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旗下的中天合创葫芦素煤矿能源煤矿与内蒙古中煤西北能源公司伊化矿业哪个单位好?待遇如何,急求简答谢谢

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中煤能源鄂尔多斯分公司)隶属于中煤集团,位于鄂尔多斯市境内,地处呼包鄂“金三角”腹地,毗邻鄂尔多斯市政府,距鄂尔多斯飞机场10公里,包西铁路、包神铁路、东乌铁路、蒙华铁路、包茂高速、荣乌高速穿越公司所属矿区,交通便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矿项目建设及运营、煤炭销售、煤炭采购与供应、铁路专用线建设与运营管理等业务。目前,公司所属井田5处,总资源储量62.89亿吨,已建成三座煤矿的生产能力约2500万吨/年。已建成铁路专用线133.7公里。已累计投资约300亿元。本次招聘主要为公司机关本部及已基本建成的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补充专业技术力量及熟练操作工。
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注册资本金8.54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要负责纳林河二号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该项目于2008年8月开工建设。中煤能源持股66%,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4%。
纳林河二号矿井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矿井面积180.67km2,资源储量15亿吨,可采储量7.96亿吨。项目总投资约为71亿元人民币,服务年限61年。矿井及选煤厂项目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000万吨,预留1200万吨,已基本建成。
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注册资本金12.74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要负责母杜柴登矿井及选煤厂的开发建设与生产经营。该项目于2009年12月开工建设。中煤能源持股51%,博源集团持股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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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杜柴登井田位于东胜煤田呼吉尔特矿区东南部,处蒙陕交界处,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井田规划面积59.59 km2,资源总储量11.16亿吨,设计可采储量7.04亿吨。总投资53.11亿元人民币,服务年限56年。矿井及选煤厂项目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000万吨,预留1200万吨,已基本建成。
为补充公司机关、所管理煤矿所需人员,特组织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机关招聘技术及管理人员19人,其中:
1.生产技术部2人:首席采煤工程师1人、首席掘进工程师1人;
2.机电动力部2人:首席机电工程师(采掘设备)1人、首席机电工程师(立井提升)1人;
3.安监局1人:首席安全工程师1人;
4.调度信息指挥中心1人:首席调度工程师1人;
5.党群工作部1人:副主任(党建)1人;
6.企业管理部1人:绩效考核主管1人;
7.工程管理部1人:机电安装主管1人;
8.铁路运营管理部2人:铁路运营主管2人;
9.销售管理部7人(可能外派):销售主管1人、销售专员1人、销售科员1人、销售业务员2人、会计主管1人、会计科员1人。
10、人力资源部1人:人力资源业务员1人。
(二)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操作人员56人,其中:
1.财务部2人:会计2人;
2.安全管理部1人:安检员1人;
3.综采队18人:采煤机司机2人、支架工3人、检修电工5人、支架/泵站检修工4人、三机检修工4人;
4.运转队14人:跟班电工5人、皮带检修工9人;
5.提升队12人:队长1人、副队长2人、绞车钳工1人、井筒装备检修工1人、机修工3人、绞车电工1人、电工3人;
6.地测队4人:地质工(水文、地质)1人、测量工3人;
7.机电队5人:电工5人。
(三)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管理、技术及操作人员73人,其中:
1.生产技术部1人:采煤工程师1人;
2.生产调度指挥中心1人:副主任(监测监控)1人;
3.安全管理部2人:安全工程师1人、安检员1人;
4.财务部2人:会计2人;
5.综采队11人:煤机司机1人、支架工4人、支架/泵站检修工1人、检修电工5人;
6.掘锚队17人:副队长2人;煤机司机3人、煤机/锚杆机检修工3人、连运车/梭车检修工1人、皮带检修工3人、检修电工5人;
7.通风队1人:束管监测工1人;
8.运转队1人:皮带检修工1人;
9. 提升队22人:队长1人、副队长2人、绞车钳工1人、井筒装备检修工1人、机修工1人、绞车电工1人、电工1人、主井给煤机司机4人、绞车司机5人、副井检修检修工5人;
10.地质测量队7人:水文地质工程师1人、储量工程师1人、探放水钻探工主操1人、测量工4人;
11.选煤厂8人:生产班长1人、钳工3人、电工2人、主选车间操作工2人。
具体招聘要求见附件1《招聘岗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要求》。。。。。。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中煤分公司公开招聘148个岗位,榆林人千万不要错过
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中煤能源鄂尔多斯分公司)隶属于中煤集团,位于鄂尔多斯市境内,地处呼包鄂“金三角”腹地,毗邻鄂尔多斯市政府,距鄂尔多斯飞机场10公里,包西铁路、包神铁路、东乌铁路、蒙华铁路、包茂高速、荣乌高速穿越公司所属矿区,交通便利。
为补充公司机关、所管理煤矿所需人员,特组织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机关招聘技术及管理人员19人,其中:
1.生产技术部2人:首席采煤工程师1人、首席掘进工程师1人;
2.机电动力部2人:首席机电工程师(采掘设备)1人、首席机电工程师(立井提升)1人;
3.安监局1人:首席安全工程师1人;
4.调度信息指挥中心1人:首席调度工程师1人;
5.党群工作部1人:副主任(党建)1人;
6.企业管理部1人:绩效考核主管1人;
7.工程管理部1人:机电安装主管1人;
8.铁路运营管理部2人:铁路运营主管2人;
9.销售管理部7人(可能外派):销售主管1人、销售专员1人、销售科员1人、销售业务员2人、会计主管1人、会计科员1人。
10、人力资源部1人:人力资源业务员1人。
(二)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操作人员56人,其中:
1.财务部2人:会计2人;
2.安全管理部1人:安检员1人;
3.综采队18人:采煤机司机2人、支架工3人、检修电工5人、支架/泵站检修工4人、三机检修工4人;
4.运转队14人:跟班电工5人、皮带检修工9人;
5.提升队12人:队长1人、副队长2人、绞车钳工1人、井筒装备检修工1人、机修工3人、绞车电工1人、电工3人;
6.地测队4人:地质工(水文、地质)1人、测量工3人;
7.机电队5人:电工5人。
(三)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管理、技术及操作人员73人,其中:
1.生产技术部1人:采煤工程师1人;
2.生产调度指挥中心1人:副主任(监测监控)1人;
3.安全管理部2人:安全工程师1人、安检员1人;
4.财务部2人:会计2人;
5.综采队11人:煤机司机1人、支架工4人、支架/泵站检修工1人、检修电工5人;
6.掘锚队17人:副队长2人;煤机司机3人、煤机/锚杆机检修工3人、连运车/梭车检修工1人、皮带检修工3人、检修电工5人;
7.通风队1人:束管监测工1人;
8.运转队1人:皮带检修工1人;
9. 提升队22人:队长1人、副队长2人、绞车钳工1人、井筒装备检修工1人、机修工1人、绞车电工1人、电工1人、主井给煤机司机4人、绞车司机5人、副井检修检修工5人;
10.地质测量队7人:水文地质工程师1人、储量工程师1人、探放水钻探工主操1人、测量工4人;
11.选煤厂8人:生产班长1人、钳工3人、电工2人、主选车间操作工2人。
具体招聘要求见附件1《招聘岗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要求》。
二、报名基本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招聘岗位任职要求外(见附件1),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
(二)德才兼备,为人正派,群众公认,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六)中煤集团系统内及本矿使用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但报名及录用均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
(七)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经初选、笔试、实操考试(管理人员与大学毕业生不进行实操考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四、招聘人员待遇
单位将为被聘用人员提供不低于本地区同行业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声明
(一)报名时间:5月9日至5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本招聘公告通过网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应聘者可登陆中煤集团公司网站,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中煤能源鄂尔多斯分公司)招聘工作组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伊化矿业-综采队支架工——张某)。不接受现场、电话、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
中煤集团公司网址:http://www.chinacoal.com
报名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三)有关要求
1.每个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如服从调剂,可在报名表中注明。
2.应聘者需认真填写招聘公告所提供的《应聘人员报名表》并粘贴电子版照片,同时需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需打印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技能等级证书、相关履历说明、业绩证明材料、技术成果、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电子扫描件(相关材料较多时,可编制作目录)。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有关声明
1.单位不负责解决被聘用人员配偶、子女的就业、就学安排,也不承诺其他事项。
2.单位不负责招聘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
3.在报名过程中,将为应聘者保密。
特此公告。
附件1.社会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要求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2请前往中煤集团网址公告栏下载。中煤集团公司网址:http://www.chinacoal.com)
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中煤能源鄂尔多斯分公司)隶属于中煤集团,位于鄂尔多斯市境内,地处呼包鄂“金三角”腹地,毗邻鄂尔多斯市政府,距鄂尔多斯飞机场10公里,包西铁路、包神铁路、东乌铁路、蒙华铁路、包茂高速、荣乌高速穿越公司所属矿区,交通便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矿项目建设及运营、煤炭销售、煤炭采购与供应、铁路专用线建设与运营管理等业务。目前,公司所属井田5处,总资源储量62.89亿吨,已建成三座煤矿的生产能力约2500万吨/年。已建成铁路专用线133.7公里。已累计投资约300亿元。本次招聘主要为公司机关本部及已基本建成的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补充专业技术力量及熟练操作工。
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注册资本金8.54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要负责纳林河二号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该项目于2008年8月开工建设。中煤能源持股66%,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4%。
纳林河二号矿井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矿井面积180.67km2,资源储量15亿吨,可采储量7.96亿吨。项目总投资约为71亿元人民币,服务年限61年。矿井及选煤厂项目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000万吨,预留1200万吨,已基本建成。
