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如何核实

更多法律知识
股东如何纳税计算个人转让股权是现在市场经济中常见的经济行为,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往往成为很多股东关心的问题,因为很多股权涉及的金额往往比较大,交易设计不好,会多缴纳很多税。股权属于财产权一种,根据我国《法》规定,股权转让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纳税,税率是20%。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计算这个转让的“所得额”。根据国税函【2007】第2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股权转让的所得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一)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归还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二)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支出-原股东向公司。
【2个回复】
【2个回复】
【3个回复】
【1个回复】
【1个回复】
网站声明:法律快车网刊载各类法律性内容是以学习交流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内容,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将问题与链接反馈给我们,核实后会尽快给予处理。
频道热门知识排行
频道热门法规推荐
微信法律咨询
扫一扫 随时随地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企业财税会员
您的位置:&&&&&&&&&&>&正文
股权转让:连带债务各方该如何纳税
来源:樊剑英
  案例:志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有两个自然人股东A和B,其中自然人股东A出资600万元占公司60%的股份,自然人股东B出资400万元占公司40%的股份。现股东A拟将其持有的60%股权转让给甲投资公司,转让总价款300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前志新公司债权债务均由原股东承担,经查,志新公司账上&其他应付款&欠有A股东1800万元,除此外无其他债权债务。请问,此转让过程中股东A应纳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志新公司和受让方甲公司该如何账务处理?
  这种股权转让带给我们的结果是:甲投资公司计入&长期股权投资&3000万元;志新公司账面&其他应付款&&A股东&1800万元不需要再支付;A股东收到股权转让收入3000万元。
  以上会计处理有问题吗?会带来哪些税务风险呢?
  首先看股东A. 投资成本原始价值为600万元,本次转让持有的60%股权个人所得税计税基础即为600万元。收入3000万元中有自己为志新公司之前生产经营垫资的1800万元,不应算投资成本,可算为自己债权的收回。A实质股权转让收入为00万元,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应缴个人所得税600&20%=120万元。
  再看志新公司。原账面&其他应付款&欠有股东A债务1800万元,该债务在原股东A和新股东甲投资公司股权交易中由甲投资公司在一揽子股权转让价款中支付,志新公司并未支付该笔欠款,账务不做处理,按照企业所得税精神,这部分应付未付算作其他收入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0万元,志新公司凭空多缴纳450万元税款能够甘心吗?
  对于甲投资公司呢?看似出资3000万元,实际上其中有1800万元属于代志新公司支付自然人股东A的债务,剩余的1200万元才是真正的股权转让支出,因此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00万元我们认为当属于账务处理瑕疵,再转让时未必能够获得税务认可。
  有无一种好的处理方式能够还原股权转让的本来面目呢?
  其实,以上纳税风险只需要合同中明确是由甲投资公司代志新公司支付股东A债务即可,或者改变为甲投资公司借款给志新公司,志新公司支付股东A债务。
  按后一种方式账务处理如下:
  志新公司借甲公司1800万元还原股东A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18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 1800万元
  借:其他应付款&&A股东 18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800万元
  志新公司借新债还旧债,回避了自身风险。
  股东股权转换志新公司账务处理:
  借:实收资本&&A 600万元
    贷:实收资本&&甲公司 600
  需附的原始凭证包括:股权转让合同和股东会决议,甲公司超过600万元部分的支出与志新公司无关,无需账务处理。
  甲投资公司计入投资成本1200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1800万元,且作为扣缴义务人,应扣缴股东A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志新公司1200万元
    其他应收款&&志新公司 18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88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20万元
  需附原始凭证:股权转让协议、股东A收款收据、个人所得税计算表。
  解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2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20万元
  另外,对于甲公司和志新公司之间的1800万元往来,甲公司可以通过债转股消掉,也可以未来由志新公司有好的现金流量时返还。
  以上账务处理并未改变原股东A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投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为1200万元,志新公司不产生应付未付款,回避了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相关资讯:
会计主管岗位特训
形式:网络面授 
&&&& 1、凡本网注明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华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中华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
&&&&电话:010-0
Copyright & 2000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咨询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节假日不休息)
邮箱: 投诉电话:010-
咨询电话:010- /
传真:010- / 人工转传真
  /   京公网安备66 企业财税会员
您的位置:&&&&&&&&&&>&正文
创业投资股权转让如何确定成本
来源:转自互联网
&&& 《》第三十一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创投企业能够享受上述税收优惠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创投企业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必须符合《》(国税发[2009]87号)及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二、需按国税发[2009]87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三、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而非其他方式投资;四、被投资方为&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五、投资期限需满2年。&&& 例如:2008年10月,某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100万元,于2011年6月以200万元进行转让,该创投企业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假定该创投企业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符合国税发[2009]87号文件规定,且已按该文件规定进行了备案。那么,该创投企业2010年应纳多少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是多少?&&& 第一,计算2010年所得税。截至2010年10月该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满2年,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应纳税所得额=60-100&70%=-10(万元)。2010年应交所得税为零,且未抵完的10万元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第二,计算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为200万元,那么股权转让成本为多少?是100万元还是30万元(100-70)?支持30万元的观点认为:创业投资企业在2010年已经抵扣70万元,不能重复扣除。国家对创业投资优惠的初衷在于创投企业资金比较紧张,允许其投资成本提前收回,相当于国家给予的一种无息贷款,该优惠实际上是税收与会计的时间性差异,所以不允许重复扣除。&&& 笔者认为应按100万元扣除,原因有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那么税法没有文件明确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已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部分投资额在股权转让时不允许税前扣除,就应该按照会计成本100万元扣除。另外,笔者认为该项优惠不仅仅是像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一样给予时间上(成本提前收回)的税收优惠,不是会计与税收的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一般是会计原理和税法原理发生明显冲突在无法协调的情况下造成的。创业投资是一项高风险、长周期的投资,很多投资可能血本无归。国家为了鼓励创业投资出台了该项税收优惠政策,是由于其存在高风险而给予了实实在在的税额优惠。所以,股权转让所得应为200-100=100(万元)。【】 责任编辑:Sasha
相关资讯:
会计主管岗位特训
形式:网络面授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
&&&&电话:010-6
Copyright & 2000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咨询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节假日不休息)
邮箱: 投诉电话:010-
咨询电话:010- /
传真:010- / 人工转传真
  /   京公网安备66 如何在工商局查询公司股权信息
如何在工商局查询公司股权信息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还可以去工商局进行股权转让!被吊销的只是营业资格,其主体地位还是存在,始终要遵循股东以其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没有证据证明股权恶意转移公司财产的,不能随意执行股东财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号)的规定,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该股权投资转让年度后第6年一次性扣除。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先开个股权转让协议,2个人签字,再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弄个章程修正案,最后去工商局变更就行了,记得把2个人的身份证带去。 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在上述文件签署后 30 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六、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相关知识等待您来回答
企业管理领域专家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如何核定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3页免费25页免费3页免费3页¥1.003页免费2页免费3页免费3页免费2页免费2页免费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2页免费2页免费8页1下载券50页免费18页免费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如何核定|21年​以​来​,​地​方​税​局​开​大​了​对​股​权​转​让​所​得​的​管​控​力​度​,​通​常​企​业​非​流​通​股​权​转​让​都​是​签​定​的​平​价​股​权​转​让​协​议​,​但​是​税​局​未​必​认​可​,​于​是​就​要​核​定​所​得​,​具​体​核​定​的​办​法​和​依​据​如​附​件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股权转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