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司投保,已经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司达成协议,因没带钱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司协商第二天来交保费并成功,但在

好险管家:一退保就被坑,保险公司就是这么”坑“你钱的!好险管家:一退保就被坑,保险公司就是这么”坑“你钱的!飞雪之萌百家号有些朋友缺少对保险的了解,经推销员介绍买了不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当他们想要退保时却发现,自己一年交给保险公司1万多,退保时就退几千甚至几百元,保险公司是不是坑我钱了?退保涉及到保单现金价值的问题,许多人不懂,就认为保险公司坑大家钱了,今天从以下这4个方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l 什么是保单现金价值?l 为什么前几年现金价值这么低?l 什么情况下会涉及到现金价值?l 现金价值的作用一、 什么是保单现金价值?所谓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简单地说,现金价值就是当我们退保时,能拿回来的金额。另外,只有长期型保险才有现金价值,一年期的消费险是没有现金价值的。现金价值≠已缴保费。也就是说,当我们退保的时候,不是把已缴保费全部退给我们,而是退还相对应的现金价值。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更加深刻的认识现金价值,下图为32岁A女士购买的重疾险的现金价值表,保额50万,20年缴费,年缴保费10660元。上图为现金价值表部分截图,我们可以看到每个保险年度,A女士的年龄、累计缴纳保费、现金价值的关系。第1个保险年度:A女士累计缴纳了1万,保单现金价值为850元,如果当年退保,则只能拿回850元。第20个保险年度:A女士累计缴纳了21.3万,当年保险现金价值为16.3万,A女士已经缴满20年,后续的保费不需要再交了,保障一直持续终身。第30个保险年度:A女士累计缴纳了21.3万,但是此时的现金价值已经为23.1万,已经高于之前缴纳的累计保费,此时A女士已经62岁。值得注意的是,只要保单生效后,无论A女士在那一年罹患重疾,只要确诊后,即可一次性获得赔付保额50万。二、 为什么前几年现金价值这么低?可以从以下这两方面来说1、可以用这个公式理解:保单的现金价值 = 已缴保费-风险保费-佣金-管理费+利息。前期保险公司会扣除支付给业务员的佣金、管理费,并且前期利息是很少的,所以前期现金价值非常低。2、从保费构成上理解:大家都知道,随着年龄的增加,患病率和死亡率都会有所上升,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大,所以,保费理应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年增加。但是考虑到大众的接受能力,保险公司一般采用均衡保费的方法,将承保期间的总保费(风险保障部分),平摊到整个缴费期内,这样每次交的保费都是一样多的。假设平摊到每个缴费期限的平均缴费值为A。年轻的时候风险小,应缴保费是少于A的,因此,年轻时候我们“多”交了保费。年纪大的时候,风险比较大,应缴保费是高于A的,因此,年龄大的时候我们是“少”交了保费。年轻时我们“多”交的那部分保费,即实缴保费-应缴保费的余额,就被保险公司存了起来,成为了保单的现金价值。并且这部分现金价值是可以生利息的,每年“多”出来的保费都会累加利息,因此,现金价值也会逐年增加。PS:现金价值的具体数值,可在对应的保险条款中查询。三、 什么情况下会涉及到现金价值?1、退保最常见的就是退保了。有时候对于产品的不了解,买到不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了,想要退保时,保险公司退还的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而不是已缴保费。《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2、特殊理赔此外,有些保险的特定理赔也是会赔付现金价值的某终身寿险条款在这款保险产品里,如果被保人身故时未满18岁,则在已缴保费和现金价值中取较大者。3、特定情况另外,根据《保险法》(2015修订版)的规定,出现以下这几种情况时,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a)第三十二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b)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c)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d)第四十四条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e)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其实,第c、d、e条就是保险合同里的免责条款。不同保险产品里的免责条款会有所差异,只要是符合具体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均可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四、 现金价值的作用除了在退保时,投保人可以按照现金价值来领取退保金,保单的现金价值还有其他情况下的重要意义。在申请保单借款时,投保人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该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百分之七十。在分红时,保险公司是按照现金价值来进行分红的。另外,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消费者没有办法继续为保单续费时,保单的现金价值也是具有实际意义的存在,例如你可以选择自动垫付、减额缴清或是展期定期,使得自己的保单继续生效,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损失或减少损失。自动垫付:当保险费用一度中断时,保险公司根据事先的约定,利用保单已经存在的现金价值来支付未来的保费,直到现金价值全部用完。减额缴清:当投保人不再继续缴纳保险费用时,向保险公司申请以已存在的现金价值来一次性付清剩余的保险费用。展期定期: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在不变更原有死亡保险金额的前提下,用保单已经生成的现金价值来缴纳保险费,使得保单持续到相应的时间。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飞雪之萌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山风吹过留下那一抹芳香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南京车撞死无名氏,安徽交警索赔16万保险公司不理赔,车主要交警还钱_网易新闻
南京车撞死无名氏,安徽交警索赔16万保险公司不理赔,车主要交警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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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车撞死无名氏,安徽交警索赔16万保险公司不理赔,车主要交警还钱 当地法院两次都不立案,官司转到南京继续打
2013年7月,南京司机小吴开车去安徽,在滁州境内的一条省道上撞死了一个人。由于死者身份无法确认,也没有家属出面,当地交警部门“代表”死者索赔。小吴所在的公司赔偿了16万余元后,麻烦事来了,当公司向保险公司理赔时遭到了拒绝,理由是:交警队不是死者家人。
赔了等于白赔?南京这家公司两次起诉交警队还钱,但当地法院不受理。无奈之下,公司只好回南京起诉,将保险公司和交警队告了。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南京司机撞死无名氏,安徽交警索赔16万
小吴是南京六合区某物流公司的司机。日凌晨,他开着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去安徽。车子在滁州境内一条省道上时,由于已经深夜,路上人车稀少,小吴就壮胆开起了快车,结果在一个路口撞死了一名女子。
事后,滁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小吴超速行驶,而行人属于横穿马路,双方负同等责任。
由于死者身上没有任何证件,也找不到通讯工具。按照程序,交警大队刊登了启事,最终因无人认领,按照无名尸体火化。
但人不能白白撞死,交警队决定替死者维权,向小吴所在公司索赔16万余元,包括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公司交了这笔钱。
交警队声明,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关于不明身份人员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相关规定,这笔赔偿将上交滁州市财政国库统一支付中心,用于赔偿和办理死者的丧葬事宜。为了便于公司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交警队还特意出具了一份证明。
保险公司认为交警跟死者没关系,拒赔
出事的这辆车投保了交强险和三责险,事发时都在保险期内。公司本以为有了交警大队的证明,理赔会很顺利,没想到却被保险公司一口拒绝。
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因侵权行为造成身份不明的人死亡,交警大队不能作为权利人主张权利,特别是死亡赔偿金。通俗地讲,交警大队跟死者一点关系都没有,没有理由代替死者讨要赔偿。这笔钱是这家公司自愿支付的,保险公司不理赔。
公司两次起诉交警还钱,法院都不受理
这下,小吴和单位负责人都蒙了。既然保险公司说这笔钱赔得“没道理”,公司决定找交警大队要回来,但遭到拒绝,对方称钱已经进入国库。没办法,公司只好起诉交警大队,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但遭到了当地法院的拒绝,理由是“属于行政官司”;但即使改打行政官司,法院依旧不受理。
事情仿佛走入了死胡同,单位只好求助律师。江苏德善律师事务所的王书赟和朱敏两位律师接下此案,两人商量后换了个“策略”,向保险公司索赔,并追加交警大队为第三人。“如果交警有理,那么保险公司就该理赔,如果没理,交警就得退这笔钱。”王书赟律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
保险公司所在地位于南京秦淮区,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将择日开庭。
交警索赔,有没有法律依据?
