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水起诉开发商怎样投诉开发

房子渗水业主要求维修 开发商:保修期已过
绍兴晚报陈乙炳
地下室地面出现严重空鼓因渗水,张女士家里看上去“满目疮痍” 最近,越城区水墨澜庭业主张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所购房屋外墙严重渗水,维修方案一拖就是7年多。近日,她再找开发商商谈维修事宜,对方却以房子已过5年保修期为由,拒绝承担维修责任。“当初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明确写着保修期限为8年,现在却说已过保修期?”对此说法,张女士表示很难认同。业主:外墙严重渗水一拖就是7年多16日中午,记者在张女士家看到,地下室地面已出现严重空鼓,脚踩上去就会下陷。一楼和二楼的墙面,大面积出现漏水后形成了黄色水迹,其中一间房间的地毯也吸满了水。“维修问题不解决,重新装修也无法进行。”张女士说,遇到大雨天,家里到处是水。记者了解到,这套房子购买于2009年底,仅仅过了几个月,房子便出现严重的外墙渗水问题,她打听后发现,小区不少业主的房子有同样问题。之后,这些业主联名向消协部门投诉。日,开发商给予回复,其中有一条这样写道:“我们公司的原则是,只要涉及业主的房屋质量及使用问题的,我们将全力予以修复完毕,请业主放心。”“多次要求下,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派人对墙面裂缝、楼顶进行了修补,但漏水问题并未彻底解决。”张女士说,2014年6月,物业再次派人协商维修,当时开出的维修报价为5000元。“当时我找来了维修师傅,他看后判断维修价在1万元以上。”张女士说。物业只肯付5000元,并要求签下保证书:今后若再出现漏水等问题,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无关。对此,张女士没有同意。“花200多万元买的新房,明明是质量问题,谁能想到开发商一拖7年多还是不给解决?”她说。开发商:保修期限已过不同意维修眼看房屋漏水越来越严重,前不久,张女士又找到开发商——精工钢构集团重提维修一事。“要么把当初承诺的5000元付给我,要么把漏水问题解决好。”她说。没想到,这一次开发商直接拒绝了她的要求。记者看到,今年3月14日,精工钢构集团项目负责人刘告告出具的一份《业主投诉反馈》中这样写道:(1)关于业主提出要求我方按公司原职工承诺支付给业主5000元的诉求,由于业主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故不同意业主诉求;(2)关于业主提出要求我公司对外墙渗漏水问题进行维修……保修期限已过,故不同意维修。张女士说,当天刘告告曾向她提到,只要能提供该公司原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就可向该公司领取这5000元维修费。第二天,她果真联系上了一位曾参与维修事宜的该公司原职工(现已离开公司)。记者看到,这名“原职工”通过微信回复张女士:“情况属实,建议公司根据质量保证书要求进行维修或协商处理。”对此,精工钢构集团又怎样解释?3月17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精工”项目负责人刘告告。对于“是否只要张女士提供原职工书面证明材料就付5000元”一事,他没有正面回应,只说“提供的书面材料要是有法律效应的书面承诺,不然没办法说服公司领导支付客户费用。”律师:以《住宅质量保证书》内容为准对于“已过5年保修期”的说法,刘告告这样回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现在张女士提出要维修,但时间上已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张女士对此并不认同,她向记者出示了收房时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上面写明: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8年。此外,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也提到:出卖人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当时的具体情况我不是很清楚,可能当时编写(《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人对业务不是很熟悉。”刘告告指出,此《住宅质量保证书》上也有提示:本质量保证书如有与国家规定、规范不符之处,以国家规定、规范为准。此房屋的防渗漏保修期究竟是8年还是5年?记者咨询了浙江和畅律师事务所律师俞金良。“应该以《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为准,此房出现的质量问题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负责维修。”他解释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的保修期限是最低保修期限,“防渗漏保修期若低于5年,法律是不允许的;若高于5年,法律肯定不会反对。”他说,即使过了保修期,也只是免除了开发商无偿维修的责任,并不表示开发商对房屋质量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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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8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未交房的房子漏水开发商不按要求补要向哪个部门投诉
在收房的时候不少购房者都会对房屋检验一番,有些人发现自己的房屋存在漏水的情况,于是就会去要求开发商进行修补,但开发商并没有按照要求修补,那么,未交房的房子漏水开发商不按要求补要向哪个部门投诉?看看法宝基金法律服务平台的律师收集的资料。
未交房的房子漏水开发商不按要求补要向哪个部门投诉?
1、新买的房子漏水,一般先找物业部门。因为物业部门一般都受开发商委托联系维修事务,物业部门(应经开发商委托)联系施工单位前来保修。开发商与施工单位有合同,且开发商扣有施工单位的保修款,所以“房子漏水”只要不是非正常使用原因,施工单位必须保修。
2、因你只与开发商有合同及保修关系,所以你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找经开发商委托的物业部门或施工单位代表)。
3、你受“合同条款、及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物业部门和开发商不管时,你可以投诉,投诉应找: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4、保修期结束,可找物业部门维修,如不是你使用原因,你就不用出钱(从房屋维修金内支出,此款已由购房者和开发商交过了)。
5、修理方法:将外墙漏水处从墙外凿开,用1:2水泥砂浆加水泥含量的15%的明矾石膨胀剂补上即可。
还没交房已出现漏水现象该怎么办
还没交房房子已经出现漏水现象,业主应采取主动积极的态度,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业主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建委等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保修期内,有的业主在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时,不分青红皂白,拒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这种方式显然欠妥。物业管理公司基于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向业主收取物管费用,有义务对小区进行综合管理,但如据此而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应由开发商承担的保修义务,是不公平的,也是违反合同的。
为避免出现质量问题,建议消费者在买房时选择资信良好的开发商,并且对开发商已建楼盘质量以及承建商资质做一番全面了解,将风险控制在前期。入住之前也应该向发展商要求出具《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再签署入住单。
1、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居民首先应当通过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问题进行检测,明确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通过拍照或者房屋检测机构现场记录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损的证据。
2、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后,应当注意看房屋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处在保修期内的,居民可以向出卖人要求修复房屋并赔偿损失,严重影响居住的,居民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房屋已过保修期的,居民可以通过物业管理方建立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来解决维修问题(专有物业除外),但是房屋质量问题经检测机构鉴定后,认定系主体结构不合格的,买房人仍然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对于已经超过了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应由产权所有人对房屋承担修复和维护的责任。
此外,如果是房屋受损不是出于质量问题,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如火灾、飓风等原因造成的,那么已经投保财产险的居民,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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