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7月1日就开始办五七,山东家属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了。我姐今年69周岁现在还可以办吗?

您所在的位置:
五七工家属工月领养老金413元
五七工、家属工月领养老金413元
7月1日开始计发,年底前发放到位
  大庆晚报刊发《五七工家属工年底享养老保险》一文后,众多读者打来电话,询问详细政策。为此,记者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联系后,对这一惠民新政进行详细解读。
  A 什么人是“五七工”、“家属工”?
  一些读者打来电话称,不知自己能否被划入“五七工”、“家属工”人群?
  “五七工”、“家属工”,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临时工,他们多数是计划经济时期,企业计划用工不足时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他们在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以及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自行组建的从事生产自救工作。要求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被劳动部门录用、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据统计,这部分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一般在1980年以前。
  我省在全国率先将这一群体纳入社保范围。纳入这一新政的人员,要求具有我省城镇户口,并应当是本人在“五七厂”、“家属厂”工作期间至文件下发前取得的;对部分中直原行业统筹跨省份企业虽不具备我省城镇户口的相关人员,也应当被纳入。
  纳入范围人员,在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前,在我省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
  B 养老保险费怎样缴费、发放标准如何?
  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按10000元标准缴纳;75周岁以下人员在10000元的基础上,按与75周岁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500元的标准缴纳。
 责任编辑:钱书业  
相关新闻:
版权和免责声明:58cv网址导航为什么黑龙江省的五七工,家属工的养老金资金分配不如商来保险_百度知道
为什么黑龙江省的五七工,家属工的养老金资金分配不如商来保险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413元&#47,按与75周岁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 (四)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还不如商业保险来的更实际上、缴费方式及基本养老金标准 鉴于这部分人员没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仔细看。,特殊调整部分按以后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执行,更清晰通澈呢,按1年计算)增加1500元的标准缴纳;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随今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而调整。真是不明白,就让个人出80%呢,无视同缴费年限。 以上是黑龙江省的五七工和家属工的缴费标准怎么看怎么和市面上的商业保险一样呢。难道说黑龙江经常不按国家政策为老百姓办实事吗;月(含45元&#47,按以下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考虑到该群体身份和年龄等方面因素,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须缴纳一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方可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为什么国家政策是地方财政出80%,到了黑龙江,按10000元标准缴纳。这和国家的60岁普惠式养老金有什么不一样吗;月御寒津贴)标准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75周岁以下人员在10000元的基础上,其中普遍调整部分按同一标准定额调整。 按以上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二; (三)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前在我省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
无能力缴费可以贷款。
若没有领取完本人缴费身故的比商业保险要合适,扣除领取部分剩余退还!社会保障国家承担的多。
零风险,在六十二个月就可以领回本人缴纳的本金,目前黑龙江的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2200元,七十岁以上的人员在不到二十个月就可以领回本人缴纳的本金。
不计算待遇调整因素,还按照当期标准提供丧葬补助金,领回本人缴纳的本金时间更短。六十岁的个人缴费26000元。计算待遇调整因素。
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随今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而调整
其他类似问题
按默认排序
其他2条回答
子女,家庭负责。所以。,存银行的钱还是拿来买保险吧。买商业保险既是对自己负责社保是“广覆盖,而且现在社保的普惠还在试点,也是对父母,低保障”,真正全国范围实施还需要一定时日。;而商业保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一杆捅到底毫无针对性,就是中国十几亿人分一块社保蛋糕,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和经济实力量身定做
黑龙江省五七工、家属工交纳保险金后遗嘱费是不是去消
五七工的相关知识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
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解答
第一部分&&
概念、定义、实施范围及对象
1、什么是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
这是指按照国发[2000]8号文件的规定,本市统筹范围内因企业破产、倒闭、停产、半停产多年且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
2、什么是原“五七工”、“家属工”?
这是指城镇居民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响应毛主席“五七”指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组建“五七”连、组、厂,或者进入国有、集体企业单位不同岗位工作的人员,他们当中既有城镇居民,也有职工家属,因此统称“五七工”、“家属工”。这些人员的共同特点:一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劳动者群体;二是没有办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三是年龄偏大,不符合现行参保范围及条件,积累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3、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参保的实施范围及对象如何界定?
本市统筹范围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纳入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截止日为止,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
(三)曾在本市国有、集体企业或者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目前尚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未享受定期养老保险待遇。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同类人员可参照上述规定纳入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部分在汉中央、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同类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可一并纳入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
4、什么是支农返汉人员?
