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补缴 ,补缴相应档次费用,可以重新选择档位吗?

个人如何补交医保,2013年医保补缴新政策,2013医疗保险补缴政策,职工医保补缴政策,城乡医疗保险缴纳政策新规定,个人医疗保险补缴政策。厦门新出台的《关于妥善解决有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已经开始实施。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在一次性补足男25年、女2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次月就可参照厦门本市退休人员的标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昨日,导报特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方面专家何建峰执掌导报“权威在线”。外地退休人员能否在厦办理补缴、没有工作过的能否办理职工医保补缴、退休金1000多元能否按困难人员标准补缴等,成了读者咨询的热点。
已有外地退休医保者无法办理医保补缴
林先生:我已在外地办理退休手续,且享受原先工作所在地的退休医保待遇,还能在厦门进行一次性医保补缴吗?
答:不可以。已在外地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和医保关系都已不能转移。而且您已在外地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故无法在厦门再进行医保补缴。
王先生:我户口在厦门,退休金在东北领取,但是在当地没有退休医保待遇。目前参加的是厦门的居民医保,请问这次可以办理医保补缴吗?
答:可以。外地退休但没有享受退休医保待遇者,可以进行医保补缴。首先,要到退休地社(医)保经办机构开具未享受退休人员医保的证明。另外,由于退休后医保关系已无法办理转移,因此原先在外地的医保视同和实际缴费年限均不能累计计算。如果要办理医保补缴的话,男的需要一次性补缴25年,女的需要一次性补缴20年。
符合条件者可按困难人员标准补缴
周先生:我爱人属于失地农民,一个月领700多元,可以按困难人员标准进行医保补缴吗?
答:可算困难人员,今年6月30日之前,女的一次性补缴20年大约只需4.8万元。届时,可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进行办理。补缴后,补缴金额的52%(约2.5万元)将划入个人账户。
柳女士:我公公户口已从外地转到厦门,在外地是农村户口,现在63岁,没有享受外地医保,现在每个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55元,可以进行医保补缴吗?
答:这种情况可以补缴。每月领取55元,可算困难人员。男的需一次性补缴25年,约需6万元。
陶先生:我今年63岁,户口在厦门,已在龙岩退休,每个月退休金1200元,但没有医保。请问可以补缴吗?
答:您的情况可以进行补缴,而且可以按照困难人员标准进行补缴。但需到退休地开具未享受退休医保待遇证明,且一次性补缴25年。
您的退休金每个月1200元,低于厦门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14元),故可按困难户标准进行补缴。一次性补25年,大约只需6万元。
非退休人员通过补缴也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蔡女士:我今年55岁,厦门户口,从来没有参加过工作,不是退休人员,也从没缴交过职工医保,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答:以前,不是退休人员的只能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出台后,不是退休人员的也可以通过补缴,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您可以对照一下,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即使不是有关部门批准退休的人员,也可在一次性补缴20年的医保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
非厦门户籍者无法进行医保补缴
袁先生:我户口不在厦门,在黑龙江退休,可以办理医保补缴吗?
答:户口不在厦门,且养老金在外地领取,无法参加此次医保补缴。政策规定可补缴的,其主要前提是“具有厦门本市户籍”。
政策中"医保连续缴15年至退休",指的是日前已参加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问:我98年7月开始交的社保,后来单位交的职工医保,根据政策,2000年前交社保的,在退休时医保连续交十五年,退休后便可不用再交医保,可享医保待遇。
  问题1,比如男60岁退休,政策中医保连续交15年至退休是否单指的45岁-60岁之间的职工医保交纳不能断?