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注册资本金12.74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要负责母杜柴登矿井及选煤厂的开发建设与生产经营。该项目于2009年12月开工建设。中煤能源持股51%,博源集团持股49%。
母杜柴登井田位于东胜煤田呼吉尔特矿区东南部,处蒙陕交界处,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井田规划面积59.59 km2,资源总储量11.16亿吨,设计可采储量7.04亿吨。总投资53.11亿元人民币,服务年限56年。矿井及选煤厂项目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000万吨,预留1200万吨,已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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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能源: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中煤能源: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Created by Dengtacj @ 2018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联席主承销商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签署日: 年 月 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声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2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发行概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延江设立日期:2006 年 08 月 22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5,866.34 万元实缴资本:人民币 1,325,866.34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289T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邮政编码:100120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树彬、杜娟联系方式:010-传真:010-互联网址:http://www.chinacoalenergy.com经营范围:煤矿开采(有效期以各煤矿相关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准);销售 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和储运活动)、焦炭制品、化肥、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煤炭、铁路、港口、新能源项目的 投资与管理;煤化工、煤焦化、煤层气、电力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的投 资与管理;煤矿机械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勘察、建设施工、招投 标代理、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 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所属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二、本次公司债的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2016 年 3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了发行公司债券的事项,作出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同意公司发行本次债券及相关授权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16 年 6 月 21 日,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了发行公司债券的事项,作出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发行本次债券并授权公司办理相关事宜。(二)证监会核准情况2016 年 11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债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第二期债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完成发行,“18 中煤 01”发行规模为 11 亿元,“18 中煤 02”发行规模为 4 亿元,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三期发行。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一)发行主体: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债券名称: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四)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7 年(含 7 年)。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六)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七)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前 3年票面利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5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5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前5 年票面利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2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第 5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2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十)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十一)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质押等操作。(十二)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十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薄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十四)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薄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十五)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十六)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18 年 6 月 4 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8 年 6 月 5 日。(十七)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十八)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 6 月 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年每年 6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5 年每年 6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年每年 6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十九)本金支付日(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6 月 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6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6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6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二十)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6 月 5 日至 2023年6 月 4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年6 月 5 日至 2021 年 6 月 4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6 月 5日至 2025 年 6 月 4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6 月 5 日至 2023 年 6 月 4 日。(二十一)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6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6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 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二十二)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二十三)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二十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二十五)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二十六)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二十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保障金专户:发行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二十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及偿还到期银行贷款。(二十九)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 年 5 月 31 日。发行首日:2018 年 6 月 4 日。网下发行期限:2018 年 6 月 4 日至 2018 年 6 月 5 日。