王书赟律师发现,交警队索赔并将钱上交国库的行为并不合法。“他们所依据的规定早已废止。”原来,日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70号),在日废止;目前实行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中,关于不明身份人员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相关规定已被删除。
虽然新文中没有明确规定这类人的赔偿该如何操作,不过新文中提到: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无名氏、流浪汉就在救济范围内。”律师认为,肇事方应该将赔偿交给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但问题是,安徽滁州目前还没有成立这样的机构。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安徽当地媒体的报道,早在三年前,相关部门就称道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年内成立”,但直到现在实施细则却迟迟没有出台。
遇到这种情况,江苏是怎么做的?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江苏省,也许就没那么复杂。”王书赟说,早在2011年,江苏省就出台《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无名氏,被列入救济的范围内。根据办法中的要求,出了事故后,交管部门督促肇事方向基金管理机构缴纳损害赔偿款,包括医药费等;如果无名氏不幸身亡,其应有的权利也得保障,也就是肇事方必须缴纳死亡赔偿金。
据了解,这笔赔偿款纳入救助基金,用于救济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律师说,交了这笔钱后,车主只需要拿着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书,证明赔偿款缴纳是有法律依据的,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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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保险概论
保险概论郭振华 2008年11月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师资介绍――郭振华保险学博士、保险学副教授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保险系主任 兼任中国保险学会理事,多家保险公司专家顾问 《保险中国》杂志专栏撰稿人 中德安联寿险公司“国际认证财务顾问师”培训; 太平洋寿险、工商银行温州分行RFP培训; 泰康寿险理财规划师培训 美国保险学院LOMA/CPCU网络课程制作与培训; 注册风险管理师培训等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学位/职称/职务:C C C C C C C C C相关培训经历:著作:C 《保险入门与技巧》、 《财务金融建模》、 《高级承保技术》、 《工程项目保险》、 《商业责任保险承保》2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课程框架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 第四部分 保险公司运营管理一.保险公司运营流程概述 二.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三.保险产品的开发设计四.保险公司的生产 五.保险公司的集中化第五部分 保险公司的监管3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一. 深入理解风险 二. 风险管理 三. 保险 四. 保险与赌博、救济、储蓄、投资 五. 保险的功能和成本 讨论推荐参考书:《保险学》(孙祁祥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保险学》(魏华林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黑天鹅》(塔勒布著,中信出版社)4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一、深入理解风险:定义、分类、三要素1. ? ? ? 生活中的风险举例: “小张刚刚拿到驾照,风险(危险)太大,你还是不 要搭他的便车为好。” “医生说不能确保该手术成功,存在并发症甚至瘫痪 的风险,你决定现在做还是再观察一段时间?” “我劝你最近还是不要购买股票,现在投资股票风险 太大。” “乘坐飞机的风险很高,我宁愿坐火车。” “你还是别去煤矿打工,在煤矿工作风险太大了,弄 不好就没命了!” “我宁可收入低一点,呆在国有企业,也不愿到收入 更高的民营企业工作,我不愿承担大起大落的风险。”5? ??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风险的规范定义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所有例子的共同特点: 未来是不确定的,或者说未来具有不确定性。 风险的规范定义: ? 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 风险尤其是指损失(逆向结果)的不确定性!逆向 正向现有财富财富水平 由低到高6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3. 风险的分类分类标准分类1)按照风险所导致的后果2)按照风险波及的范围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基本风险与特定风险7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1)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 ? 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机会的风险; (令 人厌恶)保险公司承保的各类风险均为纯粹风险,如火灾、爆炸、 汽车碰撞、飞机失事、恐怖袭击、医疗失误、自然灾 害、各种疾病、死亡、煤矿透水事故、公园踩踏事件 等。? 投机风险:既存在损失可能性,又存在获利可能性的 风险。(厌恶又诱人) 主要指各类投资风险/价格风险。如股票投资风险、房 产投资风险、古董投资风险、实业项目投资风险,还 有赌博风险、生活用品(如汽油)的价格变动风险、 原材料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8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的特征: C 纯粹风险对社会而言是一种绝对损失;相反,一些投 机风险在导致损失的同时却可能给其他团体带来利益。 例如,价格的上涨会给买方带来损失,但同时给卖方 带来收益。 公司和个人可通过购买保险来降低纯粹风险,但投机 风险一般不能通过购买保险来降低。C明确:保险公司就是专门从事纯粹风险的度量和分担工作的 实体。9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基本风险与特定风险 ? 基本风险(不可分散风险):指基于社会、经济、政 治领域的宏观风险或自然灾害风险,往往可能同时影 响部分甚至全体社会成员。 如战争、通货膨胀、地震、洪水等。? 特定风险(可分散风险):由个别事件引起,只对个 人而非团体产生影响的风险。如汽车碰撞、某登山运动员突然遇难等。问题1:保险公司可以承保基本风险吗?问题2:保险公司通常不保投机风险,如股票投资风险、房产 投资风险,为什么呢?10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4.风险三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1)风险因素(Hazards) ? 定义:风险因素是指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 条件,是损失发生的潜在原因。?分类:? ? 有形/物质风险因素 无形/人为风险因素11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风险事故(Peril) 又称风险事件,是损失的直接原因。 如火灾、地震、洪水、船舶碰撞、死亡、飞机失事、爆炸、 疾病等; 3)损失(Loss) 指价值的消灭或减少。保险学中讨论的损失是指能用货币 来衡量或表示的经济损失。12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风险三要素举例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 损失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物质风险因素: 建筑物中有氡气,被迫吸入; 被动吸烟; 因职业关系曝露于某些化学品或建筑物 料(如石棉、镍、铀、铬化物、砷、多环、 烃及氯甲基醚)。 人为风险因素:吸烟 物质风险因素: 木质结构;从事烟花爆竹生产; 附近没有水源、没有消防队; 人为风险因素: 管理混乱;缺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吸烟;已投保财产保险,风险防范减弱肺癌、死 家庭收入损失 亡 亲属悲痛 单位的人才损 失建筑物火 灾财产损失、人 员伤亡、停产 间接损失等13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对风险理解的深化: ? 现实生活中,人们主要通过风险事故和损失的形式体会到 风险的存在和危害,如: 看到被人遭遇交通事故后,知道存在交通事故风险; 身边某位同事或邻居突发心脏病死亡,会使你明显感觉到 疾病和死亡风险。 ? ? 但是,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共同构成了风险: 风险是指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风险因素往往是决定未来损失的潜在因素;风险事故往往直接导致损失; 保险精算定价:用风险事故和损失的数据?保险核保:主要用风险因素评估风险14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风险的后果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二、 风险管理:必要性、定义、程序1.? 可能造成意外损失(期望损失成本); ? 面临风险的主体会焦虑、不安、身心紧张,甚至放弃 某些有利行为或获利活动(放弃预期收益); ? 备钱以备不时之需,造成资源浪费(放弃投资收益); ? 外界对面临风险的主体做出消极反应(潜在损失)。15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奇?贝克(《风险社会》、 《反省的现代化》的作者 )认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并没有降低风险,而是使风险大增:肆虐全中国的 “SARS‖和全球范围内的“禽流感”让世界陷入一片恐慌之中,苏联 的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件、印度的博帕尔毒气事件、巴西等拉丁美洲 的污染集中区、中国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片刻之内造成的损失数以亿 计。这些事件表明:人类仍然不是自然界的主人,自然界可能会对人 类的践踏进行疯狂报复,谁又能够怀疑印尼的海啸只是一个偶然的现 象吗? 风险社会的特征: 很多风险是未知的,谈不上度量和管理:风险可 分为: ① 客观存在且被人们主观意识到的风险:比如水污染,但可能被夸 大或缩小; ② 客观存在但没有被人们主观意识到的风险:如人们对核泄漏、食 品中有害化学物质的无知 ③ 客观不存在或程度较小而被人们主观意识激发起的风险:谣言四 起会加剧这种风险, 世界正从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转化,已经证明,工业化、现代化是双 刃剑,在此阶段: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和个人的风险游离于工业 社会建立的风险预防和监督机制之外。??16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消除或降低主体面临的不确定性。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所以,有必要进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问题:风险真得一无是处吗?17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收益 (期望收益)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问题:风险真得一无是处吗?风险 (期望损失)18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问题:风险越大,收益越大;那还要风险管理吗?