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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168-9795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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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目录&
第一册“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
&&&&价值评估报告(含备查文件)&
第二册“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
&&&&价值评估说明&
第三册“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
&&&&价值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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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册目录&
内容&&&&&&&&&&&&&&&&&&&&&&&&&&&&&&&&&&&&&&&&&&&&&&页次&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1&
摘要.&2&
正文.&6
&&&&一、绪言.&6
&&&&二、资产评估委托方、产权持有者、被评估企业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6
&&&&三、评估目的...&33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33
&&&&五、价值类型和定义.&38
&&&&六、评估基准日.&38
&&&&七、评估依据...&39
&&&&八、评估方法...&40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65
&&&&十、评估假设...&67
&&&&十一、评估结论.&67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69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70
&&&&十四、评估报告日.&70
&&&&十五、签字盖章…..71
&&&&四、附件
&&&&1、《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
&&&&(苏国资[号)复印件
&&&&2、《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复印件
&&&&3、资产评估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被评估企业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被评估企业二年一期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5、被评估企业有关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资产评估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被评估企业承诺函
&&&&7、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复印件&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被评估企业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5.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6.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本次评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
&&&&7.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8.评估结论仅针对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
&&&&9.我们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10.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无关。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2&-“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
“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
&&&&评估报告&
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C2073号&
摘要&
&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极实业”)的委托,就其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对所涉及的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
&&&&1.评估目的:确定“十一科技”81.74%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太极
&&&&实业”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2.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赵振元分别持有“十一科技”60.39%、
&&&&12.35%、4%、5%(合计&81.74%)股权,评估范围为由此评估对象而涉及的“十一科
&&&&技”所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
&&&&4.评估方法与价值标准:本次评估遵照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令、法规,遵循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和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公开市场原则等有关经济原则,依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评估特定目的及背景,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采用市场法及收益法进行了评估,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5.评估结论: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核实,对企业经营、财务、规划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对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财务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市场调查、查证、评定估算和分析等必要的评估程序,委估“十一科技”81.74%股权的评估价值
&&&&如下:
&&&&单位:万元&
产权持有者持股比例股权评估值&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0.39%&169,575.12&
&&&&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2.35%&34,678.80&
&&&&成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4.00%&11,232.00&
&&&&赵振元&5.00%&14,040.00&
&&&&合计&81.74%&229,525.92&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3&-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因评估上述股权而涉及的“十一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如下:
&&&&(一)收益法&
&&&&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十一科技”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56,426.87万
&&&&元,总负债&455,568.9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为&100,857.89万元(账面值已经江苏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在企业持续经营及本报告所列假设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80,800.00万元(取整),评估增值&179,942.11万
&&&&元,增值率&178.41&%。
&&&&(二)市场法&
&&&&在企业持续经营及本报告所列假设前提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十一科技”账面股东全部权益&100,857.89&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281,800.00&万元(取整),股东全部权益增值&180,942.11&万元,增值率&179.40%。
&&&&(三)评估结果的选取&
&&&&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以被评估企业现实资产预期未来可以产生的收益,经过折现后的现值之和作为被评估企业股权的评估价值。市场法则是根据与被评估企业相近或相似的对比公司近期交易的成交价格,通过分析对比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各自特点后确定被评估企业的股权评估价值,市场法的理论基础是同类、类似经营规模并具有相似获利能力的企业其市场价值是相同的(或相近的)。
&&&&收益法与市场法评估结果均涵盖了诸如客户资源、人力资源、技术业务能力、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收益法结果是标的企业的预计未来收益的现值估计,市场法结果是基于可比公司市场表现的平均结果的估计,是根据标的企业的相关情况与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进行比较修正而得出的,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情况依赖于公开市场的信息,分析比较范围限于该些公司的主要且公开的信息,因此评估人员认为相对而言收益法所采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要优于市场法,所以收益法得出的评估值更能客观、科学、合理地反映被评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280,800.00&万元(大写为贰拾捌亿零捌佰万元整)作为“十一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的评估结论。
&&&&6.特别事项说明:
&&&&(1)在本次评估的房屋中,根据贵阳、无锡、合肥等地房管部门确认的《商品房
&&&&预售合同登记表》、《情况说明》、《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有贵阳高新技术研发基地科研办公楼&2号楼&12层(建筑面积&)、华东分院办公楼(建筑面积&36600M2)、
&&&&合肥决策大厦(建筑面积&)共&3项房产之所有权证截至基准日仍在办理中,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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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此之外的房屋均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2)抵押担保事项:
&&&&“十一科技”将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川国用(2013)第&00062号)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抵押情况如下:
&&&&①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签署编号为“成交银&2015&年最抵字&
1800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十一科技”自&2014&年&12&月&4&日至&2020&年&12&
月&4&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亿元;&
②与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8-2”的《交银国信稳健&
1128&号单一资金信托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和编号为“8-8”的《交银国信稳健&1128&号单一资金信托抵押合同》,以该土地使用权为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实现前述《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信托贷款债权设定第二顺位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前述《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信托贷款债权本金&1.5&亿元。
&&&&(3)涉讼事项:
