮了,她必须借到一笔钱才能重新支撑起这个家。“我没告诉你,因为告诉你也没用,我知道你家的情况。”她接着说,“最后是他,就是现在的丈夫帮的我。我们是邻居,他一直追我,所以……”
  “……”
  “我一直觉得对不起你,对不起我们两年多的感情。后来听说你很伤心,还喝醉了酒。我虽然并没理你,像是无动于衷,其实心里非常难过,比你还难受。但我不敢见你,怕见到你,一切又都回到从前。”
  我想起了当时的于阗——他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错误,突然一捧水便从他的指缝里流走了。这个刺激的结局是他前所未有的,所以不知所措。许多次他喝得醉醺醺的,在公路的白线上走,希望哪个大意的司机送他上天堂。
  她继续对我说:“我从小到大,就总是看到我的父母天天在吵架,全是为了经济问题,这让我知道什么是‘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在这场家庭灾难面前,我只能义无返顾,不给自己留后路。现在我后悔了,但假如重来一回,我还是当初的自己的话,也不敢肯定不是同样的选择。”
  “只要是对你有利的选择,就肯定是对的——不论是什么时候。”我说。
  “爱情和生活也许是两回事,但我还是克制不住的爱你,似乎比过去更爱你。我开始不知道为什么是这样,现在明白了:我最美好的青春,都给了你。你已经成了我青春期最重要的纪念碑,你的身上,刻满了我所有美好岁月的痕迹。”
  青春?我看着河畔的青草,想象着它的童年,它的青春。我有青春吗?答案是:没有。我只有岁月,没有青春。或者说,从15岁到现在,都是我的青春。不管我是否结了婚是否有孩子,只要我还有爱,还能爱,还能和我爱的人、喜欢的人做爱,就是我的青春。而且真的有回忆,和她一起的那段“青春”有那么美好吗?那时候是有纯洁的东西,但更多的是彼此的无奈、欺骗、虚伪、轻狂和好色。是青春像出版物那样欺骗了我的记忆,还是我的记忆有了问题?而且,我不喜欢很伤神的回忆爱情这件事,尤其是有关自己曾经深刻的付出过,又以惨淡结局的东西。我们那段爱情故事在自己眼里感天动地,但在别人眼里,却是耳熟能详的肥皂剧。我想,如果可以让我选择,我宁可选择遗忘,忘记那些曾经有过的悲伤,只记得曾经有过的快乐就好。
  “猪猪,老实说,我脑子里能记住的,都是我们在一起做爱的事。在宿舍,在你家的小床上,在兴庆公园的游泳池,在大雁塔那片小树林,在华山的东峰的石板上……还有许多地方,这些你还记得吗?”我故意把话题往俗的说,而且说的很诚恳。
  “怎么可能忘?”她低声说,“女人对自己的初恋,对这些事情,每一个细节都会铭刻在心,永远都不会忘的。”
  “我们第一次在什么地方?”