收益 (期望收益) 风险 调整 收益区域1: 区域2: 区域3: 风险承担不足 风险承担合理 风险承担过度 可以承受 的风险 难以承受 的风险风险 (期望损失)风险风险管理的观点19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什么是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就是对生活、工作、经营和运转中的风险进行 识别、度量和评价的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 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的结果, 以期以最小的成本将风险降低到主体能够承受的水平的 过程。3.风险管理的目标以最小的成本将风险降低到主体能够承受的水平。 或者说:风险成本最小化。20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4. ?风险管理程序1――风险识别 含义:找到哪些原因可能造成哪些财产和人员的哪些损 失。 ? 原因:识别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如火灾; ? 财产和人员:考虑风险事故发生后,会造成哪些财产 和人员的损失。 ?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常用的风险识别方法? ? ? ? ? 基于历史数据的风险识别; 保险调查表; 现场检查、访谈; 流程图分析; 德尔菲法(专家调查法)21?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两个问题:家庭面临的风险有哪些?企业面临的风险有哪些?22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纯粹风险 ? ? ? ? 物质损坏风险 法律责任风险 员工伤害风险 商品价格风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 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23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5. ?风险管理程序2――风险度量 风险的不确定性有三方面: ? 损失发生与否或发生次数的不确定性; 损失频率 ? 损失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 ? 损失发生后,损失大小的不确定性。 损失程度 风险的评估内容 ? ? ? 损失频率:表示在给定的时间段内,损失发生的次数。 (损失频率与损失概率的区别) 损失程度:每起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大小。 得到损失的概率分布(理想情况):计算损失的:期 望值、标准差、最大可能损失(MPL)24?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面临许多风险,以下是各种风险事件的发 生概率(来源:中国保险报日):25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跨国企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法国再保险公司(SCOR) 绘制了跨国企业风险矩阵来描述各种风险的大小(来源: 法国再保险公司在沪举办的风险与保险讲座,2001年):26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风险管理程序3――风险评价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6. ? ? ?根据家庭/企业的风险偏好(财富水平、风险态度等)确 定风险承受能力(或最大可以承受的风险); 将识别和度量出的每一类风险根据大小进行排序; 根据风险承受能力确定需要进行风险管理的风险以及需 要管控的程度。27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7.风险管理程序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方法) ? 风险回避 ? 风险控制(防损与减损、审计与内部控制) ? 风险融资:? ? 风险自留:自己备钱承担风险 风险转移: ? 公司组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风险转移给了公司 ? 合同安排:买卖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 委托保管:保管人承担存货风险 ? 担保合同:付款担保、履约担保等 ? 套期保值:管理价格风险,降低了风险,也放弃了收益 ? 购买保险:管理纯粹风险,转移给保险人。可见:保险是风险管理方法之一,而且是纯粹风险的管理工具。28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三、保险:定义、分类、风险管理原理、起源、可保风险1. 初步理解保险 ? 保险是分摊意外损失的财务安排。? 许多被保险人把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组织,形成了保险 基金,然后,少量的被保险人会遭遇意外损失,保险组 织利用事先汇聚起来的保险基金补偿少数被保险人的意 外损失。 事实上, “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意外损失由包括受 损者在内的所有被保险人来承担”。?? 保险公司是实现风险分散机制的金融中介。 ? 保险的特点是未来不可预见损失的提前分摊。29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例1:利用保险分摊火灾损失:没有保险制度时,损失承担情况:房屋 1房屋998房屋999房屋 1000各房主损失额: 0030万元0火灾后:不幸的999号房主自己承担了30万元的火灾损失; 其他房主损失为0。30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有保险制度并且所有房主均投保后,损失承担情况:房屋 1房屋 998房屋 999房屋 1000各房主交保费: 300元 房主损失额: 0300元 0 0 300元300元 30万元 30万元 300元300元 0 0 300元保险公司赔付额:0 各房主的净支出:300元火灾前:各房主向保险公司缴纳火灾保险费共计30万元 (元); 火灾后:不幸的999号房主由保险公司赔付了30万元的火灾损失; 事实上,火灾损失是由个被保险人事前缴纳保险费形成的保险 基金支付的。火灾损失通过保险进行了提前分散。31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例2:利用保险分摊不幸死亡造成的家庭收入损失:假定有1000名40岁男子,都是家庭的顶梁柱,但都存在着 死亡风险,死亡后会给家庭造成收入损失。 没有保险制度时,家庭收入损失承担情况:各家庭损失额: 00100万00100万100万03人死亡后: ? 不幸的3个家庭各自承担了100万元的家庭收入损失; ? 其他家庭的收入损失为0。32 有保险制度且1000人全部投保100万元的一年期定期寿险时, 家庭收入损失承担情况:各家庭缴保费:3000 各家庭损失额: 0 各家庭获得的 保险赔付额: 0…… 3000万 100万 3000 3000 3000万 100万 3000万 100万 3000 3000…… …………各家庭净损失:3000死亡发生前:各家庭均缴纳保费3000元; 死亡发生后: ? 无论是否发生不幸,每个家庭的净损失仅为3000元。? 保险机制将3个不幸家庭的收入损失分摊到了1000个家庭头上。 33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分类标准 分类 人寿与健康保险、财产与责任保险 商业保险、社会保险 强制保险、自愿保险 团体保险、个人保险 补偿型保险、给付型保险 不定值保险、定值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 保险分类1、按保险标的 2、按是否以盈利为目的 3、按实施方式 4、按投保人性质(企业 还是个人) 5、按标的损失是否可以 计量和保险赔付额确 定方式6、按风险转嫁方式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34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保险如何降低或消除不确定性?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3.例如:如果某人面临飞机失事风险,假定如果此人不幸遇难 会给其家庭造成100万元的经济损失(生命价值)。也就 是说, ? ? 购买保险前:从经济损失风险来看,在乘飞机之前,其 家庭面临着损失为0或损失为100万元的不确定性。 购买保险后: 假定此人乘飞机前购买了保险金额为100 万元的航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为40元,则,无论飞机 是否失事,其家庭的经济损失均为40元。也就是说:购买足额(不足额)保险可以消除(降低)经济 损失的不确定性,或消除(降低)风险,代价就是保费。保险:就是以确定的费用代替不确定的损失35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5.什么是可保风险?(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① 大量同质风险的存在(风险分散和风险评估的基础) ② 对个别标的: 风险发生必须是意外的 ③ 风险可度量 ④ 大多数保险标的不能同时遭受损失 ⑤ 经济上的可行性:“小概率、大损失”风险适合投保 ? 发生频率大的不可保; 发生频率高 发生频率高 损失程度大 ? 损失程度小的不可保。 损失程度小发生频率低 损失程度小 发生频率低 损失程度大36首先必须是纯粹风险,其次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赔付支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经济上可行的解释:代理人佣金保险费 管理成本 保险公司利润 ?不严重的损失:承保和理赔费用相对于损失程度显得太高; ?高频率的损失:理赔费用相对太高。 最终造成保险费过高,投保人无法承受。37承保费用:定价、营销、核保 理赔费用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保险与赌博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四、保险与赌博、救济、储蓄、投资的区别 1.相同点:从交易来看,都是以小博大: 保险 交保费 出事,获得远高于保费的赔偿 赌博 下赌注 赌赢:获得远高于赌注的金钱 不出事,分文不得 赌输:分文不得经营的数学基础是相同的。 不同点: ? 保险:是主体本身有纯粹风险,然后通过保险来转移; ? 赌博:本身没有风险,通过赌博将自己置于有投机风险的境地。 ? 保险:是分散风险,将少数不幸的个体的损失通过保险机制分摊 到很多投保人身上,有利于社会稳定。 赌博:个体试图通过投机取巧而获利,试图损人利己,但往往损 害了自己;是社会不安定因素。38?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保险与救济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相同点:都是经济补偿制度。 不同点: ? 保险是一种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救济是单方面活动,救济方和被救济方没有合同关系, 救济多少,完全根据救济人的财力、物力和意愿而定。39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保险与储蓄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3.? ? ?相同点: 购买保险和自行储蓄都可以视为个人/组织应对自身风 险的方法; 人身保险往往同时具有保障和储蓄功能。 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众 多投保人共同缴付的保险费帮助少数不幸的人走出风 险事故后的经济困境。 储蓄是个人行为,不是互助。由于没有互助功能,个 人以储蓄应对风险往往是非常危险的。40不同点:?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因为储蓄在一开始往往只能产生很少的收益;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以储蓄应对风险往往是非常危险的:?举例:假定某人一年能够储蓄10000元,并且假定每年可以获得6%的复 利投资收益,那么,他将需要16年时间才可以积蓄25.4万元的储蓄 资产,而且,他必须保证在这16年间不发生死亡或伤残等意外事件。?而保险却大不相同,保险可以保证从缴首笔保费开始就 享有保单面额(保险金额)那样大的收益。举例:一个30岁的人想要应对重大疾病、死亡和高残风险,他选择购买 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保险,通过年缴保费7300元,获得自缴费起30 万的保障。?因此,保险(就像一个富有而且仁慈的亲戚)可以帮助 被保险人规避早亡、或者无力通过其它手段在工作期间 来储蓄足够多的收入来保护自己之类的风险。