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票如果要拿去抵扣,一般纳税人进项税抵扣识别号是不是一定要填写

眼眸深邃、轮廓分明、身材颀长,活生生的一幅画。
这在监狱民警看来,那么令人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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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税讯会员问: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一栏只填写单位名称,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及开户行等信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第十八条规定,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做好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的政策宣传,消除社会上对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的误解。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上述规定,向个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不填纳税人识别号及开户行信息。
  关于购买方为企业(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目前全国并不统一,有的地方只要求“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可以参考以下解答:
  《天津国税:税收宣传 && 税务动态 && 税务要闻&营改增的这些问题 你明白了吗?&》解答:
  15、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要求?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如果消费者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发票使用问题解答(一)》:
  11、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要求?
  答: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如果消费者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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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是什么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来需要办理的三个证件合并为一个营业执照,三个代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起来。
  为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告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直接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仍然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
  &三证合一&后,纳税人最近常问这9个问题!
  1、问: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答:&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问:&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何时实施?
  答: 自日起,我市对新设的企业类市场主体,统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3、问:&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多长?
  答:根据工作安排,过渡期截止到日,工商登记部门对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将于日之前完成换发工作。过渡期内,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继续有效。
  4、问:&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以后税务登记就取消了吗?
  答:需要明确的是,&三证合一&并非是将税务登记取消了,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只是政府简政放权将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口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在税务机关完成信息补录后具备税务登记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5、问:&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范围是什么?
  答:本市自日起,新设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统称&企业&)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其他机关(编办、民政、司法等)批准设立的主体暂不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办理范围,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6、问:&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变化?
  答:&三证合一&推行后,新办企业及换发证照的企业将取得工商登记部门核发的载有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既是企业的工商登记号,又是税务登记号。
  7、问:企业名称变更了,换了三证合一的新证,发票专用章上的纳税人识别号需要变更吗?
  答:需要。发票专用章上的代码应与持有的证照对应,持有&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持有税务登记证的与税务登记证号一致。
  8、问:三证合一以后30日内未去税务机关报到,是否属于逾期登记?
  答:企业在工商登记,取得&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后,30日内未去税务机关报到,不属于逾期登记。
  9、问:换了三证合一新证的企业,发生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三项信息变更,应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还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答:实施&一照一码&改革后,不论是领取&一照一码&的企业还是尚未领取&一照一码&的企业,其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三项信息的变更均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有何变化?
  为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纳税人识别号的衔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原来分别到工商、质检、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对应的有三个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来需要办理的三个证件合并为一个营业执照,三个代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次修订正是顺应改革要求,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起来。
  公告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直接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
  公告明确,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仍然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前已设立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类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仍按原来规定执行。这样减少了对已登记纳税人的影响和负担,保证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正常办理涉税事项。
  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被赋予全国唯一的纳税识别代码,是税务机关办理业务、进行数据信息内外部交换和共享的基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将税务登记信息整合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有利于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减少市场主体在各部门重复报送材料,重复数据采集,最大限度实现信息共享,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减轻负担,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新动力。
  为确保&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税务系统落实到位,税务总局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做好系统支持,优化纳税服务,并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落实改革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做好政策衔接和落实,国庆长假期间工作不间断,确保了改革措施及时落地。广东省建立了国地税与工商、质检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数据对比纠错机制。甘肃省国税局搭建省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统筹做好数据交换、配套制度、过渡衔接等方面的工作。江苏省国税局集中专业力量对&三证合一&软件进行升级改造,确保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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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影响人机动车发票认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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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票认证注意事项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外,用于集体福利,如员工通勤用的班车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机动车发票的开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纳税人自己用税控盘开具,另一种是在网上开具。用税控盘开具的机动车发票有密文,在网上开的机动车发票没有密文,没有密文的机动车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有些纳税人既销售可以抵扣的机动车,又销售不能抵扣的机动车,开票时没有注意到该机动车是否可以抵扣,将不能抵扣的机动车开出了密文,因此窗口人员在受理时应询问纳税人,该机动车是否属于可以抵扣的类型,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机动车发票,即使有密文区,也不能抵扣,并且该机动车票上面应是纳税人的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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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税局
贵阳市国税局
安顺市国税局
黔东南州国税局
遵义市国税局
铜仁市国税局
黔西南州国税局
黔南州国税局
毕节市国税局
六盘水市国税局
税务干部学校
贵州省税务学会
贵州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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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纳税人使用单机版开票软件开具运输发票时需要输入付款方的纳税人识别号,但在为个人以及“行政单位”等无纳税人识别号的付款方开具发票时,该栏次应当如何填写?
