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安全管理领导成员或负责人任命文件怎样写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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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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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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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东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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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准程序
一、业务类型
行政许可类
二、办事事项名称
&&&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准
四、申请的受理窗口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大厅
咨询电话:0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建设路一号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上受理平台地址:
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事项设立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一)东莞市境内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预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二)申报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三)申报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和规范。
注:已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结案的,或作出行政处罚未履行的,暂停受理申请。
八、申报所需的材料及要求
注:申请表格可在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或到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厅免费领取。
九、办理的程序
  申请人网上受理平台预受理→凭预受理号提交资料→受理窗口受理→科室(分局)审核→现场技术审查→审批→告知、发证(网站、受理大厅)
十、事项有效期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
十一、工作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制证办结,并告知申请人。以上时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所需的时间。注:以上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十三、投诉电话
十四、备注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应申请换证;
2、遗失《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应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失,在《南方日报》等广东省省级或《东莞日报》等东莞市市级报刊刊登遗失启事声明作废,并申请补领新证;
3、自行歇业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及时到发证机关注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4、经营场所在镇街非主干道的,应提供注明周围主干道及标志性建筑物的地理位置示意图;
5、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合法;
6、申请材料须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资料不得涂改,确需修改的,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7、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出示原件供核对,申请人须在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文字说明,注明日期,所有申报材料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申请人逐页签字;
8、申请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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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序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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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及联络员的职责》和《各行政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联络员职责》的通知
索引号: HG101-C0&&文件编号:&&发布机构: 武墩镇人民政府&&已经有 1846 位读者读过此文
武政发〔 2009 〕30 号
关于印发《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及联络员的职责》和《各行政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联络员职责》的通&&&&&&& 知
各村、食安委成员单位:
现将《镇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及联络员的职责》、《各行政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镇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及联络员的职责
&&&& &&&2、行政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联络员职责
二00九年一月十日
镇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及联络员的职责
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拟定本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统一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协调日常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整理食品安全综合信息,掌握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当地制售假劣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监控,发现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联络员的职责是:具体负责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镇食安办的日常工作联系;掌握镇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做好镇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信息、下一步工作思路;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协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宣传食品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行政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人及联络员职责
行政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的职责: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上级部署,根据统一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指导、支持本地区联络员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掌握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并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行政村食品安全工作联络员的职责: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上级部署的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掌握本地区所属食品相关企业情况,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负责各类食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宣传食品安全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武政发〔 2009 〕31 号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有关资料和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村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全镇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最新动态,及时准确地收集、综合、分析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并上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镇政府,根据《武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武墩镇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报送的材料和信息:
1、定期报送的材料:各门应在每年2月底前报送全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或方案,6月底前报送上半年的工作总结,11月底前报送全年的工作总结;要按照区、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季度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
2、定期报送的信息:为了更好地向镇上报有关信息资料,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武墩镇200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中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每季度不少于1篇,工商、卫生、质监、农业等部门每月不少于1篇。