  问题2,我现36岁,2011年1月至6月半年医保下岗未交,这半年是否可以不用补交?(只要从45-60交齐便可)
  答:1、政策中"医保连续缴15年至退休",指的是日前已参加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
  例:某男职工现年50岁,日以后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按现在的政策,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医疗保险在本地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30年。
  2、按现行政策: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费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断后未补缴欠费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根据您所述情况,如果您不补缴这半年的医疗保险,那么您以前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将不能累计计算。如果以后医疗保险政策有所调整,可能不利于您的医疗保险权益。因此,建议您补缴这半年的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至法定退休时间。
  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个人账户管理科。 医保中断可否设置更长的宽限期?连续缴费是否能与报销比例挂钩而不与封顶线挂钩?昨天,市社保局召开《深圳市医疗保险办法》累计缴费年限和连续缴费问题研讨会,与会专家和市民代表就医保条例的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社保局透露,从我市医保基金长远平衡角度看,最低累计缴费年限设定为25年,基金缺口也难以避免。针对市民的意见,市社保局正认真研究延长医保中断的“宽限期”,如凡连续参保6年以上者,可设半年补缴期。对于社会各届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市社保局将认真考虑、积极采纳,对于社保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欢迎新闻媒体来“挑刺儿”。
  深圳医保基本实现
  “应保尽保”
  5月4日,我市公布《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其中第13条、20条关于医疗保险累计最低缴费年限长短、连续缴费年限中断后所享受待遇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昨天,市社保局召开研讨会,邀请专家、市民代表出席。
  2011年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深圳常住人口为1035万,我市2012年5月底参保人数为1118万,已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制定医保最低年限
  旨在与社保法衔接
  就医疗保险设置最低缴费年限的质疑,黄险峰再次表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由原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逐步改革而来,在改革的初期,对企业采取在职人员参保,退休人员直接纳入医保的做法,在职人员缴费、退休人员则可享受待遇;在职人员不缴费、退休人员则不能享受待遇。这种做法将退休人员待遇与在职人员缴费捆绑在一起,一旦单位经济困难中断缴费,退休人员待遇就没有保障。为此,国家《社保法》第27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我市现行的医疗保险规定,退休人员的医保费用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实行的是终身缴费制。即现在在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为其缴纳退休后的医疗保险费。
  目前,在市人大审议的养老保险条例(修订案)中,已删除“养老保险基金为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规定(已退休的人员原有待遇不作调整)。因此,医疗保险要制定相应的政策予以衔接。国家目前未规定统一的医疗保险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但在《实施社保法若干规定》中要求各地规定,许多城市已有相应的年限的规定,我市也必须制定最低年限,否则养老保险修改后新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无法与社保法衔接。
  医保基金缺口难以避免
  政策的修改给我市医保政策带来两个变化。首先,养老保险基金不再为退休人员缴费(老人实行老办法),其次,我市需要按照国家标准设定最低缴费年限。这又给深圳基金带来一定的影响:缴费由全体缴费变为部分缴费;其次,据统计,每年我市新增退休人员2.5万人,人均退休金为2860元/年/人,人均缴费3946元/年,年缴费总额9867万元,而我市人均53岁退休,按照人均寿命79岁来算,每位退休人员人均余命26年,我市医保基金则人均少收10.26万元。
  从我市医保基金长远平衡角度来看,初始问题不大,目前我市医保基金尚有结余,目前我市有17万退休员工,相当于30多名在职员工养1名退休员工,而在广州则是3个人养1个退休员工。但随着人口红利的结束,和新增退休人员不断增加,累积到10年以上,将有25万退休人员不缴费。因此,即使最低累计缴费年限设定为25年,我市社会医保基金将必定出现亏空。未来填补亏空的办法,要么由财政压缩其他开支或通过增加税收予以补足;要么降低划入个人账户比例、降低退休人员的待遇;要么提高在职人员的缴费来应对。
  □数据
  从2009年起,我市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已出现年度赤字。其中,以2011年为例,住院医保2011年度收入4.81亿,支出5.92亿,赤字1.11亿;农民工医保2011年度收入5.06亿,支出8.27亿,赤字3.21亿。
  晶报记者 孙妍/文 张定平/图
  “如果像大多数人说的,将宽限期延长至6个月或10个月,有没有政策依据?我们的制度设计需与公平相连接,不能因为个例而修正整个社保政策,即使要修正,也应该有很强的依据来支撑。”
  ――综合开发研究院公共政策与政府绩效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王梅
  “能否针对不同参保人实行相应的宽容期?这项工作执行起来不太现实,因为社保系统太老旧,无法识别这么多的数据;即使通过发送短信提醒,也只能通知到交社保的单位,无法通知到每个参保人。呼吁人大加大社保预算投入,不能因为系统配置低而不为百姓服务。”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委员郑学定
  焦点 释疑
  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再次解释了我市医保政策不存在“中断3个月即医保清零”一说,即使因中断缴费3个月,连续参保年限“归零”重新计算后,其首年仍享有11万元的封顶线待遇。据统计,我市参保人超过封顶线的人员仅为54人,占总参保人的不到百万分之五。此外,市社保局也透露,会认真考虑市民的建议,对于连续参保满6年的参保人,允许其有半年的补缴“宽限期”。昨黄险峰就市民关心的六大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问:连续参保年限“归零”受影响的有多少人?