这是指我市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城镇居民响应国家号召,由市、区、街组织到农村支援农业生产,1989年前自主返汉,1995年一次性解决我市城镇户籍的人员。
5、支农返汉人员参保的实施范围及对象如何界定?
本市统筹范围内的支农返汉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纳入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截止日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
(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未享受任何定期养老保险待遇。
支农返汉人员同期返城的配偶和子女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6、参照执行人员的实施范围及对象如何界定?
按若干问题处理意见规定,符合参保基本条件,经本人申请和有关部门身份认定,可以参照执行的实施范围及对象具体包括:一是被处以判刑、劳教并被开除、开除、除名或自动离职等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的人员。二是在本市已参保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三是按规定正在享受遗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
第二部分&&
身份认定办法
7、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如何申请进行身份认定?
申请人员应当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表》,依托申请人原单位开展身份认定初审工作。原单位已改制重组的,应当向改制重组后的单位提出申请;原单位正处于改制重组或进入破产程序的,应当向单位改制领导小组或破产清算小组提出申请;原单位已不存在的,有接收、托管单位的,应当向接收、托管的单位提出申请;无接收、托管单位的,应当向该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和原主管部门都不存在并划转到区、街的,可向当地区、街指定的部门提出申请。
8、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工作有哪些具体程序?
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工作的程序是:
(1)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填写《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表》,交由申请人原单位开展身份认定初审工作,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表》上签字盖章和个人档案资料一起上报认定工作单位指定的认定部门复审。
(2)认定部门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并公示。具有原始档案资料记载的人员公示期为三天,无原始资料记录的人员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部门在《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然后向归口的认定工作单位上报。
(3)认定工作单位负责将本系统内的《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表》上报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认定名单统一通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进行公示,为期三天,若无异议,在《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表》上加盖公章。
(4)认定工作完成后,认定单位要为每一位人员建立个人身份认定卷宗,卷宗包括个人基本身份信息资料,认定过程中查找到的原始资料和依据。所有相关资料统一整理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做到一人一卷宗。
9、对有原始资料的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如何进行身份认定?
凡具有原始职工档案的,其身份认定由单位根据个人原始档案作出确认;原始档案资料不全的,可将以下资料作为身份认定的依据:
(1)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企业录用时的审批表及名册等。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
(3)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花名册,及其他能够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资料等。
(4)其他能够说明人员身份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各种证明书、获奖证书等。
(5)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证明其曾在原“五七工”、“家属工”工作经历的户籍底案。
10、对无任何有效原始资料的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如何进行身份认定?
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个人均无法提供原始档案或档案资料不全的,也无法提供原始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资料的人员,可按如下办法进行认定资料的采集:
(1)由单位出具书面材料,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说明无法提供原始依据的原因,并根据个人的工作经历查找原工作单位曾经存在的痕迹,例如,工商登记与注销资料,原单位存在时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基本情况。
(2)五名以上证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其证明材料可以是原工作单位领导或与申请人同期工作过的“五七工”、“家属工”出具的,但证明人必须同时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对以上无原始档案资料或原始档案资料不全,以及无原始资料记录的人员所采集的认定资料,必须由申报单位、单位主管部门、认定部门逐级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11、支农返汉人员如何进行身份认定?
支农返汉人员身份认定可参照上述身份认定办法,由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助认定工作的开展,各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支农返汉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符合支农返汉人员特点的身份认定操作办法,社保经办机构按程序做好身份认定后卷宗的审核、移交和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提供能够证明支农返汉人员出生日期、支农、返汉户籍迁移等情况的原始户籍底案及证明材料;市监察局负责身份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市信访局负责上访人员接访和维稳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提供支农返汉人员享受定额低保的相关证明资料;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支农返汉人员身份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支农返汉人员户籍所在街道和社区具体负责本辖区支农返汉人员认定工作的归口管理和身份认定工作。
12、身份认定卷宗如何建立、移交和管理?
负责身份认定的部门及单位需为每一位人员建立个人身份认定卷宗,无卷宗或未按规定建立卷宗的则不得纳入参保范围。参保登记时,认定部门及单位需向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移交身份认定卷宗,并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存放及管理。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由认定部门及单位携卷宗及相关参保登记资料统一向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卷宗合格后方可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同时,将卷宗密封加盖骑封章,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卷宗时,双方按照《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卷宗移交名册表》和卷宗逐一核对,确认一一对应后,签字加盖公章,双方各存档一份。卷宗不合格或未按规定移交卷宗的则不能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第三部分&&
参保缴费办法
13、为什么要一次性缴纳一定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上述人员才能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
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目前所有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参保的职工及退休人员,均由所在企业单位及本人履行过缴费义务,并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规定。因此,上述人员参保时必须缴费。同时,对于超龄人员要求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大龄人员要求一次缴纳5至14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续再逐月缴费,直至其满足15年缴费年限的政策规定。
14、上述人员参保缴费统一执行什么基本政策规定?