  “是在你的宿舍。当时你很紧张,裤子只脱了一半,怕有钥匙的人进来,就像做贼似的。以后就色胆包天了,就是15分钟的等人时间,你都不放过。”
  “我当时越爱你,就越是那样。”想到当时的种种糗事,我忍不住乐了。
  “那时候我们真是疯。开始还玩一玩情调,一起去看看电影听听歌,后来就直奔主题,哪都不去了,就是不停的做爱,不停的做。做爱几乎成了爱情的全部。”
  “你那个时候脾气真好,什么都顺着我。”
  “我要是爱一个人,是可以很贱的。”她说。
  想起那时候,我们西北大学各个角落都有荷尔蒙气息,学生整天憋得嗷嗷叫,如果想多读点儿正经书犹如虎口夺食,太不容易了。有情人的同学都是贪嘴的孩子,不知道累,而光棍们一个个嗷嗷待哺。我上铺的一个兄弟跟我说,他最思春的时候,只要看到带女字旁的汉字,都要产生性冲动。可是那会没一个女孩肯关怀他一下。这也有他的问题,他习惯了扮酷,也习惯了看着A片手淫解决问题,习惯在女孩面前当个正经人。
  “是啊。猪猪,和你在一起的那段时光真是很美好,可惜我们回不去了,一切如过眼烟云。”我看着她说。这种美好的回忆总是鲜活而亮丽无比,可时间无情流逝,你没法视而不见现实的感伤的气息。“所以……下辈子我娶你吧。到时候你不要改名字,让我好找到你。”
  “你要说话算数。”
  “算数。”我说。我用伪装的坚强掩盖心痛。如果这爱恨可以穿越了生死,那我和她未尝不能在下个轮回好好的爱一场。
  “那时候我会很专一地爱你。”我说。
  独有南山桂花发,飞来飞去袭人裾
  我婉拒了一种诱惑。
  我对猪猪说,我和你老公是朋友,而且他对我不错,所以不想对不起他。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没性格的人,此刻觉得还是有一点性格的。
  天色渐晚,太阳很快要落去,但依然暖和,空气中飘着金色的尘埃,树木和城墙的影子落在地上,优雅得动人。秋天其实是上帝的一种心情,而我是秋天要还的孽债。我是教古汉语文学的,知道古人收藏心上人的一缕头发,就能让自己达到高潮,而今天的我即使见到动心的身影,依然带着冷漠的表情。
  “那你再陪我看一次通宵电影吧。”她退而求其次地说。
  “好吧。”
  我们去了电影院。电影和青春很近,那里是我们的故居。在包厢里,我们吃着米花,它是不变的食品。我们的手指扣在了一起,像过去一样温存。第一场电影是美国的《人鬼情未了》,以前,我和一个女兵曾一同看过它。不知多少次了,爱人不在我身边时,我就会爱别人,和她们穿梭在夜色下的欢场中。西安每一处夜夜笙歌的欢场,都有一种治皮肤瘙痒的夜交藤。不是吗?夜色是这数不胜数的温柔乡的制片人,而人的物欲和性欲是编剧。许多的堕落像演戏一样舒服,理性却又像导演般的清醒。本质上我们都是主角,又都是彼此的配角,只要有时间,就会友情出演对方的戏剧。再拓展开来,我们又给他人、他人又给我们共同跑着龙套。而这些又和电影一样是虚拟的,常常一夜醒来恍如隔世,不伸手捏一把跟前或柔软或紧密的肌肤,就没有丝毫真实的幸福感受。如果伸手之处是一片虚空,便只有收回自己的手,开始抚摩自己身体,犹如抚摩自己灵魂。我的灵魂和肉体总是牢牢粘贴在一起,几乎片刻都不分离。我记得只有一次,我才看到了自己的灵魂——我看到我的身体在床上慢慢地浮起来,平平的穿过窗户玻璃,飘荡荡地落在楼外月光如水的空地中。我四目眺望,而身体半自主半失控地上下跳跃,因此也能看到自己才脱离的那张空床。我这种灵魂的溜号可能只有很短的几分钟,就突然感受到一个神秘巨大的力量,它把我迅疾地推回到房间的窗前,再次平穿过玻璃推我回到刚离开不久的床铺——简直是刻不容缓。原来是睡在自己旁边的女孩把腿狠狠压到我身上。