&&&&至报告出具日“十一科技”涉及起诉事项&6件,起诉标的总额&11554万元;另有被诉事项&12件,被诉标的总额&15377万元。其中&2项被诉事项进入二审阶段,1项起诉事项在仲裁阶段,其余在一审阶段&13项、立案审查阶段&1项、管辖权阶段&1项。至评估基准日“十一科技”根据其损失的可能性计提了减值准备或损失,本次评估按照企业计提损失的情况及经审计确定的结果在评估结果中予以了同步考虑。对此外目前难以合理判断的或有收益及损失,本次评估时未考虑其可能产生的影响。
&&&&(4)其他期后事项:
&&&&①2015年&7月,“十一科技”投资设立定远新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0元,“十一科技”占注册资本的&97%,胡炜占注册资本的&3%,已于2015年&7月&7日办妥工商登记手续;&
②基准日后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了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本次评估时考虑了该期后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5)本次评估结果中未考虑委估股权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
&&&&的溢价或者折价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收益法评估结果未考虑委估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7.经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或备案后,本评估报告书方可正式使用。
&&&&本评估结论仅对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之经济行为有效。
&&&&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自基准日起算为一年,自&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6月&29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同时请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正文中的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
“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
&&&&评估报告&
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C2073号&
正文
&&&&一、绪言&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市场法及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于&2015年&6月&30日的市
&&&&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资产评估委托方、产权持有者、被评估企业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资产评估委托方&
&&&&名称: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极实业”)&
注册号:&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下甸桥南堍&
法定代表人:顾斌&
注册资本:1,191,274,272.00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证券代码:600667&
经营范围:化学纤维及制品、化纤产品、化纤机械及配件、纺织机械及配件、通用设备、电机、汽车零配件的制造、加工;机械设备的安装、维修服务;纺织技术服务;化纤的工艺设计、开发;针纺织品、纺织原料(不含棉花、蚕茧)的制造、加工、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外)、建筑用材料、塑料制品、金属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产权持有者&
&&&&本次评估对象涉及的产权持有者共四名:
&&&&产权持有者一: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无锡市县前西街&168号&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国雄&
注册资本:368,867.095343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营运、重点项目投资管理、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投入和开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受托企业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4年&10月&28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2014年&8月&31日为基准日,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十一科技”股权为评估目的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896231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经评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果为&243,080.00万元。
&&&&2014年&12月&3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十一科技”11,025万股股份(35%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最终以87,000.00万元受让。无锡市国资委于&2014年&12月&1日出具“锡国资投核字&2014
&&&&年&51号”《无锡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表》,同意无锡产业集团受让“十一科技”35%股权。2015年&1月&4日,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文件在成都市工商局备案。
&&&&2015年&5月&30日,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十一科技”除赵振元以外的&35名自然人股东签署协议收购其持有的“十一科技”
&&&&37.74%的股权,总转让价款为&91,702.13&万元(其中: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
&&&&购“十一科技”25.39%的股份,对应转让价款为&61,702.13&万元,无锡市金融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收购“十一科技”12.35%的股份,对应转让价款为&30,000.00万元)。本次
&&&&股权转让价格参考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896231&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无锡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十一科技&25.39%股权的批复》(锡国资法
&&&&[2015]6号),同意无锡产业集团的上述收购事项。2015年&6月&2日,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文件在成都市工商局备案。
&&&&截至评估基准日,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实际持有“十一科技”60.39%
&&&&的股权。
&&&&产权持有者二: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
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朱文革&&
注册资本:30万元&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金融企业的投资;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年&5月&30日,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十一科技”除赵振元以外的&35名自然人股东签署协议收购其持有的“十一科技”
&&&&37.74%的股权,总转让价款为&91,702.13&万元(其中: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
&&&&购“十一科技”25.39%的股份,对应转让价款为&61,702.13&万元,无锡市金融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收购“十一科技”12.35%的股份,对应转让价款为&30,000.00万元)。本次
&&&&股权转让价格参考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896231&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无锡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十一科技&&12.35%股权的批复》(锡国
&&&&资法[2015]7号),同意无锡金投的上述收购事项。2015年&6月&2日,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文件在成都市工商局备案。
&&&&截至评估基准日,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实际持有“十一科技”12.35%
&&&&的股权。
&&&&产权持有者三:成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号&
法定代表人:王选洲&
注册资本:人民币&25,162,20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承包(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劳务派遣。
&&&&截至评估基准日,成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十一科技”4%的股权。
&&&&产权持有者四:自然人赵振元&
公民身份号码:29051X。赵振元为被评估企业“十一科技”的法定代表人,截至评估基准日,赵振元持有“十一科技”5%的股权。
&&&&(三)被评估企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赵振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壹仟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可承接各行业(21&个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城市规划工程、环境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设计(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行业或领域的国家投资项目的代建制项目管理业务;与上述行业技术相当的境内外国际招标工程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与项目管理业务,工程技术、货物进出口;对外招聘派遣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地产开发经营;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和计算机软件开发;国家和行业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编制;为工程配套的产品研发、采购销售、安装调试及运行业务(不含国家限制产品);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其前身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院”)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十一院”系经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后更名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EC”)中电企(号文批准,由“CEC”和成都爱华技术咨询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爱华”)共同出资、在原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基础上改制而成,并于&2002年&7月&2日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CEC”出资&2,040万元,占公司股权的&51%,“成都爱华”出资&1,960万元,占公司股权的&49%。
&&&&2004年&4月,根据“CEC”中电资[2004]93号《关于同意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和“成都爱华”爱华技术办发[2004]1&号《关于同意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十一院”的注册资本从&4,000万元增资到&6,000万元,增资方式为:
&&&&(1)新增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的方式投入,其增资扩股的价格为&1:1.1;
&&&&(2)“成都爱华”在原持有&1,960万元股份的基础上,转让&20万元股份给干瑶,
&&&&20万元股份给王萌;
&&&&(3)吸收赵振元等&47位自然人股东,其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2,134万元,其所
&&&&占股份为&1,940万元,超过股份&194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金;