41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4.保险与投资相同点:现在的寿险往往同时具有保障和投资功能。而且, 投资连接险只有一点保障功能,几乎全部是投资功能。 不同点: ? 购买非寿险和传统寿险的主要目的是获得保障,是为 了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如车险解决汽车事故造成 的损失无保障问题,寿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可以解决死 亡、残疾造成的家庭生活无保障问题; ? 投资的目的是获利。当然,如果获利多多,也能够提 高生活保障水平,但从平均投资收益水平看,依靠投 资收益提供保障(类似于储蓄)远差于购买保险。所以: ? 合理的选择是先购买相关保障型保险,然后再考虑投 资。也可直接通过投资连结险去投资。42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五) 保险的功能和成本1)保险的功能 问题:保险既不能减少损失,也不能直接增加社会财富,它 的价值何在呢?43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一般教科书的观点:保险具有如下两种职能: ? 基本职能:经济补偿 ? 派生职能:防灾防损、融通资金44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保险功能的深入分析:① ②③ ④ ⑤⑥ ⑦减轻焦虑,提供安全感:故称为“安睡保险” 促进财务稳定:个人/企业遭遇意外事故后,往往面临财务困境甚至 破产,需要向亲戚朋友或政府借贷或申请救济以度过危机,这种做 法往往使自己颜面尽失,受人鄙视。 可以替代政府提供社会安全保障:保单(尤其是寿险保单)的热销 减轻了政府的社会福利制度的压力,因而通常为政府所鼓励。很多 国家给予寿险保单购买者税收优惠政策证实了这一点。 推动国际贸易: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就是为了促 进出口。 通过增强顾客的资信来支撑商务活动:故称为“商务活动的润滑剂” 银行往往要求为贷款抵押物投保,否则不予贷款。银行还可能要求 借个人贷款人投保人身保险,要求企业借款人为关键雇员的生命投 保。 储蓄和投资职能促进经济增长:保险公司作为金融中介聚集了大量 无需立即赔付的保险费,可以进行长期投资、大项目投资、股权投 资等等,促进经济增长。 鼓励和协助防损减损:支持相关研究和立法,直接提供风险控制服 务。防火墙案例。45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一项由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所作的研究指出:一个强健有 效的人寿保险市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促进整个经济发展:① ② 通过降低个人财务困境和担忧来促进社会稳定; 减少政府由于照顾年老者和家境贫寒者而不得不承受的财务负 担;③④通过集合千百万保单持有人所缴纳的小额私人储蓄,寿险公司 可以地公共和私人部门投资,从而惠及整个国民经济;创造了新的就业;⑤给借款者――个人和企业――提供了更优惠的信贷条件,由此 降低了违约风险。人寿保险同样降低了由关键雇员和所有者的 死亡所导致的企业财务中断的风险;通过提供格式各样的员工福利,寿险公司能够改善雇主与员工 的关系,并使各种很可能得不到保护的人得到低成本的保障。⑥该报告指出:由于前述原因,人寿保险的扩大和发展在许多国家得 到了积极的鼓励。46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保险的成本 ? ? 除保险赔付外,保险公司的运营必然会有销售、服务、 管理和投资管理等方面的花费。 保险制度引发了道德风险:例如: ? 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采取了过度治疗,甚至保险欺诈 (美国大约10%的健康保险赔付是属于欺诈性的); ? 车险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扩大已发生的保险 事故来骗赔(我国大约有20%的车险赔付属于保险欺 诈)。 ? 每年都有一些被保险人被人谋害,加害人的目的就是获 取保险金。 保险公司的运营费用(通常占到保费的10%-40%) 、保 险欺诈性理赔(无准确统计数据)属于保险的成本。47?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道德风险案例1:保险公司经理编造赔案贪污赔偿金www.somoney.com.cn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身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为了贪污公款却编造出系列虚假 赔案,共同贪污公司的理赔款。近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对原在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口市秀英支公司担任要职的4名经理提起公 诉。 日,人保秀英支公司营销一部原经理梅建华在 李宏光指使、授意下,将其购买的琼A15425轿车在人保秀英支 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一个星期后,梅建华虚 构该车发生保险事故的事实,向本公司提出索赔,并让汽车修理 厂开具4.95万元的虚假维修发票,交由被告人李宏光审批后,人 保秀英支公司将赔付款人民币4.95万元转到汽车修理厂,梅建华 到该厂提取了该笔赔款并占为己有。48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道德风险案例2:杀死5任丈夫谋取保险金美国 “黑寡妇”贝蒂? 纽玛,76 岁
9:39:00扬子晚报艾尔展示被谋杀的哥哥哈 罗德的照片49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一部分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讨论:您对保险本质的理解; 您对保险功能的理解; 任何您感兴趣的相关话题。50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一. 保险需求 二. 保险供给 三. 保险供求中的两个特殊现象:逆选择和道德风险 四. 保险中介 讨论推荐参考书:《保险学》(孙祁祥著,北京大学出版社);《保险学》(魏华林著,高等教育出版社);《黑天鹅》(塔勒布著,中信出版社); 《风险管理与保险》(第四章)(Scott E. Harrington等著, 陈秉正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51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一、保险需求:保险需求原理、保险消费者(一) 保险需求原理 1. 个人风险态度分类? 风险厌恶型:保守,不愿意承担风险;? 风险喜好型:比较激进,喜欢或愿意承担风险; ? 风险中立型:介于上述二者之间,对风险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可将所有的人按其风险态度分为三类:解释: ? 风险厌恶型:希望能够确保一定的财富数量,而不希望处于 财富的期望值相同但有风险的环境中; ? 风险中立型:只关心财富的期望值,不关心不确定性。 ? 风险喜好型:希望处于财富期望值相同但有风险的环境中。52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三种风险态度的举例说明: 抛硬币赌博:赌博规则:若正面向上得到1000元,若反面 向上失去1000元;显然,参与赌博的期望收益=0。?若张三不接受这个赌博,就说明张三属“风险厌恶型”;说明:张三认为失去1000元所造成的损失大于得到1000 元带来的收益。这就是风险厌恶的实质。?若李四原意参与赌博,说明李四属“风险喜好型”; 说明:李四认为得到1000元带来的收益大于失去1000元 带来的损失。?若王五对于接受还是拒绝赌博没有区别,说明王五属于 “风险中立型”。53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可以借助效用函数来区别这三类人: 什么是效用和效用函数: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 ①? 效用是对一个人拥有不同财富时满足程度的度量; ? 效用函数描述了财富与效用之间的关系: ② 效用函数的形式? 财富越多,个人所获的效用越大。所有人都是如此。 所以效用是财富的增函数,财富越多,效用越大。? 效用如何随着财富的增加而增长呢?有三种方式:增 长速度逐渐放慢;增长速度逐渐加快;增长速度不变54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前面例子中,张三属“风险厌恶型”,不愿参加赌博 说明:张三认为失去1000元所造成的损失大于得到1000带来 的收益。这里损失和收益均用“效用的变化额”来表示。效用得到1000元带来 的效用增加额 失去1000元带来 的效用减少额1000元1000元风险厌恶型效用函 数的特点:随着财 富增加,效用增长 速度逐渐放慢,即 “边际效用递减”财富赌输后 的财富赌博前 的财富赌赢后 的财富55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前面例子中,李四属“风险喜好型”,愿意参与赌博 说明:李四认为得到1000元带来的收益大于失去1000元带来 的损失。这里损失和收益也用“效用的变化额”来表示。效用得到1000元带来 的效用增加额失去1000元带来 的效用减少额1000元1000元风险喜好型效用函 数的特点:随着财 富增加,效用增长 速度逐渐加快,即 “边际效用递增”财富赌输后 的财富赌博前 的财富赌赢后 的财富56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前面例子中,王五属“风险中立型”,赌博不赌博无所谓 说明:王五认为得到1000元带来的收益等于失去1000元带来 的损失。这里损失和收益也用“效用的变化额”来表示。得到1000元带来 的效用增加额 失去1000元带来 的效用减少额1000元 1000元风险喜好型效用函 数的特点:随着财 富增加,效用增长 速度不变,即 “边际效用不变”财富赌输后 的财富赌博前 的财富赌赢后 的财富57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三种风险态度对应的三种效用函数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效用 边际效用递减效用 边际效用不变效用 边际效用递增财富 风险厌恶型效 用函数 风险中立型效 用函数财富 风险追求型效 用函数财富58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风险厌恶者 风险追求者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 ? ? ?? ? ? ?视风险为危险 高估风险 喜欢低波动性 假设最差的情景(强调损 失的可能性) 悲观主义者 喜欢清晰 不喜欢变化 偏好确定性? ? ? ?? ? ? ?视风险为机遇或契机 低估风险 喜欢高波动性 假设最好的情景(强调收 益的可能性) 乐观主义者 喜欢模糊 喜欢变化 偏好不确定性59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风险态度与保险需求的关系 考虑上面抛硬币赌博游戏中的张三: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3.1)风险厌恶者愿意购买保险吗? 赌博规则,若正面向上得到1000元;若反面向上失去 1000元。参与赌博的期望收益=0。 ? 张三不愿参与这个赌博,因为他认为失去1000元所造成 的损失大于得到1000元带来的收益。张三属“风险厌恶 型”; 什么条件下张三才愿意参与赌博呢??60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只有在对赌博带来的风险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张三才愿意参 与赌博。? 假定我们逐渐加大补偿数额:10元,20元,50元, 100元,150元,200元,等到补偿数额为200元时, 张三开始愿意参与赌博。 ? 这200元,其实就是促使张三参与赌博这项风险活动 所需要的风险费用。或者说:张三认为失去800()元所造成的 损失等于得到+200)元带来的收益。 ? 可以预见,一个人对风险的厌恶程度越大,想要他参 与这项赌博活动所需要的风险费用就越高。61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可见:想要一个厌恶风险的人接受风险,需要付出风险费 用,需要的风险费用越高,说明其风险厌恶程度越大;?反之:一个面临风险的、厌恶风险的人想要降低或转移风 险,也一定愿意付出风险费用。愿意付出的风险费用越大, 说明其风险厌恶程度越大。例如:张三有2%的可能会失去10万元,他的期望损失是 2000元。如果张三是风险厌恶者,他愿意付出超出2000 元的钱(如3000元)来消除这一风险,超出部分(0元)就是风险费用。?进一步地,风险厌恶者愿意付出高于期望损失的保费来投 保,这个超出部分就可以形成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和利润, 保险公司也有利可图,保险交易达成了。