我从此确信人有灵魂,而灵魂和思想是两个概念,以前我们总是混为一谈。我由此知道灵魂是能脱壳的,它还喜欢回归你的身体身躯。如果能回归,你的生命就将继续;如果不能回归,你的身体被急不可待的亲人烧掉,它就无家可归,只能重找另一个安身之地。它一定会找另一个失去家的灵魂做伴——谁也不想做一只孤魂野鬼。它可能不再记得自己的前身,但它会记得自己的亲人。它怕光,所以总是在夜色中出现,去走进自己熟悉的人的梦中。如果他性情大变,那是你从未看到的另一面。我现在明白了,为什么尘世中爱无永恒,却偶有意外,就是因为他们找到了自己前世的伴侣。所以生命以无限循环的形式在宇宙中生存。有神论者管这叫轮回转世,无神论者管这叫物质不灭。我一直没找到自己前世爱的那个人,王燕不是,猪猪也不是,谁都不是。我可能永远都碰不到她。我不厌其烦地和那么多女孩上过床,但是,她们和之前的人一样没有本质的区别。不管是结婚同居,还是唯一的一夜情,都只是个量的关系。都是相爱的时光太短,遗忘的过程太长。我们只是人生轨迹的一个交叉点。
  看到第3部电影时,我有虚脱的感觉,就把头枕在猪猪腿上,一只手身进她的内衣,抚摩着她的胸。她的下巴处有一块三角型的阴影,脖子像象牙般洁白。我的耳朵在她两腿间的缝隙里隐藏着,眼前就是我曾经的幸福家园,是我通往极乐世界的路。但现在这条美妙的路被别人走着,让我无路可走。她不时俯下头,她的嘴巴还有吃鱼时残留的痕迹,我凑上去用舌尖把它添干净,她像被一只猫舔着脸一样懒洋洋的享受着舒服。不管怎样,和异性在一起感觉永远都美妙,有爱就非常美好,没有什么高尚的东西能替代它。友谊太需要感情积淀的支持,而爱情不需要那么多,只要有一点一见钟情就行,或者一点回忆就行,甚至一点都没有也行,只要松开心灵的紧身衣就行,只要有适度的想象和行为的默契就行。爱情就像照片,需要大量的暗房时间培养,就像我们当时做出的榜样。我们已经有了很多,够奢侈了,我不能不感到满足。我睡着了,很快又被打斗声惊醒。电影无穷无尽的播放,就像漫长的人生,千奇百怪,充满猝不及防的声响,和走投无路的慌张。我闻到她身上花草的香气,感到舒适和说不出的惬意。就像在静脉上注射了一大瓶氨基酸,也仿佛是在凌晨时喝下一大口酒,感受风的涟漪与荡涤。酒不醉人人自醉,岁月无情东流水。想起我小时候在古城墙上玩耍,从各个残垣断壁的豁口向上爬,当时那里是赤裸的土墙,没有几块砖头。我是下马陵那一段的孩子王,终日和附近的“平房兔子”动刀动枪,像游击队一样巧取豪夺的扩大自己的疆域。我的兵是城墙角下一个大胡子叔叔的4个孩子,他们个个都没有野心,却在对手面前趾高气扬。最大的一个是叫军军的男孩,他有一双精巧的手,会用二胡拉一曲《草原升起不落的太阳》,还能把松香点着了滴在琴弦上,还会用3个从工厂偷出来的轴承做轮子,做出能操纵方向有刹车装置的滑轮车;第2个是女孩,她喜欢写诗,采摘花瓣做标本,会唱所有的流行歌曲,渴望长大以后成为邓丽君。她的名字叫丫丫;往下是豆豆和棒棒,他们都是没有户口的黑孩子。豆豆一到晚上就要吃黑糊糊的烤红薯,而棒棒喜欢那些在墙头爬行的小虫,有蟑螂、蟋蟀、蚯蚓、金龟子和七星瓢虫,还有长大以后能飞翔的蜻蜓、知了和斑鸠,他把它们养在一个一个的火柴盒、烟盒、点心盒子里,喂它们大米和辣椒,而且还给它们取了名字。这家人还养了两只羊,所以家里永远散发着腥膻。因为居室的肮脏和孩子不时滋事,附近的人都对这家人嗤之以鼻,甚至是明目张胆的叫骂,却很快又为一杯不劳而获的羊奶而捐弃前嫌。晚上,万家灯火的西安城就像停泊在平原上的一艘巨船,这家人的住宅就在文昌门旁边。在很古远的2000年前,这里埋葬了一个叫董仲舒的思想家,皇帝为了表示对他的尊重,每至墓前即下马,从此就有了“下马陵”的街名。1000年前还是在这里,出生过一个能弹琵琶色艺双绝的漂亮女孩,诗人白居易就认识她,用神谕般的文字赞美她的美色与琴艺。