&&&&(4)“CEC”在原持&2,040万元股份的基础上,增加&60万元股份,增资方式为货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10&-币资金,增资金额为&66万元,超过所新增股份&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5)增资后,“十一院”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其中:“CEC”出资&2,1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35%,“成都爱华”出资&1,9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赵振元等&47位自然人出资&1,9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
&&&&2004年&7月&6日,“十一院”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十一院”以&3,000万元资本公积和&1,000&万元未分配利润按全体股东的出资比例转增为“十一院”注册资本,“十一院”的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同意王建生等&46名自然人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增资后的出资共计&3,000万元转让给赵振元,同意“成都爱华”将其持有的公司增资后的出资&1,600&万元、1,600&万元依次转让给冯孝康、补莎莉。2004年&7&月&7&日,“成都爱华”与冯孝康、补莎莉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成都爱华”将其所持公司增资后的出资&1,600&万元、1,600万元以&1,600&万元、1,600万元分别转让给冯孝康、补莎莉。同日,赵振元与王建生等&46&名自然人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王建生等&46&名自然人将其所持公司增资后的出资转让给赵振元。“十一院”员工持股转由赵振元、冯孝康和补莎莉三人代为持有。
&&&&2004年&7月&8日,四川华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立验报字[2004]第&4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年&7月&7日止,“十一院”已将资本公积&3,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共&4,00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0,000万元。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规范公司改制的要求,“十一院”中高级管理人员(院长和高级副院长)所持的股权需如实在工商局登记,且高管不能代持其他员工股份。2006年&1月&6日,“十一院”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赵振元将其持有的公司出资&1,100万元、1,100万元、100万元分别转让给冯孝康、补莎莉、王建生、陈小华、何先锡、何平、姚伟、刘胜春。
&&&&2009年&3月,“十一院”吸收成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达公司”)为“十一院”法人股东。“成达公司”出资&400&万元从自然人股东补莎莉处受让其持有的十一院&4%的股份。
&&&&2009年&8月&6日,“十一院”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十一院”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资本公积&6,000万元和未分配利润&4,000万元向原股东同比例转增,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仍然是&CEC、成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以及赵振元等&9&名自然人。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
&&&&2010年&4月&27日,“十一院”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十一院”股权转让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十一院”法人股东未发生变化,自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11&-然人股东由原&9名增至&36名。公司实收资本总额未变。
&&&&根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以&2010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并以&2010年&4&月&30&日净资产为基数“十一院”整体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到&21,000万元,股权结构不变,2010年&8月&18日取得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十一科技”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0&万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4&年&7月&6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500万元。上述增资事项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出具大信川验字[2014]第&00453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增资后的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1,025&35&
2&成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1,260&4&
3&赵振元(29051X)&1,575&5&
4&刘胜春(024512)&850.5&2.7&
&&&&5&何平(090517)&850.5&2.7&
&&&&6&王建生(074073)&850.5&2.7&
&&&&7&姚伟(234070)&850.5&2.7&
&&&&8&陈小华(234074)&850.5&2.7&
&&&&9&詹林(310531)&834.75&2.65&
&&&&10&沈磊(032457)&834.75&2.65&
&&&&11&冯孝康(070518)&834.75&2.65&
&&&&12&徐湘华(131318)&834.75&2.65&
&&&&13&王毅勃(137491)&819&2.6&
&&&&14&万锋(144092)&819&2.6&
&&&&15&王明荣(067474)&724.5&2.3&
&&&&16&姚虹(170367)&661.5&2.1&
&&&&17&庞文洲(204073)&630&2&
&&&&18&白焰(270519)&630&2&
&&&&19&孙明(011031)&582.75&1.85&
&&&&20&王莉(020518)&456.75&1.45&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12&-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21&黄克镛(010515)&425.25&1.35&
&&&&22&吴宝伟(140511)&409.5&1.3&
&&&&23&王萌(250516)&378&1.2&
&&&&24&邹克(024097)&378&1.2&
&&&&25&唐莉明(044060)&378&1.2&
&&&&26&何先锡(064071)&346.5&1.1&
&&&&27&刘公昌(294092)&315&1&
&&&&28&蔡立鸿(05757X)&236.25&0.75&
&&&&29&陈巍(314070)&220.5&0.7&
&&&&30&补莎莉(284065)&220.5&0.7&
&&&&31&张智华(184091)&204.75&0.65&
&&&&32&钟全荣(154071)&204.75&0.65&
&&&&33&黎辉(092813)&204.75&0.65&
&&&&34&付达异(304138)&173.25&0.55&
&&&&35&张卿川(100038)&157.5&0.5&
&&&&36&欧阳东(014178)&157.5&0.5&
&&&&37&符启新(154070)&157.5&0.5&
&&&&38&张文志(194119)&157.5&0.5&
&&&&合计&31,500&100&
&
2014年&12月&3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十一科技”11,025万股股份(35%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87,000.00
&&&&万元受让。2015年&1月&4日,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文件在成都市工商局备案。
&&&&2015年&5月&30日,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十一科技”除赵振元以外的&35&名自然人股东签署《关于转让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7.74%股份的合同书》,协议约定无锡产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除赵振元以外的&35&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十一科技&37.74%的股权,总转让价款为&91,702.13万元;其中,无锡产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十一科技”25.39%的股份,对应转让价款为&61,702.13&万元,无
&&&&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十一科技”12.35%的股份,对应转让价款为&30,000.00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13&-万元。2015年&6月&2日,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文件在成都市工商局备案。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十一科技”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9%&
&&&&2&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5%&
&&&&3&成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4&赵振元(29051X)&%&
&&&&5&刘胜春(024512)&637.875&2.03%&
&&&&6&何平(090517)&637.875&2.03%&
&&&&7&姚伟(234070)&637.875&2.03%&
&&&&8&徐湘华(131318)&626.%&
&&&&9&王毅勃(137491)&614.25&1.95%&
&&&&10&王明荣(067474)&543.375&1.73%&
&&&&11&姚虹(170367)&496.125&1.58%&
&&&&12&白焰(270519)&472.5&1.50%&
&&&&13&王莉(020518)&342.%&
&&&&14&王萌(250516)&283.5&0.90%&
&&&&15&唐莉明(044060)&283.5&0.90%&
&&&&16&蔡立鸿(05757X)&177.%&
&&&&17&合计&%
&&&&3、公司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口径)近二年一期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如下表所示: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流动资产&244,468.37&&416,842.96&&484,804.99&&
&&&&非流动资产&42,832.47&&58,147.35&&71,621.88&&
&&&&资产合计&287,300.84&&474,990.30&&556,426.87&&
&&&&流动负债&212,420.37&&383,173.83&&&453,762.98&&
&&&&非流动负债&&&1,806.00&
&&&&负债合计&212,420.37&&383,173.83&&&455,568.98&&
&&&&股东权益合计&74,880.47&&91,816.48&&&100,857.89&&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二)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1-6月&
营业收入&347,042.42&&500,983.96&&216,804.57&&
&&&&营业利润&13,493.54&&24,780.05&&7,890.83&&
&&&&利润总额&13,570.86&&24,590.78&10,808.29&&
&&&&净利润&11,438.31&&20,947.38&&8,942.83&&
&&&&上述财务数据均为经审计的企业申报数。
&&&&截至评估基准日,“十一科技”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资产总额&556,426.87&万元,负债总额&455,568.9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
&&&&100,857.89万元。
&&&&(三)财务指标&
&&&&年度&2013年&2014年&2015年&1-6月&
序号&
项目&&&&&&&
I&I.盈利能力指标&&&&&&&
1&销售毛利率&13.1%&14.4%&13.9%&
&&&&2&营业成本/营业收入&86.9%&85.6%&86.1%&
&&&&3&期间费用率(不含财务费用)&9.7%&9.1%&8.4%&
&&&&4&营业利润/营业收入&3.9%&4.9%&3.6%&
&&&&5&销售净利率&3.3%&4.2%&4.1%&
&&&&6&总资产报酬率&6.2%&7.4%&2.6%&
&&&&7&净资产收益率&16.1%&25.1%&9.3%&