(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五、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一)发行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法定代表人:李延江联系人:王树彬、杜娟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联系电话:010-传真:010-邮政编码:100120(二)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联系人:杜美娜、胡涵镜仟、许天一、潘学超、郜爱龙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2 层联系电话:010-传真:010-9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邮政编码:100010(三)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法定代表人:刘世安联系人:潘林晖联系地址:北京市金融街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16 层联系电话:010-传真:010-邮政编码:100032(四)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法定代表人(代):毕明建联系人:姚旭东、刘晴川、尚晨、孟娇、杜毅、魏世玉、顾怡立、张涵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及 28 层联系电话:010-传真:010-邮政编码:100004(五)分销商: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法定代表人:赵俊联系人:高芳10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大厦 3 楼债券发行部联系电话:021-传真:021-邮政编码:2001252、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法定代表人:马骥联系人:张磊、张娜伽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2 号中国人寿广场 B 座 7 层联系电话:021-、021-传真:021-邮政编码:100033(六)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联系人:杜美娜、胡涵镜仟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2 层联系电话:010-传真:010-邮政编码:100010(七)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11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负责人:王丽联系人:杨兴辉、王华堃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联系电话:010-、010-传真:010-邮政编码:100033(八)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负责人:李丹联系人:李燕玉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26 楼联系电话:010-传真:010-邮政编码:1000202、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上海市黄埔区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负责人:曾顺福联系人:徐斌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W2 座 8 层12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联系电话:010-传真:010-邮政编码:100006(九)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法定代表人:吴金善联系人:唐玉丽、田野、李莹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 PICC 大厦 12 层联系电话:010-传真:010-邮政编码:100022(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城支行营业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中路世纪城三期垂虹园甲 2 号负责人:胡桂军联系人:马雯颖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中路世纪城三期垂虹园甲 2 号联系电话:传真:010-邮政编码:100097(十一)债券申请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13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总经理:黄红元联系人:汤毅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电话:021-传真:021-邮政编码:200120(十二)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负责人:聂燕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邮政编码:2001201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资信状况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公司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联合评字[ 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示所代表的涵义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于信用等级的符号及定义的阐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债券信用评级等级各划分成 9 级,分别用 AAA、AA、A、BBB、BB、B、CCC、CC 和 C 表示,其中,除 AAA 级,CCC 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 定,本级别的含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 违约风险极低。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级别的含义为发 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1、基本观点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具有经营规模较大、煤炭资源储备充足、 煤品质量较高、装备技术水平较高、煤化工产业链条逐步完善及获得政策支持力 度较大等方面的优势。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煤炭行业及煤化工行业整体仍然 产能过剩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未来我国经济总量仍将保持适度增长,随着去产能政策进一步落实,煤炭行 业产能过剩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随着公司煤炭、煤化工、坑口发电和煤矿装备15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等主要产业板块的基本形成及产业链条的逐步完善,公司综合竞争力有望进一步提升,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综上,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及本次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2、优势(1)未来我国经济总量仍将保持适度增长,随着去产能政策进一步落实,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2)公司作为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在股东支持以及政策优惠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3)公司在煤炭资源储量、产量及煤质煤种等方面均居全国领先水平。(4)公司技术研发水平较高,公司将产业链向下游延伸,积极转型,煤化 工业务产能逐步释放、销售顺畅、毛利较高,对煤炭主业形成有效补充,产业结 构调整成效较为明显。(5)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佳,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及 EBITDA 对本次公司债券的保护程度较高。3、关注(1)煤炭行业整体仍然产能过剩,行业景气度有赖于国家政策的严格控制。(2)公司煤化工项目产品为聚烯烃、尿素、甲醇等,面临产能过剩压力,市场竞争激烈。(3)公司在建项目尚需投入资金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16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 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 发现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 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 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如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 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 直至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联合评级对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发行人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 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发行人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 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 门等。(四)发行人历史评级情况表:发行人 2015 年以来主体信用等级及评级展望年度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2015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AAA稳定&&&&2016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AAA稳定&&&&2017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AAA稳定&&&&2017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AAA稳定&&&&2018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AAA稳定&&&&2018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AAA稳定&&&&三、发行人资信情况(一)发行人获得银行的授信情况和使用情况发行人在各商业银行的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总额为 2,355 亿元,已使用 582 亿元,未使用 1,773 亿元。发行人的主要授信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二)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17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三)发行人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偿还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累计发行、尚在存续期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总额合计 315.00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偿还情况&&债券名称发行规模债券余额发行利率期限起息日到期日偿还情况&&(亿元)(亿元)(%)&&&&&&&&11中煤 MTN1150.000.005.655 年已兑付&&&&&&&&&&&12中煤 MTN150.0050.005.127 年尚未到期&&&&&&&&&&&13中煤 MTN00150.0050.005.267 年尚未到期&&&&&&&&&&&13中煤 MTN00250.0050.005.607 年尚未到期&&&&&&&&&&&14大屯能源10.0010.005.285 年尚未到期&MTN001&&&&&&&&&14大屯能源5.000.004.401 年已兑付&CP001&&&&&&&&&15中煤 MTN001100.00100.004.957 年尚未到期&&&&&&&&&&&15大屯能源5.000.004.141 年已兑付&CP001&&&&&&&&&15大屯能源5.000.003.851 年已兑付&CP002&&&&&&&&&15中煤平朔10.000.003.871 年已兑付&CP001&&&&&&&&&16中煤能源30.000.003.101 年已兑付&CP001&&&&&&&&&17中煤 0110.0010.004.613+2尚未到期&年&&&&&&&&&&&&&&&&&&&&17中煤 CP00130.0030.004.531 年尚未到期&&&&&&&&&&&18中煤 0111.0011.004.853+2尚未到期&年&&&&&&&&&&&&&&&&&&&&18中煤 024.004.005.005+2尚未到期&年&&&&&&&&&&&&&&&&&&&&&合计520.00315.00-----&&&&&&&&&&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没有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的情形。(四)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的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 55 亿元,18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占公司截至 2017 年末合并口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5.18%。