  答:“归零”后重新参保首年即享有11万住院封顶线待遇,而超过封顶线的人员仅为54人。
  黄险峰表示,2011年,我市参保人超过1110万,门诊4286万人次,住院35.1万人次,而超过封顶线的人员仅为54人,不足总参保人数的百万分之五,人均超额1.39万元。我市医保待遇高,社平工资高,即使是新参保人员,半年内医保基金支付的最高额度为5.5万元;参保半年后医保基金支付的最高额度就提高到11万(若参加地方补充,医疗最高支付额度为16万),其医疗需求可以得到较高水平的保障。即使因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连续参保年限“归零”重新计算,“归零”后重新参保后的首年即享有11万住院封顶线待遇,连续参保年限“归零”,医疗保险待遇并没有“归零”。
  问:能否对中断原因予以区别对待,若非主观中断,允许个人补缴保持连续参保待遇?
  答:实际上难以操作。
  黄险峰表示,从社保记录的缴费变动情况统计,我市每年员工市内外流动达数百万人次,断缴的原因难以核查,难以作出真实客观的判断。同时,由于补缴费用(最少农民工医保一年只需缴144元)与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待遇支付的封顶的额度(5.5万―33万)相差悬殊,对没病不参保,有病补缴同样享受待遇的人员几乎没有约束力,有失公平。
  问:连续缴费能否与报销比例挂钩,不与封顶线挂钩?
  答:此举不是进步而是退步。
  黄险峰表示,这样的规定前提是起点较低,参保时间长待遇高,参保时间短待遇低。但深圳住院待遇已经起步较高,如果采用这样的办法,实际上降低绝大多数参保人报销比例,这不是进步而是退步。
  问:宽限期能否与参保时间挂钩,如设立参保1年为1个月宽限期,参保2年为2个月宽限期,参保3年为3个月宽限期?
  答:可以考虑。
  黄险峰表示,这个办法比较合理,但操作相对复杂,其结果与医保年度内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重新计算连续参保年限的影响是一样的。
  市社保局局长秦群力表示,这个我们的确可以考虑一下。对于连续参保不满6年且中断缴纳医保3个月的,连续参保时间需要重新计算;但对于连续参保满6年的,可以允许设半年的补缴“宽限期”。因为连续参加6年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不设最高封顶线。
  问:可否设置更长的宽限期,由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延长为6个月?
  答:风险更大。
  黄险峰表示,会出现更大的风险,即有能力交费却选择性参保的人群,一年只选择参保6个月,交1/2的费用即可与参保整年的人群享受一样的待遇。对于其他连续缴费的参保人不公平。
  问:医保政策为何不是人大立法?
  答:人大立法耗时太长。
  秦群力表示,人大立法需要有两种途径,政府部门提出或人大提出立法要求。目前深圳有很多创新之举,人大立法要修改条例非常困难,一般要2年左右,如养老保险条例是由人大立法,而国家从2010年起实现了全国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并规定单位缴费可按12%基数转移,但深圳至今单位缴费基数仍为10%,若参保人要转走养老保险,深圳需倒贴2个点,政策执行至今快3年,人大仍未修改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我市3年来为此倒贴了100多亿。这次没建议人大立法,是因为国家《社保法》的配套政策没出来,而深圳的医保待遇提高又很快,若是政府部门立法,只需市政府开会同意后,即可立即执行。
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费享受终生医保政策即日启动,市人社系统已联合成立“退休人员医保专项工作办公室”,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现可以办理申报补缴手续了。
达到缴费年限的退休职工一次性缴费享终生医保
享受此次政策的退休职工医保缴费需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即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达到30周年(360个月)以上,女达到25周年(300个月)以上,并且在本地参保的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2年(144个月)的,用人单位可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达到上述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再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0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后,便可终生享受医保待遇。其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金额=当前大病医疗保险费标准×本人距75周岁的年数(超过10年的按10年计算)。
本人距75周岁的年数=75周岁-日本人实际年龄。
不够规定缴费年限的需补缴
参保职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或者本地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以此两种年限中较长的不足年限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
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12年-基本医疗保险本地实际缴费年限。
本人大病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10年-大病医疗保险本地实际缴费年限。
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额=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60%×本地用人单位缴费率(8%)×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总月数(或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
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大病医疗保险费额=当前大病医疗保险费标准×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或本人大病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
特殊人群特殊对待