&&&&I.成长能力指标&&&&&&&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37.0%&44.4%&22.3%&
&&&&2&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1.2%&83.6%&57.6%&
&&&&3&利润总额同比增长率-1.6%&81.2%&115.4%&
&&&&4&净利润同比增长率-2.8%&83.1%&114.4%&
&&&&III.营运能力指标&&&&&&&
1&营业周期&66.5&83.1&144.7&
&&&&2&存货周转天数&34.1&47.0&75.8&
&&&&3&应收(扣预收)账款周转天数&32.4&36.1&68.9&
&&&&4&应付(扣预付)账款周转天数&75.3&72.0&98.4&
&&&&5&净营业周期-8.8&11.1&46.2&
&&&&6&总资产周转率&1.5&1.3&0.4&
&&&&VI&VI.偿债能力指标&&&&&&&
1&流动比率&1.2&1.1&1.1&
&&&&2&速动比率&1.0&0.9&0.9&
&&&&3&资产负债率&73.9%&80.7%&81.9%
&&&&(四)经营状况分析&
&&&&公司业务收入分为工程总包收入、设计咨询服务收入和监理收入三类。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1.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企业历史年度从事各类建筑工程承包收入、设备安装工程承包收入占企业营收比重均较大,为企业收入主要构成部分,近年该部分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在&78%以上,但该部分收入相对来说毛利并不高。
&&&&2.设计和咨询收入主要为企业为客户提供工程项目取得设计、咨询和技术开发&
&&&&的收入,该部分业务历来是十一科技的强项和主要利润来源,近年该部分毛利占总毛利均在&65%以上。
&&&&3.监理收入总额和毛利额均较小。
&&&&从公司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可以看出,企业近年盈利能力稳步提升,&2015年&1-6月盈利指标与去年全年比较,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但从上半年同比去年同期数来看,2015年&1-6月盈利能力指标优于去年同期水平。2015年&1-6月营业周期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拟未来投资太阳能电站而增加太阳能电站建设并通过子公司持有电站而形成较多的应收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公司从&2013&年起加大了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电子高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工程、高端制造业、民用建筑和综合业务承揽力度,加快转型与实现市场多元化的步伐,因此企业具有了较好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从营运能力指标来看,企业由于抢占市场份额的策略及总包业务的快速增长导致资产周转能力有所下降。从偿债能务指标来看,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在&1左右,表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较强。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且近年处于上升态势,主要系因总包业务规模增长,以及十一科技为拓展光伏电站投资和运营业务导致其新增银行借款,特别是短期银行借款增加幅度较大所致。在抢占市场的同时,公司由于市场的前期开发费用相对较大,因此,2013年盈利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2014年在&2013年基础上,公司继续拓展总包业务的来源,加强项目管理和销售管理,使得&2014&年各项收入相较2013年保持了大幅度的增长,同时由于部分已开拓市场较前期开发来讲,市场费用相对较低,因此净利率又开始逐步回升。
&&&&综上分析可以说明,企业现正处于健康良性的快速发展期。
&&&&(五)组织机构图&
&&&&“十一科技”总部设在成都,在成都、北京、无锡、上海、天津、南京、重庆、深圳、武汉等全国各地设有&46家分院或独立核算单位,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4、公司产品、取得成绩简介&
&&&&“十一科技”目前主要从事六大业务板块的工程设计和以设计带动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六大业务板块分别是电子高科技与高端制造、生物医药与保健、市政与路桥、物流与民用建筑、电力、综合业务,并在其中的电子高科技、生物医药、光伏新能源领域具备行业领先优势。公司先后取得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工程咨询资格甲级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等资质证书。
&&&&“十一科技”成立以来,先后承担了多项咨询、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对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生物制品、新能源(多晶硅与光伏产业)、高科技工程等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环境所需要的大面积、高级别净化空调系统、高纯工业气体系统、超纯水系统、化学品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数据通信系统以及防静电、防微振、电磁环境污染控制等方面的设计具有独特的专长。“十一科技”严格的项目设计和总承包管理体系和作业流程系统,确保各承做项目的质量品质得到客户的满意。
&&&&“十一科技”与美国西图(CH2M)、美施威尔(M+W&Zander)、福陆(Fluor)、创造建设、清水建设、世世多易、彪玛、翰亚、竹中建设、户田建设、藤田建设、日建建设、日立建设、三友工程、虎门特、申英基建、毕恩工程、西门子房产、莫特森、宝维士、HDR等国际工程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为中芯国际、英特尔、LG、海力士、西门子、大众汽车、飞利浦、朗讯、摩托罗拉、安生美、三星、富士康、IBM、DELL、罗氏制药、嘉吉、科文斯,中国电科、国电集团、四川长虹、南京熊猫、上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17&-海华力、上海华虹、上海先进、上海贝岭、华为、中兴通讯、天威集团、尚德能源、阿特斯、江苏中能、中环光伏、方正集团、普洛斯物流、成都生物所等国内外著名公司提供过优质的工程技术服务。
&&&&5、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5年&1-6月&2014年度&2013年度&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分包--&948,340.00&14,953,820.24&
&&&&熊猫(北京)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库存商品&201,300.00&1,315,982.91&--&
&&&&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库存商品--&779,487.18&--&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分包--&6,611,735.21&4,650,000.00&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租金支出&2,721,661.80&3,948,272.40&817,689.60&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公司技术服务--&75,471.70&80,000.00&
&&&&成都爱迪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4,820,000.00&--&9,737,900.00&
&&&&国电太阳能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库存商品-&15,617,447.25&
&&&&国电太阳能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工程分包-&161,530.00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5年&1-6月&2014年度&2013年度&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设计收入--&2,477,358.50&4,218,000.00&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收入&1,698,113.21&--&2,179,132.08&
&&&&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设计收入&905,660.38&48,075,471.76&13,735,849.06&
&&&&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收入&5,103,773.59&25,424,528.39&4,622,641.52&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设计收入--&448,113.20&4,929,245.29&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收入--&1,344,339.63&6,408,018.89&
&&&&成都中电锦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设计收入&318,000.00&988,679.24&1,831,471.70&
&&&&成都中电锦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咨询收入--&37,735.85&--&
&&&&成都中电锦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环评收入--&490,566.04&--&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18&-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5年&1-6月&2014年度&2013年度&
贵州中电振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咨询收入--&75,471.70&--&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收入&325,132.08&303,773.59&--&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收入--&1,643,962.26&--&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咨询收入--&141,509.44&--&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收入-&457,547.17&
&&&&国电太阳能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设计收入-&547,169.80&
&&&&国电太阳能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总包收入-&3,293,974.00&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总包收入&420,000.00&-
&&&&6、长期投资单位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十一科技”下设控股子公司&10家,非控股公司&6家。
&&&&控股子公司简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实收资本实缴比例&
四川华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成都&500.00&100%&500.00&100%&
&&&&江苏华信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无锡&%&300.00&85%&
&&&&成都爱德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成都&1,500.00&100%&1,500.00&100%&
&&&&四川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成都&2,000.00&100%&2,000.00&100%&
&&&&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200.00&50%&100.00&100%&
&&&&昌吉州复盛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州&1,000.00&70%&202.00&99%&
&&&&上海翼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1,000.00&80%&0&&
&&&&嘉兴星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嘉兴&300.00&100%&0&&
&&&&四川十一联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眉山&10,000.00&51%&0&&
&&&&肇源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肇源县&2,000.00&100%&0&&
&&&&注: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公司”)系由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国际”)和“十一科技”联合设立,注册资本为&200.00万