二、不定期报送的材料:
各部门要及时将省、市、区统一部署和安排的,以及本地区自行组织开展的重大食品安全工作资料及时报送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工商所、供销社、经贸等部门将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对资料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
二00九年一月十日
武政发〔 2009 〕32 号
关于印发《武墩镇农村集体聚餐备案
管理制度》等文件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武墩镇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制度》、《武墩镇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武墩镇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制度
二00九年一月十日
武墩镇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家庭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婚嫁、丧事等各种宴席。
第三条& 镇卫生院、各村委会、村卫生室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吕安全。
第四条& 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管理坚持部门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环境与设施卫生要求
第五条& 宴席举办人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加工、聚餐场所,选用有资质的乡村厨师承办宴席。承办厨师对举办人应提出卫生菜谱和卫生指导意见。
第六条& 加工场所远离粪坑、猪圈、垃圾堆场等污染源。
第七条& 加工场所布局合理,尽可能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仓贮、粗加工、餐具清洗消毒、烹调、备餐等区域。
第八条& 用于加工的场所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孳生条件。
第九条& 宴席厨房设于固定用房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有冷冻冷藏、清洗水池和餐具保洁设施等。
第十条& 因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耳恭听消毒需要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地面平坦、硬化,四周设围护。
第十一条& 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承办厨师自备餐具在存放、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的密封保洁柜,餐具保洁设施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三条& 宴席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得直接使用河水和未经检验合格的井水。
第三章& 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第十四条& 承办厨师应对举办人采购食品提出指导性意见,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三)食品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第十五条& 食品应分类存放于清洁、干燥的室内场所,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应当及时冷藏。
第四章& 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
第十六条& 承办厨师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发现腐败变质、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第十七条&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清洗后应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
第十八条& 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第十九条& 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热食品应当冷藏。
第二十条& 受加工条件限制,农村家庭集体聚餐不得使用生或半生海水产品(冷盘)。
第二十一条& 对宴席供餐食物每种50克以上冷藏留样48小时。
第二十二条&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流动水冲洗;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用产品卫生要求和标准。
第五章 &乡村厨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三条& 乡村厨师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临时参加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工作。
第二十四条& 乡村厨师应经过培养,掌握相关食品卫生要求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并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五条& 乡村厨师个人要求
(一)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持证上岗;
(二)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用流动清水洗手;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四)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五)不得在加工场所内吸烟。
第六章& 申报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对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实行逐级申报备案制度。由举办者或承办厨师提前24小时向本村食品信息员申报备案。
第二十七条& 村食品信息员接到申报后应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向本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或镇卫生院报告。
第二十八条& 申报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厨师基本情况,就餐时间、地点、人数和聚餐事由、场地卫生条件、菜肴清单等。
第二十九条& 对已申报的农村集体聚餐宴席按季节和规模,实行分类卫生指导。
就餐人数50-100人的,由所在村信息员通知村医生进行现场卫生指导,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由卫生院指派卫生检查员进行现场卫生指导,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第三十条& 申报地有传染病疫情的,禁止举办群体性聚餐;申报地邻近有传染病疫情的,限制举办群体性聚餐;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禁止举办或承办家庭宴席。
第三十一条& 对农村集体聚餐引发的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应严格按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示》规定做好调查、报告、处理和控制工作。
第三十二条& 镇卫生院应建立乡村厨师档案、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及指导档案,并按月对本镇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及指导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于次月上旬上报镇卫生监督机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武墩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武政发〔 2009 〕33号
关于印发武墩镇<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4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22.0 mso-fareast-font-family: 仿宋_GB年农村食品安全
协管员、信息员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经研究,现将《武墩镇2009年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实施。
&& 附:武墩镇2009年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方案
&&&&&&&&&&&&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武墩镇2009年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
信息员培训方案
为规范我镇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以下简称“两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两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反应快捷、工作高效”的食品安全协管队伍,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形式
分为自学、集中学习、外出学习等三种形式。
1、自学是指“两员”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学习食品监管法律法规、观看电视、收听广播、阅读报刊等方式自我学习。
2、集中培训是指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质监、卫生、工商、农业等部门专家对“两员”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培训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协管员和信息员职责、食品安全常识以及如何识别常见假劣食品。
3、外出学习是指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年组织部分协管员和信息员外出参观、交流学习。
二、培训时间
2009年2月18日
三、培训方法
培训按集中培训进行,地点在镇三楼会议室,由党正政办负责通知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按时参加培训,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安排专业人员培训本部门食品安全知识。
四、培训考核
