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脑梗塞突发抢救无死亡算不算,意外死亡中国人寿车险官网该如何理赔只买了鸿泰人

中国人寿保险对意外死亡的赔偿是多少?拜托具体点,求你们了_百度知道
中国人寿保险对意外死亡的赔偿是多少?拜托具体点,求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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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是什么险种,保额,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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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分红险的话,那么还要加上主险的保额。如果还有主险的话,意外险买了多少就赔多少呗,你只要查看保单就能明白了,你这个问题,又要分多种情况了,建议你自己查看保单条款
要看买多少了,一般100元等于10万保险金,意外险保费与被保险人职业有很大关联!
您好!对意外死亡的赔偿是多少要看您投保的是哪个品种,保额是多少,您找到您的保单,打电话95519客服,将保单号报给他们,他们就会查到的。
你好:1、 风险保障(保险金额)是多少,就赔多少。你的问题说明的不具体,回答也无法具体,想要具体就把买的什么险种,保额是多少,被保险人怎么意外身故的说清楚点。 2、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风险保障不得超过10万,18岁以上的成年人,保几十万就赔几十万。
您好!具体的金额还是要看您购买的保险的保额是多少才可以说出来啊,比如有的意外险买的是几十万,有的买的少,所以不能告诉你具体金额了.可以打人寿的客服电话95519进行咨询,记得把保单号和身份证号这些东西找到哦!祝平安幸福!
赔付保额呀?买多少赔付多少,备注未成年人不超过10万
朋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都不知道的保单情况,怎么具体啊
您好! 购买保险产品后发生意外死亡,只要符合理赔条件且资料齐全可根据条款约定按保额赔付。
您好, 请问您购买的意外险的保额是多少啊?您购买的保额是多少保险公司就赔多少。以保单合同为准,保险公司理赔是根据合同办理的。 祝您及家人健康太平一生!
您好。赔付多少,要根据投保时的保额来确定。保额不同,投保时缴费也不同。您没提供具体情况,无法帮助您。可将问题再具体点,或拨打95519获得帮助。
死亡赔付是按客户自己所购买的保额来赔付的,所以您的问题不详细,没法给您具体的回答
你好:不知你买的是什么险种?险种不同、缴费不同保额是不一样的,具体要看保单条款。理赔时根据条款和保额理赔。
拜托你自己先详细点啦。你办的是多少保额的意外险?出现了什么情况?所有的都按合同条款办事。
您好!不知道您投保的是什么产品?保额是多少?您可以拨打中国人寿的客服电话进行电话咨询。
您好,具体要看你的保险责任,意外伤害险和主险分别是多少!建议拨打95519或者QQ咨询我们!
你好:保额是多少就赔多少啊。有的甚至是两倍或者三倍保额的赔付,要看是什么保险了,
只要符合理赔条件且资料齐全可根据条款约定按保额赔付。详情咨询95519,或者营业柜面
你好!具体要看保险责任,建议你拨打95519或者带上保单到人寿柜面才查询!
你好,具体看你的保额。你可以直接拨打中国人寿的客服电话。95519。
一般费率1块钱能买600块的保额,具体的要看你买多少保额了
您好保多少赔多少,同时您买的哪种意外险,详细点最好。
可能是0,也可能是1000万拜托你也具体点
您好! 商业保险是相对比较专业化的,可能您所清楚的更多的是社保方面的。因为社保给到身故的赔偿都是差不多一样的。社保是国家福利,商业保险是合同。是有很大的区别,合同对于所有人来说,就是有很大区别的了。意外死亡赔偿多少,就是看当初购买保险时,合同上签订了多少的保障。参考:保险的最新十大真相 寿险的理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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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不明原因的意外死亡不能推定为非意外伤害死亡
不明原因的意外死亡不能推定为非意外伤害死亡
——江苏南通中院裁定吴水云诉通州人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死因不明的意外死亡,不能推定为非意外伤害死亡。在保险合同未对意外伤害死亡进行解释的情况下,保险人仍应承担意外伤害死亡理赔责任。
&&&&原告吴水云的丈夫、王栋炎的父亲王金托于日向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公司(以下简称通州人寿)购买安心卡一份,交纳保费150元,投保险种为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A型),保险期间为一年,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为7万元,合同明确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中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责任免除部分约定,因疾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条款对于“意外伤害”的涵义未有说明,另安心卡投保单在保险责任及保额栏载明:意外身故7万元。