62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想让我参与风险活动,必须给 我风险费用!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我有风险,我愿意付出风险费 用来转移风险!只要价格合适, 我可以考虑买保险!风险厌恶者63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风险中立和风险喜好的人愿意购买保险吗? ? 个人愿意付出高于期望损失的风险费用是保险交易形 成的基础; ? 对于风险中立的李四来说,有风险无风险无所谓,当 然不愿付出风险费用; ? 对于风险喜好的王五来说,他偏爱有风险的状态,要 让他放弃风险必须向他支付风险费用,而不是让他向 保险公司支付风险费用。 所以,风险中立和风险喜好的人不愿购买保险。64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我愿意参与风险活动,让我掏 点钱都成,只要有赚钱的可能 就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我对风险求之不得,不需要转 移风险!保险这玩意儿没用! 风险喜好者65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人们的实际风险态度到底如何?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4.1)看看三种人的效用曲线效用 边际效用递减 效用 边际效用不变 效用 边际效用递增财富风险厌恶型效 用函数 风险中立型效 用函数财富风险追求型效 用函数财富66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个人风险偏好(风险态度)的调查: ? 美国寿险营销和研究协会一项调查的一个问题是:“你 是否愿意为了高收益而承担风险”,答案要求用1~10这 10个数字来回答,其中1表示“不愿意”,10表示“非 常愿意”,愿意程度递增。结果是:45%的回答为1、2或3; 只有11%的人回答是8、9或10; 剩下44%的人回答在4~7之间。 ? 调查研究表明:多数人属于风险厌恶型。67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结论: ? ‘‘多数人属于风险厌恶型” ,也就是说多数人愿 意付出比期望损失更高的保费来购买保险。 ? 风险厌恶程度越高,愿意付出的风险费用越高,保险 需求越大,保险公司可以收取的附加保费越高,保险 交易越容易达成。68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5. 保险产品应该与客户的风险态度相匹配:? 客户厌恶风险:保障型产品(传统寿险产品) ? 客户风险中性:分红险、万能险 ? 客户喜好风险:投资连结险 客户越喜好风险,其保险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越高,但风 险越大,未来保单价值越不确定。69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6.① ② ③影响个人保险需求的其他因素:感知到的风险大小:风险越大,保险需求越大; 保费:保费越高,需求越小; 收入和财富: ? 收入低的人,生活所需品(食品、住房、子女)花掉了所有收入, 无钱购买保险; ? 收入高、财富积累很多的人,心态较为复杂: ? 我的自我保险能力很强,保险需求很小; ? 世事无常,祸生仓促,“近日之穷苦无依者,焉知其早年之非 为富家子乎”,也有保险需求; ? 为了避税购买保险; ? 已经养成奢侈生活方式,希望通过保险来保证奢侈生活方式的 持续性; ? 尽管很有钱,但仍不愿由于意外事件而是收入遭受巨额损失, 或者说,仍然非常在乎后面的钱。 ? 中产阶级是购买保险的主力。70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④ ⑤ ⑥其他保障来源: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替代效应; 有责任心、利他主义者愿购买保险; 人文社会环境:对政府的依赖性;养儿防老的观念、家族观 念等风险管理意识。71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感知到的风险大小:? ? ? 普通大众根据自己感知到的风险大小(主观风险)进行决策, 而不是根据客观风险大小进行决策。 同一风险的客观风险与主观风险大小不同。 主观风险的大小取决于两大指标:恐惧程度、未知程度不可控的――可控制的 后果的毁灭性、致命性――非毁灭/致命 恐惧程度 (可怕程度) 不容易降低――容易降低 非自愿承担――自愿承担 主观风险 不可观测的――可观测的 受影响者不知情的――知情 未知程度 (不熟悉程度) 影响延迟的――影响直接的 新风险――旧风险 科学上未知――科学上已知72 俄 勒 冈 州 立 大 学 斯 洛 维 奇 教 授 的 研 究 成 果73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人们靠主观风险进行保险决策,而主观风险是受感情影响的,是 可以改变的,所以,保险公司往往靠那些当时高估风险的人挣钱。《黑天鹅》中阐述“情感的力量”: 中央公园:你坐在飞机上,打算去纽约度周末。你旁边坐着一名保险推 销员,因为是推销员,所以他喋喋不休。对他而言,闭嘴不说话是需要 努力的。他对你说,他的表弟在律师事务所工作,而他的表弟的一个同 事的姐夫的商业伙伴的双胞胎兄弟在中央公园被袭击和杀害了。那是在 1989年,假如没有记错的话,可怜的被害人只有38岁,有妻子和3个孩 子,其中一个先天不足,需要在康奈尔医学中心接受特别看护。 你将作出何反应:你可能在纽约逗留期间避免走进中央公园。你知 道你能够从网络或某本小册子上得到犯罪统计数据,而不是依靠一个碟 碟不休的推销员讲述的逸事。但你没有办法。有一段时间,中央公园的 名字会在你脑海中唤起那可怜的、不该死去的人躺在被血染红的草地的 画面。你需要很多统计信息才能战胜你的犹豫。 骑摩托车:同样,一个死于骑摩托车的亲戚比大量统计分析更能影响你 对摩托车的态度。你可以毫不费力地在网络上查看事故统计数据,但他 们进入你的大脑并不容易。我在城里总是骑着我的红色小摩托车,因为 我周围没有人在最近遭遇事故。虽然我知道我的推理逻辑有问题,但我 没办法根据正确的逻辑行事。74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但现实生活中为什么很多家庭不买保险呢? 阻碍保险购买行为的社会、心理因素:? ? ? ? ? ? ? 认为“为生命投保”和“失去生命”之间存在一种神秘的 联系。 忽略小概率事件 更加关注损失概率而不是损失程度:车险很好卖,死亡保 险不好卖; 盲目自信,认为风险不会发生在自己头上; 邻里效应:相信自己或周边熟人没有遭受过的不利事件永 远都不会发生(反之则会促成保险的购买) ; 短视效应:不考虑或低估长期风险; 对保险行业不信任。75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二) 保险消费者1. 个人/家庭:① 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 ② 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汽车保险) ③ 责任保险:汽车第三者责任险)2. 企业:① 人身保险:雇员福利计划,包括补充养老保险、补偿医疗保险等 ② 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汽车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 ③ 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职 业责任保险、董事及高管责任保险等3. 工程项目:工程保险 4. 农民、畜牧养殖企业:农业保险政府通常不要为自己购买保险,因为有很强的自保能力。76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二、保险供给:保险供给原理、保险组织 (一) 保险供给原理――风险汇聚与保险公司产生家庭/企业有风险,想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 为什么愿意承保呢?风险汇聚原理: 当两个人的风险(可能发生的损失) 独立(不相关)时,汇聚安排可以将低每个人的风 险。风险大小:用期望损失、标准差来度量。期望损失越大、 标准差越大,风险越大。77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举例说明两个风险度量指标: 假定你面临这样的两个风险: 风险1:乘坐飞机,飞机可能掉下来(掉下来的概率是 1/100000)导致你死亡,你的死亡会给你的家庭造 成200万元的损失; 风险2:你每天都在横穿马路赶到学校,由于你的过错, 某辆汽车可能会撞到你导致你受伤(概率为1/1000), 从而导致你必须自费承担20000元的医疗费用。 请问,你认为哪个风险更大些?78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交通事故风险大小比较: 期望损失: 风险1的期望损失=1/0万元=20元 风险2的期望损失=1/元=20元标准差:79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风险汇聚原理: 案例出发:张三、李四在2004年12月各购得价格10万 元的新车一部,两部车在2005年都有被盗的可能性。 假定每部车都有10%的机会被盗,导致10万元的损 失;有90%的机会不会被盗,没有损失。 试分析:没有汇聚安排和有汇聚安排两种情况下张三、 李四面临的风险。 汇聚安排:即张三、李四愿意平分损失,或者每个人 都支付两人损失的平均值。80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没有汇聚安排张三(或李四)支付的损失的概率分布 结果 概率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1.?0元 10万元0.9 0.1? 风险大小:用期望损失、标准差来度量: 张三(或李四)的期望损失和标准差:期望损失 ? 0 ? 0.9 ? 10 ? 0.1 ?(万元) 1 标准差? =? 0 ? 1?2? 0.9 ? ?10 ? 1? ? 0.1 ? 3 ? 万元?281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 汇聚安排后 风险会聚安排:每个人承担两个人总损失的平均值。 假定:张三丢车与否与李四丢车与否无关,是独立的。汇聚安排后张三(或李四)支付的损失的概率分布可能的结果 1、张三、李四的车 均没有被盗 2、张三的车被盗; 李四的车没有被盗 3、张三的车没有被盗 李四的车被盗 4、张三、李四的车 均被盗 总损失 0元 10万元 10万元 20万元 每个人的损失 (平均损失) 0元 5万元 5万元 10万元 概率 0.9 ? 0.9 = 0.81 0.1 ? 0.9 = 0.09 0.9 ? 0.1 = 0.09 0.1 ? 0.1 = 0.0182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 汇聚安排后张三(或李四)支付的损失的概率分布每个人的损失 0元 5万元 10万元 概率 0.81 0.18 0.01? 张三(或李四)的期望损失和标准差:期望损失 ? 0 ? 0.81 ? 5 ? 0.18 ? 10 ? 0.01 ?(万元) 1 标准差? =? 0 ? 1? ? 0.81 ? ? 5 ? 1? ? 2.12 ? 万元 ?22? 0.18 ? ?10 ? 1? ? 0.01283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3、风险汇聚的神奇效果 ? 风险汇聚不改变每个人的期望损失,但将损失的标准 差由 3 万元减少到 2.12 万元。 即,风险汇聚降低了每个人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 ? 再来体会一下风险汇聚原理: 当两个人的风险(可能 发生的损失)独立(或不相关)时,汇聚安排(平摊 总损失)可以降低每个人的风险。84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标准差减少的原因是:汇聚安排改变了每个人面对的损 失的概率分布,减小了出现极端值的概率。风险汇聚后风险汇聚前结果 0元 10万元 概率 0.9 0.1 每个人的损失 0元 概率 0.815万元10万元0.180.01??当更多的人加入汇聚安排时,每个人的期望损失仍然保 持不变,但标准差继续减小。 标准差减小的原因:出现极端值10万元的概率进一步减 小。85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风险汇聚的极限――大数定律: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4.?参加风险汇聚安排的人数量非常多时,每个参加者损失 的标准差将非常接近于零,因此,每位参加者的风险 (损失的不确定性)变得可以忽略不计。 这就是大数定 律。或者说,当参加者的数量很大时,每个参加者的平均损 失几乎等于每个参加者的期望损失值,不确定性非常小, 或者风险变得非常小,可以忽略不计。 ? 中心极限定理:随着参加者数量的增长,平均损失(或 每个人的损失)的概率分布变得越来越像钟形,最终等 同于正态分布。达到极限时,该正态分布的标准差=0。86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风险相关性对风险汇聚效果的影响: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5.?