&&&&元,其中“大唐国际”认缴&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十一科技”认缴&1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根据项目合作协议,“大唐国际”和“十一科技”联合开发光伏发电项目,双方同意在项目公司电站并网时,如“大唐国际”仍未缴纳已认缴的出资额,“大唐国际”同意不再为项目公司出资人,并放弃在项目公司相应的权利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19&-和义务,双方同意据此调整项目公司的股比,“大唐国际”配合“十一科技”完成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双方同意按项目公司实际到位的资金比例享有分红。若“大唐国际”未缴纳认缴出资额,项目公司的分红均由“十一科技”按照其对项目公司的出资份额完全享有,“大唐国际”不享受分红。截至&2015年&6月&30日,新元公司实收资本&100.00万元,“大唐国际”尚未缴纳已认缴的出资额。
&&&&6&家非控股公司分别包括列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艾狄西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国电太阳能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3家公司和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3家公司。6家非控股公司简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艾狄西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四川成都&100万美元&45.00&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10,125万元&20.00&
&&&&国电太阳能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2,000万元&40.00&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无锡&10,000万元&14.21&
&&&&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绵阳&万元&0.85%&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成都&800万元&1.60%&
&&&&各被投资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1)四川华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赵振元&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4年&5月&31日&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通信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系向“十一科技”租赁使用。
&&&&四川华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31&日,系由“十一院”独家出资组建,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2003年&10月&31日,根据“十一院”院办【2002】84&号及【2003】58&号文件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增加注册资本&300&万元,由“十一院”缴足。
&&&&截至评估基准日,四川华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十一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四川华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近二年一期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如下表所示: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合计&699.17&727.71&744.17&
&&&&负债合计&143.46&139.39&124.92&
&&&&股东权益合计&557.02&588.32&619.25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1-6月&
营业收入&,471.43&763.03&&
&&&&利润总额&9.63&9.37&43.68&&
&&&&净利润&0.59&6.28&30.93&&
&&&&上述财务数据均为经审计的企业申报数&
截至评估基准日,四川华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744.17万元,负债总额为&124.92万元,股东全部
&&&&权益为&619.25万元。
&&&&(2)江苏华信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无锡建筑西路&777号&A2幢&
法定代表人:徐湘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3月&10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站的管理、维护、检修及技术咨询;项目管理及咨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华信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系向十一科技分公司—华东分院租赁使用;&
江苏华信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系由江苏省建设厅批准,由“十一科技”和四川华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于&2003年&4月&28&日收购原江苏华晶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后改组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2010年&4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十一科技出资&8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华凯公司出资&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21&-2010&年&12&月&21&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十一科技”出资&85&万元,四川华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5万元。
&&&&2015年&4月&22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700万元,其中“十一科技”认缴&595万元,四川华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认缴&105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苏华信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认缴出资比例实缴出资金额&
四川华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0.00&15%&45.00&
&&&&“十一科技”&850.00&85%&255.00&
&&&&合计&%&300.00&
&&&&江苏华信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近二年一期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如下表所示: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合计&327.70&347.83&471.89&
&&&&负债合计&2.77&11.65&117.64&
&&&&股东权益合计&324.93&336.18&354.25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1-6月&
营业收入&466.51&417.34&314.63&
&&&&利润总额&6.74&5.85&25.24&
&&&&净利润&2.53&11.25&18.07&
&&&&上述财务数据均为经审计的企业申报数&
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苏华信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471.89万元,负债总额为&117.64万元,净资产总
&&&&额为&354.25万元。
&&&&(3)成都爱德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赵振元&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22&-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电子工业工程及空调净化系统工程安装;纯水系统工程安装;电器自动控制工程安装;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安装;非标设备加工(法律、法规禁止或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工程安装、消防设施工程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及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及行政法律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机电产品及配件、金属管道、管道系统设备、金属材料、塑胶制品、建筑材料;产品设计、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涉及后置许可项目凭资质证经营)。
&&&&成都爱德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0日,系由“十一院”和成都爱华技术咨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十一院”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51%),成都爱华技术咨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49%)。
&&&&2003年&10月&8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十一科技”增资&255万元,成都爱华技术咨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45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
&&&&经历次股权转让后,成都爱德工程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成为“十一院”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爱德工程有限公司近二年一期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如下表所示: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合计&21,153.80&25,606.08&25,224.77&
&&&&负债合计&19,145.21&23,551.69&23,143.82&
&&&&股东权益合计&2,008.59&2,054.39&2,080.95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1-6月&
营业收入&16,540.06&13,091.05&10,191.83&
&&&&利润总额&449.90&-7.95&74.66&
&&&&净利润&357.99&-23.72&21.76&
&&&&上述财务数据均为经审计的企业申报数&&&&&&&&
截至评估基准日,成都爱德工程有限公司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25,224.77&万元,负责总额为&23,143.82&万元,股东全部
&&&&权益为&2,080.95万元。
&&&&根据&2011&年&12&月&26&日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子十一院办发【2012】6&号文《关于执行公司董事会就调整爱德、中创公司市场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23&-定位承诺的通知》,成都爱德工程有限公司于&2011年后逐步转型为项目管理公司并不再从事新的有关建筑安装承包业务和土建施工业务。2012年至评估基准日,成都爱德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原有未完工项目。
&&&&(4)四川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芯苑二楼&
法定代表人:赵振元&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6年&5月&17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四川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17日,系由“十一院”与四川华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设立时注册资本为&600万元,其中“十一院”出资&570万元(占注册资本&95%),四川华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5%)。
&&&&2006年&12月&18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四川华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四川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给“十一院”,同时四川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400&万元,由“十一院”独家分期缴足。至此四川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为“十一院”的全资子公司。
