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6号令简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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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阜政办〔2012〕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1月26日
阜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第一章 “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阜阳市“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各项控制指标不断下降。2010年与2005年相比,我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49.6%,年平均下降9.92%; 2006―2010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全市相对控制指标与2005年相比,实际下降69.2%,超额完成了亿元GDP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40%的目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总体与2005年相比下降了16.2%。
(二)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十一五”期间,相继出台了《阜阳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阜政办〔2008〕90号)、《阜阳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暂行规定》(阜政办〔2009〕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阜安办〔2008〕62号)等规范性文件,为全市依法治安、依法监管提供了制度保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联席会议、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重大危险源监控、“一岗双责”、烟花爆竹标签准入、县乡“打非”包保责任制等10余项制度。
(三)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于2009年9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编制印发了《阜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阜政办秘〔2006〕83号),全市上下形成比较完善的预案管理体系,建立了沟通顺畅、反应及时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部门协调机制。
(四)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投入隐患整改资金39787.2万元,消除重大安全隐患30余个。2006年以来,积极争取省安全事故隐患整治专项资金贴息(补助)共297万元,支持有关企业实施重特大安全隐患整治技改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4.2亿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3亿多元、中央和地方补助1.2亿元。
(五)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金安工程”的建设规划,已初步建立起了政务自动化办公系统、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等,为加强安全监管、提高办公效率、强化应急救援等提供了技术支撑。
(六)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培训人数从2005年的300多人增加到2010年的3000多人,培训总人数超过1万人;培训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文化经营场所、汽车运输、建筑施工等多个行业。
(七)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市工矿商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均有大幅度的下降。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十一五”期间,虽然我市安全生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部分深层次矛盾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不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企业违章指挥、劳动者违章操作的问题还较严重;由于监管力量薄弱导致的监管不到位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安全生产长期投入不足、欠账严重。我市大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化工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三)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手段落后,执法力度不够。与《安全生产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体系不够完善,依法行政还没有全面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装备水平较低,基础设施、执法装备不能满足执法业务需要,有些县(市、区)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明显滞后。
(四)基础支撑力量不足。安全监管和监察信息化水平低,尚未建立起全市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科研力量薄弱,安全科技人才缺乏,基础设施落后,安全科技工作的投入严重不足;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培训方式和手段落后;应急救援资源还没有有效统一,应急救援装备匮乏,应急管理薄弱,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足。
第二章 “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趋势和工作思路目标
一、机遇和挑战并存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时期。大批新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建筑、能源与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交通运输量急速上升,公众聚集场所的数量和人口密度逐渐增加,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形势将出现新的特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将造成新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着重提升监察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科技兴安”,倡导安全文化,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政策干预更加有效,初步建立起基于企业风险评估的分级监察机制以及事故调查与处理相分离的监察体制,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监管队伍向职业化发展,网络技术广泛应用于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安全监管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标准、技术支撑、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比2010年下降10%以上;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6%;工矿商贸十万人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1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2%;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5%。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略有下降,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三)分类指标(以2010年为基期)
非煤矿山:死亡人数基本持平。
建筑施工:死亡人数基本持平。
危险化学品:死亡人数基本持平。
烟花爆竹:死亡人数为零。
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基本持平。
铁路交通:死亡人数基本持平。
火灾(消防):死亡人数基本持平。
水上交通:死亡人数为零。
农业机械:死亡人数基本持平。
第三章 “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促进长效机制建立
全面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继续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提高重点行业的安全标准,严格安全许可。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有机结合,建立全市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事故和隐患举报等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企业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和基于企业风险等级的分级监察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激励约束、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
二、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安全生产管理所需人才、资金、装备重点向基层倾斜。加强对参与安全生产的各级各类人员进行长期化、专业化、制度化培训,提升基层安全执法和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加强事故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健全县、乡两级监管机构和以社区、村组为基础的监控网络。推动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向社区和工业集中区纵深发展。
三、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渔业船舶、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等十三个方面的安全监管,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非煤矿山
1.主要目标
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普遍提高,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2.主要任务
(1)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3)继续加大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二)危险化学品
1.主要目标
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及事故死亡人数继续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切实减少重伤事故,有效控制死亡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得到彻底治理。
2.主要任务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做到县级危化监管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五落实”。
(2)规范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危化企业“一企一档”制度,实现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台帐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月报制度。
(3)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公布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名单制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联系点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四项制度”,并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4)严把行政许可关。新设立企业、新建项目未入园区或集中区域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许可手续。原则上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安全审查申请。