(五)影响发行人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表: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项目2017 年末/度2016 年末/度2015 年末/度&&&&流动比率(倍)0.780.730.92&&&&速动比率(倍)0.660.600.82&&&&资产负债率(%)57.3757.8461.08&&&&利息保障倍数(倍)1.951.340.38&&&&贷款偿还率(%)100100100&&&&利息偿付率(%)100100100&&&&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千元)17,807,40612,067,7597,284,642&&&&(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 化利息支出)(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还率=实际利息偿还额/应付利息19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延江设立日期:2006 年 08 月 22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5,866.34 万元实缴资本:人民币 1,325,866.34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289T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邮政编码:100120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树彬、杜娟联系方式:010-传真:010-互联网址:经营范围:煤矿开采(有效期以各煤矿相关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准);销售 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和储运活动)、焦炭制品、化肥、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煤炭、铁路、港口、新能源项目的 投资与管理;煤化工、煤焦化、煤层气、电力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的投 资与管理;煤矿机械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勘察、建设施工、招投 标代理、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 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所属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0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二、发行人历史沿革1、公司设立时的股本形成2006 年 2 月 24 日,经国务院同意并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改革[号《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并境外上市方案的批复》批准,中煤集团进行重组并独家发起设立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为8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全部由中煤集团持有,股权性质为国家股。2、H 股发行并上市经发行人 2006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国务院国资委签发的国资改革[ 号《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国合字[2006]27 号《关于同意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批准,并经香港联交所同意,发行人于 2006 年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 H 股 3,733,330,000 股(含超额配售486,956,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05 港元,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1898”),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约为港币 144.64 亿元。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于 2006 年 9 月 1 日出具的国资产权[ 号《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及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于2006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社保基金股[2006]18 号《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到香港上市有关问题的函》,发行人在首次发行 H 股时按照融资额的 10%减持国家股,将中煤集团持有发行人的 373,333,000 股划转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H 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的总股份数为 11,733,330,000 股,包括 7,626,667,000股内资股及 4,106,663,000 股 H 股(含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所持发行人的373,333,000 股 H 股),分别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65.00%和 35.00%。2007 年 6 月 4 日,国家工商总局向发行人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登记为 11,733,330,000元。上述 H 股发行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变更为:表: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后发行人股本结构21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股东持股数(股)股权比例&&&中煤集团(国家股股东)7,626,667,00065.00%&&&H 股股东4,106,663,00035.00%&&&总计11,733,330,000100.00%&&&3、A 股发行并上市经公司 2007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许可[2008]99 号)批准,发行人于 2008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以 16.83 元/股首次公开发行 1,525,333,400 股 A 股股票,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13,258,663,400 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253.20 亿元。上述 A 股发行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变更为: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发行人股本结构股东名称股份类别持股数(股)股权比例&&&&中煤集团(国家股股东)A 股7,626,667,00057.52%&&&&H 股股东H 股4,106,663,00030.97%&&&&本次发行 A 股股东A 股1,525,333,40011.51%&&&&总计-13,258,663,400100.00%&&&&4、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自设立以来,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一)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公司内部组织结构22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二)发行人各部门主要职责除煤炭采购中心、销售中心、煤化工产品销售中心外,发行人总部高级管理层下设共有十七个部室,分别为: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战略规划部(国际合作开发部)、人力资源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生产运营指挥中心、技术管理中心、煤化工管理部(煤化工安全监察局、煤化工研究院)、基本建设管理部、电力管理部、科技环保部、信息管理部、安全健康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和企业文化部。上述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证券事务部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公司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筹备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督办工作,向23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董事会反馈落实情况;为董事提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类相关信息资料,组织董事会调研工作;负责与公司董事会工作相关的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保管股份公司股东名册和股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股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统筹协调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和须予公布交易的管理工作;负责投资者关系维护与沟通及资本市场信息收集工作;组织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等。2、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公司经营层组织日常办公工作;公文处理和机要文电、印信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公司重要文件和工作报告,负责公司文件核稿和上报重要材料的审核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政策、市场和企业信息;负责公司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准备工作;公司总部档案和保密管理工作;负责来访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等。3、战略规划部(国际合作开发部)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组织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指导编制和审查公司所属企 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公司以资源获取或项目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收购、兼并等 工作编制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及考核;负责汇总公司年度专项支出计划;负责公司直接投资项目和 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前的各项前期工作及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 工作;发行人矿产、土地等资源的申办,以及新增矿产资源权证管理工作;负责 公司直接投资项目和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前的各项前期工作及相 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管理公司海外项目开发和国际合作;提出公司境外 合作和开发规划、年度资本支出计划;负责对公司国际合作、境外开发和年度境 外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寻求境外合作开发机会,筛选分析,形成建议 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公司所属企业在境外以资源获取或项目开发为主要内容 的收购、兼并等工作等。