上述人员统一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规定,以2008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即20%执行。大龄人员先由本人一次性缴纳距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不足15年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续再按规定逐月缴费;超龄人员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超龄人员周岁年龄每增加一岁缴费金额递减1200元,男年满75周岁和女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超龄人员缴费金额统一递减18000元。大龄人员和超龄人员个人统一按照上述政策规定计算的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总额的80%缴纳。远城区范围内参保的大龄人员和超龄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统一按照中心城区同类人员缴费金额的80%确定。&&&&&&&
15、什么是大龄人员?为什么要先一次性缴纳5至14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什么后续还要继续缴费?
大龄人员是指男年满50周岁未满60周岁和女年满45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这些人员按照现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规定,从现在参保时至其达到退休年龄时,不能满足国家规定的15年缴费年限,因此,必须要给其一个特殊的优惠政策即允许先一次性缴纳一定的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男50周岁和女45周岁的,先一次性缴纳5年,后续再逐月缴纳10年,加起来就是15年;年龄每大一周岁,一次性缴纳的年限就在5年的基础上增加1年,直到男59周岁和女54周岁的,先一次性缴纳14年。
16、什么是超龄人员?为什么要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什么给予缴费递减的优惠政策?
超龄人员是指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这些人员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照现行参保缴费政策,已经不属于实施范围,因此,必须要给其一个特殊的优惠政策即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样才能满足国家规定的领取养老金的最低条件。同时,考虑到超龄人员年龄偏大,平均余命较短,因此,在统一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给予按年龄逐年递减缴费的优惠政策。从男60周岁和女55周岁算起,年龄每大一周岁,递减1200元;男75周岁和女70周岁及以上的,最高递减18000元。
17、上述人员一次性缴费政策与现行企业职工相比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的基本规定执行,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用最低档次60%。而企业职工缴费比例为28%,缴费基数据实核定,最低按60%保底,最高按300%核定;二是缴费基数统一按照2008年岗平工资28431元确定,而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现在统一按照2009年岗平工资33320元确定;三是在核定计算个人缴费标准上,统一按照上述缴费政策及标准的80%计算确定,由此产生的基金收支总缺口,由财政按规定补贴。而企业职工缴费,除社会保险援助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以外,没有财政补贴;四是个人一次性缴费有困难的,还可以分期缴纳。
18、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大龄人员和超龄人员各年龄段缴费标准是什么?
大龄人员各年龄段缴费标准
年&&&&&&&&&&&&&&&&&
中心城区缴费标准(元)
远城区缴费标准(元)
男年满50周岁未满51周岁 女年满45周岁未满46周岁
男年满51周岁未满52周岁 女年满46周岁未满47周岁
男年满52周岁未满53周岁 女年满47周岁未满48周岁
男年满53周岁未满54周岁 女年满48周岁未满49周岁
男年满54周岁未满55周岁 女年满49周岁未满50周岁
男年满55周岁未满56周岁 女年满50周岁未满51周岁
男年满56周岁未满57周岁 女年满51周岁未满52周岁
男年满57周岁未满58周岁 女年满52周岁未满53周岁
男年满58周岁未满59周岁 女年满53周岁未满54周岁
男年满59周岁未满60周岁 女年满54周岁未满55周岁
超龄人员各年龄段缴费标准
年&&&&&&&&&&&&&&&&&
中心城区缴费标准(元)
远城区缴费标准(元)
男年满60周岁未满61周岁 女年满55周岁未满56周岁
男年满61周岁未满62周岁 女年满56周岁未满57周岁
男年满62周岁未满63周岁 女年满57周岁未满58周岁
男年满63周岁未满64周岁 女年满58周岁未满59周岁
男年满64周岁未满65周岁 女年满59周岁未满60周岁
男年满65周岁未满66周岁 女年满60周岁未满61周岁
男年满66周岁未满67周岁 女年满61周岁未满62周岁
男年满67周岁未满68周岁 女年满62周岁未满63周岁
男年满68周岁未满69周岁 女年满63周岁未满64周岁
男年满69周岁未满70周岁 女年满64周岁未满65周岁
男年满70周岁未满71周岁 女年满65周岁未满66周岁
男年满71周岁未满72周岁 女年满66周岁未满67周岁
男年满72周岁未满73周岁 女年满67周岁未满68周岁
男年满73周岁未满74周岁 女年满68周岁未满69周岁
男年满74周岁未满75周岁 女年满69周岁未满70周岁
男年满75周岁、女年满70周岁及以上
19、上述人员参保后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按政策规定参保及缴费的上述人员,其一次性缴费年限及后续缴费年限均统一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一律不再认定连续工龄及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20、上述人员参保后的个人帐户如何建立和管理?