关闭破产企业,在企业关闭破产时一次性缴纳10年余命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未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按规定补缴不足年限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同时在日之前不满75周岁的,按规定再一次性补缴不足75周岁的大病医疗保险费。
已一次性缴纳10年余命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的,不再补缴医疗保险费。
有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可按年补缴
有困难无能力一次性缴纳的参保单位或无单位承担补缴责任的退休人员,若无力一次性补缴不足规定年限的相应费用,可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和当地用人单位费率继续按年为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直至补齐规定缴费年限。
补齐后,退休人员再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0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后,终生享受医保待遇。
申报需拿齐一证一表
申报分为单位集体申报和个人申报,除需提供必要的证件外,单位和个人还需填写《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
参保单位申报时须提供的证件有退休人员《退休证》、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另须提供人社部门审批的《退休人员工资表》。
参保个人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信息需经专项办审核
参保单位依据人社部门审批发放的退休人员《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如实填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核对无误后,将退休人员相关资料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电子版上报“退休人员医保专项工作办公室”(简称专项办),地点在市养老保险局三楼,电话:65582。
专项办对参保单位上报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进行审核后将《审核表》电子版反馈给参保单位,参保单位根据审核后的《审核表》,打印纸质文档并签字盖章与对应电子文档一并报专项办。专项办审核签章后,将参保单位上报的信息内容导入金保网络系统,工作人员根据导入的信息内容进行核定并出具缴费单,参保单位持缴费单足额缴费。
个人参保的退休人员持《退休证》、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本人医保卡,如实填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专项办审核签章后,将参保个人的信息内容录入金保网络系统。工作人员根据录入的信息内容进行核定,需补缴费用的出具缴费单,参保个人持缴费单足额缴费。
医保缴费想要延长五年政策依据能否再多一点
广州市社会医保条例网络听证代表陈诉阶段于12月2日结束,这是全国首次立法网络听证。羊城晚报记者统计,超过3300名广州市民在网上对18名听证代表表示支持或“拍砖”,发表详细意见的有268人。5天陈诉期内,市民在讨论中表现出非同一般的水准和深度,让很多专业人士颇为吃惊。
  引发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是:广州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拟从目前的10年延长到15年,依据何在?广州市人社局回应称,这是因为广州目前的缴纳年限全国最短,同时大部分职工缴费期可以达到15年,所以延长缴费年限5年。
  这遭到众多市民“吐槽”:“但没有任何有效的数字、数据支撑延长缴费年限的决定”、“一部涉及千万人切身利益的法规,市民应该知道这种调整是否经过精确计算……”
  理性看待不同声音
  “网上公开听证,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举动”,但“希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说明广州职工医保延长缴费年限的各种原因”。
  记者查阅了相关文件、询问了听证代表,发现延长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设想,的确缺乏精算数据支撑。
  截至12月2日,在听证会的网页上,共有270名市民留下了自己详细的意见和诉求。不少围观市民对广州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拟延长5年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有市民提出,此次听证的医保条例中没有任何有效的数字、数据支撑“参保年限15年”的决定,市民无法知晓从10年变成15年是否经过精确的计算,希望相关部门补充完整的决策依据和计算方法。
  参加此次听证的陈述人、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绍华表示:“根据广州市人社局提交的资料,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以来,基金累计收入848亿元,支出519亿元,结余329亿元,扣除支付风险准备金102亿元及其他35亿元后,当期可用结余基金192亿元,并且每年均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赵绍华认为,医保缴费应当量出为入与量入为出相结合,在基金结余较多的情况下,逐步提高医保待遇,或者降低缴费标准;在基金不足或者结余较少的情况下,可逐步提高缴费标准或者延长最低缴费年限。“最主要的是要考虑为什么调整、有没有必要调整以及调整后会带来什么影响,”赵绍华说,“针对广州目前现状,完全没有必要改变10年的最低缴费年限。”
  对于争论和不同意见,有市民在网上留言时表现出充分的理性:“网上公开听证,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举动,政府和市民都可以从中学习如何依法表达意见,推动政策制定的同时,也能够有效地促进决策科学化、精细化。非常希望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公开延长年限的具体统计依据和计算公式,说明广州职工医保延长年限的各种原因,以便制订出一部真正让大家信服、愿意遵守的法规。”
  为何不延长至25年?