风险相关性(纯粹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仅考虑发生之间 的相关性,而不考虑损失程度大小之间的相关性): ① 独立(或不相关):张三在南京被偷200元和李四在 北京买拖布时丢失200元不存在任何关系;② 正相关:唐山市的各企业厂房的地震风险,汶川地区 市民的地震伤亡风险。③ 负相关:纯粹风险间不可能负相关。投机风险很多是 负相关的,如:同一天里,太阳镜销售收入和雨伞销 售收入,一个上升时另一个必然下降。再如保险公司 投资连结险的销量与分红险、万能险的销量(随股市 变化而反向变化)。?风险相关性对风险汇聚效果的影响87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平 均 损 失 的 标 准 差完全正相关不完全正相关不相关,独立1 20 50风险汇聚的参加者个数? ?风险完全正相关时,汇聚不能降低每个参加者的风险; 正相关性越弱,汇聚效果(风险降低效果)越明显。88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风险汇聚与保险公司的产生 人们需要汇聚安排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6. ? ? ? ? ? ? ? ?风险汇聚能够降低每个参加者的风险。 所以,对于厌恶风险的人来说,他们迫切希望参与风 险汇聚安排以降低甚至消除自己的风险。 但汇聚安排需要成本(很麻烦) 分销成本:市场营销和确定汇聚合同的协议成本; 核保成本(承保费用):评估参加者风险的成本; 理赔成本:出险后的处理索赔的费用; 收集成本:向汇聚参加者收集理赔金额的成本89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汇聚安排成本促成了保险公司的产生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 ?显然,如果所有的有关风险汇聚的市场营销(扩展参 加者)、汇聚协议、理赔等事项均要所有汇聚参加者 参加,成本显然十分巨大。 保险公司的出现,使得所有汇聚参加者仅仅面对保险 公司,而不需要面对其他所有的汇聚参加者。 保险公司能够专业化地进行各项操作:如收取保费、 核保、理赔,从而降低汇聚成本。? ?90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8. 风险汇聚的一般化风险汇聚就是通过一种合同安排与其他人共担风险,事实 上也是将各自的风险在所有汇聚者之间进行了分散或分 摊。还有很多风险汇聚的例子,如 ? 工会内部的互助组织;? 农村人多生孩子;? 组建一个家庭; ? 组建一个国家; ? 组建国际组织,如北约、盟国(如美国与以色列、韩 国、日本等) 这些做法,都利用了风险汇聚降低风险的原理。91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风险的集合平衡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二) 风险的集合平衡和时间平衡1.? 保险人承保风险时关心的是:保费收入是否能够抵偿保险 赔付、营运成本,并形成利润。若不考虑营运成本,就是 指纯保费收入(期望赔付)能否抵偿赔付支出。 显然,未来赔付是不确定的。如果保险人只承保单个风险, 那么,保险赔付只有极低的可能性会等于保费收入,有可 能会大于保费收入。 幸运的是,保险人承保的保险业务是一个风险集合:很多 投保人将相同的或不同的单个风险转移给了一家保险人, 形成了风险集合。显然,保险人承保风险集合有助于实现 保费收入与未来支出的对等,原因就是风险的集合平衡。 风险的集合平衡:单个风险的个别过量损失(实际损失超 出纯保费的部分)和大量不足损失(实际损失低于纯保费 的部分)可以部分或完全得到平衡。92??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风险的时间平衡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 ?风险的集合平衡模型适用于保险业务的有限时期,在实际 中往往是指一个日历年度。 风险的时间平衡:可以看作多个单时期的风险集合平衡的 顺序排列。在短期(如一年)的单时期风险集合平衡中, 很可能会留下集合的不足损失(实际总损失小于期望总损 失)或过量损失(实际总损失大于期望总损失),从而造 成短期的风险业务的利润或亏损。这些先后发生的单期不 足或过量损失将在多时期的综合时间平衡中相互抵消。 在实践中,当一类保险业务的总损失分布的分散程度非常 大(风险集合平衡效果不好)时,风险的时间平衡就非常 重要。例如该业务承保自然灾害风险、核风险、航天风险、 企业责任险等时,短期的风险集合平衡下,保险人可能是 亏损的,也可能是高额盈利的,有待于风险的时间平衡。93?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三) 共同保险和再保险――风险的二次分散 ? 风险的集合平衡很可能效果有限,尤其是当同类标的 数量很少时; ? 风险的时间平衡尽管非常管用,但绝大多数保险企业 的高管和股东无法容忍短期大幅亏损,所以,长时间 的时间平衡是不现实的。 ? 下述风险会对保险人的经营造成巨大冲击,造成短期 亏损:??大标的大型意外事故:飞机、卫星、核电站、大型工程、 大型海上石油钻井平台大风险: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飓风)、恐怖袭击 (如9.11事件)、大型客机失事、大型客轮沉没此时,可以采用共同保险和再保险实现风险的二次分散。94 共同保险某大型标的保险人C1保险人C22个原保险人以共保形式 各 承 担 50% 的 风 险 , 自 留 比 例 均 为 20% , 即 总 风险的10% 再 保 险 人 R8再 保 险 人 R1再 保 险 人 R2再 保 险 人 R3再 保 险 人 R4再 保 险 人 R5再 保 险 人 R6再 保 险 人 R72组共8个再保险人,各 承 担上 家原保 险人 分出 的 80% 中 的 25% 的 风 险 , 即 总 风 险 的 10% ; 自 留 比 例 均 为 50% , 即 总 风险的5%8组共32个再再保险人, 各承担上家再保险人分 出 的 50% 中 的 25% 的 风 险,即总风险的1.25%再 再 保 险 人RR1再 再 保 险 人RR2再 再 保 险 人RR3再 再 保 险 人RR4……再 再 保 险 人再 再 保 险 人再 再 保 险 人再 再 保 险 人RR29 RR30 RR31 RR32总的风险分担比例如下: 2家原保险人,以共保形式,每家承担总风险的10%,共承担: 20% 8家再保险人,以再保形式,每家承担总风险的 5%,共承担: 40% 32家再再保险人,以转分保形式,每家承担总风险的1.25%,共承担: 40%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组成的承保网络95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四) 保险组织的形式? 股份制保险公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出资组成,是由投资人 (股东)拥有的保险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相互制保险公司:由保单持有人拥有和控制,保单持有人具有 双重身份:既是公司所有人,又是公司顾客。目的是为投保人 提供低成本保险,而不是赢利。??? ?保险合作社:不是相互制保险公司的相互制保险组织,通常由 代理人管理(承保、理赔、安排再保险、投资等)。自保公司、风险自留集团: 伦敦劳合社:一个保险市场,本身不承保业务,但提供了保险 交易的场所以及保险交易的规则和程序。由承保记名人组成辛 迪加承保业务。 混业经营机构:金融服务提供者的整合。96? 相互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造(Sigma200601):97 股份制改造引起相互制保险公司市场份额下降:全球就属日本的相互保险公司市场份额最大,2003年占63%98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逆选择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三、保险供求中的两个特殊现象:逆选择与道德风险1. ? 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更加了解自己的风险(信息不对 称),所以,高风险投保人会伪装成低风险投保人以获 取低保费。??投保人想将信息优势保费优势。保险人因为信息不对称而以低保费承保了高风险投保人, 使自己面临亏损。显然,保险人必然想要控制逆选择。99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逆选择的控制: ? ? 逆选择对供需双方都不利,但只有供方(保险人)可以 控制逆选择。 逆选择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即保险人无法准确 掌握保险标的风险信息。?控制逆选择的方法:① 严格核保:投保和核保时,想办法获取更多的投保 标的风险信息(体检和现场查勘),对标的进行风 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的标的收取不同的费率。 ② 恐吓: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如是告知重要风险信息, 如果事后发现没有如实告知,可以拒赔。100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道德风险 一般道德风险:主体在投保后变得更加不小心。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 ? ?极端道德风险:主体在投保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来索赔。 为什么会故意制造事故呢:如果投保人可以通过保险事 故的发生而获利,投保人就有制造保险事故的动机,极 端道德风险就产生了。显然,保险人必然想要控制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101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产生道德风险的主要原因: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道德风险的控制: ?① 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保险标的没有感情; ② 投保人希望通过保险赔偿获利; ③ 被保险人避免道德风险(或者进行防损减损)需要付出 成本。?控制道德风险的方法:①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②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赔偿不能超过其实际损失; ③ 免赔额;共保条款;针对防损减损措施好坏进行费率调 整;经验费率。102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四、保险中介1. ? ??保险代理人 是保险人的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根据代理合同在保险人 授权的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并收取佣金。 我国的保险代理人分为三种;专业代理人:是指专业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 司。根据保监会2001年颁布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 定》,保险代理机构可以以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 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 兼业代理人: 如银行、邮局、旅行社、4S店等。 个人代理人:不得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业 务。103? ?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保险经纪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 ? ? ? ? ?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代理人。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委 托,代办投保、续保、交付保险费、索赔,以及保险档案 管理等手续。 保险经纪人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代理人,应该根据他 们的需要,按照偿付能力、信誉、保险责任范围、服务质 量、保险费率等标准,选择最好的保险人和保险品牌。 佣金:10% - 20%; 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 ? ? 向投保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 为被保险人代办检验、索赔; 安排国内、国际分出分入业务。