又过了1000年,这里再没出过像样的才子和佳人,只有得胜还朝的小男孩站在城墙头迎空射出的童子尿,如果顺风会飘得很远,在未着地前化为无形。往事如过眼烟云,电影又何尝不是?电影是过眼烟云,观众又何尝又不是?多少回梦里回延安,双手搂定宝塔山。就像此刻的女人似澳大利亚考拉熊一样抱着我,却在明天就成为双方回忆的梦。她美丽的大腿让我的内心隐隐作痛。有一件事情是很清楚的:即这位姑娘我爱过,我的生活掌握在她手中。她本来可以给我幸福,然而却逃开了,没有人像她这样伤害过我。我不得不在茫茫人海中找生活的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不在熟悉的人身上有过多的停留,并把这种生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不再受制与人。我今天不恨她,是因为现在我不再爱她了,或者说是深深的喜欢淡淡的爱,这样才可以不再沉沦,又能尽可能多的享受生活,给生命付与更多的内容。如果生命属于我们有许多次,真的可以轮回,我们当然可以随心所欲。问题是,我们更可能只有这唯一的一次生命。我有很多的责任不多的工资很少的权力,谁又在对我的生命负责?只要你是男人却不是上帝不是总统,精神世界就永远都贫瘠,所以你必须走向物欲横流,让曾经的理想变成一个永远隆起的硬块,再也无法归复原有的虚空。所以我现在的梦想,就是在灯红酒绿之中寻找现实的快乐,虽然这种快乐让正派人不耻,甚至转瞬即失,但我不会为之动容,不会在寻欢作乐的时候浪费时间并企图在思想和语言上攀往高处。所以我不再失落,我丢失的东西谁检拾起来都没有用。所以我不需要人怜悯我的伤痛,不要把我的悲哀当真,我已经成为教育界的愤青、娱乐业的小资、网络中的精英,是一个人格分裂者和精神病人。我常常在无边的黑暗中行走,没有方向如古人信马由缰。有一天我走了很远,走到没有路灯的郊区,我终于看到一缕黑影在月光下时隐时现。我向前走,黑影逐渐清楚有了轮廓,一座庭院出现了,上面有“长安花园”四个字悬在高处。我走向前,看着青砖院墙上有这样一组绿色的文字:“花园里并无花,如果你走进来,这里所有的花都在为你开放。”我置身在那鲜花的海洋里,泪水涟涟。把我抱在怀里的这个女孩,她不就像是一束花丛吗,既然我已把她唤醒,她就把她所有的花朵朝向我开放。还有王燕、金金、李大梅、雪儿等等,全是如此,我爱这些梨花带雨的美丽生命。孤独无所不在,所以我无法不热爱和她们的床上运动,让孤独可以暂时缺席。经历过和正在经历着悟空式的命运和紫霞式的爱情,才发现生命的本质是以最低的姿态出现的,重力向下所以堕落比飞翔来得轻易,循规蹈矩只会让生命变得没有意义。如果我拒绝她们,那是我珍惜比爱情少很多的友谊。我没有多少同性朋友,所以格外珍惜他们,比情人的关系还要让我重视。我不能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让我的学生千夫所指。我不能允许她们爱我,我要给老师们一个正面形象。我一直对文学作品和媒体里出现的教师形象持怀疑态度,我的学生时代几乎没有哪个男老师是值得尊敬的对象,以至于现在我一看见电视里小男生小女生装腔作势眼泪婆娑地歌唱“老师啊母亲”就一阵阵恶心。“一日为师终身是父”的古训是让你不要乱伦,“书中自有颜如玉”不是说你把她当作书拿到床上去读,如此低的底线守起来却如此的困难,这让我们对教育怎么有信心?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没有几个人在和我一路同行。