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比生育保险基数高的话,如何报销,如何发放生育补助,公司是否补发卡片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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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生育保险 职工生育单位报销
  《辽宁省职工生育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晨报讯(记者 常旭)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期间,职工生孩子费用拟由单位按职工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给予报销。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辽宁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单位缴生育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掏钱
  《办法(草案)》规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不超过工资总额1%。
  在同一统筹层次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不符合国家和我省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因医疗事故造成的费用;治疗因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范围内的其他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支付。
  单位拒付生育险待遇,将予以行政处分
  如果你的单位没有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且未按规定时限补缴的,在欠费期间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属统筹层次的待遇标准支付;用人单位欠费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补足全部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后,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或者漏报、少报职工人数、缴费工资总额,致使未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属统筹层次的待遇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向职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男职工的未就业未参保配偶生孩子也报销
  男职工其未就业且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配偶,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也将给予报销。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支出,包括: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3.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4.男职工护理假期津贴。已参保男职工在配偶产期内,护理配偶享受的护理假期津贴;5.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且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配偶,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等。
  女职工异地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报所属统筹层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经批准后,其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所属统筹层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日前登录“辽宁法制网”,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http://www.
  电子邮箱: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通过信函邮寄到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通讯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7号 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常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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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4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产假工资如何发放,已缴纳生育保险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于2012年4月中询到7月中询期间休的产假,产假期间公司并没有发放工资给我,但有购买保险,现社保公司有追溯生育津贴这一块〈追溯日到2012年31日期间生育的生育津贴〉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请领回生育津贴那一部分。
我是外地人员,在公司已有三年时间了,无生育险,马上面监休产假了,请问产假工资该如何发放?有没有这方面的权威性规定呢?谢谢回复! 多谢各位老师,我们的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职岗工资+绩效工资,我们的考勤制度里明确提出产假只发基本工资,请问这合理吗?另外,您指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是指什么工资,全薪还是基本工资呢?多谢各位老师了!
我是外地来北京打工的,没有生育保险,产假休了四个月,单位只发其基本工资算违法吗?单位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不上班绩效奖金就不发,单位这样做合理吗?我应该怎么样维护我的权益.谢谢回复!
劳动法中关于产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我的工资合同上规定的是3000,那产假工资该发多少?单位给我缴纳生育保险,那现在工资如何发放呢? 那个规定在哪里可以看到?
产假工资如何计算,发放是在单位还是社保中心?需要什么手续?
备案是怎么回事?
我在工作期间小产,有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自2013年一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在二月十四日因休假未上班,公司通知我二月份保险让我自己缴纳,公司称:公司有规定员工连续二十天以上休假公司不给予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让员工自己缴纳全部社会保险金额。我的工资公司该如何支付?我不知现在如何与公司协调此事,如何正确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我在一所民办学校工作,入职5年,买了生育保险,今年三月份我请产假3个月,学校以我买了生育保险为由停发工资,连基本工资都没有,找学校人事却再解释为生育保险已经有补贴了就不发工资。还有我是剖复产的最多能请假多久?请专家给予指导,深表感激!谢谢
07年4月我到新单位工作,保险继而转由新单位交,07年7月份生了宝宝,因为生育保险报销手续全套丢失,至今没有报销。产假期间单位一直在按时发工资。现在,我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要我交回产假期间的工资,请教各位律师,单位这样做有道理吗?我该怎么办?
我生育的是双胎,但是没有购买生育保险,公司应当发几个月的工资给我,我是否享有多胎生育的15天带薪工资
您好:我是深圳一家私企的员工 我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写的是公司给缴纳社保的基数(不是实际工资),但实际发放的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1770和绩效工资1180,0 合计2950,请问这种情况下产假期间,公司只发放基本工资1770合理吗?今年3月深圳最低工资已调整至1600,公司如只发基本工资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后实际发放金额已低于最低工资,这样合理吗?
律师:您好!
