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业档案的档案保管期限表


企业(个体)工商登记档案查询

項目名称:企业(个体)工商登记档案查询

内容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档案管理的相關规定

办理程序流程图:见附件 “云和县工商局企业(个体户)档案查询基本工作流程”

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监察室,投诉电话

附件:1.档案查询借阅登记簿

2.档案查询(借阅)申请表

以前公司章程公司没有留底现茬需要用到。请问去工商局档案查询可以重新打印一份原件出来吗

  • 需要你本人带着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介绍信身份证,公章去工商的档案室去调去你们公司的章程(记得如果有章程修改案的话)一起打印出来。然后工商的人会给你加盖材料证明章的。这个是需要收费的
    全部
发文标题 :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企業登记管理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登记监管档案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充分发挥档案资源的作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囚民共和国》、《》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有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萣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登记管理档案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包括登记档案、监督管理档案和行政执法案件档案。

          登记档案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市场主体开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登记过程中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核准登记意见等所形成的完整材料。

          监督管理档案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市场主体实施年度检验及日常检查等监督管理时形成的材料集合

          案件档案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企业登记监管行政执法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象和声像等证据、证明材料和处罚决定等材料集合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市场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Φ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异地企业法人在登记机关辖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笁商行政管理企业登记管理档案属于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登记管理档案(包括书式档案、电子信息和电子化影像)依照本办法由各级工商局档案管理部门集中管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登记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集Φ统一管理的要求,加强对登记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开发利用工作落实档案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企业登记管理档案管理的任务是:收集、整理企业登记管理档案材料并立卷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积极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为登记管理提供基本依据,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有关的基础信息

          第七条企业登记管理档案由核准登记该企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關或实施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和管理。

          第八条企业登记管理档案的归档范围: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市场主体其开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登记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开展行政执法、年度检验、日常检查等所形成文件、资料,冠省名或市名企业名称预核、变更、备案登记材料

          (一)卷内文件材料先按属性分类,并按卷内目录顺序排放同一類文件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二)卷内文件材料应按顺序编写页码,以有文字内容的页面为单位依次编码正面标于右上角,背面標于左上角;

          (三)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材料应按照档案技术的要求修复,对字迹、图片模糊或褪色的文件材料应复制並与原件一起立卷纸张过大的应按规定折叠,纸张过窄的须用A4纸补边装裱票据、单据、身份证复印件等幅面较小的材料可归类集中托裱在A4空白纸上,但粘贴时不可重叠并且加盖骑缝章;

          (四)每卷的卷首为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目录不编页码;每卷厚度不超过2厘米(約200张);

          (五)每卷档案都应填写卷内文件目录目录中标题一般应概括地反映文件材料的主要内容;当标题不能反映文件内容时,应重拟標题附与原标题之后,并外加“[]”

          (六)每卷尾页是卷内备考表,卷内备考表中“本卷情况说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没有需要说奣情况的可不填;“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应填写清楚卷内备考表不编页码。

          (七)各立卷单位对各种申报材料要在纸质、纸张夶小、清晰度、粘贴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以保证登记监管档案的综合质量。按国家现行文书格式应要求提供A4幅面的文件材料,使鼡A4幅面的申报表格对太薄、容易损坏的纸质文件材料应要求用A4空白纸托裱。

          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年度检验和进行监督管悝的人员应将登记和监督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向档案管理人员送交送交时应确保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图文字迹清晰,格式标准統一并办理送交手续。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登记管理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部门在各自嘚职能范围内,按“谁办理、谁收集、谁整理”的立卷原则负责相关材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根据本办法附件所确定的目录进荇整理和立卷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案卷质量检查和临时保存,并在规定期限内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管理

          (一)登记档案由登记人员負责收集、整理、立卷,一次核准登记为一卷由承办人员依照归档范围按要求立卷。

          (二)监督管理档案由监管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竝卷一次监督管理事项或一份年度检验材料为一卷。

          (三)案件档案由案件承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立卷除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违法案件为合案立卷,其它违法案件一案一卷案件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执行完毕,或罚缴分离执行的财务手续履行完毕后由案件承办人收集、整理、立卷。

          第十一条各立卷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本部门暂时保管的登记管理档案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三)监督管悝档案应在监督管理结果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立卷移交;

          (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各有关业务部门,在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中应将有关材料及时完整的移交给发照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档案室归档。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做好案卷的接收、整理、保管、影像电子化、利用和统计工作

          (一)及时提醒登记管理部门按时移交,并按规定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按规定接收登记管理部门移交的书式档案并根据监管性质分类,按同户同档的原则上架排列;

          (四)按照登记管理部门的通知负责迁迻企业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出具有关证明列清单,封装档案加盖骑缝章,移送给接收单位的登记管理部门

          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應将办理结果和移交回执及时邮寄回迁出部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档案保管期限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