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范本能开外出经营许可证吗?我到税务局对方说要两方才可以开,这个有什么讲究吗

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要在地税开具建筑安装业发票,需要到国税还是地税部门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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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1号& 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管理: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含本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增值税的,向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营业税的,向地税机关申请开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的规定,因建筑安装业务属于缴纳营业税业务,所以需要到地税部门申请开具 《外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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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公司的劳务收入的成本主要是劳务工资,若是自己的劳务队伍则按劳务工制作工资表来入劳务成本;若是对外分包劳务,则应取得分包劳务工程的劳务发票入成本。
&&&&2、制作工资表时按职工工资薪金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3、税务机关代扣的个人所得税,一般都是采用预征率。《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号)及有关规定。
&&&&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是针对不能提供健全的财务核算相关资料的单位征收的,采用核定征收,此处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能回注册地抵扣工资薪酬个人所得税。
欢迎再次咨询!&&3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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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公司签订了两方协议,约定了违约金,协议内容大致如下: 甲方:公司 乙方:本人 一、 达成协议 二、 公司提供工作机会,应在毕业前签订三方协议 三、 甲乙双方同意6月1号向甲方提供三方协议,逾期视为违约,需向甲方支付4500元人民币。 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不给公司提供三方而且不去该公司是否需要向公司缴纳违约金,未参加公司培训?
各位律师好!我是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前一段时间,我和一家公司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没有签订三方协议。就业协议中规定,如果我违约就得赔付公司违约金5000元。请问,毕业协议中违约金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我不赔付的话需不需要负什么责任?
我是一名马上毕业的本科生,之前与一家企业签订了协议,然后三方协议由于学校没有盖章还没签署完毕(三方现在都在我这里),后来想与该企业违约,但是从1月份开始申请违约并主动提出支付违约金直到5月份该企业仍总是把这个问题踢来踢去。我是否可以也不理睬该企业并不交纳违约金。之前三方协议里有设计违约金的问题但是协议并没有签署完毕
去年11月份和公司签订了三方,三方上只约定了实习期四个月,没有任何条款约定要付违约金,但口头上说如果我们违约,要付2000元违约金。现在我到公司实习了一个月,家里发生了事而且这个公司很累天天加班又没有加班费,现在想辞职回家,他说如果我要拿回三方协议和解约函,就要支付2000元违约金,这合理合法吗?我这情况算违约吗?要支付违约金吗?
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11月与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上由公司手写了一个约定,即:违约金4000,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领到毕业证者,本协议无效。
到公司后签订了一个实习协议,实习时间为半年,也就是今年5月底结束。
请问:实习期满后,不想干了, 1、可以不支付违约金
2、档案之类的还会发给公司吗?
3、还有其他后果吗?
2月份与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本来公司培训时间安排3月份的,现在推迟到七月份。这样算违约吗。如果到了7月份公司再推迟培训时间,我又该怎么办。
我想先不去工作,考研。当时签订的三方协议上写的是如有1方违约,违约金3000元,如果不交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强行拖着不交的话 等毕业我的档案会不会就直接给邮到公司去
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但并没有参加过培训,算违约吗?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你好!我是应届毕业生,7月毕业,上个月在学校招聘会上与某公司签订了3方协议,但后发现公司不正规,和宣讲会情况不符,校就业办说要交违约金要解约函,否则报到证会发到单位,影响将来就业。请问我该怎么办?
一家外企,签订了实习协议,有条款说明必须去公司实习3个月并毕业后去此处工作,若违约须赔偿3000元违约金。
但我并没有与它签订三方协议。
请问:若果我签了别的公司,不能去它那工作,是否需要赔偿。
我是应届毕业生 ,刚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实习协议
,实习协议内容没有谈到不去实习会负什么责任,如果我决定不在这家公司实习了,负不负法律责任呢我公司要去外地经营销售一段时间,听说要开具外出经营证明,请问如何办理?需注意什么问题?_百度知道
我公司要去外地经营销售一段时间,听说要开具外出经营证明,请问如何办理?需注意什么问题?
提问者采纳
另外。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缴销发票,纳税人应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纳税人应当持《外管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向生产,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核发《外管证》,从事生产,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在外地销售货物的,结清税款,最长不得超过180天,申报查验货物,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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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去税务局开了个《外出经营许可证 》,这样公司就可以在外地经营了吗?还需不需要办营业执照?_百度知道
去税务局开了个《外出经营许可证 》,这样公司就可以在外地经营了吗?还需不需要办营业执照?
提问者采纳
有外出经营许可证就行了 税就可以在当地交了
不用办营业执照吗
税务答应了,工商不答应,说我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要罚5万。这合法吗
你是什么行业啊
卖混泥土的公司,去年我在外地设了个办事处,我也去税局办过外出经营许可,前几天工商来说我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要罚5万,这合法吗
你是要在那长期经营吗 那样的不行 得办执照 像施工的单位可以完工了就回来了
提问者评价
谢谢,事情完了,交了3万的罚款,办了个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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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不需要再办营业执照,税务上可办理税务登录,录入你的外管证,记得出门带着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
不用办营业执照吗
根据《行政许可法》、《对〈关于提请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适用问题的函〉的复函》的规定,以及国家工商局《关于企业法人持原登记机关营业执照在异地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到异地开展经营,不一定要在异地另行办理营业执照。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在其住所之外设立的经营场所或经营机构,如果符合有关分支机构界定条件,应办理分支机构营业登记。如果该经营场所或机构以所隶属企业法人的名义直接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场所或机构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外,应当视为分支机构并办理营业登记。如果该场所或机构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以所隶属企业法人名义对外经营,但该场所或机构有自己的名称,应当视为分支机构,按分支机构进行规范办理营业登记。如果该场所或机构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以所隶属企业法人名义对外经营,且该场所或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应由其隶属的企业法人办理增设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但是不可以长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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