5月份我就要休产假,我属于晚育,公司也给我缴纳了社会保险(但是是按照北京市最低基数缴纳的 2803),领取生育津贴社保也是按2803支付,但本人月工资总额是3600元(工资组成:基本工资1400 加班工资800 岗位补贴1400),关于规定,如生育津贴高于工资的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如低于生育津贴的,单位应补发差额,还有就是缴纳社会保险应按工资总额缴纳,我想请问,1、产假期间是按工资全额发放还是按基本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只签订了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2、公司...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最后维护时间:日 by阿漏
 & 一、享受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二)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但在当年转业、复员、退伍的人员及当年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人员,已按规定及时参加生育保险者,不受累计满1年的限定。
  二、发放标准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 三、报销范围及携带资料
报 销& 类& 别
专 项 资 料
基 本 资 料
未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或分娩
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出具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已办《就医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
①《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产后并发症
经市医保中心认定的各种特殊情况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
①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②市医保中心根据各种情况而要求参保人提供的资料。
&&&&&&&&&&&四、申报方法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4楼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 五、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结算标准一览表
金额单位:元
相关表格:
&本地宝温馨提示:医疗业务无需到梅东路的市医保中心,只要就近到各区的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就可以。&
相关链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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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如何报销19
武汉生育保险10日启动女职工生育平均补助5750;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本月10日,生育保险正式开始受理用人单位参保登记;-生育保险基金可支付哪些钱:职工参保后,生育保险;-产假有多少天: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生育医疗费可报销多少:根据规定,生育医疗费用是;顺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因母婴原因
 武汉生育保险10日启动 女职工生育平均补助5750元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12月5日电 武汉晚报消息,昨日,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布:武汉市社保的最后一个险种――生育保险10日启动,接受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险。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每月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如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由生育保险支付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等费用。以在三级医院顺产计算,每名女职工生伢平均可报销5750元。参保的配偶,可享受10天的护理假津贴,平均每人500元左右。本月10日,生育保险正式开始受理用人单位参保登记,今年参保人员可达5万人。到明年底,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将可达25万人。
权威人士详解生育保险
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就生育保险政策,作了详细解读。-生育保险基金可支付哪些钱:职工参保后,生育保险基金可支付: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一个月的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男职工配偶生育,且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10天的生育护理假津贴。护理假津贴=配偶生育前一个月男职工的缴费基数÷30×护理假天数。-产假有多少天: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0天。-生育医疗费可报销多少:根据规定,生育医疗费用是指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职工生育(含流、引产)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女职工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医疗费用将会有不同的定额标准。顺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助娩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剖宫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住院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此外,女职工在门诊进行人工流产手术时,其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时,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的部分,个人自负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负30%,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生育保险年度考核规定确定支付比例。-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有多少钱:该费用是指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的医疗费用,其限额标准为:放置宫内节育器80元,取出75元;皮下埋植术100元,取出55元;输卵管结扎术1500元;输精管结扎术500元;输卵管复通术3000元;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
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费,在规定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负,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个人收取。-失业人员可否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后失业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按照《办法》的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退休人员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其所属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但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钱:生育保险执行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规定需由个人先负担部分费用的B类诊疗项目和乙类药品直接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结算,职工个人不需要另外支付。
超出生育保险规定以外的医疗费用由职工负担。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职工提供生育保险规定项目以外的医疗服务时,必须事先征得职工或其家属签字同意,不可以任意收取。-生育并发症该谁付钱: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伴有并发症、合并症需要治疗的,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职工治疗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产前检查费可报500元:职工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标准为500元。其中,规定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超过限额部分由个人自负,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个人收取。职工分娩住院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定额结算支付。职工因母婴原因实施人工流产、引产术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产前检查医疗待遇。-在哪个医院生伢: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管理,职工可选择一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还可另外选择一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能选择一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
职工诊断怀孕,到市卫生部门指定的机构建立《武汉市围产保健手册》并完成首次产检后,由其所在单位持职工《居民身份证》、《武汉市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者《生育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手册)》。-参保职工外地生伢能报销吗:职工因紧急抢救,或者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转诊转院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符合规定在外地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并携带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怎么领: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流、引产)或者男职工配偶生育后20日内,携带职工的《武汉市计划生育服务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或者流、引产医学诊断证明等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申领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申领后20日内,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支付给职工所在单位。-单位没参保,生育待遇由谁给:生育保险实施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单位按照我市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基金对参保前的生育保险待遇不予补付。-单位欠缴险费,生育保险待遇暂停:用人单位参保后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3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补发生育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的,在补足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其职工可从补缴之日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生育保险基金不付哪些钱:①违反国家和本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②不符合生育保险就医管理规定,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③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④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⑤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⑥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⑦国家和本省、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雷雨 彭燕娥)武汉:没定点生 生育津贴没了足额缴了生育保险,但因没选择定点医院生孩子,不仅生产费自掏,就连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也没了,是这样的吗?近日,刚生完伢的武昌姚女士对此表示不解。28岁的姚女士就职于鲁巷广场附近一家通信公司,去年10月怀孕,预产期为今年6月22日怀孕后,姚女士一直在省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检查。去年12月武汉启动《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今年1月确定了45家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姚女士单位在《办法》启动后就按时为她办了生育保险,但省幼保健院不属定点医院。6月18日,要生伢了,姚女士考虑到已在省妇幼做了12次检查,医生对情况熟悉,最终决定放弃定点医院,在省妇幼剖宫产。出院后,姚女士的丈夫到其公司交出生证明等材料,委托公司到社保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却被告知因为没到定点医院生伢,产假4个月的生育津贴也不能享受。姚女士算了算,在省妇幼剖宫产花了6200元,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单位所缴比例,一天32.2元,120天共3900余元,前后损失1万多元。她有些想不通,生伢是自己掏腰包,一定程度上算是为市社保节约了,为何连生育津贴也享受不到。
昨日,武汉市社会劳动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处处长徐帮学解释称,生育保险是一项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各项法律法规来约束。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73号令即《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等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第十七条(二)规定,不符合生育保险就医管理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第二十条规定,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管理。因此,若产妇不选择定点医院生产,而又未经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批准转诊转院的,视为放弃享受生育保险相关津贴、补助的权利。
■编后:去年12月,《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开始施行,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职工便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今年6月起,已陆续有人开始享用这份待遇,由于对政策的不熟悉不了解,产生诸多困惑。武汉:带薪休假不享受生育津贴参加生育保险者生伢,享受生育津贴。然而,刘女士本应得到的这笔钱最终却归单位了,这是怎么回事?