4、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包括制订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对公司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总部部室负责人进行考察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公司总部部室负责人和员工的考核;参与公司总部部室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向公司控股和参股企业派出产权代表的建议,并对派出的董事、监事及经理层成员(专职派驻人员)2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进行管理和考核;研究制定干部监督有关制度、办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办或者直接查办严重违反干部任用制度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的问题;拟订总部员工有关薪酬、福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培训计划;拟订公司总部人员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统计、人事档案管理、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等。5、经营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监督执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指导所属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开展经营信息统计与公司经营活动分析工作;负责公司经营信息统计工作,建立统计信息体系,编制统计资料,归口对外报送统计信息;负责公司内部公司设立、资产重组及改革改制工作;组织开展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以及总部部室绩效考核工作;编制发行人资本运营规划,拟定有关资本运营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有关资本运作研究;负责公司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管理工作,组织审核股东会、董事会议案,指导所属企业参股股权管理工作等。6、财务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统一会计政策;编制、审核、下达及所属企业财务预算;组织和实施公司及所属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组织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控制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月度财务快报;公司及所属企业资产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和财务监督体制;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等。7、生产运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建立公司生产运营指挥管理体系,指导所属企业生产运营工作;负责公司日常产、运、销计划的落实、协调和执行;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制定主要产品的质量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协调解决产、运、销过程中相关质量管理问题;负责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建立公司应急救助物资和装备信息数据库,参与编制和修订重大事故应急预案。8、技术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重大技术政策、技术发展规划并推进实施,指导、督25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促所属企业执行、落实,推动企业技术进步;负责推动公司技术优化与技术创新,指导所属企业持续开展技术优化与创新,促进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升;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煤矿采掘接续中长期规划和采掘及装备三年滚动计划,指导矿区、矿井有序衔接;负责公司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建立、管理与服务。9、煤化工管理部(煤化工安全监察局、煤化工研究院)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拟定公司煤化工技术发展和科技创新规划,提出股份公司煤化工重大科技创新领域和主要研发方向建议;负责推进公司煤化工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的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所属煤化工企业技术标准、技术规定及管理办法,编制公司煤化工技术管理分析报告;参加公司煤化工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技术方案优化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审查及工程招标的技术审查;负责组织煤化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研发与应用,协助推进公司煤化工科技创新体系及条件建设等。10、基本建设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修订公司相关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审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和开工报告;组织建设项目和大型设备招标工作;管理、监督和协调公司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和投资;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等。11、电力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收集、了解国家、电力行业有关电力产业发展及电力市场的政策和改革动态,提出专业化意见建议;制定电力板块技术管理体系,组织编制技术管理标准;指导、监督电力企业安健环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提出电力企业年度安健环绩效考核建议;制定和完善电力板块基本建设、生产准备、设备运行、设备检修、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审核电力基建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对列入基建计划的电力基建项目进行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管理;审核年度电力基建计划,提出年度电力基建考核建议,督促机组投产后的专项验收,参与电力项目竣工验收;跨省区及重大客户电力营销的协调工作,协助电力企业进行电力市场营销;组织电力专业技术交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提出电力科技项目立项、实施及验收建议。26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12、科技环保部主要职责包括科技管理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编制和落实科技发展规划、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规划,确定企业重大科技研发方向和重大攻关领域;制定年度科技与双创工作计划、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计划,组织公司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公司科技项目管理;组织科技项目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应用;公司专利管理与重大核心技术管理;公司节能减排、环保体系和制度建设等。13、信息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公司信息化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制订和实施信息化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公司总部信息化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编制工作,审核所属企业信息化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制订和实施对所属企业信息化工作评价和考核办法;公司总部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等。14、安全健康部主要职责包括公司安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安全、职业健康规划与年度计划管理;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监察;监督和指导所属企业安全和职业健康基础管理工作;组织审核并监督实施所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年度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等。15、法律事务部主要职责包括法制建设;对公司重大经营项目和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完善公司资本市场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公司总部合同管理;法律纠纷管理;证照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16、审计部主要职责包括制订内部审计制度;制订并实施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所属企业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进行测试与评价等。17、企业文化部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建设股份公司企业文化管理体系;指导所属企业相关工作;负责公司价值理念、企业精神、发展愿景和企业形象等策划、宣传、推广和传播工作;负责公司企业品牌文化、特色文27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化、卓越文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制定与组织实施,以及股份公司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等。18、采购中心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订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编制物资采购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总部集中采购物资目录;归口管理物资供应商;归口管理物资仓储和统计;管理进口物资业务等。19、煤炭销售中心主要职责包括收集和研究煤炭市场信息,制定煤炭营销战略、年度煤炭营销策略和营销计划;公司自产煤炭产品、外购煤炭产品国内市场的营销策划、销售网络建设、销售执行、货款结算、信息集成和售后服务;代理煤炭出口;制定煤炭采购计划、商务执行和货源平衡协调,设计产品质量方案;管理煤炭运输计划等。20、煤化工产品销售中心主要职责包括制订煤化工产品销售战略规划,开展品牌战略和品牌体系建设工作;拟订煤化工产品销售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销售管控体系;统筹规划煤化工产品营销渠道和营销网络建设、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等工作;集中销售产品的物流发运工作;协调开展售后技术服务和质量管理工作;集中销售产品的市场开发及客户管理,非集中销售产品客户的备案管理工作;制订集中销售产品的营销方案、销售计划及调运计划,组织实施统一集中销售;指导所属企业其它煤化工产品的销售工作;集中销售产品价格机制的建立、定价及调价工作;煤化工产品销售合同管理工作;集中销售煤化工产品合同文本的起草、组织签订及执行;集中销售产品的对内对外统一结算工作;建立市场信息分析和销售统计报表工作机制;煤化工产品销售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应用。(三)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发行人一贯坚持优良稳健的企业管治作风,不断夯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基础,以实现高效管理、规范运作。发行人始终认为,良好的企业管治是公司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和维护股东权益的重要前提。