  如果不一次调整到位,“过几年又延长缴费至25年,变成‘新人新办法、老人老规定、中人中做法’,多出个‘中人’,广州医保岂不更尴尬?”
  除了对延长医保缴费年限至15年的质疑,也有市民提出:为何不一步到位地延长至25年?因为目前南京、哈尔滨、济南、武汉、北京、天津、长春、厦门、深圳、沈阳等城市都规定职工医保缴纳需要缴满25年,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医保缴费年限应该确定在25年以上。广州市实施医保之初就规定,享受‘由政府专项资金资助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的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的资格为:2002年12月前养老保险缴费超过25年的,全额资助;满20年未满25年的,政府资助50%,个人支付50%。全额享受医保不就是等于缴费25年嘛!”有市民在听证网页留言表示。
  另一位了解广州医保政策的市民则表示“职工医保缴费15年,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不可行”―――“当年为什么要设定退休者享受全额资助需‘连续工龄25年’这条线?相信不是政府拍脑门想出来的吧。既然以往的数据支持老年医疗必须‘连续缴费’25年以上,而且不论是理论数据推算还是实际运作,都证明医保缴费15年难以保证退休后的医疗费用,那为什么医保政策还要订在缴费15年?”
  支持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在20年以上的市民确实不少。这些市民认为,一个人从参加工作到正常退休时,绝大部分人的医保缴费年限可以超过20年,如果不一次到位进行调整,“过几年又延长缴费至25年,变成‘新人新办法、老人老规定、中人中做法’,多出个‘中人’,广州医保岂不是更尴尬?”
  并非“拍脑门”决策
  官方回应质疑:广州职工医保缴费期限延长5年,是为了与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保持一致,避免因二者差异产生的矛盾。
  对于听证过程中各种不同的声音,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参与听证的主要专家怎么看?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表示,只要按规定参保,广州绝大多数人就业期间,都有能力使缴费年限达到男30年以上、女25年以上。广州职工医保缴费期限延长5年,是为了与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保持一致,避免因二者差异产生的矛盾。他强调,绝大部分参保人的缴费年限都“能够达到15年”。
  “目前,我国其他地区最低缴费年限一般为25年至30年。广州明显低于全国水平,不利于参保人员在地区之间进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年限累计或折算,还可能导致大量外地参保人员趋利转入本市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张学文认为,“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从原10年调整为15年是恰当的。最低缴费年限对广州参保人员影响不大。”
  听证会的陈诉人、广东省医院协会医疗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深明重申了张学文的观点,支持缴费15年。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副局长伍锦明则表示,职工医保缴费延长5年的依据,出自他对各种法律的研究。他表示,根据《社保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时《社保法》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伍锦明认为,失业保险基金的参保缴费的年限,也应累计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年限。综合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规定,“本人认为,制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最低年限为15年以上是合适的。”伍锦明表示。
  理性决策需要精打细算
  “如果一定要定一个最低缴费年限的话,可能要统筹考虑参保人意愿、缴费能力、参保群体年龄结构、基金规模、制度接续与跨省转移等多方面情况综合测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466万职工医保参保人中,在职的和退休人员比例为4.2:1,结构合理。前述广州市人社局提供的职工医保结余数据表明,相关资金每年都用不完,在此情况下,延长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理由显得有些“站不住脚”。
  “(延长缴费时间)就像推迟退休年龄议题一样,都是主观探讨,缺乏专业精算、理性决策。”华南农业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系副教授张开云表示。
  “延长职工医保至15年是个复杂的精算问题。一般而言,假定参保人群数量、结构、缴费率不变,若要提高参保人的医保待遇、扩大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功能,延长缴费年限确实是个办法。”张开云说,但他并未看到相应的计算过程和计算方法。
  “如果一定要定一个最低缴费年限的话,我觉得可能要统筹考虑参保人意愿、缴费能力、参保群体年龄结构、基金规模、制度接续与跨省转移等多方面情况,通过保险精算和制度整合来综合测定。”张开云表示,他希望广州医保年限的设定,要建立在精确的数据分析和计算基础上。
  据公开资料,一旦广州职工医保缴费延长5年,5年内广州约有11.6万人退休,这批人里预计需要多缴纳5年医保的人约2万。“受延长缴费期限影响人员比较少,社保基金收入增加不多。但延长缴费年限的社会影响极大。把最低缴费年限由10年调整为15年,一下子增加50%,不如不调。”赵绍华表示。
  “参考借鉴其他大城市医保缴费年限,是广州调整医保缴费的重要背景之一。假如这是在精算后进行的调整,则说服力更强。”张开云说。
  其他热议话题
  为何不提公费医疗?