104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3. ?保险公估人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出于自身利益的驱动 或专业知识的欠缺,往往会提出不同的赔偿金额。由保险 公估人对保险标的进行估损,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凭 借专业知识作出评价,有助于赔案的解决。所以,保险公估人是受保险当事人(保险人或被保险人) 的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坚定、估损、 理算等业务的单位。 ??可以是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既可受保险人委托,也可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多数 受保险人委托。105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二部分 保险市场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讨论:您对风险汇聚原理的理解; 道德风险对保险公司经营的影响; 任何您感兴趣的相关话题。106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一. 保险合同简介:特点、分类、要素、重要术语 二.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及保险法相关规定: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三.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 处理(放在第二部分) 讨论:推荐参考书:《保险学》(孙祁祥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保险学》(魏华林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保险法》(2002修订版) 《保险法修订草案》(2008年8月)107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一、保险合同简介1. 保险合同的特点? 射幸性(机会性):与风险的本质相对应。财险强,寿 险弱 ? 附和性:要式合同,投保人基本无法变更合同内容,只 能决定投保还是不投保。 ? 条件性:指保险人的赔付责任取决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是否遵守保单上的条件。如保证条款、损失通知条款等。? 个人性(属人的合同):主要用于财产保险。指“标的风 险大小”与所有人相关,更换所有人,承保风险变化, 保险人需要重新评估和定价。所以,投保人在转让自己的财产时,并不能同时转让财 产保险合同,除非经过保险人的同意。案例:108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案例:A市个体户李某为其所有的一辆日本五十铃牌翻斗汽 车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10 万元,保险期限自日起至 日止。 2003年5月,李某与另一个体户张某在汽车交易市场外 达成协议,李某将该翻斗汽车连同保险单一起转卖给张 某,单位到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双方约定价款分三 次支付,待车款全部付清后办理汽车过户手续。张某将 汽车开走。日,张某驾车外出,途中与天远 公司的一辆天津大发牌汽车相撞,导致对方车辆损坏, 驾驶员受伤。经市交通队裁决,张某应对该事故承担全 部责任,赔偿天远公司修车费6万元,驾驶员医疗费和误 工费3万元。张某持保单以第三者责任为由向保险公司索 赔。问:张某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吗?109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保险公司发现张某并非保险单上列明的被保险人,因而拒绝赔偿。 之后,李某持保单前来索赔,保险公司以该车已转让给张某, 李某对该车已无保险利益,且又未到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擅 自变更被保险人,违反了被保险人义务为由拒赔。为此,双 方争执不下,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 赔偿其9万元损失。 法院判决要旨: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因为李某和张某在买卖该车时未经过户, 该车的所有权并未转移,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公司应承 担保险责任,补偿被保险人9万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 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庭审调查,认为李某和张某在汽车交易场外达成买卖 该车的协议,张某支付了部分车款且使用了该车,已形成了 事实上的买卖关系,并且李某也未因该起交通事故受到损失, 故判决撤消一审判决,驳回了李某的索赔请求。110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保险法》修订草案(2008年8月)第三十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 利益的,不得对保险人行使请求赔偿保险金的权利。投保人 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费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 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第三十五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 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未及时通知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 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 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保险人自接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有权按照合同约 定调整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111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分类: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 补偿性合同:财产与责任保险、费用报销型健康保险 ? 给付性合同: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年金保 险、给付型健康保险112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3. 保险合同的要素 主体: ? 当事人:投保人、保险人 ? 关系人:被保险人、保单所有人、受益人 ? 辅助人: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 客体:保险利益 准确地讲,保险合同保障的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 的所具有的经济利益,即保险利益,而不是保险标的。113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重要术语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4.保险标的: 保险价值:保险标的的价值 保险期限:生效到终止保险费(保费):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付的最大限额; 保险费率:单位保额(寿险为每千元,财险为每百元)的保 费。保险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 主险和附加险:114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二、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一) 最大诚信原则 1. 概念? 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 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骗和隐瞒。否则,受损 害一方可宣布保险合同无效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2.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缘由? 保险合同的附和性:要求保险人讲诚信; ? 风险信息不对称: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后均具有 信息优势,会诱使其隐瞒风险信息、进行保险欺诈,保 险人被骗保骗赔,所以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讲诚信。115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3.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1)告知 含义:订立合同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向保险人告知有关 标的风险情况的一切重要事实。重要事实是指对保险人 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何条件承保起影响作用的事实。告知形式:询问告知,而非无限告知告知时间: 合同订立前 违反的后果:解除合同。? ? 故意(知道但不告知:误告或隐瞒):不退保费; 过失(应知不知而不告知):退保费 过失是指没有达到行为当时的情形下社会所要求的谨慎 标准。理性人标准。116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 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 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 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 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 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 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 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 保险费。117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案例1:梅艳芳在其演艺事业高峰时期的1990年前后,便买下 了一份2000万港元的高额保险。在2002年梅艳芳得知子 宫颈长出肿瘤后,情况虽未致恶化,但受到姐姐梅爱芳 死于子宫癌的影响,担心自己亦会步其后尘。顾家孝顺 的梅艳芳为免母亲日后顿失依靠,又买了一份保额高达 1000万港元的保险。但在购买第二份保额1000万港元的 保险时,梅艳芳可能顾虑自己的巨星身份,先前一直未 将病情公开,治病亦在高度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怕患癌 的秘密遭泄露而没有在保单上如实申报病情。 梅艳芳在2003年9月公开宣布自己患癌, 日因为子宫颈癌而引发肺功能衰竭逝世。 问:梅艳芳的第一、二份保单能得到理赔吗?如不理赔,可 以退还保费吗?(香港在这方面的法律与我国类似)118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案例2: 1996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 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 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同 事吴某推荐,与其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填写投保单时 申报做了胃病手术,治疗效果良好,但没有申报身患癌 症的事实。投保申请顺利通过了保险公司的核保,龚某 办妥了有关手续。