近年来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业务和管控流程得以明晰和优化;信息化建设进一28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步加快,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初步建立,管理效率和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发行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发行 人已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经营层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投资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A 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管理制度,使公司治理的体系日臻完善。1、股东大会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收购发行人股份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10)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11)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29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13)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以上(含 3%)的股东的提案;(14)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 事项;(18)股东大会可以授权或委托董事会办理除上述职权外的其他事项。发行人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安排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除年度股东大会以外的均 为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按召开年度顺次排序。2、董事会发行人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决定公司改革发展方向、主要目 标任务及重点工作安排等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董事会聘任公 司管理人员时,党组织对董事会或总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 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 事长一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人。董事由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 得超过六年。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与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在战略规划、审计、 人事薪酬、提名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控职能。董事会每年 应当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0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发行人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经理)、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根据总裁(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副经理),决定其 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拟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13)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任免有关负责人;(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裁(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有关工作;(16)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处 置、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并按照证券监管机关及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办理;(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所涉及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3、监事会发行人设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目前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和一名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公司董事、总裁(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31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公司董事、总裁(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6)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7)代表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涉或者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起诉;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4、发行人高级管理层发行人董事长和总裁为两个明确划分的不同职位。董事长不可兼任总裁,且董事长与总裁之间的职责及分工清楚并在发行人章程中书面列载。除发行人董事和监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营运,该等人士的职务及简历已列载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发行人人力资源管理发行人的人力资源工作紧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把握人才发展趋势、遵循人才工作规律、实施人才强企战略,通过编制规划、科学组织、加强管控、提升水平,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人才资源保障。在提高员工素质方面,公司拓宽培训方式,围绕公司发展目标,重点抓好“管理、技术、技能”三支队伍建设,在公司上下营造了学知识、讲安全、比技术、重技能的良好学习氛围。在完善劳动用工机制方面,公司不断调整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加大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工作力度,在公司内部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在32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收入分配方面,公司致力于建立更趋科学、合理、有效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办法,在全公司形成以提高劳动效率为导向的工资管理体制。表: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在职员工基本情况职能类别员工人数占比(%)&&&技术人员8,89420.05&&&财务人员7951.79&&&行政人员3,2957.43&&&销售人员9572.16&&&生产人员27,54262.09&&&其他2,8736.48&&&总计44,356100.00&&&&&&教育类别员工人数占比(%)&&&研究生及以上1,1092.50&&&本科11,25825.38&&&大专10,73324.20&&&大专以下21,25647.92&&&总计44,356100.00&&&(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全面梳理制度和流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并已经董事会批准执行。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和管控架构,明确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相互分离、有效制衡,确保内部控制机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使重大风险得到合理的控制。公司将根据发展状况、内外部环境、监管要求等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执行的有效性,更好地适应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管理创新的要求,为公司科学、健康、安全发展提供保障。1、风险管理制度33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司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围绕公司战略 对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找出产业政策、行业环境、 市场环境、公司运营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和潜在的风险事件,形成风险事件库。 公司从两个维度对风险进行定量及定性评价,根据重要性原则,对风险进行排序, 评估出年度重大风险,作为管理重点。公司强化风险管理与业务实际的紧密结合,重视促进风险控制措施与业务流程对接,对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开展了基于 ERP 的岗位风险管理建设,对应岗位职责、业务流程、辨识风险点并建立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和操作要求,并将控制措施固化在业务流程中,实现了岗位风险管理职责的落实。2、预算管理制度公司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逐步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基础,结合宏观形势和行业变化,加强经营预算、财务预算和投资预算等专业预算的紧密衔接,科学、合理编制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在预算的编制和调整过程中,公司制定了明确的审批流程。在实际执行中加强预算执行过程控制,每月分析、每季通报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公司定期评估预算执行情况,促进有关各方及时调整经营活动或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对预算进行合理调整,以实现预算管理对公司战略的有效支撑。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预算执行考核制度,以督促公司预算的严格执行。公司制定了合理的预算编制、审批和调整流程,并建立了严格的预算考核制度,对各单位预算执行结果严格考核,确保预算执行到位。3、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严格遵守《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公司各级独立法人单位按照国家有 关财经法规,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独立依法纳税,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及其所属的各级单位均设置财务 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配置了财务会计人员,并指定财务会计主管人员,对经营 活动组织会计核算,实施财务管理。分公司等非法人二级单位,在有利于分级核 算,分级管理,化解风险,明确责任的原则下,均设置内部独立核算的财务机构。公司及下属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以本单位各项业务预算为基础,经本单位3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逐级汇编上报公司,由公司审核汇总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分解下达各单位执行。一般情况下,年度预算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的第四季度编报。季度、月度财务预算由各级单位分解编制,自行下达执行。