  有市民提问:“公务员不需缴纳医保费,却享受医疗报销待遇,小病中病大病都先由财政按治疗费总额报销90%,余下的10%再回单位报销,即100%报销。此次条例的制定为何不提公费医疗问题?”
  对此,有听证陈诉人表示,公务员医保不属于社会大众的医保范畴,是两个医保体系。
  为何不提待遇提升?
  “此次听证的医保条例,没有关于市民参加医保后享受到的具体权利:如医保如何偿付,偿付范围、资格和流程如何?这些问题都没有进行详细的讲解,这样不便于关注此事的市民发表具体意见。建议有关部门立即补充。”有市民表示,个人就医分担水平,医保条例应该有个规定。
  萝岗区太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钟银冰也是此次听证陈述人,她赞同缴费延长和待遇提高要同步进行。“如果参保缴费年限从10年增加到15年,那么看病的报销比例也应该要相应地提高。”
  广州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副局长伍锦明认为,基金结余多了,将考虑适当降低企业征收。“我的观点是,需要个人负担的应该合理分担,这与基金筹集和结余多少没有必然关系,如果基金结余多了,建议征收标准适当降低,减轻企业缴费负担。重要的是保证制度的平稳和可持续。”
  记者观察
  市民表现不错
  代表仍需努力
  羊城晚报记者全程观察了这次全国首度网络立法听证,从11月28日至12月2日5天的陈诉期内,参与讨论的市民表现出很高的“专业水准”―――不论是对相关法规的了解,还是发言措辞的理性。市民对于广州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为何延长5年的追问,实际上直指我国社保制度当下一个突出的弱点,即缴费年限、待遇调整没有一个系统、精确、理性的计算方式和过程,很多时候是一种想当然的调整。不少人发问:中国上一个十年的社保发展速度,在下一个十年如何维系?社保制度如何实现平稳、可持续发展?
  相比于市民建言的水准,参加这次听证的18位代表在陈诉期的表现则是差强人意。记者发现,市民支持率最高的前三位代表:广州采芝林药业连锁店管理者梁琪、广东省医院协会医疗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深明、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从不回应市民在听证中的提问、从不与市民互动。这也导致这些支持率最高的陈诉人成了与公众接触最少的人。反而是支持率较少的陈诉人表现相对“卖力”:市人大代表葛自丹、律师赵绍华、社工钟银冰、工程师马俊等人,不断与公众互动,回答提问,去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我是一名福州市建设银行员工,医保卡是福建省省医保卡,由于退休时通知,工龄问题导致退休时医保年限不足,需要补缴,我想咨询一下省医保中心,我今年2月份退休的,需要遵循哪项医保政策进行补缴? 补缴的金额该如何计算? 我有去单位咨询过该怎么补缴,但是单位相关人员结果说,补缴的金额按需按我上个月的个人工资为基数,由于2012年一月份的工资包含完成任务的余外奖励收入,结果导致较去年,我这个月的工资刚好发的比过去一年每个月的都多,达到7700元左右,而我有个别月份工资才2千,如果按我单位的说法以上个月工资为基数,也就是我每个月需补缴770元左右的医保费用,我感觉相当不理解和感到疑惑,因为我往年月个人缴纳医保费用都是每月120左右,即使因为退休后年限不足需补足公司补贴的医保,但往年未退休时这两项医保费用加起来也只月缴纳300多元,但现在补缴却要我以退休上个月(即一月份工资)为基数,也就是平均月补缴770多元,也就是说我如果要补足6年工龄,就要缴纳6万左右的金额,我感到相当不理解和疑惑。因为我想无论是做哪个行业的工作,最后退休后享受的医保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无论工资多少,每月需缴纳的医保金额应该是按当月福州市平均工资标准为基数,而不是以个人当月工资标准为基数,因为个人工资有太多的偶然性,例如当月刚好有奖金什么的情况,而现在却要让我以个人上个月工资补缴金额,我感觉相当不理解和疑惑,所以想通过福州便民中心,咨询一下省医保中心,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我单位相关人员的说法是否正确呢?