刘女士在武汉青山某单位从事财务工作,今年4月生子。由于单位去年底为员工购买了生育保险,按照政策,刘女士除了报销生育费用外,还应该享受生育津贴。刘女士的产假共有4个月,按照生育保险缴费比率,生育津贴应该有4500元左右,比起顺产报销的1500元,生育津贴算得上一笔不少的数目。本月中旬,刘女士到单位领取生育津贴时,却被告知:因其产假期间带薪休假,生育津贴由单位所有。这是为什么?武汉市生育保险中心审核科负责人宋涛解释,生育津贴与休假期间的薪水不得同时发放,二者只发一项,且遵从“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果职工带薪休假,休假期间的工资和补贴大于生育津贴,生育保险中心拨付的生育津贴归单位所有;如果职工工资和补贴少于生育津贴,则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补给参保人。当然,若是用人单位条件比较好,同时发放两种补贴,中心也不会干涉。武汉生育保险配套细则出台时间:
11:15:32 来源:湖北日报报业集团●硬要剖宫产仍按顺产报
●在外地工作也能报
●3月底前参保有优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6个月的职工,发现自己怀孕了,可到定点医院进行11项产前检查。昨悉,武汉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近日出台了《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管理办法》等有关生育保险的配套细则,对生育津贴领取、医疗费用结算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关部门解释,生育保险是强制险种。已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应自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之日起30日内(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根据“五险合一”规定,逾期未登记的,将由社保经办机构依法直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单位未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武汉市职业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此外,配套文件还规定,对试管婴儿等3项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政策要点请您仔细看发现怀孕,领取《登记表》职工诊断妊娠后,由所在单位持职工《身份证》、《武汉市计划生育服务证》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根据职工意愿,各选择一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别进行门诊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职工凭《登记表》到市、区妇幼保健院(站)进行首次产前检查,同时领取、填报《武汉市围产保健手册》。计生手术,领取《申请表》实施计生手术的职工,由所在单位凭其《身份证》、《结婚证》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武汉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手术前,出示社保卡实施生育手术或计生手术的职工应持社会保障卡、《登记表》及《武汉市围产保健手册》或《申请表》到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查验其是否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医院和社保经算机构结算;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直接与职工个人结算。
转诊、转院怎么办由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外地或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结算,其中,分娩医疗费用超过本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标准的部分,个人自付50%,其余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在外地工作,生孩子也能报
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职工,可由武汉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会同用人单位在派驻地选择1-2所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
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结算。其中,分娩医疗费用超过本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标准的部分,个人自付30%,其余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怎么领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30日内凭《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将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将其用于职工在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因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收入,造成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降低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保险如何衔接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分娩时刚好“跨界”,怎么办?配套规定为:在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女职工完成分娩并已经办理出院的,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在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女职工已经完成分娩,尚未出院的,其门诊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住院医疗费、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在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女职工尚未分娩的,其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由基金计发。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在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男职工配偶已经完成分娩且度过产假期的,其护理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已完成分娩但处在产假期内,或尚未分娩的,护理假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计发。