&&&&四川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近二年一期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如下表所示: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合计&4,423.52&9,388.68&12,477.90&&
&&&&负债合计&3,333.77&8,302.81&11,436.38&&
&&&&股东权益合计&1,089.75&1,085.87&1,041.52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1-6月&
营业收入&898.93&,829.05&&
&&&&利润总额-557.50&-94.74&&-36.53&&
&&&&净利润-557.53&-7.83&&-47.35&&
&&&&上述财务数据均为经审计的企业申报数&&&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24&-截至评估基准日,四川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12,477.90万元,负债总额为11,436.38万元,股东全
&&&&部权益为1,041.52万元。
&&&&根据&2011&年&12月&26日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子十一院办发【2012】6&号文《关于执行公司董事会就调整爱德、中创公司市场定位承诺的通知》,四川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1&年后逐步转型为项目管理公司并不再从事新的有关建筑安装承包业务和土建施工业务。&2012&年至评估基准日,四川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原有未完工项目,公司尚未有转型后项目管理的业务收入。
&&&&(5)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211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徐湘华&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日&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太阳能电站(以上项目仅限筹建);提供太阳能电站工程配套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太阳能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研究开发、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系由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十一科技”联合设立,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大唐国际”认缴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十一科技”认缴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根据项目合作协议,“大
&&&&唐国际”和“十一科技”联合开发光伏发电项目,双方同意在项目公司电站并网时,如“大唐国际”仍未缴纳已认缴的出资额,“大唐国际”不再为项目公司出资人,并放弃在项目公司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据此调整项目公司的股比,“大唐国际”配合“十一科技”完成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双方同意按项目公司实际到位的资金比例享有分红。若“大唐国际”未缴纳认缴出资额,项目公司的分红均由“十一科技”按照其对项目公司的出资份额完全享有,“大唐国际”不享受分红。截止日,新元公司实收资本100.00万元,“大唐国际”尚未缴纳已认缴的出资额。
&&&&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本期的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合计&300.00&386.53&
&&&&负债合计&200.00&290.48&
&&&&股东权益合计&100.00&96.05&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386.53万元,负债总额为&290.4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
&&&&为&96.05万。
&&&&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是投资设立四个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5个电站)的出资主体,其投资的四个项目公司概况如下:
&&&&①卓资县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卓资县卓资山镇张家卜村&74号&
法定代表人:徐湘华&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太阳能电站(仅限筹建);提供太阳能电站工程配套服务(凭资质);太阳能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研究开发、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卓资县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系由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独家认缴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由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全额认缴。截止&2015&年&6月&30日,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尚未缴纳其认缴出资,实收资本为&0。
&&&&截至评估基准日,卓资县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24,720.32万元,负债总额为&24,720.32万元,股
&&&&东全部权益为&0.00万元。
&&&&卓资县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是具体负责建设、运营卓资县巴音二期风光同场35MW光伏发电项目和卓资九十九泉风光同场&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公司。
&&&&卓资县巴音二期风光同场&35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巴音锡勒镇。项目自&2014年&10月&03日开始施工,2014年&12月&20日完成设备实验、调试工作,&2015年&8月并网发电。
&&&&卓资县九十九泉风光同场&20WM&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境内原巴音一期南侧。项目自&2014年&10月&10日开始施工,2014年&12月&18日完成设备实验、调试工作,2015年&4月并网发电。
&&&&②察哈尔右翼后旗红牧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镇南道口街旗社对面&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26&-法定代表人:徐湘华&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太阳能电站(以上项目仅限筹建);太阳能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研究开发;提供太阳能电站工程配套服务(以上项目仅限筹建);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察哈尔右翼后旗红牧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系由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独家认缴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由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全额认缴。截止&2015年&6月&30日,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尚未缴纳其认缴出资,实收资本为&0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察哈尔右翼后旗红牧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15,861.00&万元,负债总额为
&&&&15,861.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为&0.00万元。
&&&&察哈尔右翼后旗红牧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是具体负责建设、运营察右后旗红牧二期风光同场&3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公司。
&&&&察右后旗红牧二期风光同场&3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内蒙古乌拉察布察哈尔右翼后旗。项目自&2014年&10月&5日开始施工,2014年&12月&8日完成设备实验、调试工作,2015年&4月并网发电。
&&&&③杭锦旗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巴拉贡镇杭锦路东&
法定代表人:徐湘华&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6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锦旗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系由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独家认缴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由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全额认缴。截止2015年&6月&30日,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尚未缴纳其认缴出资,实收资本为&0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杭锦旗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27&-(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6,869.04万元,负债总额为&6,869.04万元,股东
&&&&全部权益为&0.00万元。
&&&&杭锦旗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是具体负责建设、运营杭锦旗巴拉贡&1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公司。
&&&&杭锦旗巴拉贡&1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西部。项目自&2014年10月&22日开始施工,2014年&12月&15日完成设备实验、调试工作,2015年&6月并网发电。
&&&&④锡林浩特市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东段红锦苑宾馆&301室&
法定代表人:徐湘华&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6日&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太阳能电站;太阳能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研究开发,提供太阳能电站工程配套服务,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锡林浩特市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系由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独家认缴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由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全额认缴。截止&2015年&6月&30日,内蒙古新元能源有限公司尚未缴纳其认缴出资,实收资本为&0。
&&&&截至评估基准日,锡林浩特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13,069.60万元,负债总额为&13,069.52万元,
&&&&股东全部权益为&0.08万元。
&&&&锡林浩特市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是具体负责建设、运营锡林浩特胜利&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公司。
&&&&锡林浩特胜利&2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锡林浩特市大唐国际锡林浩特东二矿矿区内空闲区域。项目自&2014年&9月&25日开始施工,2014年&12月&23日完成设备实验、调试工作,2015年&7月并网发电。
&&&&(6)昌吉州复盛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号:437&
住所: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9号综合办公楼&728室&