(5)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工作。力争2012年底前,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6)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7)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在危险化学品行业组织以中小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外的生产企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8)持续开展以“反‘三违’、零隐患”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整治活动。
(9)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帮助和指导化工园区建设,提高化工园区整体布局、内部功能分区设置、项目建设的安全水平。
(10)继续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
(11)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帮助投保危化企业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逐年提高参保覆盖率,2015年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100%参保。
(三)道路交通
1.主要目标
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阜阳市区达到二等优秀管理水平,界首市争取达到三等良好管理水平,其他县争取达到四等管理水平。
2.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新机制的作用,全面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健全、完善并充分发挥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定期分析、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问责制和定期检查制。继续实施“畅通工程”,深入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并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网络建设”。
(四)水上交通
1.主要目标
每年全市统计范围内的水上交通事故数控制在2起以内,死亡人数控制在“零指标”,受伤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
2.主要任务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在部分水域试点推广电子监控系统。加快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应急救援体系。全面加强船舶质量检验管理和船员培训,大力整治低质量船舶。继续抓好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坚决取缔私设渡口,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
(五)建筑施工
1.主要目标
(1)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实现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3)建立健全建筑安全执法机构,设置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颍东区、颍州区和颍泉区安全监管分支机构,成立快捷高效的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2.主要任务
(1)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深化专项治理。积极开展高处坠落、深基坑、悬挑脚手架、起重机械和高大模板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落实建筑施工三级安全教育。
(2)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一、二级资质企业每年必须确保创建2-3个省、市级示范工地;进境企业要确保每年都有标准化示范工地,对完不成年度创建示范工地目标的施工企业,限制招投标活动,不得继续在我市承揽工程。
(六)烟花爆竹
1.主要目标
建立职责明确、监管有效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清除。
(1)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实现零事故。
(2)到2012年底,全市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率100%。
2.主要任务
(1)加强宏观调控,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打非”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合执法,切实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继续实施市外烟花爆竹产品供货企业资质审查制度、防伪标签准入制度。
(2)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的管理,严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关。加强对零售店的安全距离、经营场所面积、专柜设置和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的检查,禁止店外经营和设置流动摊点销售烟花爆竹;禁止以生产厂家直销形式进行销售;禁止一证多点、前店后库,禁止连片经营。
(4)实行优胜劣汰,鼓励企业规模化经营。烟花爆竹行业严格坚持“政府规划、总量控制、安全许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从2011年开始,面积低于2000O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扩建项目,不予审批。到2015年末,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的批发经营企业,予以淘汰。
(5)全面落实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措施,督促企业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要求,认真建立并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七)特种设备
1.主要目标
构建起比较完善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和严重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
特种设备生产(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气瓶充装)许可全面覆盖;重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重点监控单位作业人员持证全覆盖;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97%以上,压力容器(含气瓶)、起重机械95%以上,其他设备也应保持一定的定期检验率;全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结案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
(1)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和信息化网络,着力提升监管水平。
(2)构建安全责任体系。明确特种设备各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及相互关系;完善落实责任的机制与措施,保证安全责任履行;加强执法与监督,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责任追究。
(3)明确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检验机构、安全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安全职责,重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4)加强执法与监督。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使用、检验、作业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办和处罚力度。
(5)对重大隐患实施治理监控。加强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化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整治,逐步落实压力管道普查、检验和登记工作。
(6)积极探索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有效服务“三农”的措施,鼓励特种设备企业向农村转移,引导企业开发生产适应农村特点的特种设备产品。
(八)农业机械
1.主要目标
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员持证率,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非法改装现象基本取缔。农机事故发生率较2010年有所下降,杜绝较大以上农机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发生。“平安农机”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再创建1个农机安全示范县、8个农机安全示范乡镇、50个农机安全示范村。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主要任务
(1)遏制一般农机事故发生,强化对农业机械化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监理。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
(2)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道路拖拉机和拖拉机变型运输机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农业机械。
(3)规范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牌证核发率、定期审验率。
(4)加强对各级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重点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
(九)渔业船舶
1. 主要目标
全市机动渔船登记率、检验率达100%,非机动渔船登记率、检验率达80%。机动渔船驾驶人员持证率达100%,渔业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积达渔区的100%。验船人员和安全员每年培训一次。
2. 主要任务
&&& 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在县、市、区建立渔业船舶检验站,严格执行渔船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配备适应渔业船舶安全监管需要的验船人员。加强对重点船舶、重点区域的治理,严厉整治报废劣质渔船,严格禁止渔船私自载客。
(十)人员密集场所
1.主要目标
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大消防安全设施投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控与预警,尤其是高层住宅、出租房、小宾馆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完善重点区域的消防资源配置。建立完善社区网格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机制。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各类应急救援演练。
2.主要任务
(1)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把火灾隐患排查出来、整治到位。同时加快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确保省、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按期销案。
(2)切实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突出抓好社会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统筹谋划,扎实工作,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3)严把建筑审核验收源头关。严格按照新《消防法》规定,依法转变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方法,按规定实行备案抽查。同时,积极推广应用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
(4)进一步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做好消防宣传“五进”和消防站开放工作,发挥好志愿队伍的积极作用。精心组织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四个能力明白人”培训工作。
(十一)中小学安全监管
1.主要目标
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方式,以达到控制校园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和减少师生生命财产损失的目标,切实保证全市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2.主要任务
(1)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作、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实行学校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分析安全形势,解决重点问题。
(2)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现有的安全管理网络。