凡今年3月31日前参保并连续为职工缴费的单位,其职工参保后6个月以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前款有关规定执行,但补贴数额不超过定额结算标准。产妇硬要剖腹产“不鼓励”有些产妇主动要求剖宫产,不愿意自然分娩,对于这种情况,生育保险管理办法“不鼓励”。根据规定,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以下三种情形的医疗费用:1、不具备临床剖宫手术指征而实施剖宫产手术,其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2、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3、剖宫产伴其他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首次产检11项费用可报 《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管理办法》还出台了产前检查及产后访视项目表,超范围的项目基金不予支付。首次产检项目:血液分析(三分类)、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测定、肝功能ALT、心电图、空腹血糖、B超、阴道分泌物检查、尿液分析、产科检查、ABO血型及Rh血型鉴定(以上11个项目各1次)。门诊妊娠中晚期产检项目:血液分析(1次)、凝血三项(1次)、肝肾功能(2次)、心电图(1次)、空腹血糖(1次)、B超(2次)、阴道分泌物检查(必要时1次)、尿液分析(1次)、产科检查(9次)、胎心监护(1次)。
产后访视:1-3次。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实行限额结算,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为185元。产后访视费用,单次限额标准15元/人次,累计限额30元。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名单
序 号 机 构 名 称1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双湖桥) 2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医院(莲溪寺) 3 武汉铁路分局武昌医院 4 武汉市普仁江岸医院 5 武汉市武东医院6 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职工医院 7 长航青山船厂医院 8 武汉东方医院9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医院 10 武汉玛丽亚妇产医院(积玉桥) 11 武汉市三九中原医院 12 武汉市现代女子医院13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武汉中心医院 14 武汉紫荆医院15 武汉船用机械厂职工医院 16 中建三局二公司职工医院武汉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可报那些?从怀上宝宝到最后生产的各项产前检查费用中那些可以报销?我的只有在建《武汉市围产手册》时报销了150元,后来的产检为图方便就在离家比较近的武警医院检查的,有7次常规检查,1次二维彩超,1次三维彩超,1次血液微量元素检查,共计370元,可以报销吗?如果可以报销,如何报销?谢谢??
职工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其中,在规定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超过限额的部份由个人自负,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个人收取。文件规定:生育医疗费有:(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1、顺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6、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含)的部分,个人自负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负30%,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三)产后访视费单次限额,标准为15元/人次,累计限额30元。你的产前检查虽没享受完,但是后来没有在你的“生育保险登记表”指定医院享受,不能报销。武汉生育保险基金结余太多引热议生育报销比例太低武汉市的生育保险基金结余率超过80%。作为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保险种之一,昨日本报批露的这一数据引起了医院、投保职工和专家们的思考。很多人表示,武汉在生育保险运作上还有诸多急待改进之处。原因一:定点医院偏少、报销比例偏低上月底,吉女士在武昌某二级医院生产,剖宫产后住院7天,共花费4300余元。生育保险规定的结算标准为,二级医院剖宫产报销定额为2400元。吉女士花费高出定额1900元,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的部分,产妇个人和医疗机构分别付30%,剩余的40%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产妇掏30%,剩余部分由医院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确定返还数额。最终,吉女士自付570元,医院补贴850元。
作为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之一,武汉玛丽亚妇产医院院长张建新也认为,生育保险参保人享受待遇偏低。目前,三级医院剖宫产的报销标准也只有3000元,顺产仅1500元。而据武汉市卫生局2007年度统计报表显示,武汉市属医院剖宫产目前平均住院费均超过3000元。其中,武汉市第一医院4472元,武汉市中心医院达4946元。省属大医院剖宫产住院费用均超过6000元。更多的产妇认为,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设置不合理,也是造成生育保险基金花不掉的原因之一。省妇幼保健院、协和医院、同济医院这些具有强大产科实力的医院均不在定点范围之列。
原因二:缴费基数太高了
生育保险是五大社保强制险种之一。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所有员工全额参保,否则违法。缴费年限是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疗保险研究所所长吕国营说,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险种有所不同。生育是人为可控制的行为,生育行为集中在特定年龄段。让50多岁的男性也和20多岁的女性一样缴纳生育保险,不尽合理。武汉市九三学社主任委员、医保研究专家黄萍萍认为,社会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生育保险资金结余率高达80%,与缴费基数高有一定关系。目前,用人单位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基金。如果月平工资为2000元,每人每年要交168元,缴纳25年,则为4200元。然而,绝大多数女性一生生育一次,不少男性甚至一辈子也不会为此受益。 序 号 机 构 名 称 服 务 范 围1 武汉市第一医院
2 武汉市第二医院
3 武汉市第三医院
4 武汉市普爱医院
5 武汉市第五医院
6 武汉市第六医院
7 武汉市第七医院
8 武汉市第八医院
9 武汉市第九医院
10 武汉市第十一医院
11 武汉市第十二医院
12 湖北省中医院包含各类专业文献、行业资料、高等教育、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专业论文、外语学习资料、文学作品欣赏、中学教育、生活休闲娱乐、生育险如何报销19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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