沈阳市医疗安全治理核-心任务职员注释说,依照现行沈阳市城镇职工医疗安全政策,灵敏失业等职员初次参保,应从日,即《沈阳市城镇灵敏失业等职员参与根本医疗安全方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操持参保手续。未按规则期限参保的,须从日起补缴医疗安全费。
  但是事先规则,能够参保的灵敏失业职员仅限于市级统筹范畴内已参与养老安全的灵敏失业职员。
  记者 吴双
  依照此告诉,属于沈阳市城镇户籍、未参与养老安全的灵敏失业职员,参与医疗安全应参照沈劳社发〔2003〕41号等文件规则,计算应参保工夫,即须从日起补缴医疗安全费。
  为扩展医疗安全掩盖面,往年9月份,沈阳市出-台了《关于完美医疗安全相关题目的告诉》(沈劳社发〔2009〕43号),规则但凡具有沈阳市城镇户籍、未参与养老安全的灵敏失业职员;以及集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职员中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已参与我市集体从业职员养老安全的职员,都能够参与城镇灵敏失业职员医疗安全。
  本次出-台的《关于完美医疗安全相关题目的补充告诉》(沈人社发〔2009〕55号)对上述新被归入参保范畴的两类灵敏失业职员的应参保工夫以及如何补缴医保用度做出了明白规则。
  往年9月份,沈阳市医疗安全政策出新规,但凡有沈阳市城镇户籍、未参与养老安全的灵敏失业职员,能够参与城镇灵敏失业职员医疗安全。初次突破了参与医疗安全必需先参与养老安全的限制。
  上述职员初次应参保至操持参保手续时期的根本医疗安全用度,可操持分期补缴或退休时一次性补缴。但是关于未在日前到医疗安全治理核-心操持缓缴手续的参保职员,将视为退休时一次性补缴。
  近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再出惠民新政,上述灵敏失业职员在补缴初次应参保至操持参保手续时期的根本医疗安全用度时,能够操持分期补缴或挑选退休时一次性补缴。
5、参保居民怎样进行个人信息登记?&& 信息登记是实施居民医保的首要环节。月份是市内七区各类城镇居民集中登记的时间,考虑到启动当年的实际情况,对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及时登记的,可延长至日。截止日前符合参保条件不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的,只能到下年度登记缴费。截止日后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城镇居民,可即时到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登记和缴费。 &&& 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儿童,由所在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参保登记工作。其他各类居民,由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负责参保登记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按照便民的原则,根据居民分布情况设立参保登记点,原则上每个社区不少于一个登记点。凡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均可就近到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6、居民参保登记应携带哪些有效证件?&& 参保人登记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认真填写《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对以下人员,还应附加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①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②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证件;& ③属低保家庭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④属特困职工家庭的,需提供工会组织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证》;& ⑤属优抚对象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对象证件。 上述证件如丢失,应由发证部门补发或出具证明。此前参保人可按一般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在年度缴费截止日前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可按相应人员类别变更登记并缴费;未及时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当年度只能按一般居民缴费并享受待遇。
7、参保居民什么时间缴纳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收缴一次,8月1日至9月30日为缴费期。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启动当年,对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个别城镇居民,缴费截止日放宽到日。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即时登记并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也可到下年度参保缴费,但上年度医疗保险费不用补缴。
8、参保居民到哪里缴纳医疗保险费?& 老年居民、重残人员、非从业人员、未入学或未入托幼机构少年儿童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缴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协助做好基金收缴相关工。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在册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代收医疗保险费。
9、滞后或中断缴费的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滞后或中断参保超过一年的,办理登记时应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补缴滞后或中断期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审验其相关资料,确认其符合参保条件首次应参保的时间,计算其滞后或中断参保的年限,报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再行办理补缴手续。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因滞后或中断参保需要办理补缴的,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10、参保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居民9月30日前缴纳医疗费的,从10月1日起即可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截止日后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的,在以后年度参保时应当补缴历年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中断参保缴费的,续保时须补缴中断期间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续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予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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