(3)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及时彻底消除学校重大安全隐患。做好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及时彻底消除学校重大安全隐患。
(4)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校园安全设施水平并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改善学校安全管理的条件和水平。
(十二)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监管
1.总体目标
积极推进信息和数字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监管上的应用,使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投入,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减少安全事故、杜绝死亡安全事故的发生。
(1)城市道路、桥梁、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其游乐设施、供、排(污)水管网及检查井盖和井鼻等损坏或丢失后及时修复率达100%。
(2)城市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输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99%以上,管网修漏及时率达100%,管网水漏失率每年内均控制在18%以内。
(3)城市天然气管道各项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措施到位,损坏及时修复率达100%。
2.主要任务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大严厉打击破坏城市基础设施行为的力度,重点是偷盗和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从而使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有效的保护。
(2)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从源头治理,开展专项打击盗窃市政设施活动。
(3)推进科技进步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上的应用,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提高城市桥梁安全运行检查技术水平,建立桥梁安全检修标准和制度。
(十三)水利基础设施安全监管
1.总体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监督监管更加高效,初步建立起水利工程安全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组建业务能力强,执法公正、严谨的监管队伍,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在行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懂安全的良好氛围,力争达到在水务系统死亡人数为零,伤残8‰以内的目标。
2.主要任务
(1)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和各水利运行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要求,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2)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文化。推进安全科技建设,加快水利安全生产专业队伍建设,使之能够满足水利系统对安全生产专业人员的需求。同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专业人员的各项待遇。
四、强化职业危害监管和防治,创建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一)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法律法规,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减少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建立劳动者职业病医疗救助和保障制度。“十二五”期间,全面启动用人单位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建立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配备必要的检测检验装备。重点对木质家具、重金属冶炼(铅、铬、汞等)、化工、箱包、制鞋、制革和其他高毒高粉尘行业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和体制,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职业病防治队伍、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队伍。
2.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等“三项制度”;构筑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宣传培训体系、信息与装备保障体系等“四大体系”。
3.全面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主要职业病危害;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得到控制。
4.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全面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劳动者职业病医疗救助和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劳动者人人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五、推进安全科技进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一)推进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金安工程系统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积极推进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设。
(二)加快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进程,实现高危企业、重大危险源单位与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网。
(三)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建设。通过政府引导、部门指导,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进程,积极发展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其技术支撑作用。
六、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减少事故损失
(一)工作目标
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成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市、县、乡(街道)、企业四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应急能力全面加强。具体目标如下:
1.到2015年底,市、县及危化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全部建成,乡(街道)、其它企业设置应急管理员。
2.到2015年,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市、县、乡(街道)三级安全生产预案管理体制,应急预案质量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高危行业的企业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
3.到201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市、县和基层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市级危化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要求完成装备配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 到2015年,市、县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100%,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防体系普遍建立,实现与省安监局、市政府应急平台体系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市、县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装备,提高基层应急管理水平。
2.完善交通、环保、质检等有关部门间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省、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机构、骨干救援队伍之间畅通的工作机制和现场指挥机制。
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根据我市高危企业分布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市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配备用于危险化学品事故工程抢险、火灾扑救、有毒有害物质处置、通信指挥等设备;开展阜南县化工园区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建设。
4.规范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工作。规范预案编制过程,细化操作程序,提高预案质量;搞好预案衔接,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健全预案数据库;加强预案培训与演练,总结救援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部门、企业预案,增强可操作性。
七、完善政策制度,强化保障措施
(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到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来,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按时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全面落实政府及部门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铁路、水务、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逐步提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装备水平,购置一批安全监管专用车辆、现场检测设备以及现场监管人员的防护用品。各级政府每年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治技改项目补助或贴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投入水平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设立高危及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五)创新监管模式。研究制定我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危害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开展企业风险等级评价,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机制。大力加强安全社区建设,进一步打牢安全基础。“十二五”期间,建成30个左右全市安全社区,争取创建10―20个左右国家级安全社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保障机制,做到安全生产各领域应保尽保。
(六)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的研究工作,建立健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七)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建立政府引导、企业投入、院校支撑的三方合作机制,培养一批有技术、懂管理的高素质安全专业人才。强化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等行业的农民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率达到100%。
(八)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九)改善安全生产文化环境。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区域性公益广告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环境。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作为企业章程和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主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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