&&&&同年12月21日,被保险人王金托在路边倒地昏迷,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居民死亡殡葬证上载明的死亡原因均为摔伤。翌日,王金托家属向被告通州人寿报案理赔。被告要求做死亡原因鉴定。因王金托家属拒绝解剖尸体,并将尸体火化,被告拒绝理赔。被告认为,王金托的意外死亡不符合涉案保险合同关于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的范围。意外伤害死亡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原告在王金托死亡后不同意进行尸检,致使保险事故原因无法查明,责任在于原告,原告应承担不利后果。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原告提供的其他证据来看,医院的病史记载中也未指出王金托的死亡系疾病导致,医院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居民死亡殡葬证上载明的死亡原因均为摔伤。据此,被告通州人寿推定王金托为非意外伤害死亡,证据不足。同时,按照农村风俗,王金托死后第3天为下殓安葬之日,在众多亲朋好友共同吊唁死者的情况下,被告要求将尸体进行解剖检验,实在有违风俗人情,处于悲痛之中的原告拒绝尸检情有可原,不应过于苛责。遂判决被告通州人寿给付原告吴水云、王栋炎保险金7万元。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期间,被告又以与原告达成和解为由,撤回上诉,南通中院裁定准许。
&&&&从词义解释角度而言,“意外伤害死亡”与“意外死亡”并非同一概念,有着不同含义。“意外死亡”显然不在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范畴。本案的判决,对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1.在保险人未尽说明义务、相关概念术语与投保人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应作对保险人不利的解释。实践中,绝大多数保险合同为格式合同,存在大量投保人和其他不具有保险专业知识的群体所无法充分理解的保险术语和概念。对此,保险法赋予保险人严格的说明义务。本案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A型)合同条款并未对“意外伤害死亡”的定义作出明确界定,保险人亦无证据证明其已对“意外伤害死亡”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解释。同时,责任免除部分约定“因疾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亦无证据证明已尽说明义务。
&&&&2.死因不明的意外死亡,不能推定为非意外伤害死亡,保险人仍应承担意外伤害死亡理赔责任。死因不明的意外死亡,俗称猝死,是死亡的一种特殊状态和临床表现形式,但并不是死亡的原因。中国保监会在日下发的《关于印发人身保险条款存在问题示例的通知》就指出:“对‘意外伤害’的释义为‘指遭受’,未将被保险人因‘非病理性猝死’包括在内,而除外责任也不包括该项内容。被保险人发生非病理性猝死后,保险公司往往拒赔,从而发生纠纷。”显然,非病理性的猝死应包含在意外伤害死亡的范畴之内。本案保险人将王金托倒地昏迷死亡推定为“非意外伤害死亡”,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
&&&&3.在索赔人已提供初步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苛求其尽尸检的举证责任。索赔人应当对是否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承担举证责任,在索赔人提供存在意外伤害的初步证据后,非意外伤害的举证责任则转移至保险人。
&&&&本案中,原告提供的医院门诊病历上没有记载王金托死于疾病;原告提供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殡葬证,均记载王金托的死亡原因为摔伤。至此,原告已完成了初步的举证责任。被告保险公司要求尸检,虽然尸检是查明王金托死因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但并不是唯一的手段。在有初步证据证明王金托为“非疾病”、“摔伤”的情况下,如仍支持保险公司进行尸检,则赋予了原告较苛刻的举证义务。同时,对死者进行解剖检验,势必对处于悲痛之中的王金托亲属再次予以沉痛打击,实有违社会风俗人情。再者,如若不进行尸检则无法进行保险理赔,亦不符合投保人最初的投保意愿。
&&&&本案案号:(2013)通商初字第0422号,(2013)通中商终字第0391号
&&&&案例编写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金永南&施&佳,来源《人民法院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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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买了中国人寿保险第四天人意外死亡这样保险公司能不能给予赔偿_百度知道
买了中国人寿保险第四天人意外死亡这样保险公司能不能给予赔偿
几天内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有效
提问者采纳
您好,我是中国人寿的保险代理人,您得看一下您买的是什么类型的保险,如果是短憨肌封可莩玖凤雪脯磨险,一年期的意外险,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就可以赔偿,如果是重疾险的话,因为您没过180天的观察期,所以只能把所交保费退回来。如果是其他类型的保险,就得看一下保险责任上面是怎么写的。索赔的话,如果被保险人身故,那么受益人五年内都可以去保险公司索赔。(这个保险法有规定的)。您可以告诉我什么险种,然后我帮您看一下。
你好,是一年三千多的那种,签合同的时候保险公司有给一张银行卡说是每年的钱存入银行公司会自行在卡上扣,所以签合同的的当天钱就已经打在卡上了,但是保险公司到现在还没有的把卡上的钱转走,这样的话那合同还生不生效
钱没转走,那就是还没生效呢。所以合同不成立。所以保险公司应该是不赔的,您也可以问一下为您填投保单的业务员,或者打95519,都可以的。觉得有用请采纳,谢谢!