法定代表人:王明荣&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28&-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月&13日&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新能源发电工程服务;其他电力安装系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年&4月,“十一科技”与新疆复睿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元人民币受让其在昌吉州复盛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700万元认缴出资额(实缴0元),占注册资本的&70%。该事项已于&2015年&4月&15日办妥工商变更手续。“十一科技”已对昌吉州复盛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进行了账务处理。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昌吉州复盛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202万元(其中“十一科技”缴纳&200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昌吉州复盛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202.00万
&&&&元,负债总额为&0.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为&202.00万元。
&&&&昌吉州复盛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玛纳斯县利拓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实缴&200万元。
&&&&(7)上海翼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62幢&313室&
法定代表人:王明荣&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5年&2月&3日&
经营范围:电力科技、太阳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年&4月,“十一科技”与江阴复睿新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元人民币受让其在上海翼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800万元认缴出资额(实缴0元),占注册资本的&80%。该事项已于&2015年&4月&15日办妥工商变更手续。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上海翼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0元,公司尚未建账核算。
&&&&(8)嘉兴星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号:071&
住所:嘉兴市洪兴路&2323号海洲之星&601室-C&
法定代表人:王明荣&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29&-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0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的开发、建设;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年&4月,“十一科技”投资设立嘉兴星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实收资本&0元,“十一科技”占注册资本的&100%,已于&2015年&4月&20日办妥工商登记手续。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嘉兴星元新能源有限公司尚未建账核算。
&&&&(9)四川十一联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高新大道一号&
法定代表人:赵振元&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5年&4月&30日&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基础建设项目开发;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依法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凭其许可证经营)&
2015年&4月,“十一科技”与四川省润驰信和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伟合力业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四川十一联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0元,“十一科技”占注册资本的&51%,已于&2015年&4月&30日办妥工商登记手续。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四川十一联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建账核算。
&&&&(10)肇源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肇源县大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明荣&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9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30&-2015年5月,“十一科技”投资设立肇源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0元,“十一科技”占注册资本的&100%,已于&2015年&5月&19日办妥工商登记手续。
&&&&(11)艾迪西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PETER&&DOWNS&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1999年&02月&02日&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工业领域的工程设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工程管理工作。
&&&&根据“十一科技”提供的艾迪西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会计报表,截至评估基准日,艾迪西工业设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96.58&万元,负债总额为&0.03&万元,股东全部
&&&&权益为&496.55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十一科技”持有艾迪西工业设计有限公司&45%股权。
&&&&(12)中国电子系统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号:130885&
住所:石家庄市合作路&285路&
法定代表人:陈士刚&
注册资本:1012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3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炉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详见资格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设计甲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以上凭资质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9日);工程技术研发、转让及咨询服务;电磁屏蔽设备研制;电磁屏蔽设备及材料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9月&25日)。
&&&&根据“十一科技”提供的中国电子系统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会计报表,截至评估基准日,中国电子系统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59,961.88&万元,负债总额为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31&-115,583.43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为&44,378.45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十一科技”持有中国电子系统第四建设有限公司&20%股权。
&&&&(13)国电太阳能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号:676&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188号&8栋&3025室&
法定代表人:徐忠&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0年&5月&21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系统工程项目的研究、可行性分析与设计、工程承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新能源行业的境内外国际招标工程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与项目管理业务;为工程配套的产品研发、采购销售,安装调试及运行业务(不含国家限制产品);电池、组件及机电设备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根据“十一科技”提供的国电太阳能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会计报表,截至评估基准日,国电太阳能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6,020.21&万元,负
&&&&债总额为&62,357.7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为-6,337.53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十一科技”持有国电太阳能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40%股权。
&&&&(14)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2830&
住所:无锡市蠡溪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杨良生&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6年&06月&28日&
经营范围: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3级);压力管道的安装(GC2级);压力容器的安装、维修(1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承装类四级(限变电、电缆)、承修类四级(限变电、电缆);医疗器械的销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32&-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防火调节阀、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空调设备附件、电动工具、建筑五金、其它建筑用金属制品的制造;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水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的生产、加工、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十一科技”提供的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会计报表,截至评估基准日,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11,378.69万元,负债总
&&&&额为&178,726.53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为&32,652.16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十一科技”持有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14.2%
&&&&股权。
&&&&(15)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259号&
法定代表人:霞晖&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0年&07月&31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生产(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通信传输设备制造;软件业;商品批评与零售;进出口业;电子计算机制造。
&&&&根据“十一科技”提供的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截至评估基准日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69,263.23&万元,负债总额为