张文已经被捆住了手脚,为了解开这根绳索我费尽心机却次次无功而返,没有了他,我就失去了左膀右臂,就没有了人生路上的同行者。我们曾一同天马行空,朝向往已久的天涯海角奔驰不停。我们在路上或花天酒地或风餐露宿,白天胡吃海喝,晚上翻天覆地。等到看到那块巨石上的刻字,我们却奇怪的无动于衷。海风夹带着潮湿的空气向我们迎面扑来,空气里似乎有无数细碎的水珠,待伸手去捕捉,却只是虚空。他问我:“这就是天边?”我环顾左右,看不到大地的支点。风从四面八方向这里刮来,海水兴风作浪,像是愤世嫉俗的狂人冲向海岸,追逐踏浪人的脚跟。这里没有暴风雨,没有闪电,没有海燕,只有风和水,只有石头和人。“这就是天边?”他又不甘心的问旁人,像无知的老头,却又不敢刨根问底。儿童不识冲天物,漫把青泥汗雪毫。我们讪讪地回到熟悉的城市,把失落藏起再不提及,对曾念叨无数次的海底潜水也清心寡欲,只是每天寻找城市的角落和角落里的美食和美色。这里的女人真多,推开每一个房间的门,迎上来的都是一张张出神入化忘形一切的脸。而这里男人真少,偶尔走在街头,就看见这些男人的嘴巴在不停地动,他们不是抽筋而是在嚼食槟榔,黑森森的牙齿无比狰狞。这些凋零的男人经常在凌晨两点的街头出现,他们喝着一箱箱的啤酒,吐出一个个巨大的眼圈,张文很快就加入其中。我经常看到这样的画面:张文坐在街边的大排档上,叼上一支香烟,架起二郎腿,仿佛全世界都趴在他脚下。有一次,他竟然带回一对母女。那个母亲的装扮在努力靠向二十岁,孩子的妆扮也努力靠向二十岁,不仔细看娘俩就像一对年龄相仿的姐妹。“海南真是个神奇的地方,只要你能想到的东西,这里就有供应。”事后他乐呵呵的说。我也渐渐习惯了这个充满欲望的城市,喜欢这个城市居民知足乐命的性格。虽然这里动不动就下雨,大雨滂沱的下午让人顿觉悲凉慌张,但人们很少抱怨和叹息……有时候,我们会开车向另一个城镇跋涉,路边全是椰子林和沼泽地,不时有携带砍刀的赤脚小孩和长尾巴猴子出现。透过枝叶交错的灌木丛,偶尔还能看见一些茅屋,四周围着篱笆。一些年轻的姑娘,皮肤黝黑、面孔圆润,站在绿荫遮掩的门口,好奇的打量我们。“这些乡村姑娘太可爱了,真想下车把她们带回西安才开心。”张文流着口水说。回家的路上,他一直勾引着碰到的所有南方的乡村姑娘,并且回到西安也一直对她们念念不忘。“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错失美人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在床上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去世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人生最壮丽的事业——爱情。”他说的口水四溅,激情澎湃。这就是我们的天涯海角之行。只是后来我们才知道什么是天涯海角。天涯海角就是:你已经来到你爱的人的身边,他却不知道你爱着他。只要不被什么东西桎梏,地球上就没有你走不到的地方,但心的距离却遥不可测,你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到。这让我联想到过去的岁月,所有与我擦肩而过或者与我撞个满怀的朋友。只要有所启发,我就在思念这些朋友,没有遗漏过一个人。他们在我的时光轨道中旋转着时隐时现,日久变得无声和透明,成凝固的一颗颗晶体,却不知它是钻石还是玻璃。(第二章完)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只让我知道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