&&& 答:领用“贵州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mm*139.7mm,平推式)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全部统一使用单机版开票软件,如付款方为个人填“身份证号”;如付款方为行政单位填“组织机构代码”。什么是纳税人识别号
什么是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
  &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有何变化?
  为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纳税人识别号的衔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人编制&税号&
  国家将为每个人编制一个具有唯一性的税号,这个税号终身只有一个。个人税号,很有可能就是身份证号,或是在身份证号基础上编制的,而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身份证号与社会保障号是一样的。
  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截止。这份内容丰富的意见稿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
  &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意见稿中明确,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2013年,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拥有税务登记代码,主要由区域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对于自然人,税务代码制度却没有实现全覆盖。
  对于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这份意见稿明确:&自然人纳税人或者其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首次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登录其纳税人识别号。&
  事实上,在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谈及个人所得税改革时已经提出,依托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以此为基础,按照&一户式&储存的要求,建立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的收入和与其纳税事项有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归集和整理,并实施动态管理。
  全程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与讨论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夯实纳税人诚信体系,用纳税人识别号串联起各方面的信息,从而实现&信息管税&,也能为未来房地税法制定、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打下坚实的基础。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颁布于1992年,历经1995年的一次小修和2001年的一次大修。本次修订启动于2008年,也是一次大修,修改条款比原条款还多,意见稿也将会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提交全国人大完成修法程序。
  纳税人识别号解读
  个人税号可能就是身份证号
  缴社保、买房子、炒股票&&请先提供您的税号,家庭计征个税、开征房产税、破题遗产税&&先要人人有税号。3日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结束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告诉我们,个人税号时代渐行渐近。
  1、每人一个&三合一&号
  国家将为每个人编制一个具有唯一性的税号,这个税号终身只有一个。个人税号,很有可能就是身份证号,或是在身份证号基础上编制的,而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身份证号与社会保障号是一样的,今年,社会保障制度并轨后,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社会保障号,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将有一个&三合一&的号。
  税号和社会保障号合一是世界通行的做法,也许很多人会觉得这是出于好记的原因,但还有很深刻的一层含义,这象征着因为你向政府纳税,所以政府向你提供社会保障的逻辑关系。
  2、&请提供你的税号&
  &请提供你的税号&,这句话我们将会经常听到,比如每个月缴纳社保费、退休后领取社保费的时候,如果是单位代扣代缴,单位就会代为提供;再比如向政府部门登记自己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时候。
  今后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涉及合同、协议都会要求提供个人税号,买卖、租赁房屋中需要提供;炒股票、买保险时需要提供;银行也会在每笔大额转账时,向税务部门提供账户人的个人税号。
  3、实现家庭计征个税
  我国提出建立个人税号至少可以追溯到10年前。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谈及个税改革时提出,依托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按照&一户式&储存的要求,建立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
  个人税号与个税改革常被同时提及。2015年,在提出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15年的改革清单中列出,要抓紧推进个税改革,提出改革方案。
  个税改革的目标是&综合计征&,即把所有的收入放到&一个筐&里,用统一的税率计征个税,低收入者少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个人税号实际就是那个大筐。在收入多元化的今天,有了这个税号,每个人的纳税信息才能归集到一块,最终实现家庭计征个税。