以提问或考试形式对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考核,检查培训效果,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是否连聘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将参加其他镇培训并考试,仍不合格予以解聘。
五、培训要求
1、培训工作必须讲求实效,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和培训对象实际,确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内容,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运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2、“两员”应准时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对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培训的镇食安办将予以解聘。
3、培训情况作为年终对各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武政发〔 2009 〕34号
关于印发武墩镇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武墩镇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和《武墩镇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1、武墩镇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 &&&2、武墩镇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考核办法
二00九年一月十日
&&&&&&&&&&&&&&&&&&&&&&&&&&&&&&&&&&&&&&&&
武墩镇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
信息员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加强农村食品网络建设,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我镇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第二条 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食品安全监管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2、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品行记录;
3、了解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愿意进一步学习和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
第三条 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人选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推荐,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确定。
第四条 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确定后,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聘任证书。
第五条 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聘期为一年。
第六条 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具有下列职责:
1、掌握本村涉食涉药单位数及基本情况(包括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
2、负责本村涉食涉药单位的日常检查工作,每季度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作好记录。
3、配合镇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每月通过村广播宣讲食品安全知识3次以上,每季度出一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
4、负责本村食品安全信息月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随时向镇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5、完成镇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享有下列权利:
1、具有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权利;
2、具有对食品行政执法的协查权;
3、具有对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建议权;
第八条 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自觉学习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2、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3、接受食品和药品监管部门、社会监督员以及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的监督;
4、保守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技术、商业秘密;
5、定期向镇食品委报告工作情况。
第九条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受聘人员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知识和协助管理的水平。
第十条 依据《武墩镇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考核办法》,每年对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考核,确定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优秀和称职予以适当奖励,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武墩镇食安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武墩镇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
信息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以下简称“两员”)的考核管理,有效增强“两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层级负责、责任明确、考核有据、奖惩分明”的“两员”队伍,着力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确保全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的宣传情况。
2、对地区内群众反映的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进展、重要信息、下一步工作思路的汇报情况。
3、对上级部署的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4、配合有关部门对地区内食品安全协管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5、镇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二、考核方式
1、考核分为3种方式:培训考核、日常考核、年终考核。
2、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培训考核占20%,日常考核占30%,年终考核占50%。
3、考核按得分情况分为3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三、考核办法
1、考核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2、每次集中培训后,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培训档案,作为培训考核的依据。
3、日常考核以各部门检查为主,主要根据“两员”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和协管工作记录予以评定。
4、年终考核从“协管记录、日常宣传、信息上报、信息员管理”四个方面综合评定“两员”全年协管工作情况。
5、“两员”考核结果将在年终予以公示,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两员”档案,同时纳入各镇食品安全工作年底考核。
四、奖惩办法
1、“两员”考核被评为优秀和称职的,在全镇予以表彰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2、“两员”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将予以解聘,每解聘1人将扣该村年底食品安全考核分1分。
3、“两员”发现和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的予以一定的奖励。
武政发〔 2009 〕35号
关于调整村级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
各村民委员会、各监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我镇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各村成立村级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武墩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兆林&&& 村主任
成& 员:李怀志&&& 协管员
&&&&&&& 李雪松&&& 信息员
&&&&&&& 杨文凤&&& 监督员
三闸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史同军&&& 村主任
成& 员:张守永&&& 协管员
&&&&&&& 王金华&&& 信息员
&&&&&&& 张宝林&&& 监督员
严集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同巧& &&村主任
成& 员:成步开&&& 协管员
&&&&&&& 侯海萍&&& 信息员
&&&&&&& 侯少凤&&& 监督员
王桥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继祥&&& 村主任
成& 员:张文闯&&& 协管员
&&&&&&& 高宝霞&&& 信息员
&&&&&&& 江红华&&& 监督员
普墩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爱萍&&& 村主任
成& 员:蒋正云&&& 协管员
&&&&&&& 胡连珍&&& 信息员
&&&&&&& 黄万林&&& 监督员
王庄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文明&& &村书记
成& 员:陈国亮&&& 协管员
&&&&&&& 周桂萍&&& 信息员
&&&&&&& 李从立&&& 监督员
唐庄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爱军&&& 村书记
成& 员:薛维亮&&& 协管员
&&&&&&& 卜相好&&& 监督员
二00九年一月十日
版权所有: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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