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建立及管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建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对本人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定个人账户储存额,从本人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现有政策规定划入其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21、上述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登记、申报核定和缴费手续?
按照统筹管理体制及属地管理原则,结合身份认定工作职责,按规定纳入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的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由身份认定部门及单位负责集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统一由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身份认定部门及单位携卷宗及相关参保登记资料统一向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卷宗合格,双方办理卷宗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表》;
(2)《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参保登记表》;
(3)《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参保名册表》;
(4)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卷宗。
(5)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报送的其它有关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身份认定部门及单位提供的名册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核定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及具体数额,征收方式统一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模式进行。
22、如何缓解困难群体的缴费资金问题?
对于符合参保范围及条件,但是一次性足额缴费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过批准,可以采取分期缴费的办法:一是参保时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分期缴纳协议,先缴费60%,参保后的一年内再缴纳40%;二是在分期缴纳的一年内,社保经办机构将按月发放养老金710元,一年累计发放8520元,这笔资金可用于参保人分期缴纳的资金;三是协议期满后未足额缴纳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其足额缴纳后将予以补发养老金。从我们前期统计调查和征求意见时各方面反馈的情况来看,多数参保人员可以接受3万元的缴费门槛;从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省、市实践经验来看,只要政策解答和宣传引导到位,上述人员的参保积极性较高,多数人员的缴费资金困难能够克服。
第四部分&&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3、大龄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大龄人员参保及缴费后,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含一次性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并统一执行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础养老金=(职工本人退休时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凡于日及以后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5周岁的大龄人员,统一按照本人达到60周岁和55周岁时上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计发基数。其中,市本级统筹范围内大龄人员统一执行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远城区统筹范围内大龄人员统一执行远城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职工本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统一按照国家规定的70周岁的计发月数执行。
24、超龄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基本养老金标准为什么确定为710元?
超龄人员参保缴费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退休时间统一确定为日,从2011年1月开始,从其一次性足额缴费或经批准分期缴费的次月起,陆续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实行社会化发放。市本级(中心城区)超龄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统一为710元,远城区超龄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统一为568元。超龄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的确定有三个特点:一是统一执行了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及过渡期的政策规定;二是依据所有超龄人员的待遇水平区间并取平均值确定;三是待遇水平相当于目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57%,并与2010年同类退休人员(缴费年限15年)待遇水平相衔接。
25、上述人员参保后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政策如何执行?
按照国家及省、市统一部署,超龄人员从日起,纳入我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实施范围,其中,从日起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超龄人员,统一执行国家及省、市规定的调整时间;从缴费的次月起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超龄人员,统一从缴费的次月起执行国家及省、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以前的不再予以补发。大龄人员参保后,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次年起,纳入我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实施范围,并统一执行我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26、上述人员参保后的丧抚待遇如何执行?
凡在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退休人员,按规定享受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目前中心城区企业退休人员丧抚费待遇标准为29481元;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退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再享受其它待遇。
27、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支付有余额如何领取?
按政策规定参保的人员,凡在达到国家及省、市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条件以前出国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社会统筹基金的部分和后续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社会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其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8、如何通过算经济帐来正确宣传和引导上述人员积极参保缴费?
以超龄人员男60周岁为例,此次一次性缴费标准为40942元(最高缴费标准),核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为710元,从2011年1月起开始发放,在平均余命15年期间按照静态(养老金不调整)计算累计可领取基本养老金12.78万元,5年即可将缴费全部收回;按照动态(养老金每年调整10%)计算累计可领取基本养老金27万元,4年即可将缴费全部收回。同时,按照目前标准,还有29481元丧抚费待遇。
以超龄人员男75周岁为例,此次一次性缴费标准为26542元(最低缴费标准),核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为710元。即使参保后未领取养老金待遇死亡的,也有两项待遇:一是丧抚费29481元;二是缴费计入个人帐户部分约13271元退给法定继承人和指定受益人,两项相加约42752元。扣除本人一次性缴费26542元后,还可实际受益16210元。
从养老保险政策特点和运行规律来看,上述人员参保后有长期稳定的保障来源,而且能够参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山东家属工养老保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