&&&&80,611.32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为&88,651.91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十一科技”持有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5%股权。
&&&&(16)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号:&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东二路一号世纪加州一幢一单元四至六楼&
法定代表人:黄贞蓉&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87年&09月&30日&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33&-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规划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地基与基础工程;质检技术服务。
&&&&根据“十一科技”提供的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会计报表,截至评估基准日,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6,099.27&万元,负债总额为
&&&&19,015.26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为&7,084.01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十一科技”持有持有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1.60%
&&&&股权。
&&&&(四)委托方与被评估企业的关系&
&&&&至评估基准日,委托方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被评估企业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五)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委托方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用于本次评估目的而必须涉及的各相关利益方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送的相关部门。
&&&&三、评估目的&
&&&&确定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赵振元分别持有“十一科技”60.39%、12.35%、4%、5%(合计&81.74%)
&&&&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赵振元分别持有“十一科技”60.39%、12.35%、4%、5%(合计
&&&&81.74%)股权,评估范围为由此评估对象而涉及的“十一科技”所申报的全部资产和
&&&&负债。具体类型及账面金额如下:
&&&&序号项目账面金额(万元)&
1&流动资产&484,804.99&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43.60&
&&&&3&长期股权投资&13,654.14&
&&&&4&投资性房地产&5,709.15&
&&&&5&固定资产&25,495.53&
&&&&6&在建工程&7,377.46&
&&&&7&无形资产&13,148.96&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34&-序号项目账面金额(万元)&
8&长期待摊费用&2,709.45&
&&&&9&递延所得税资产&2,583.61&
&&&&10&资产总计&556,426.87&
&&&&11&流动负债&453,762.98&
&&&&12&非流动负债&1,806.00&
&&&&13&负债总计&455,568.98&
&&&&本次评估,“十一科技”是以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进行申报的,上述资产、负债的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范围一致。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一)主要资产概况:
&&&&主要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1.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持有被投资单位的少数股权,具体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账面价值(元)持股比例(%)&
1&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7,276,000.00&14.20&
&&&&2&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0.85&
&&&&3&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160,000.00&1.60&
&&&&合&&&&&&计&9,436,000.00&&
&&&&3.投资性房地产为出租房屋,共&18项,分别分布在成都、上海、深圳、绵阳、武汉、苏州、无锡等城市。总建筑面积为&17,313.12m2,除无锡华东分院办公楼(总
&&&&建筑面积&36600&m2,其中出租部分&)外其他房屋均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其中商业用房有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双林&2巷的一层临街商铺、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总部&38#商业用房;工业厂房有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号光谷软件园;成套住宅有上海市兰溪路&90弄上海办公大楼、绵阳市兴盛街&13号绵阳&1号楼;办公楼有上海市曹阳路&1040弄&1号上海中友大厦、苏州新区科技城龙山路&12号何山花园、无锡华东分院办公楼。
&&&&4.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设备。房屋总建筑面积&68,921.23&m2,除贵阳
&&&&高新技术研发生产基地科研办公楼&2号楼&12层&1,268.88&m2、合肥合肥决策大厦四楼
&&&&3,006.80m2和无锡华东分院办公楼(总建筑面积&36600&m2,其中自用部分&29578m2)
&&&&外均已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主要有位于成都的&17#家属宿舍楼、变电站、咨询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35&-科研大楼、20A号楼、21A号楼、双林二巷&1号楼;坐落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海特花园44号楼及&58号楼;坐落在大连的办公楼;位于天津龙居花园的办公房及住宅;位于武汉绿之苑的住宅及武汉光谷软件园的办公用房;位于重庆九龙坡科园一路的办公楼;位于绵阳市兴盛街&13号的绵阳分院办公用房;位于上海曹阳一村的梅岭支路&85弄&6号&303室;位于苏州的苏州科技城房产;位于贵阳高新技术研发生产基地科研办公楼;位于海南生态软件园起步区二期(写字楼);位于合肥的合肥决策大厦四楼的房产和无锡华东分院办公楼。
&&&&设备主要为办公用电子设备和车辆。
&&&&5.在建工程主要为绵羊市新益大厦主楼项目、成都总部高新技术工程中心大厦项目和苏州新办公大楼装修工程和新益大厦主楼&A栋&21层主楼装修工程,这些项目工程均按计划顺利实施。
&&&&6.长期待摊费用为装修和房屋租赁费的摊余价值。
&&&&7.递延所得税资产为由于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外购的软件。
&&&&外购软件主要为财务软件、预算、计价、设计及管理用软件等。
&&&&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清单如下: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土地位置&
取得&
日期&
用地&
性质&
准用年限&
开发&
程度&
面积&
(㎡)&
&&合&&&&计*******&21,201.83&川国用(2013)第00062号&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2013年&1月商业用地&40&
七通一平&
13,364.35&川国用(2011)第01049号&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2007年&12月&
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七通一平&
1,962.40&西航天国用(2015)
&&&&第&012号&
雁塔南路以东、航创路以北&
2012年&12月商服&40&
五通一平&
5,875.08&
&&&&本次评估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可确指无形资产主要为“十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的&51项实用新型专利(含成都爱德工程有限公司&6项)、6项发明专利(含成都爱德工程有限公司&1项)、7项专有技术工艺包和&6项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1.“十一科技”的&39项实用新型专利:
&&&&序号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1&用于多晶硅尾气淋洗塔中的叶片式湍流发生器&ZL&0.02.09&&
&&&&2&多晶硅氢化炉&ZL&0.02.09&&
&&&&3&多晶硅还原炉用湍流场混合进料装置&ZL&0.02.09&&
&&&&4&改良型多晶硅生产用活性碳吸附塔&ZL&0.02.09&&
&&&&5&改良型三氯氢硅提纯塔&ZL&0.02.09&&
&&&&6&用于气相法白炭黑的生产工艺中的射流式混合燃烧器&ZL&0.10.27&&
&&&&7&用于气相法白炭黑的生产工艺中的燃烧炉&ZL&0.10.27&&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36&-序号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8&用于气相法白炭黑的生产工艺中的脱酸炉&ZL&0.10.27&&
&&&&9&精细过滤器&ZL&0.10.27&&
&&&&10&一种废气净化装置&ZL&1.02.22&&
&&&&11&一种污水净化配套设备&ZL&1.02.22&&
&&&&12&多晶硅加热装置&ZL&1.02.22&&
&&&&13&直拉单晶炉加热装置&ZL&1.02.22&&
&&&&14&一种烟气除尘、脱硫装置&ZL&3935.X&&&
&&&&15&一种烟气除尘、脱硝装置&ZL&1.02.28&&
&&&&16&组合式烟气除尘、脱硝、脱硫一体化装置&ZL&1.02.28&&
&&&&17&一种气相法白炭黑生产用脱酸炉&ZL&1.02.28&&
&&&&18&多晶硅还原炉&ZL&1.02.28&&
&&&&19&多晶硅还原炉&ZL&1.02.28&&
&&&&20&一种精细化工合成装置&ZL&1.08.23&&
&&&&21&蒸汽夹套釜凝结水排放系统&ZL&1.08.25&&
&&&&22&用于活动支点杠杆吊桶式低压蒸汽疏水阀的密封件&ZL&1.08.25&&
&&&&23&多晶硅材料提纯用陶瓷坩埚&ZL&1.08.25&&
&&&&24&浮球流量指示器&ZL&1.08.26&&
&&&&25&蒸汽压力设备凝结水排放系统&ZL&1.08.26&&
&&&&26&石墨合成炉&ZL&.02&&
&&&&27&带进料装置的多晶硅还原炉&ZL&1.09.05&&
&&&&28&多晶硅尾气喷淋塔&ZL&1.09.05&&
&&&&29&循环喷淋式多晶硅尾气喷淋塔&ZL&1.09.05&&
&&&&30&一种整体式太阳能光伏组件&ZL&2.02.13&&
&&&&31&一种光伏组件&ZL&2.02.13&&
&&&&32&一种光伏组件边框&ZL&2.02.13&&
&&&&33&太阳能光伏组件&ZL&2.02.13&&
&&&&34&平板式太阳能光伏组件&ZL&4769.X&&&
&&&&35&一种带改进的光伏组件&ZL&2.02.13&&
&&&&36&太阳能路灯&ZL&2.02.13&&
&&&&37&一种改进的太阳能光伏组件&ZL&2.02.13&&
&&&&38&一种壳体式太阳能光伏组件&ZL&2.02.13&&
&&&&39&太阳能电池&ZL&2.02.13&&
&&&&2.“十一科技”华东分院的&6项实用新型专利:
&&&&序号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1&可调角度式支架&ZL&4.06.26&&
&&&&2&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电池组件自动清洗装置&ZL&4.06.26&&
&&&&3&屋面无横梁固定支架结构&ZL&4.06.26&&
&&&&4&一种解决光伏发电站&PID效应的系统&ZL&4.07.08&&
&&&&5&光伏电站中的直流三通接线器&ZL.5&&&
&&&&6&集成式光伏供电单元系统&ZL.9&&&
&&&&3.成都爱德工程有限公司的&6项实用新型专利及&1项发明专利:
&&&&序号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1&用于光伏组件的快速安装装置&ZL&2.03.12&&
&&&&2&光伏组件跟踪系统&ZL&2.03.12&&
&&&&3&高纯安全特气柜系统&ZL.7&&&
&&&&4&钢瓶管连接结构及钢瓶管接头&ZL.9&&&
&&&&5&家用新风系统&ZL.2&&&
&&&&6&光伏组件&ZL.4&&&
&&&&7&特气柜控制系统及特气柜中钢瓶更换的检测方法&ZL.0&&&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十一科技”81.74%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37&-(发明专利)&
根据成都爱德工程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成都爱德工程有限公司将不再从事建筑安装承包业务及土建施工业务,因此,这些专利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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