1997年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 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 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其提交有关证明时, 发现龚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于是拒绝给 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有何种病并未违反告 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向龚某之妻理赔?为什么?如不理赔,是否应该退还保险费?119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保险法修订草案》的规定: 第十八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 关情况提出询问。保险人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 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 解除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 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除本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外,自保险 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 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 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 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 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120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保险法修订草案》的规定: 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 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 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自合 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但投保 人故意不真实申报被保险人年龄构成保险欺诈的除外。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 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 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 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 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 投保人。121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2)保证 含义: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保险人承诺的事项。如承诺作某种 行为或不作某种行为,或担保某种事项的真实性。 分类: ? 确认保证:指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存在 或不存在的保证;如财产险中投保人承诺自己仓库确 实有自动喷水灭火装置,以获取费率优惠。 ? 承诺保证:指投保人对将来某一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 作为的保证。如财产险中投保人承诺投保后将配备防 火设施。 违反的后果: 解除合同,或变更承保条件(增加保费、减小保险责任)122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保险法》中关于“保证”的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没有规定。 财产保险合同:第三十六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 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根据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可以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 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 隐患的书面建议。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 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 取安全预防措施。123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案例3:某银行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60辆汽车的全险合同,期 限一年,银行支付了保险费,保险公司下发了保单。合 同约定:保险公司有权对汽车进行安全检查,且规定了 安检的时间和程序,银行承诺遵守。 合同履行期间,保险公司多次会同交管部门对银行 的车辆进行安检,银行以种种原因拒绝,鉴于银行车辆 保养状况存在较多不安全因素,保险公司即书面建议银 行对其中10辆车进行大修,而银行仍不配合。 两个月后,银行两辆车肇事,车辆损失20万元。银 行依约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银行拒绝接受 检查和拒不接受大修建议行为违反合同义务为由拒赔, 银行则认为安检和大修是银行自身固有权利,保险公司 无权干涉理应依约理赔。双方诉之法院。 问:保险公司应该理赔吗?为什么?124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3)弃权与禁止反言(主要用于约束保险人):? 弃权:指合同一方自愿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 的权利。例:一份房屋保单规定,在房屋无人居住达60天以上时, 保单失效。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代理人说明了“该房 屋无人居住已达60天之久‖,而代理人表示“没问题, 我们承保这所房屋‖。那么,保险人就放弃了在房屋无 人居住的情况下,发生损失时拒绝赔偿的权利。? 禁止反言: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种权 利,日后就不能再向另一方主张已放弃的权利。续上例:保险人既然已在保险代理人的不当行为下放弃了 拒绝赔偿的权利,那么,在日后发生保险事故而且确 实存在无人居住达60天以上的情况时,保险人就不能 反言,不能拒绝赔偿。125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案例4:某公司为全体职员投保团体人身保险,每人保额 50000元,公司在提交被保险人名单时,在健康状况一栏 中说明了职员刘某因肝癌病休的情况。保险代办员接到 名单后未详细审查就开始办理承保手续,幸运的是,保 险公司的整个承保程序均未发现刘某的重大病情,保单 顺利签发了。刘某在保险期间内因肝癌死亡。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 A 刘某不符合团体人身保险的投保条件,该合同为无效 合同 B 本案是由于保险代办员的疏忽造成的,应由保险代办 员赔偿刘某的保险金 C 本案由于保险人一方有过错,因此保险人应按过错责 任的大小,部分给付保险金 D 保险人应全额给付保险金126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概念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二) 保险利益原则 1. ? 指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在 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必须遭受经济损失或失去其 它利益。? 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合法的利益:人身保险中的直系亲属、财产险中的 合法所有权。 ? 同意的利益: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同意即可投保。2. 违反的后果:保险合同无效(自始无效)127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3.《保险法》第五十三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① 本人; ② 配偶、子女、父母; ③ 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 其他成员、近亲属。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 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第五十六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 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128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财产保险的可保利益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4. ? ? ?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对其所有经营管理的财产具有 保险利益。 财产的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 财产的保管人、货物的承运人、各种承包人、承租人等 对其保管、占用、使用的财产,在负有经济责任的条件 下具有保险利益。129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法修订草案》的规定:第十四条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 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 和身体。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 认的利益。130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案例5:何某(男)与林某(女)自小青梅竹马,成年后情深 意笃,但由于两家有矛盾,双方家长均坚决反对这门亲 事。1994年4月,何、林二人双双南下广东某市打工, 为相互照应及生活方便,两人租用民房并以夫妻名义同 居生活,一年后生育一女孩。1997年4月,一保险营销 员到何某工作单位推销人寿保险,何某以自己为投保人 给自己和林某各买了一份人寿保险,死亡保额均为十万 元,受益人为双方所生女孩。其时,林某因出差在外并 不知情。不久后,林某因车祸意外死亡。何某向保险公 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后拒赔。何某不服,遂向法 院提起诉讼。 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31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三) 损失补偿原则 含义: ? 在补偿性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和医疗费用保险 合同)中,当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毁损致使被 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经济补 偿以弥补其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为限。 ? 或者说,保险赔偿只能使被保险人恢复到事故发生前 的经济状态,而不能更好。规定损失补偿原则的主要目的: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渔利、控制道德风险。132 上海对外 贸易学院 保险系第三部分 保险合同专业培训 创造价值案例6:某幢建筑物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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