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多年来,公司一贯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管理和规范各项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上限下合理开展必要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公司与中煤集团于 2006 年 9 月 5 日签署了《不竞争协议》,建立了避免利益 冲突的决策机制,并签订了《煤炭供应框架协议》、《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 议》、《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土地使 用权租赁框架协议》以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山西焦煤集团订立了《煤炭 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与中天合创签订了《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 供应框架协议》,上述部分协议到期后都及时进行了续订并申请了所对应各项关 联交易类别的年度上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坚持预算管理、月度监控、上限预警、定期会商的工作机 制 ,通过加强合规培训、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关联方清单 等方式夯实管理基础。公司运用统计软件掌握关联交易月度发生额,分析和研究 相关企业关联交易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排除隐患,确保 持续性关联交易不超出年度上限。公司进一步落实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动态 监控非持续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确保非持续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公司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落实,夯实关联交易管 理基础,进一步提升关联交易管控水平,确保各项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 监管要求。5、资金管理制度35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为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体系、控制资金流向、规范资金运行和审批程序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制定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在资金集中管理、资金管理日常操作规范、资金预算编制管理、网上银行系统管理以及总部资金支出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各下属企业遵照该资金管理办法,对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运行实行严格管理。6、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制定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对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内对外基本建设项目(含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购置(不包括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投资)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对投资实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各类投资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由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为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部分权力,由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部分事项。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对于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应先提交战略规划委员会审议后,形成提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在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经理)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在投资项目完成后,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和后评价。公司对在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投资业务的单位及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授权审批权限、反担保原则以及对外担保的实 施和监督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规定。除因下述情形下,公司及其所属各企业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有关 单位对外与有较密切经营业务关系的企业,因其经营资金发生困难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借款要求给予提供担保的,必须在充分调查了解申请单位的资信状况、履约 能力、财务状况和是否符合担保政策的前提下,经过本单位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 会研究,提出意见或方案报公司批准或本单位股东会审议通过。有关单位在签订36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担保协议前,必须要求被担保方给予提供反担保,签订反担保协议,并以相应财 产给予抵押,提供并质押有效的产权证明,反担保抵押物的价值必须高于担保金 额,抵押的资产,必须是非重复抵押的有效资产,必要时必须聘请有相应资质的 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批准同意提供担保的单位,不得签订超过一年的长期 担保合同或协议。不得提供循环担保。不得向外部经营单位提供银行和非银行金 融机构以外的任何形式借款的担保。不得向非经营性质的单位、各种机构、团体 以及个人提供任何形式借款的担保。超出《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担保项目,须经股东大会审 批。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上及时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截至信息披露日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8、信息披露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境内外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业务规则规定,不断健全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与其它相关制度共同构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分别确定了信息传递与披露及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基本原则,并对相应的应传递披露或内部报告的信息范围、职责划分及报告程序等有关内容做出要求。2011 年,公司董事会还审议批准了《年报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其中就年报、中报等定期报告内容的编制提 出了具体的编制要求,并规定了责任追究制度。为有效防范监控内幕交易,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公司于 2008 年制定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明确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持有、买卖公司股份时 需遵守的有关交易时间、交易数量、申报和披露责任、有关禁止性规定等内容,以及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2010 年,公司制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以及对外报送未公开披露信息的程序和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进一步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37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制定完善了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董事会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工作细则》、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对公司下属企业按照主业性质、生产规模、安全风险程度、安全管理难度、从业人员数量及管理跨度实施分类监管,加大奖惩力度,严格考核追究,不断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管控能力。10、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环保管理方面,发行人从战略高度落实中煤集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节能环保责任制》等文件,制定了《中煤绿色发展纲要》、《中煤“十三五”节能环保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公司绿色发展和节能环保工作总体思路,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坚持规模化、集约化、循环化的发展模式,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重要途径,实现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发展目标。11、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方面,公司根据内部控制指引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规 定,加强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控制和指导,定期获取子公司的财务 报表和经营情况,并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所有的对 外贷款、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须事先经公司批准。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关制度机制,并建立了财务管 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物资管理制度、销 售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质量控制机制、环保控制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机制、关联交易制度能力、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 把控业务及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并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管理。