提问者评价
不管怎样还是很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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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保单上,属于保险单上的赔偿范围吗?出事第一时间就要报案找保险公司啊
您好!只要是合同生效,且不在免责条款中的,都是可以得到理赔的。
如果不是无证驾驶,不是自杀,不是打架斗殴,在保单生效后是给赔的。
看买的什么保险包不包含意外伤害再有就是保险是否生效
能,但要看你买的是什么险种中国平安出险后15天内。人寿的好像是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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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2005年终总结:个人寿险重大赔案
  14:27:32 来源:    
■2004年12月,家住广州市越秀的年仅30岁的黄女士不幸患乳腺癌去世,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先后共计给付80余万元的保险金,其中,投资连结保险就给付了60.6万元。
■2005年2月,
深圳中国人寿为受益人宋先生送去给付金90万元。被保险人是宋先生的儿子,2004年12月在一次车祸中不幸身亡,由于被保险人所在单位为员工集体购买了中国人寿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根据条款规定,深圳国寿给付受益人身故保险金90万元。
■2月,深圳国寿为被保险人詹小姐办理了高残理赔手续。詹小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国寿卡中的钻石卡,保额80万元,附加医疗保险和住院津贴。2004年7月,詹小姐发生车祸致高位截瘫。中国人寿给付残疾保险金、医疗保险、住院津贴总计82.72万元。
■2月24日,2004年“11·21”空难中的25位在中国人寿投保的乘客中已有24位乘客家属拿到了航意险赔付金共960万元。在“11·21”空难航班中,47名遇难乘客中有25人购买了航意险,每份保额得40万元。另外1名投保乘客家属9月23日办理赔付手续,也拿到了40万元给付金。
■投保人滕某,于日至9月16日在泰康人寿辽阳中支公司分6次购买了保费高达160万元的养老分红型保险。日晚上,滕某与家人及朋友吃饭时,发生意外,经医院诊断为“高血压、脑干出血”。2004年1月,泰康人寿作出理赔决定。但因滕某去世后,家庭内部发生了财产纠纷,所以不能支付保险金。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直至2005年3月,辽宁省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受益人得到了216多万元的保险理赔款。
■4月,平安人寿湛江支公司向因发生车祸身亡的被保险人王某家属送去给付金133万元,豁免其孩子的三份育英年金保险余期保费37480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2000年,王某先后为自己购买了保额30万元的平安永福保险、保额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及保额2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并为三个子女每人投保1万育英年金保险,年交保费达8万多元。
■4月,上海平安寿险将70.5万元身故给付金送到葛某的受益人手中。葛某于1999年投保了《平安康泰》险、《附加重疾》险、《附加住院安心》三个险种,并于日又投保了《平安世纪理财》险,保额为55万元。今年3月,葛某被确诊患低分化腺癌。根据保险条款,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共计30余万元,同时免除了其后续要交纳的保费14余万元。9月,葛某因肺癌晚期病故。
■5月,东莞中国人寿为因事故导致死亡的被保险人钟某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60万元。钟某乘坐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坠落山沟事故,钟某当场死亡。钟某于2001年为自己投保了20万元保额的“祥和定期”,又于2004年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吉祥卡),保额40万元。
■7月12日,广东平安寿险给付因交通事故身故的被保险人家属80万元。被保险人袁某于2002年购买了10万元的平安鸿盛险、5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2005年1月,又购买了保额20万元的平安康盛险。
■7月14日,重庆泰康人寿将50万元给付金交到被保险人的家属手中。今年1月9日,重庆分行员工陈某在家中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死亡。因该行从2002年起连续3年,为其全体员工投保了团体定期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根据保险责任,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给付受益人50万元。
■10月,商丘中国人寿为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了75.8万元。被保险人刘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刘某生前先后投保了国寿“99鸿福”、个人养老金保险、鸿泰两全保险及鸿泰两全保险等保险,累计风险保额达75.8万余元。
■10月,四川太保寿险为在巴基斯坦地震中不幸遇难的工程师黄炳坤家属给付保险金60万元。黄炳坤所在的东方电气集团为其员工投保了“太平洋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11月,北京太保寿险分公司赔付保险受益人50万元,而此份保险是该客户生前通过手机积分换取的。被保险人陈某,日在交通事故中不幸遇难。经查,陈先生于2004年10月通过手机话费积分送礼的形式,选择了太平洋寿险保额高达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月7日下午,中国人寿江西星子县支公司组织营销员开展迎“三八”登山活动,租用接送人员的中巴车翻入山崖,致使车上44人中22人死亡、22人受伤,其中中国人寿星子县支公司营销员死伤各21人。星子县人保财险赔付了事故车的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保额15万元;中国人寿星子县支公司共计给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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