  4、个税改革今年有动作
  从种种迹象预见,2015年,沉寂多年的个税改革将会有动作,而个人税号是实现这一改革必需的技术条件,这二者必须同步推进。
  事实上,不仅个税改革,包括房地产税改革,包括开征遗产税,这些与我们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直接税改革,都需要个人税号制度的建立作为基础,只有能够掌握个人税号中的个人交易、收入、财产信息等,才能消除征税漏洞,实现公平征税。
  个人税号,实际就是为每个人一生的纳税行为建立一个档案,将个人的各种纳税行为集结在税号之下。
  在全程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与讨论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看来,个人税号,表面只是一个小小的号码,其背后是捆绑在上面的纳税信息,再背后其实就是社会征信体系。
  身份证号、个人税号、社会保障号是否三号合一并非核心问题,真正重要的是其背后的制度和信息是否深度共通。
  纳税信息能否与每个人的身份信息、银行信息、不动产信息等实现共享,能否打通部门的壁垒,实现各个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消灭信息&孤岛&,这是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核心,也是建立全社会征信系统的核心。
  纳税人识别号应用前景
  2013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之后在研究、吸收了社会各界意见后又对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此次是再度向社会征求意见。
  买房买车缴社保都要登记纳税人识别号
  征求意见稿中列举了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都将使用纳税人识别号。有税务人士分析,包括买车等达到一定金额的大宗消费可能都将登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存取款需要登记号码也不无可能,纳税人识别号就是要起到监控纳税人收入和支出的作用。税务部门就是要通过纳税人识别号实现社会全覆盖,进行税务管理。
  &灰色收入&将无法再逃税
  2013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其中人们的常规收入,比如工资、奖金等都是由单位代扣代缴。而在这些常规收入外的自行申报方面则存在着不小的漏洞,也就是所谓的&灰色收入&。&灰色收入&不意味着是不合法收入,但由于其不在明处而导致了逃税问题。
  一方面是&灰色收入&接收者有意逃税,更多的是出于不愿意让灰色收入&见光&而不愿意自行申报。由于&灰色收入&更多是以现金形式给付,就目前的监管手段而言确实存在较大漏洞。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这部分收入也需要由给付者履行一定责任,虽然没有明确代扣代缴,但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的规定相当于把&灰色收入&放在了明处,而且这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这意味着以往可能存在灰色地带的现金往来将从付款方源头上予以控制,付款方将钱给了谁必须将其纳税人识别号登记在册,从而实现对这个部分的全程监管。
  征求意见稿中表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其经济活动过程中,一个纳税年度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给付5000元以上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单次给付现金达到5万元以上的,应当于5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虽然这与目前实行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其瞄准的更是目前大量存在的&灰色收入&问题,监管效率将明显提高。
  依据消费监管收入将成为可能
  我国的税收制度还不是十分严密,比如很多人把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称为是&工薪族所得税&,就是因为普通工薪族的收入比较单一,容易监管,反而成为了最依法纳税的阶层。而很多富豪、老板可以想方设法把自己的资产表现为不可监控的形式,税务部门很难确认他的收入,因而也就无法应收尽收,最终造成了税收制度的不公平。有了纳税人识别号后,不仅从收入方面进行监管,未来他买房、买车、高档消费以及投资、理财等都与识别号挂钩,就可从单纯的收入角度监管变为了收入和消费、支出等多个角度共同监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纳税公平的问题。
  个人网店收税将不再有障碍
  对于社会上争议颇多的网店征税问题也将因为纳税人识别号的推出迎刃而解。国家并没有给电商免过税,但是一些中小电商没有适合的税务登记类型,相关信息又不在税务机关掌握范围,因而出现了税务登记问题。此次征求意见稿将纳税人识别号覆盖到自然人,意味着以后在家开网店的小电商,也将按照自然人纳税人管理,有了纳税识别号,纳税理所当然。
  公民须报告自己在境外究竟赚了多少钱,不仅要为自己在中国取得的收入纳税,也必须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取得的收入缴纳国内税。
  纳税人识别号可为税收改革铺路
  2013年我国实行的是分项纳税制度,存在着一些不合理性。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家庭成员的社会分工开始多元化,越来越多的家庭出现一人工作、一人全职照顾家庭的趋势,这就相当于一个人的收入要扶养两到三口人。一人挣钱一人花和一人挣钱一家花都实行相同的税率,确实是不合理的。尤其是随着独生子女成为社会纳税主体后,他们赡养老人的负担日益沉重,一个三口之家可能要赡养四位老人。这意味着一名劳动者要扶养的人数比以前更多,压力自然也更大。
  2013年我们只能监控到公民的收入情况,而究竟有多大的支出需求并没有数据,即税务部门无法监测到你究竟有多大的负担,自然也就无法区别收税。引入纳税识别号后就将每个人的收入和支出系统关联到了一起,把他的所有收入支出都归结到一个纳税识别号下,同时也能把他的家庭、配偶、子女等都形成完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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