(五)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1、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一级子公司38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共27 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煤化工业务以及煤矿 机械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关于发行人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表:发行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合并报表主要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万元)(%)&&1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2,177,937100.00&&&&2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2,27262.43&&&&3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765,790100.00&&&&4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4,881100.00&&&&5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43,93451.00&&&&6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319,736100.00&&&&7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127,40951.00&&&&8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5,40066.00&&&&9中煤能源哈密煤业有限公司61,477100.00&&&&10山西蒲县中煤晋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00051.00&&&&11山西蒲县中煤禹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00063.00&&&&12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80,00060.00&&&&13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247,487100.00&&&&14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319,860100.00&&&&15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91.00&&&&16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3,24075.00&&&&17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419,342100.00&&&&18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1,05070.00&&&&19中煤兴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50,000100.00&&&&20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00100.00&&&&21华光资源有限公司50 万澳元100.00&&&&22鄂尔多斯市银河鸿泰煤电有限公司9,44978.84&&&&23山西中新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63580.00&&&&24大同中煤出口煤基地建设有限公司12,50060.00[注]&&&&25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936,906100.00&&&&26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100,000100.00&&&&27中煤化(天津)化工销售有限公司50,000100.00&&&&注:发行人直接持有大同中煤出口煤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19%的股权,间接持有其 41% 的股权。2、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1)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39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子公司,注册资本 217.79 亿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100%,注册地为山西省朔州市。该公司的业务范围为: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仅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煤炭、铁路、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煤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不含危险品);煤矸石、粉煤灰系列产品的开发与经营;煤矿机械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勘察、建设施工、招投标代理的咨询服务;矿产品及伴生资源(除国家限制品)应用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物业管理;仓储(除危险品);建筑材料生产与销售。煤炭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农、林、牧产品开发与经营;设备租赁;吊装运输;汽车租赁;设备维修;井工设备安装与拆除;房屋租赁。截至 2017 年末,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700.61 亿元,总负债 409.92亿元,所有者权益 290.69 亿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12.15 亿元,实现净利润 2.40 亿元。(2)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子公司,注册资本 7.23 亿元,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256 号,于 2001 年 8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508,发行人目前对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62.4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矿山采掘设备、洗选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设备的制造、维修、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项目),普通货物运输,建筑工程用机械修理,技术开发与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出租(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班车客运及汽车大修、维护、小修、总成修理(限汽车运输分公司经营),火力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品 2 类 1 项、危险品 2 类 2 项、危险品 3 类、危险品 8 类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氧气充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热力供应以及电力、热力生产、供应设备的运营、检修、技术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截至 2017 年末,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150.16 亿元,总负债52.92亿元,所有者权益 97.24 亿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3.34 亿元,实 现净利润 2.78 亿元。40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3)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1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分立重组事宜,同意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派生分立方式依法分立为两家由发行人和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股 50%的有限责任公司,分立后,王家岭板块资产所在公司成为发行人的子公司,而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不再为发行人的子公司,而转作为联营公司。2011 年 6 月 12 日,王家岭板块资产所在公司的名称已经由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64.39 亿元,发行人目前持股比例为 51%,注册地为山西省太原市满洲坟小区 2 号楼。该公司的业务范围为:煤矿项目投资与建设;电力生产;矿用设备的修理及租赁;煤炭开采技术开发与服务;矿山救援服务;安全培训;后勤服务;粉煤灰、炉渣、蒸汽、煤炭、矿产废旧物资、采矿设备的销售;矿区卫生、保洁服务。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矿用产品、建材(不含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的批发;自有房屋租赁。截至 2017 年末,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164.12 亿元,总负债57.83 亿元,所有者权益 106.29 亿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8.99 亿元, 实现净利润 31.93 亿元。(4)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子公司,注册资本 93.69 亿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100%,注册地为陕西省榆林经济开发区明珠大道东侧墨金苑小区一层。该公司的业务范围为: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项目、煤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项目、煤机装备制造项目、建材制造项目、发电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筹建及投资;建材、聚丙烯、聚乙烯、硫磺、碳四、碳五、甲基叔丁基醚、甲醇、乙烯、丙烯、丁烯、氧气、氮气、液氧、液氮、液氩的生产销售;业务培训服务;住宿服务;分析检测服务。截至 2017 年末,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总资产 248.25 亿元,总负债151.58 亿元,所有者权益 96.67 亿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5.94 亿元, 实现净利润 9.24 亿元。41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5)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子公司,注册资本 41.93 亿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100%,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该公司的业务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液氨、液化甲烷、石脑油、煤焦油、苯酚、硫磺、液氧、液氮的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3 月 6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0 月 11 日);一般经营项目:煤化工项目、建材生产项目筹建;建材、化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生产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煤炭销售;化肥进出口;地表水、矿井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等水的加工、销售、和水费收取;乌审旗新能源化工基地至图克工业园输水管线工程设施、50 万吨/年工程塑料项目输水管线工程设施、鄂能化公司水的深度加工装置和管网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及运营(仅限分支机构使用)。截至 2017 年末,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总资产 128.87 亿元,总负债86.26 亿元,所有者权益 42.61 亿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88 亿元, 实现净利润 1.35 亿元。(6)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子公司,注册资本 76.58 亿元,发 行人控股比例为 100%,注册地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9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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