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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东北石油大学英语专业 学士学位 教师行业从事2年 现任某培训学校英语教师
交社保就说明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了,只不过单位没有将合同给员工,至于合同上需要员工签字的地方,一般公司人力资源部会代签。
因为缴纳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所以是一定签订的。因此即使去劳动仲裁部门投诉,公司也是可以提供劳动合同的。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赵婧推荐
你先到社保局查一下,是不是给你交了社保,别扣了钱,社保却没有交。凡是一切可以证明你的工作时间,劳动关系的书面资料或证人,都可以做证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肯定是有双倍工资的。就看你如何把握仲裁技巧,赢得仲裁。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也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如果还不明白,你可以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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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比如你是5月10日入职,公司就应该在下个月的6月10日之前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没有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该从6月10日起每月向你支付双倍工资。但是你在公司做满一年后,法律会视公司同你已经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明年的5月11日就视你们已经订立合同,就不须要向你支付双倍工资。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个时效非常重要。如果在明年的5月1到9日能把你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交到劳动局,这们就能得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要能证明你跟公司有劳动关系才行,比如工衣、有公司盖章的工资单,尽量能拿到应聘表。加班费的举证就有些难,尽量多几个人去劳动局投诉。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并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准备好证据、去工商局调取下该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首先收集你与公司有雇佣关系的资料,如工卡及工资单、工时卡,再收集超时加班无报酬依据,人证物证。再去劳动协会申请仲裁赔偿加班报酬,但注意仲裁前不可先提出辞工。到此,厂方必要你提出解决办法,你就得卷铺盖走人了(不走你日子就不好过了),再提出拿多一个月工资或你原加班报酬取数值大的就算了。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有很大操作空间,闹一下协商解决能拿多一点就好,如果坚决不让步,双倍工资没有几个真正拿得到的,如果你一定要拿也行,但你会付出很大代价,时间、金钱、精神,最后可能得不偿失的。
代签合同是无效的,除非有书面委托或司法公证、多个证人才会有效,最怕是仿笔迹了,仿得似做笔迹鉴定花费不少的啊,手续也繁锁,
根据您的描述,没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所以您要离开公司,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直到您离开,公司都不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需再支付一遍从6月到您离开的工资。
加班费的请求,建议您根据您能掌握的证据向仲裁庭提出。不管是仲裁还是法院,都是靠证据下裁判的。您可以趁还没离开公司,向公司索要您的出勤记录,如果公司不给您,您也可以在仲裁或诉讼阶段申请仲裁庭或法庭调取证据。如果您能证明公司有加班的记录(即考勤记录),则公司必须出示,公司不出示,公司承担不利后果。
以上回答都是建立在您要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您的问题的基础上的。
如果能够和公司通过沟通协商来解决,建议还是不要走诉讼。打官司很麻烦的~
而且,如果协商的好的话,您也不用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才能离开公司,那么麻烦了。提前通知是在公司不放人的情况下,劳动者坚持要走才采取的办法。
参考资料: 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